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

司法短片皇家委员会调查报告【第一章】

COMMISSION OF ENQUIRY ON THE VIDEO CLIP RECORDING OF IMAGES OF A PERSON PURPORTED TO BE AN ADVOCATE AND SOLICITOR SPEAKING ON THE TELEPHONE ON MATTERS REGARDING THE APPOINTMENT OF JUDGES

THE REPORT

皇家委员会

一名被认为是律师的人士通过电话讲述法官擢升的事项

调查报告

翻译∶CC LIEW

第一章 : 介绍

1.在2007年9月19日,互联网中出现了一个充满争议性的短片,短片内容关系到司法界。短片描述了一个人在电话交谈中讲述有关法官擢升的事项。这项揭露非常具爆炸性,这个短片在公众间产生了连锁反应,如野火燎原般席卷马来西亚国内,变成了公众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司法界非常震惊,法律团体也处在警觉中,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政府身上,实际上,全国都对此感到无比惊讶。理所当然的,在2007年9月25日,政府决定设立调查团调查此事,调查团成员有三名,他们是海达莫哈末诺、马哈德山卡和李霖泰,这调查团将确认这个短片的真实性。在2007年11月9日,调查小组向政府呈交报告,并建议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2.政府接受调查小组的建议。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进一步建议最高元首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3.在2007年12月12日,最高元首援引《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简称法令)正式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短片中一名被认为是律师的人士通过电话讲述法官擢升的事项,同时授予委员会五项职权范围。根据法令中的第2(1)(d)款和3(1)节阐明,最高元首委任海达莫哈末诺(前马来亚大法官)为委员会主席,其他四位委员会成员有沈立强(前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马哈迪夫山卡(前上诉庭法官)、再顿扎维亚(前律政司长)、丘家金(人权委员会委员兼马大名誉教授)。

4.根据法令中的第3(1)(d)款,两名总检察署检控组副主任诺丁哈山以及阿兹米阿里芬被委任为此委员会的指挥官。

5.在法令中的第7款所阐明,首相署法律事务总监阿都拉山尼被委任为此委员会秘书。

6.以下是委员会职权范围∶

(一)调查及鉴定司法影片的真实性;
(二)调查及鉴定说话者的身份、在影片中与他通话的人士,及被有关对话点名的人士;
(三)调查及鉴定短片中的对话内容真实性;
(四)确定在短片中被鉴定或点名的人士,是否有犯下任何不当的行为;以及
(五)若影片中被鉴定或点名的人士犯下任何不当的行为,建议应该采取的对付行动

7.在他们接获委任状后,委员会指示秘书进行必要的行政安排。其后,委员会主席在2008年1月3日对外宣布,听证将会在2008年1月14日上午十时正于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第三民事高庭开始。

8.听证将会在2008年1月14日到2008年2月15日之间展开。

9.报告中列表中总共有21名证人出庭作证,116件展示证物和17份法定声明。

10.根据法令中的第18款,总共有38名律师出庭旁听。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也在听证期间出席。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国民醒觉运动、马来西亚人民之声、全国人权协会、亚太法学会被给予观察团地位。

海达莫哈末诺 YBhg. Tan Sri Dato' Seri Haidar bin Mohamed Noor
马哈德山卡 YBhg. Dato' Mahadev Shankar
李霖泰 Tan Sri Dato' Seri Lee Lam Thye
阿都拉巴达威 YAB Dato' Seri Abdullah bin Hj. Ahniad Badawi
最高元首 Seri Paduka Baginda Yang di-Pertuan Agong
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 Commissions of Enquiry Act 1950
职权范围 Terms of Reference
沈立强 YBhg. Tan Sri Datuk Amar Steve Shim Lip Kiong
马哈迪夫山卡 YBhg. Dato' Mahadev Shankar
再顿扎维亚 YBhg. Puan Sri Datuk Zaitun Zawiyah binti Puteh
丘家金 YBhg. Dato' Dr. Khoo Kay Kim
诺丁哈山 YBhg. Dato' Nordin bin Hassan
阿兹米阿里芬 YBhg. Dato' Azmi bin AI-ifin
指挥官 Conducting Officer
阿都拉山尼 YBhg. Dato' Abdullah Sani bin Ab.Hamid
第三民事高庭 Civil High Court 3
法庭大厦 Kuala Lumpur Court Complex
大使路 Jalan Duta
法定声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s
国民醒觉运动 Aliran Kesedaran Negara (ALIRAN)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 Suara Rakyat Malaysia (SUARAM)
全国人权协会 National Human Rights Society (HAKAM)
亚太法学会 The Law Association For Asia and Pacific (LAWASIA)

毫不留情∶来自胡说回教徒的胡扯回教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Bullshit Islam from bullshit Muslims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31-05-20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巫统和回青运是社群的敌人,巫统和回青运是回教的敌人,巫统和回青运只为他们的种族和政党服务,巫统和回青运不是真正的回教徒,巫统和回青运是胡说回教徒,巫统和回青运信仰胡扯回教。

「纳吉说,巫统的利益优先。」今天的新海峡时报这么报导。报导还指出纳吉说,「在任何时候,我们应该时常要先考虑到党的利益。」

另一个新海峡时报的报导谈到有关民联政府有意让巫统州议员担任一些在槟城政府里的职位。当然被拒绝了。报导是这样的∶

民联政府再次提供州委员会的职位于五位巫统州议员,之前拒绝了这些职位的议员在上个星期收到州政府的招募信。

他们是:
双溪亚齐(Sungai Acheh)区州议员拿督阿末查卡里(Mahmud Zakaria)、
诗布朗再也(Seberang Jaya)区拿督阿利夫沙欧马(Ariff Shah Omar Shah)、
浮罗忽洞(Pulau Betong)区Muhammad Farid Saad、
本那牙(Penaga)区拿督阿兹哈(Azhar Ibrahim)和
柏玛当巴拉岸(Permatang Berangan)区沙布丁(Shabudin Yahaya)。

州议会反对党领袖阿兹哈说,他收到一封价格控制州委员会的招募信,这位巫统州秘书也说他也被叫去参加委员会的就职会议。

「无论如何,我将不会接受他们的招募,这是违背了我的原则的。实际上他们并无诚意,这些都含有政治动机。」

阿兹哈说他预料到其它巫统州议员也收到了同样的招募信。「他们可以向我们招募多次,但我们将不会接受,我们对党还是忠心耿耿的。」他这么说道。

而这是马新社在今天报导的∶

马来西亚回教青年运动(Abim)要政府澄清公共服务局增加非土著的奖学金比率,从10%到45%的措施的必要。

该组织的秘书长凯鲁阿里菲因(Khairul Arifin Mohd Munir)说,由于联邦宪法第152(2)及第153(3)条款清楚阐明土著在教育上享有特定的固打,因此有必要向大马人交代有关的措施。

可兰经的第一章《法谛哈》(Sura Al-Fatiha ),意为「开端」,里面只有七节经文,都是向神寻求指导和强调神的至上和仁慈的祈祷。这章对回教的每日祈祷扮演了很大的角色,因为在每个祈祷,都要念出这些经文。

这章的第五节是这么说的∶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

而且在这些礼拜念词之后,还有一段经文是这么说的∶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确都是为真主 -- 全世界的主。

纳吉却说巫统的利益至高无上,所以纳吉不是个真正的回教徒。

然后巫统的州议员说他们只为了党而服务,所以这些巫统州议员也不是真正的回教徒。

还有,那个回教青年运动对政府不采取种族歧视的做法而失望。所以该组织的人也不是真正的回教徒。

就是啦!别让那些看起来像阿拉伯人,举动像奥萨马的人所震撼。他们也许穿起来像个来自阿拉伯沙漠的回教徒,谈话也像个回教徒,他们会一天嘴唇朝地,屁股朝天五次,他们可以一年去麦加两次,而其它人一生只去一次。他们的妻子女儿也许很恰当地用头套包着,他们也许在言谈中时不时漏出一些阿拉伯字眼,不过他们不是真正的回教徒。他们是虚伪的回教徒,称之为「munafiq」或「fasik」。

校对者注:
munafiq-外表上对宗教虔诚,实际在打从心里并没有跟随教义。

真正的回教徒是实行「扬善禁恶」的原则,真正的回教徒把戒律看成是回教中的一部分,而集体义务比戒律更为重要。这就是说你必须捍卫良善,对抗邪恶。这表示说,你必须以神的名义,为你的社群服务,甚至牺牲你的利益,当然还有党的利益。这表示说,你为了捍卫穆圣的教导,所以对抗出现在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还有巫统土著的阶级制度。

但巫统和回青运动却倒行逆施。他们为政党服务,还捍卫种族主义。他们不在乎社群。即使是社群受苦,还是党的利益先行。他们反对和违反一切回教所拥戴的。他们就是「munafiq」和「fasik」,记得这两个字: 「munafiq」和「fasik」,巫统和回青运就是这类人物,但他们伪装成是真正的回教徒。真扯!这就是胡说回教徒信仰的胡扯回教,他们捍卫的全是违反回教的。

回教说∶「捍卫良善,对抗邪恶。」回教说∶「无关种族。」回教说∶「只为你的神和社群服务。」但巫统和回青运反其道而行,巫统和回青运违反回教所规定的;巫统和回青运是社群的敌人,巫统和回青运是回教的敌人,巫统和回青运只为他们的种族和政党服务,巫统和回青运不是真正的回教徒,巫统和回青运是胡说回教徒,巫统和回青运信仰胡扯回教。真正的回教是那些真正的回教徒信仰的,除了神和社群,他们禁止为谁服务,他们也禁止种族主义和歧视。

多么讽刺啊!为了人民的福利,来自国阵的华人异教徒准备和民联合作。这些回教徒都认为会下地狱的异教徒更加忧国忧民。而那些来自国阵的回教徒却破坏民联,即使人民将会受苦。这些自认会进入天堂的回教徒一点都不为人民着想,异教徒竟然「扬善禁恶」,还会做出「集体义务」,这是多么讽刺的一回事啊!而回教徒却违反回教的要求,异教徒竟然比回教徒还要回教徒,这是多么讽刺的一回事啊。

噢!在这里顺便提一提,我挑战所有州属的回教法典说明官指出我所写的都是惑众妖言,我也准备面对任何称职的回教法典说明官,若他们对此无话可说,就永远不必再提。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阿强每周一问【第11回】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Your MP's Question of the Week #11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30-05-08
翻译∶CC LIEW

马来亚银行是马来西亚国内最大的银行,它同时也是一家政府相关公司,政府拥有这家金融集团接近60%的股权。

最近马来亚银行宣布以比账面价值高出4.6倍的价格,收购淡马锡集团(Temasek Holdings)(一家新加坡政府相关公司)于印尼国际银行(Bank Internasional Indonesia,BII)的股权,交易总值是86亿令吉。

马来亚银行对淡马锡集团在印尼国际银行股票的收购行动所做的其中一项解释是让马来亚银行能够在印尼金融领域立足。

政府或尤其是国家银行必须对这项富争议性的收购行动做出深刻的衡量。在这项收购行动中,他们:
1.马来亚银行以超过账面价值4.6倍的价格付出佣金;

2.这宗交易的利益方是淡马锡集团,一家新加坡政府相关公司。(而新加坡最近在海牙国际法庭成功获得白礁岛的主权);

3.淡马锡集团将会获得26亿令吉的资本增益(capital gain);

4.这宗交易将惠及顾问公司,并令这家公司赚取几百万令吉的顾问费。

这个星期的问题是:

是否国家银行应该停止马来亚银行以比账面价值高出4.6倍的价格,收购淡马锡集团于印尼国际银行的股权,以便小股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受到保护呢?

逐鹿问鼎∶A队,B队∶巫统的十年之痒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eam A, Team B: Umno’s ten-year itch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30-05-08
翻译∶CC LIEW

马哈迪不愿意见到当纳吉成为老大以后,罗斯玛会变成真正的党主席和马来西亚的首相。他觉得如果纳吉能够另娶的话,前途会比较光明。

我曾经提过这件事,这里我再重申一次,已婚男人有七年之痒,巫统有的是十年之痒。每十年巫统会分裂成A队B队。通常这种分裂的结果造成新兴政党的诞生,而每一次这种事发生后,巫统的政治主导地位就会被侵蚀掉一些。是的!每十年巫统就会分裂成两派,而每次的分裂一步步的削弱着巫统。

第一次是在1988年,就在「1987年挑战」后发生的,这个事件导致巫统被注销注册,并分裂成两个政党,取代的是新巫统(Umno Baru)和四六精神党(Semangat 46)。第二次是发生在1998年,当时安华·依布拉欣被开除并遭受监禁,于是冒起了国民公正党(Parti Keadilan Nasional)。四六精神党和国民公正党同样的被评论为巫统的分离政党(parti serpihan Umno),而这些分裂都是在马哈迪掌权时发生的事。

当然,在独立初期,巫统同样的遭受过分裂,当时党内的一支宗教膀翼脱离巫统,组成泛马莱西亚人回教党(Pan-Malaysian Islamic Party,PMIP),今天,这个政党被称为回教党(PAS),照道理回教党也应该被归纳为「巫统的分离政党」。马哈迪并不是头一位退党的主席,虽然如此,是否他会像所有的党主席那样老死巫统们外,那是一个未知数。像拿督翁(Dato Onn Jaafar)、东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以及胡先翁(Hussein Onn)直到老死也没有回归巫统。敦拉萨(Tun Razak Hussein)死在办公室内,因此无法知道如果他还继续活着的话,是否他也会离开巫统,死在党外呢?

译者注:
Dato Onn Jaafar-中译有两种,1.翁嘉化 2.拿督翁。后者为正式译法。

巫统第一任主席拿督翁(翁嘉化)因所主张的使巫统成为非种族性政党,受到党员及马来社会的抗拒,于1951年脱离巫统另组「马来亚独立党」(Independence Malaya Party)。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拿督翁的独立马来亚党竞选失利,而巫统和马华合作告捷,导致拿督翁于1953年将「独立马来亚党」改名为国家党(Parti Negara)


东姑阿都拉曼和胡先翁两人企图组织马来西亚巫统,可是在他们的努力失败后,他们投靠了四六精神党。拿督翁组织了国家党(Parti Negara),然而他的这个政党却不成功,最后就自然消失了。简单来说,每一位党主席如果没有死在办公室的话,在他们退休后必然会加入或是建立一个反对党以便抗衡巫统,而他们的结局将会是归入黄土时都不曾再回归巫统。除非他们很幸运的能够死在办公室中,不然的话,这就是所有前巫统党主席必须面对的宿命。

看下巫统的党史,又或者是巫统的党主席的历史。阿都拉·巴达威必须死在办公桌上,除非他也想退休,然后离开巫统死在外头。如果要让这种情况发生的话,他必须早死早着,也许在圣诞节之前死掉最好。如果他没有计划想在今年就死掉的话,他就必须确保自己能够稳坐党主席一镇子。这就是巫统和巫统前主席的死法。

尽管如此,新巫统和马哈迪的情况有点不同。新巫统是马哈迪在1988年建立的,他是老大,而他老婆是老二。根据这个说法,巫统就是马哈迪的,就像灵魂乐天后Chaka Khan演唱的那首《It’s My Party》那样,里头的歌词充分衬托出这一切:

每个人都有一段好时光    Everybody's having a real good time
跟你交谈的那个男人不是你的 the man you're talking to is not yours
他是我的人         he's mine.

最好滚蛋          Better chill out
听我的话          hear what I'm saying
在我还未停止音乐演奏前   before I stop the music playin'.

这是我的派对        It's my party
是我开始的         I start it
我会将它结束掉       I'll end it
宝贝            baby
这是我的派对        it's my party
我觉得愤怒及受辱      I'm upset and offended.

当我独当一面时       While I'm all alone
这派对跃升精彩       and the party's goin' strong
这是一场庆祝        it's a celebration
让我们的关系更美好     to better our relation.

这是我的派对        It's my party
是我开始的         I start it
我会结束掉它        I'll end it
宝贝            baby
宝贝            baby
这是我的派对        it's my party
我觉得愤怒及受辱      I'm upset and offended.

是的!很明显的,他们忘了这个巫统是谁的,这使得马哈迪伤透了心,他亲手挑选的继承人阿都拉·巴达威看来也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们还猜不透,为何马哈迪会感到愤怒及受辱?马哈迪当时安排阿都拉做老大,纳吉做老二,他要纠正这个错误,马哈迪想要把阿都拉从老大中除名,用纳吉来顶替他。为了确保纳吉不会有中饱私囊的「并发症」,马哈迪会设立一个「党主席理事会」(Presidential Council),用来「引导」党主席,而马哈迪本人将会是这个理事会的主席。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巫统党主席把党当成自己的那样的随意摆布。「党主席理事会」将会管理巫统,而且决定党主席该做和不该做的事。

这是否是党主席独立思维的结束,又或者是马哈迪重出江湖掌管巫统,垂帘听政的开始呢?时间会证明这一切,可是很大可能阿都拉的日子已经不长了,巫统会看到一位新的党主席,而马来西亚也将会出现一位新首相。

无论如何,马哈迪不愿意见到当纳吉成为老大以后,罗斯玛(Rosmah Mansor)变成真正的党主席和马来西亚的首相。他觉得如果纳吉能够另娶的话,前途会比较光明。马哈迪知道罗斯玛会把纳吉拖下水,可是这和纳吉是否准备和罗斯玛离婚没有多大关系,而是罗斯玛是否准备放纳吉一马。问题是当罗斯玛惹了一身屎,将纳吉给拖累之后,为何还要放走纳吉?她并没有设下圈套使用婚姻套紧纳吉,就这样放弃了最后一步成为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机会——她误以为这应该是首相夫人的称呼,实际上马来西亚联邦宪法规定了最高元首后(Raja Permaisuri Agong)为第一夫人,而首相夫人应该是第十九夫人。

马哈迪通过达因的财政支援,会扶持纳吉为下一任老大,而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将会成为老二,跟着排名的是阿里鲁斯丹(Ali Rustam)、沙菲益(Shafiee Afdal)和阿都拉欣(Abdul Rahim Thambi Chik),这三人将会是副主席。万一慕尤丁无法获得足够的提名票数的话,阿里鲁斯丹将顶上去成为老二,沙希淡(Shahidan Kassim)将会填补这三个位子中的其中一个,慕克利斯(Mukhriz Mahathir)将会竞选巫青团团长的职位。

尽管这些部署和计划在进行着,阿都拉并没有坐以待毙。「莫哈末的儿子莫哈末」是阿都拉心目中的老二人选,而最近加入巫统的依占(Ezam Mohd Nor),想要成为巫青团团长。凯里(Khairy Jamaluddin)将不会浪费时间争取巫青团团长这个职位,他将会直接竞选副主席的职位,而这个职位对他来说是手到擒来的。

