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逐鹿问鼎:私家侦探峇拉在记者会上说了,却不被媒体所报道的事

私家侦探峇拉及他的三名律师 – 安美力(Americk Sidhu)、曼吉星(Manjeet Singh Dhillon)及阿曼吉(Amarjit Sidhu) – 昨天在伦敦假日别墅(Holiday Villa)酒店召开了记者会。我们在记者会所说的大部分内容并没有被媒体所报导,以下为记者会上所揭露的一些内容。





安美力向在场的与会者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当峇拉的短片在Youtube发布后不久,公正党青年团团长三苏伊斯甘达(Shamsul Iskandar Mohd Akin)向反贪委作出投报。

反贪委给三苏的回应是,他们希望会见峇拉以录取他的口供,可是却无法与峇拉取得联系,于是他们要求三苏协助联络他(峇拉)。

安美力读了反贪委的声明后,发了一封电邮通知反贪委,表示他既是峇拉的代表律师,如果他们希望会见他(峇拉)以录取口供,他(安美力)可以协助安排。

反贪回答说,他们不准备接受『非正式』的电子邮件,所有交流必须以公函方式往来。安美力于是书写一封公函表示可以安排峇拉及反贪委会面以录取口供。

在决定地点、日期及会面的条件上浪费了许多个月后,最终在反复斟酌下,峇拉与反贪委的会议敲定在2010年7月5日及6日假伦敦假日别墅(Holiday Villa)举行。反贪委也提出在伦敦假日别墅的会议室将由他们负责安排。

无论如何,伦敦假日别墅的会议室并没有被预订,安美力于是致函假日别墅,代表反贪委预订会议室,并知会了反贪委。与此同时,律师们及峇拉已经安排飛行行程和预订酒店,以便能够在7月5日会见反贪委的前几日抵达伦敦。

在星期四,反贪委致函安美力表示他们不会出席,虽然在他们早前已经确认将出席。事实上,他们甚至已经告诉主流媒体,不只三名反贪委官员将赴伦敦,峇拉的律师们也可以出席会议。

问题是在那个时候,大部分人已经身在伦敦了,还未抵达的人士也已经在飞行途中,而反贪委中止会议的理由是他们不能在马来西亚境外录取证人口供,因为它不受法庭承认。

正如曼吉星告诉大家的,这不仅不是真实的,实际上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反贪委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外录取证人的供词。此外,反贪委在要求会见峇拉之前肯定已经研究过,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会议将在马来西亚境外举行。

峇拉的律师们无法接受这个中止会议的藉口,反贪委所言不實且自相矛盾。在涉及谢英福的柏华惹钢铁厂贪污案件中,反贪局不也曾到过数个国家录取证人的口供吗?此外,曼吉星继续指出,反贪委作出假设,就算情况需要,峇拉也不准备返回马来西亚出庭作证。

曼吉星说,如果反贪委采取行动将『正确的人』控上法庭,峇拉肯定会以他在2010年7月5日及6日告诉反贪委的一切出庭作证,他将把他的故事准备好出庭供证,以支持他在伦敦所告诉反贪委的一切。

峇拉的律师们认为反贪委错过一个大好机会,无法为目前已被公称为『首份宣誓书』(SD1)的宣誓书及『急转弯』的『第二份宣誓书』(SD2)作出深调查。

峇拉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准备好他所签署的第一份宣誓书后,在第二天的记者会上向众人宣读宣誓书的内容。在不到24个小时内,他签署了第二份与之前的宣誓书自相矛盾的宣誓书,几个小时后,他及他的家人都失踪了。他的侄儿接着针对峇拉全家人失踪一事到警局报案。

这些应该都是反贪委原定于2010年7月5日及6日会见峇拉时的焦点,反贪委对阿丹杜雅命案或谁是命案主谋或她是否与某些大马人私通或涉及潜水艇交易是否涉及贪污等等皆不感兴趣。反贪委要峇拉解释的是,在他签署『首份宣誓书』后,他指控有人付钱要他做出与『首份宣誓书』自相矛盾的『第二份宣誓书』一事。

因此这是个特殊的课题,他们只专注在他签署『首份宣誓书』后,有人给钱要他签署与之前那份互相抵触的『第二份宣誓书』此一指控而已,这只是一项针对某些人士涉及的贪污案件的调查而已。

