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虎父无犬子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 No Hold Barred : A chip off the old block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26-02-08
翻译:ECS283
校对/修正:CC LIEW

在某一次的家庭户外活动时,老爸指着一辆写着“JKR”字样的啰里,问我知不知道“JKR”的意思。我回答说是「Jabatan Kerja Raya」(公共工程部)。我老妈却意想不到我老爸竟然回答说是「Jaga Konek Raja」(捧王的屄)
我人生的第一个教训应该是当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天我从学校带回来一个“新”胶擦,老妈看到了就问起我是从哪儿来的。她知道她并没有买过这个胶擦给我。我告诉她说是在学校找到的。她马上发飚,“是不是你偷的?”

我反驳说,“不是偷的,是捡到的。不知是谁掉的,所以我就捡了起来。”

隔天我老妈就跟我到学校去,拖我到校长室,要我把那胶擦交出来,并向校长道歉。校长就教训我说胶擦肯定有主人的。我们应该把它交到失物认领处,以便可以做出通告,有关的主人得以前来领回。我羞得无地自容,从此,即使是不值钱的,我再也不敢在地上捡些什么东西起来了。

当我大约是十一岁的时候,我曾和三个爪哇仔干过架。我当时是在巴生的Meru路小学读书,那一带的爪哇人多得要命,即使是现在也是如此。当时,其中一个爪哇仔叫我作「充装马来王」(Raja Melayu celup)因为我的马来话讲得不好。鸟,当时我才从艾丽斯史密夫“鬼佬”学校转过来的,你还想我怎样?

我挥了一拳,打在其中一个爪哇仔的头上。我想应该不是很重的,因为我的手比他的头还疼。不过,由于这是在课室里,当着全班的面前发生,所以他不打算就此罢休。

在放学过后,我就看到了我脚车轮胎的风给人放掉了。这时,我觉得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转回头一看时,就中了那爪哇仔利落的一拳。这拳正中我的脸,我金星乱冒地倒在地上。我从来不曾挨过拳头,这种感觉是很吃惊的。人家说会看到星星乱转,那是真的。因为我看到了。

我不敢从地上爬起来。直到那三个爪哇仔走得远了,我才带着一张肿痛如蜂螫针刺的嘴和脸,还有一个熊猫眼,推着脚车到镇上泵风。提供最新精彩的时事及新闻动态,介绍您的朋友一起来玩吧!

当我到家时,我已经迟了近一小时,老妈已经在那里担心着我。当她看到我的「月中」脸时,自然是吓了一跳。我后来告诉她事情的发生过程和迟回的原因。

当老爸放工回家时,我以为他会赶紧为我出口气。很意外的,他只是看了我的脸一眼,然后「哼!」了一声而已。隔了一天,他也没有跟我到学校向校长投诉什么,或是要求对那三个爪哇仔采取什么行动的样子。这个讯息就很明白了∶「我自己闯的祸,我自己解决。」

从那天开始,我就很小心地不要卷入任何麻烦。因为我知道我老爸将不会为我出头,所以凡事我都要有个临急对应的补救方法。这个令我失望的反应令我做事要有勇有谋;没有这样大的头就不要戴这样大的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把自己置于死地的话,能不能后生就不知道,肯定的是,绝不会有救兵来援的。

这个人生教训就是∶凡事只能靠自己。即使是亲爹也没情讲。

我一向来都很沉迷机车的,不过,老爸一直到我考到了驾驶执照,才有意要买一辆机车给我。不过他的条件是我的「三号考试」(译者按∶旧时中三统考,之后改名 SRP,如今再改成PMR)能够得到甲等成绩。也许那是因为我的名字早已经在Murugesu(译者按∶作者的中学校长)的「不怎么可能会成功」的学生名单里的关系吧?无论如何,我还是完成了这项不可能的任务,甚至老爸也很惊奇和怀疑我的成功。不过他还是照诺言买了我第一辆机车 -- 90cc的野马哈。当时我觉得这机车简直是有如喷射机般快。

我和穆鲁葛苏(Murugesu)的第一次冲突是在我中四的时候。那些在60年代在维多利亚书院上学的也许还记得这个校长的外号是「黑希魔」。虽然这个浑号有点种族歧视性,不过是我的死党拉惹杜莱(Rajadurai)所取的外号。再说,用一个印度仔起的外号,应该是不要紧的吧?

这里暂时离题一下,在我为拉惹杜莱挨了六鞭之后,他就成为了我的死党。事情是这样的,不知道哪一个衰仔在厕所里涂鸦,然后有一个「金手指」在校长面前报告说是「拉惹」干的好事,校长就以为这个「拉惹」指的是我,所以就找我到办公室去啦,我告诉他说这不是我做的。他则反问我是谁?这令到我很为难,要嘛就赖是拉惹杜莱做的,不然就是吞下这个死猫。最后我决定不作金手指,挨了六鞭,还被提供一罐白漆,惩罚我把完整间厕所从新粉刷一遍。从此以后,为了引起混淆,我们就叫拉惹杜莱作「登姑」(Tengku),而我就成了「彼得」(Pete),就这样,从今以后就没人叫做「拉惹」了。

有一天,穆鲁葛苏捉到我在学校飚车,他真的在我后面挥着他常握在手里的藤条追上来的。其实我哪里有飚车,我只知道两种速度而已 – 全止和全速,我只是用我自己觉得很「普通」的速度行驶罢了。