B队有马哈迪、达因、纳吉、慕尤丁、阿里鲁斯丹、沙菲益、阿都拉欣、沙希淡和慕克利斯,九人一致枪口向外对准阿都拉。他们能够轻而易举的筹到几十亿令吉,以击溃阿都拉微不足道的五亿令吉,这笔钱是阿都拉筹来应对这场硬战的。银弹对银弹,阿都拉将会输掉,而以目前的形势看来,全都是钱在作怪。

尽管缺乏资金,可是阿都拉还有一个秘密武器,而这个秘密武器的名字就是依占·莫哈末·诺,他收取了两百万令吉归巢到巫统。依占将会领导改革后的反贪污局,在改革后,反贪污局将被授予独立调查的检控权。他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对付马哈迪、达因、纳吉、慕尤丁、阿里鲁斯丹、沙菲益、阿都拉欣、沙希淡,还有其他与B队中部署消灭A队的人士。是的!很多人将会在不久光临双溪毛糯监狱,不久后双溪毛糯监狱的牢房将爆满,用来关拉惹柏特拉和他的部落客伙伴们的牢房将不敷应用。

无论如何,正当A队和B队准备开站的时候,另外还有一名竞争者正在地平线上蠢蠢欲动,他就是独行侠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 Hamzah)。可是他并没有挥霍数十亿令吉,他甚至也没有花费五亿令吉,尽管在他名下有的不止是这个数目。他仅使用了他那清廉的名声,恳求党员们为了马来西亚,为了巫统和马来民族,做出正确的事。

东姑拉沙里不准备花钱,金钱政治和政治腐败正是他想铲除的。那要如何办到?他的首要目标是废除金钱政治,那他要如何才能够获得这个主席宝座呢?相反的,东姑拉沙里低调的和巫统基层开会,解释给他们知道,这个改变是必要的,而他将会是带来这个改变的那个人。

是的!正当A队和B队互相收买的当儿,东姑拉沙里正在着手改革平台。他为党员们提出一套改革议程,而这个改革就从如何挑选巫统领导人开始,乃至司法、选举委员会、警察、国会、反贪污局等等如何操作。

东姑拉沙里是否是理想主义者呢?理想主义在巫统政治中还有份量吗?又或者是金钱主导一切?又或者是巫统党员已经受够了这些闹剧,现在他们想改革巫统?时间会证明这一切,如果巫统选择继续目前的发春期,那AB两队其中一方将会胜出,尽管如此,最终将会看着它消失在政治浪潮中。可是如果巫统想要确保在来届全国大选中继续生存下去的话,东姑拉沙里可能就会成功,时间将证明一切。

很肯定的,如果B队胜利,巫统将会每况愈下;如果A队胜利,那我们可以期待一样的结局将会发生。独行侠东姑拉沙里所建议的是不确定性的,虽然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东姑拉沙里留下了一套大计划给巫统和马来西亚——这个计划将不止是能够挽救巫统,也可能挽救了国家。

安华·依布拉欣在这里头又扮演什么角色呢?喂!今天的文章是关于巫统,不是在说公正党或是民盟。安华当然在这里头有他的角色,可是让我们在说到公正党或是民盟时在继续这个话题。这里我就登出了,祝您周末愉快,请在下周继续守住这个专栏。哦…我爱死了马来西亚政治的悬疑。

蕉赖皇冠镇事件

出处∶电邮
原题∶CONTROVERSY OF THE SAGA
作者∶human88
发表日期∶
翻译∶CC LIEW

当1995年计划开始时的阶段,纳拉嘉亚故意拖延这个问题,并继续取悦当地居民。当事件暴露后,居民把矛头指向大道公司和中央政府,而这种民事诉讼通常都会耗费非常长的时间(法庭听审通常耗费五至七年的时间)

当发展商把房屋售罄后,任何对发展商的诉讼都无济于事,因为他们可以宣布倒闭,这就是发展商最常见的伎俩。
蕉赖皇冠镇,简称皇冠镇 = Bandar Mahkota Cheras,BMC
马来西亚大道管理局,简称大道局 = Lembaga Lebuhraya Malaysia,LLM
纳拉嘉亚私人有限公司,简称纳拉嘉亚 = NaraJaya SDN.BHD.
蕉赖—加影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简称大道公司 = Grand Saga SDN.BHD.

1994年 雪兰莪州政府某政府机构批准在蕉赖—加影大道路段建造一条公路,这段公路可由皇冠镇通往胡先翁镇交替路。

1995年 联邦政府允许大道公司兴建蕉赖—加影大道。

1995年 纳拉嘉亚向大道局申请准证。

1999年 大道局向纳拉嘉亚回复,大道局表示如果要在蕉赖—加影大道建造通道的话,必须赔该大道特许经营公司。

2000年 纳拉嘉亚书面上同意给予赔偿。

2000年 使用免过路费的噱头,开始大量出售房屋。


2001年至2003年 大道公司没有收到纳拉嘉亚的任何赔偿。

2003年 两家公司开始召开数轮会谈,可是纳拉嘉亚当时拒绝做出任何赔偿。

2002年至2005年 该计划中的房屋继续出售(已经售出70%的房屋)

2005年9月15日 由纳拉嘉亚负责建造的蕉赖皇冠镇公路在蕉赖市政局的批准下开始启用。几天后,大道公司强行关闭该路口。

2005年10月 大道公司商业发展与公司事务执行董事再纳阿比丁(Zainal Abidin Ali)通知市政局说这项关闭行动是因为和纳拉嘉亚的赔偿问题,他也说只有大道局有权开放该路段。

2005年 居民对这项封路行动感到激愤。

2006年2月 皇冠镇居民开始签名运动以抗议项封路行动,居民声诉必须绕道近七公里的路途,沿着双溪龙(Sungai Long)公路从蕉赖12英里进入蕉赖-加影大道。这个运动共获得一万个签名,和平示威也持续了数个月。

2006年4月23日 当地居民开始展开第一次的示威。

2006年8月27日 联邦后备队第一次驱散示威人群。

2006年8月30日 居民派出代表前往国会会见国会议员寻求协助。

2006年9月 前工程部长三米威鲁告诉皇冠镇开路理事会成员,该段道路是违法的。

2007年7月13日 在开路理事会主席陈文华的领导下,居民前往布城首相署办公室会见首相,并呈上了第二次的备忘录,里面收集了一万两千个居民的签名。

2007年10月 纳拉嘉亚向最高法院控告大道公司和大道局。

2008年4月 刘天球说该路段是属于州政府的,可是他也同时委派了测量师再次进行土地测量,以决定那一方是正确的。居民在2008年4月21日首次动手拆除石礅。

2008年5月13日 最高法院拒绝发出庭令阻止大道公司在蕉赖—加影大道交接处从新建造石礅。

2008年5月7日 在警方的协助下,大道公司从新建设石礅,可是在建筑工人离开后,马上被当地居民拆除。

2008年5月21日 纳拉嘉亚没有出庭听审。

2008年5月28日 大道公司在联邦政府的保护下,再次回到现场建造石礅。通过居民的努力,石礅再次被公众拆除。

2008年5月30日 3时33分左右宣布,皇冠镇路口正式将开放,"直到"法院对此案下判为止!
        详情请浏览《当今大马》〖皇冠镇居民辛苦两年;工程部长终宣布开路

告别种族大屠杀!告别巫统!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Goodbye Genocide, Goodbye UMNO
作者∶Michael Chick
发表日期∶29-05-08
翻译∶CC LIEW

身无分文的巴利亚曼儿童流荡在马来西亚,希望能够获得工作糊口。可是,他们在这里被殴打、强暴以及被驱逐出境,马来西亚卑鄙的海警把他们抛入海中,任其自生自灭。巴利亚曼居民痛恨那些「得卡伊」(印尼劳工中介)。只有少数人能够活着回来,而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有过成功的经历。

在苏门答腊的米南加保区域的深处,有一个小镇叫巴利亚曼(Pariaman)。今天这里是个平静,与世无争的小镇,可是在刚好就在五十年前,这里所发生的恐怖血腥事件却是难以形容的。二十五家华人家庭当时在睡梦中被残酷的杀害了,这一百八十名华裔居民无一幸免,就在五十年前的今天被屠杀了,。他们的尸体被抛入大海,或是任由暴尸荒野。

这二十五的家庭唯一的罪状就是:他们都是成功的商人,也就因为如此,他们陪上了性命。因为这个结果,今天的巴利亚曼经济颓废,商家们仅够维持,大部分的商店的盈利也只是足够用来缴付店租和杂费吧了,犯罪率飙升,贪污的警察压榨着已经水深火热的当地居民。居民们互相偷窃、掠夺,很多商家被迫在自己的商店内过夜,以免他们「自己的商店进贼」(印尼语:Kedai kena Maling),这是一名当地的老居民的贴实比喻。在入夜后,黑暗的人影步行阑珊,吸食强力胶、毒品、还有毒贩在街道上四处横行。妇孺在入夜后被锁在家里,深恐自己的生命会被威胁,夜晚来临时,你绝对见不到有任何的女人和小孩在街道上。

三十公里外,有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称为巴东(Padang),各种族互相紧密的合作,经济资源的分配也非常平均。当地人甚至有能力一晚花费四百万卢比(相等于一千马币)嫖妓,如此挥霍,连吉隆坡也自叹不如。很明显的,许多县长(Bupati)把巴东当成是他们私人的「买春城」。市内的两座五星级酒店被特别通融以应付这种行业。

身无分文的巴利亚曼儿童流荡在马来西亚,希望能够获得工作糊口。可是,他们在这里被殴打、强暴以及被驱逐出境,马来西亚卑鄙的海警把他们抛入海中,任其自生自灭。巴利亚曼居民痛恨那些「得卡伊」(TEKAI)(印尼劳工中介)。只有少数人能够活着回来,而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有过成功的经历。他们大部分都在马来西亚监狱中默默的哭泣,等待着她们的是马来西亚警察对她们的轮奸。其中一项个案是一名16岁的少女,她在被中介「出口」到这里后,不断的在监狱内遭受马来西亚警察的强暴,她在被监禁的三年期间,连续产下三名孩子,这就是残暴的马来西亚警方留下的孽种。我在做这段访谈的时候几乎就要哭出来了,现年20岁的她,后来成功逃脱,目前定居在巴利亚曼。她所有的梦想破碎了,她所有的希望毁灭了,她(警方强暴后生下)的那三名孩子依然毫无音讯,可能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去向了。很大可能他们已经被卖给泰国的淫媒,永远成为男人的廉价性玩偶。

巴利亚曼居民以为,要在商业竞争中获胜,就得抹去其他的竞争者。可是他们没有觉悟到,他们割掉的不是180名华人的喉咙,而是他们自己的。他们当年所干下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今天还能够被整个社会感受到,这场剧烈的地震还在持续的颤晃着,屋子只剩家徒四壁,回教堂损毁得已经不堪修复,而稻田中的农夫一天只能扎到五千卢比(相等于1.20马币),提醒您,这是辛劳一整天,由早上七时直到傍晚六时,所能够获取的收入。相对之下,在巴利亚曼路边的食肆,一个人一餐就要花掉八千卢比。

棒极了!我称这个为「巴利亚曼主权」(Ketuanan Pariaman),巫统在过去和他们学到了不少东西。恭喜他们!他们曾经把竞争者都杀了,企图为自己脸上贴金。正确的说法,巫统以为通过抹杀,或是奴役外来侨民的话,他们就可以获得「主权」(Ketuanan)。他们曾经是对的,愚蠢的马来西亚华人任由他们鱼肉。他们把翅膀折断了,结果,马来西亚落后了新加坡一百年。一些蠢货说不要拿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较,他只是在无地自容的情况发出的呓语。可是这个还没有睡醒的蠢货有一点是说对了,因为马来西亚已经落后太远了,因此也不需要去比较了,更加讽刺的是,他还在说「主权」。因此,当新加坡在全速迈向他们的计划,成为先进国地位(First World Status)中的顶尖精英时,马来西亚决定使用「马来饭团」(ketupat)食谱会比较好,「马来饭团式主权」(Ketuanan Ketupat)比较容易入手。

是的!马来西亚选择去和那些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做比较,把那些在经济上远远的被抛在后头,极权主义的第三世界国家当成是偶像。这些自卑狂不断的展现他们那种复杂的卑劣意识,我引用前马来西亚外交部长赛哈密(SYED Hamid Albar)的一句话:「我们很穷,我们太穷了,甚至就连印度也比我们富有…」这是他在英国广播电台(BBC)的全球直播所说过的话,这是多麽令人感到悲哀啊!怪不得巴克曼(Michael Backman)公开说了他想说的话了!

译者注:
专长研究亚洲政治经济的国际畅销作家与评论人迈克贝曼(Michael Backman),于2006年11月15日在澳洲《时代报》专栏撰写一篇题为《当马来西亚在瞎搞的时候,机会已经逐渐枯竭》(While Malaysia fiddles, its opportunities are running dry),对大马提出尖锐的批评。


那谁可以怪他呢?任何往自己割断自己脖子的人都是愚蠢的!因此,马来西亚是愚蠢的!任何一个人以为种族灭绝是聪明的作法,他们应该在自己脖子抹刀,就像巫统那样。巫统,很不幸的就是由巴利阿曼人的「智慧」中学到这招的。

今天,请在巴利阿曼尘土四飞,空荡荡的街道中游荡,聆听着这一百八十名死去的华人冤魂低沉的哭泣声缠绕着你。

再见种族灭绝!再见巫统!终于可以摆脱了,以后别再见了!

麦克·奇克
亚洲的魅力,种族灭绝的魅力…
(Truly Asia, Truly Genocidal...)

麦克·奇克目前为www.righttolivefoundation.com处理研究工作,为东南亚反妇女和儿童暴力运动录制电视纪录片。他目前在椰加答从事研究工作。

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

国会第二次口头问答环节提呈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Parliamentary Questions for second sitting of parliament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9-05-08
翻译∶CC LIEW

又到了提交国会问答环节的问题提交的时候了!为了不想被一些部落客「抓」到,免得像【I am a Malaysian】部落客所叙述的那样,说我「亵职」,没有提呈国会问答环节的问题;-)我希望邀请旺沙玛朱居民把您的疑问提交给我,让我把您的问题提交到2008年第二次国会问答环节中去,这次的问答环节将会由6月23日开始直到7月15日。

我称这个为您的「民主参与」,通过我,您可以把自己当成是一名国会议员,为人民、最高元首和国家履行您的义务。

我将无法保证你们提呈的所有问题都能够带到国会中去,可是在最低程度,如果这些问题涵盖了相关和富有意义的内容的话,也学他们能够把这些都加以归类,以便结合起来成为新的问题。

我只被允许提交10项口头问题和5项书面问题。问题提呈的截止日期是6月2日,也就是说我必须充分的利用仅有的四天时间把问题进行对照和简化。

因此,请开炮吧!把你们的问题留下意见区下,如果能够的话请不要使用匿名提交您的问题,请在您的意见中使用昵称,比方说「大马爱国者」、「关心大马」或是类似的昵称,如果能够在提交问题的时候提供一张「大头照」那再好不过。

感激您!

旺沙玛朱区
黄朱强国会议员

毫不留情∶把马来人从回教中抽离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Separating the Malay from Islam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9-05-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根据回教,神给了人这个生来就有的平等权利。因此,没有人可以因为他的肤色,出生地,种族还是国籍而对他做出歧视。

马来人已经在三八大选中失去他们的政治力量,马来州属已经落入非马来人手中。假如情况持续,马来人会失去他们的特权和地位,也就代表新经济政策的结束。以上这些课题的辩论都还在持续中,甚至有的人还谴责那些在民联的马来人是种族叛徒,对自己的种族没有丝毫敬爱。

根据联邦宪法,马来人就是回教徒。回教徒是被禁止叛教,另信他教的。在法律之下,马来人自动成为回教徒,不管他们喜欢与否。而且,一旦成为回教徒,就永远就是回教徒。

不过这不是这次的课题。我们不要分辨把马来人宪法化,然后用回教来捆绑他们一生的这个事项是否公平。这有待马来人自己去看看他们是否喜欢。因为马来人没有指导基督徒何谓基督,所以别人也不必向马来人做同样的事情。我们要讨论的是,既然马来人是回教徒,我们是否能够从马来人的角度上看,而不是从回教徒的角度上看呢?当然是不行的。既然马来人自动成为回教徒,那么马来人必须像个回教徒而不是像个马来人,这是因为回教超越种族。简单来说,回教徒优先,然后才轮到马来族,这就是回教的方式。所以,马来人不应该谈论马来人的权益,而是成为一个回教徒的必要条件,这就是回教所要求的。

巫统就是马来人。所以,根据宪法,巫统就是回教徒。那么,既然巫统是回教徒,那就不能谈论马来种族,或捍卫种族主义。回教对这个事项非常明确,没有丝毫含糊。不然的话,就是被禁的。就像回教对其他一些东西也是被禁的那样,如猪肉、酒类、赌博、高利贷、婚外情等等。

这是回教网站http://www.islamicity.com/里提到的回教∶

回教是什么?
回教不是个新宗教,反而是神透过他所有的使者带给所有人的同样真理。对占了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回教徒来说,回教是宗教,也是完整的生活方式。回教徒是追随一个和平,慈悲和谅解的宗教。而且他们大多数和那些与信念有关的极端事件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回教如何确保人权呢?

信仰是自由的。可兰经有说∶「对于宗教,绝无强逼。」(2:256)

所有国民的生命和资产都是圣洁的,无论有关人是否回教徒。

回教徒是不了解种族主义的,可兰经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人类的平等∶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主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可兰经49:13)

这是网站http://www.witness-pioneer.org/里提到的∶

人类的平等

回教不止承认人之间的绝对平等,不分肤色,种族或国籍,而且也把这个当成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和事实。全能的神在可兰经内这么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换句话说,所有人类都是兄弟姐妹。他们全是来自同一个父母。「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可兰经49:13).

这表示说,人类分成各种国家、民族、团体和部落等是为了区别。这样才能让他们相识,互相协助和指导。这决不是为了表示一个种族比另一个种族更为优越,或是一个种族能够看低另一个种族。又或是把一个种族规划成低等种族,然后剥夺他们的权益。「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主者。」(可兰经49:13).

