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

毫不留情:林良实骗了内阁或是内阁骗了人民?

前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林良实否认他在被泄漏的巴生自贸区事件中欺骗内阁。这个事件的症结在于:内阁是否知道这件事?同时是否内阁拥护这件事?或是林良实在内阁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行事呢?就让这些内阁文件告诉你整个故事吧!







林良实否认在巴生自贸区丑闻中欺骗政府

【星报】前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敦林良实成为了在巴生港口只有贸易区(巴生自贸区,Port Klang Free Zone,PKFZ)中被提控的最高级政府官员,他已经就此事表示不认罪。

他身为一个政党的党魁,也是在巴生自贸区事件中被提控的第五名人士,他在昨天被地庭以一百万令吉作为保释。

他在妻子王维娜(Toh Puan Ena Ling)、两名儿子林熙隆(Ling Hee Leong)和林熙杰(Ling Hee Keat)的陪同下先记者表示,他对国家的司法系统有信心。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理蔡细历对这项提控表示震惊,可是他也对林良实会获得公平审判表示有信心。

控状:你被控在2002年9月25日及2002年11月6日间,于布城的首相署四楼误导内阁,以欺骗马来西亚政府,根据巴生港务局与自贸区总承包商 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所定下的条件,为自贸区计划购买一幅4353万8200平方英尺的英达岛地段。


机密

此文件是马来西亚政府所有

KK/BPKA/D5/(Y)/540/1/1   贵部备忘录
编号
副本数量

财政部备忘录

雪兰莪英打岛巴生港自由区发展计划

宗旨

此备忘录的总值是要求贵部考量及同意,以便

Ⅰ 以追加方式,给予有关雪兰莪英打岛自贸区发展计划增加费用的批准,由10.88亿令吉至4,632,732,000令吉。

Ⅱ 提供巴生港务局至4,632,732,000令吉的简易贷款;及

Ⅲ 以追加方式,为有关总值为4,632,732,000令吉的债劵发行(包括瓜戴的银行固本)进行政府担保。此项批准必须根据发出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以法律角度而言,该信件以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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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接方式表明了联邦政府的担保。

背景

2. 巴生自由贸易区计划(自贸区)是一项由马来西亚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杰贝阿里国际公司)的联合计划,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家到马来西亚,以及提升国家的 竞争力,同时使巴生港口成为本区域重要的负载点。此计划将成为主要元素,作为促进英打岛的经济活动和发展,同时增加巴生港口的货运量。

3. 贵部于1999年三月24日批准巴生港务局收购英打岛的一片830英亩的土地,作为自贸区的发展用途。2001年2月2月14日,贵部同意让政府接受在上述地点收购额外的170英亩土地,这使得土地总面积达1000英亩。

4. 贵部于2001年2月21日被通知有关这1000英亩的土地收购价是基于每平方英尺25令吉,总值为10.88亿令吉。总建筑费及利息为13.52亿令 吉,计划的总费用为24.4亿令吉。尽管如此,财政部和总检控署已经对政府需要承担的相关财务负担、土地价格的情况和土地拥有权课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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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机密

9. 2004年2月25日,交通部长已经基本上获得首相的批准进行这项计划的第一阶段,同时挑选『总包合约』(turn-key,又称『一揽子』发展商)发展 商进行此工程。接着,巴生港务局与瓜戴商讨额外范围,同时计划的费用上升至4,632,732,000令吉,其中涉及的费用包括17亿令吉的土地收购费, 以及29亿令吉的发展费用。可是,此计划的费用的提高在没有照会中央部门的情况下被确定了。

10. 2005年4月6日,在年度分析报告及2003年巴生港务局财务报告中,贵部同意让巴生港务局在没有获得联邦政府的财务支援下,采取行动准备足够拨款,以缴付自贸区建设的费用,预估由2007年开始其价值将会是10亿令吉。

