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

人民联盟政纲

人民联盟政纲 Dasar Pakatan Rakyat

一、民主、透明及纯正(Demokrasi Telus dan Tulen)

A. 宪法治国及尊崇法律(Negara Perlembagaan dan Kedaulatan Undang-Undang)
B. 权利分割(Pemisahan Kuasa)
C. 干净、自由与公正的选举制度(Sistem Pilihanraya Yang Bersih, Bebas dan Adil)

二、促进高经济效益,持续和公正(Memacu Pertumbuhan Ekonomi Makmur, Lestari dan Adil)

A. 高技能经济 (Ekonomi Kemahiran Tinggi)
B. 民主与透明的经济 (Ekonomi Demokratik dan Telus)
C. 分工与强化州经济管理 (Desentralisasi dan Pengupayaan Pengurusan Ekonomi Negeri)
D. 由需要出发的扶弱政策 (Dasar Afirmatif Berdasarkan Keperluan)
E. 人力资源(Tenaga Kerja)
F. 社会安全网(Jaringan Perlindungan Sosial)
G. 房屋(Perumahan)
H. 基本建设和公共设备(Prasarana dan Kemudahan Awam)
I. 环境保护(Alam Sekitar)
J. 绿色发展和持续成长(Pertumbuhan Lestari dan Pembangunan Hijau)

三、 社会公正与人文建设(Keadilan Sosial dan Pembangunan Insan)

A. 团结(Perpaduan dan Keadilan Sosial)
B. 宗教(Agama)
C. 教育(Pendidikan)
D. 妇女(Wanita dan Institusi Keluarga)
E. 青年(Golongan Muda)
F. 安全(Keselamatan)
G. 医疗(Kesihatan)
H. 文化(Kebudayaan)

四、州属-中央的关系及外交政策 (Hubungan Persekutuan-Negeri dan Dasar Luar Negara)

A. 联邦制度 (Sistem Persekutuan)
B. 沙巴及砂拉越(Sabah dan Sarawak)
C. 外交政策(Dasar Luar Negara)

×××××××××××××××××××××

一、透明与纯正的民主(Demokrasi Telus dan Tulen)

A. 宪法治国及尊崇法律(Negara Perlembagaan dan Kedaulatan Undang-Undang)

《联邦宪法》是独立的马来西亚人民的理想与展望其中每个人民的权益包括信仰权利、语文、公民权及文化受到全面的保障,因此,人民联盟誓将捍卫联邦宪法赋予的精神与地位。

民联要:

Ⅰ. 捍卫《联邦宪法》,回教作为联邦宗教,同时其他宗教在国内任何地方可以和平及安宁共存;同时根据宪法153条文保障马来人以及沙巴、砂拉越子民(Anak Negeri)的特殊地位并保障其他种族的合法权益。
Ⅱ. 维护君主立宪制度的角色及责任。
Ⅲ. 根据宪法152条款使用马来文的地位以及扩大马来文为区域主要语文,同时保障及巩固各民族的母语使用。
Ⅳ. 废除《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另及所有未经审讯便扣留的恶法,同时建议取消所有仍然实施的《紧急法令》。
Ⅴ. 废除或修改所有侵犯人权的恶法。
Ⅵ. 保障各州属与联邦的联系及精神,特别是沙巴及砂拉越。

B. 三权分立(Pemisahan Kuasa)

民主制度的效率取决于完善的执行权利分割主义。一个正直的政府有赖于自由,可信赖,以及具公信力的机关来确保执行、司法及立法三权的平衡。

民联将:

Ⅰ. 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及确保司法事务委任委员会的透明及独立。
Ⅱ. 重新整理国会程序以便更透明及民主,同时履行国会检讨及平衡的任务。
Ⅲ. 确保一些机构的职责如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基本人权委员会、国家石油、国库等等直接向国会负责。
Ⅳ. 强制全国总警长、总检察长、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及全国总稽查长的委任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
Ⅴ. 成立监察专员(Ombudsman)制度。
Ⅵ. 加强地方政府的民主,提升效率及传递绩效,同时确保各个阶层的透明及民主。
Ⅶ. 解放媒体,修改《1984年印刷机及出版法令》,制定《资讯自由法案》及确保网络自由。
ⅦⅠ. 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及其成员的福利,确保该机构不受约束及有效执行任务。
ix. 加强文明社会或公民社会意识,通过对话或商讨激发人民的参与。

