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5日星期日

毫不留情∶民联是时候要兑现了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ime for Pakatan Rakyat to deliver
发表日期∶25-01-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人民公正党将会在明日(星期一)下午一时至三时假巴生福建会馆举行新春团拜。我到时将会身穿反内安法令T恤出席,我邀请大家与我一样的穿着出席。

今天的星报报导说回教党抗议举行蕾哈娜(Rihanna) 演唱会。请点击阅读【星报】报道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对此咬牙切齿不已。你们毕竟是思想、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的捍卫者。所以为何是回教党,你们会问,不尊敬这些自由呢?

好吧!你也许不同意回教党示威抗议这些『性感』的演唱会,我也有同样看法。我觉得当我们有更大的意图的时候,这只不过是很琐碎的事情。这不是说我们已经有一个很完美的社会,还有很多的要做的事情,也有很多重要的课题要解决,我们必须要搞清楚事情的优先前后。

尽管如此,我不会对回教党抗议『性感』演唱会说三道四。若他们要抗议任何他们要抗议的事情,那绝对是他们权力。思想、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是我们的权力,也是回教党的权力。所以他们绝对有权力去抗议『性感』演唱会 – 就如我们有权力反对他们的抗议一样。那才是一个公民社会∶异见同存。若我们能够尊敬回教党抗议他们认为是『堕落』和『不道德』的权力,那我们才能要求回教党尊敬我们的看法,即使他们是不同意的。若我们不尊敬回教党的看法,那我们就不能要求他们做出同样的事情。

所以,回教党就继续抗议吧!我是没有意见的。我只不过要你们定下你们的前后优先。演唱会并不是世界末日。这比『大镬野』还要遥远。还有很多其它的课题需要解决,而『性感』演唱会要排在优先列单的最下面。

我要回教党解决的是《内安法令》课题。读一读以下的文章,温故一下我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冠英告诉人民力量群众,五州政府支持释放内安法令扣留犯的呼吁

马丽娜李受到站立式欢迎

明天我将会和拿督斯里安华见面,要求他主办一个五州反《内安法令》运动。我要看到民联五州兑现诺言。自从我在2008年9月12日被扣留以来,共有200人在每个星期天都宗教性质地参加了反《内安法令》烛光会。即使我在2008年11月7日被释放之后,烛光会还是继续举行。几天前,共有21名人士被控『非法聚会』之罪。这21个人在2008年11月9日被扣留。也就是我被释放后两天。

顺带一提的是,这21个人,每个人可以以马币1500元保释外出。其中十个人没有能力缴付保释金。所以我就为他们缴付了保释金。这马币15000元是来自大家的筹款,也就是当我在2008年被送进双溪毛糯监狱三天时筹到的。我所面对的四项控状的保释金共是马币7000元。因此我们共用了马币22000元。我们还剩下马币26000元。这些钱将会用在往后的同类事项。

无论如何,我觉得我们搞的这些烛光会都达到了目标。或许我们应该换一换策略,以便传达我们的讯息给更多的人知道。毕竟,若我们只在八打灵公民中心前面的漆黑停车场拿蜡烛的话,只有约200名的参与者能够收到讯息。那么其它的2千6百万马来西亚人呢?他们也需要了解该项课题,而烛光会则办不到这点。

我所要的是民联五州政府也参与反内安法令的运动。他们可以在州内道路设立告示牌,就像他们在霹雳及吉兰丹所作那样(就像那种写着※『在你还未被祈祷之前,请先祈祷』的告示牌)。

※Sembahyanglah sebelum kamu disembahyangkan

告示牌可以写着: 『内安法令违反回教』,『回教反对内安法令』,『对内安法令说不!』,等等的。这可以看成是五州政府对反《内安法令》运动的支持。这样一来,更多的马来西亚人会收到讯息,比在一场烛光会的200人还多。

公正党将在巴生福建会馆举行华人新年聚会。时间是明天(星期一)下午一时正至三时正。我会穿者我的反内安法令T恤出席。我邀请大家随我一起做同样的事。我们然后把安华『围到』墙角,要他拜托五州政府参与这第二波的反内安法令运动。若他们拒绝,那我们就知道民联对这课题只是嘴巴说爽而已。我们要他们兑现诺言。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大家明天就跟着我去吧!去听听安华会怎么回应。最好是我们所要听到的。回教党在忙完他们的『反性感演唱会』示威后,应该可以开始向民联五州政府施压了。他们理应这么做,也应该做得更多,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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