11. 其中,在2005年8月26日,2005年12月14日和2006年10月16日,交通部长向财政部申请让巴生港务局获得几项财务援助,其中有以债劵的形 式、政府年息4%的简易贷款,以及六年摊还期贷款。总数为18亿令吉的贷款分阶段发放,目前的土地收购是通过政府债劵形式进行。可是,根据财政部在 2005年4月6日的决案,这项申请被否决了。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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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12. 2006年12月初,『主要安排机构』(lead arranger)通知财政部,有关『支持信』已经由交通部发出,以发行几批债劵。有关于此,财政部于2006年12月14日已经要求交通部解释,同时通 知有关任何担保信必须事先获得贵部的批准,同时该信件只能由财政部发出。

考量基础

13. 根据已经采取的行动,财政部发现以下几点:

Ⅰ 贵部根据已经分析的资料批准了自贸区计划,即是说此计划有发展潜能及『有能力自给自足』。可是,该计划在执行后却不具备发展潜能,同时计划费用已经上升至 4,632,732,000令吉。计划的原本费用是10.88亿令吉,同时,如果还有超过1亿令吉的额外发展工作,应该向财政部出示以为其评估。

Ⅱ 原则上而言,如果贵部决定原计划有更动,所决定的上述更动必须让贵部重新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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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认为一系列由马来西亚交通交通部长发出的有关『支持信』是一种担保,因此根据《1957年财政程序法典【61号法令】》第14条必须被遵守,也即是事先必须先获得财政的批准。

5. 以上述意见为限,《20点备忘录》中的建议应该被给予考量。

建议

20. 恳请贵部评估和同意以便:
Ⅰ 以追加方式,给予有关雪兰莪英打岛自贸区发展计划增加费用的批准,由10.88亿令吉至4,632,732,000令吉。

Ⅱ 提供巴生港务局至4,632,732,000令吉的简易贷款;及

Ⅲ 以追加方式,为有关总值为4,632,732,000令吉的债劵发行(包括瓜戴的银行固本)进行政府担保。此项批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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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必须根据发出的『支持信』,以法律角度而言,该信件以非直接方式表明了联邦政府的担保。          

财政部

布特拉再也
2007年6月22日

机密
此文件是马来西亚政府所有

KK/BPKA/D5/(Y)/540/1/1   贵部备忘录
编号
副本数量

财政部备忘录

雪兰莪英打岛巴生港自由区发展计划


这份备忘录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贵部评准有关追加雪兰莪英打岛巴生港自由区发展计划拨款,拨款由10.88亿令吉增加至4,632,732,000令吉,同时 为巴生港务局提供4,632,732,000令吉的简易贷款。瓜拉戴门生有限公司总值4,632,732,000令吉的发行债劵也需要获得以追加方式批 准。

2.巴生港自由区计划(自贸区)的策划是为了吸引外资前来马来西亚,提升国家竞争力,同时使巴生港口成为本区域的主要货运中心。此计划将真伪促进经济及英 打岛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1999年至今,部长同僚们进行了数系列的会议,以评估自贸区计划的执行,其中主要的课题是在购地和拨款方面。财政部和总检察署 已经提出了相关计划中的隐忧,如政府所需承担的财务负担、土地价格和情况,以及土地所有权。

3.2002年10月2日,部长同僚们同意购地,以进行位于巴生港的自贸区计划。基于有关资料说明此计划可自给自足,无需政府财务援助,同时,土地的法律课题已经解决。总检察署也已经就购地课题相关事宜展开调查。

4.2002 年10月23日,部长同僚们已经同意通过交通部,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款,以每平方英尺10.16令吉购地。瓜拉戴门生(瓜 戴)被给予机会,以设计和建造的原则进行基设,财政部在后续的讨论中确认了有关费用是超过1亿令吉。有关与此,巴生港务局与瓜戴之间的买卖合约中确认了巴 生港务局已经缴付10%,其余发诶用费用将会以15年摊还。

5.为了摊还上述计划发展,一家由瓜戴设立的特别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发行了债劵。上述债劵属AAA级,并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这是因为在这之前交通部长已经发出『支持信』说明政府在任何时候都会确保巴生港务 局会根据所注明的摊还期及摊还数目,行驶其义务。

6.2004年2月25日,此计划被批准,并以『总包合约』形式执行。接着,巴生港务局向瓜戴提出附加工程范围,而计划费用因此提高至 4,632,732,000令吉,其中,17亿令吉将作为购地费,以及发展费为29亿令吉。此计划费用的提高在没有照会中央部门之下被决定了。