事实上,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贪污不仅是涉及金钱的问题而已。如果你还记得安华被捕时,他被提控、审讯后以贪污定罪,期间完全不涉及金钱。他所谓的『贪污行为』是涉嫌滥用职权,令证人撤回对他的某些指控。

因此在峇拉一案,是否涉及金钱并非课题,即使不涉及金钱,即使涉嫌的一方只是说服、哄骗或恐吓峇拉签署『第二份宣誓书』以撤回『首份宣誓书』,已经足以构成贪污罪。在峇拉的案件中,他们使用威胁加上金钱来迫使他签署『第二份宣誓书』,让『首份宣誓书』看起来『被抵销了』。

当然反贪委的焦点应该比这更广泛一些,不过既然他们要把焦点锁定在峇拉指控在他签署『首份宣誓书』之后,有人滥用职权威胁他、贿赂他签署『第二份宣誓书』,这也是个好的开始。我们不要忘记,峇拉指控首相纳吉的弟弟及罗斯玛的商业伙伴迪巴(Deepak Jaikishan)就是威胁及贿赂他的人。他们为了令峇拉相信这个指示来自这个国家的最高办公室,他们还提议安排峇拉与刚被正式称为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首相夫人罗斯玛共进早餐,虽然她只是纳吉的第二任而非第一任妻子。

峇拉说他们答应付他5百万令吉,不过只收到75万令吉,为了支持他的指控,他准备了他的银行结单及存款单等等,这些都是打算在7月5日及6日呈交给反贪委的资料。没有一家媒体在出席2010年7月7日记者会中要求参看这些文件副本,我以为他们都会很好奇想看看峇拉说迪巴曾付给他75万令吉的指控是否属实。

我看过这些文件的副本,我所看到的完全支持迪巴曾付给峇拉75万令吉的指控,(文件显示的)日期及数额符合峇拉的指控。无论如何,没有人对证据感兴趣。此外,考虑到反贪委的焦点及声明指出他们计划录取峇拉的口供是关于他被贿赂及威胁签署『第二份法定宣誓书』,以撤回『首份宣誓书』的指控,那整个事件的重点将会是峇拉是否拥有任何证据证明迪巴付给他75万令吉,如果有,是基于什么原因及由谁发出这个指示。

每个人都在高喊要看到『确凿的证据』,他们要看见铁证并足以证明那两名在阿丹杜雅谋杀案被定罪的警员只是听从来自大权在握之人士的指令。铁证并不存在,然而它只是就字面意义而言不存在,事实上它是实际存在的文件,并且将牵引出一些大权在握的人士。

不幸的是,反贪委取消了会议,正如安美力所说,这是一个让他们了解真相的千载难逢好机会,同样不幸的是,媒体没有要求峇拉拿出证据证明有人威胁及贿赂他签署『第二份法定宣誓书』来推翻他的『首份宣誓书』。他有证据,可是却没有人要看。

安美力告诉与会者反贪委发电邮通知他会议取消了。在一开始的时候,反贪委说他们不接受任何通过电邮的来往方式,所有交流必须通过正式公函,如果通过电邮发的一切都被视为非正式。

可是反贪委决定取消会议时却没有发出任何函件,他们只给安美力发了封电邮。根据反贪委自己的标准,取消会议是非正式的。为何反贪委不敢发出正式公函取消会议呢?为何要以电邮的方式非正式取消?

这是安美力所提出的另外一点,反贪委一直都要求所有交流一定要以公函方式往来,可是当他们取消会议,就不需要正式函件,一封简单且『非正式』的电邮就算了。

会议取消之后,反贪委给安美力发了一封函件,询问峇拉一些问题,这封信件盖着【机密】印章,既是说不能透露给大众知道。

现在有两件事很不对劲。首先,就如反贪委所言,「不能在马来西亚境外录取峇拉的口供」这一条是无法成立的。既然如此,那么峇拉如何能够从马来西亚境外回答他们的提问?反贪委官员亲自来到伦敦会见峇拉录取口供或发一封列满问题的信件到伦敦让他回答,还不是一样吗——两者都是在马来西亚境外(伦敦)进行,不是吗?