C. 干净、自由与公正的选举制度(Sistem Pilihanraya Yang Bersih, Bebas dan Adil)

选举制度的偏差必须纠正。人民行使神圣的权利选出国家领导人必须受到捍卫以避免受到任何形式的舞弊从而导致越轨行为,所以,检讨各个与选举相关的法令是非常重要的。

民联将:

Ⅰ. 允许所有满18岁以上的人民自动登记成为选民。
Ⅱ. 剔除所有选举制度的缺点,即净化选民册,取消国内的邮寄选票制度,确保所有身在国外的选民能投票并实行不退色油墨。
Ⅲ. 确保媒体提供公平的空间给所有政党,合理的选举期以及干净与独立的选举进程。
Ⅳ. 确定选区规划反映“一人一票”的原则从而确保更公正的代表。
Ⅴ. 根据大选成绩的得票率来提供政党的竞选基金。
Ⅵ. 制定更有效的法律来惩罚涉及贪污或买票的政党及候选人。

二、促进高经济效益,持续和公正(Memacu Pertumbuhan Ekonomi Makmur, Lestari dan Adil)

民联立志促进高经济效益,推动持续稳定与具竞争力的经济成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有效的汇集国家资源与财富,善用知识人力资源以增加国内稳定的投资和需求为主,和持续的外商直接投资是非常重要的。民联将巩固国内经济,以在区域与国际上能够与其他国家竞争。

民联也将确保国家财富增长和繁荣,同时保证国家的发展和和谐,在“惠民经济”中公平分配资源的大原则下,让阶层人民都享受经济成果,一并解决因国家经济管理不当与无视大多数人民利益情况下,而造成县属之间贫富悬殊的问题。

A. 高技能经济(Ekonomi Kemahiran Tinggi)

高经济效益的基础是有学识,表现出色和高技能的人力资源。民联将注入一切所需来培育高技能的人力,以在各重要和策略性的经济领域提升增加值。

为此民联将:

Ⅰ. 保证高等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与成绩由表现出发,提升人力资源在关键领域如服务业,制造业和农业的能力和效率,让知识、研发、发展和商业化作为发展工业的基础。
Ⅱ. 确保每一个员工获得提升技能的机会,得到最好的培训来落实高技能经济的目标。
Ⅲ. 保障公平与透明的机会及适当与足够的回酬,以鼓励在国外工作的知识与高技能阶层回国工作。

B. 民主与透明的经济(Ekonomi Demokratik dan Telus)

民联将推行所有能够确保国家经济免于舞弊与贪污的政策,让全国人民共同享有经济成长的果实,而非一小撮与当权者亲近的人所霸占。

吞噬国家财富、限制国家经济持续成长,以至削弱国家竞争能力的贪污、滥权、朋党和裙带文化将彻底被根除。

为此民联将:

Ⅰ. 重组投标制度,以确保公平、开放和给予人民钱财最好的价值。
Ⅱ. 拒绝增加人民负担的私营化计划,重新商讨有利于朋党,无利于人民的特许经营合约,包括独立发电厂、大道收费和水费。
Ⅲ. 推行现代税收制度,拒绝任何增加人民负担的税收,包括物品及服务税,直到人民和国家准备好为止。

C. 分工与强化州经济管理(Desentralisasi dan Pengupayaan Pengurusan Ekonomi Negeri)

依据联邦精神,为了提升政府传递系统,开销效率和精准,所有发展和经济政策的执行,必须下放让各州自行决定本身的重点考量。

分工能促进经济结构和制度的整体改变,通过提升开销方面的精准性,经济和效率也将获得跃进,同时增加政府收入。

民联将:

Ⅰ. 根据人口数目、贫穷率、地方发展、开销、人力资源和国民年均收入,公平地实行发展地契,确保贫穷的州属不至于落后。
Ⅱ. 分配经济行政权和基建发展工作给州政府,如提供州政府参与商讨公共交通服务系统和设计的机会。
Ⅲ. 促进各区平衡发展,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次要城市”,解决发展密集于巴生谷的问题。
Ⅳ. 优先推行促进高度和长期经济成长的政策,并以州所处在的最佳位置来决定和推行经济计划。

D. 由需要出发的扶弱政策(Dasar Afirmatif Berdasarkan Keperluan)

民联认为每一个马来西亚公民皆有权得到由需要出发的援助,不应计较身份背景。因此民联将推动惠民国家经济,让人民公平地享有国家财富。

为此民联将:

Ⅰ. 保证经济援助依据需要,公平地分配给各族人民。
Ⅱ. 协助所有被边缘化的社群,不分种族。
Ⅲ. 直接提供现金援助于被确认的群体,消除赤贫群体。
Ⅳ. 依据表现和需要,提供奖学金给各族子弟。
Ⅰ. 保证社会流动以确保更公平的经济机会予各族人民。
Ⅱ. 通过省下贪污和挥霍的钱财,当作多余的资源用在各种扶贫的计划上。

E. 人力资源(Tenaga Kerja)

人力资源是国家持续繁荣的主干。 民联将确保所有马来西亚人民,得到公平的待遇以及确保工人阶层的福利受到保障。

为此民联将:

Ⅰ. 制定最低薪金予所有马来西亚员工。
Ⅱ. 保障员工组织工会的权利,并确保员工被赋予符合国际标准的权利和保护。
Ⅲ. 制定公平机会法令,以确保就业机会开放给所有人。
Ⅳ. 支持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他们贷款和足够的基建以及减少官僚作风。
Ⅴ. 简化农民和渔民的贷款援助,以提高生产量。
Ⅵ. 拟定综合外劳政策,以减少对外劳的依赖。
Ⅶ. 设立援助系统予小型经济活动者,如小商贩、农民和自雇人士。

F. 社会安全网(Jaringan Perlindungan Sosial)

每位马来西亚人民都应该享有有尊严的生活,因此失去工作能力者、年迈者、残障人士及低收入者应被给予保护和机会享受国家经济发展的益处。

民联将:

Ⅰ. 巩固公积金系统及推出退休金机制于每名私人界员工。
Ⅱ. 成立裁员基金,资助被裁员的工人,同时也津贴在职训练及再培训计划。
Ⅲ. 将退休年龄展延至60岁,让有意为社会贡献者能继续其服务。

G. 房屋 (Perumahan)

屋子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但非常可悲的是有很多马来西亚人民没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尤其是中低收入者。
民联将:

Ⅰ. 成立房屋机构,增建有能力购买的房屋及达致“一个家庭,一间屋子”。
Ⅱ. 解决木屋区/城市开拓者的问题,原地发展计划,此外通过较低利息的贷款协助木屋区/城市开拓者购买房屋。
Ⅲ. 协调木屋区/城市开拓者、发展商及执法单位以解决房屋及土地问题,达致双赢局面。
Ⅳ. 协助装修提升廉价屋和人民屋计划,以满足家庭成员的增加。
Ⅴ. 投资建设组屋周遭的公共设施,以便有个健康的环境。
Ⅵ. 鼓励房屋贷款更加透明化及互相竞争,让房屋贷款更便宜及有能力获得。
Ⅶ. 与州政府合作,检阅房屋政策及确保提供廉价房屋。

H. 基本建设和公共设备(Prasarana dan Kemudahan Awam)

政府有责任建设与确保公共基本设施的完善,而实行过程中不应增加人民的负担或有利于朋党。完善的公共基本设施,有助于提升马来西亚人民的生产率和消费能力。

民联将:

