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需要一个更独裁的人民联盟,可是,这应该是个仁慈的独裁者,而不是像国阵那样的残暴独裁者。尽管自由和基本人权必须被尊重,任何破坏联盟的事物应该不能受容忍。你抵触了联盟间所达成的协议,你必死无疑。
我喜欢敦马哈迪的某些方面……是的……至少有某些,我喜欢巫统的某些方面……再次的……某些方面。毫无疑问的,对于他们,我所讨厌的远远多于我所喜欢的。可是,这并不表示我们对这些优点充耳不闻,只因为我们讨厌的事物,对比起来,多于我们喜欢的事物。
我过去常说,有时我们需要一位独裁者来领导我们。可是,我们要谈的是什麽样的一种独裁者呢?独裁者有残暴的,也有仁慈的。残暴的会很糟,仁慈的会很好。因此,尽管独裁者一般上被视为是负面的,我们却不能把所有的独裁者当成是坏人,我们有好独裁者和坏独裁者之分。
我就以一位仁慈的独裁者做例子,仁慈的独裁者随时做好准备,同时却也毫无作为。当某些人不采取任何行动时,所造成的伤害和不公会更加的严重。当种族主义和种族暴动造成许多妇女儿童的死亡时,毫无动作比镇压更加的糟糕。
比方说,当发生自然灾害或大灾难时,暴民走上街头洗劫民房,强暴妇女或杀害抗拒的男人,这时就必须实施戒严,这是警告暴民勿触犯戒严令,尤其是那些持械或到处洗劫民房和商店的暴民,要不然就会被当场枪杀。
五一三事件是个经典的案例。因为当局太迟作出反应,在法律和秩序恢复前,许多人已经丢了命,好几天后『当场射杀违法者』的命令才被发出,到了那个时候,许多的大马人已经丧失了他们的生命。如果政府即刻采取行动,死亡人数会更加的低一些。
民主是好事。可是,有些时候民主制度被终止,同时必须实施军法统治,而在军事统治下,没有所谓的逮捕和审判,此时是先开枪,后调查。如果你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的话,你必死无疑。
马哈迪医生和巫统不能容忍异议,任何说出对党不利的话会被拉下台。即使他们在国会中作出一些违反党的立场的言论,他们会被冻结党籍,甚至被开除出党外,而国会本来应该是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地方。可是在国阵中,言论自由是不被允许的,你毫无顾虑的说话,你必死无疑。
名联却恰好相反,它允许了过量的言论自由。目前为止还好,因为人民联盟展示的是对民主和言论自由的承诺。可是凡事必须点到为止,人民应该允许毫无限制的言论自由,除了种族主义和宗教间互相猜忌的环节。甚至就连像英美这样的民主社会中,他们也不能容忍种族主义和宗教间的互相猜忌,尽管如此,他们允许在《太阳报》的第三页刊登裸女照。可是政党领袖必须在共同的基础上发言,并维护党的立场,他们不能随便的反对大家已经同意的事。
比方说,每位大马人如果符合资格的话,都可以任何补选或全国大选中竞选,任何人都能够在一场选举中竞选,除非因为某种原因你的资格被去除了,比如说你被宣告破产,或你无法缴付按柜金,或是你无法获得你想竞选的选区中的注册选民作为你的介绍人或推荐人。
可是,如果你是一名党员,尤其是党中的其中一名领袖,如果你所属的政党已经竞选,你不能在选举中以独立人士身份竞选。你这样做的话就表示说你在对抗自己的政党。如果你仍旧希望以独立人士的身份参与竞选的话,你必须先退党。而如果你拒绝退党,你必须被即刻被开除党籍,无需一封警告信,或调查委员会什麽的。『碰』一声,你已成为历史。
这就是人民联盟必须模仿国民阵线之处。在过去的全国大选中,有好多场的三角或四角战。理所担当的,国阵赢了,因为选票被分散了,同时,一些『独立人士』候选人不只是输了,而且一些人连按柜金也被没收了,结果,因为这样反对党深受其害。
可是对于叛变的候选人,却没有受到对付,他们没有因此而被开除党籍。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党会为这些『独立人士』候选人辩护,他们说里头有些『误会』。这不是误会,党只是把眼睛闭上,当成没事发生罢了。
你也许会说,这就是民主,每个人都有权竞选。这无关民主和基本人权,这是有关你和自己所属政党的对抗。更重要的是,这违反了联盟的精神。这些罪人应该被吊起来好好的教训一顿才对。
还有,我们的一些领袖作出一些违反联盟协定的言论。问题是,这不是一个真正的联盟。因此,当言论违反了联盟所同意的事时,我们正在谈的联盟什麽?联盟并不存在。这仅是一种共识,或竞选协议,这些都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同时,如果有关言论没有抵触各自政党的政策,尽管它也许违反了所谓的联盟政策,党无法对这些误入歧途的领袖采取行动。
