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律师公会和政府的关系紧张,让我们瞧瞧如果律师公会是否能够捍卫它的成员,如果不是的话,罗斯里将成为一个『典范』——没有人,包括律师在内,能与高官权贵们纠缠。
罗斯里塔兰(Rosli Dahlan)律师以为当他为他的客户采取行动时,法律会给他保障。好啦!至少以法律观点而言,律师和客户之间的权限在理论上是这样说的。
可是,罗斯里却没察觉到,这条规矩与他过去在法律学院所学习的不同了。你其实可以在对抗那些当权者的时候,学习到更多的『实务法律』,而不止是『理论法律』而已,因为很肯定的,你将会花很多时间在法庭面对一项伪造控状或其他。
根据大马的『实务法律』系统,就像许多人所发掘的那样,赛事进行到一半时,龙门是可以随意移动的——RPK即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当罗斯里决定代表刑事调查局总监时,龙门早就移动了。在魔三角——全国总警长、总检察长和反贪委之上的某些人已经不幸的被标志成『不惜任何代价,确保人头落地』。
罗斯里有所不知,他的一举一动已经被人监督。他们知道在华人黑帮头子『东姑吴』案中,他是为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和他部下六名人员准备宣誓书的那名律师。他们知道他在协助副部长拿督佐哈里(Dato’ Johari Baharum)准备宣誓书,以向当时的首相敦阿都拉报告。他们也知道,依德利斯嘉拉(Idris Jala)在向阿都拉汇报达祖丁(Tajudin Ramli)欺骗马航80亿令吉时,他是依德利斯嘉拉的顾问。
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很简单,我的『深喉咙』告诉我说,他们录下他的电话、电话交谈和会议、拦截和对他的电邮进行转向,同时,他们在他的密友、业务伙伴和他所信任的人之中安置内奸。那些为他工作的人,以及他所相信能够保障他的人其实都是警方的奸细。
喂!你知道吗?阿都拉萨巴金德(Abdul Razak Baginda)的律师王健强(Wong Kian Kheong)曾经是罗斯里的合作伙伴。另外, 罗斯里在反贪委的这宗案件中的法律顾问是拿督古玛兰登(Kumaraendran)的女儿,她是为吴清宝的律师S.希华南丹(S. Sivananthan)办事的。同时,罗斯里的同学拿督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是总检察署在安华第一次和第二次鸡奸案中的主要起诉成员。
我只能形容罗斯里是在送羊入虎口,老虎吃羊,天公地道,不是吗?罗斯里无话可说,把刀子交到他们手中,因为他遇人不淑,他们就快就会把他割喉了。
我的『深喉咙』告诉我说,罗斯里信任的那些人把他给教训的服服帖帖的,对此,我感到痛心疾首。他们特地将他出卖了,那些人把佐哈里的睾丸抓的紧紧的,他毫无办法,只好抖出协助他准备宣誓书和写给首相的机密报告的那位律师的名字。
前《马新社》主席拿督安努亚(Mohd Anuar Zaini)也是马航董事局成员,他告密说,在呈交给阿都拉有关达祖丁通过党内转账的隐护,欺骗马航80亿令吉的报告中,罗斯里是依德利斯嘉拉的顾问。在有关党内转账的特别调查委员会中,安努亚也发现,这位律师的报告中也揭露了涉及了伊布拉欣巴达维(Ibrahim Badawi)通过马航的特许餐饮供应商汉莎天厨(LSG Sky Chefs) 榨取马航的利益冲突。
你现在是否明白了为何阿都拉巴达维被委任为马航顾问,同时依德利斯嘉拉现在成为了首相署部长呢?这和阿米尔山(Amirsham A.Aziz)的案例是相似的,当马来亚银行(Maybank)收购了淡马锡控股有意收购的印尼银行后造成了一场灾难后,阿米尔山将这件事扫入地毯下,为了奖赏阿米尔山,他获得一个部长席。
※请继续阅读
【Business Times Online:马来亚银行成功收购印尼国际银行】
【逐鹿问鼎:回到未来 - 重访西贡沦陷】
