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5日星期六

只许州官勃起 不准百姓选举



以上这个混球兼人渣是蕃薯国的前新闻部长再努丁(Zainuddin Maidin),在2007年发生的净选盟『黄衫军大游行』后,被半岛卫视找来接受电话访谈。再努丁用破破的英文讲述了为什么这场示威是『违法』的。

然后,不知道是听不懂人家的英文,还是那个蕃薯脑袋『短路』了,这混球一直在喊『I can't hear you』,其实,就连西西留这样破的英文都会来一句『can you repeat your last sentence』之类之类的,不用假假到这种程度。

原拷贝西西留就不放了,听他讲话就跟听牛在讲话那样,请听听这一点最精彩的段落,我不懂访客们听到的是什么,可是如果用西西留破破的英文来判断,西西留很肯定他在说:「我们每五年『勃起』(erection)一次……」

大马局内人:哭泣大马

我们在沙安南所见到的并不是突发事件。缺乏容忍的原因是国阵领导的政权几十年来酝酿出来的。基尔多益提出这个『宗教场所集中地』的想法并非突发奇想,他自己就是『围地制度』的产物。

【大马内幕人五日讯】『一个大马』的支持者们骄傲的宣布:这个概念为这个国家带入未来的新纪元。在这个概念中,差异性之间的容忍,其种族和宗教的不同将逐渐获得接受。没有一位自认马来西亚是家乡的人士能够驳斥这个远大的目标。

没人能够这样做!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首相纳吉所推介的『一个大马』的概念是一个失败的童话故事,过去几个月所发生的事重复说明了这一点。啤酒课题、演唱会课题,直到现在这宗无人不晓的『巫统煽动的牛头示威』,为的是抗议斯理马哈玛廉曼(Sri Mahamariamman)兴都庙搬迁到沙安南第23区。如果连最起码的容忍都无法办到,仿佛就像在吉隆坡找到一辆使用计程表的德士那样困难的话,我们还要谈什么容忍各方的差异性?

就以上星期一些人的胡言乱语来说好了。一些居住在23区的穆斯林说他们不想有兴都庙在他们的社区,因为他们不要在节目庆典时有交通堵塞的情况发生。一些人说,钟声和祈祷声会影响他们祈祷时的精神集中。非政府组织反驳说这家兴都教应该建设在非穆斯林为大多数的地区。

前雪兰莪州务大臣兼巫统在这个州的最高决策人——拿督斯理基尔多益很明显的证明了所谓的容忍是名不副实的,他说应该设立一个『少数宗教徒集中地』(religious enclave)。一个给教堂、寺庙或回教堂的『宗教集中地』。这位政客绝顶聪明,为了显彰他多元种族的凭证,他说拖曳牛头的示威者没有冒犯兴都教徒的意愿,他们只是想表示牛是『愚蠢的动物』。

我们在沙安南所见到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佛教徒、基督教徒和锡克教徒们都吃过苦头,他们知道为他们的宗教团体申请一片宗教场所是如何的难如登天。甚至就连地方当局在放行后,却又会附带很多繁琐的条件。

我们在沙安南所见到的事件并不是突然发生的。缺乏容忍的原因是国阵领导的政权几十年来酝酿出来的。基尔多益并非突发奇想的提出这个『宗教场所集中地』的想法。他自己就是『围地制度』(enclave system)的产物。他的邻居是马来人或穆斯林,他的同学是马来人或穆斯林,他的政党同僚是马来人或穆斯林。像他这样的巫统政客,除了这些,他不懂马来西亚其他的事物。对他们来说,在马来西亚,马来人和非马来人必须划清界线。

他们不过是纳吉和他的『一个大马』的口舌,因为他是首相,他控制了所有的权力。他们会继续陪他玩,可是却没有意愿把他说对所有宗教所说过的话吞回去,更别提要建造桥梁,拆除障碍了。给基尔和他的狗腿们的一个忠告,纳吉为他的『一个大马』的概念所做的这些事,对非马来人而言是不确实际,同时极度危险的念头。

发生在沙安南的事件,让他们觉得这就是首相所提倡的『一个大马』的概念。

原文出处:Weep, Malaysia
原文日期:05.09.09
原文作者:
翻译  :西西留

逐鹿问鼎∶总检察长在玩什么把戏?【第二部分】

现在,你已经在上篇文章【逐鹿问鼎∶总检察长在玩什么把戏?】阅读了总检察署的回覆,请继续阅读一位杰出的律师对这宗肮脏的事件的意见,在这宗事件中,六名警方人员被控上法庭,而华人黑帮头子却在总检察长的指示下无罪释放。很明显的,总检察长把球踢入自己的龙门了。





日期:2007年8月27日
我方参考:01.4.3346.07.RY
贵方参考:

手递公函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部队
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蓝利尤索夫
邮区50650 吉隆坡
拿督翁路
武吉博塔那

敬启者,

有关我们的拿督维加也古玛与您的数次会议,会议是有关内政部法律顾问所发出,志期2007年8月22日的函件,此函件附上了有关哥打峇鲁高庭的一份起始令状①,编号24-278-2007。
①Originating Summons,OS

起始诉令的一方是原告吴清宝,另一方是内政部长、全国总警长和吉兰丹州总警长。

这份起始诉令在2007年8月16日左右被呈交到内政部法律顾问处。据我们所了解,你在2007年8月24日早上11时收到法律顾问的信函。根据信中内容,你与你的部门人员涉及了一宗调查,并被要求在2007年8月27日准备好宣誓书提呈给法律顾问。很明显的,时间受到限制。