Ⅰ. 保证每一户家庭绞交合理的水和电费。
Ⅲ. 重新谈判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以及探讨通过购回南北大道,以在七年内消除大道收费。
Ⅲ. 成立由政府和社团组织代表组成的公共交通委员会,提升公共交通系统。
Ⅳ. 制定公共交通半收费制度给乐龄人士、残障人士和退休人士。
Ⅴ. 重新检讨目前的德士执照分配制度,应优先给个人业者或团体组织。
Ⅵ. 设立免费无线宽频上网服务,减少电子资讯落差。

Ⅰ. 环境保护(Alam Sekitar)

环境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国家财富,以保障下一代生活舒适。面对当今全球气候转变危机,民联立志:

Ⅰ. 设立完整基建和系统,广泛推行再循环运动。
Ⅱ. 确保所有伐木活动受到控制。
Ⅲ. 建设基本科技,以加速转换使用另类资源。
Ⅳ. 控制斜坡地区和危险地带的建筑发展。
Ⅴ. 依据国际环保标准,减少碳排放,并提升环境系统吸收碳的能力。

J. 绿色发展和持续成长(Pertumbuhan Lestari dan Pembangunan Hijau)

民联立志将以“绿色经济”为公平和和谐的新繁荣时代的基础。基本建设和新工业发展在逐步迈向绿色经济下,将成为经济成长的主要推动力,进而吸引国际上以绿色发展为重点的外资。

为此民联将:

Ⅰ. 推动先进,完善和符合低碳经济的基建,包括世界级的综合公共交通和完整的环保系统。
Ⅱ. 设立以绿色科技出发的工业,例如太阳能发电和超微型氢燃料电池。
Ⅲ. 引领亚洲发展另类能源和新研发能源系统。
Ⅳ. 以最新科技和技能,巩固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足够。

三、社会公正与人文建设(Keadilan Sosial dan Pembangunan Insan)

A. 团结(Perpaduan dan Keadilan Sosial)

民联将根据共存共荣的原则致力于人民的共识与团结。国家的团结必须反映族群、文化与宗教的合作、共识与友爱。民联承诺重建各族真诚团结的社会,好让不同族群能够和谐与平安地生活。

民联将:

Ⅰ. 专注于修复已受损的族群与宗教关系。
Ⅱ. 结合各造的力量让各种早已被马来西亚各族群宗教的人民实践已久的价值如良知、互相尊重与信任茁壮成长。
Ⅲ. 提呈族群关系法令以保障人民的友爱与和谐,以及不再有族群之间的歧视。
Ⅳ. 民联将秉持一个开放的社会应有的原则与指标,并在社会各阶层获取支持。
Ⅴ. 通过各种方式如教育、媒体、对话与谈判竭尽全力地消除种族性政治的弊端。
Ⅵ. 根据能够被各族接受的道德价值与特质提倡马来西亚文化。这需要对各种族与群体奉行的多元的文化抱持开放的态度。在推行以上所述的事项时,民联将会考量我国的历史与进程。
Ⅶ. 除了保护在马来西亚半岛、沙巴和砂劳越的原住民与少数族群的权益、经济与社会权利之外,也提高他们的福利。

B. 宗教(Agama)

马来西亚人民宗教信仰中的普世价值观应该作为合作的基石。现今,我国人民几乎陷入因宗教不同而产生的分裂与紧张之中。马来西亚是个奉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虽然回教有着联邦宗教的特殊地位,但其它宗教同时也受到保障。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民联誓言:

Ⅰ. 维护回教作为联邦宗教及保证我国全体人民信仰其它宗教的自由。
Ⅱ. 在有关宗教与社会的课题上,举办跨宗教的论坛与对话以便能促进文明间的了解与交流。
Ⅲ. 成立完整的机制,以便能为存有世俗与回教司法系统存有矛盾的部分提供公正的解决方案。这包括成立皇家委员会以深入考察相关的课题。
Ⅳ. 加强如Baitul Mal与朝圣基金会般伊斯兰机构的管理,好让它们更有效率、效果更显著与符合目标。
Ⅴ. 确保所有宗教信徒拥有适合的地点进行宗教膜拜与仪式。

