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细历似乎还弄不清楚华人要的到底是什么?
华人要求的不是全面否决《联邦宪法》153条款的“马来人特殊地位”;而是拒绝某些政客为了私利,骑劫有关条款并将之无限扩大及扭曲诠释为“马来人特权”,甚至是不容触碰的“马来人主权”,以扶贫济弱之名,行朋党自肥之实。
继续阅读【蔡总,谁要废除土著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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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special position)和『权益』(legitimate interests)如何分辨?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第8(1)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享有法律之同等保障。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第153(1)款:最高元首必须有责任依据本条之规定,最高元首必须有责任依据本条之规定,保护马来人与沙巴及砂拉越任何一州土著之特殊地位,以及其他民族之合法权益。
两者同读:
1.法律(宪法是本联合邦最高法律)中注明,在法律(宪法)中,人人平等。
2. 如果第153(1)款中的『特殊地位』诠译成马来人和东马土著的『地位』比其他种族高,这就不是人人平等,不是人人平等就抵触第8(1)款。
3. 『特殊地位』是『马来主权』的诠译不符合宪法,因为抵触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符合宪法即是非法。
4. 第153(1)款中分成两段:
第一段:『最高元首必须有责任依据本条之规定,保护马来人与沙巴及砂拉越任何一州土著之特殊地位』;
第二段:『以及其他民族之合法权益』
两段必须同读,也即是说:保护你的特殊地位以及我的合法权益。
如果只保护你的特殊地位而不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这就抵触了第153(1)款,因为前段和后段在同一完整的句子内。
再加上第8(1)款的原则,即成为:保护你的特殊地位以及我的合法权益,最终人人平等。
宪法并没有写错,是读的人只读前面不读后面。
就这样简单……真的!
6 条评论:
CC
这说得可真好。宪法其实老早就保证了人民平等。是国政的朋党门一直就在鼓吹种族论和种族政治。根本不配领导政府。再让这般无知的政治人士,胡自非为,老百姓还那么的无知,国家迟早就完蛋了。马来西亚不是马来民族的,马来人本身也是外来民族,如果没有英国人,外来的华人,印度人,就单靠一群懒惰的马来人,马来西亚能有今天吗?
宪法是建国时就拟订好的,不是巫统说要改就可以改的。华人应该好好的站起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不能再依靠马华的精英为我们华人争取任何的基本保障和权利。
是的,本来就不复杂,我不懂做么要解释得很像只有专家才看得懂。
俊安。。。其实你也堕入种猪主义论述了。不管任何种族都有勤奋和懒散的人,不应针对某种族滴!还有,马华内已经没有所谓的精英份子了,收皮是迟早的事。重要的是唤醒马来同胞接受人人平等的意识,比起唤醒华人更重要,因为现实是-马来人还是多数。。。
嗯,看了西大的解释才发现原来很简单,可是政客故意说一点不说一点,怪不得马来西亚酱乱。
西西大大给的解释简单易懂,做什麽政客总爱把白得说成黑的?住在这种国家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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