我们对法律顾问在信中的指示感到困惑。一般上,作为对原告吴清宝宣誓书的回应,一份代表全国总警长和吉兰丹州总警长的单一的宣誓书已经足够。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符合了法律顾问的要求,由贵部门的下列人员完成宣誓书的草稿,他们是:

1. 峇哈林副警监(Baharin Bin Mohd Rose)
2. 莫哈默莎首席警长(C/Insp. Md. Shah Bin Kamarudin)
3. 黄振发副警曹长(D/SM Ong Chin Fatt)以及
4. 韩扎助理警察总监(ACP Hamzah Bin Mat Som)

我们也为您准备了宣誓书草稿。

尽管如此,我们需提醒您的是,在上述宣誓书草稿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使用做起始令状的审讯与否,取决于法律顾问的决定。因此,我们已经以草稿的形式准备好宣誓书。最终版本的宣誓书需由法律顾问处人员完成,并代表辩方提交。关于此点,您也许需要回忆本人在上周五给予您的口头劝告,尤其是联邦宪法第145条所禀明的有关总检控署的职责。

您诚挚的
拿督 C 维加也古玛


日期:2007年8月29日
我方参考:01.4.3346.07.RY
贵方参考:

手递公函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部队
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蓝利尤索夫
邮区50650 吉隆坡
拿督翁路
武吉博塔那

敬启者,

题目:哥打峇鲁高等法院其实令状编号24-278-2007 【吴清宝 对 马来西亚国家安全部副部长以及两名人士】

我给告知,并所理解的是,内政部法律顾问处已经指示总检察长和全国总警长做出宣誓书,以在上述审讯中被读出。

我必须警告的是,这三份宣誓书务必不能与副部长的宣誓书自相矛盾,特别是有关商业刑事调查局所规定的调查范围。如果即将呈交的宣誓书说明了商业刑事调查局没有调查吴清宝的权力,将会导致警方人员的权力受到限制,这会对警队造成负面影响。同样的,内政部部长和/或副部长的权力看来将会受到限制,其指示权和调查权将会受限于那些有权批准的人士,或被全国总警长所知晓。这种情况是对警方人员的作茧自缚,同时是前所未有的。

有关涉警方人员调查罪犯的权力的伸延以及/或限制,应该受限于《警察法令》和法律条文。有关调查的管理课题应该受限于警队内部,除非某方面如上面所述,有计划的显露不良意图。

因此,您最好让总检察长和全国总警长注意此事,以免让这件很明显出现问题的事项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到时为时已晚。

您诚挚的

拿督 C 维加也古玛


光学辩字版
DATE: 27th August 2007
OUR REF 01.4.3346.07.RY
YOUR REF
BY HAND

Yang Berbahagia Dato’ Ramli Bin Yusuff
Pengarah
Jabatan Siasatan Jenayah Komersil
Ibu Pejabat Polis Diraja Malaysia
Bukit Perdana
Jalan Dato’ Onn
50650 KUALA LUMPUR

Dear Dato’

We refer to the several meetings between our Dato’ C Vijaya Kumar and yourself with regards to the letter dated 22nd August 2007 from the office of the Legal Adviser, Ministry of Internal Security which enclosed the cause papers pertaining to Originating Summons No. 24-278-2007 in the High Court of Kota Bharu (“the OS”).

The parties to the OS are Goh Cheng Poh, the Plaintiff, on the one part, and the Deputy Minister of Internal Security, the 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 and the Chief Police Officer of Kelantan, on the other part.

The OS was served on the Legal Adviser, Minister of Internal Security, on or about the 16th August 2007. We understand you only received the Legal Adviser’s letter at 11.00 am on 24th August 2007. By the letter, you and officers in your department involved in the investigations were required to prepare affidavits for the legal Adviser’s office by 27th August 2007. The time constraints are evident.

We are quite perplexed by the request from the Legal Adviser as it is set out in the letter. Generally, a single affidavit filed on behalf of the 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 and the Chief Police Officers of Kelantan in response to the affidavit by Goh Cheng Poh, the Plaintiff, would suffice.

We have nevertheles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egal Adviser’s request, finalized draft affidavits from the following officers from your department, that is:-

1. Deputy Supt. Baharin Bin Mohd Rose;
2. C/Insp. Md. Shah Bin Kamarudin;
3. D/SM Ong Chin Fatt and
4. ACP Hamzah Bin Mat Som.

We are also preparing a draft affidavit for you.

We are nevertheless putting you on notice that all or parts of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said draft affidavits may or may not be open to disclose in the OS proceedings which is a matter that can only be determined by the Legal Adviser. For this reason, we have prepared the affidavits in draft form. The final affidavit or affidavits ought to be finalized by the Legal Adviser’s office and field for and on behalf of the Defendants. In this respect, you may recall the oral advice given to you Friday last concerning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f the Attorney-General, in particular, Article 145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Yours Faithfully,

DATO’ C VIJAYA KUMAR


DATE: 29th August 2007
OUR REF 01.4.3346.07.RY
YOUR REF

BY HAND

Yang Berbahagia Dato’ Ramli Bin Yusuff
Pengarah
Jabatan Siasatan Jenayah Komersil
Ibu Pejabat Polis Diraja Malaysia
Bukit Perdana
Jalan Dato’ Onn
50650 KUALA LUMPUR

Dear Dato’

RE: KOTA BHARU HIGH COURT ORIGINATING SUMMONS NO. 24-278-2007 GOH CHENG POH v TIMBALAN MENTERI KESELAMATAN DALAM NEGERI, MALAYSIA & 2 ORS

I am given to understand that the Legal Adviser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nal Security has indicated that both Tan Sri Attorney-General and Tan Sri the 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 will be making affidavits to be read in the abovementioned proceedings.