与这件事的背景相比之下,罗斯里为商业调查局总监所做的事,以及抖出涉及其他高官权贵的案件,应该说是勇敢还是愚蠢呢?这就像是在鲨鱼成群游荡的水里悠闲自在的游泳一般。他毫无警惕之心,而很明显的,他其实在自寻死路。他以为只要他所做的每个步骤中使用拿督维再也古玛(C Vijayakumar)的名字,他就能洗脱他在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无需担心受到『东姑』吴清宝的报复。另一点,他以为他所做的好事会让政府至少赏识他的专业能力。总而言之,是他协助从望加锡(Makassar)流氓警察手中取回毕马威(KPMG)的,当时他还受到副首相纳吉的嘉奖。
※毕马威(KPMG)会计公司在2005年8月份委派了稽查员,24岁的朱耀进(Choo Yao Chin)和29岁的莱玛拉(Raimala Sivalingam)前往印尼苏拉威西岛南部的梭罗瓦哥(Sorowako)PT国际镍业公司(PT International Nickel Indonesia)进行研究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于2005年8月17日,两人搭乘班机回返雅加达时被扣留,印尼警方声称他们违反了签证条律,非法在印尼从事工作。毕马威方面则坚持它的雇员并没有犯法,根据《印尼总统政令》( Indonesian Presidential Decree),部分国家的公民,包括大马在内,进入印尼进行商务访问时无需短期签证。在经过大马驻印尼大使拿督再納阿比丁(Zainal Abidin Mahamad Zain)和毕马威顾问彭茂盛(Robert Phang Miow Sin,当时是拿督封号,现在是丹斯里,大馬防范罪案基金會委員)周璇了近50日,终于在2005年9月23日以每人4万令吉保释候审,两人于 2005年10月5日乘坐马航班机,于上午9时20分抵达吉隆坡。
罗斯里心里盘算着,司法将会是他最后的根据地。他以为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别行差踏错,一切将会没事。他所犯的错误是多么的严重啊!现在他们知道了一切——他就是爆料的那个幕后人物——因为他所『犯的错』,他们将会好好的把他修理一顿。
这『魔三角』决定把罗斯里干掉,他知道得太多了,他会破坏整个集团。这赌注太大了,他们不能让罗斯里砸了他们的饭碗。为了对付商业调查局总监,总检察署指示它的人员非法搜查他的银行户口,可惜却一无所得。反贪污局(ACA)(目前已经易名为反贪污委员会(MACC))接着向他发出通知书,要求他宣布他的财产。
尽管如此,在这之前他们向媒体泄漏情报,说明商业调查局总监因累积了总值达2700万令吉的资产而遭到调查。罗斯里接着准备了一份详细的账目,以证明这项指责是无中生有。接着,他们打蛇上棍制造出另一个故事,既然钱不在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身上,那一定是在律师的口袋里,这就是为何罗斯里被要求宣告他的私人财产了——典型的『声东击西』。
※Red Herring 转移注意力,等同成语『声东击西』,Herring是鲱鱼,这里不是指『红色的鲱鱼』
在罗斯里的想法中他认为,干嘛被要求宣告他的财产呢?他既不是政府公务员,也不为政府工作,除了当总检察署拒绝准备宣誓书时,他提供了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和副部长一些免费咨询外。于是,他写了封信给反贪委副总监,解释说他们没有理由要求他宣告他的资产,至少以法律上而言,只有亲属和合伙人能向他发出这种通知书,而他两者都不是,他只不过是他的客户的代表律师,而法律中也明确注明了哪种人可被归类为亲属和伙伴,而律师不在这个范围内。
于是,罗斯里坚持己见,他以为说,既然法律站在他这边,他们没这个胆量碰他,即使他们敢这样做,法庭将确保正义能保护他,这是大部分大马人的想法。可是,这是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办事是与众不同的,曾几何时总检察长有根据法律办事的?反贪委不止在众目睽睽中逮捕罗斯里,还在过程中攻击他,他也被控胆敢挑战他们的执法权。倒霉透顶的罗斯里被迫在开斋节前夕在布特拉再也的扣留室中过夜,他抓破脑袋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同时犯了什么罪?