换句话说,一个人比另一个跟优越之在于他对神更为敬畏,人格更为纯洁,道德更为高崇,而不是从肤色、种族、语言和国籍上来看。然而,即使他的确比另一个人更为优越时,并不代表他就能够在其他人面前就能目空一切。因为傲慢本来就是将受到谴责恶行。正直的人也不表示比他人更能拥有特权。因为这和人类平权的原则有冲突。从道德的观点上,善良和德行是比堕落和罪恶更为优越。

校对者注:
白易哈给-al-Bayhaqi
巴萨兹-al-Bazzaz

穆圣也在他的《辞朝演说》()中说: 「阿拉伯人不优越于非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也不优越于阿拉伯人;白人不优越于黑人,黑人也不优越于白人。全人类都是阿当的后代,他是用泥土创造的。」(取自《白易哈给圣训集》和《巴萨兹》文选)

在这项课题上,回教明确指出人类之间的平等,鄙视所有基于肤色、种族、语言和国籍上的差别。根据回教,神给了人这个生来就有的平等权利。因此,没有人可以因为他的肤色,出生地,种族还是国籍而对他做出歧视。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巫统可以发动闪电大选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Can Umno call for a snap election?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8-05-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首相可以解散国会,举行闪电大选来阻止民联取代联邦政府。不过,却是元首作出最后决定。假如元首不同意的话,那么首相就得辞职。

巫统和选举委员会在计划着闪电大选,假如不少过30名国阵的国会议员准备加入民联的话。因为这样会使执政党在国会里失去简单多数议席优势。他们能够这么做吗?就让我们来看看联邦宪法怎么说。

如果不少过30名的国会议员加入民联的话,首相阿都拉就会失去他在国会里的多数优势。对于这种情况,宪法第43条第四项说明∶
如果首相失去大多数国会议员的信任以及不要求最高元首解散国会的话,那么首相必须带领内阁辞职。

这表示说:
1. 当首相不能掌控国会时,他可以要求元首解散国会。
2. 假如元首不解散国会,整个内阁必须辞职。

宪法第43条第五项说明:
关于第43条第四项,除了首相的内阁部长,在元首的首肯之下,可以继续担任有关职位,除非在首相的建议之下,元首可以撤销他们的职位。不过,任何内阁部长可以辞去自己的职位。

这表示说:
1. 首相必须辞职。
2. 其它的内阁部长可以保留职位,不过必须得到元首的首肯。
3. 其它的内阁部长,还是可以在首相的建议之下被辞退。
4. 其它的内阁部长,如他们希望的话,自己辞职。

宪法第40条第二项说明∶
最高元首可以依照他的决定来处理以下这些事项∶
A)首相的委任
B)解散国会的要求。

这表示说:
1. 委任首相是元首的决定。
2. 元首可以拒绝解散国会。

宪法第55条第二项说明∶
最高元首可以休止或解散国会。

宪法第55条第三项说明∶
没有提早解散的国会必须从第一次会议开始计算,持续五年,才能解散。

这表示说:
1. 元首可以解散或准许国会继续。
2. 假如国会没有被解散,它将持续为期5年,直到自动解散为止。

简单来说,首相可以解散国会,举行闪电大选来阻止民联取代联邦政府。不过,却是元首作出最后决定。假如元首不同意的话,那么首相就得辞职。首相虽然可以带领内阁辞职,不过也是元首决定接不接受其它内阁部长的辞职。不过,他们可以跟随首相呈辞。

说到底,决定性的权力还是在元首手中,而不是首相。所以,我们这样当作已经警告了巫统和选委会。

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

逐鹿问鼎∶请准备好迎接闪电国会大选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Be ready for a snap Parliamentary election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7-05-08
翻译∶CC LIEW

因此下届大选不能再等下去了,在选民们还在兴致勃勃的当儿,必须现在就开始。既然我们还没有全国大选的具体时间表,那就由跳槽行动来触动它吧!这样或许就能够触发新一轮的国会选举了。

马来西亚政治就是那样的引人入胜,可是这样的说法却又轻描淡写了一点。阿都拉·巴达威(Abdullah Ahmad Badawi)虽然是个赢家,可是却深处在混乱和动荡中。如果阿都拉位子做得越久,那凯里·加马汝丁成为来届首相的机会就越大。如果要我评估谁最有机会成为下一任首相的话,我会做出以下预估:

1.凯里(Khairy Jamaluddin)
2.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 Hamzah)
3.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
4.安华(Anwar Ibrahim)
5.纳吉(Najib Tun Razak)

因为上述的排列是基于某种标准和因素,优先次序可会再变动,也就是说如果这些标准和因素变动的话,优先排列顺序也将会变更。当然,这些也要看阿都拉的势力还能维持多久,这是第一标准。如果他还能再支撑另一个十年的话,凯里将会在最恰当的时机接管他的职位。既然马哈迪在22年的执政期间可以击败许多企图拉他下马的威胁,没有理由不相信阿杜拉无法维持马哈迪一半的执政期。

有一点必须清楚,阿杜拉可以在两种情况下被拉下马。第一种情况是国阵被迫下台,另外一种情况是巫统党内变节。军事叛变是不可能的,这种事从来不会发生,而且也不允许发生,最危险的事莫过于让军队尝到权力的甜头,当他们享受到这个滋味后,他们将不会把政权交还给民选政府。无论如何,这种事并不是马来西亚人的文化。

局面一:国阵被踢出政府大楼以及阿杜拉被驱逐

这种状况可以两种形式出现。第一种形式是在下届大选中,更多的选民倒戈向民联——这里我称为形势1A。可是倒戈的选民必须要有很大的数量才行。在2008年5月8日,国阵赢获半数选票,剩下的归民联。如果以马来人和非马来人的票数来看,他们几乎是打平的,共51%的马来票和49%的非马来票投向了国阵。

虽然只得到半数的支持票,国阵依然赢获140个议席,而相对的民联获得了82个议席。因为马来西亚沿用了「不公正地划分选区制」(gerrymandering system),一半的选票无法转变成一半的席位,民联因此需要60%的票仓才能组织政府,要成功的话这是比较容易的方案。

尽管如此,下一届大选可能是在2012或是2013年,这太遥远了,四、五年的光景中很多事情都可能发生,无法保证选民会继续保持对执政联盟的不满情绪。看来选民的思想是倾向于钟摆定律的,他们在一届大选中做一个选择,到了另外一届大选会做出相反的选择。看下1999年对2004年所发生的事情,再看看2008年对2004年,看来2008年和1999年相等,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2012/2013年和2004年相等,也就是说,如果四、五年后,来届大选展开的话,国阵很可能会获得大多数的选票。

因此下届大选不能再等下去了,在选民们还在兴致勃勃的当儿,必须现在就开始。既然我们还没有全国大选的具体时间表,那就由跳槽行动来触动它吧!这样或许就能够触发新一轮的国会选举了。

这样的话就把我们带到形式1B了,也就是至少30位国阵议员必须跳槽至民联。

安华·依布拉欣的确拥有超过30名国阵议员听命于他,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43位,可是他们大部分都来自沙巴和砂崂越。这样的话就冒出了另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种族政治。巫统目前展开了全国性运动,向马来人解释说:马来人已经丧失了他们的政权,马来人的国土已经落入非马来人手中。如果目前的情况继续下去的话,这些误导性的宣传和运动将不会成功,马来人已经不再听这一套了。可是如果30至40位沙巴和砂崂越国会议员跳槽的话,这将会「印证」巫统所说的都是正确的。

目前国会中有122名马来国会议员,相比之下,非马来人国会议员的数量是100名。79位马来人来自巫统,23位来自回教党,以及20位来自公正党。这使得整体数量比2004年还要高,可算是国阵在马来西亚大选历史中最棒的成就。马来人国会议员的人数从来也不会超过120名,而2008年把这个纪录刷新了。

因此,国阵还是由马来人主导:79名马来人对61名非马来人。而民联也是一样还是由马来人来主导:43名马来人对39名非马来人。无论你注意国阵或是民联,两者都是一样的。马来人的数量多过非马来人,因此巫统的误导运动失败了。马来人并没有失去政权,马来人不止是获得了更多的国会议席,而且两个联盟中,马来人还是占大多数。

然而,如果说沙巴和砂崂越的30位依班裔、达雅裔、卡达山裔、华裔等等的,基本上就是马来人和非回教徒议员离开国阵,加入民联的话,民联将会组织一个联邦政府,而这个政府将会有43名马来国会议员和69名非马来人国会议员。现在巫统就可以证明是正确了。政权现在已经转移到非马来人手中,至少由巫统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而他们也会确保马来人民的观点将和他们一样。

译者注:
依布拉欣·阿里(Ibrahim Ali)-前巫统领袖,在三八大选时以独立人士身份参选,却以回教党旗帜上阵吉兰丹州巴西马(Pasir Mas)国会并成功获选。


是的!安华的确拥有至少30名沙巴和砂崂越国会议员正在待命,以便随时跳槽。可是这还不够好,安华无法走这部棋,恐怕政权转移至非马来人的假设会真的变成事实,最终成为巫统的把柄而加以揭发。再加上,30这个数字在人数上势危叠卵,30个人只能让民联获得比大多数议席多出两个议席,如果其中一名国会议员,比方说依布拉欣·阿里(Ibrahim Ali)跳槽到巫统的话,那马来西亚国会将会以111对111陷入僵局。最好安华能够获得40个人,这会比30个人要好一些。这样的话依然还是能够获得国会中简单多数议席,而不是三份二议席,而这样做的话会有多点「筹码」对抗那些可能会跳槽的人士,就类似依布拉欣·阿里那样。

这也就是说在这40个人当中,必须有20个来自巫统和20个来自国阵成员党。因此,如果沙巴巫统有10个议员跳槽的话,安华还需要另外说服10个西马议员跳槽才行。这样才能使得民联拥有63名马来议员对59名非马来人议员。巫统将无法声称政权已经转移到非马来人的手中,种族牌也就打不响了。

好了!要得到10位沙巴巫统国会议员跳槽是可能的,可是安华要到哪里去找10位西马国会议员呢?这就是整件事情的关键了,如果安华可以获得10位沙巴议员,另外10个来自西马,再来20个依班裔、达雅裔、卡达山裔、华裔,那就大功告成了。不然的话民联将会陷入种族斗争,如果是会导致那样子的后果的话,还是保持原状会比较妥当。

这这就是基本上整个事情的困难点,也就是这样,整件事情被耽误了。安华不能因为想解决一个问题而造成更大的问题,尤其是牵涉到像种族斗争这种问题。

总而言之,正当安华忙着计划和部署跳槽行动的时候,巫统也在摩拳擦掌。为了预防跳槽的发生,巫统计划闪电大选。是的!这就是了!一旦30名国阵议员跳槽的话,阿都拉将会要求最高元首解散国会,从新开始国会选举。这将不会牵涉到州政府,因此无需启动州选举。

可是要突然解散国会的最后决定还是在最高元首身上,阿都拉无法解散国会,他只能要求国会解散,而解散国会的权利在于最高元首。是否最高元首将会允许国会解散呢?这将是拭目以待的一件事。而这也将会是最引人入胜的一个对策,以粉碎民联入主新联邦政府。

阿都拉相信这场闪电大选是万无一失的。首先,他可以利用这场大选把眼中钉给全部拔掉。这场大选不单能够用来清算巫统,同时也能用来对付国阵中其他的成员党。这可说是最好的借口,能够用来展开新春大扫除了。

第二点,阿都拉相信民联才刚经历上届大选,已经没有财力进行另外一场竞选活动了,而巫统和国阵此时依然资金源源不断。

第三点,阿都拉相信选民现在已经满足了,他们已经在2008年3月8日「教训」了国阵,他们已经成功的把「讯息」传达了。阿都拉大概这样想,选民在这一次将会回归国阵的怀抱了。

可是这不取决于阿都拉,而是最高元首,以决定是否要展开闪电大选。最讽刺的是,国家的前途竟然落在最高元首的手中,这还是头一遭。最高元首会为马来西亚做出最好的决定吗?我希望我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局面二:阿都拉被自己人逐出家门

这将完全依靠巫统自己了。无论是谁想要竞选党主席和署理主席,都必须获得至少58个巫统支部的提名,这包括了在职者在内。阿都拉和纳吉,还有他们内部其他的挑战者都必须获得至少58个提名,才有资格竞选党主席和署理主席的职位。那些无法获得58个提名的人士将在12月的党选中失去竞选资格。

以目前的局势来看,没有理由不相信阿都拉和纳吉不能获得58个提名。东姑拉沙里、慕尤丁、还有其他垂涎这两个宝座的人士,能否获得足够的提名呢?这将会是目前每个人口中的黄金问题。如果他们无法帮到,那阿都拉和纳吉将会平安无事,不劳而获。可是如果有人也获得了58个提名的话,那将会是2008年巫统大会中的代表们的抉择,以决定下一任马来西亚的首相和副首相了。

译者注:
诺丽(Nori Abdullah)-阿都拉的独生女,凯里的妻子。


如果阿都拉挨过了今年12月,那他将会在很长的日子内赖着不走,而保证凯里将官道亨通,永垂马来西亚的国史。那「拉曼的六字真言」(R.A.H.M.A.N.)将被最终被证明是准确的,因为最后一个字母「N」肯定的是指「NORI 的老公」。

至于纳吉呢?他可能办不到,很大可能慕尤丁会在来临的这个12月份铲除掉他。如果慕尤丁成功的话,他将成为阿都拉的新竞选搭档,而凯里的官途将畅行无阻。实际上,如果慕尤丁能够替代纳吉的话,对阿都拉和凯里来说是件好事。可是如果慕尤丁和东姑拉沙里成为搭档的话,这就会产生全新的局面了。东姑拉沙里是否会联合慕尤丁对抗阿都拉和纳吉呢?你可能需要在较后回来看看答案了,看下如果我觉得是否需要透露「东姑拉沙里-慕尤丁」对「阿都拉-纳吉」的组合真的存在。

马哈狄和阿兹兰的三字真言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Mahadi's and Azlan's infamous 3 little words ...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7-05-08
翻译∶CC LIEW

昨日的《马来邮报在线》的头条是:《拆除行动指挥者只是在「执行任务」》。这是该篇报道的首段内容:

「市议会官员于5月21日在蒂莎文良港仓促的展开行动,拆除非法搭建的熟食小贩摊位,这项行动强行拆毁了近两百的家庭的生计,该名官员当时说:『我只是在执行任务吧了!』」

「阿兹兰·阿都拉(Azlan Abdullah)负责这次拆除行动,拆毁八座建筑共一百三十个摊位。他说他并没有获得通知停止这次的拆除行动。」


可以留意到的是,阿兹兰和他的上司——市议会社区策划主任马哈狄·吉惹(Mahadi Che Ngah)有一个共同点,当他们被要求解释,为何在他们上司指示十四天的延长期后,他们依旧展开非法、霸道和野蛮的行动?

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他们名闻天下的回答方式是:「我没有…」


马哈狄·吉惹:「我没有看到我的手机短讯(连续五天)」

阿兹兰·阿都拉:「我没有收到任何指示暂停拆除行动。」

我相当肯定马哈狄·吉惹也将会说:「我没有阅读我的电邮…」这是市长特别助理沙里(Shaari)于2008年5月21日发给他的邮件。最后,这就是为何阿兹兰·阿都拉在22日早晨开始行动后,在翌日继续拆除摊位了。

马哈狄·吉惹没有看到由吉隆坡市议会执行主任拿督哈兹沙烈(Datuk Hj Salleh)于5月17日发给他的手机短讯。

马哈狄·吉惹也没有阅读市长特别助理沙里于5月22日给他发的电邮。

马哈狄·吉惹!因为上述的失误,导致他没有发出指示给阿兹兰·阿都拉,吩咐后者停止行动,导致后者连续两天展开非法和霸道的拆除行动。

马哈狄·吉惹有读到任何东西吗?
马哈狄·吉惹,就因为他的一句「我没有…」可以逃脱罪名,无需为这起造成吉隆坡市民的破坏和损失,还有把市议会演变成人民公敌的事件负责吗?

马哈狄·吉惹对他的上司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因此他是吉隆坡的「影子市长」!

马哈狄·吉惹很肯定的是为某个人、某个团体、某个政党或是一些公司卖命的。

问题是他们是谁或是那个机构——他们的动机是什么?他们希望获取什么?以至他和阿兹兰·阿都拉如此明目张胆的造成吉隆坡市民的破坏和损失。

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

我家就在这里!



这首歌曲是我在前两天的嘉礼论坛中看到的,这是首非常专业的制作,无论是歌曲的节奏,歌词的意义和制作编排都是非常具水准的制作。我好奇的往这首歌曲的原作者网站查看,发现这首歌曲的制作是完全由一群马来西亚和外国的顶尖高手炮制的,其中里面有世界级作曲人Pete Teo还有滚石的Jimie等等,非常难想象在完全没有赞助商的协助下,这群热爱马来西亚的艺术工作者竟然自动自发的完成了这项计划。

在90年代,每当新加坡国庆的时候看着现场转播,听着《stand up with Singapore》,心里老是纳闷为何我国的爱国歌曲老是那般的陈腔滥调,一股很老土的60、70年代的进行曲的味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不是自己的国家没有进步,而是政府的迂腐陈旧的思想,阻止国家的发展。国家电影局每年几千万的制作预算都在用来办宴会,资助一些无聊的本地马来喜剧电影,每年单单宴会就用掉了几百万马币。国家删剪局继续的打压本地有才华的电影工作者,导致像阿米尔莫哈末(Amir Muhammad),蔡明亮和陈翠梅屡屡被政府遗弃。这里我向这群热爱我们的国土,热爱我们的民族的艺术工作者致敬!谢谢你们,让我感到这个国家还是充满希望的。

以下是剪贴至其他部落格的资讯:

歌手/词曲创作人Pete Teo的全新呕血创作。参与者分别来自不同场景的马来语、英语、华语及淡米尔语歌手及艺人,全力参与灌录这首「 Here In My Home - Malaysian Artistes For Unity 」。浪氓乐队主音歌手-蔡志贤,也有幸参与这项大马群星合唱大制作(虽然只是担任和音部分以及在MV里只出现过一幕)。MV则由Yasmin Ahmad与何宇恒两位重量级人物联合操刀。参与录音及录影的著名及独立的艺人/歌手/团体/组合,包括有:Pete Teo、Ning Baizura、Awie、 Afdlin Shauki、 Jaclyn Victor、Ika、蔡志贤(浪氓乐队)、李吉汉、Harith Iskandar 、Shebby Singh及陈峰等等。
资料来自流浪的我部落格

歌曲出处∶Malaysian Artistes For Unity 马来西亚艺人团结协会
歌曲原题∶Here In My Home
填词/做曲∶Pete Teo


以下是这个组织网站中的问答部分,从中可以了解这首歌创作的过程和由来:

1. 如何才能够联络你们呢?
在这个我们的网站每一页下头我们的电子邮件地址,这是充作一般咨询用途。如果您需要其他特定媒介的帮助,请直接联络Albert Law。>告示

2. 你们的访客留言箱在那里?
请把您的意见和讯息写在我们网站中的>公告栏<。如果可以收到你们的免费感谢词那是最好不过的,大家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鼓舞。

3. 我很喜欢这个计划,我要如何才能帮到你们呢?
您可以帮助我们下载这首歌曲或是影片,又或是在您常收听或收看的电台或是电视台,要求他们播放,又或是参加任何与这个计划有关的广播比赛或是活动。最重要的 是一点,您可以协助我们发布或是将我们的标语、歌曲和影片嵌入到您的网站、部落格或是其他互联网空间当中。协助我们把这个讯息传达出去就是您能够给予我们的最大帮助了。在>下载<中有提供标语和影片嵌入代码。

4. 有多少人参与这个计划呢?
直到2008年5月3日为止,直接参与的人数大约有150人,还有很多人在这之前已经加入。这些新加入的支持者包括唱片公司、广告设计师、商人还有广播业 者。说实在的,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正确的参与人数有多少。不管怎样,如果我们把您也加进去的话,那现在我们会有几万人了。

5. 这项计划用了多久的时间完成?
整个计划由起草直到完成生产阶段,我们的团队仅仅用了五个星期的时间。除了吓死人的电话单和少量的杂费外,整个计划的完成没有使用到一分钱。在这段时期,每个人的平均睡眠大概只有三个小时,我们拍了一些照片以抒减压力,可是每个人都带着大眼袋,不美了!

