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山慕丁、亚伦和艾伦格禧 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 2010年7月6日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007 6000邮箱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区D6座7楼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调查总监 哈芝穆斯达法先生 先生, 标题:在反贪委总部投诉标号119/2009报告中马航对丹斯里达祖丁蓝利的投诉 我们已经受我的当事人马来西亚航空系统大众有限公司(马航)的指示,以向先生书写有关上述事项。 欲告知阁下,在2009年5月20日,沙哈利苏莱曼先生在马航董事局的指示下,已经向反贪委作出投诉。尽管如此,至今没有采取后续动作,以盘问或记录马航人员的口供。 如反贪委需要,马航方面已随时准备给予全面合作,协助调查。 如果阁下能通知我们有关此案之情况和进展,将感激不尽,因为旷日已久,却了无音讯。 最后,阁下的合作,我们表示感激。 |
仅此致谢。 真挚的 尼丁.V.那特卡尔尼/纳迪亚.马尼.马特.金 李、希山慕丁、亚伦和艾伦格禧 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 直拨号码:603 2165 8445/2165 8402 电邮:nn@lh-ag.com/nmz@lh-ag.com 副本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007 6000邮箱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区D6座7楼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委员会总监 吉祥的拿督哈芝阿布卡欣.莫哈默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007 6000邮箱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区D6座7楼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委员会行动副主任 吉祥的拿督哈芝.莫哈默.苏克里.阿都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007 6000邮箱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区D6座7楼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法律暨起诉组主任 吉祥的拿督阿都.拉萨.慕沙 通过传真(8889 4329) 及手递 |
源文件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MACC Chief can’t plead ignorance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17-08-2010
翻译∶西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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