C. 教育(Pendidikan)

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产生在灵性、身体与知性方面皆均衡的个体。通过国家的教育体制,民联矢志为一个稳固、高水准与保证公平机会的教育系统予全体人民。

民联将:

Ⅰ . 让国民学校成为国家教育体系的先驱。确保人民宗教学校、国民型华小和淡小、宗教学校、技术学校的拨款与支援公平好一起努力提升国家的教育水平。
Ⅱ . 在考试制度与基于寻求真理而鼓励批判思考与分析的学习制度之间取得平衡。
Ⅲ . 不分背景地确保每一位有资格的学生能够在国立大专获得一席之地。
Ⅳ . 修改《1974年的大专法令》,以便能在学术自由以及大学自主方面营造有利的氛围,并往提高教育水平且和先进国并驾齐驱的方向前进。
Ⅴ . 确保正副校长与其它学术高职是根据遴选委员会的资格与批准而定。
Ⅵ . 提升沙巴与砂劳越两州内陆地区学校的设施与水平。
Ⅶ . 在各个学习阶段的学校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并根据需求来增加受训的教师数量。
Ⅷ . 为高阶的教师与讲师提供培训机会,以确保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得以与时并进。
Ⅸ . 重新检讨教师的服务合约,并增加在内陆任职教师的聘约条件。
Ⅹ . 根据绩效提供奖学金,根据需求提供其它财务上的帮助予尤其是来自郊区与内陆的贫穷学生。
ⅩⅠ. 强调学生掌握多语,包括英文、阿拉伯文、中文作为国际重要语言和母语的重要性。
ⅩⅡ. 为辍学或失学的学生提供机会与培训。
ⅩⅢ. 扩大国家学术鉴定机构的范围以监督与建议来自国内外符合学术标准的文凭、高级文凭与学士学位的认证。这包括独中统考文凭与双联高级文凭(Diploma Muadalah)。

D. 妇女(Wanita dan Institusi Keluarga)

民联相信对妇女的身份与潜力表示尊重、认可及理解的政策可以保障国家的未来。事实上,妇女占了国家几乎一半的人口,因此不能忽略她们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参与。

民联将:

Ⅰ. 制定法令以确保妇女们在任何领域都得到公平的待遇。
Ⅱ. 比起过去20年来只达到46%的水平,把妇女的就业率在未来的十年内提升至60%。
Ⅲ. 在各政党或政府领域保留30%的妇女代表配额。
Ⅳ. 就涉及家暴事件的犯人制定更严苛的罪行以应对家庭暴力。同时也确保各个医院与警局的危机中心有效运作。
Ⅴ. 确保向无论是在政府或私人领域的女性上班族提供如托儿所般的辅助。
Ⅵ. 帮助贫困或有需要的单亲妈妈以减轻其负担。
Ⅶ. 把性别观点纳入预算案及政策的考量。
Ⅷ. 把性别识别(两性关系)课程推介入校内的教学范围。
Ⅸ. 认同家庭主妇巩固家庭机构的功能,以及她们对社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

E. 青年(Golongan Muda)

身为接班人的年轻一代将决定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方向。因此,重要的是给予年轻一代足够的空间和知识好让他们能够完成日后的使命。

民联将:

Ⅰ. 确保来自各个阶层的年轻人享有同等的机会与权利,好让他们能够发挥各自的潜能。
Ⅱ. 确保没有年轻人在缺乏足够的资格与培训的情况下完成他们的教育,进而导致他们未能贡献予国家高技术的经济需求。
Ⅲ. 在有关他们生活与国家方向的课题上,通过与青年运动坦诚的意见分享承认年轻一代在角色与付出上的重要。

F. 安全(Keselamatan)

在这个国家,我们常感觉罪案不断增加与不安全。实际上,我国人民应该有每时每刻感觉安全与远离罪案侵犯的权利。民联誓言确保警方受到更好的管理、训练与监督,好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他们的主要责任,也就是确保每个地区与我国人民都安全与和平。