6. ‘here in my home’是谁写的?
彼得(张子夫,Pete Teo)写的,这首歌是在进入录音阶段的前五天开开始写的——原本的计划是使用約翰連儂(John Lennon)著作为蓝本,可是因为版权的问题,这个方案无法实现。彼得起初不很确定是否要使用他写的这首歌曲,雅斯敏·阿末(Yasmin Ahmad)最终还是说服了他启用这首歌。

7. 这首歌曲是谁制作的?
格雷格·亨德森(Greg Henderson)和彼得联合制作,歌曲是在吉隆坡的格雷格工作室(Greg’s Studio)录制的。这个专辑的混音和母带制作在Ark Studio完成,全程由彼得的工作伙伴Nick Lee负责。Justin Lim 和 杰米·韦尔森(Jamie Wilson)分别负责电子风琴和滑棒吉他。杰米和格雷格两人都是澳洲公民。就像许多居住在我国的专业人士一样,虽然他们和马来西亚人结婚并定居在这里多年,他们并没有获得移民局批准获得大马的永久居留权。

8. 影片是在那里拍摄的?
影片是在吉隆坡表演艺术中心 (Kuala Lumpur Performing Art Centre,KLpac)拍摄的。雅斯敏和何宇恒两人携手共制。这个拍摄工作共有120人参与,许多参与者都非常投入,他们宁愿把之前的约会都推掉了, 选择一整天呆在这里,一些人在最后一天哭了。感谢吉隆坡表演艺术中心管理层赞助拍摄地点,以及Alliance Cosmetic提供工作人员的膳食。

9. 有多少名自愿工作者参与这项计划?
从主要出场演员到茶水阿婶,每一位参与这项计划的人都是分毫不收,自愿前来帮忙的。其中我们的18位负责伴护主要出场演员的自愿工作者的贡献值得一提,他们在拍摄前一天已经在现场守候一整夜,以便研究最好的拍摄角度。什么原因呢?他们想要 给每一位到场的人士最高的致敬。他们是最好的!

10. 是谁最先想到使用静态位置拍摄的?
宇恒提议使用两台静态摄影机做拍摄的,为了在一天内拍摄50个人,这不只是减轻了后勤工作的有效方法,而且也表示了我们的诚意,展示出每一位演员的特殊性格。

11. 这项计划是否和政府或是政党有关联?
不!这项计划是完全独立的。我们不曾获得任何人的资金援助。我们完全没有预算,这是一项非营利的努力。无论如何,马来西亚宗族间的团结必须超越政党政治。不管收入的多寡、种族或是信仰,这个国家是属于全体马来西亚人的。这项计划是每一位参与这项计划的人士带给您的礼物。

12. 为何这首歌不是使用马来文演唱?
虽然这首歌曲以英文为主干,目前这首歌曲的版本内含有四种语言。我们觉得马来西亚是多元文化,这样会比使用单一语言歌曲来的好。我们要说的是,我们欢迎任何其他语言歌曲创作的作品。其实,不久将会有一首由多位歌手演绎的马来文版本歌曲出炉,由阿夫林·邵其(afdlin shauki)负责制作。敬请留意!

13. 我喜欢这首歌,我想录制不同的版本
我们非常乐意的支持对这首歌曲做不同版本的创作,可是它必须使用在类似的非营利、非政党政治和反种族主义作为前提,或是其他和这项计划有关的独立出来的计划。如果使用这首歌曲从事有赢利性质的活 动的话,必须申请一般唱片业执照,彼得拥有这首歌的版权,请在制作前询问他的授权同意,他的办公室联络>点击这里<。

14. 我想获得允许在政党竞选活动中
使用这首歌曲 作为一项非政党性质,以推广民族团结的计划,我们不支持或是赞同利用这首歌曲作为政党政治用途。然而,多政党联盟以及有对这项计划做出参与的方面除外。

15. 我讨厌这首歌!为何我喜欢的歌手没有参与?
虽然我们在这项计划中涵盖了每一位马来西亚的著名歌手,可是时间表的安排是几乎无法协调一致的,当然还有其他理由。再加上这项计划是零预算、非盈利的性质,以及从制作前期直到拍摄的三个星期的制作期,这意味着能够被邀请和管理的人数是很被限制的。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我们也同意我们的这项计划不是这么的完美,如果您愿意制作更加全面性的作品的话,我们会很乐意提供我们能够给予的协助。以目前来说,请不要憎恨我们,我们是一群敏感的创作派,很容易就会受到伤 害的。

16. 我在影片中见到一些不熟悉的脸孔,他们是谁?
我们的演员阵容有超级巨星、独立音乐人、舞者、制片人、艺术 监制、演员、诗人、画家、艺术学院生、模特儿、企业家等等。一些人只使用昵称,其他的人也只有分别的小组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对琐碎的工作都是默默耕耘,这是令人赞叹的。我们觉得参与者的多样化代表着马来西亚艺术界一个很好的横切面。我们也不觉得这项计划只是为了超级巨星和红歌星是具有相关关系和代表性的。请查阅我们的出席演员的名单,他们的名字都有列在>人物<中。

17. 有人拒绝被邀请吗?
是的!当然有!一些人必须婉拒我们,因为时间安排有冲突。一些人担心如果参与这项计划,最终将会被政党骑劫,被他们利用来达到政治目的,一些人害怕参与这种 所谓的敏感题材太过引人注目。而一些人纯粹觉得不值得花时间和精神做这个工作。不!我们不会告诉您他们是谁,很抱歉!

18. 为何你们不做收费下载,然后把钱捐给慈善机构呢?
因为我们要看到这首歌曲和影片,自由和合法的流传到每一位马来西亚人的手中,无论他是任何种族、收入和政治倾向。除此之外,我们也欢迎慈善机构的建议,看看如何能够在其他方面帮助到他们。

19. 那「水果」是什么意思?为何没有明星的图片?
简单的答案∶「我们的网站没有足够的位置摆设上千人的图片(目前还在继续增加中)」。
详细的答案∶我们的『电脑狂人』是名素食者,他最爱吃水果。她是这个网站空间的管理人,她也为您下载的和量的频宽负担了费用,因此她是我们的老板。她也许现在就在监视着您,请不要拿东西喂她,她咬人的。

20. 免费下载的格式有那一些?
影片的格式有各种解析度的quicktime、MP4和MP3。歌曲则有全频和MP3(192kbps)版本。请到我们的>下载<区了解详情。虽然目前不是最优先的考量,我们会在往后设立 bittorrent 发放,以便那些极度庞大的文件能够被下载。如果您是点对点网络分发技术的专家的话,我们需要您的协助,请联络我们>点击这里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

反抗命令和霸道的拆除行动后面的脸孔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The faces behind the insubordination of order & high-handed demolition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5-05-08
翻译∶CC LIEW

以上这位就是吉隆坡市议会策划局局长,他同时也是阿兹兰(Azlan bin Abdullah)和马哈狄的直属上司,也就是那位五天没看他手机短讯的人。

我也收到情报,说明他被人们目击在第12届全国大选中,积极的参与现任直辖区部长拿督祖哈斯南(Zulhasnan Rafique)的助选活动。《公共服务条规》中不是已经注明,公务员禁止参与政治的吗?更何况是积极的参与参政者的竞选活动呢?

这是否也就说明了这位有政治导向的阿兹兰,使用高调和不合理的拆除行动,在2008年5月21日至22日对付帝沙文良港(Taman Desa Setapak)的130名熟食小贩摊位后面的目的呢?

这里出现了很多的疑问,为何这两名吉隆坡市议会官员积极的违抗他们上司发出的命令呢?为何他们在获得通知延迟14天的指示后,依然积极的执行这项非法和不合理的拆除行动呢?很明显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诋毁民联,这点可以根据在这项非法的拆除行动当天,阿兹兰所做的傲慢言辞中确定的。

他们的幕后指使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是为谁卖命的?

我呼吁当局对最近马哈狄和阿兹兰粗暴违抗上级命令,以及使用非法的手段,霸道的拆除行动进行调查,以便能够采取严厉的处分对付他们,因为他们的行为故意把吉隆坡市议会转变成吉隆坡市民的敌人。

毫不留情∶煽动法令的3500年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3500 years of the Sedition Act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5-05-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明显可见,《煽动法令》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假如正确和认真地执行《煽动法令》,整个世界就只会有一个宗教。今天的世界,就是太多宗教,所以成了许多世界问题的源头。

在这个国家没什么人知道有一个非常古旧的法律还是存在着,这个法律就是《煽动法令》了。你也许会问,这法令有多古旧了呢?信我吧!是非常非常地古旧了。

译者注∶慕沙(Musa)是马来名。英文的叫法就是摩西(Moses)

《煽动法令》早在三千或三千五百年前的埃及法老时代已经存在了。在那个时候,有一个叫做「慕沙」的——那些沿用他的名字的「慕沙希淡」,「慕沙阿曼」和「慕沙哈山」都和这古埃及的「慕沙」完全相反——收到神给他一个讯息。这个讯息说,法老王不是如他自己所相信的那样,是神,然后慕沙要去告诉他这些。

当然慕沙是很害怕,因为他很清楚有这么一个煽动法令,而且任何人质疑埃及的统治者的神权地位,将会得到可怕的处置。所以慕沙就要求神容许他带着他的哥哥一起去,这是因为他的哥哥能言善道,就像现代的部落客般会「詏」。神明白在对质法老王的神威时,的确需要一个有「詏才」的人,所以就同意慕沙和他的哥哥同去了。

法老王问慕沙成为神的凭证是什么?慕沙就回答说神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就判处慕沙死刑来表示夺走生命的能力,然后赦免他的死刑来表示赐予生命的能力。

「我也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辩说∶「那就表示说我是神了。」

那的确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假如网际网络和部落格在三千或三千五百年前已经存在的话,法老王就是「部落格之王」了。因为他的「詏才」实在是天下无敌。

不过,慕沙坚持说法老王不是神,所以法老王就动用煽动法令来对付他了。任何造成人民厌恶或反对统治者的举动就是煽动,就可以在《煽动法令》下受罚了。无论如何,慕沙没有照规矩玩,他弃保兼潜逃出埃及,因此造就了以色列的立国。从那时开始,这变成了许多纷乱和无数死亡的原因。假如法老王用《煽动法令》逮捕了慕沙,又不准他保释的话,那么今天就不会有这么多纷乱和死亡,每个人都能活在一个平安的世界里了,特别是在中东。

译者注∶伊撒(Isa)也是马来名,英文叫法是耶稣(Jesus)
校对者注∶古兰经也称耶稣为al–Masihu Isa(麦西哈尔撒)、Hadrat Isa(尊敬的耶稣)、Isa bin Maryam(麦尔彦之子尔撒,即马利亚之子耶稣)、Nabi Isa(先知耶稣)

而约在两千年前,另一个叫做伊撒的出现了。这个伊撒是人的名字,不是内安法令的那个ISA。伊撒也是煽动派人物,他使人民起来对抗统治者。这个伊撒就不是个很「巴闭」的人物,因为他的跟随者才大概有一打罢了,连设立一个巫统支部的资格也没有,不过由于政府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使伊撒成了殉教者,这导致他的支持率大增,直到今天他有至少超过十亿的追随者。

那肯定就不是绝招了,这故事有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变成殉教者,不然他的追随者会多到失控。

约一千四百年前,又有另一个人来了。这个人叫做莫哈默德 (他的名字只有一个『莫哈默德』,不像今天的某些人,名字里有两个『莫哈默德』。)他花费十年时间,在一个叫做麦加的小地方尝试着使人民反抗政府。最后,麦加政府忍无可忍,就引用煽动法令逮捕莫哈默德。

不过,莫哈默德成功逃到一个叫做麦地那的村庄。在十二年间,这个村庄发展成一个城市,还成立起一大队军人,反扑麦加政府。

那肯定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逃到另一个国家。他有可能会成立起军队,然后到回来和你算账。

校对者注:
妇女组前主席玛丽娜尤索夫(Marina Yusof)也曾在1999年9月29日发表言论,将「513暴动」归咎于巫统及当时的雪州大臣哈伦依特里斯(Harun Idris)。政府后来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控告玛丽娜。

这些慕沙,伊撒和莫哈默德的例子教导了大家一两样事情。第一,千万别让任何人触犯煽动罪行。第二,《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某些人说谎,而是惩罚某些人说实话。就像上次在槟城,当玛莉娜尤索夫(Marina Yusoff)因为说了实话,而《煽动法令》就成立了。她证明了她没有说谎,而的确是说了实话。玛莉娜尤索夫搞错了。她以为她假如能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就可以逃过惩罚。她实际上不知道《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你说谎,而是说实话的。慕沙,伊撒和莫哈默德也说了实话,所以他们都犯了煽动罪行。

校对者注:
bodek——马来文俗语「捧卵葩」

约六百年前,英国国王决定,非议统治者是非法的行为。国王辩说,是神委任统治者成为统治者的,反抗或非议统治者是煽动。你可以因此被逮捕,然后被割下耳朵。因此,很多没有给国王「捧卵葩」的,就被逮捕兼受《煽动法令》的处罚了。

62年前,马来亚人也开始反对英国皇室了。他们不喜欢英国提议的马来联邦,马来人就走在一起,成立一个由许多马来人运动,社团和协会的连合,叫做巫统。通过巫统,马来人在马来亚各地的公开演说中开始做出煽动的声明。

在巫统逐渐开始得到马来亚人的支持后,到了1948年,在英国本土有超过5百年历史的《煽动法令》被带入马来亚。虽然那是60年前,而《煽动法令》的目的也没有达到。最后,在1957年, 虽然有《煽动法令》的存在,马来亚还是从英国那里得到独立。

在今天,用来惩罚那些说英国坏话的马来亚人的《煽动法令》还是存在着。不过,我们已经没有英国殖民政府在统治马来亚。今天,马来亚已经独立,称为马来西亚了。不过,这个用来惩罚说英国坏话的法律还存在着,虽然已经没有人还会说英国的什么坏话,除了那个做了22年的首相马哈迪,成功把「铁娘子」搞得非常神经兮兮。

唉…假如当初法老王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就没有犹太教的存在了。没有犹太教的话,就没有耶稣,也就没有基督教了。假如麦加政府也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也就没有回教了。所以,既然没有犹太教,基督教和回教的话,那么两千六百万名马来西亚人还是像五百年前一样,都是兴都教徒。既然大家都是兴都教徒,就没什么问题了,因此兴权会也不必存在,兴权会不存在的话,国阵的三八大选的竞选成绩就不会那么糟糕了。

明显可见,《煽动法令》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假如正确和认真地执行煽动法令,整个世界就只会有一个宗教。今天的世界,就是太多宗教,所以成了许多世界问题的源头。

所以,马来西亚人应该这样来看《煽动法令》?从《煽动法令》能够预防新宗教成立,如犹太教,基督教,回教的可能性上来看,因此能够带来世界和平,那么,《煽动法令》是好的。就因为在3500年前,统治者无法确保无人能倖免于《煽动法令》,今天我们就有这么多的宗教分割这个世界,制造一大堆的冲突,导致许多伤亡。

不过要记得,《煽动法令》是用来惩罚那些说实话的人,而不是说谎的人。假如他们说谎的话,那么我们有更多其他的法律来泡制他们。

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

香蕉岛主权

出处∶林吉祥部落格
原题∶Kedaulatan Pulau Pisang
作者∶Azmi
发表日期∶23-05-08
翻译∶CC LIEW

香蕉岛主权

阿兹米的一封信

尊敬的国会议员您好,我是一名马来西亚皇家海军,我曾经负责监督在香蕉岛(Pulau Pisang)上负责看管灯塔的新加坡公民。尊敬的国会议员,香蕉岛是座无人小岛,原本的居民也已经移居到半岛的苯珍,剩下的只是无人看守的果园和坟地,这座小岛坐落在柔佛苯珍海域,离开新加坡很远。

问题是为何我们已经独立了整整50年,还需要新加坡的协助以看管该灯塔呢?是否海事局没有能力监督呢?在这里我需要给您晓得,我们在该岛执行任务多年,未曾被允许踏足在该岛,我们不被允许进入灯塔的范围,即使是使用他们的码头也是被禁止的,何况是进入灯塔内呢?因此,在我们执行任务这样久以来,我们只能目视新加坡公民进出,仅此而已。

参考回马来西亚在争夺利吉丹岛(Pulau Ligitan)和西巴坦岛(Pulau Sipadan)的主权中获得胜利,那是居于马来西亚在这两座岛屿的基础设施和监督才获得这场胜利的。白礁岛(Pulau Batu Puteh 或称 Pedra Branca)主权的丧失也是同一个道理。

马来西亚政府的反应是相当令人感到担忧的,香蕉岛也可能在未来的日子被新加坡声讨回主权(不是现在,可能是50年以后,白礁岛也是在新加坡开始监督该岛后的十余年开始被声讨主权的)新马两国到底有没有清楚的条约,说明新加坡来到香蕉岛只是为了监督灯塔吧了呢?

国防部顾问和武装部队(Panglima Angkatan Tentera,PAT)没有意识到这些吗?如果新马发生冲突,是否武装部队有想过,他们将很容易的就把尖锐部队部署在该岛上?我们是否要「让香蕉树上长两次香蕉」(Mahukah kita buah pisang berbuah dua kali),好让我们领土主权归到比我们多两倍距离的国家呢?

我希望尊贵的国会议员,您能够把这个问题伸延,在国会中质问国防部长。

仄迪有话说∶法制

出处∶马哈迪部落格
原题∶THE RULE OF LAW
作者∶马哈迪
发表日期∶24-05-08
翻译∶CC LIEW
马来西亚是个法制国家,我们的法律必须涵盖我们所有的社会活动,这样的话我们将能够正确的知晓我们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尤其是历届首相也必须遵守,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他们也必须毫无保留的道出自己所做过的事,这才能够使他们被指控,甚至在他们退休后也是一样。

政府作为首相和部长们的服务对象,在对付其他人的时候处在有利的位置。可是,当政府、首相和副首相在犯错的时候,比方说隐瞒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要向警方报案指证他们,可是作为报案人,他如何肯定警方能够在不畏惧和不偏袒的情况下展开调查呢?