第二,信件标志着【机密】字样,意味着如果你在马来西亚境内得到此函件的副本,你是犯法的。可是既然反贪委把信寄到伦敦来,在英国,马来西亚法律是无效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峇拉或他的律师将此信件派发给媒体。

更何况标志着【机密】的只是此封信件,峇拉的回覆并没有盖上【机密】字样,所以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媒体刊登峇拉的回覆,如果他们不想冒犯马来西亚政府而选择不刊登那些问题。

安美力告诉与会者他正在准备着峇拉的回覆,他举起来让大家看,可是却没有人要求要看看。他们似乎对反贪委的问题以及峇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皆不感兴趣。

峇拉及他的三名律师在记者会上说了许多,有些只是重申已经说过的,有些则是新的资讯。在新资讯里头比较有趣的是,不止是涉嫌谋杀阿丹杜雅的两名警员与首相办公室有联系,除了慕沙沙菲里(Musa Safri)是纳吉的随从参谋(ADC, aide de camp)以外,我们现在还有纳吉的私人助理纳西尔(Nasir Safar),当他们从阿都拉萨的住家前带走阿丹杜雅时,他就在现场。

曼吉星要表达的重点是,如今看起来那些与阿丹杜雅谋杀案有关的人士都替纳吉工作,我们有他的警员保镖、他的随从参谋、他的私人助理以及他的好友兼顾问。这五名与阿丹杜雅谋杀案有关的人士都替纳吉工作,这不会太巧合了吗?

峇拉的律师也指出警方扣留峇拉14天时所采用的法律就是「怀疑涉嫌谋杀罪」。这意味着峇拉是谋杀嫌疑犯,为一宗谋杀案被扣押调查。

然而总检查长却在较早前宣布,只有三人涉及命案。因此,如果峇拉是以谋杀嫌疑犯罪名被押的话,那涉及的人数就不止三人,峇拉将会是第四人。

为何要以谋杀嫌疑犯的罪名扣押峇拉,然后又宣布涉及阿丹杜雅谋杀案的只有三人呢?是不是试图吓唬峇拉,令他乖乖配合警方的要求呢?

峇拉的律师告诉与会者,警方已经录取过峇拉的口供不下五次,在调查期间他们录取过峇拉的五份口供,警方接着修改峇拉的供词,然后叫他在修改过的供词上签署。

这是非法的,警察不应该修改供词,更糟糕的是,他们不应该逼你签署由警方起草,而非你想说的供词。

然而峇拉面对的是谋杀指控,至少他是以此罪名被押,因此,如果他想要得到自由及被允许回家的话,他必须同意签署修改过的供词,虽然那并非他本身的供词,而是警方编造的。

当峇拉签署『首份宣誓书』时,内容与他的供词是一致的,换句话说,他在『首份宣誓书』中所说的一切就是他告诉警方的一切。警方已经知道峇拉在『首份宣誓书』中的内容,因为峇拉已经把同样的事情经过告诉了他们。

这些只是昨天的记者会所揭露,而报章及网络媒体似乎不愿报导的一部分。我不知道为何他们宁愿在这些课题上保持缄默,选择报导有关峇拉说阿都拉萨不涉及谋杀案一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那都只是峇拉的个人看法或怀疑而已,整个记者会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该记者会的焦点是,峇拉准备让反贪委录取他的口供,而且会为他们提供证据证明他所签署的『首份宣誓书』是真的,同时这些正是他曾经告诉警方的内容,并且他是在被威胁及贿赂的情况下签署了SD2,以及他可以提供支持他的指控的文件。

可是对昨天出席记者会的媒体人来说这些全都视而不见。

继续阅读【逐鹿问鼎: 还记得那个地毯工兼秘密掌柜兼小白脸的故事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 What the PI Bala PC revealed, but was not reported by the media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8-07-2010
翻译∶四月
校对∶西西留

6 条评论:

拔刀 说...

Posted in my facebook. TQ.

匿名 说...

很长很精彩,谢谢四大大

老老师 说...

现在的记者问东西常常随波逐流,看不到事情重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我们的填鸭式教育有关呢?

乱乱来 说...

实在不明白马来人的伦理观。

阿都拉-老婆死候,娶自己的小姨子

纳吉-把前妻休了,娶了一个河东狮,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他给老公戴绿帽,纳吉却无动于衷???

感觉上巫统这些权贵的伦理很混乱。。。。。。

匿名 说...

在大马要看正实的新闻只有上网站了.因为报社须出版准證,他们须保着饭碗而乖乖的听话了.新闻自由的日子越来越远了.

匿名 说...

有了70万,可以慢慢更纳吉玩了,这次罗斯玛最暗干,白白付钱给人对付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