因此,我们需要注册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同时,所有加入联盟的成员党需要同意一项共同的政策,而联盟的政策必须在党的政策之上,而任何违反联盟政策的党员必须被踢出局。
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已经同意,所有的政策必须基于一致的协定。这些其实都已经写下。这些合约都已经被签署好了,这些签名早在瓜拉登嘉楼补选前签署了。目前,社团注册局和选委会宣布,你无需拥有七个政党才能注册成为一个联盟,人民联盟应该即刻迈出一步,将这个联盟进行注册成一个合法团体。
在下一场补选或全国大选时,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应该不再以各别政党进行竞选。我们不再看到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的旗帜和布条出现在选举中,我们只会看到统一的人民联盟旗帜和布条,无论这些候选人来自哪个政党,在这期间,他或她是人民联盟的候选人。
早在1999年,我们已经要求过这件事,可是他们告知,这时不可能的,因为你需要七个政党联合注册才能成为一个联盟,而人民联盟,当时称为替代阵线,并没有七个政党。根据社团注册局和选委会的说法,现在你无需七个政党,因此别再迟疑,即刻就行动吧!
而我们需要一个更独裁的人民联盟,可是,这应该是个仁慈的独裁者,而不是像国阵那样的残暴独裁者。尽管自由和基本人权必须被尊重,任何破坏联盟的事物应该不能受容忍。你抵触了联盟间所达成的协议,你必死无疑。
注册了的人民联盟必须提出自身的竞选宣言。我们要看到一个共同的宣言,而不是三个分开的宣言,也很肯定的,不是四个宣言——一个是民联的,另外三个是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的。我们不管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要做些什麽,只有民联说的才算数,而这将会是民联的方针,任何政党领袖违反这个方针的就得人头落地。
当然,你可以有某些权利和自由,同时,你有你行事的自由,可是如果你希望独立行事的话,请退党,成为一名独立人士。鱼与熊掌不能兼得——你不能独立行事的同时,又是一名政党领袖。
这不表示说你不能自由说出或发表你的意见,那里有的是发表的平台。你可以在支部会议、区部会议或全国代表大会中畅所欲言,你可以不同意,而这些不同的平台即是你表达的地方。当投票成绩揭晓,大多数人已经决定你必须跟随大多数人的决定,如果你不喜欢大多数人的决定,你只有离开。你不能死赖着不走,如果你不能跟随大多数人的意见,你就必须离开。
在联盟阶层中,道理是一样的。那里有各种平台让你抒发和辩论,你在正确的平台上讲明你的立场。如果你说的有理,大多数人将会同意你的说法。可是,如果你说的是一派胡言,大多数人会排斥你的看法,你可以顺应大多数人的看法,或是如果你无法同意已经决定的事,你可以离开。
是的!现在正是时候,民联盟不止是要注册成一个合法组织,同时也要发奋图强,快马加鞭。我们需要在反对党建立起纪律,大家坐下来同意一致的政策,如果需要的话,就拍桌子吧!可是,当达成共识后,当三党已经同意了一项决定,别让党领袖企图利用一些偏离主题的言论摧毁这些共识。行事必须铁腕,心地还需仁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We need a benevolent dictatorship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9-10-2009
翻译 ∶西西留
3 条评论:
人民很难接受和适应,一个联盟对同一课题,有好几个声音——而且是互相对立的声音!
一个合唱团不能同时有两个指挥!
行事必须铁腕,心地还需仁慈。
GREAT!
(名)联却恰好相反,它允许了过量的言论自由。
理所(担当)的,国阵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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