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以下博文时状态不佳,所以断断续续的写了好几天才完稿,如发现文章前后矛盾敬请见谅。
原本不想碰这个课题,因为国能宣布调高电价后,反对党文告、报章评论和网上舆论将会排山倒海接踵而来,任何评论也只不过重复上次电费调涨的论点,何况由电气观点而言,国能的计算合乎一般国际标准,整个课题的主要争议在于调涨幅度的合理性与私人发电厂津贴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调涨幅度或调涨后造成的其他负面经济影响。
首先,以下是昨晚能源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所制作的简表:
(表一)
用电量(千瓦时/月) | 每千瓦需付(令吉) | 用户(万) | 总比(%) | 附注 |
---|---|---|---|---|
少于200 | 赦免 | 15 | 2.5 | 每户人口六人 |
0~200 | 21.8 | 330 | 55.6 | |
201~300 | 33.4 | 110 | 19.1 | |
301~1000 | 139 | 22.8 | ||
594 | 100.0 |
要计算一户人家每天的用电量其实不容易,除了个人用电习惯外,也包括用电量的频密度,电气性质、电气年龄等等因素。比方说,充电器在操作状态和待命状态下的耗电就有所不同,冰箱和冷气机也是如此。
让我们先看看陈华贵提到的『每个月用电量少于200千瓦将被赦免电费』中,这个少于200千瓦所指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表二)
电器 | 功率(瓦) | 数量 | 使用时间 (小时) | 使用时间 (分钟) | 耗电量 (千瓦时/日) | 耗电量 (千瓦时/月) | 附注 |
---|---|---|---|---|---|---|---|
荧光灯 | 18 | 2 | 8 | 0 | 0.29 | 8.64 | |
电视 | 50 | 1 | 5 | 0 | 0.25 | 7.50 | 类比电视 |
冰箱 | 33 | 1 | 24 | 0 | 0.79 | 23.76 | |
风扇 | 45 | 2 | 12 | 0 | 1.08 | 32.40 | |
电饭煲 | 495 | 1 | 1 | 0 | 0.50 | 14.85 | 一天煮饭两次,煮一回饭三十分钟 |
热水壶 | 1900 | 1 | 0 | 3 | 0.10 | 2.85 | 三分钟煮沸一公升食水 |
电烫斗 | 1000 | 1 | 0 | 15 | 0.25 | 7.50 | |
6.55 | 196.50 |
根据能源部的数据,全国大约有90万人口属于低收入家庭,根据总用户数目倒退估算,这90万人大约为15万用户,每户人口平均6人(父母和四名孩子),用电量不超过20令吉,也即是少于200千瓦时。而『家境较好一些』的家庭用电量不超过201千瓦时,这些人占了总人数的一半。
接着,根据表二,我们以每户最低用电量作为计算标准,大约可以把每月用电量『控制』在200千瓦时。如果根据这最低标准,这户人家每天至少需打开两盏荧光灯 ,傍晚六点开灯,直至凌晨两点;如果勉强等到天全暗了在开灯,家里小孩不用赶夜车,全家早睡早起,我们可以把预设值减半,而每月总耗电量大约会再下降4千瓦时。
这家人每天大约会看五小时的电视节目,如果是家庭主妇大概看电视的时间会加倍。尽管是低收入家庭,家里总得有个冰箱。
马来西亚天气炎热,收入低家庭自然没法住舒适的大房子,通风一般欠佳,因此电风扇是少不了的,一般上每户人家都会在每间房间,包括客厅安装风扇,假设四个孩子挤一间房,父母一间,每天至少要开动两副电风扇,每天平均开动六小时。
接着,家里需要煮饭烧水,同时小孩的校服和大人的工作服需要烫一烫。每天需要吃两顿饭,煮一次水,用保温壶盛好,接着把至少五个人的衣服烫好,这大约需要15分钟以上。
目前大马的流动电话渗透率为101%(2011年数据),也即是每人平均手持多余一台电话,在穷不能不买手机,要不然丈夫找不到太太,家长不知道小孩放学去了哪里,因此,我预估即使是低收入家庭,家里至少有3台电话,充电量大约会耗费每月3千瓦时,如果根据表二,刚好到达199千瓦时的顶限。
随着时代进步,纵使是200千瓦时对一般家庭耗电而言属于最低用电量,而在这个最低用电量之中,除了操作最基本与生活相关的电器外,任何附加电器将使耗电量超过政府设定的『低收入家庭』的顶限。
虽然我也听说有些人每月用电量大约维持在100千瓦时之间,如果根据表二的算法,可能只维持每晚开一盏灯,只听收音机,厨房唯一两个电器是电水壶和电饭煲。如果根据这种描述,我们的生活标准应该是倒退了三十年,回到八十年代初供电网不普及的年代。
贫穷源自缺乏谋生知识,知识来自教育(指的是常规或非常规途径下获得的教育),而目前获得教育的最经济方法来自与网络。可是政府目前的能源政策正好钳制了低收入家庭获得教育的机会,因为除了表二所注明的基本家庭电器,任何额外的电器(电脑、数据机、路由器)的耗电将使每月总耗电量超出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的200千瓦时的顶限。
表三(财政部于2010年第三期国会发布的全国人均收入)
收入等级 | 百分比 % |
少于 RM1,000 | 41.9% |
RM1,000 至 RM2,000 | 32.1% |
RM2,000 至 RM3,000 | 14.1% |
RM3,000 至 RM4,000 | 6.6% |
RM4,000 至 RM5,000 | 2.3% |
RM5,000 至 RM6,000 | 1.1% |
RM6,000 至 RM10,000 | 1.3% |
大于RM10,000 | 0.5% |
表三中我们可以发现74%人口的平均收入少于二千令吉,而当中的41.9%收入少于一千令吉。表三数据根据的是正式申报收入的户口作为统计基准,如果再包括一般散工或自雇人士而言,少于一千令吉月入的人口应该会占我国总劳动人口的五成或以上。
由家庭用电量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家庭的生活素质。国能在表一所展示的全国人口用电量分布中有五成以上的人民用电量居于200千瓦时以下,而根据表二,200千瓦时的每月耗电量实际上只不过是维持一个现代家庭最基本所需的电器(甚至不包挂洗衣机在内)。而根据表三,73%我国人口的收入不及二千令吉,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收入无法提升家中电器(包括电脑及互联网)的需求。
希望通过以上数据,能够协助各位网友在分析国内课题时派上用场。
6 条评论: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嗯嗯,好湿好湿
脑满肠肥的政棍,最喜欢说的就是 :何不食肉糜。
我細讀了西西留這篇大作發現非常玩味。
西西留提出的200千瓦時的確反映出國人的生活素質,通常一個家庭的耗電量和生活素質成正比,生活越好,家裡的電器就越多,隨即的耗電增加。
如果根據我的推測,通常一個中產家庭的耗電量應該是300到400千瓦時才比較合理,如果總人口中有一半的用電少過200千瓦時代表人民的收入不足夠用來買方便生活的電器。
家境较好的家庭用电量不超过201千瓦,
这些人占了总人数的一半?!!!
我们太幸运,太富贵了!
啊!? 不对,不对!!!不能使用一些基本的:
-洗衣机
-淋浴热水机
-食品搅拌机
-微波炉/电烤箱
-电吹风机
-DVD机
-电动游戏机
这50%的大马人是如何生活的?
或许大马太多鬼屋了!
想回山林里住,又没有山是自由进入的,全都是大人物的虎胆心瓣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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