我相信一些事已经有人报了案,可是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任何的结果。如果有关当局不展开调查的话,公众的信心将会受到打击。如果调查只是为了讨回声誉,那我们可否说「法律之治」有被正确的执行呢?

因此,我们需要更多清廉的角色领导皇家委员会,就像「林甘短片」那样。只有这样,委员会才能够在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做出建议,以对当权者的污名做出可能和有力的调查。当这些都做到了,那我们就能够说这个我们深爱的国家真正是个法制之邦了。

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

人民要见市长,市长却不见踪影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Rakyat vs Datuk Bandar but no show from Datuk Bandar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3-05-08
翻译∶CC LIEW

--- 以下是初步报告,详细报告将会在较后发布 ---
更新:
和平抗议录影片断
《当今大马》的录影片断


今早11点,市民针对吉隆坡市议会的霸道、非法和无理的拆除行动进行了一场和平抗议,在2008年5月21日和22日,帝沙文良港(Taman Desa Setapak)的130个熟食小贩摊位被当局摧毁。

在早上10时30分,超过一百名市民连同其他受影响的一方汇聚在拉惹劳勿路(Jalan Raja Laut)的吉隆坡市议会总部。虽然当时有警察出现,可是和平抗议活动顺利进行。当时大概有十名民联国会议员到场给予强势支持,而部分国会议员因为出了远门,或是已经有了预约,所以没有出现。

必须强调的是,在这个「与吉隆坡市长会面」的行动当中,市长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与我们见面的是直辖区副部长拿督沙拉瓦纳(Datuk Saravana),吉隆坡市议会执行主任拿督哈兹沙烈(Datuk Hj Salleh)还有城市策划局主任马哈狄(Mahadi),这个马哈狄就是自称五天没有阅读自己手机短讯,造成「凶悍」行动事件的元凶。

大体上来说,吉隆坡市议会坚持说他们已经发出十四天的宽限期,而我们却坚持他们解释为何这个宽限期的协定并没有被遵守。吉隆坡市议会必须对这个问题的造成和事后的混乱局面负责。

当我们在会议完毕出来后,觉得吉隆坡市议会是个还毫无组织、不合作以及组织间缺乏沟通的机构。

阿强每周一问【第10回】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Your MP's Question of the Week #10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3-05-08
翻译∶CC LIEW

吉隆坡正在迈向世界级的都市发展,除了系统化开发环境和基础设施以外,也许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把这个梦想实现。这个都市必须以最高的优先权,在关怀、爱护和谅解的前提下,探讨人民的问题。

在所谓的世界级都市下,一个充满钢骨水泥的高楼大厦的景观看来固然美好,可是如果生活在期间的人民却遭受凌辱、被视为敌人和被疏忽,那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因此,你的国会议员这个星期的问题是…

是否吉隆坡市长必须由吉隆坡人民投选出来,这样的话他/她才能够更加有效率的关注人民的问题,以及避免无理和霸道的来处理问题呢?

逐鹿问鼎∶什么是煽动法?(第二部分)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What is sedition? (Part 2)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3-05-08
翻译∶CC LIEW

《煽动法》在1948年由英国殖民地政府提出,在同年,拥有自治权的马拉亚联邦成立了,联邦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牵制反对势力,以让殖民政府可以继续领导,同时也是为了消灭在1946年成立的巫统,避免巫统继续争取独立。简单来说,《煽动法》的设立是为了反巫统和反独立的。


译者注:
以下资料为煽动法令在维基百科的解释


1918年美国煽动法令
美国的《1918年煽动法》(Sedition Act of 1918)是修正自《1917年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 of 1917),这个修正案是由当时的美国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所主张的。他认为在战争时期,国内的异议活动会影响整体士气。这项法令的通过禁止美国人对合众国政府、国旗或是战时武装部队使用「不忠的、猥亵宗教的、卑劣的或是具侮辱性的语言」。该法令也授权美国邮政局局长(Postmaster General)阻止任何寄往战时敌对国的信件。

美国的言论自由是在《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下被确保的,在宪法中说明的部分∶「国会不应该制定任何法令…以剥夺言论或是报章的自由。」合众国最高法院在「戴布斯诉美国政府」案中,开始维持《煽动法》的引用,可是在后来的「布兰登堡诉俄亥俄」案中,最高法院却多出和前者较为不同的判决,这可被视为今天美国宪法应用典范。

译者注:
「戴布斯诉美国政府」案(Debs v. United States)
戴布斯是美国社会党的骨干,五次代表美国社会党参加总统选举。1918年6月16日,他在俄亥俄州(Ohio)的坎顿(Canton)演讲,抨击美国介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果,他被当局援引《反间谍法》逮捕,他什么罪名是破坏征兵、煽动哗变,虽然当时他被捕入狱,他在监狱里继续当总统候选人,还有一百万美国人投票选他。最后法庭宣判他有罪,入狱10年,同时终生褫夺其公民权。在这个案中,最高法院已经不追究他真实意图是否是煽动了,居然要指示陪审团,只要揣测一下这些语言"自然的后果"是什么,就可以定罪了。这项判决等同南宋秦侩的「莫须有」罪名。

「布兰登堡诉俄亥俄」案(Brandenburg v. Ohio)
布兰登堡(Clarence Brandenburg)是美国三K党在俄亥俄的党魁。他在1969年联络当地电台,要求该电台对他们的示威抗议活动进行摄影采访。他们在示威中手持枪械、焚烧十字架,并在演讲中多次提及要报复「黑鬼」和「犹太人」,以抗议他们导致白人的权益日益受到腐蚀,他们也宣布会在美国独立日前往华盛顿举行示威。布兰登堡过后被俄亥俄州政府援引《工会刑事法令》逮捕,最后他被法庭宣判罚款一千美元,并监禁十年。

布兰登堡过后通过上述,并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宣称他有言论的自由。俄亥俄州最终驳回他的上诉。最后,布兰登继续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法院的最后判决是布兰登堡无罪释放,法院的判词中指出:「政府不能应用宪法的基本精神,对一项抽象的主张或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行控诉。」


《反间谍法》的目的是将那些帮助美国的敌国的人视为罪行,而《煽动法》的目的是将那些发表、印刷、书写或是出版对美国政府的不忠的、不忠的、猥亵宗教的、卑劣的或是具侮辱性的文字视为罪行。

美国公民,保括全国工会(World union)属下的工业工会(Industrial Workers)组织成员,也曾经在一战的时候,因为他们的反战立场而遭受当局引用《煽动法》被逮捕入狱。上千名反战份子因为这项法令而被当局视为非法行为。

译者注:
《大流感-致命的瘟疫史》(The Great Influenza: The Epic Story of the Deadliest Plague In History)中文版可在商务印书馆购买到,ISBN:957-05-2114-7,王新雨中译。


詹姆斯·莫克(James Mock)在他1941年撰写的《1917年审查法》一书中注明,他说大部分的美国报章「显然不反对这项法令」以及「不但没有反对,这些主要报章反而领导着这项迅速决议的法令」。他在该书中也引用了约翰‧M‧巴瑞(John M. Barry)的著作《大流感-致命的瘟疫史》。他引述说因为他们盲目的听从甚至是带头行动,这就解释了为何我们在1918年那场肆虐这个国家和全世界发生的流行性感冒后,到了今天只能获得非常少的资料和各地区的具体死亡数据。他们不希望我们知道这些事情后产生恐惧,造成人民减低在战时对备战的支持,和影响战场上的士气,尽管当时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瘟疫中死亡,他们永远只会说:「别担心,根本没有瘟疫!」

1921年,国会废除《煽动法》。

1948年马来西亚煽动法令
《马来西亚煽动法令》禁止带有煽动意味的演说。这项法令是在1948年,由前马来亚英国殖民地政府所设立。该法令正对的是「带有煽动倾向」的演说活动,包括那些对政府「带来憎恨、藐视或激起不满」或是引发「不良企图和种族冲突」的言论。条款后者包括质问马来西亚宪法的其中一些部分,尤其是宪法中附属的马来西亚人社会契约,比方说第153项,这个部分是关于土著特权(占马来西亚人口总数一半以上的马来人和其他土著。)

《煽动法》在1948年由英国殖民地政府提出,在同年,拥有自治权的马拉亚联邦成立了,联邦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牵制反对势力,以让殖民政府可以继续领导,同时也是为了消灭在1946年成立的巫统,避免巫统继续争取独立。

简单来说,《煽动法》的设立是为了反巫统和反独立的,可是,在1957年马来亚获得独立后,以及在1963年和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合并成为马来西亚以后,这项法令继续存在在国家法典中。

马来亚联邦宪法(后来名易名为马来西亚)准许国会强制性限制言论自由。在513事件中,首都吉隆坡发生暴乱,导致200人死亡,政府因此修改宪法,延伸对言论自由的进一步限制。1071年宪法修正案中的第152、153和181条款以及部分宪法第三部分被修改,特别保护和允许国会通过法令,以限制那些针对宪法中附属的社会契约的异见。

(社会契约差不多等于马来人和非马来人大马公民的协议。非马来人在独立时获得公民权,而马来政体,如马来皇室成为国家象征,以及马来人享有特别经济地位。)

国会在获得这份新的授权后,开始《修改煽动法令》。这个新的限制也同时应用在国会议员身上,驳回了国会的免控权。同时,在159条款以及相关的宪法修正案中,可以保护了宪法中「敏感」的部分,要对这些「敏感」的部分做出修正的话,必须在通过国会的同时,也必须获得统治者协会的同意。统治者协会是马来州属皇室组织。

后者的修正案遭到国会反对党的强烈反对,他们在1969年的全国大选中,曾经为非马来人争取更大的政治平等地位而发起社会运动。尽管反对党做出抨击,执政联盟(后来被成为国民阵线)联合政府在国会以三份二优势通过了这项修正案。英国认为这项修正案是违法的,当时《伦敦时报》的评论说,他们为了「保留马来社会专制的封建系统,给予了这个迂腐的法定皇室难以置信的抗拒权力」国会的这项举动被视为伪善的,最后副首相敦拉萨也得说:「我终于领悟到重要的事件是不能扫入地毯下的。」

《煽动法令》是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因为宪法确保了言论自由的权力,可是在10(2)条款中,允许了国会设定:「为了防止任何对法庭的藐视行为、毁谤或是对任何指控的煽动,造成外交上、社会次序上或是道德和作为保护国会特权的限制,或是任何合法集会,这个限制可被视为必要和权宜的。」在10(4)条款中也说明:「国会能够通过法令,以禁止任何受宪法第三部分,152、153和181条款所保护的事件、权益、地位、职位、优先权、主权或是特权提出质问。」

宪法中的这个部分不断的受人权份子所批评,他们控诉说:「在马来西亚人的宪法下,它的考验不在于这个限制是否是必要的,而是以更低的标准作为考量,是否国会视这项限制为必要的,或是只是一个方便?这项限制中,实际上看不到它作为必要性的,和权宜性的目的要求,而后者的标准是低于必要的。」

在《煽动法令》的第4部分注明,任何人「已经,或是企图,或是准备,或是和其他人合伙」做出煽动性意图,比方说发出煽动性言论、印刷、出版或是入口煽动性书籍,都被视为煽动。展示煽动性刊物也被视为罪行,即使使用「法律借口」也无法避免。这个法令在为煽动做出的定义是任何「符合煽动倾向的行为、语言、用词、出版物或是其他东西」。

在3(1)条款下,那些被视为带有煽动意图的行为如下:

(a)对统治者或是政府做出带有憎恨、藐视或是激发不满情绪的行为;

(b)对统治者,或是任何政府管辖下的地域的居民制造事件,企图夺取统治者或是政府管辖下的土地,或是在向关法令下的罪行;

(c)对马来西亚司法机构出带有憎恨、藐视或是激发不满情绪的行为;

(d)对国家元首、或是州统治者、或是马来西亚领土或是其他州属内的居民做出激发不满情绪和叛国的行为;

(e)对马来西亚中不同的族群或是社会阶级宣扬不良情绪或是另其产生敌意的行为,又或是;

(f)对宪法第三部分,152、153和181条款所保护的事件、权益、地位、职位、优先权、主权或是特权做出质疑的行为。

3(2)条款中也提供了一些免责权,为不视为煽动的言论作出了范例。这些不被视为煽动的言论有:
「显示任何统治者曾经误导或是在任何衡量中犯上错误。」
「根据已建立的法律下,指出政府或是宪法中的错误和缺点。」
「根据已建立的法律下,试图以合法的手段致使政府的领土内改变任何事项。」
或是
「在他们作为移民的观点上,指出任何可以造成联合邦居民中各民族和社会阶级之间产生或是有产生倾向的不良情绪和敌意」
可是,在该条款也注明了,任何在(1)(f)条款中叙述的,附属马来西亚社会契约的行为不能再该条款下赋予免责权。

(3)(3)条款中也说明:
「一个人在(煽动罪)中被控已经或是企图进行该罪行时…被指控的人在他当时进行或企图进行(一项煽动性行为)的意图...,如果事实上已经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行为,曾经含有煽动倾向的文字说明出版或因素,应当被视为不相关」这条款项的后面部分驳回了犯罪意图(mens rea),一个司法原则说明一个人不能在没有犯罪意图下被判为有罪。

如果一个人在《煽动法令》下被判罪名成立,将会面对三年有期徒刑,或是五千令吉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毫不留情∶唉!看来他们还是不明白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Sheesh, they still don’t seem to get it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3-05-20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是的,巫统患的是很严重的「后天性严重抗拒症候群」。他们还相信马来人失去了政治力量。而实际上,他们看不到,这次的马来籍国会议员反而比上一届的120位增多了一个。

在上个星期,巫统开了个会议来商讨两个困扰着掌权人士的课题。第一个是,安华到底有没有三四十个等着加入民联的国会议员。第二个是,拉惹柏特拉是否掌握着副首相之妻,罗斯玛曼梳,和他的丈夫纳吉敦拉萨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件的证据。

那些到会的成员都作出“没有”的结论。安华没有三四十个准备跟随他的国阵国会议员;拉惹柏特拉也没有什么副首相夫妇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证据。

从巫统和国阵已经患上非常严重的「后天性严重抗拒症候群」(Acquired Intense Denial Syndrome),简称哀志病的情况来看,会得出这种结论是没什么好惊讶的。

这病是国阵在2004年大选中的空前胜利中患上的。当巫统国会议员在国会里告诉华人和印度人回去中国或印度,总之不管他们是从哪一个洞爬出来的也好的时候,这种病变得更为严重。

当阿里鲁斯淡在人民进步党在马六甲召开的会议上告诉到会的约千名的印度人说巫统已经统治马来西亚50年,也能够再不靠其他种族统治另一个50年的时候,病情就已经恶化到高峰了。

实际上,40大盗的阿里还说,巫统更不需要砂沙来保住权势。这就是我那从英国加的夫(Cardiff)出身的威尔士籍老妈常说∶「终言出名」了。

国阵在国会里只有140个席位而砂沙就占了其中54个。没有砂沙的撑场,国阵只有86个席位,而巫统本身只有64个席位。比起民联的82个席位, 巫统应该成为在野党。

所以,我们可以直接了当地说,没有砂沙两州和半岛的印度人和马来人,巫统根本不能成立政府。所以,可以证明阿里和他那俗称「四十大盗」的40个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所说的都是错的。

不是说骄兵必败吗?看起来,巫统还没有败,而且还一往如昔地狂妄自大。不过,狂妄自大是「后天性严重抗拒症候群」,简称哀志病的典型征兆。和其他的艾滋病一样,「后天性严重抗拒症候群」,也是没有得医的。巫统的情况至少是如此。

自从三八大选以来,巫统在全马召开集会、座谈会、商讨会。我私底下也出席了其中几个,我还带了我的华人和印度人朋友去呢!这样他们能够亲眼见证在那些活动中到底说了些什么。

马来人已经失去了政治力量。马来州属已经落到华人的手中。在1957年给与印度人和华人公民权是个错误。印度人和华人不再感激和支持政府。这在1969年曾经发生过一次,然后巫统发动513种族暴动事件来解决了它。吉隆坡被踢出雪州,然后成为联邦首府。这样的话,即使吉隆坡落入华人手中,雪州就能还是个马来州属。巫统把莎亚南转成一个马来人城市,这样的话华人和印度人在州里的人口就能被淡化,使马来人能够继续在雪州保有权势。

在这些活动场合进行中时,我望着我这些华人和印度人朋友的脸,他们摇着头,不能相信地这些巫统马来人竟然能够作出这种令人不安,种族主义的声明。这明显触犯了大马恶法之一的煽动法令。当然,没有警察长官作出投报,就如我的情况那样。也没有任何电脑被没收,也没有任何人被起诉。这不是说他们没有煽动,而是那些说出煽动声明的是巫统马来人,而巫统马来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是的,巫统患的是很严重的「后天性严重抗拒症候群」。他们还相信马来人失去了政治力量。而实际上,他们看不到,这次的马来籍国会议员反而比上一届的120位增多了一个。而且,他们也看不到,是马来人投选了印度人和华人候选人,即使他们是在行动党的旗帜下竞选。还有,他们还是看不到,国阵还能执政是因为印度人,华人,卡达山人,达雅人和伊班人等的支持。

他们巫统的人没有看到兴权会的印度人在巴生港口的一间华人庙宇的回教党的演讲上,穿上回教党T恤,手摇回教党旗帜,还高喊「真主伟大」吗?他们巫统的人没有看到那些来自巴生港口的甘榜拉惹乌达(Raja Uda),独立51年以来都是投选执政党的马来人却投选了都是来自行动党的印裔国会议员和华裔州议员吗?他们巫统的人没有看到一间在瓜拉吉打,独立51年以来,一直是马华堡垒的庙宇里,一手握着公正党党旗,另一只手握着回教党党旗的财神爷神像吗?他们巫统的人没有看到,当兴权会的印度人被抛掷催泪弹,然后被警察追的时候,是住在甘榜峇汝的马来人开门让他们进来避难的吗?他们巫统的人没有看到,在2007年11月10日的净选盟大游行时,就是回教党的马来人拖着那些被催泪弹摧残的华人和马来人进入贾美回教堂,以逃避警察的暴行的吗?

