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霹雳苏丹曾被敲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Was the Sultan of Perak blackmailed?
作者  ∶今日大马编辑群
发表日期∶09-02-09
翻译  ∶西西留

2008年7月3日及11日,拿督江汉明①向亞庇的反贪污局分别呈交了两份报告,两份报告的内容是有关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这项计划交由金务大大众控股有限公司所承包,这家公司是拉惹拿督斯理艾琳娜阿兹兰沙②所拥有。到目前为止反贪污局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是否被用来作为敲诈霹雳苏丹的把柄呢?

①拿督江汉明(Kong Hong Ming@ Kong Fo Min),沙巴州公正党领袖。三〇八大选中在沙巴州N57号选区斯里丹戎(SRI TANJONG)与国阵团结党)陈志慈医生(Samson Chin Chee Tsu),以及行动党的黄仕平(Wong Sze Phin @ Jimmy)展开三角战。江汉明最终比前两者的得票低,饮恨沙场。该选区由行动党黄仕平赢获。

②艾琳娜阿兹兰沙(Raja Datuk Seri Eleena Raja Azlan Shah),霹雳苏丹阿兹兰莎(Sultan Azlan Shah)的女儿。出生于1960年4月3日。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于1985年获得林肯学院授权为高庭律师。其驸马是拿督斯理法鲁克(Ismail Farouk Abdullah),两人年纪相差20岁。法鲁克的前妻是郭鹤年与第一任夫人所生的女儿郭淑光(Sue Kuok Suon Kwong),郭淑光在下嫁法鲁克后易名苏拉耶(Suraya Abdullah),两人育有两个女儿。郭淑光后来与法鲁克离异,于1989年末改嫁给丹斯里拉昔胡先(Rashid Hussain)。


继续阅读:
霹雳、民联、国阵和金务大——这全是买卖,笨蛋!
金务大官方网站有关『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的公告

致:
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㈠设计建筑(Design & Build)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这项投诉的主旨是针对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被称为『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的设计建造合同。这项全长179公里,耗资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是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承包商在设计建筑合同的合同性义务即是要求承包商提供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以让政府批准,然后根据所批准的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进行建造。因此,在基与政府和承包商的协商后,政府根据协商后的合同数额,即是全长179公里,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建造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授于这项设计建造合同。

在此类的设计建筑合同中,承包商不被允许修改或是更改其中的设计和承建范围。在合同内容中,承包商必须在完全合乎所认证的设计及承建范围,没有任何修改指令下完成此合同。

计划在2008年初完成,承包商也已经在最近撤除作业工地。

很不幸的,这条179公里,作为连接沙巴南北主要重型车辆公路线的沥青密封公路,政府只完成了一条179公里的碎石路,完全和设计建筑合同中的沥青密封公路南辕北辙。

在设计建筑合同开展前,这条公路本来就是一条完好的碎石公路,被伐木公司作为进行树桐运载活动之用。

我同时也呼吁反贪污局的专家们调查这些非常不符合水准,完工素质极低的工程,而这个庞大的计划耗费了大马纳税人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刚完成不久的结构和路旁的沟渠现在已经毁坏不堪,这些情况都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在如此昂贵的计划中允许这种豆腐工程和低素质的工程是一种罪行。政府是以何种原则,接受这样的一条道路为实际和令人满意的完工呢?

这是一个目无法纪,令人可耻的亵职行为。这不止是严重的浪费和滥用公款,也同时剥夺了全马人民,尤其是居住在沙巴斗湖的人民,要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所需的一条良好的公路网系统。

那些让人民受苦的人应该负上责任,因为他们的过失,导致浪费公款和滥权舞弊。

尤其是如果反贪污局视而不见的话,对我们而言更是法理不容的。

感谢您对这些负责贪污舞弊及滥权的罪犯的关切,及采取进一步的动作。

拿督江汉明敬上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

致:
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女士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曾向亞庇反贪污局报案。我提供了一些文件以作为调查之用。可是,我不确定是否调查已经展开。我必须向贵局表示感激,贵局在亞庇的官员至少在两个不同的场合对我的这项投诉进行了解时,表现得彬彬有礼及非常专业。但是,感到惊讶的是,我在另一个场合中,一位男性官员在接受我的其他事项时显得非常不高兴。

(附上前文)

拿督江汉明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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