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宗教家』能够明白这点,那就天下太平了,马来西亚将会成为更好的地方,而那些在过去三千五百年中被杀害的成千上万的人也无需无辜惨死了。
如果我说有某位非常资深的军官告诉我……有许多人,尤其是那些法律界人士会说,我所说的不过是道听途说。如果我说的话是某些人告诉我的,这不算是『证据』。
在法庭,如果我把人家告诉我的事说出来,这不算是强大的证据。告诉我这些事的人将会传招到法庭中,他或她将会做出个人陈述,以说明这些是否是他或她告诉我的,我的『二手』版本是不能被接受的,而他或她必须是这起事件的证人,这必须是他或她的亲眼所见,而不是第三者告诉他或她的故事。如果不是的话,再次,这会被当成是传闻。
文件也是一样。如果我在法庭中引用一份文件,同时说这是别人给我的,这将不能成为呈堂证供。文件的作者必须被传招到法庭中,以证明他或她既是文件的作者,同时文件上要有他或她的签名。在八十年代的国家银行伪造案中,马哈迪在当时刚刚担任首相,可是他还是得去法庭作证。如果马哈迪医生不作证,以证明他没签署过这些信,尽管这些信其实是伪造的,这场官司将无法证明这起案件,同时也就无法定罪了。
这是证据法,人家告诉你的不算数,即使你有文件证明你的说辞,这还是不算。资料的来源人必须亲自出现在法庭,站在证人席中,证明他或她实际上就是准备,或签署这些文件的人。
这就是为何政府对我的各种刑事指控中,他们选择了无需证据或证明的法律条文控告我,或是选择在无审讯下扣留我,因为这样的话就无需在法庭中辩论证据的课题。比方说,政府说我是骗子,可是他们却不起诉我说谎,就像墙术伪造声明书那样。反而,他们控告我煽动和刑事毁谤,因为这样的话就无需考量到这些事项的真实性。即使我说了实话,我还是会被判有罪,同时可以被送入监狱。
政府意识到,我或许有证人准备出庭作证,他们的确说了我所写的,也即是说,我没说谎。结果,当我的律师团辩论我所写的文章的虚实时,检控官跳起来提醒法官说,法庭应该不要理会他的说辞,而只是集中在我是否写过这些声称是我写的文章(也即是说我罪名成立),而不是我所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即使这些都是真的我还是有罪)。
在法院,我们对于传闻的构成涉猎了大幅度的法律和证据,什么是允许的,什么不行。如果你说了一些你听来的故事,可是却无法把说这则故事的人带到法庭,以证明他或她曾经说了这则故事给你听的话,你会被叛坐牢。如果你重复了一些某个人告诉过你的话,可是却无法把这个人拉来法庭为你的故事作证的话,你将会有大麻烦,你将会被送去坐牢。
现在,把这些与宗教重叠起来,你告诉了我一些某人告诉你的事情,这些事是你由某人听来的,而某人又是由某个三千五百年前的人听来的,这个故事通过三千五百年,一万四千代的代代相传,当时就连纸张和笔也还没发明,可是我却被告知要相信这些故事。
这是三千五百年,一百四十代人。他们全部早死光了,因此我们无法有证人口中确认这些故事,然而我们却称之为『真理』。然而,我不过是说了某人在三年前见证的事,他还活生生的在一个星期前告诉我他的所见所闻,可是这些被当成是谎言,我被抓了,同时因为这些『谎言』,我被起诉了。
宗教在所有的意图和目的下,是基于谣传。因为这些生活在三千五百年前的人当中,没人活到现在,因此,这些都是谣传。同时,他们被所声称说见证的事,并没有以文字流传下来,这些都是口头流传的故事,通过一百四十代人流传至今。是否这些发生在一百四十代人以前的事迹和故事,在这三千五百年中原封不动呢?还是在流传的过程中,故事已经面目全非呢?
他们曾经做过实验,他们叫十人排成一排,讲师向第一个人细语。第一个人向第二个人细语,直到第十个人,也即是最后一个人,整个由第一人直到第十人的传话过程只花了十分钟。
第十个人会被要求把第一个人说的话给说出来,而第十个人所说的故事和第一个人原本的故事相差很远。这里你就可以看到,只是仅仅的几分钟内,第一人的故事到了第十个人的耳中时差距有多大,而这些人近在咫尺,同时在同一房间内。想象一下三千五百年中的一百四十代人通过半个地球,这些故事要如何维持不变呢?
