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

毫不留情∶我现在是被放逐在外的不受欢迎人物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 am now persona non grata and living in exil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2-03-2009
翻译  ∶西西留

身为雪兰莪苏丹的皇室人士,作为皇室礼仪,我低头鞠躬,启禀吾王,因为我拒绝依照雪州皇室做出道歉和收回发表的要求,我准备被逐出雪兰莪境外,永不再踏入雪兰莪一步。





亲爱的彼得,

愿真主赐你平安,

看来你误解了我在2009年3月14日给你的信。

为了对你的读者公平,我希望你会刊登该信全文在你的部落格上。

谢谢并祝安,

你的小姑,
富兹亚


亲爱的彼得,

由于你没有回答我的电话,也没有应邀在星期六下午到家里来谈谈家庭事,特别是有关刊登在你的部落格上,志期2009年3月2日给尼查写的那封公开信,因此我在这里给你写了这封信。

如你所知,我是非常仰慕你写作才华,和在部落格中表达你的对事情的思想、看法、意见的能力,特别是你那能言善道的英语。我也时常提醒你在与公众交流这些事情时,要以真相为上,轮不到我来提醒你「什么才是恰当合理的」的。

若乌达爷爷(Tok Uda)还在世的话,他也会觉得你给尼查的公开信的内容,背叛了他遗留给子孙的行为准则,以及他推崇、爱护及遗留给我们的价值观。而这些竟然来自他最疼爱的孙子上的话,他一定会吓得倒地的。

乌达爷爷身为一个保皇党,曾要求效忠及捍卫家族的荣誉、传统和风俗。他也在很多时候强调我们可以有自己的意见,接受我们的感想和探险精神,思想和行动上的自由,这些你都已在我们的家族历史上得知。但是「尊重国家法律」或「捍卫法治」是他的主要原则,也是家族时常所重视及尊重的。

我相信在这公开信的课题上,你越界了,这种文章看起来是很煽动的。因此,为了乌达爷爷, 以及捍卫家族荣誉,我觉得唯一的补救方式就是你通过你的部落格向统治者和公众道歉。

我们都以我们自己的小小方式来爱你,但我有责任不让这个家族破裂,所以彼得你就帮帮我吧!上苍也帮帮我吧!

我在此给您和玛丽娜和家庭我的祝福和爱,

你的小姑,
富兹亚


西西留注:
拉惹乌达(Raja Tun Sir Uda)共有三名妾室:
正室:拉惹玛斯拉马(Raja Maslama binti Raja Busu)
大妾:东姑峇达利亚(Tengku Badariah binti Raja Sulaiman)
二妾:东姑奴莎达(Tengku Puan Nur Sa'ada)

拉惹乌达共育有十一子二女。拉惹柏特拉的父亲拉惹卡玛鲁丁(Raja Kamar ud-din)是三子,东姑峇达利亚所生。拉惹富兹亚(Raja Fuziah Tun Uda)是幼女,东姑奴莎达所生,与拉惹卡玛鲁丁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
请参考【雪兰莪皇室族谱


我的小姑拉惹富兹亚(Raja Fuziah Tun Uda)针对我写给尼查的那封公开信而回了这封信给我。

在三月十四日,我姑姑给了发了以上电邮给我,而我的回应就是三月十六日所写的那篇文章∶【尊贤王,抗暴君】。
回应我姑姑的要求,我刊登了这两封电邮。无论如何,我的立场还是不变,我觉得没有要向吡叻苏丹陛下道歉的必要,因为我并没有觉得我做了什么叛君或煽动的事情。我已经在我三月十六日所发表的文章解释了为何我觉得如此,因此没有必要再次重申我的立场了。

我从我来自皇宫的情报来源得知,政府要逮捕我,并计划以叛国罪提控我,我的律师们告诉我,马来西亚是不存在这种罪名。尽管如此,他们可以控告我「向国王宣战」(waging war against the King),就像他们提控奥马乌纳组织(Al Maunah)那样,后来他们被发现有罪,在2006年十月,他们全在双溪毛糯监狱中问吊了。

我这种不愿道歉的行为一定会被看成是蔑视的做法,政府也觉得我在2001年和2008年,二次被《内安法令》扣留并没有「奏效」,反而还让我变得令人更「麻烦」。这就表示说,他们对我施加的《内安法令》扣留被「浪费掉了」,唯一能够让我安静下来的方法就是以「叛国罪」提控我,然后将我吊死。

我没有理由去相信他们不会成功使我入罪。我正面对的那三宗官司当中,他们每次几乎要打输的时候就「更换龙门」,这种做法更加令我会有如此想法。对于这些事情,我已经在文章中一再重复,我也不想再重复这些连我的律师也不想重复的东西了。

我不相信如我姑姑所要求的那样子道歉会改变些什么,政府不会因为我道歉就放过我,我唯一能够开脱的方法就是背弃反对党,然后宣布我加入巫统。我将会要求解释我错误地支持了反对党,然后在那些时候都没有看到反对党都做错了,也误导了大马人民。也许,我再说一次,也许只有这样政府才会放过我。

可是我将不会这么做!我不会这么做!准确来说,三十年以来我已经是这样了,过去十年是「烈火莫熄」运动。我为何要花上我半生时间反对政府,然后到了我临老的时候,才来个急转弯,尤其是为了我目前面对的许多官司后才这样做呢?