民联将:

Ⅰ. 除了让警方独立和专业之外,也恢复他们原本的职责,也就是扫除罪案与确保公共安全。
Ⅱ. 检讨警方人力的分配,以确保有足够的警力负责扫除罪案。
Ⅲ. 确保警方拥有先进的器材与训练来扫荡罪案。
Ⅳ. 权利落实马来西亚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其中包括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提升用心为国奉献的警方的福利。
Ⅴ. 提升尤其是低阶警方的服务环境以提高他们的表现与士气。
Ⅵ. 通过社区活动巩固社区在防范罪案方面的意识。
Ⅶ. 策略与全面性地应对滋生罪案的社会问题。

G. 医疗(Kesihatan)

每一位大马人民都有权利以合理的价格享受最好的公共健康服务,因此,公共健康服务需加强以使其能更完善地确保人民得到治疗。

民联将:

Ⅰ. 成立健康服务委员会。
Ⅱ. 保证以合理的价格给予更有效率、广泛和有素质的公共健康服务。
Ⅲ. 提高政府医院工作人员的奖励合约。
Ⅳ. 详细审查已私营化的健康看护设施以保障人民的利益。

H. 文化(Kebudayaan)

多元是国家的社会文化使然。它产生自多元的社会,来自于不同的主要族裔、群体与区域。

因此,民联有责任提倡与灌输多元的潜能,同时拒绝任何形式的单元文化霸权。这和国家独立的精神并行不悖,只是在1971年国家文化政策之后需要擦拭成为新文化的合作精神。

需要清楚的主要挑战有三项:

Ⅰ. 保证通过任何媒介与的发言与文化创作自由。
Ⅱ. 鉴于对每一位创作者都有个人与社会责任自觉的信心,不向任何表演和文化艺术的呈现施加限制。
Ⅲ. 应该增强对于自身传统文化与根源的自豪,同时不会拒绝去接受来自外来族群、区域与宗教信仰的文化之中的高尚元素与普世价值。

四、州属-中央的关系及外交政策 (Hubungan Persekutuan-Negeri dan Dasar Luar Negara)


A. 联邦制度 (Sistem Persekutuan)

民联尊重各州按照自身状况拟定发展策略的权利。此权利的核心思想必须是联邦依据缴税比率与人民的需要,给予各州充裕的拨款。

民联会:

Ⅰ. 保证从石油所得中的20%税金收交予州政府,以便达致消除贫穷的目标。
Ⅱ. 将由各州属收取的部分税收,依据公平分配原则,归还予各州属。
Ⅲ. 增加各州人均拨款(geran)。

B. 沙巴及砂拉越 (Sabah dan Sarawak)

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书的精神将成为联邦与沙巴州和砂拉越州平等关系的基础。为了修复偏重中央政府的权力均衡情况,民联承诺,对于现今阻碍着东马两州政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作出公平和公开的评估。

民联将会:

Ⅰ. 通过给予石油收入中的20%税收,确保沙巴和砂拉越州财富能让两州人民充分受惠。
Ⅱ. 成立皇家委员会,以便寻求解决外来移民问题的最佳方法。
Ⅲ. 保障原住民(Orang Asal)的土地权,不让任何一方侵占。
Ⅳ. 立即终止因不道德的经济活动对内陆人民所造成的伤害。

C. 外交政策 (Dasar Luar Negara)

马来西亚于国际间的领导必须有所提升。民联的目标是,基于人类平等的普世价值、协商解决问题、为了安全、和平与繁荣的文明对话等原则,拟订一套良好的外交政策。

民联将会:

Ⅰ. 通过成为国际间公平价值下,尊重人权、维护民主原则及尊重协商、协议、公报和国际公约的一员,以维护国家的利益。
Ⅱ. 积极成为文明对话的推动与促进者。
Ⅲ. 强化区域国家,特别是东协国家间的外交与国际商贸合作关系。
Ⅳ. 继续加强马来西亚在国际组织内的角色。

[完]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