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星期日

毫不留情:胡说有理

所以,尊贵的,你现在是否要发表声明说你搞错了,根据大马法律,肛交和口交是违法,而同性恋关系则不是吗?若人们以同性恋的身份在一起,他们只是互相接吻,拥抱,抚摸,挨擦,自慰,不过只要他们不口交或肛交,那么政府就无可奈何了是吗?






尊贵的: 我对媒体都是很有善意的,即使是像是《今日大马》那样的反对党媒体,你们总不会报导真相,总是扭曲我们所说的。

今: 所以,尊贵的,我们今天就来这里,好让你能澄清你到底说了什么,哪一些又是你认为错误报导的。你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来澄清政府的政策,还有任何公众可能会有的错误概念和认知。我可以向您保证,尊贵的,《今日大马》将毫无修饰地报导你所说的每一句。

尊: 谢谢。听到这样真好。首先我要读者们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同性恋是违反了宪法。我说那是违反了法律。

今: 是的,现在就很清楚了。实际上,早些时候,《今日大马》就刊登了你的澄清和否认。所以我们其实不像有些人所指责的那样,尊贵的。

尊: 好,谢谢你。至少《今日大马》还刊登出故事的两方说法,不想有些反对党的报纸,只是报导政府的坏事。

今: 其实《今日大马》不是一份报纸,也不属于反对党。《今日大马》是大马人表达他们对朝野政党不满的地方。无论如何,那不是要点,尊贵的。我们今天要说的是你 有关同性恋违反法律的声明。你说了有关肛交的条文。不过那只是肛交,不是同性恋。有关条文没有说同性恋是犯法。它只说肛交是犯法。

尊: 那是自然而然的。只要是同性恋就自然而然的牵涉到肛交。

今: 不过,尊贵的,那项条文也说夫妻牵涉肛交也是犯法。所以,异性恋的肛交也能被判20年徒刑,即使是合法的夫妻之间也不行。为何尊贵的没有强调这点呢,就是丈夫和妻子也会被送入监牢,不只是同性恋而已?

尊: 我们对夫妻,还有他们在他们的睡房干了什么是不在意的。我们只是在意同性恋在睡房内私底下干了什么。

今: 不过,尊贵的,那不是重点。因为夫妻涉嫌肛交也能被判20年徒刑,除非有关法律被修改,改成说那些同性关系之间的肛交行为才算是犯罪。

尊: 我们怎样能控制结婚伴侣在他们的睡房内干的事情呢?要监督人们在睡房内的私事是不可能的。

今: 可是政府却要监督没结婚或是同性关系的伴侣他们在睡房内的私事。那你是打算要怎么进行的呢?

尊: 额…我…我…

今: 算了,尊贵的。我们继续下去吧。法律说肛交是犯罪,却没有说同性恋是犯罪。若两个同性的人像夫妻那样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不涉及肛交的话呢?你能够逮捕他们,起诉他们吗?

尊: 他们怎能生活在一起,但没有性生活呢?

今: 他们可以有口腔上的性关系啊,尊贵的。

尊: 你是说他们像对结婚伴侣那样生活在一起,但只是谈性而已?我不相信。

今: 不,尊贵的,我不是说口交就是谈论性。我的意思是….额,你知道的,尊贵的…..舔呀吸的。

尊: 喔,那种口交! 口交也是犯罪。也能被判20年徒刑,就算是夫妻之间。

今: 好的,尊贵的。你也许会想到,同性关系就是两个男的。若是两个女的之间的同性关系呢?你是否还是说那是犯罪呢?因为那样就不会涉及肛交或口交了呢?还有别忘了,尊贵的,那项你提到的条文只说涉及肛交是犯罪,不是同性恋。

尊: 额,若是两个女的,那她们也许会涉及口交,所以也算是犯罪。

今: 所以,有关性交行为才是犯罪。作为同性恋或有同性关系的生活伴侣就不算,是那样吗?尊贵的。

尊: 额….是的,就是那样。

今: 所以,尊贵的,你现在是否要发表声明说你搞错了,根据大马法律,肛交和口交是违法,而同性恋关系则不是吗?若人们以同性恋的身份在一起,他们只是互相接吻,拥抱,抚摸,挨擦,自慰,不过只要他们不口交或肛交,那么政府就无可奈何了是吗?

尊: 额…我….我….

今: 算了,尊贵的。我们继续下去吧。让我们谈谈非回教徒,特别是那些向回教徒宣教的福音传教士,最近这成了很热的课题呢。

尊: 是的,根据宪法,那是不对的。所以政府就可以采取行动了。

今: 好,非常同意。根据宪法第十一项条文之四,有说:“州法律包括吉隆坡与纳闽岛联邦直辖区,联邦法律能够监控或禁止任何向皈依回教的人宣扬任何其他宗教或信 仰的行为。”但是若那个人出生的时候是回教徒,但后来离开了回教。技术上来说,就不是向回教徒传教了,而是向前回教徒。

尊: 哪有什么前回教徒的呢。你出生是回教徒,或是皈依了回教,你就永世是个回教徒了。

今: 那回教徒的条件是什么?

尊: 我不明白。

今: 不就是说,你必须只相信一个神,阿拉,接受穆圣是最后一名先知,可兰经乃神之语言,死后的生命之类的吗?若你不相信这些,那你的信仰就崩坏,就不再是回教徒了。

尊: 是的,你的信仰在回教上来说是重要的。若信仰有缺,就不算是回教徒了。

今: 所以,若有回教徒说他不再相信穆圣为最后的先知,或是说他对可兰经乃神之语言的说法感到怀疑,因为可兰经都是由穆圣的人写下,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个回教徒了,因为他的信仰已经有了缺损。

尊: 是的。

今: 那么这样的话,福音传教士对这些人宣教有什么错呢?因为技术上来说,他们都不再是回教徒了。

尊: 额….我….我….不过我们还是不能容许这个。根据回教,他们也许是前回教徒,但是我们还是当他们是回教徒,会逮捕他们,送他们到宗教改造中心,试图拉他们回去正确的轨道。

今: 所以政府就当他们是非回教徒或是前回教徒但是不让他们当非回教徒或前回教徒,还会逮捕他们,改造他们,所以基督教徒就不能对他们宣扬福音,是吗?

尊: 是的,就是这样。.

今: 谢谢你,尊贵的。我们希望这次的澄清能让大马人更加明了大马政府是怎么想的。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s Barred:Making sense of nonsense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2-11-2011
翻译∶ECS283

2 条评论:

西西留 说...

谢谢四月大大

四月 说...

谢谢西西留大大,应该要谢谢ECS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