7.巴生港务局已经面临吸引投资者前来自贸区的困难,此挫败导致巴生港务局面临资金流动的困难。数份申请书已经发出给财政部,以让巴生港务局获得财政援 助,援助包括以债劵形式购地、提供18亿令吉,4%年息的建议贷款,以及6年延长贷款期。这数份申请已经被财政部拒绝。债券的发行和『支持信』的发出涉及 在未获得中央部门批准的政府保证。因此,财政部在2006年12月14日已经要求交通部解释,并通知其有关担保信需事先获得部门同僚的许可,同时此信件只 能由财政部发出。

8.政府以追加方式批准将能使巴生港务局直接活跃的接涉自贸区的发展。巴生港务局作为政府的膀翼机构,不可任由其成为破产者,政府必须给予担保以巩固那些 债劵投资者的信心。缴付瓜戴的义务将由今年开始,分期付款的款项是5.1亿令吉,同时也必须预备由208年至2010年的额外拨款。

9.经济策划小组、首相署和交通部不会阻止以追加方式提高雪兰莪英打岛巴生自由区发展计划费用,以及为巴生港务局提供建议贷款,同时还有瓜拉戴门生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债劵中政府的保证。总检察署根据备忘录19项,也不会阻止有关的上述建议。

10. 敬请部门同僚评估和同意20项备忘录中的建议。

财政部长

布特拉再也
2007年6月22日

马来西亚交通部                         电话:03-88866000
法律咨询局                           传真:03-88891588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502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5座7楼


                                我方参考:MP/S/1 BIL(12)
日期:2005年10月11日


极尊贵的拿督斯理阿都拉哈兹阿末巴达维
首相署办公室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502
首相署大楼3楼                          

【首相手写】
【同意此建议,志期20.10.05】

极尊贵的拿督斯理,

巴生投资局《巴生港自由贸易区》(自贸区)计划
Ⅰ自贸区入口公路提升工程建议
Ⅱ电气基本设施工程建议
Ⅲ商务酒店工程建议

与至诚之心,本人欲告知极尊贵的拿督斯理关注以上事项。

⒉ 如同极尊贵的拿督斯理所知晓,《巴生自由贸易区》(自贸区)建设计划目前正在睁开,工程自2004年已经开展,此计划预估将于2008年完成并开始运作。直至2005年6月30日为止,根据进度表,自贸区建设计划的实际进度为53%。

⒊ 一个计划的成功取决于所提供的基建的完善度。『准备就绪,即刻应用』的概念已经成为自贸区计划对所有的港口使用者的业务原则,以让他们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开始在自贸区营业。与国际杰贝阿里自由区的会谈已经展开,它将成为此自贸区
【SLIB(K)即刻行动,确保公函寄送到各部门】

⒍ 本人荣幸的呈上上述事项,以让极尊贵的拿督斯理进行审批,以确保自贸区计划的成功,因为一项计划的成功取决于良好和高效率的基本设施之间的结合。

7. 极尊贵的拿督斯理对上述第四段内容的审批,是为荣幸之至,在此,万分感激。

拿督斯理陈广才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

继续阅读【巴生自贸区丑闻官方文件】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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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问鼎∶林兄,或许让我帮你回答你的问题吧!
逐鹿问鼎∶内阁隐藏在大马民众后面的事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S BARRED:Did Liong Sik cheat the Cabinet or did the Cabinet cheat Malaysians?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30-07-2010
翻译∶西西留

3 条评论:

pingjinn 说...

用含有政府抬头的信笺写的内容,被指是欺骗政府/(上头?)。但,是不是涉及烂权更贴切?
这信是写给谁?
出现缺失,被局限是什么道理?

西西留 说...

谢谢林季大大,

首先……偶不明白你要表达的意思,可以『更加浅白的』说明多一次吗?

如果是缺失的话,并没这回事,完整版就在这篇文章下面的链接,共三份。

偶也不知道用人家抬头信笺犯的该是什么罪,应该和欺诈有关。

另外,如果您注意郑文福和林良实的情况非常相似,是不是巧合呢?

反贪痿 说...

应该是说林良实和内阁骗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