I would like to caution that these affidavits must not contradict facts contained in your affidavit and that of the Deputy Minister, especially in relation to the investigative parameters vested in the Commercial Crime Department. If the affidavits which are to be filed have the effect of suggesting that the Commercial Crime Department did not have the powers to investigate Goh Cheng Poh, then the powers of police officers in general will be curtailed and will bear negative repercussions on the force. Similarly, the powers of the Minister and/or Deputy Minister of Home Affairs will seem to have been curtailed in that their directions and right to order investigations would be confined to those approved by or made known to the 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 These are unprecedented fetters imposed upon the Executive as well as police officers.

Matters involving the extent and/or limits on the powers of police officers to investigate crime should be confined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Police Act and regulations made there under. Management Issues concerning investigations ought to be confined within the police force, unless it is the intent of the parties concerned to expose any mala fides as alleged in the abovementioned proceedings.

You may be well advice to therefore bring these matters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Attorney-General and the Inspector-General of Police before it becomes a fait accompli, the disastrous consequences of which are self-evident.

Yours faithfully,

DATO’ C VIJAYA KUMAR


原文
[cvk1.jpg]
[cvk2.jpg]
[cvk3.jpg]
[cvk4.jpg]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 What game was the AG playing? (Part 2)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3-09-09
翻译∶西西留

毫不留情∶RPK的真情告白【预告片】(一)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RPK Speaks His Mind Trailer 1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5-09-2009
翻译  ∶西西留

逐鹿问鼎∶九州的第九次补选

接下来将会是上次全国大选后的第九个补选,而这次将会在『九州』(森美兰州,马来文即是『九州』Negeri Sembilan)举行,目前也是九月,在2009年的下旬。这算是反对党的好预兆还是坏预兆呢?






首先,先让我们看看过去的成绩:

N31 - 峇眼槟榔
2004 全国大选
选民总数 - 10,777
投票人数 - 8,022
投票率% - 74.44%
莫哈默法依札(MOHD FAIZAL BIN RAMLI)(国阵)- 5,967(总投票率的74.38%)
哈山阿里雅士(HASSAN BIN ALIAS)(回教党)- 1,556
国阵获得的多数票 - 4,411
废票 - 499

2008 全国大选
选民总数 - 14,192
投票人数 - 10,911
投票率% - 76.88%
阿兹曼(AZMAN MOHD NOR)(国阵)- 6,430(58.93% of votes)
蓝利伊斯迈(RAMLI ISMAIL)(回教党)- 4,097
国阵获得的多数票 - 2,333
废票 - 384

而在接下来一两个月即将举行的补选中,我们将会看到什么成绩呢?

接下来的补选中我们将会看到什么成绩呢?其实,其中还有许多的因素需要考量。当然,首先是候选人,放置错误的候选人的话,我们将会像槟城补选那样的重蹈覆辙。

其二,就看是否回教党能够停止内斗,团结一致了。因为看来森美兰州回教党给人的印象是四分五裂的。

还有一个因素即是在这个选区的五千多张邮寄票,这代表了三份一的总注册选民人数。如果这是个自由和公平的选举,同时,如果选委会不像往常那样的『更换』投票箱的话,反对党将会有很大的机会夺取这个议席。反之,假邮寄票将能让国阵赢得至少2000至3000张多数票。

需要留意的是,这个选区的马来选民占了大约三份二,这也意味着这些票源大部分来自邮寄票。这里有大约10.5%的华裔选民、19.9%的印裔,以及3.5%的其他族群。如果不是因为国阵所操纵的这5000多张选票,这对反对党而言是理想的比例分配。

在1999年,公正党候选人罗斯兰卡欣(Ruslam Kassim)赢得了这个选区的大多数邮寄票。在2008年,森美兰州公正党州主席兼直落甘望(Teluk Kemang)国会议员拿督卡玛鲁巴哈林(Kamarul Baharin Abbas)只差2000多票落败,尽管当时有高达5000多张的邮寄票。

看来,如果民联可以控制好这些邮寄票,他们还是有机会获胜的。接着,所输掉的2000至3000张选票将转败为胜,变成1500至2000张的多数票。

如果民联可以解决我所指出的三大课题,以上将是我的预测。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2004年,国阵赢获了总投票率中的74.38%,而到了2008年,它只赢得58.93%。这是很大幅度的选票下跌,在2008年,国阵的多数票是2333,包括那些超过5000张的邮寄票。

在公平和自由的选举中,这个席位显而易见的是反对党的囊中物。来吧!民联,给我们一个至少1500至1800张多数票的大胜利。当然,越多越好——2200票可以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 Ninth by-election in the Nine State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5-09-09
翻译∶西西留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巫统阿兹曼心脏病逝世 第九场补选落在森美兰

第九场补选来临,森美兰州峇眼槟榔(Bagan Pinang)州议员阿兹曼(Azman Mohd. Noor)心脏病过世,享年55岁,该州议席必须在宣布悬空后60天内举行补选。


选民  :14192
马来裔 :57.6%
华裔  :14.3%
印裔  :25.8%
其他族群:2.1%

2004年全国大选成绩
巫统  莫哈默法依札( Mohd Faizal Ramli) 5967(多数票4411)
回教党 哈山阿里雅士(Hassan Alias) 1556

2008年全国大选成绩
巫统  阿兹曼(Azman Mohd Nor) 6430(多数票2333)
回教党 蓝利伊斯迈(Ramli Ismail) 4097

逐鹿问鼎∶三美和他儿子是如何从印裔身上刮取百万的

前雪兰莪州务大臣基尔多益曾说过,沙安南的兴都庙拆除行动是三美维鲁下的命令。『拔辣』马廉说三美维鲁把属于国大党的一亿令吉马电讯股票给吸走了。绮笛拉说过,三美维鲁从各种各样的慈善筹款中吞掉了几百万的现金。下星期一我们将会揭露一些有关三美维鲁犯罪的文件。

