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本季国会期间,首相署法务部长纳兹里提呈六个法案,包括:《2011和平集会法案》、《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退休修正法案》、《法定机构及地方政府修正法案》、《退休管理修正法案》和《法官退休修正法案》,并在半天内匆匆通过,犹如上了立法速成班。可见政府要行使这些法令的迫切性。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受到律师公会、社团和民众非议的《和平集会法案》以雷速二读、三读;就像当年通过《1995年教育法案》一样,让在场的我们哑忍着国阵超2/3议席优势的「欺凌」。
而今,国阵仅占多数议席,没有了绝大多数的好景,然而,议长班迪卡霸气十足,强硬坚持限制各党仅派一名代表参与法案辩论,导致民联议员们觉得不合理,并且时间太短而集体离席,杯葛表决,算是一种立场和抗议的表达方式。我国花上数十亿令吉公帑举办全国选举,选出222位人民代议士,他们却在神圣的立法基地——国会中,体现上述水平的立法程序,Betul, setuju或No, walk out的结果,是人民承受一切。要是有人要被责怪,应该是那些掌控程序的刽子手,而非「与民同在」的议员。
每一部法令条文的精神意义,影响层面和落实,都应经过正反方的充足讨论,不能以「时间有限」为由拒绝不同意见者进行辩论。这些人民代议士的职责就是要去表达民意、观点和辩论。我们在选举时强调选贤与能,就是包括了选他们的「能言善道」,知识才能和道德勇气。然而,班迪卡限制议员发言,就像拆除了议员们的表演舞台一样,让其他议员的武功,统统派不上用场。
我想了许久,怀疑有两个原因:(一)班迪卡没有「料」,恐怕控制不好场面;(二)多数的议员没有「料」,没有能力辩论,避免他们出丑;搞到那些牙尖嘴利的民联议员离席更好,速战速决,安全回家。让人不禁要问,我们选的是举手部队,还是真正的人民代议士?
我看上述六个法案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我国民主政治改革的议程,话说《和平法案》却是诸多限制人们集会和表达心声的法令,精神内容惩罚重于鼓励人民参与政策;另一方面,税收和退休的修正法应该是涉及《2012年财政预算案》内容,或者征税方面还有变动?这些都应该提出来让人民关注到的,因为,人民是课税对象,我们总得要知道详情,才能表达民意。
至于法官退休的修正法案是关于法务人员的薪酬、福利等问题,虽然影响对像不多,却会对司法体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什么不给时间议员辩论,而强迫他们上立法速成班呢?
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李书祯
日期:2011.12.02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