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名不副实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 No Hold Barred : Here in body, gone in mind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13-02-08
翻译:ECS283
不,立法规范并不是我们需要的。我们只需要回教徒的好模范来证明回教就如他们所说一般。这样的话,回教徒才不会叛教,非回教徒也会皈依。不过,我觉得这些在一百年之内,都不可能会发生。

埃及法院判定,皈依回教者可以反悔

【路透社开罗11-2- 2008讯】一个埃及法庭对一个瞩目的案件作出判决,基督教徒皈依回教后反悔的权力,必须受到承认。

埃及的法律大部分都是世俗性的。个人身份问题如改教,婚姻等都由社群自己的法律约束。

大部分的埃及人都是回教徒,而哥普特教徒只占少数。

高级行政法庭在星期六作出判决说,12个皈依回教的基督教徒可以恢复本来的宗教兼得到政府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

这项推翻一个在四月份,低等法庭做出的判决导致内政部必须给这些原告发出基督教的身份证明书,包括报生纸和身份证。

一位人权律师说,“这项判决开启了那些后悔作出转教决定的哥普特教徒的希望之门。”

但是,有关的官方文件将注明他们的“反悔历史”。一位人权运动活跃分子指出,这将导致极端的政府官员对这类人作出差别或歧视的对待。

让我做出一个假设。假如我出世于一个回教家庭,从小就接触可兰经,一天祈祷五次,朝过圣几次,一个回教徒应该做的,至少在仪式上,都做到足。然后在后来,我决定想看看其他宗教说的是什么。我发觉到可兰经说无论你是犹太,基督还是回教,我们其实都是阿伯拉罕的追随者。那么,你是否就是犹太教徒或是基督教徒,而我则是个回教徒呢?还是,我们都是“阿伯拉罕主义者”,不过却是分成不同的宗门派系帮会?

我最终开始相信其实只有一个宗教—神的宗教。不过是人类自己把它分门别派,而且还纠缠不清。这是到底从何时开始的呢?

好吧,我可以接受在过程中,有许多神派来的先知来纠正人对神的宗教所做出的误导的论点。根据回教的说法,共有超过124,000位使者和先知是神派来的。所以,阿伯拉罕并没有推介一个新的宗教,他只是来做出纠正的。他反对人类从石头木头金属等创造出来的神祗,摩西,耶稣,穆哈默德也是如此。

所以,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犹太教,基督教,回教,还有他们的分派别宗,是从哪里来的呢?只能有一个才是真的。他们不可能全都是真的。当然,也有可能全都是假的。人类总爱歪曲历史。即使是最近的独立和513事件的历史,也被严重歪曲。我们被告知的都不是事实,而是一重又一重的谎话。而在那个时代,已经有照相机的出现。许多证据都分明得很。可是,即使有这些证据和许多还在世的人证,他们也还有本事向我们说谎,歪曲实情,欺瞒90%的马来西亚人相信他们的诠释的版本。

才50年都这样了,何况这是没有相机,没有完整记录的2,000多年前的事呢?我们也只有依靠那些流传下来的“圣书”了。不过,这些书是几时写的,谁写的?是先知他们自己吗?还是他们死了几百年后,被一些不知名的人写的?这些书是依实情而写,还是为了加强信仰的出发点上而写的呢?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我对这些宗教和他们的派系有了一个看法—这些宗教都不来自神,而是人类自己的创造。我对组织性宗教的抗拒导致我离弃宗教。一个回教徒应该如何面对这些?

我没有离弃回教,也没有被劝导反出回教。事实上,我不相信任何宗教。不过,我在官方上还是个回教徒,就因为我不再相信人为的宗教,也没有宗教的存在 ,这将导致我不止离开回教,也离开信仰。一个回教徒应该如何面对这些?

你能够防止回教徒公开离弃回教。你可以做出法令,把这些事情都归纳为违法,甚至是判叛教者死刑。不过,当一个回教徒公开离弃回教,就有上千上万个暗地里离弃回教。他们并不要求正式地离开,因为回教已不在他们心里。实际上,他们不止离开了回教,也离弃了组织性宗教的真正概念。

你可以立法规范行为,不过你不能够立法规范思想或信仰。一个人的脑里在想什么,只有他和神知道而已。你不能闯进一个人的思想之内。假如他们言行一致,也许你还能猜到他们在想些什么。假如他们表里不一,我看他们自己的父母亲也意想不到。

试着立法规范信仰是没有用的。他们不能公开信奉,就会转到地下。把焦点放在做出良好模范来赢取转教者不是比立法更加好吗?收紧的掌心不必张开的捉得更多。更何况恰当的教育和了解能够把转教者变成坚信者。“牛唔饮水,又点揿得牛头低?”你可以强逼一个人保持回教徒的身份,但你不能够强逼他相信可兰经,穆圣或上苍。因为那已经关乎心和意。

当你要如何在这场心和意的战争里致胜?当那些应该保卫宗教尊严的,却在破坏着宗教名誉。如果我对这些起疑的话,周遭所发生的更加证实了我的怀疑,令我不再对我的怀疑有所怀疑。

你看那些回教徒是怎么做的。他们大喊回教是和平的宗教,但他们发动战争。他们大喊回教是容忍的宗教,但他们谴责异教徒。他们大喊回教是爱心的宗教,但他们鼓吹死亡。他们说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这就是这些人对回教所做出的最大伤害,不但令非回教徒趑趄不前,也令回教徒本身无地自容。

我一向来对伊玛目,导师,法学家等之类的都很尊敬。没有什么事是我不想为他们做的,只要他们开口叫到,金钱也不是个问题。但我越是亲近他们,越是感受到他们的伪善。我开始怀疑他们的圣洁外衣实际上只是一种掩饰。这种现象也不只限于回教徒而已,似乎任何社群和宗教里都有。我想,在这么多坏的之中,有一些是好的吧?也许,很多都是好的,只是有一些是坏的。一人放屁,众人挨熏;一人作恶,万人遭殃。

我曾经遇过一个马来承包商向我证实国家回教堂的伊玛目向他收取马币三万元的贿赂,作为把一份维修合约交给他公司的条件。这个承包商向我展示有关的文件来证明他并没有说谎。因为他知道这件事本来就是难以置信的。这个伊玛目后来加入巫统,并在巴东埔做安华老婆竞选国会议席的对手。另一个化学清洁物品的供应商也证明他也要给国家回教堂的毕拉勒(负责传唤人们礼拜的神职人员)一些贿赂,作为同意使用他所供应的产品的条件。这个供应商还是个转信回教徒,也是我在校园时代就认识的朋友。他非常震惊这些事竟然在这种地方发生,以致他对他所新皈依的宗教产生疑惑。你能够错怪这些人想要恢复之前的宗教吗?

不,立法规范并不是我们需要的。我们只需要回教徒的好模范来证明回教就如他们所说一般。这样的话,回教徒才不会叛教,非回教徒也会皈依。不过,我觉得这些在一百年之内,都不可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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