他当时干了什么呢?他还相信这个系统的运作,他报了案,并期望警方可以保护他免受反贪委的迫害。接着,他入禀法院起诉反贪委滥权,同时向他发出违法的通知书。唯一的问题是,他在采取行动入禀法院起诉政府及滥权的政府人员前,必须先获得一份法院发出的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什么嘛?是的!要起诉政府滥用权力对付你的话,你需要首先获得法院的许可。如果法院所『不行』,那你的投诉将会被丢入纸箩中。这是什么死蠢法律?好啦!你没听说过人家说:「法律是驴蛋」吗?(the law is an ass)
为了给罗斯里一个难忘的教训,他们摆了一位没用的法官卡立慕沙(Kadir Musa)负责这个案件,因为他们知道卡立这个懒鬼不会好好的听审的。此外,他们也利用许多对卡立的投诉用来捏紧他的睾丸,好让他做出他们想要的判决。于是,卡立玩他的游戏,把罗斯里的案件从2007年延后至2009年,让这个案件不见天日。
当卡立发现他的老板要开除他时,他决定听审罗斯里的案件,并作出有利『魔三角』的判决。这事情发生在首席大法官查基(Zaki Tun Azmi)把卡立由这宗案件中被调走前,过后两名法官因为办事没效率而被开除了——第一位是卡立,另一位是伊特里斯拉屁(Idris Rapie)法官。过后,他们调来了一位资深法官阿里扎都(Alizatul Khair)司法专员(Judicial Commissioner)审理这宗案件。
扎都司法专员见识到卡立的结局,她害怕,如果他允许罗斯里起诉反贪委和政府的话,她自己也会步上后尘,当不了法官。她知道慕沙哈山的全国总警长的职位将会再被延期一年,除此之外还有那位副官(aide de camp,ADC)的的法定声明书,这都是很明显的暗示,没人敢做出对付政府的判决。于是,到了2009年7月11日,就在斋戒月间,刚好是罗斯里被反贪委袭击和逮捕的两年后,扎都司法专员决定把那份起诉反贪委滥权的申请书丢入纸箩中。
我在法院的消息来源告诉我,他们现在将会好好的把罗斯里教训一番。他们针对反贪委的案件设立了特别推事厅(Special Sessions Court)(十号庭,Court 10),峇卡卡达(Bakar Katar)被委任为这个特别推事厅的审理法官,以确保反贪委不会输掉更多的官司,尤其最近的形象变得恶劣之后。慕沙哈山推荐的公关代理霍斯通讯(Fox Communications)劝告希山穆丁(Hishammuddin)和政府说,他们需要提升反贪委的形象。有什么比得上罗斯里这场官司呢?
最近,律师公会和政府的关系紧张,让我们瞧瞧如果律师公会是否能够捍卫它的成员,如果不是的话,罗斯里将成为一个『典范』——没有人,包括律师在内,能与高官权贵们纠缠。
我几乎可以猜到罗斯里将会有什么结局。2009年9月14日,他将会被拖到特别推事厅中,他们将会匆忙的决定听审日期,然后火速的判他有罪,到时律师公会就束手无策了。
如果律师不能在法庭中获得公正,你以为你行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If lawyers can’t get justice from the court, what makes you think you can?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13-09-2009
翻译∶西西留
8 条评论:
“另一位是伊特里斯拉屁(Idris Rapie)法官”
拉屁法官?????
伊特里斯拉屁
名字取得好,人如其名,都是屁!
后面算起第五段的“每人敢做出对付政府的判决”该是“没人”敢做出对付政府的判决。
龙门是可以随意移动的——RPK即是其中一人——当罗斯里决定代表刑事调查局总监时
-->建议:RPK即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是他协助由望加锡
大大可否修改,读不顺.....
一针见血,好文章!!!!!!
错别字:
他是为商业刑事调查局总监和他 (不)下六名人员
好的,上面对位大大,全部已经改正。谢谢你们发挥网络互助精神,西西留一个人无法完全做好校对工作,有劳大家了,感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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