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我们说的『独立国会议员』的意义

国阵和民联两者是否准备好了独立思维的国会议员呢?是否国会议员已经准备好,在他们投票支持或反对任何法案前,先行会见他们的选民呢?





昨日在伦敦召开的《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这里简称《大马公运》,Malaysian Civil Liberties Movement,MCM)中,我譬喻《大马公运》是个维修站,而那些参与《大马公运》的人士即是维修队,而我们的工作就是维修损坏,或是不再正常操作之处,而在这一层面上,这个损坏或不在正常操作的东西即是马来西亚国会。

去YOUTUBE看看在马来西亚国会中无数场的视频录影,再去英国电视中的英国广播电台(BBC)频道,比较一下英国和大马年两者间的辩论。其实,你就也无需观看英国广播电台频道,只要到英国公立学校去观察观察学生们的辩论就可知一二,就连这些学童的辩论也好过国会当中222名国会议员的许多人,如果假设指的不是绝大多数。

那就试试看随意抛出有关马来西亚宪法的问题,看看有多少马来西亚国会议员答得出来。比方说:「宪法中有多少条款?第43条说些什么?第150条是几时修正的?第140条是几时被废除的?哪一条款允许未审判即扣留的权力?《警察法令》在哪一条款下?」诸如此类。

你将会发现大部分议员无法即刻凭记忆回答,就连那些身为律师的也办不到。

马来西亚国会就像个马戏团,许多国会议员就像马戏团中的小丑。

这是我们首先不需要纠正和修复的事。

《大马公运》已经设定了一些国会议员必须达致的标准和规格,如果要完全符合这些标准和规格,这222名国会议员当中,有许多人将没资格担任这个职位,可想而知《大马公运》设下的标准和规格是多么的高啊!

是否或许我们需要降低这些标准和规格以顺应他们呢?因为要在大马人之中找到符合这些标准的人士很难,我们会静观其变。较大可能不做得太过分,因为会找不着符合这些标准和规格的大马人,而无需担心要说服参加全国大选以为报国。

首先,我们所要实现的是恢复政府的四个支柱——皇室、行政、立法和司法,或许我们已经有了这是个支柱,可是他们并不独立。简单来说,行政主导皇室、立法,而司法只是照着主子的意思办事。因此,其实我们的政府只有一个支柱,另一个说法,这是独裁政府。

就让我们以数年前阿都拉巴达维还在担任首相时为例,当时国会企图通过一项有关回教家庭法的法案,结果造成许多人对此不满,而看来许多国阵国会议员反对这个法案,几乎酿成『兵变』。

纳兹里(Nazri Aziz)传呼所有的国阵国会议员出席会议,并告诉他们说必须让法案通过,结果国阵议员很勉强的投票让法案通过,然后才被提呈至上议院。

尽管如此,上议员否决了这项法案,并回到国会。这看来像是快发生灾难了,结果首相介入,吊销这项法案并送往冷藏。

阿都拉巴达维怎能这样做呢?首相高于国会吗?那是一项由国会通过的法案——尽管是在头被枪指着通过的。行政可以驳回国会(的议决)吗?很明显的,在大马这是能够的,而很明显的,国会只不过是照着行政的指示罢了。

那还需要国会吗?如果你经营一家上市公司,而12名董事没有权力,同时只照着执行长的指示办事,如果是这样也就无需董事局了,就以个人名誉来运作这家公司好了。

在另一个案例中,一名国阵国会议员对一项国阵支持的法案投了反对票,结果他因为这项『罪行』而被冻结了六个月。是的!在大马,给自己所属的政党投反对票是一项罪行,在其他国家,你被允许对你所属的政党投反对票,而他们说这是民主。

上星期在英国,自民党国会议员投票反对增加大学学费,尽管他们所属的政党支持增加,其中一位甚至以辞职作为抗议。

这将不会在一千年内发生在大马,除非我们改革这个制度。

而我们要改革这个系统,就必须把不属于任何政党的人士送入国会,这些国会议员将会见他们的选民,并与他们讨论这些还未通过的法案,同时听取他们的反馈。接着,根据他们的选民的反馈和期望,他们将会做出准确的投票。

比方说政府建议,除了其他税务,在所有商品和服务中附加20%的附加税务(商品和服务税),因为政府需要更多的钱(因为许多人不缴税或逃税),在加上他们想要削减消费,强迫人民储蓄。想当然耳,亲政府的国会议员将支持这个法案,而反对党国会议员将反对它。

规矩很简单,任何国阵所支持的,民联将会反对;而任何民联支持的,国阵将反对,这是选民们想要看到的吗?国会议员们不知道,他们也不多加理会,党的要求才是最重要的。

国阵和民联两者是否准备好了独立思维的国会议员呢?是否国会议员已经准备好,在他们投票支持或反对任何法案前,先行会见他们的选民呢?

国会议员被称为人民代议士(Wakil Rakyat),可是事实上他们的功能仿佛如党代议士(Wakil Parti)。我们需要我们的国会议员成为真正的人民代议士,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更多的非政党国会议员。这些非政党国会议员将聆听选民的意见,并根据法案本身的优点而支持它,而不是因为党的指示。

这是否是要求过多呢?这是无理的要求吗?选民的利益为重——本来不就是该这样吗?

这既是《大马公运》企图贯彻的这个重心,而要贯彻这点,我们不止需要一些独立人士或非政党国会议员,同时他们应该是有才能的人,他们知道他们在干些什么,而不是把国会当成是斗兽场(gelanggang),一群人和另一群人在打斗,企图消灭彼此,把那些送他们进入国会的选民视为无物。

出处∶今日大马
原题∶NO HOLDS BARRED:What we mean by ‘independent’ MPs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13-12-2010
翻译∶西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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