拿督斯理三美维鲁(Samy Vellu Sangalimuthu)是马来西亚印度人国民大会(简称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在位最久的主席,国大党同时也是国阵的其中一个成员党。自1979年至今,他总共连任了11届,他同时也是在马来西亚内阁中在位最久的部长,直到2008年三月份的第12届全国大选后他才被击败。

三美维鲁是《进步教育发展机构》(Maju Institute of Education Development,MIED)的创始人兼主席,这是一家非营利慈善机构,目的是为了提供教育贷款和奖学金给大马印裔学生。

绮笛拉(P. Chitrakala Vasu)是《进步教育发展机构》的前高级人员,他声称三美维鲁把政府拨给国大党作为慈善基金的两百万令吉吸走。她同时也向沙安南两度报案,并呼吁警方调查《进步教育发展机构》的记录,以及为2004年斯里兰卡海啸灾民筹得的赈灾款项的下落。

她声称三美维鲁指示她把这两百万令吉的款项存入YPS的定期存款账户内,YPS是国大党控制的一个基金。绮笛拉接着在梳邦再也报了两次案,他责怪说,国大党和印度社群所面对的各种病症是三美维鲁造成的。她声称国大党主席,以及那些为了巩固他的领导权的支持者们意图并吞这些钱。

有消息声称三美维鲁把原本分配给迈卡控股(MAIKA)的马电讯一千万股中的九百万股骑劫了。他似乎在利用三家与他自己、他儿子威尔巴里(S. Vell Paari)和他妻舅有关系的公司——Clearway Sdn. Bhd., S.B. Management Services, and Advance Personal Computers Bhd。这些公司被利用来进行股票欺诈。当这宗丑闻在1992年中旬爆发时,当时这批股票的市价是一亿两千万令吉。

1994年,国大党公帐委员会主席苏巴玛廉(V Subramaniam,绰号『拔辣』玛廉,"Barat" Maniam)声称该帐目已经被篡改,以让它看来像是在出售马电讯股票后所获得的利润已经转到《进步教育发展机构》户口中。「三美维鲁是个小偷」玛廉说。「他偷走了印裔社群的(马电讯)股票。」

下星期一,《今日大马》将会揭露部分文件,以证明三美维鲁和他儿子吸走了几百万的党款。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 How Samy and son made millions from the Indians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4-09-09
翻译∶西西留

15Malaysia:Slovak Sling



制作过程


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毫不留情∶大马人是一群爱哭鬼

全马有一千五百万名合格选民,可是只有一半的人数有投票。其实,从一般没投票的人来看,还有大概四百万人没有登记为选民。这表示说,在一千五百万合格选民中,只有四百万人投给了反对党。一千一百万人投给了执政党,或没有投票,或没有注册为选民。

鸣…鸣…鸣,我们不过才一岁!
2009年9月1日

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Nik Abdul Aziz Nik Mat)表示,民联碰到许多问题,因为它至今成立不过一年。表示,回教党、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联盟不过是在去年三月的第十二届全国大选后才成立的,这就是为何它在寻找所有成员党的共同点上有些分歧。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在寻找一个公式,以让联盟成员间可以获得平衡,」他在周二拜访位于丹戎的有机稻田试验时对记者表示。这位吉兰丹州务大臣表示,这也就是为何需要时间让民联的两个成员党了解回教党的伊斯兰教理念。

在相关课题上,聂阿兹表示,他同意公正党策略局主任蔡添强的看法,他说一个开放给全民的政党将可帮助大马各族群间的团结。他补充说,如果有这样的一个政党愿意接受以伊斯兰教委基础的政治理念的话,回教党愿意重组并加入该政党。

「我们可以取个新名字,如果它可接受基于伊斯兰教为基础的政策,这将都不是问题,」他表示。

有消息报道,蔡添强昨日对一家马来小报表示,如果首相纳吉愿意重修桥梁,并拆除各族间的分裂隔离,那他应该设立一个开放给所有种族的新政党。

蔡添强表示,一个多元种族政党将能贡献,在不分符合、阶层、种族和宗教信仰下,在同一保护伞下受到保护。他表示,以种族为基础的政党造成问题,因为他们只拥护他们所代表的种族。

聂阿兹表示,如果民联或国阵愿意为这个目标而奋斗的话,回教党将会为了更好的马来西亚而扮演它的角色。

*************************************************

这是《透视大马》在2009年9月1日的报道。其实里头所说的是非常正确的,大马人不过是一群爱哭鬼。

人民联盟哭哭啼啼的,哇~哇,他们哭着说,它不过只有一岁罢了,国阵统治大马已经52年了。民联只给了一年时光,那你还想怎样?你怎么能预期民联担任州政府仅仅一年光景,而能够表现得和国阵执政52年经验一样的好呢?

