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排
31-03-09
「巫统和马来人是争取独立的功臣」,这句话或没有错,因为,谁也不能抹杀他们曾经作出的功劳。然而,教育部长希山慕丁确实讲错了话,错在将独立史诠释为「由巫统和马来统治者主导,而不是其他人」。
希山慕丁其生也晚,又没到过国家档案局翻阅恭候他大驾光临的珍贵史料。所以,既不知乃祖翁惹化领导的巫统,在与英殖民政府和马来统治者密商放弃新加坡的马来亚联合邦协议的时候,马来国民党的依萨莫哈末、布哈努丁、布斯达曼,马来亚民主同盟的林建才、狄古鲁斯、郭炳清、约翰依伯,国大党的狄费及商联会的陈祯禄等人,正联合起草并通过包括新加坡在内的「马来亚人民宪章」。
这份宪章若按面世的先后为准,其实正是我国三大民族共同拥护的第一套社会契约,比上述三方密商的马来亚联合邦蓝皮书早了半年有多,前者在1947年7月25日印刷成册,后者则于1948年2月1日才正式颁布。
乃祖所做的事或许太久远了,但是,希山慕丁即使连东姑阿都拉曼领导的巫统也不甚了然。马来亚共产党主导的民族独立战争正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英政府不得不抛出一系列带有绥靖作用的地方选举,最后在1955年举行马来亚联合邦自治普选。最热衷于参加并赢得普选的政党,正是在反殖斗争中置身度外的巫统。到了那样的时刻,巫统、马华、国大党的三党联盟在竞选期间,还要求马来亚联合邦尽快在1965年独立,那也就是说,两年后的1957年独立,东姑阿都拉曼当时其实连想都不敢想。
真正的历史也可以告诉希山慕丁,巫统在独立之前最热衷的事业,并非领土完整的国家独立,而是全心全力于马来人的主权和统治者的传统权益。它只是在英国政府计划让马来亚联合邦提前独立的前提下,才组团到伦敦去进行所谓争取和谈判,这种情况跟后来马来西亚的成立过程十分相似,得来全不费工夫。
希山慕丁将艰苦的独立过程缩减到「伦敦谈判」,那自然是联盟三党的功劳,但,这算得了什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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