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达希尔是基于国家安全问题吗?是为了维护马来西亚的安全还是为了掩盖那些掌权人士所涉及的非法活动?既然证据确凿,为什么要不经审判而扣留达希尔?为何不控上法庭把他定罪呢?其实达希尔并没有否认发生过的事情,他只是否认他是单独行动的,同时否认马来西亚人并不知情一事。
史可米集团的三位董事的是希尔米再尼(Hilmy Zaini Zainal)、曼苏达希尔(Mansor Bin Tahir )及沙哈金(Shah Hakim @ Shahzanim Bin Zain)。
比利斯玛威峇华有限公司(Prisma Wibawa Sdn. Bhd)100%由史可米所拥有,公司的三位董事是希尔米再尼、 曼苏达希尔及三苏峇林(Shamsul Bahrin Bin Rukiban)。
比利斯玛威峇华收到1千100万令吉及史可米收到900万令吉,这笔总共2000万令吉的款项来自黎巴嫩及利比亚, 目的是资助核离心机的生产。
总警长发表了长达10页的新闻稿,说明马来西亚人如何被达希尔欺骗,以及他们对于涉及非法业务一事毫不知情。 迄今为止的证据,以及接下来更多的惊喜将显示,马来西亚人其实不只非常清楚,同时由一开始便积极参与。
问题七:
你没警告过KA及SH这些是非法的吗?
答:
我是在企划书拟好后才知道的。
问题八:
SH认识汗博士(Dr Khan)吗?
答:
是的。SH及他的家人都与汗博士相熟。SH曾与汗博士在杜拜及吉隆坡多次会面,这可以说是个公开的秘密,KA也很清楚SH及汗博士之间的关系。他们一直都亲身参与,SH甚至与汗博士签署一份协议,由他担任汗博士在本地的代理人。这是一份由他及汗研究实验室(R.K.L)以及巴基斯坦所签署的协议,以售卖常规武器给马来西亚军方。
问题九:
因此根据你的叙述,汗博士、KA、SH、你及其他人士都知道史可比是为了这个计划而成立的?
答:
是的。
问题十:
您是否质疑书面陈述中的第一及第二项,同时辩称您并没有『以欺诈手段说服史格比,令其同意生产该部件』 或『操纵史可比』, 令其同意生产供应给该项计划的部件?
答:
正确。在2001年,我完全不曾为了该计划接触过任何史可比的董事,都是KA及SH一手安排。请参阅史可比2001年度的表格49(附件E),在2001年7月3日,表格49中所记载的董事包括希尔米再尼及曼苏达希尔。我不曾直接接洽过这些人士,他们都是KA与SH所委任的代理人。他们直接听令于KA及SH。
问题十一:
史可比是否是史可米有限公司全权拥有的子公司?
答:
是的。请参阅附录E的表格24。
问题十二:
SH在何时成为史可比的董事?
答:
在2002年1月29日,请参阅附录E的表格49。
问题十三:
您是否有任何证据证史可米的企划书中有提及明史可比?
答:
有,请参阅附录F。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Round Five: BSA Tahir was merely the fall guy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1-07-2010
翻译∶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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