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毫不留情∶我是马来人,并引以为荣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 am Malay, and proud of it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9-11-2008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马来人是时候要丢掉拐杖,学习如何挺胸走路。要向马来人灌输,令他们相信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是个侮辱,因为这代表马来人是软弱的生物。

宗教式的迷信和迫害总是令我叹为观止。就索马里的摩加迪沙(Mogadishu)的艾莎(Aisha Ibrahim Duhulow)的那宗事件来说吧。在2008年10月27日,年龄只有13岁的艾莎被1,000人丢掷石头致死,原因是由三个男人强奸了她。由于她被强奸,因此他们说她犯下了通奸之罪。

试想象一个13岁少女如此残忍地被致死,就因为她被三个男人强奸。应该被石头丢掷直死的,难道不是那做出强奸行为的三名男子吗?你可否有想过为何回教有很严重的形象问题呢? 回教徒应该重视他们的所作所为以及明白他们对回教所作出的破坏。

我们在甘文丁扣留中心的宗教纠正开始于屠妖节过后的星期二。课程的重点是用「蕃茄饭」以及在塑胶袋里的鸡翅膀凑合而成的午饭,由大马宗教发展局提供,不过是马来西亚纳税人买单,其中九成是华人。

宗教发展局的宗教司告诉我们说,回教是真正的宗教,其他的都是假的。我们再三地被提醒不可相信或依从其他宗教,因为这些都不被神所接受或承认。只有《可兰经》是真正的圣书,是神通过穆圣送来给与我们。其他的都是假的,都是人为的,不是来自神的。

我们绝对不可以模仿非回教徒,因为这样能令我们进入歧途。若我们的举动像个异教徒,我们就会成为叛教者。不过,他没有给什么例子,什么举动才是异教徒的举动。

在同样时候,另一件事情在甘文丁扣留中心外发生了。一位国大讲师说,回教徒不应该学瑜伽或冥想,因为这些本来是来自兴都教义。学瑜伽或冥想的回教徒会误入歧途,这个来自国大的聪明人这么说。他后来要求宗教学士做出裁决,禁止回教徒涉及瑜伽或冥想。

这位来自宗教发展局的宗教司,来到甘文丁扣留中心,竟然选了这个课题,作为我们的宗教纠正课程的开始,的确是很讽刺的。那篇令我扯上政府的麻烦,导致我被《内安法令》扣留的文章里耶说了同样的事情。我在文章中指出星期五的布道会都在诋毁其他的宗教。我也说我们被告知不得模仿非回教徒,或与他们做朋友,因为非回教徒是回教的天敌,绝不能成为我们的朋友。就这样我被《内安法令》扣留了。而我在这里的第一课却是我所写的,令我被扣留的内容。

其实还有很多马来人所做的事情都是来自兴都教义。就拿彩灯来说吧。在开斋节的七天前,马来人会在他们的屋子周围绕上彩灯。有时绕在树上,就像他们在圣诞节所做那样。在以往,他们是用油灯或火水灯。这是他们模仿屠妖节的习俗而来的,因为阿拉伯人从不这样做。

所以,下次你在开斋节时经过一个绕满彩灯的马来屋子的时候,你就会会心一笑,知道屋主是采用兴都习俗,只是他们自己不晓得罢了。

若我们要一一指出马来人所实践的兴都习俗的话,这列单会很长。该名宗教学士告诉我们说,我们不应该模仿异教徒。不然的话我们会成为异教徒。那么,戴领带,穿大衣,长裤呢?这不就是异教徒服装吗?

有多少个马来人是穿长袍带头巾的呢? 即使是那个要求做出禁止马来人学瑜伽或冥想的裁决的国大讲师也是穿者异教徒的服装。你看看所有的马来政府官员。他们都穿着异教徒的服装,有时还戴领带。保安队员全都穿者异教徒的制服,还有一顶异教徒的帽子在他们头上。

我们都用基督教徒的日历来算日子。我在基督教徒日历的一些日子里犯下了一些我如今面对的各种指控。我犯下这些指控的日子,是在回历里的哪些日子呢?控状上没有注明。

我在一个异教徒的法庭内面对各样指控。我犯下的罪名都是依照异教徒的法律。我也是因为一项异教徒的法律下,没有经过审讯就被扣留。实际上,根据回教,我并没有犯下任何罪名。回教也不容许没有经过审讯的扣留。