我从来无意给我的家族带来任何羞辱,特别是我过世的祖父拉惹乌达的名誉。若我的家族对我的行为觉得羞耻,我向他们道歉,但我不会对我的作为给与任何借口,我可以因为我为我的家族带来羞辱而道歉,但我不会为了我所做的事情而道歉,还会站稳及捍卫我的立场。

我明白我的家族现在会与我断绝关系,我将不会再被承认是拉惹乌达或东姑峇达利亚的孙子,也不是苏丹阿拉胡丁(Sultan Ala'uddin Suleiman Shah ibni Raja Muda Musa)※陛下的玄外孙。我对我的家世感到骄傲,但我对我家族的爱更为重要。我我需要成为一个被逐出的人来拯救我的家族,那我就必须这么做。

※苏丹阿拉胡丁是雪兰莪州第五任苏丹

是的!我是拉惹乌达的孙子,也是苏丹阿拉胡丁的外玄孙。但我是「属于人民的」(rakyat’s man)。就因为我的皇室血统,我不能因为当人民被错怪的时候,就投靠皇室。公正要求我站在真理那方,我的个人溯源和家族忠诚不能阻挠真理和公正的道路。

我明白我首先是名「拉惹」,其他的才是其次的。然而身为「拉惹」,我被预期有保皇党的立场,当皇室遭到攻击时出来捍卫,仅此而已。我也在八十年代时,当巫统攻击统治者的时候,我也这么做了。安华当时在巫统,当他连同巫统对付统治者时,我也背弃了他。虽然我在早期支持他,当他没有在巫统内捍卫统治者的时候,我还是「丢弃」了他。

但是我捍卫统治者,背弃安华不是因为我是名「拉惹」,而需要有一个保皇党的立场。我这么做是因为统治者不公平的被巫统通过主流媒体攻击,充斥着所谓统治者不端行为的谎言。虽然有一些统治者的行为不端,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就能够攻击所有的统治者,特别是那些无辜和没错的人。

我因此付上了沉重的代价,我当时在登嘉楼生活和做生意。登嘉楼巫统在州务大臣的指示下,尽力打击我。随后,我的生意被搞垮了。巫统找到我的外国生意伙伴,告诉他们说如果拉惹柏特拉继续成为他们的伙伴,那么他们在马来西亚的业务前景将会很黯淡。过了一阵子,当他们发觉他们因为有我这个伙伴而被纳入黑名单后,他们就结束了我们之间的关系,然后接受巫统所「推荐」的新业务伙伴。

到了1994年,我几乎不能在马来西亚任何地方做生意了。我的名字变得「不可触摸」(untouchable),一提起我的名字,你就会倒大霉。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结束我所有的生意,在四十四岁那年,我开始了写作生涯。巫统「劝告」我离开登嘉楼,为了我和我家人的安全,我照做了。

我在九〇年代早期开始为《星报》写一些脚车和机车的专栏。在1994年,当我离开登嘉楼的时候,我开始了我自己的网页,写一些有关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课题。我的时间就花在家里,每天琢磨出一篇关于各项课题的文章,而我老婆则烘烤糕饼、咖喱卜等等,让我骑着机车到处叫卖。

在某个时候,我们的现金周转不灵,甚至无力购买新衣,我老婆只好向我女儿伸手要钱,我则向我女婿伸手要钱。为了混口饭吃(我们一天吃一餐,就只是晚餐罢了),我老婆在双溪毛糯的回教堂前卖饭。

一天星期五,我老婆一盘饭也卖不出,她坐在那里等了几小时也是没有生意。我告诉我老婆,我需要回家写一篇文章,我将她独自一个人丢在在回教堂前面。我撒了谎,我只是不能再望着她满脸忧愁地坐在那里,怀疑着当天是否将会一无所获。我回到家大哭一场,哭得如小孩那样,怀疑着我是否做错了,我不该反对政府而让我家人面对着未知的前途。

是的!因为对抗政府,我为我的「愚蠢」付出代价。我选择了一个令我痛苦的立场,但我从不向我的家族申诉我的苦处。我的家族以为我是一个有钱的成功生意人,事实上我身无分文,无力让我的家人温饱,我默默地承受这些,我的家族从不知道我们经历的事情。

但是,在必要时候,我倾向统治者对抗巫统,我甚至背弃我在巫统的朋友。那些人,比如说后来成了大马副首相的安华,那些跟在安华身边的都富了起来,我本来也能够富起来的,但我为了原则而选择了贫穷,我不会为了经济困境而出卖我的原则。

当他们开除安华,还把他关进牢里的时候,我就跑到他身边。是的!如我所知,就是错怪了统治者的那个安华。为此,我还被逮捕和扣留,我那毫无进展的经济困境则是窘上加窘。

当我在我的2009年三月十六日所发表的文章中说明批评统治者的不正行为是我应得的权力,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我在下笔的时候也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从来没有去逃避痛苦,即使那个痛苦让我越来越不能忍受,但我还是要站稳立场。我最多也只是偷偷走开去哭罢了,但我从来没有出卖我的原则。

今天,我的家族对我感到不开心,因为我对霹雳苏丹有叛君的行为。也许……也许我是性格叛逆的人,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叛国的罪名,我觉得苏丹做错了,因此我才要尼查站稳他的立场,不要退却,而他也这么做了。最重要的是,我是千辛万苦才获得批评统治者的权利的,而我也这么做了。

身为雪兰莪苏丹的皇室人士(我先父还有一张雪兰莪贵族的证明文件),作为皇室礼仪,我低头鞠躬,启禀吾王,因为我拒绝依照雪州皇室做出道歉和收回发表的要求,我准备被逐出雪兰莪境外,永不再踏入雪兰莪一步。这将是一个做了叛君行为,引起苏丹及雪兰莪皇室家族的愤怒的雪兰莪贵族(Kerabat Selangor)的下场.

在今天,我是一个雪兰莪的「不受欢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我将会自我逐出雪兰莪。我的决定是最后的,我的立场是坚定的,在地球上再也没有什么人,或事物可以游说我改变立场。

吾王万岁!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