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星期一

没有动机

为何不在次轮听证会上,了解事情实况及详情之后,才来判断,而是“先砍后判”,手段不人性,不道德,这不是DAP原则同时也不利人民。这不是更加明显有动机和企图要陷害郑文福吗?

主题:没有动机

1.事件根源来自“冒签”两字。从一开始有人说“冒签”字眼,意思说从一开始就制造假象,来的有目的,有动机和企图要陷害郑文福。

2.冒签者是不会把副本交给老板的。有那么笨吗?去告诉老板我冒用你的签名吗?

3.假如要孩子得到工程,倒不如直接把儿子文件交上去叫官员批准。不必要偷偷写支持信吧?

4.更何况孩子的支持信非批准工程信;只是普通的支持信给支持注册成为市议会属下承包商而已。并非父子关系获取工程。

5.有人说国阵常有朋党利益冲突,人民反对。郑文福并非父子关系获取工程。因为郑文福不是招标小组成员,不可能把工程批给任何公司。

6.可以原谅的是他在不知情下,代签了不应该签的支持信。

7.直(值)得原谅,他写信表示公开性,没有黑箱作业。而且副本有通知老板,是一位老实的郑文福。

8.所以证明了“郑文福偷偷支持孩子”的说法不存在。

9.为何不在次轮听证会上,了解事情实况及详情之后,才来判断,而是“先砍后判”,手段不人性,不道德,这不是DAP原则同时也不利人民。这不是更加明显有动机和企图要陷害郑文福吗?

10.仔细研究,有人故意陷害的动机很高。可能“凶手”是一群人。

11.事件XXX(刘天球)还没有经过DAP委员会讨论,提先私刑“打开虎头砍,人头落地!”为什么DAP不对付XXX(刘天球)???天理何在??

12.在火箭向来互相爱护,互相珍惜才能茁壮成长吧!请大人收回成命,还民好官,万众之“福”(Hock)。

註:西西留加括弧注解

来源:读者来函
作者:民主行动党基层领袖(匿名)

4 条评论: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说...

说得有理。加油!

Fair仔 说...

现在写支持信已经被抄成是一种罪过。。。

按上面说法,如果砍文福,就更有理由砍sky ball了。

Bathtub 说...

马华仔吴启聪说了一句话:

经历XXX风波后,行动党以后要走下神台,赤手空拳和马华只抽了。

搞政治的,当然不能永远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但是为了这粒浑球,我觉得这笔帐左算右算都不值得,都不知道CEC用什么鬼牌子的计算机!!!

责人严、待己宽,迟早完

anakMY 说...

不要把选民当傻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