根据回教,我不但没有涉及犯罪,反而我的作为是一项回教义务。回教强制要求所有回教徒都能 “Amar Makruf, Nahi Munkar”。这就是说『捍卫良善,对抗邪恶』。所有回教徒都不例外。根据回教,不这么做的话,你就是个非常软弱的回教徒。

我,无论如何,还是得面对着审讯,因为这是履行我的宗教义务,而面对未经审讯的扣留。用来对付我的不是回教律法,而是异教徒律法。异教徒的法律被用来对付一个履行回教义务的回教徒。

然后,回教徒对这些全部有什么反应? 那个国大讲师有因此做了什么吗? 他可有反对异教徒的制度被用在回教上? 居林的国会议员有没有跑到街上示威大喊∶「我是个回教徒,我不管其他人有什么意见」?

好吧!国大讲师要求禁止瑜伽和冥想,居林国会议员要所有想谈论回教的人闭嘴。不过就这么而已,没有更多。

有时马来人是很令人惊奇的。好吧!不是有时,是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现在巫统要再益(Zaid Ibrahim)脱离马来族群。马来人可以从马来族群中脱离的吗?我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巫统觉得这是办得到的。巫统说,若再益不是个马来人,这个国家没有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的话,他不会是全马最大的律师楼的律师,他什么也不是。

再益觉得这是个侮辱。他宁愿相信他就是他,因为他就是再益,而且他很精明。若没有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的话,他只能在吉兰丹的道北(Tumpat)那边做一名平凡的渔夫的话,那就是说再益是相当愚蠢的。

我同意再益的看法。我也宁愿相信我是「重要」和「特别」的,因为我是拉惹柏特拉,若这只是因为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的关系而是我有今天的地位,不然我只有能在孟沙洗车的话,那我会很不开心。

是的!再益和像他那样的人不需要拐杖,只有输家才需要。这是为何巫统需要拐杖继续保留,因为他们都是一群输家。我宁愿相信我就是我,因为是我自己,而不是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我对此感到骄傲。我会讨厌人说∶「RPK当然是会成功的,因为他是个马来人,马来人有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来帮忙,马来人需要拐杖向前。」

马来人是时候要丢掉拐杖,学习如何挺胸走路。要向马来人灌输,令他们相信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是个侮辱,因为这代表马来人是软弱的生物。马来人必须要为了他们的成就而感到骄傲,而不是把他们的成就归功于因为他们是马来人而得到的保护和特权。马来人以往是个自豪的族群。现在他们不再自豪。他们自认他们是软弱的。所以他们要求保护来弥补这个弱点。

4 条评论:

Unknown 说...

这文章是在太棒了!
认真的想,就是拐杖问题陷入无底洞!
扭曲的事实,让人不寒而栗!

匿名 说...

很棒的文章。虽然远在外国工作,我还是常常阅读RPK的文章。时常想到马来西亚的不公政策而觉得感慨万分。

西西留 说...

是的,奶大人说的不错!
其实,RPK可说是大马版的鲁迅,或是大马版的李敖。虽然马来民族的批判者很多,可是就RPK的最深入。
如果细看,您会发现他批判的格局就和中国五四时代的批判文学差不多。重点是,他狠狠的把这个民族的自尊外皮给剥下,这不是一般的马来人可以接受的。
中国人可以接受,甚至是全盘洗脑,因为中国渡过了最惨痛的100年,可是马来民族没有经历过被欺压的日子,因此,任何的批判需要更加费力才能得到认同。
马来半岛本来就是一个兴都文化和回教文化汇集的地方。就像我常对人说的,如果全盘去「非回教化」的话,大概有50%以上的马来词汇将被废除,因为这些词汇都是古梵文或是巴利文,甚至是葡萄牙文。
马来人如果来个文化大革命的话,就是在阉割自己。他们到时的损失将会是灾难性的。中国十年文革不过抹去了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可是因为中华文化太长了,根本就不可能消灭掉。可是马来民族的历史不过400年,真正的学术记载不过百年,如果因为回教保守主义的偏激想法而选择摧毁自身文化的话,那将会是我国的末日。

西西留 说...

谢谢匿名(下次随便放个称呼吧!)
我们身居这个土地,就是要把持一个理念,把这片土地变得更好。

华人的政治无力感是国阵政府带给我们的错觉。虽然改革之路不易,可是只要有信念,总有一天,马来西亚将能够成为一个公平和祥和的国度。

民主自由是没有人可以给你的,需要我们自己争取。我们可以选择离开,可是那不过是再次开始另一个寄居者的生涯吧了。

与您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