一些人忘了,行动党和回教党还老过巫统,巫统只不过成立于1988年。其实,国阵也不过是在1973年才成立的,回教党和行动党的成立比它还要早。

因此,他们到底在埋怨些什么?反对党的『候任政府』时间比国阵和巫统成为政府还要久。安华早在1980年初就已经当过政府,他甚至当过几年的马来西亚副首相,再加上在内阁的15年时间。慕斯达法阿里(Mustapha Ali)也曾经当过内阁部长,再益伊布拉欣(Zaid Ibrahim)也是,因此,他们都不是政治新贵,许多人也并非首次担任政府职位。

这种哭哭啼啼的说自己才只有一岁的说法是满口胡言。如果你没法把这个州属管好,那就滚蛋吧!死一边去,让那些有能力的来接手,别哭哭啼啼的说自己很嫩很生手。

印度人申诉他们受到排挤和被遗弃,他们很难过,因为英国人十九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初把他们从他们自己的祖国带来这里的树胶园工作,结果英国人在1957年8月31日回家了,同时把印度人『遗弃』了。

哎呀!又在哭哭啼啼。由默迪卡的前两年1955年开始,直到2004年,近乎长达五十年的时间,九成的印度人把选票投给了国阵的其中一个领导政党——国大党,以及这之前的联盟。

自从十九世纪中叶直到今天,你被当成是『油瓶仔』(anak tiri),这段时间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年(与沙安南19区的兴都庙同龄)。现在,在超过150年后,以及把票投给执政党的五十年后,你开始哭哭啼啼的说自己是如何的被这个国家不公平的对待。

华人来到这个国家采锡矿的历史比印度人还要早。今天,华人基本上控制了整个经济,这是基于非政府投资而言。前首相顿马哈迪曾宣称,90%的所得税是华人支付的。

我可以相信这句话。我所居住的住宅区(武吉拉曼布特拉,Bukit Rahman Putra)有近九成价值超过五十万令吉的屋子都是华人拥有的。马来人、印度人,当然还有一些没钱的华人居住在山丘下的廉价住宅区(双溪毛糯新镇,Bandar Baru Sungai Buloh)。我的地区的房价都在八十万令吉以上,一些屋子在转手时可涨到一百万令吉。许多人在装修他们的房子时,往往会花费超过他们原本购买这些屋子的价钱。可以理解的是,我这些住在这里的马来人邻居都是政府相关企业的总裁,他们驾驶的大房车比山丘下的双溪毛糯新镇的廉价屋还要贵。

即因为如此,马来人妒忌你们这些华人。马来人觉得你们这些华人『外来者』(pendatang)把『马来』国的财富拿走了,就这样,马来人欺负你,他们恶劣对待你,他们压制你,他们不公平的对待你。

好啦!那你想怎样?马来人控制了这个国家的政治,当然,再加上政府部门也不例外。他们将很肯定的利用这些政治权力,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政府部门教训你,并企图夺回这个国家的一部分财富。

盘古初开,当第一个人类在地球上走动时,多数人一定会迫害和压制少数人,这就是人性。强者压制弱者——恒常不变的道理。华人在那些他们是大多数人的国家内也会做一样的事,印度人在那些他们是大多数人的国家内也会做一样的事,马来人在那些他们是大多数人的国家内也会做一样的事,直到今天,他们还在干一样的事。

看看那些印尼血统的马来人如何在他们的国家对待少数族群,当他们是大多数时,他们就会把你欺压到半死。任何国家都是一样,多数不公平对待少数。

别哭哭啼啼的!别再做个爱哭鬼!这就是人类占优势时的行为,可是当他们衰弱时,或人数减少后,他们就学乖了,这是人类的通病。

马来人也是爱哭鬼。当反对党痛骂反贪委时,马来人尖叫着说,非马来人在挑战马来人的政治特权。当选举委员会(SPR)被人质问为何它不公平和自由的监督选举时,它回答说它的工作不是确保选举能够公正进行,而是为了确保马来人不会失去它的政治特权。马来人要保留《内安法令》,这样的话他们就有一个武器可利用来捍卫马来政治权力。

印度人和华人如果反对马来人企图制造的种族暴动的话,他们会叫印度人和华人滚出马来西亚,回去印度和中国。然后马来人就开始哭哭啼啼的,他们会说华人拿走了这个国家的财富,马来人什么也不剩了。

每个人都是爱哭鬼,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受到的不公而哭哭啼啼的,可是他们只会做这些动作,他们又哭又闹的责怪其他人对他不好,他们却不会真起来对抗,为他们更好的前途而努力。他们会找另外一个可以给到他们好处的家伙,他们什么也不做,他们要另外一个家伙做些事。

沙巴和砂拉越的土著也是这样,有五成的石油和天然气收入来自沙巴和砂拉越,可是这两个东马州属只获得整个发展开支的一小部分。就这样,东马人哭爹喊娘的,他们从未加入马来西亚,就像马来亚其他十一个州属那样。他们实际上是与马来亚同等地位的,而不是和马来亚的十一个州属同等。联邦政府不尊重《二十点条约》(20-Point Agreement)。

他们哭哭啼啼的说,沙巴和砂朥越人受到恶劣对待,可是这两个州属却分别把砂拉越的31个国会议席中的30个,还有沙巴州的25个国会议席中的24个给了国阵。可是他们却在那里哭哭啼啼的说,我们被恶劣对待。

大马人别再闹了!无论是什么糗境都是自找的,别埋怨这,埋怨那的。你这是自寻死路。

如果不是砂朥越的30个国会议席,沙巴的24个国会议席,马华的15个国会议席还有5个来自国大党和民政党的国会议席的话,巫统不能成立政府。在国阵控制的 139席中,这些占了74席。如果不是这74席的话,巫统早就死翘翘了。它自己只在国会中占了65席。在总数222个席位中,65席只能让巫统成为反对党。因此,别哭哭啼啼的,是你自己决定让巫统执政的,是你自己决定让巫统恶劣对待你的。

别再哭哭啼啼的,别再责怪马来人了,这和马来人无关。马来人比华人和印度人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土著还要难过。马来人责怪华人和印度人,还有沙巴及砂拉越的土著给了巫统现在所掌握的政权。如果不是华人、印度人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土著的话,巫统早就被踢走了。因此,别再哭哭啼啼的诉说你是如何的被恶劣对待的,你咎由自取,你活该倒霉。我甚至希望巫统继续干出他们正在干的事,或更糟的事,这样才能给你一个教训。

