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星期二

永不过时的主题

赛胡先强调,努鲁依莎指宪法只写有马来人“特殊地位”,而没有马来人“特权”,的说法是正确无误的。

继续阅读【捍卫努鲁“宪法没马来特权”论 赛胡先斥纳吉持狭隘种族思维

1. 不止马来人善忘,华人、印度人、其他种族等等都是善忘的。

2.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第153(1)款:最高元首必须有责任依据本条之规定,最高元首必须有责任依据本条之规定,保护马来人与沙巴及砂拉越任何一州土著之特殊地位(special position),以及其他民族之合法权益(legitimate interests)。

3. 怒鲁说,宪法上没说过『特权』(special rights),只有『特殊地位』(special position)。

4. 权力是否等同地位呢?有了地位是否等同有了权力呢?这个『特殊』(special)又是如何的特殊呢?英国老祖没说明,掌握大权者可以自由发挥,结果我们吵了半个世纪。

5. 『合法权益』(legitimate interests)倒是比较明确的,『合法』(legitimate)即是法律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法律上说有这个权力就是有,你不能说没有。

类似的评论,见【有这样复杂吗?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哈哈,敏感?山洞法令!

哈哈 - 敏感吗?

moot 说...

有些人的脑袋, 就好像精子卵子那样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