不,这不是关于华人和印度人为了踢马来人出局而投选反对党。这也不是关于华人和印度人联合起来对付马来人。这是关于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在人民力量的名义下团结一致。印度人称之为「马卡尔萨迪」。马来人称之为「Suara Rakyat, Suara Keramat」这就是说人民之声为金科玉律,从那里衍生出人民力量或叫做「马卡尔萨迪」。

啐!我离题太远了。无论如何,回去刚才的那个上个星期的巫统会议。说是商讨安华有没有三四十个等待加入民联的国会议员,还有到底拉惹柏特拉有没有副首相夫人罗斯玛曼梳和她的「蛳蛤」丈夫纳吉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证据。根据巫统的结论,答案都是「没有」。这是因为根据巫统的想法,若安华有把握的话,这些议员早已经过档了;假如拉惹柏特拉有的话,他早在三八大选时把证据公诸于世了。

哇!太聪明了!当巫统有这样厉害的分析能力时,我们还真能够打倒他们吗?答案是很简单的。我很奇怪在马来西亚没有其他人有同样的那种结论。我觉得到了九月,我们就可以知道安华到底有没有三四十个国阵国会议员跟着他了,而到了十月就可以知道拉惹柏特拉有没有副首相夫人罗斯玛曼梳和她那忠心耿耿的丈夫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证据了。

不过这不是我想说的,说真的!答案到底是有还是没有都对我无关痛痒,我比较在意的是,他们居然需要开一个会来商讨这两项课题。假如安华根本没有想要过档的三四十个国会议员,那何必开个会来商讨呢?我们不是只因为有这样的可能性之后才需要商讨的吗?假如副首相夫人罗斯玛曼梳和她的丈夫根本没有涉及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话,又会有些什么证据让人捉在手呢?因此又何必拿出来商讨,辩论拉惹柏特拉是否在装神弄鬼还是他真的拥有证据?这会议分明不是在讨论证据是否存在,而是要讨论拉惹柏特拉是否手握证据。

唔…这意思就是说证据是存在的,让我逮着了吧!

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

吉隆坡市议会小拿破仑的藐视态度和彻底的傲慢作风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Little napoleons of DBKL's act of defiance and outright arrogance!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2-05-08
翻译∶CC LIEW

尽管吉隆坡市长的特别助理已经发出电邮,并保证所有行动将延后14天,今天早上(2008年5月22日),策划局(Jabatan Perancang)的官员却断然藐视其上司的指示,对华裔小贩摊位执行了拆除行动,以作为对选民投选民联的报复。市议会还在玩弄着国阵的那套政治手段,国阵并没有在2008年3月8日选民所作出的选择中吸取教训。

国阵还活在「自我否决症候群」当中,他们会继续保持这个状态,直到全国人民唾弃他们为之。国阵的系统已经彻底完蛋,甚至连拿督哈兹沙烈(Datuk Hj Salleh)的命令,就连市长的下属都能够不加理会。

如果拿督哈兹沙烈和吉隆坡市长还有自尊的话,他们应该即刻引咎辞职,以对他们所作的空洞承诺和对吉隆坡市民所面对的苦难负责。

下午4.30更新:
今天下午,我已经对吉隆坡市议会官员阿兹兰(Azlan)所犯下的罪行向警方报案。以下是我对阿兹兰的指控:
1。对私人财产的持续性破坏
2。他滥用权力,和藐视上司停止他执行职责以外事务的命令。

这两份报案纸编号是∶WMAJU/005428/08 (12.49 pm)
          WMAJU/005430/08 (1.41 pm)

下午5.15更新:
就是这号人物!他就是阿兹兰,我们的「影子市长」!我已经就他滥权的事项在今天的国会辩论中提出。

这个人竟然能够不理会吉隆坡市长亲自下达的命令。即使是贵为部长,都还必须在衣服上挂上名卡,他可以在上班时不挂人名卡,可见他是非常有权力的人。也许阿兹兰先生不想人们知道他是谁!

下午6.00更新:
给所有报章的通告
联邦直辖区和其他选区的民联国会议员将会在明天,2008年5月23日上午11时前往会见吉隆坡市长,并向他提交备忘录,以抗议吉隆坡市议会官员歧视性的拆除位于帝沙文良港(Taman Desa Setapak)130个华裔小贩摊位。

吉隆坡市民也将会在上述事件在位于拉惹劳勿路的吉隆坡市政局展开示威。

感谢各位!

旺沙玛朱区王朱强国会议员敬致
联络电话:012-2033929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逐鹿问鼎∶马哈迪的开局背后隐藏了什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What’s really behind the Mahathir gambit?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1-05-08
翻译∶CC LIEW

在2002年6月29日我撰写了以下的文章,至今也已经快六年了。马哈迪当年还在担任首相的时候,在巫统的全国大会中的演说中,突然提出辞呈,我的那篇文章就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写的。很肯定的,马哈迪在那个星期天宣布辞去巫统职务的决定把大伙给吓呆了。也许我们可以回味一下这篇六年前的文章。

「马哈迪心目中的继承人其实是国防部长纳吉,而不是副首相阿都拉。」一位巫统内奸紧张兮兮的说道,当时我们在吉隆坡郊外的一家隐秘的咖啡店会面。「马哈迪真的计划好在今年年尾下台,不是明年!」

「你确定没有被跟踪吗?」巫统内奸用手摩擦他的双肩问道。

「当然不会!」我回答。「什么理由我会被跟踪?」

「谁知道?你可是《内安法令》前拘留犯哦!我肯定特别小组的人一定是在监视你的行动。」

「别担心!」我给他保证。「我会确定骑着我的摩托车兜多几个圈,以摆脱我的行踪。」

译者著:
回教青年运动(Angkatan Belia Islam Malaysia,ABIM)-1971年成立于马大的左派回教组织,安华曾经是该组织的总秘书。在烈火莫熄运动中表明支持安华。


「务必记住,别泄漏我的名字。」他紧绷着脸,再三叮咛我。「你在为回教青年运动(ABIM)所写的文章中提到『一位前首相安华的亲信』,你这样子写法太危险了,每个人都会怀疑你所说的那个人是谁,虽然你没有说出他的名字。」

「不用担心」我再次给他保证。「我不会再犯这个错误了。」

「马哈迪没有计划在2003年9月过后退休。」这位巫统内奸在冷静下来后继续说明。「当时在闭幕献辞中,在他还没有机会把话说完之前,他们赶紧把他给包围起来,将他护送下台了。如果当时马哈迪能够把话说完的话,他会宣布退休的时间表将会今年底,而不是明年底。」

「为何马哈迪需要这样长的过渡期呢?他曾经在一个访谈中说过这样做会导致他像个跛脚鸭。」

「你以为马哈迪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宣布退休的吗?他可是照着演讲稿念出来的,他的宣布是早已经计划好的,这些都已经在他的演讲稿中写好了。」

译者著:
达因再努丁(Daim Zainuddin)在2001年6月初辞掉马来西亚财政部长的职位
独立新闻在线《野心勃勃要主宰银行业,达因与马哈迪失和导火线


「他们只公布他的开幕词的全部原文,可是却没有公布他的闭幕词,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他们公布他已经预先准备的辞职声明的话,会让整个事件看来不是偶发性的。他的家人知道这件事,达因也知道这件事。」

「嗯…为何你这么清楚呢?」我现在开始对这个话题兴趣了。

「达因当时有出席开幕礼对吗?可是在闭幕礼中,当马哈迪宣布退休时,他并没有在场。达因早就知道马哈迪会做出这个决定,这就解释了为何他没有在场,这些全部都是已经策划好的。」

「这也就是为何达因褫职的原因,每个人都相信,他并不是被马哈迪开除的。他只是想早马哈迪一步开溜吧了。」

「人们以为在马哈迪开除达因以后,达因的人将会遭到对付。结果他的人平安无事,达因保护了这些人。政府接管他们所有的公司,就因为他们是达因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遭到处分,而且还帮助他们清还所有的债务。」

「在政府接管他们的公司前,他们无法摊还跟银行所欠下的近十几亿马币的贷款。现在,他们正坐拥几千万的钞票堆中。他们没有被对付,反而获得奖赏;他们没有一家公司倒闭,反而把负债还清了。」

「马哈迪和达因两个人确保他们自己的朋友和家人都受保护后,马哈迪在宣布退休。达因先行离开,然后把他自己的朋党给先救出来;现在每个人都安全了,马哈迪也就放心辞职了。」

「马哈迪自己不是说过他已经在很久以前就想好要退休的吗?在他宣布辞职的那一刻,当大家涌上台的时候,他就已经说了这句话,他说他已经在很久以前就决定了,这不是突然的决定,或是心血来潮的说话。」

「马哈迪的儿子也说了,他父亲的辞职是真的,他不会改变主意了。即使是姑里也被通知了,马哈迪要姑里继续支持他的继承人,可是伯拉,还有其他人并没有被通知。」

「当晚他们召开了紧急会议,马哈迪在会议中大骂伯拉,说伯拉擅自决定他的退休期限是明年的10月25日之后。当时伯拉去跟报章说是10月25日,接着,他说正确的日期还没有确定,可是大概会是在10月25日以后。这个宣布是自相矛盾的,而且马哈迪也不曾答应过这些。」

「马哈迪一直以来都对巫统的马来人感到很不悦,他在最近的退休演辞中痛批了巫统的马来人。」

「他并没有奚落回教党的马来人,他针对的是那些获得政府合同、计划和特许准证的马来人,这些人把政府给与的协助都变卖了,以供自己挥霍。那他说的马来人是那一种马来人?当然是巫统的马来人!回教党的马来人无法得到这些政府合同、计划和特许准证,只有巫统的马来人能够获得,他不高兴的是这些巫统的马来人。」

「马哈迪并没有企图要叫醒巫统的马来人,他只是在做闭幕礼的演说,同告诉他们为何他要放弃它们。他是在告诉他们他已经对他们感到很厌倦,他想摆脱他们,他不想再和巫统的马来人有任何的瓜葛。」

「可能马哈迪想给阿都拉·巴达威一些时间,让他有时间接手他的工作。」我说道。「这就是为何他决定给与长达16个月的过渡期。」

「是谁说马哈迪要伯拉替代他的位子的?」

「请再重复一次!」这实在太令我吃惊了。「那他到底要让谁成为他的继承人?」

「纳吉!」

「纳吉?」我不敢相信我所听到的话。「你是怎么知道的?阿都拉·巴达威不就是老二吗?在传统上,就只有他有这个资格。」

「你几时见过马哈迪有按规矩办事的?你留意一下,就在他宣布辞职决定后,他召见了纳吉,还和他窃窃私语。他把所有的人都叫走了,只和纳吉在室内密谈了40分钟。他干嘛要这样做?这就是马哈迪的表达方式,他想要告诉大家,他心目中的人是纳吉。」

「如果是这样的话,马哈迪干嘛不干脆宣布纳吉为他的继承人呢?」我问道。「为何不表示出来呢?」

「马哈迪不能公开这样说,巫统绝对不会赞成的。如果他这样做的话,等同把纳吉抓去送死,他不要纳吉送死,他要纳吉接管他的位子。」

译者著:
莱士雅丁(Rais Yatim)-巫统元老,1978年开始担任森美兰州务大臣,曾经担任内阁部长多年。目前担任外交部长


「伯拉也不是这么容易让其他人接受的。」像莱士雅丁(Rais Yatim)这一类自以为很聪明的人将不会接受伯拉成为他们的老板,他根本看不起伯拉,他认为伯拉是个呆子。」

「可是马哈迪钦点了阿都拉·巴达威为第二号人物,为何马哈迪现在又不要他成为他的继承人了?」我问道,我心里觉得整件事非常矛盾。

「马哈迪看中了伯拉,那是因为他最安份,马哈迪不觉得他是个威胁。他知道伯拉不会把他推翻,或是在他决定去意之前抢夺他的位子。可是伯拉还没有赢得这个职位,他还未被选出来,他只被是马哈迪内定吧了。这就是为何要他们接受伯拉是有难度的。」

「可是现在马哈迪才发现伯拉无法胜任这个工作。你是否知道,他从来也没有过目内阁的文件。甚至大部分时间他也不知道他掌管的部门在干些什么。」

译者注:
依占(Mohamad Ezam Mohd Nor)-前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团长,反贪污运动主席


「你是否还记得,在去年被当局引用《内安法令》逮捕的你、依占(Mohamad Ezam Mohd Nor)、还有其他一伙人的事件吗?伯拉在国会中被问及是否你是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当时他否认了。他说如果你是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的话,他应该会知道,因为他必须在逮捕令上签字。既然它没有在任何的文件签过字,那就表示并没有人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

「伯拉并没有说谎或是在隐瞒任何事实,他真的不知道这件事。作为一名部长,为何他不知道他根本就不需要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呢?他只需要在60天的扣留期结束后,当扣留犯被送往甘文丁扣留营的时候才需要签字。在《内安法令》下,他不需要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就能逮捕一个人。这是完全取决于警方的决定。他连这个也不懂。」

「过去四年,伯拉并没有帮助到马哈迪。即使是在安华当老二的日子,马哈迪很少会碰到难题的,安华把一切都打点得很好,安华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可是看下现在,过去四年来,所有的问题都是马哈迪独自在扛着。」

「当安华还是老二的时候,每天早晨安华会花费15到20分钟和马哈迪交流。他会对正在发生的事,以及他所做出的,或是将做出的决定给马哈迪简报。马哈迪很放心的让安华来处理每件事。即使马哈迪出国了,安华还是会在电话中和他交谈一个小时,他会向马哈迪交待国内发生的事。马哈迪知道把国家交给了他是安全的。」

「可是这种事却不曾发生在伯拉身上。马哈迪必须凡事亲力亲为,伯拉甚至连自己的部门也管不了,更何况要管理马哈迪的问题呢?」

译者注:
1980年马哈迪由胡先翁手中接任成为首相后,在1981年宣布巫统党选中的署理主席职位将公开让党员自行提名挑战,换句话说,副首相的职位将公开让任何党员自行选择自己的人选,他将会在党选中保持中立。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 Hamzah)当时对垒穆沙希旦(Musa Hitam)。最后穆沙希旦以722票比东姑拉沙里的517票胜出,成为新的署理主席和副首相。


「马哈迪心里明白伯拉无法胜任,可是他也不能把伯拉推开,让纳吉来负责,于是他给巫统一些过渡期,让他们自己来选择,就像他以前对姑里和穆沙的安排一样。他没有直接指定穆沙为老二,他让巫统自己来做决定,可是他却暗中支持穆沙,以确保他能够获选。」

「他现在又要重施故技了,他将会让巫统自己选择他们想要得继承人,可是他会先暗示大家,他要的是纳吉,而不是伯拉。这样做的话,这个决定将会是巫统而不是他做的。巫统知道马哈迪属意的是纳吉而不是伯拉后,两批人马就会进行厮杀,以争夺这个位子。」

「如果巫统把马哈迪所设下的过渡期给拉短的话,伯拉就不太安全了。现在有了这样长的时间,伯拉的位置开始动摇了,巫统将会给纳吉更多的时间来部署,这样长的过渡期并没有给伯拉带来任何好处,而是帮了纳吉一个大忙。」

嗯…马哈迪这次的辞职闹剧很肯定又是一个新的花招。如果这位巫统奸细告诉我的是事实的话,接下来的16个月就有好戏看了。

毫不留情∶一些雪州历史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A little bit of Selangor history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1-05-2008
翻译∶ECS283
我的祖母东姑巴达丽雅嫁给他的堂哥拉惹敦乌达,就是苏丹阿拉乌丁苏莱曼沙的四十四名子女的其中之一,也是第六任雪兰莪苏丹、第二任最高元首希山穆丁阿南沙的亲姐姐。

拉惹柏特拉的家族来自廖内王国,在廖内王国未归依回教前,属于母系社会,因此,拉惹柏特拉的祖母和曾祖母皆来自父系。拉惹柏特拉的祖母巴达丽雅(Tengku Badariah)和曾祖母拉惹恩普龙(Raja Embut Long)未嫁前属于第一任雪州苏丹长子的嫡系,两人同辈分,属于堂姐妹关系。拉惹柏特拉属于第一任雪州苏丹次子的嫡系。在两人嫁入拉惹柏特拉的嫡系后,两者是婆媳关系。

在独立五十年后,雪州如今有了新的政府。不过新政府的州议员,国会议员和行政议员们,似乎对雪州历史不甚了解。若这些人只是街头路人,那倒是可以想像得到,也可以原谅他们对雪州历史的不了解。不过身为政府要员,就不能如此了。好歹也是要知道一些皮毛才好。

首先,雪州的范围本来包括森州和霹雳州的金宝和打巴镇的一部分地区。因为为了锡矿,雪州和霹雳州的战争导致英国决定重划雪霹两州的交界。为了方便辨认和避免往后的可能争执,安南河(Sungai Bernam)就成为新的州界。因此,雪州的领地就『缩水』了些。

而在1834年的卢骨(Lukut),经过华人对马来人,包括拉惹吴苏(Raja Busu)和他全家的大屠杀后,森州就被分割出去了。过后,吉隆坡和Perang Besar※也被分割出去了。吉隆坡成了大马联邦首府,而Perang Besar被重新命名为布特拉再也(Putrajaya),也是大马行政首府。

雪州本来由霹雳苏丹看守,直到1766年,第十六任的霹雳苏丹马末莎(Sultan Mahmud Shah)册封拉惹鲁目(Raja Lumu)为雪州第一任苏丹,号称苏丹沙列胡丁莎(Sultan Salehuddin Shah)。拉惹鲁目是廖内王国第二任小严端(Yamtuan Muda)达恩仄喇(Daeng Chelak)的儿子。而达恩仄喇是廖内国王乌普登里潘(Upu Tenribong Daeng Rilaka)的儿子,祖父则是乌普拉马毒萨拉(Upu Lamadusalat)。

第二任雪州苏丹是苏丹伊布拉欣莎(Sultan Ibrahim Shah),于1778年继位于他父亲拉惹鲁目。苏丹伊布拉欣莎共育有二十三名子女和四名妻妾。

而第三任雪州苏丹,苏丹莫哈默莎(Sultan Muhamad Shah)则是由苏丹的三妾仄哈莉嘉(Che Halijah Maharaja Lela Hussain)所生。苏丹莫哈默莎育有十二名子女,不过却把王位传给侄子苏丹阿都萨末(Sultan Abdul Samad),也是自己父亲的四妾所出的拉惹阿都拉(Raja Abdullah)(时任都督(Tengku Panglima Besar))的儿子。

苏丹阿都萨末有七名子女※,不过他却传位于长子拉惹慕达慕沙(Raja Muda Musa)的儿子,成为第五任苏丹,号称苏丹阿拉尔丁苏莱曼莎(Sultan Ala’eddin Suleiman Shah)。拉惹慕达慕沙在1884年7月7日去世,而苏丹阿拉尔丁苏莱曼沙则在1898年8月1日登基。

※苏丹阿都萨末实际上有六子六女。

苏丹阿拉尔丁苏莱曼沙有共十名妻妾和四十四名子女①,我的祖母名叫巴达丽雅(Tengku Badariah),嫁了给她的堂哥②拉惹敦乌达(Raja Sir Tun Uda)也就是苏丹阿拉乌丁苏莱曼沙的四十四名子女的其中之一,也是第六任雪兰莪苏丹、第二任最高元首希山穆丁阿南沙的亲姐姐。由于英国人的插手,苏丹阿拉尔丁苏莱曼沙无法传位于正室长子东姑慕沙尔丁(Tengku Musa’eddin),反而是二妾的次子东姑安南沙(Tengku Alam Shah)在1938年成了第六任苏丹,号称苏丹希山穆丁安南沙(Sultan Hisamuddin Alam Shah)。不过在1942年时,被日本人逼宫,另立原本为太子的东姑慕沙尔丁为第七任苏丹,号称苏丹凯亚督丁利亚沙(Sultan Ghiathuddin Riayat Shah)直到1945年,日本人投降后,英国人才把皇位交还给苏丹希山穆丁安南沙。而东姑慕沙尔丁则被放逐到可可斯群岛(Cocos Islands),不予归乡,十年后,他得以在巴生终老,却没有留下子嗣。

