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重施故技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aking a second bite of the cherry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8-11-2008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有点司法知识的人也许会说一个人不能因为同样的罪名惩处两次。虽然这是对的,但这也不能阻止他们因为我写的那篇【把谋害阿坦杜雅的凶手送到地狱里去吧】而惩处我两次。

今天下午三时,我又被叫到冼都警察局去报到,说是警察希望能够录取我的口供,也就是要讯问我啦!只不过比较好听罢了。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警方有权记录你的声明,而且:

1) 你必须回答所有问题(你当然可以回答说你不想回答某些问题,这也算是一种回答)。
2) 若你撒谎,警方可以提控你。
3) 若你说实话,你所说的都可以用来提控你。

换句话说,若你不开口,你就死;若你撒谎,你也是死;若你说真话,你也是死;无论怎样,都是死,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根据警方的情报,在2008年九月,四名回教发展局、还有宗教局的人针对我报了案。至于报案书的内容,在什么条文下他们要录我的口供等都不清楚,也只有在今天较后才会告诉我。

上次他们叫我到冼都警察局的时候,是为了记录我有关我在四月里签署的法定声明书的口供。那个时候他们告诉我他们要提控我做出虚假的声明,因此我不厌其烦地去证明我没有做出虚假声明,而且全都是真的。

我当然没有发觉那其实是个陷阱。他们要我做出能够把我定罪的口供,然后就用这个口供作为我涉及刑事诽谤罪的理由而不提控说我做出虚假声明。这就像是他们本来控告我谋杀,不过当你能证明你自己不在案发现场,而是在情妇家过夜时,他们就控告你通奸。所以,就因为你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据,他们还是能够引用另一条罪来指控你。

那个报案书是在2008年九月报的。根据这个报案书,他们在九月十二日引用《内安法令》第73条文扣留我。从九月十三日开始到九月二十二日,他们马拉松式地询问我,然后在结束询问后的一小时,就引用《内安法令》第八条文扣留我,在隔天早上就打包我到甘文丁。

在他们以为可以收工的时候,沙亚南法庭却在十一月七日宣布我的扣留是非法的,然后在下午四时就被放出来了。现在情况又跑回起点了,他们只好重施故技。所以我今天下午三时的讯问,只是要看看,既然我没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是否可以另外再提控我某些罪名。

他们当然也在搞上诉。若他们上诉成功,他们就有两种扣留我的理由。

有点司法知识的人也许会说一个人不能因为同样的罪名惩处两次。虽然这是对的,但这也不能阻止他们因为我写的那篇【把谋害阿坦杜雅的凶手送到地狱里去吧】而惩处我两次。我在《煽动法令》下被指控的罪状和四项在《内安法令》下的指控,其中一个就是因为这篇文章。因此,除了面对审讯,我也因为这篇文章而在无审讯下被扣留。这确实已是以同样的罪名来做出两次惩处。

看来他们不计工本,怎么都是要我中招了。就算是他们很明显地做出这种一罪双惩处的法律傻事也在所不惜。也许他们觉得乱拳可以打死老师傅,乱枪总有一弹会中射头奖,不是吗?

根据警察的说法,犯罪率已经翻倍了。警方担心经济在来年衰退,会导致犯罪失去控制。他们已经为了维持秩序而喘不过气来了。明年我们将看到犯罪率攀高,所有马来西亚人连睡在床上的时候都不安全了。浪费这么多资源就为了想送我进牢,不禁令人怀疑警方到底与什麽为优先。

我之前曾提起巫统把三八大选的败绩归咎于网际网络,特别是部落格。巫统觉得若要让批评噤声,就必须让部落格无法可施。巴东埔补选再次证明部落格可以破坏巫统到什么程度。所以今天的焦点不是如何减少攀高的犯罪率,而是如何把部落客们关起来,不让他们破坏巫统。

这就是为何我今天下午三时要到冼都警察局去报到。我现在是自由人了,至少目前是的。所以他们需要看他们如何能够抓我回去坚牢,来确保巫统的安全。这全都是有关巫统和如何让巫统不受部落客的威胁。他们不管他们如何能够办到,只要他们能够镇压对巫统的批评。这就是所谓的目的合理化方式。

在另一方面,警察警告公众不要质疑宗教人士的裁决。若宗教人士发出裁决宣称你是错的,那你就是错的。这是不能质疑的。若你质疑,政府就会对你采取行动。

在屠妖节过后的星期二,我被迫出席一个回教发展局主办的宗教课程。这是我在甘文丁里宗教改造的活动之一。我站起来说,根据目前做出的许多裁决,我们当天所有在那里的人都是异教徒。

在2006年一月,沙地阿拉伯的大宗教司法出裁决宣布什叶教徒都是异教徒。而什叶派也发出裁决宣布非什叶教徒都是异教徒。马来西亚也将会扣留那些转去什叶派的教徒,就像几年前发生在一些大学讲师身上的事那样。简短来说,基于这些所发出的裁决,所有的回教徒都是异教徒。我们没有一个是回教徒。

问题是,我们必须遵从谁的裁决呢?这也带出了另一个问题,依从那一个宗教学士才是合法的呢?

回教发展局说我侮辱了回教,所以要坐牢。一些其它也是对回教有很深造诣的人联络了我说,他们不觉得我侮辱了回教,实际上反而觉得我所写的都很对。而这些人都是阿拉伯人,精通《可兰经》,他们不同意马来西亚政府的所诠释的回教。实际上,他们取笑『现代化回教』(Islam Hadhari),当它是废话。

所以谁的回教版本才是对的呢?马来版本还是阿拉伯版本?马来人说我侮辱了回教,阿拉伯人告诉我并没有侮辱回教,然后他们觉得政府却说我有,这是很蠢的一件事。

不幸的是,在马来西亚,是巫统说了算,而不是阿拉伯。即使他们如何地支持我,都不能改变这些,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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