而马来人也别在哭哭啼啼的诉说他们的经济是如何的落后,或是说华人『偷走了』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那又怎样?这只不过表示了华人比马来人善于经商,尽管华人在从政方面是笨拙的。这也表示了巫统令你失望,巫统把你骗了,巫统带你游车河了。别责怪华人比较聪明,怪你自己笨,去相信巫统。

没人欠马来人的,你不能说你来自马来屄就意味着你是特别人士。别哭爹喊娘的说马来人有多穷,还说华人拿走了一切。出门去建立去你自己财富,就像华人一样。如果你不知道从何开始的话,那就继续贫穷和落后下去,认命吧!可是别哭哭啼啼的像个爱哭鬼,因为你太笨了,才使得华人占尽便宜。

华人哭哭啼啼的诉说马来人在1969年5月13日对他们所做的事。当然,那是件很惨的事故,我不否认。可是华人也未必无辜,也许在1969年5月13日华人被教训了,可是在其他场合中,华人得势不饶人,他们教训了马来人。

我的一些家庭成员曾经是森美兰皇室的一员,他们被华人屠杀了。整个家族被绝灭了,他们全部死在床上。还有许多的马来人在当晚死在华人手上,实际上是整个社群。

因此,在1969年5月13日,华人被教训了,我的家人也被华人教训了,当时比五一三事件还要悲惨,那是一场种族清洗。我是否还哭哭啼啼的……鸣鸣鸣……华人杀光了我在森美兰的族人呢?我说过要向华人报仇雪恨吗?相反的,我说公平对待华人,给予他们公平的权利。我说这些在大马出生的华人都应该被归类为『土著』(Bumiputeras)。

在去年的三零八全国大选中,4,082,411张选票投给了国阵,那是50.27%。这意味着有一半的选票投给了执政党。在民主制度下,多数人说了算,既然多数人选择了国阵,那为何他们还要难过呢?为什么哭哭啼啼的像个爱哭鬼?

全马有一千五百万名合格选民,可是只有一半的人数有投票。其实,从一半没投票的人看来,还有大概四百万人没有登记为选民。这表示说,在一千五百万合格选民中,只有四百万人投给了反对党。一千一百万人投给了执政党,或没有投票,或没有注册为选民。

因此,这使你成为非常小的少数——不只是少数,而是非常小的少数。四百万人有在关心,一千一百万人不关心,一千一百万人对目前感到满意。别再哭哭啼啼的像个爱哭鬼,你这四百万算得了什么?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少数,你想要的不会被考量进去,因为在民主制度下,少数服从多数,这就是规矩了。

别再哭哭啼啼的,别再来这一套。你自作自受,与人无关。重点是,如果厨房太热了就别呆在里头,如果你不敢反抗,那就把这个国家交给巫统和国阵,然后把嘴巴闭起来。别哭哭啼啼的说自己被恶劣对待,这些哭哭啼啼的人甚至连票也不投,或甚至不是注册选民,这才让我作呕咧!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Malaysians are a bunch of cry-babie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3-09-2009
翻译  ∶西西留

15Malaysia:一个未来



制作过程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印尼人搞错了

印尼指责大马偷了他们的民谣【皎洁的月】(Terang Bulan),把这首歌改成我们的国歌【我的国家】(Negara Ku)。印尼人搞错了,他们向我们在雅加达的大使馆丢臭鸡蛋,他们应该向我们道歉。大马实际上是偷了夏威夷的民谣,不是印尼的,这首歌曲原本叫【小月曲】(Mamula Moon)。看来印尼人也偷了这首歌,就像大马那样。




【小月曲】(Mamula Moon)


Anneke Gronloh 演唱的【皎洁的月】(Terang Bulan)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Indonesians are mistake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1-09-2009
翻译  ∶西西留

只准牛头示威 不许民主议会

曾几何时人民选择了这种变天式的政府?
你要霸就尽管霸,你要捉就尽管捉,看你这抢来的政权能维持多久?人民力量始终会把你拉下台,下届全国大选政权交替势在必行。

逐鹿问鼎∶总检察长在玩什么把戏?

在2007年,商业刑事调查局武吉安曼分局扣留了几名华人黑帮头子,他们被声称与大马全国总警长有关联。这批头子中的其中一人名叫吴清宝,他向大马政府发出了一份起始令状。可是,总检察长却拒绝准备一份答复宣誓书,这意味着政府将很肯定的会败诉,而吴清宝将会被释放。总检察长在玩什么把戏?他似乎是在协助这位华人黑帮头子被释放,仿佛是把球踢入自己的龙门?请阅读以下由总检察长写给副部长的一封空前绝后的公函。

蕃薯国的半生熟国庆

今年国庆最值得庆祝的就是我们劈粒州夺权成功。黑手党警方和我们的黑社会团队配合得天衣无缝。老实说,这种夺权方法可以一用再用,本钱也不高,几千万就可以买个一楼凤那样的婆娘啦!


说他们是禽兽?简直侮辱了禽兽

执法人员轮流刮耳光、蒙住眼睛、脱光衣服使其赤裸、以报纸包住铁棒,殴打接受盘问者的肚子、屁股和手脚、脚踢肚子、用藤条鞭打私处、脚,使人几近晕阙、对私处施以其他方式的私刑!这一些都是盘问证人所使用的手段?








牛头之歌

爱国爱不成
黑白已不分
关系越沸腾
我越感觉有点冷




三、零、八这三个数字是全世界执政党的禁忌

民心思变、政权交替,是唯一的出路,日本的民众深懂这个道理,也拿出最大的勇气来换政府,马来西亚的民众若想要拥有更好的前途,唯一机会就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时。

2009年9月1日星期二

15Malaysia:泥巴


制作过程

毫不留情∶哞迪卡快乐!