①苏丹阿拉尔丁苏莱曼沙实际上有十一名妻妾,二十六个儿子,十九个女儿,总共四十五名子女。
②拉惹敦乌达(Raja Sir Tun Uda)的辈份比巴达丽雅(Tengku Badariah)大一辈,属于堂叔侄关系,而不是堂兄妹的关系。
请参考【雪兰莪皇室族谱


在1960年,苏丹希山穆丁安南沙成为第二任元首,并在同年驾崩。他小妾的儿子东姑阿都阿兹沙(Tengku Abdul Aziz Shah)继位成为第八任苏丹,号称苏丹萨拉胡丁阿都阿兹沙(Sultan Salahuddin Abdul Aziz Shah)。而现任的雪州苏丹,苏丹沙拉夫丁(Sultan Sharafuddin Idris Shah)是第九任苏丹。

过去四十年以来,雪州共有十四位州务大臣,其中七名是被委任,另七名则被推选出。

七名被委任的州务大臣是:

1. Dato’ Hamzah Bin Abdullah (1948年-1949年)
2. Raja Sir Tun Uda Al-Haj Bin Raja Mohamad (1949年-1953年,以及1954年-1955年)
3. Dato’ Othman Bin Mohamad (1953年-1954年)
4. Tun Dr Abdul Aziz Bin Hj Abdul Majid (1955年-1956年)
5. Tuan Muhammad Ismail Bin Abdul Latiff (1956年-1958年)
6. Tan Sri Abdul Jamil Bin Abdul Rais (1958年-1959年)
7. Dato Abu Bakar Bin Baginda (1959年-1964年)

七名被选出的州务大臣是:

1. Dato’ Seri Hj Harun Bin Idris (1964年-1976年)
2. Dato Haji Hormat Bin Rafei (1976年-1982年)
3. Tan Sri Dato Hj Ahmad Razali Bin Haji Mohd Ali (1982年-1986年)
4. Tan Sri Dato Haji Muhammad Bin Haji Mohamad Taib (1986年-1997年)
5. Dato Seri (Dr) Haji Abu Hassan Bin Haji Omar (1997年-2000年)
6. Dato Seri Dr Mohamad Khir Bin Toyo (2000年-2008年)
7. Tan Sri Khalid Ibrahim (2008年-今天)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入狱后仍可自由进出?鄭安泉牢里神通廣大

出处∶东方新闻网
作者∶刘晓晶
发表日期∶ 2008年5月20日

身系囹圄的郑安泉,暂时为他的故事划下句点。可是,他入狱后居然可以「自由进出」的特异功能,再度使成为话题人物。

当时,郑安泉在雪兰莪州加影监服刑。他也认识了另一名涉及商业罪案而坐牢的『奇人』阿都拉.洪瑞江。

谈起谁是「阿都拉.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恐怕没有人了解他是何方神圣。

但是,熟悉八十年代大马政商事务的前辈,就会告诉你,阿都拉.洪是一名因涉及商业罪案而坐牢的华裔商人。他在牢里甚至可以「睡水床」,使到坐牢变成像度假一样快乐。

郑安泉或许没有在牢里「睡水床」的本领,但他却能在服刑期间溜到加影的花园「浇花」,也算是神通广大了。

不管郑安泉用什么方法使他得以把坐牢变成度假,单是这一点,就证明他是「有办法的人」,另一方面,也可见当时的监狱管理如何腐败。

郑安泉在政坛的经历,也像他在「青团运合作社」那样,充满「奇迹」。

1973年至1975年期间,郑安泉担任野新区马青区团团长,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1979年,在马华党争中,他遭当时的总会长李三春开除党籍。然而,他却投入于青团运事务,暗中培养势力,为重返政坛作准备。

大力协助梁维泮

1984年的马华党选,郑安泉重返马华,并在梁维泮和陈群川的总会长之争中,大力协助梁维泮,为梁氏在全国各地奔走,是梁派的大将之一。他也在吉隆坡文良港竞选区会主席一职(对垒黄循营),但最终败北。

梁维泮在马华党争中落败,也为郑安泉在马华的岁月划下句点。但是,不甘雌伏的郑安泉,居然通过「走后门」的方法,一跃成为人民进步党主席,得以和巫统主席、马华总会长等国阵领导人「排排坐」,成为一党之首。

据说,当时的首相兼国阵主席马哈迪也在一次国阵联席会议中,见到陌生的郑安泉与他共坐开会而惊讶不已。

1985年,人民进步党因为经费短缺而要求并特别安排郑安泉成为该党主席。

他在《号外周报》的访问中表示,「当时青团运有20至30万会员、1300个支会、800人工作,成绩斐然,手头拥有2亿现金,因此,加盟人民进步党不成问题。」他的这个动作,让他以成员党主席的身份,出席国阵大会。

不过,郑氏的政党主席寿命并不长久,只有短短的2年半。人民进步党中委以党章挑战郑安泉,后者因为党龄不足而不符合资格担任进步党主席,粉碎了郑安泉的从政之路。

于1987年被判12年有期徒刑的郑安泉,后来上诉得直,获得减刑至8年半,并在服刑5年半后,正式出狱。

曾义务性任讲师

1993年出狱后,郑安泉所获得的媒体曝光率不高,直至「铲除异己三人小组」的事件发生,他的名字才再度浮现在媒体的报导中。

根据《八度空间》华语新闻的独家报导,韩新传播学院院长林景汉表示郑安泉曾在该学院以义务性质出任讲师一职,直至本届大选前,才表示要出任廖中莱的政治顾问而辞职。

然而,廖中莱在出席听证会后,却表示郑安泉曾在他担任青年与体育副部长期间造访他在布城的办公室,是为了商谈青年活动拨款的问题及协调青年活动。

郑安泉出狱迄今15年,他的「重出江湖」,竟然被黄日龙指与马华「铲除异己三人小组」的事件有关,令人惊奇。

郑安泉已经否认他涉及「铲除异己三人小组」,但是,为什么他会接受马华三人调查小组的调查呢?

他如何协助廖中莱协调「青年事务」,并且在近一年内与多名马华领袖接触?他的任务,是否真的只限于「青年活动」?

答案,或許要等馬華調查委員會公佈。答案,或许要等马华调查委员会公布。但,郑安泉为马华党选掀起风浪,已是不争的事实。

拉惹柏特拉专访∶我不后悔!

出处∶The Electric Paper
原题∶I HAVE NO REGRETS
作者∶Patrick Jonas
发表日期∶19-05-08
翻译∶CC LIEW

一位曾经有机会成为州务大臣的人这样说道∶「我不后悔!」

如果他当时的回答是「好的!」的话,今天他已经坐上霹雳州务大臣的位子上了。

可是,拉惹柏特拉目前的遭遇却是为了煽动案保释候审。

就在马来西亚3月8日的大选前夕,民主行动党接触拉惹柏特拉,「他们提议我上阵,他们会安排一个安全区给我」这位火爆的大马部落客在本报的星期天特别专访中这样透露。

行动党在霹雳州议席中赢获18个议席,可是中选议员中却没有一位是马来穆斯林。

州宪法规定只有马来穆斯林可以成为州务大臣,结果会叫党的提名人成为了州务大臣。

为何拉惹柏特拉回绝了他们的建议呢?

「我会失去自身的自由,其实,如果我接受他们的建议的话,我将不可能坐在这里和你们自由的畅谈。我对现状感到很满意。」这位58岁的《今日大马》总编辑这样说道,当时访谈是在吉隆坡孟沙的一家咖啡厅进行着。

想什么就说什么,就像他暗示马来西亚副首相纳吉有牵涉到28岁的蒙古通译员阿旦杜雅的谋杀案那样。

监禁三天

就是他的这篇报道,导致他于5月6日被当局引用煽动法令被提供。他在牢里度过了三天,过后被他的妻子玛丽娜·阿都拉保释出来。

他在牢里被禁闭在一个1.5米乘2.5米的独立牢房内,里面有个蹲式马桶和一个水喉。

双溪毛糯监狱也有其他比较大的牢房,一些可以容纳80到100名囚犯。他说:「整个地方充满恶臭味。」

何拉惹柏特拉在牢中遭受了背痛之苦。他被迫睡在地板上,虽然有一片半寸厚的海绵垫底,也无法缓和他的背痛。

他声称狱卒不让他到监狱医院去,因为阿都拉萨·伯金达(Abdul Razak Baginda)就在里头。

阿都拉萨是一名政治分析员,同时他也是纳吉的朋友,目前正在阿旦杜雅谋杀案中候审。

「狱卒告诉我它们不愿意看到我和阿都拉萨见面,因此他们要求我叫我太太把我保释出来。」他说道。

这位部落客起初不愿意保释,他甚至拒绝进食。他拒绝保释的理由是:「把这件事当成是人民对抗政府的动作,而不是柏特拉对抗政府的动作。」

这就是为何他要求他的读者每人捐献一令吉(42分新币)作为保释金。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收到7万令吉的捐款,这些钱都已经放入信托基金,用来作为将来任何部落客或是作家被政府控告时的诉讼费。

他在狱中也遭受了恐吓,他说那两名在阿旦杜雅谋杀案中被提控的警员在他被带入监狱的时候向他喊话。他当时担心吗?

「不会」他说。恐吓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多年来,他接到很多的恐吓电话,一些人甚至说他是马来民族的叛徒。

拉惹柏特拉是雪兰莪皇室成员,他是前雪州苏丹,苏丹沙拉胡丁·阿都阿兹沙(Sultan Salahuddin Abdul Aziz Shah)的侄子,这位苏丹后来成为了最高元首。

拉惹柏特拉的母亲出生于华尔斯,作为一名不是土生土长的旅客,他实际上有条件放弃他在孟沙的乡村生活的,可是就在她妻子品尝着她手中的拿铁咖啡,和他在身边为我婉婉道来的当儿,有好些经过的人群向他们辆夫妇挥手致意,很明显的他们是这个地区很受欢迎的访客。

当我要求他比较前首相马哈迪、首相阿都拉和反对党领袖安华的时候,他吊了吊眼。

「马哈迪是个冒险家,他愿意冒险,可是他也是一位顽固的人。」

「他是个指挥员,非常促强的性格,可是也因为这样,很多人必须被他牺牲掉。」他说道。

他指出马哈迪的冒险性格可以由他一手打造的国油双峰塔看到,它曾经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还有他的其他超大型计划。

根据他的说法,阿都拉是没有力量的…可是他愿意聆听。

「但是,他不会做决定,他的性格刚好和马哈迪相反。」

这样的话,谁才能成为马来西亚的好领袖呢?

「马哈迪和阿都拉的混合体是最好的搭配。」这是他的看法。

当问起安华是否称职呢?他的答案是说公正党虽然合格,可是他个人却有点问题。

强硬的性格

「安华和马哈迪一样,都有很强烈的性格,他也懂得聆听其他人的意见,如果他做错了,他也准备向人道歉。」

「可是问题是他有暮楚朝秦的习惯。当有人告诉他一些事的时候,他就改变主意了,如果再有人来告诉他其他的事,他又会再三的改变主意,他老是听从别人的话,这就是造成摩擦的原因了。」

我们的交谈都围绕在巫统政治中,如果纳吉无法接手阿杜拉的职位的话,那巫统副主席兼工商部长穆尤丁的胜算有多少?

「如果单靠他自己的话,他的机会是很渺茫的。如果他可以和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联手的话,他们的前途则无可限量。」

「理想的组合是让穆尤丁担任副手,而东姑拉沙里担任一届的首相。」他说。

「是否这次巫统和国阵的失败,在马来西亚人的眼中意味着那位国会新贵——凯里,首相的女婿,他的远大抱负已经完蛋了呢?」

拉惹柏特拉不赞同这一点,他说:「凯里非常机灵,他还没有完蛋,他拥有很好的前途。他所犯的错误就是想一步登天,他必须学习如何一步一步来,他有的是机会。马来人的封建思想给了他机会发挥。」

关心大马政治的人都会兴致勃勃的浏览拉惹柏特拉的网站,他最瞩目的要算是揭露马来西亚政客的内幕,而这正是其他媒体无法做到的。他是否还有许多内幕并没有在他的网站中揭露呢?

「很多东西,可是一些事物我无法公开。」这就是他所要交待的。

如果现任政府倒台,马来西亚走入两线制的那个时候,他计划停止他的部落格,可是他还有条件。

执政党必须只拥有55%的议席,剩下的都是反对党。司法必须独立,必须设立独立的调查庭对付贪官,而且必须拥有起诉的权力。

如果这些都实现了,他将会放弃《今日大马》,「驱车直奔欧洲」,就像他以前所做过的那样,他曾经和他太太,还有两对夫妇,使用脚车和小货车环游欧洲。他说,那段日子是永难忘怀的。

笑话两则

出处∶SUSAN LOONE’s blog
原题∶Singaporeans, don’t hate me please
作者∶
发表日期∶
翻译∶CC LIEW

你知道从地狱打电话到新加坡的电话费是多少钱吗?你知道答案的话一定会下一跳!

伊丽莎白女皇、克林顿和李光耀三个人死了之后下了地狱。地狱的魔鬼只有一台电话。女皇说:「我很想念英国,可以借我电话吗?我想听听我的子民,了解一下现在他们在干些什么。」

女皇于是拿起电话谈了五分钟。女皇把电话盖上之后问魔鬼:「我说完了,魔鬼,我欠你多少电话费?」魔鬼说:「500万英镑。」女皇写了一张支票交给了魔鬼,然后回到座位上。

克林顿也想打电话,他说:「我想打电话给美国。」这次他谈了10分钟的电话,接着他问魔鬼他的电话费是多少?魔鬼说:「10万美元。」他写了一张支票交给了魔鬼,然后回到座位上。

李光耀有点嫉妒,他也想给在新加坡的儿子李显龙打一通电话,这次他谈了一个小时。他把电话盖上之后问魔鬼这个电话费是多少钱?

魔鬼回答:「一块钱新币。」李光耀大吃一惊的问道:「为何这样便宜?」

魔鬼说:「如果由一个地狱打电话到另外一个地狱,属于市内电话收费。」

有一个马来西亚人名叫阿明,他死后下了地狱。他发现每个国家的地狱都会稍微有点不同,而且他可以选择想要去的地狱。于是,他先到新加坡地狱了解一下,在地狱门外的是阿亮,看来很无聊的样子。阿明问他说:「他们在里边干嘛?」

阿亮回答说:「首先他们会把你绑在电椅上一个钟头,然后他们会叫你躺在针床上一个钟头,过后新加坡地狱的魔鬼会进来开始鞭打你的屁股一整天。」

「那太吓人了!」阿明喘了一口气。他当时吓坏了,大声的喊道:「我这就去查一查其他的地狱是不是也是这样!」于是他分别检查了泰国的地狱、印度的地狱还有俄罗斯的地狱等等,他发现它们和新加坡地狱大同小异。基本上你会被虐待到半死就是了。

过后他来到马来西亚地狱,看到一排人龙准备要进去。这条人龙围绕了五圈,然后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阿明跑到人龙的前面,很诧异的问道:「他们在里边干嘛?」

有人告诉他说:「首先他们会把你绑在电椅上一个钟头,然后他们会叫你躺在针床上一个钟头,过后马来西亚地狱的魔鬼会进来开始鞭打你的屁股一整天。」

「可是…这不是和其他地狱一样吗?为何这么多人在这里等候进去呢?」阿明指着这排人龙,抗议的说道。

「是没错,可是因为维修太差了,电椅已经坏了,而针床上的钉子也给全部偷走了,管理地狱的魔鬼是前公务员,他在进来后签了名就走去食堂喝茶去了。」

阿明晕倒了!

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

80年代政商界红人郑安泉再战江湖?

出处∶东方新闻网
作者∶刘晓晶
发表日期∶2008年5月19日

马华八打灵再也北区顾问黄日龙上周在听证会上揭发「铲除异己三人小组」名单,使「郑安泉」的名字再度浮上媒体,也唤起了大马华人在八十年代的惨痛记忆。

除郑安泉外,在「铲除异己三人小组」名单中,包括卫生部长拿督廖中莱及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黄日升。

廖中莱与黄日升是大家都熟悉的马青领袖;然而,郑安泉这号人物有何能耐,可以成为黄日龙口中的「神秘小组」总联络?甚至是在这个「3人小组」内,驾驭于廖,黄2人之上呢?