后来,穆鲁葛苏在翻转整个学校「抄」我的时候,我躲在厕所里头。他还叫巡察员长把我的机车锁起来,以防我逃走。最后,穆鲁葛苏还是把我找了出来,他气得用他的吃奶之力鞭我的「八月十五」,那个力度,有如高尔夫球手的挥棍,一鞭之下,连藤条也断成两半。他本来是要打六鞭的,因此心有不甘,就翻我左耳的巴掌。我还听到一些铮铮声响呢!也许这是为什么我的左耳有点聋,不过也说不定是听太多的士可音乐的关系也说不定。

我后来被叫到去校长室,以取回机车钥匙。我知道在那里有校长用来装饰校长室的藤条有整打酱多。我最后决定不赴这场鸿门宴,自己搭巴士回家算了。我回到家的时候,老爸还以为我丢失了或是被偷了机车呢。

我虽然知道这事情够大镬了,不过还是要交待发生的事情。老爸于是用车子载我回去学校,拖着我直奔校长室,然后开始「讲数」,我还以为他会是偏向校长那一方的,哪里知道…

「我买给我儿子的机车是我的,那是我的私人财产,也是我的名下,所以你没有权力锁它起来,你给我马上解开锁,不然我会告你滥用权力,违法没收私人财物。」

是的!在校园里以超过所允许的速度驾驶的这件事上是我错了,不过我已经得到我应得的惩罚。再说,扣留我的机车,就校方的立场来看就于理不合,校规也不准许,更别说那实际上是我老爸的机车了。

我对我老爸的这个举动有点不理解,我怎样讲都是犯错在先。我花了许多年才明白我老爸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执法者对犯错的人并没有「爱怎样就怎样」的特权。惩罚必须是合乎律法以及犯错的严重度。用错误的对应来处理发生的错误并不能扶乱反正,也于事无补。律法虽然必须捍卫,但是身为执法者,并不代表你有律法豁免权。

在某一次的家庭户外活动时,老爸指着一辆写着“JKR”字样的啰里,问我知不知道“JKR”的意思。我回答说是「Jabatan Kerja Raya」(公共工程部)。我老妈却意想不到我老爸竟然回答说是「Jaga Konek Raja」(捧王的屄)

「啐!」老妈出声责怪,而老爸则笑着反驳说:「这是真的!JKR 会做一切苏丹所命令的,所以就是‘捧王的屄’。」

整个对话对我来说是超出我所能了解的,那时是1960年,我才十岁。以我这么年幼的年纪,不会明白什么是「政治」。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老爸的不屑,也认为那是一种苏丹权力的滥用。他不高兴巴生的那间莎亚南皇宫要用人民的钱来建立(因为是JKR的工程)当皇宫还未完成时,苏丹就驾崩了。老爸嘀咕道:「我不是告诉了你吗?不能这样来用人民的钱的。」苏丹到头来入住不成他的新皇宫,而老爸坚信这是上苍对他接受建宫的惩罚。

当我到了必须出身份证的年级时,老妈就了带我到巴生的登记局去申请。因为我是在英国出世的,所以我就算是个外国人,因此我只能申请到「红登记」。过了几个月,我就去领我的新身份证回来给我老爸看,但他看到我的身份证的颜色是红色时,他马上怒火冲天,他立刻丢我到车里,开车到登记局,冲入长官的办公室,把那张身份证挞在桌子上,命令他们重做一张蓝色的。

那可怜的长官吓得发抖,尽他最大的力在解说:「可是,亲王的儿子是英国出世,还有一张英国报生纸,所以他不能拿到蓝登记,他必须得到公民权先,这样我们才能出蓝登记给他。」

可我老爸一句也听不下去:「我儿子确是在英国出世,不过那时是1950年,马来亚1957年才独立,我早在一年前,独立一年前,就带他回来了。不管在哪里出世,当我们独立了,任何人选择留在这个国家的,就自动成为国民。所以你给我出他一张蓝登记,现在就跟我做!」

当我到了18岁时,需要再去换新的身份证时,登记局就不知如何是好了。我这个应该是拿「红登记」的,要如何出张「蓝登记」呢。最后,他们决定「闭一只眼」,如常般发出蓝登记,也不过问我本来是如何得到蓝登记的。

我一直以为老爸是在滥用他的地位来恫吓登记局出蓝登记给我,后来明白了「歧视」的意思,当我知道当年许多即使是独立之前就来到这里的华人和印度人都曾面对同样的场面之后,我才了解老爸为何会发飚。老爸应该去当个人民代议士,这样的话,这些华人和印度人都不会在申请公民权的时候历经千艰万难。

只不过老爸是不喜欢政治的,更看不起搞政治的。比起那些在战后才负笈英国的那一代马来人,他是个异数。因为他的那些同代如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依斯迈、敦加查里沙菲(Ghazali Shafie)、敦基尔佐哈里(Khir Johari)等等许多,都去搞政治了。

在后期,老爸还是表露了一些他对政治的兴趣。那时是他去世前的约四年,当时民政党刚成立。他一世人都在回避政治,却突然之间对这个不分种族,由知识分子组成的人气政党津津乐道。可惜的是,民政党最终还是变成另一个华基政党,和我老爸期望的「全民」政党一点也沾不着边。虽然我不是很确定,但我想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出来投票。他还很骄傲地宣布他投了第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人民的政党 -- 民政党一票。我老爸从来不谈起之前的大选,却只谈1969年的,所以我就认定那是他的第一次投票。

老爸过世时,我22岁。不过他留给我的影响则够多了,我不是完美的人,没有人是。有的人说我很「头风」,不过我的价值观就在这样的成长下建立的,我的确是很自我,有时也惹人讨厌。但当我一旦相信一些事情时,我则会捍卫到底。我就是我,因为我就是这样长大成人的,没有什么能够改变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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