有好多大马人都出生于1957年8月31日以后,也有好多人是在1969年5月13日之后才出世的。因此,他们所知道的历史是那些被允许出现在历史书中的内容。好吧!在庆祝完『哞迪卡』第五十二周年后,就让《今日大马》带您走入大马历史课程的简介。

有好多大马人都出生于1957年8月31日以后,也有好多人是在1969年5月13日之后才出世的。因此,他们所知道的历史是那些被允许出现在历史书中的内容。好吧!在庆祝完『哞迪卡』第五十二周年后,就让《今日大马》带您走入大马历史课程的简介。

最近在沙安南的局势发展改变了整个国庆日的庆祝气氛,一直以来我们说知道的『默迪卡日』(Merdeka Day)已经改名为『哞迪卡日』(Moodeka Day)了。全体大马人将会记得当天把牛头拖往雪州州秘书处作为抗议的事。


当然,这看来好像是在抗议一所位于沙安南的兴都庙由19区迁往23区,其实,这场示威是要针对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Khalid Ibrahim)、公正党行政议员罗兹雅伊斯迈(Rodziah Ismail),以及回教党国会议员卡立沙末(Khalid Samad)。他们把西维尔(Xavier Jayakumar)医生也卷进去,好让整件事情比较『平衡』,机关这位好大夫是一名基督教徒,而不是兴都教徒。

这所兴都庙建于150年前,它目前在所在地在当时还是雪州的一片森林。后来森林被清理了,变成橡胶园丘,不久,因为印度园丘工人的需要,庙宇出现了。因此,在沙安南成为一个住宅区之前,这所庙宇早已建起来了,更何况是马来住宅区呢?

这样说来,这些住宅被一所百年老庙所侵蚀,这不是说兴都庙建筑在一个住宅区,或马来住宅区,实际上是住宅区建筑在兴都庙的地区上,因此,是这些住宅『干扰』了兴都庙,而不是调转过来。可是兴都庙被要求迁离,因为它被指责干扰了住宅区,然而,应该是兴都教徒进行抗议才对,因为现在是住宅区『干扰』了他们的庙宇。

现在,上述的事件与庆祝国庆日有何关系呢?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如果我带出这个课题的话,我要如何解释为何国庆日将永远将被人记住为『哞迪卡』日呢?

可是『哞迪卡日』只可使用在西马,东马人在1963年9月16日之前还未独立。可是东马人却也被叫来,在8月31日庆祝『哞迪卡日』或独立日。虽然夏威夷人也得庆祝美国独立日,尽管他们并不是独立于1776年7月4日,实际上对它的殖民统治是在1959年8月21日。

可是夏威夷人不介意,他们心里知道他们从来也没在1776年7月4日独立过。其实,他们甚至也没在1959年8月21日获得独立,因为他们当时成为了附属国,而不是获得自由。可是,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之后,他们现在可使用美元作为他们的货币,这比他们一向用来做交易的珠子值钱多了。

当然,今天的美元已经不比夏威夷人曾用来当货币的珠子值钱了。美国政府印刷的钞票太多了,它们已经无法追溯所发行的美元总数了。今天的美元就好比马来亚日据时期的『香蕉票』,唯一的差别是,当年日本战败了,不是美国。香蕉票已经一文不值了,可是美元却依旧被接受为有效货币。可是,如果美国当时打败仗,反而是日本赢了。那在今天来说,香蕉钱将是我们的交易货币,而不是美元了。

如果我们需要在石油市场交易的话,美元是公认的货币,这是无可置疑的。可是,如果我们突然使用其他货币进行石油交易的话,『啵』的一声,美元将会和日本香蕉票一样下场。

可是,当然事这些将不会发生,因为全世界的独裁者,以及贪污的领袖都把他们的肮脏钱以美元收藏起来。如果美元突然像日本香蕉票那样贬值的话,所有窃国盗民的亿万富翁将会在一夜间破产。因此,为了全世界贪污腐败的人士的利益,他们会确保美元继续维持它的价值,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继续成为亿万富翁了。就是这样,石油交易将会依旧使用美元交易,为的只是那些贪污的人的群体利益——世界贪污人士联盟。

夏威夷人因为美元的好处而心甘情愿的被美国人占领,可是他们开始逐渐的意识到美元已经开始失去它的吸引力了。直到有一天,珠子的价值将高过美元,到了那个时刻,夏威夷人将会恢复使用珠子作为他们的合法货币,夏威夷人将会要求独立,而美国也将会减少至50个州属。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东马,他们意识到汶莱币比马币更加值钱,汶莱币与新币挂钩,在新加坡,它被接受与新币同等价值。可是,马币的价值不止偏低,而且不能在新加坡使用。新加坡的商店不接受马币。同时『臺底交易』也很难用马币进行,因为马币的最大币值是50令吉,而新币的最大币值是一万新元。

想象一下,如果要贿赂一名马来西亚政客,你要使用多少个袋子才能装满一千万令吉现款?比较一下使用马币和新币付钱,何者比较方便呢?因此,如果你要付钱给马来西亚政客的话,新币是比较好用的。这也就是为何,东马人比较喜欢新币多过马币。这样说来,如果要使用马币贿赂时这样困难的话,沙巴和砂朥越成为大马的一部分有什么好处可言?