由此可见,宗教无关事实,只有在见证人告诉你他亲眼所见才叫事实。通过三千五百年的一万四千张『嘴』,事实不再,而现在我所说的『事实』(facts)是合乎法庭用法的证据法的标准用词,任何除了证人的说辞将不被视为是事实,而是谣传。因此,宗教发生在三千五百年前,因此是谣传,而不是事实。
因此,对于宗教,我们要有『信念』(faith),我们不能应用事实,因为事实不存在。如果说故事的人早就死了,故事是通过一百四十代人流传下来的,事实又怎么会存在呢?如果你缺乏信念,你将会拒绝相信这些故事。如果你坚持要使用正确的证据法,你将永远无法相信他们告诉你的那些有关三千五百年前的事迹,因为没有一位见证人能够活到今天。
可是我们活在民主社会,如果你希望相信月亮是乳酪做的,世界是平的,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这是你的选择。你有你相信的你所想要相信的自由。而如果你希望相信那些发生在三千五百年前的事是真的,尽管没有一位见证人在今天还活着告诉你这些故事是真的,这也是你的自由。民主就是这么一回事。
可是,我们却又一些人相信发生在三千五百年前的事,尽管他们无法证明这些真伪,然而,他们却预期我们去相信这些。如果我们拒绝相信这些,他们将会很生气,他们会逮捕我们,他们会杀害我们,他们会强迫我相信他们所相信的事,而如果我们不信,他们会惩罚我们。
这就是为何今天我们的世界会面对这样多的问题。这个世界上的六十亿左右的居民有他们自己珍藏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五千年、三千五百年、或一千五百年前,他们随着自己所相信的宗教,把自己标签起来。许多人因此而被杀了。多数人消灭少数人,结果那些跟随少数人的宗教的人也跟着绝灭了。
多数人说了算,少数人在许多代人以前已经被杀光了,因此,今天我们信奉的宗教不过是游戏中的胜利者,这些胜利者消灭了那些不相信他们所相信的人。我们现在所相信的宗教是胜利者的宗教,不是被击败者的宗教。而这被接受为正确和真正的宗教,因为只有这些宗教还存在这,而其他已经在地球表面被消灭掉了。
什么是事实,什么是闹剧呢?我们不知道,我们也不想管,因为我们的信仰基于信念,而不是证据,而我们的信仰大多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而我们的父母又是由他们的父母所相信的。
在华盛顿,我遇到一名穆斯林宗教师,他带我去吃午餐。他定了一份牛肉汉堡,我则定了鱼肉汉堡。他笑着对我说,他理解我来自马来西亚,因此我所做的是『马来人的东西』,只吃鱼,而不吃其他『违法回教条律』的餐点。可是,虽说牛不是穆斯林屠宰的,可是是没『违法回教条律』的,说这句话的是一位有口操很浓阿拉伯腔,在北美伊斯兰协会(Islamic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ISNA)的资深宗教师。
我见过一名喝红酒的穆斯林宗教师。宗教师说,喝红酒是可以的,可是喝啤酒、威士忌或白兰地却不行,接着他引述了《可兰经》的经文说服我。
我见过一名来自摩洛哥的穆斯林,他在斋戒月抽烟,可是却不吃不喝,直到太阳下山。
我见过只接受《可兰经》,却不接受《圣训》(Hadith)的穆斯林,同时,我也见过只接受《圣训》中五百条文的穆斯林,而不像其他穆斯林那般,接受里头的七千条文。我见过把《可兰经》当成是寓言,而不是其文字上意义的穆斯林。我见过把诠译阿拉姆文版本《可兰经》,而不是阿拉伯文版本的穆斯林,他们认为这才是《可兰经》的正确语言。
因此,就连穆斯林之间也有很多『对』与『错』的选项。一些人甚至说,犹太教、基督教和回教并不存在,因为三者实际上是同一宗教,要跟随的应该是亚伯拉罕的指导,而不是来自摩西、耶稣或默罕默德的指导。
谁对谁错呢?这些由你自己决定,在我们所跟随的司法制度下的证据法的前提下,既然这完全基于信念,而不是证据,也即是说,由我们自己决定对错。
可是可别强迫其他人去相信你所相信的事。大部分宗教把他们的信仰强加在其他人身上。可是,既然缺乏证据,你无法证明什么是对和错,你没法把基于信念而强迫其他人相信你说相信的事。
如果『宗教家』能够明白这点,那就天下太平了,马来西亚将会成为更好的地方,而那些在过去三千五百年中被杀害的成千上万的人也无需无辜惨死了。
关于这点,宗教家们却不明白,这是因为他们有着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态度,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是对的,其他人都是错的。对他们而言,他们从未想过,也许是他们自己错了,而其他人实际上是对的。或者是,每个人都错了,因为其实宗教不过都是未经证实的故事,通过三千五百年,一百四十代人代代流传,也没有证据去支持这些故事,或是在时间的流逝中,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些故事没有被篡改过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Between farce and faith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2-10-2009
翻译 ∶西西留
10 条评论:
所谓的宗教家不就是自以为是“神”的代言人而常常“神”言惑众的家伙吗?
