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Unknown Soldie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31-03-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你可以不赞同伊斯兰教或是回教党对伊斯兰教的主张,可是至少在回教党,你知道他们玩的是什么把戏,你也可以对你觉得不满的事物呛声。在巫统,你可不被允许有这种奢望。
首先读一读这些:
第一则新闻: 日莱区公正党解散
一名公正党区部主席带着超过四百名党员退出公正党。公正党日莱区部主席卡莱瓦南说他的决定是由于失望和灰心党高层忽略了那些对党有所贡献的人。许多其他的党员也觉得如此。
原文出处:《当今大马》
现在读这个:
第二则新闻: 公正党人面对欺诈案
公正党候选人卡莱瓦南昨天面对法庭两项欺诈案,涉及款项达马币三千六百元。也是日莱区部主席的卡莱被指在2004年4月欺骗59岁的帕贾玛(R. Patchama)的马币两千元,说是用来申请社险援助的费用。
原文出处:KPNU.net
我是否需要解释在吉打发生了什么事,或者说,你有清晰的头脑去明白情况吗?这其实很简单的。参加补选,胜出,然后协商跳槽国阵的条件,例如现金马币五百万元再加上撤销起诉。
合理吗?好了,吉打的情况就说到这里,现在看看以下这则新闻:
第三则新闻: 代表要抬高回教法律地位
【马新社2009年3月28日】回教司法及经济制度必须马上抬高地位以确保回教徒在未来强大及至上,一名巫统女青团代表斯理华尼(Seriwani Sabtu)在今天这么说道。这名斯帝亚旺沙(Setiawangsa)区的巫统女青团主席说,回教法庭的角色和权力应该扩大,以便让他们能够听审婚姻及离婚以外有关回教的案件。
我有听错吗?回教党是的危险的政党,因为他们宣称要成立以回教法为基础的回教国?给那些不知道回教法是什么的就大呼小叫的人知道,回教法包括了很多法律。《回教刑事法》只是回教法的其中一环,《回教刑事法》主要是涉及七种刑事,还有涉及继承、婚姻等事项则是其他的回教法律。
至少回教党公开地宣扬回教法律,而且他们也说过他们在执政后,不会单方面实行回教法,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回教党在执政后要如何实行回教法呢?因为回教党需要国会的三份二的议席才能够办到这件事,但回教党只是竞选222个国会议席中的三份之一,而且也赢不到这三份之一的一半。
尽管如此,回教党已同意,任何政策需要民联的成员党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为实行回教法就是一种政策)。多数票是不够的,若回教党要回教法,就算公正党也要回教法(当然,他们是不要的),只要行动党反对,那就不成了。就这样简单!所以这就不是个课题了。
但我们可别忘了巫统也有回教法的计划,忘了回教党吧!他们是做不到的。首先,他们没有控制国会里的三份二席位;第二,行动党也不会支持回教法,那么就没有一致的看法了。不过巫统就能单方面办得到了;巫统从来都不会去询问其他十三个国阵成员党的准许才来办事的,巫统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巫统是国阵,国阵是巫统。
况且,回教党开门见山的宣布他们要做什么,他们要在马来西亚实行回教法的计划不是秘密,但他们也能接受也许理想不能成真的事实。
巫统,则暗地里把马来西亚回教化。他们没有张扬,不像回教党那样,嘴上说,但实际上办不到。但若是巫统的话,你一天早上起来,就忽然间发觉这个或那个就是新的规矩了。
就拿禁止圣经里的『阿拉』字眼为例,还有逮捕在公众场所牵手的非回教徒情侣、还有禁止建立寺庙、还有拆除兴都庙、还有强抢尸体案。这些全部,还有很多,都是联邦的政策,或在巫统执政的州属所发生的事情。
在回教党执政的州属,兴都教徒、佛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没有面对问题。在吉兰丹,兴都教徒还没有开口,就获得了建立一间庙的许可。马来西亚最大的暹罗庙就在吉兰丹,而巫统就说非回教徒不可以使用阿拉这个字眼,聂阿兹却说他们可以。巫统执政的时候,华人不可以在吉兰丹屠猪,现在他们可以了。
就别说我旧事重提多少次了,真的需要把整个清单列出来吗?
面对回教党,你知道你将得到什么。他们会宣布他们要做什么,你若不同意,也可以自由抗议。面对巫统,他们只是我行我素,没有知会你一声。若你不同意而抗议的话,他们就会说你侮辱回教,对你采取行动。
你也许不同意回教或回教党的回教政策。但至少你知道回教党想要干什么,若你不喜欢,你也可以出声。但是巫统的话,你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
若你觉得投选国阵就免遭回教的威胁的话,请你再考虑多一次。让以往的行动纪录说话吧!我也不太同意回教党的一些政策。但比起巫统,我任何时候都会选择回教党。面对回教党,你所看到的就是你能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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