无论如何,东马人感到气愤,因为他们被叫到以8月31日作为他们的国庆日,而最新的国庆日被称之为五十二周年。这是因为他们不单从没在8月31日独立,严格来说,是由始至终也未有独立过,同时,在实质意义上,他们也未曾与马来西亚『合并』。

你看吧!马来亚在1963年9月16日早已存在,其实,它早在这个日期前,已经存在了六年。因此,马来亚从英国手中独立的六年后,马来亚邀请了沙巴、砂朥越、新加坡和汶莱,共同成立一个新的国家,成为马来西亚。

汶莱当然拒绝了,这位苏丹知道,到时他们将不会被『合并』成为新国家,实际上他们会被马来亚『殖民』。其实,马来亚策动了阿扎哈利(Azahari)发动革命,企图推翻这位苏丹。这位苏丹在知道后更加坚信马来亚的意图是『含有恶意的』(mala fide)。后来,当新加坡分家后,或者说,被马来西亚踢走后,这就看是哪方写的历史了,这使得汶莱苏丹更加深信不疑,他坚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沙巴和砂朥越虽然没与马来西亚『分家』,可是毫无疑问的,在当时,据说一些东马领袖也在思考做出与新加坡一样的动作。可是,这些领袖却不知何故的全部死在一场空难中,既然『死人没法说故事』,我们将永远也不知道事实真相了。在那场事故发生后,东马领导层即刻掉入『亲马来西亚』的集团手中,那些剩余的『反马来西亚』派系在看到那些高喊脱离马来西亚的人士的下场后,决定乖乖的听从西马领袖的话,这回比死在空难还要安全些。

可是为何东马人如此对马来西亚不满呢?对各位新来的,这样说好了!五成石油和天然气收益来自东马,可是他们却没有分得五成的发展经费。实际上,另五成的石油和天然气来自登嘉楼,可是他们也没获得五成的发展经费。登嘉楼甚至就连5%的石油开采税也没拿到手,就如同东马州属所说过的那样,这种情况至少在1990 年以前是这样,钱都去了巫统那里。

争执的主干在于,东马从未加入马来西亚,也很肯定的不是那个他们被叫庆祝他们的国庆日或『哞迪卡日』的日子——1957年8月31日。当时,沙巴、砂朥越和汶莱被邀请,在根据与马来亚同等地位的条件下,共同成立一个称为马来西亚的新国家,因此,沙巴、砂朥越和汶莱将于马来亚同等,而不是马来西亚的其中一个州属。

可是,到了今天,马来西亚却说有13个州属,本来有14个,新加坡被踢掉之后减少了一个。可是,这不是真的,马来亚原本有11个州属——玻璃市、吉打、霹雳、雪兰莪、马六甲、森美兰、柔佛、彭亨、登嘉楼和吉兰丹。这11个州属受马来亚联合邦的管辖。接着,马来亚联合邦与沙巴、砂朥越及新加坡合并,组成马来西亚。因此,当时即有了四个马来西亚属国——马来亚、沙巴、砂朥越和新加坡,而不是14个州属。

这就是为何李光耀依然坚持被称为新加坡总理(Prime Minister of Singapore),可是马来亚首相(Prime Minister of Malaya)东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不同意。他要李光耀把他的名份『降阶』为新加坡首长(Chief Minister of Singapore),就如同沙巴和砂朥越的首长一样。东姑辩称,马来西亚不能有两位总理(Prime Ministers)。如果李光耀依然坚持要当新加坡总理的话,新加坡就得脱离马来西亚。

结果,新马就分家了。如果它不脱离,马来西亚将会为两位总理的事争论不休。

当然,现在马来西亚已经恢复使用两名总理的制度,我们大家都知道,总理二号是纳吉敦拉萨。如果新加坡继续留在马来西亚的话,我们会有三名总理。同时,你知道谁是罗斯玛曼梭的话,那李光耀为何什么是总理三号了。

毫无疑问的,如果和西马11州比较起来的话,沙巴和砂拉越还是被允许有一些『额外好处』的。比方说,他们没有『州总警长』(Chief Police Officer,CPO),可是他们有『警监』(Police Commissioner),沙巴和砂朥越的警监能够在他们的大房车前挂满旗子,然后驾着它到处走,西马的州总警长们就办不到这一点。

沙巴和砂朥越的警监们可以使用警方的飞机飞来飞去,虽然他们这样做的话会被抓去起诉——就好比前沙巴州警监蓝利尤索夫(Ramli Yusuff)那样。如果全国总警长在你的官司中出庭作证,并说你在当天告假的话,即使你没做过也百口莫辩了。

更何况,西马律师不能在东马执业,除非他们获得批准,而沙巴和砂朥越移民局可以拒绝西马人入境这些州属。这是为了让人觉得马来西亚有在尊重『二十点协定』(20-Point Agreement),在协定下,沙巴和砂朥越不等同西马11州,而是与马来亚同等地位。

对西马人而言,是否应该在8月31日,或是9月16日庆祝国庆日都不重要,是否今年应该是52周年,或52减6周年也不重要。可是对东马人而言却不是这样,这就是西马人所缺乏的敏感度。

无论如何,如果东西马人也许会不同意这些观点,有一件事是全体大马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同意的,2009年将永远被记得是『哞迪卡日』,这是为了纪念这个牛头的精神。这颗牛头被拖到位于沙安南的州秘书处,企图在雪州制造一场和不久前发生在霹雳州那样的政变。

大家哞迪卡日快乐!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Selamat Moodeka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9-2009
翻译  ∶西西留

毫不留情∶马来西亚独立五十二周年?放屁!

今天没有『长气』文章,今天短短就好。今天我要问一件事情。昨天我们庆祝了马来西亚五十二周年默迪卡周年纪念?放屁!马来西亚成立于1963年,不是1957年。什么东东五十二周年?这就是你用马来文学习数学的结果。






[senyumkambing_c.jpg]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Bullshit! What 52nd Anniversary of Malaysia's Merdeka?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9-2009
翻译  ∶西西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