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政党执政某个州属后,由州内阁为始,往州内阁权力结构下游,也即是县议会、市议会、村长、村委会安插人马,这是以主管级而言。可是在州议会、县议会、市议会、村长、村委会的权利结构中,主管级以下的官僚依旧是直聘公务员,而根据一般公务员行事条律,要开除一名公务员并不容易。
建80度山坡旁 市议会没记录 灾区属三不管地带
中国报新闻网 22/05/2011 20:09
(加影22日讯)乌鲁冷岳呀吃14哩奥达华(AL Taqwa)孤儿院土崩惨剧夺走16人性命,引起全国关注,也揭发孤儿院何以可建在80度山坡旁的安全问题,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皆不认灾区属他们的管辖范围。
调查有否打桩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曹智雄说,发生土崩的灾区属于加影地区范围,但加影市议会的管辖范围或权力,却不在该区。
“根据加影市议会记录,发生土崩的孤儿院没有向市议会登记。”
曹智雄今日到灾场巡视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也在场的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在受询及土崩地区是属哪个单位管辖时也说,发生土崩的孤儿院,不属加影市议会的管辖。
“这里的电灯柱是由国能建设,道路是由公共工程局所建,应该是由乡村及区域发展部管辖。”
他说,孤儿院建在80度山坡旁,肯定违反地方政府条例,加影市议会將调查孤儿院院方在建造时,是否有打桩,若没有,当局將立即拆除该建筑物。
“若院方有打桩,市议会可与院方討论,看看是否能通过建设防土崩围墙方式来解决问题,但孤儿院负责人仍为惨剧悲伤,还无法与市议会討论。”
在一旁的加影市议会主席拿督哈山纳瓦威,也认同刘天球的说法。
哈山纳瓦威说,灾区的確不在加影市议会的控制范围,市议会也没有该孤儿院的记录。
询及当地居民要兴建房屋必须向哪单位作出申请,刘天球说,建屋可向加影市议会或公共工程局提出申请。
土崩惨剧于週六下午1时许,在乌鲁冷岳呀吃14英哩甘榜双溪士慕基斯宗教学校兼孤儿院发生。
惨剧肇因疑是和连日豪雨造成泥土鬆软有关,导致排山倒海的山泥迅速间把3层高,依山而建的孤儿院埋没,25名参加训练营的学生和监护人逃生不及受困,9人获救16人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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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〇八全国大选之前,国阵同时执政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因此所谓的『州行政事务』和『联邦事务』都在同一政权的权力结构下。可是在三〇八全国大选之后,包括原本由回教党执政的丹州,吉、槟、霹、雪四州落入反对党手中,我国首次面对权力分割的局面,运作了几十年的联邦——州属行政模式被打破。
当一个政党执政某个州属后,由州内阁为始,往州内阁权力结构下游,也即是县议会、市议会、村长、村委会安插人马,这是以主管级而言。可是在州议会、县议会、市议会、村长、村委会的权利结构中,主管级以下的官僚依旧是直聘公务员,而根据一般公务员行事条律,要开除一名公务员并不容易。
在整个州政权官僚体系中,权力结构重叠最严重的是市议会/市政厅的管理结构,在这个官僚体系中,基本上有两个体系:一个是由执政党控制的官委议会成员,另一个是由政府直聘的公务员(其实,两者都是公务员,而后者可大致上分成永久性/合约两个分类)。
在上述的直聘公务员当中,又分成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公务员,视所管理的部门而定。而各部门权限的杂乱和重叠,也显凸在这次的土崩事件中。
在报道中,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提到,该所被土崩掩埋的孤儿院不在加影市议会的管辖范围内,在技术层面上而言,的确如此,可是却不能掩盖雪州在对州内整体建设的监督上的失策,因为土地使用即使不在市议会管辖范围内,它依然在县议会权限下,而县议会基本上与两个部门挂钩,一个是联邦政府的乡村发展部和州政府管辖的土地局,而乡村发展部的计划,必须通过土地局的批准下才能进行。
可是硬体建筑本身的规格,以及建筑物中的活动,属联邦政府权限,以孤儿院土崩事件为例,孤儿院的建筑安全和规格属工程部、环境部权限(如果在市议会范围内,须加上房屋部),孤儿院的运作,属福利部权限。
如果以技术层面探讨,应该直接为此事负责的部门有两个,一个是联邦政府的福利部,另一个是州政府的土地局。如果扩大责任范围,可以在追加两个部门:联邦政府的工程部和环境部。
9 条评论:
马来西亚为官的最大好处,除了很多“油水”以外,就是有事情不用负责任,真是好国家!
土崩地区不是加影区的话,那应该是ampang的了,有事发生别推来推去,那座房子是什么年代建的,308前后,总该有人知道吧?难不成整个区都是非法建的?
诸葛亮大大:的确是问责制出了问题。
里大人:无论如何,只要掌权,不能说前朝当朝,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如果联邦政府由民联上台执政,是否以前的所有司法判决都不该受承认?因为首席大法官是首相委任的。
这个乱象非常严重……
有事发生就双方推卸责任,但是到达灾区慰问灾民搞政治宣传就双方做得好。
以前是宗教学校,之后增设孤儿院;听说孤儿当时全在土崩地点练习单面鼓,因为要迎接国家文化单位的高官,高官宣称自己以个人身份捐钱,差只差在这高官迟了一步,不然一起埋葬!
宗教学校,之后增设孤儿院;是善意。
高官宣称自己以个人身份捐钱,善意。
全在土崩地点练习单面鼓,天意!
但是农业地没有被转换,这事情在国阵统治时代比比皆是。还有大墓园由于土地没有转让就卖地结果事情闹的很大。
问题是如果孤儿院是合法的,谁会在意及在该位置建立一道防土墙?
老实说,在高山旁的发展计划多不胜数,有些屋子甚至在醒觉意识够高的地方被废置,可是买了屋子,住进去的人发生问题就当他们歹命?
我们说要追究责任,发展商转了又转,没有转的,倒掉了!责任又怪谁?
谁批准兴建的?如果是州政府或地方政府,都已经换人执政,可是我们可以向前朝追究的底线是多少?负责赔偿的又是谁?
全部都是打的是官印啊!签名的人败选后一文不值,我们能如何做?
我们需要确立的是知识,醒觉性与公民保障!
只能有当政者做出损及公众利益的时候。立即组织,否则一步错,万步皆梭落。
垃圾政权的垃圾管理团队~~。
人民呜呼哀哉~~
林季大大,其实方法很简单,当时谁签字批准在山边盖房子的,抓他就是了,可是,貌似在《刑事法典》中没有一项是和失职有关的……如果大法官是公正的,或许可以开个先例,因为谁签字批准盖楼的等同间接谋杀,应该可以入刑事罪的。
重点是,三权中的司法已经崩溃,所以没法执行。
目前比较折中的办法是召开皇家听证会……
鬼谷子大大,
这些垃圾都是人民选出来的……无可奈何啊~
原本签名需要捉,所以很多时候在关键文件签字的都是替死鬼!西西留大大,您有留意;这些人老早有代理人做好功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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