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三份二的疑惑

由于宪法159条文有所保障,即使民联有4议员因藐视议会被吊销议员资格半年而剩下72位议员,也不会失去其三分之一的代表性。

而国阵,也不因如此重新掌握修宪优势。结果,民联碰了一鼻子灰。

民联呀民联,在发表谈话前必须先做好功课,以免误导公众。

继续阅读【发表前先做功课

的确,宪法第159条(3)款阐明宪法的修改必须有三份二以上的议员投票支持才能通过。

可是这三份二的人数指的是进入下议院参与投票的议员,纵使你人在国会,可是突然间肚子痛上厕所,而人家已经在里头投票,这也等同没投票。

说得白一点,『政敌』可以用泻药,也可以用种种方法,让你不出现在下议院,这样就可以获得大多数(参与会议中三份二的议员)票的通过。

这还不包括那些因身兼行政议员、首席部长、州务大臣而无法出席投票的民联国会议员。

陆兆福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请民众别自己误导自己。

15 条评论:

pingjinn 说...

霹雳州当时发生的情况。您怎么看?尤其是议长职位的更替。

我想请教的是万一他们真的通过简单多数的动议。

以出席配比计算,资格取消的诠释,又是谁说了算?

议长接纳,而在三权分立的前提下,不允相互干扰!

· 康華 · 说...

西西刘,

我也有个疑问,首相署可在国会动议吗?还是需以议员身份?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16.html

西西留 说...

谢谢林大大,

『我想请教的是万一他们真的通过简单多数的动议。』

简单多数制指的是first-past-the-post,意思是说,只要其中一方获得超过50%就算获胜。如果这个原理应用在国会下议院,即是有1/2的出席者赞成就可通过某议案。

可是,如果是涉及宪法内容,必须要有超过2/3的出席者赞成才能通过,不是1/2,也即是大大说的『简单多数票』。

『以出席配比计算,资格取消的诠释,又是谁说了算?』

我不懂大大要表达的是什么……如果说以『出席率』作计算,本来就是这样,任何的团体,包括民间团体都是使用出席者投票作为依据,不是在会议外纠众表态。

你必须要有代表权,然后有代表权的人必须进入会议中投票,这才完成整个程序。

就比方说一个人可以大喊他支持谁,可是他却连投票权也没有,或是未注册投票,那也等于没了那一票。

道理就是这样简单。

西西留 说...

那个死关头流氓在误导民众。

如果不信,可以参考在去年这个时候的财政预算案,当时不是只差几票就被否决了吗?

如果不用通过投票,那就直接通过所有法令好了,干嘛还要投票呢?对不?

在民主国家,某政党的议员未必就会投资及政党一票的,即使在台湾也是这样,通常要做很多的游说工作(掮客的工作)。

只是我们50年来国会被垄断,所以我们会误解。

一个议案的通过,靠的是在场的议员的投票,不是『你有多少支持你的议员』,这个是绝对错误的。

只要是下议员成员,或是部长都可以动议,如果那是走后门的部长也可以,因为他是部长,除此之外的闲杂人不能动议。

· 康華 · 说...

谢谢西西刘。

媒体提到动议的是首相署,我觉得那不恰当,如你所说,可以动议的应该是以个人名义,如首相纳吉或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不应该是以部门名义来动议。这样说不知对吗?

西西留 说...

部长代表的即是部门,所以媒体说首相署动议,或首相署部长动议的意义是一样的。

部长如果要动议某些『个人』课题,他不会使用自己的名义,一般上会通过没有担任部长的任何国阵议员代劳。

可是,我的印象中国阵议员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动议。

同时动议的种类有几个,政府(或部长)的动议一般上涉及法令,那是属于『政府事务』的动议,一般会被优先处理。

因为首相署也掌管国会事务,所以由首相署国会事务部长提出也算正确……

拔刀 说...

西西留大大
I am really confused now

first I posted
民联斥拟冻结四议员资格
抨击国阵欲夺三分二优势
这样一来,政府可以在未来六个月内,提呈修宪案,包括选区划分。
from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6168.html

then I posted
联邦宪法第159条文指出,任何修宪动议必须获得“全部议会席位的三分二之数”支持,才能二读及三读通过。马来西亚国会共有222个国会议席,三分二为148席。国阵目前共有137名国会议员,就算国阵获得6名亲国阵的独立人士支持,也只有143名国会议员,离三分二优势还欠5席。
from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0915
(not statements from BN but added by reporter from malaysiakini)

now...

kindly advise

Daniel Yip 说...

学习了!

Daniel Yip 说...

补:那个巨石下崖讲的信10%你都死。

西西留 说...

我再简单的说一次好了……

下议院有222席,2/3=148席,1/3=74席。

民联有76席,独立人士6人,其中两人来自沙巴进步党,是亲民联独立人士,剩下4个是青蛙。

现在干掉了民联4个人,民联有72个人加2个独立人能够在下季国会出现在下议院。

那个笨蛋纳兹里说陆兆福是笨蛋,其实他自己才是笨蛋。

因为你要到下议院投票,得到超过三份二支持票才能通过宪法修正案。

而选区划分即是宪法中的一个部分,每五年要修改一次,而必须通过三份二才能立法修正选区版图。

你被选中为国会议员,可是从来不来投票也等于没用。

可是为了政权,纳吉会强迫国阵阵营的所有人马来下议院投票,这是肯定的。

流氓纳兹里在乱说话。

西西留 说...

代弱弱弱弱的问一下大牛:『巨石下崖』是什么?

拔刀 说...

再弱弱的问一下西西留大大
联邦宪法第159条文指出,任何修宪动议必须获得“全部议会席位的三分二之数”支持,才能二读及三读通过。
三分二之数 of 222 or 三分二之数 of votes?

再弱弱弱弱的问一下西西留大大
reporter from malaysiakini made mistake too?

Need to update my facebook as don't want to give wrong information. Sorry, don't know much about these.

Thank you.

Daniel Yip 说...

【发表前先做功课】的作者乃是当年吃了Dato Tiong的饭,然后与Dato Tiong的一席话,犹如巨石下崖五内翻腾,什么PKFZ,什么一千万政治献金,吃了饭就忘了。

Michael 说...

大牛哥说得对。 那个巨石下崖乃是有饭局就搞掂的卖华枪手肥婆董也。

巨石下崖 look 它不死,真命大也!

马国发生的事,不能用正常的逻辑来段定,要不霹州206 事件也不可能发生。

西西大人的一席话, 在下受教了。谢谢!

pingjinn 说...

西西留大大提出的X/222算法,无论怎样国阵是没有办法说自己是票数过三分二。而是资格取消的诠释,是什么?
如果半年内连投票权的也没有安华等,国阵是不是还真依据X/222算法?如果X/222-4的定位相霹雳州议会般出现,我们又如何应对?

宪法的问题,凭司法解释,许多我们觉得不合理的,还是一样合理。

我想反倒在特权委会有资格吊销的说法如果成立,X/222-4的定位一样也成立。吊销资格在法律字眼是停止所有职务,为什么不是冻结?吊销资格等同这些人丧失资格,222里头有没有必要纳入丧失资格者。这点与使用资格被冻结不同,因为后者是资格被冻结但仍存在;吊销资格等同资格不存在。这点是我觉得比较有争议性的。

如果大大仍可以继续解答,我希望连这刺也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