所谓”神“该是慈悲为怀、宽宏大量不忍见世间有苦疾才是,那会是口里常出“咒语”的家伙呢?
“神”会发怒让世间天灾不断,家破人亡吗?
“神”会小心眼到不能看男女牵手亲吻恩爱吗?
“神”会惩罚人类生病贫穷死去活来吗?
如是,但愿世间无神
其实,这都是代言人所设计用来“恐吓”的手段
( ⊙o⊙ )
这就是宗教自由吧,你信你的,但是不要kacao到我就ok了。
哈!RPK的数学怎这么差?CCliew也全盘照译不误。3,500年怎来14,000 generation? 人如老鼠般,出世三个月就能生育?
拿以前人十五岁就结婚生子和现代的卅而立做个平均,如二十岁一代, 一百年才5 代。3,500年也不过175代吧?看孔子的后代来算,也不过75~6代而已。
Ho, RPK's maths is attrocious. CCliew translated the article without word for word, and without much thought. Is human rat? Capable of reproducing 3 months after birth?
Taking the average of those of early days who married at the age of 15 and present generation of reproducing at 30, it is about 20 years to one generation. 3,500 years is only about 175 generation. Take Confucious's descendents as a reference, it is only about 75~6 generations.
‘神’=可信不可迷也。
错别字:
如果你说了一些你听来的故事,可是却无法把说这则故事的人带到法庭,以证明他或她曾经说了这则故事给你听的话,你会(背叛)坐牢。如果你(c)重复了一些某个人告诉过你的话,可是却无法把这个人拉来法庭为你的故事作证的话,你将会有大麻烦,你将会被送去坐牢。
你将永远(了)无法相信他们告诉你的那些有关三千五百年前的事迹,
可是是没『违(法)回教条律』的
回复匿名:
拉惹柏特拉的原文,是写着“140代”,而不是一万四千,所以,这应该是翻译员的笔误。
还有,第7段里的第2句末:
“……。如果你说了一些你听来的故事,可是却无法把说这则故事的人带到法庭,以证明他或她曾经说了这则故事给你听的话,你会背叛坐牢。……”
所谓的‘背叛’应该为‘被判’吧!
西西大大应该是对的,140代是后来修改的,原文本来是写14000代。西西留只是把原文翻译。
回( ⊙o⊙ )大大,
不是神说的,是人在替神说话……以前我隔壁有个小孩,我每次在墙壁上涂鸦这样的脸的时候他就会嚎啕大哭,这小孩现在应该读大学了。我也见过一个小孩,每次电视播放咸蛋超人时就会躲在厕所中用手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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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屎 说...这就是宗教自由吧,你信你的,但是不要kacao到我就ok了。
西西留:他们不会kacao你,可是会杀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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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说...哈!RPK的数学怎这么差?CCliew也全盘照译不误。3,500年怎来14,000 generation? 人如老鼠般,出世三个月就能生育?
西西留:他后来很像看到错误了,文章已经修改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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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liow 说...‘神’=可信不可迷也。
西西留:这个不好定义,所以世界才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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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三位,已经修改,谢谢你们的校对。
西西留只是翻译,没有注解,140代也是太多了点,25年为一代是对的。
谢谢各位留言。
给西西留,
第8与13段,也需更改。
谢谢你/妳的用心及努力!
这是RPK的宗教怀疑论,这个反思是值得回教徒们继续检讨的,民主和神权,两者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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