「郑安泉算得上是一名『枭雄』 。他的组织能力非常杰出,在政治与商业上都有一手,但行事手法却引人争议」。

一名曾在八十年代与郑安泉接触,交手的政商界人士,在接受访问时点出了郑安泉在八十年代的点滴。

对老一辈的人来说,郑安泉与「合作社风暴」几乎是同义辞。

22年前的「合作社风暴」,使华社损失了至少50亿令吉的财富,几万个华人家庭深受其害,十几万人的血汗钱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一位「青团运合作社」经理陈春田甚至因不敢面对亲友而自杀,留下「合作社害死我」的遗书给妻儿。

一些华人家庭更把合作社的主事人称为「合作蛇」。迄今,经济与心灵的伤害仍未平复。

因此,当「铲除异己三人小组」名单出现「郑安泉」的名字时,许多老一辈的人都惊奇不已。

因为郑安泉因合作社失信坐牢,己长达年22日,1993年出狱后,郑安泉所获得的媒体曝光率不高,直至「铲除异己三人小组」的事件发生,他的名字才再度浮现在媒体的报导中。

来自森美兰的郑安泉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活跃于政界,商界,华团,甚至是新闻界。

现年60余岁的他,于马来亚大学毕业后,从1974年12月至1975年1月之间,在全国各地成立了34个青年会;甲州青团运第1届州理事会于1975年2月1日诞生。

吸引大批青年加入

在马华前总会长梁维泮担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时,特别支援郑氏将青团运扩大成第一个全国华人青年组织。由于郑氏拥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成功吸引大批青年加入青团运,而他本身也因此而长期担任总团长。

至于郑安泉与廖中莱的关系,郑氏曾经在「号外周报」中透露,他早在1976年之间至77年,因为廖中莱热衷于参与球赛,而在马六甲青团运认识尚在中学求学的廖中莱。

1980年初,廖中莱在万宜的国大求学时,青团运在万宜成立支会,廖中莱就是当时的支会主席,并在后来获得郑氏在万宜设立活动中心。

这项说法迄今未获廖中莱证实。但如果郑安泉所说属实,那么,他可谓「识英雄于微时」一早便发掘了廖中莱,并开始了日后的交往。

郑安泉于80年代初期,以青团运为基础,成立青团运合作社,并亲自担任主席。他在全国各地成立的合作社分行多达100多个,同时委任青团运在全国各地的分团团长为合作社的经理。

「这种以利益捆人绑人心的手法,使到青团运百多名分团团长对他忠心耿耿,郑安泉也得以利用青团运开拓政治之路」。

通过青团运合作社,郑安泉作出多线投资,其中包括快餐连锁店,印刷与报章,园丘业以及土地等。他在当时接手「建国日报」担任主席一职,也曾兼任总编辑。

在主掌「建国日报」期间,郑安泉在报社各角落广布闭路电视,以监督员工的做法,受到很多批评,也可见他对监控科技的热爱。

1986年,合作社出现金融问题,引起民众恐慌而纷纷提款而出现挤提的情况。青团运合作社当时面对周转不灵,因为向银行贷款不遂而陷入危机。同年的7月 23日,中央银行援引必需(保护存款人)条例,禁止青团运合作社的营业活动并冻结其资金,同时也要求郑安泉现身,为失信合作社而负责。

第七届大选时销声匿迹

在这期间,适逢我国第七届大选,郑安泉当时并没有前往中央银行,而是暂时销声匿迹。全国的青团运合作社面对挤提问题,100多名合作社经理因为无法面对亲朋好友而躲藏在合作社总部,不敢回家;多名分行经理更是因此而自杀,踏上不归路。

当时已经声名狼藉的郑安泉在躲藏了数个星期后,自动前往中央银行自首,成为第一个因为失信合作社而被定罪,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5万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代替。

紧接着在8月8日,中央银行冻结另外23家合作社的资产和营业活动,引爆了合作社风暴;受影响的存户高达58万,款项高达14亿令吉。前后至少7人为了合作社问题而自杀。许多存款人,合作社经理为此,家破人亡,更有一些为了避开财务的压力,流落他乡。

郑安泉被控失信,锒铛入狱,「建国日报」在通过与华社组织共同举办活动筹募经费,支撑了数个月后,也于1986年12月1日宣布停刊。这是郑安泉最为人诟病的污点,也使他被一些存款人批为「合作蛇」是一个受到社会唾弃的人物。

2008年5月17日星期六

逐鹿问鼎∶落幕前的最后演出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s they play the final curtain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7-05-08
翻译∶CC LIEW

「如果纳吉想要掌权的话他必须要在五月结束前下手。」一位匿名的巫统元老这样说道。「纳吉必须在下个星期向伯拉动手,如果纳吉选择继续等待的话,他可以不用再动脑筋了,因为很可能在六月份巫统就要到台了。」

在1998年,巫统分裂成两派。从这个1946年5月11日成立的旧巫统中,出现两个派系,它们是(新)巫统(Umno Baru)和46精神党(Semangat 46)。就在前几天,巫统庆祝党成立20周年纪念,可是在太子贸易中心的大厅(PWTC)举行庆祝大会的布幕写着巫统正在庆祝62周年纪念。当你使用马来文教导算术的时候就是会面对这个麻烦,巫统党员已经不懂如何正确的计算了。

译者注:
阿都拉欣(Abdul Rahim Tamby Chik )-前马六甲首席部长,曾于1999年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惟最终没有被定罪


如果他们只是把年份搞错一两年的话,我们还可以原谅她们,可是20和62两个数字可是大大的不同哦!让我重复一次,在2008年5月11日,巫统庆祝他们的20周年纪念,不管那大会的布幕如何写都好,不是62周年纪念。让我们分清楚20和62这两个数字,别混淆了。我们可以原谅阿都拉欣(Abdul Rahim Tamby Chik)错把未成年少女当成是18岁的年龄,他自己说过他是以胸部大小来判断年龄的,而且,以胸部当作衡量标准的话,18岁和15岁实际上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如果无法分辨一个未成年少女和62岁的女人的话,管他是看胸部大小还是什么的,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62这个数字相差太远了,巫统绝对不能因为只有20岁而去庆祝62周年纪念,这个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

译者注:
国民公正党(Parti Keadilan Nasional)是公正党于1999年4月4日创党时的原名,后来在和马来西亚人民党(Malaysian People's Party)联合后改名为人民公正党(Parti Keadilan Rakyat)


巫统总秘书是这次巫统「62周年纪念」庆祝大会的幕后操手。整出戏不过是让每个人忘记掉那场即将爆发的巫统第三次分裂。1988年的那一次是第一次大悲剧的开始,当时旧巫统被解散,接踵而来的是出现两个派系。1998年又是另外一场分裂,这次安华被开除后被打入黑牢,接着国民公正党(Parti Keadilan Nasional)诞生了,公正党最终团结了反对党,组成了一个称为「替代阵线」(Barisan Alterantif)的联合组织。是否在1988年和1998年的两次分裂只是巧合?第三次的分裂会在2008年发生吗?

是的!看来巫统每十年就会有一次的分裂,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在1988年和1998年之后,我们不会在今年2008年再次的见到这个局面。而巫统总秘书的这个把戏,将20周年庆祝大会当成是62周年庆祝大会,并不能防止即将在任何时候爆发的分裂。

他们说就快淹死的人会三次浮出水面喘气,然后才会没顶。如果你要挽救这个快淹死的人,你必须在他浮出水面的头两次就把他给救上岸。如果你让他在第三次沉入水中的话,他将永远也不可能在地四次浮出水面。华人说「四」就是「死」,如果过了第三回,就可以当他是没救了。这个道理可以使用在巫统身上吗?巫统今年将会是第三次下沉了,它是否会再从新浮出水面,做第四次浮现呢?我想当怀疑,我相信巫统在第三次下沉后,将会是最后一次。

「如果纳吉想要掌权的话他必须要在五月结束前下手。」一位匿名的巫统元老这样说道。「纳吉必须在下个星期向伯拉动手,如果纳吉选择继续等待的话,他可以不用再动脑筋了,因为很可能在六月份巫统就要到台了。」

这位巫统元老看来对他说的话蛮有自信的,他向我透露了一些著名和非常有权力的巫统头子的名字,以展示他所说的话确实是来自上头那些掌握权力的人的话。「很偶然的情况下」他告诉我:「罗斯玛叫我来告诉你,看下我是否能够说服你把你最新的一篇文章从你的网站上卸下来。」

「你跟她怎么说?」我问他说。

「我告诉罗斯玛,我和你不太熟。」他大笑的回答说。

「如果我不删掉又会怎样?」我问道。

「这样的话你就只有等待另外一封对付你的警方报告了,你准备这样做吗?」

我开始怀疑和这位巫统头子的这顿晚饭并不是单纯的只是为了交换巫统内部党争的事务,他同时也在想办法「搞定」我,因为我最新的一篇文章是关于罗斯玛打电话给苏丹,苛骂苏丹说我的文章把她和纳吉牵连到阿旦杜雅的谋杀案当中。

「即使是东姑安南也有麻烦」巫统头子加了一句话,「他们想要逮住马哈迪,因此他们把炮口对向东姑安南,想象一下就连巫统总秘书也恐怕不能自保,只要能够对付那个老头子,他们不介意牺牲掉东姑安南,你认为他们不会倾巢而出对付你吗?」

我不是很确定这是一个好朋友关心我的安危而做出的善意劝告呢?或是副首相和他那位即将成为「第一夫人」的老婆叫人传达给我的,带有隐含意味的恫吓。

我可以在今天的头条新闻看到一丝诡异,统治者协会(The Conference of Rulers)还没有对林甘影片事件的皇家调查庭报告做出结论,而内阁甚至也还没有见到这份报告,为何主流媒体报章却预知统治者协会和内阁将要发表的内容呢?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样的事,这简直就违反了《官方机密法令》。为了把马哈迪拉下马,连带的把东姑安南也给拉下来,他们可以不择手段的违反任何的法律。

看来好戏就快要上演了,当然这也该是时候了,可是更精彩的要算是巫统背后的那群人。马哈迪依旧是巫统政治的元老,你不可能正面对抗马哈迪,必须由侧攻。更重要的一点是,马哈迪正在以最快的时间计划把伯拉给拉下台。实际上,这些主流媒体报章都是由伯拉的「第四楼」所控制,因此首相和他的小喽罗们对幕后的一切难辞其咎。

很明显的这些都是对伯拉的暗算,上两周的事件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在国会的事件发展,证明了国阵的国会议员们正在起内讧。可是这场内讧也显示出,到目前为止只有东马非巫统国会议员,包括议长在内开始辞职不干,那些巫统小弟们还没有开始行动。

这就是为何会变得更精彩的原因了。这些大头目将会决定是否要采取行动,使用不信任动议对付伯拉。拥有这个势力的大头目是马哈迪、纳吉、穆尤丁和东姑拉沙里。如果他们单独行动是没有办法撼到伯拉的,可是如果他们团结起来对付伯拉的话,那将会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们究竟能否团结一致呢?如果他们能够办到的话,那安华和民联将会在这整个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这就像早年苏联侵略阿富汗那样,最初谁也无法自立为王,直到最后很多塔利班小组团结起来,才摇身一变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战斗队伍。不久之后苏联撤军,这也导致最后苏维埃联盟解体,因此这个政体今天也不复存在了。

如果伯拉、马哈迪、纳吉、穆尤丁和东姑拉沙里只是单独行动的话,杀伤力不大,最大程度也只不过是导致胶着的状态。如果他们互相格斗厮杀的话,民联将成为最大的受益人。只有在这些阵营融合成两个大队的时候,真正的战斗才能掀开序幕。如果这个局面展开的话,民联最终将会支持其中一方,以便能够影响这场A队B队大决斗的结局。

安华很巧妙的把43位国阵的国会议员收到口袋中。其实,在2008年3月8日的全国大选前,有很多候选人要求在反对党旗帜下竞选,可是安华劝告他们回到国阵旗下,这样才能确保能够获得胜利。这些人都是人民公正党的地下支持者,他们在公正党早期挣扎求存的时候给予了很多的财政支援。安华知道他们可以成为有用的「特洛伊木马」,暂时先按兵不动,直到必要时才揭竿造反。自上星期,有人已经「苏醒」显示他们的真正「本色」,而那颜色就是民联的颜色。

纳吉只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把伯拉给拉下台,替代他成为首相。《今日大马》在三个星期前重新把已经沉静下来的阿旦杜雅谋杀案给做了一番炒作,这是否只是个巧合呢?如果人民只能在伯拉和纳吉,两个人中选择其中一人成为首相的话,大部分马来西亚人会选择伯拉,虽然他的毛病一箩萝。而纳吉身上的坏事也实在太多了。

政治重组正在洗牌,而对巫统和国阵来说,政治重组是必要的。可是错误的安排将会导致国家走向灭国。民联有82个国会议席,国阵实际上只有97个国会议席,剩下的43个正在整装待发,这43个人将会决定最终到底是国阵,仰或是民联领导这个国家。

这里只有一个问题——一个外在因素,而第二个问题当然就是内在因素——巫统分裂。如果东姑拉沙里和穆尤丁合作对抗伯拉和纳吉的话,那将会是一场好棋。东姑拉沙里和穆尤丁将握一把枪,而伯拉和纳吉握另一把枪,而子弹则是由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把持,可是要把子弹交给那一方将由马哈迪决定。那东姑安南手中的那颗子弹有是什么呢?喂!我们不能够在今天就把整个故事告诉你,就让纳吉和罗斯玛继续冒冷汗吧!罗斯玛可能需要对我刚写的,关于她的故事向警方报案,因此,让我先卖个关子。

无论如何,他们想要怎样安排都好,他们最好越快决定越好,如果他们继续拖三阻四的,那接下来他们再做些什么动作也无济于事了。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可能不需要再争着这个首相的宝座,他们只能继续争做国会反对党领袖的座位了。嗯…我在想,我是否还有机会在10月份看到我的煽动案被带上法庭呢?世事难预料,不是吗?

历史幽灵与马来西亚的记忆政治

出处∶马来西亚《人文杂志》2002年5月号
作者∶新加坡国立大学许德发博士

  岁月流逝,蓦然五一三已经过去三十余年了。显然的,随着政局的变幻、时间推进在亲身经历者记忆中的冲洗以及新生代的嬗替成长,而且受到各自年代背景的制约,各方面对五一三的记忆与诠释自然难免发生许多变化与变异。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终究逃不过当下的影响。也就是说,记忆始终难以脱离当下政治现实所干扰,尤其五一三本身即是一项显凸的政治事件,它使整个马来西亚社会景观发生重大改变。因此,其敏感度以及其可资利用性至今未减,使它已成为马来西亚现代史上最为隐晦的一页。不仅是事件过后的整个七十年代,也不只是八十或九十年代,许多年以后,它依然将继续会在政治变动的裂缝之中浮出历史地表,作为最具恐吓性和政治工具性的历史幽灵复活于大马社会的各个死角。

  一、一种合法性的资源: 五一三符号的形成与误用

  从学术视角上看,暴动研究在历史学研究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暴动是理解社会矛盾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它涉及的问题涵盖面极大,例如国家政策、种族、阶级、政经结构等等。(杨聪荣,1999:6)然而,除了官方论述之外,“五一三事件”从来没有真正公开议论,自然也从未成为一项严肃的学术议题,因此它的真实只存在于民间之中。正由于它的民间性,它自然留下更多的想像空间,也更多不一致、甚至模糊地带。这使得其历史面目显示了复数性和多层次性。事实上,许多选民都知道五一三已然成为“记忆政治”(memory politics)的一项显例。它对官方或当家的马来人以及华人都有划时代但完全不一样的意义。对马来人与华人来说,五一三犹如时代启动器,开启了两个不同族群的历史走向及心态(mentalites),然而吊诡的是,同一个启点却导向了绝对不一的景象。这正是五一三记忆值得探究的原因了。1

  事实上,五一三业已成为不言自明的政治性历史符号。符号体系是知识和支配的工具,它通过某种被赋上特定意含的言词构造既定的事态,使人们依此理解并相信某个指涉。符号几乎是一种魔术般的力量。这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符号资本(symbolic capital)的人,便具有一种认知工具和社会现实的表达强加与弱势群体的力量,并可通过特殊的动员效应获得好处,这就是符号权力(symbolic

  power)。因此,如何为五一三下定义,自然在充满矛盾、争夺、追逐的政治情境下显得特别重要。法国社会学者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即曾指出,“命名,尤其是命名那些无法命名之物的权力,是一种不可小看的权力。萨特说过,言词能引起很大的破坏。情况确是如此,例如当 ‘命名’行为被用在公众场合时,它们就因而具备了官方性质,并且得以公开存在。”(布尔迪厄,1997:91)换而言之,当某个事件如五一三被简单化为某个令人闻之色变的符号时,它便形成某种妨碍人们思考,甚至营造某种恐惧想像的符号性压制(symbolic domination)。

  如何命名与定义跟“选择”记忆紧密攸关。许多社会学研究显示,在那些公共领域贫弱的社会,其“过去”容易被政治权力作为一种符号加以任其恣意套用或操弄。对过去的诠释,往往与正当化其权力来源与政策相关联,因此过去总是利害攸关而非常不稳定。昆德拉在著名的《笑声与遗忘之书》(Book

  of Laughter and Forgetting)中有一句广为人知的话:“人与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昆德拉写道:“为了不让一丝一毫不愉快的记忆来打扰(1968 年后‘恢复正常’的国家)新牧歌,那曾沾污国家美好记忆的布拉格之春和俄国坦克都必须消除。所以,在捷克斯洛伐克没有人纪念八月二十一日”。同样的,许多与官方或当权者相悖的记忆资源将被切断,尤其通过相关的法律执行上述意旨。

  这种修宪、制定政策本身很明显即是一种记忆的方式,也是加强其诠释力度扩散的方式。Schudson认为,过去被鲜活地保存在各种基本的社会制度中,比如法律、教育、语言、政治规则、社会互动的规范等等。Schudson写道:

  过去的记忆会影响目前的状态,不只是因为个人痛苦的经验或某一代人遭逢的危机……它同时也因为记忆是制度化地存在文化形式与社会行为中,比如“承诺”,以及将来承诺制度化而成的“契约”,或者财产,以及它透过继承而来的持续性。(引自萧阿勤,1997:272-273)

  除此之外,在现代教育普遍的今天,历史记忆有效的透过标准的国民正规教育体系与大众传播媒体来承传。人们对“过去”的意象极易受此“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操弄。收紧到马来西亚来说,如所周知的是,马来西亚政府及其政策主要是以马来观点为主导,教育体系亦以“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为基本取向,而华人之史的记忆自然常在史外了。美国著名学者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说,把历史作为武器是对历史的滥用,而把历史作为救世良药则意味着对历史本身的亵渎,然而这确是一种社会的常态。面对这庞大的国家机关以及强势权力底下,华人历史记忆益显其民间性 —— 零散、受制与传言性。

  二、华人社会无法终结的暗影

  对华人而言,五一三意义殊大,它是华人在马来西亚历史上最大的悲剧。所谓的悲剧是多重的,是政治权力争夺上的悲剧,也是文化、教育上巨大阴影铺天盖地的启点,亦是经济上大挫折的起端,更大的悲剧则是开始了漫长的苦闷压抑期。2 五一三标示了华人追逐争夺国家机关机运的一去不复返。从此以后,六十年代尤其是左翼所营造的抗争激情不再,五一三所塑造的悲情则有力的贯穿了整个七、八十年代。

  惨剧发生之后的一周,当时最大的中文报《南洋商报》一篇看似平和、克制,但显然掩饰不了处在即时现场的沉重忧患之社论即已预示了华人创伤的难以痊愈。这篇题为〈任重道远的动乱善后工作〉指出:

  这次祸起萧墙,事变后,秩序虽可恢复,但大家心里直接间接,都有深浅不同的伤痕。这种创伤要长久的时间才能痊愈。短时期内,伤痕犹新,脑海中的记忆犹新,要通通把它忘掉,是不会那么容易的。就因为如此,精神的善后工作,就比物质的善后工作,更重要几百倍。(南洋商报,1969年5月20日)

  从华人祖辈大规模南来百余年以来,华人以血凝结而成的浩劫不计其数。1948年的紧急状态、日本的侵略以及独立后的“五一三事件”都足以构成华人史线式的灾难脉络。以受难人数计,“五一三事件”当然不出日治时段十五万人落难之最;若以人口徙迁流离之广,“五一三事件”也未能与紧急状态比拟,但论“五一三事件”的当代影响以及对心灵之冲击的远与深则比前二者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如果说,“shoah”是犹太人不可翻译、替代的遭遇,3 “五一三事件”经验对马来西亚华人而言,同样无可代替。(许德发,2001)

  二·一、华人的受害意识

  大体上,华人社会对于五一三都存有一种巨大的受害感。在当时事件发生之后,华人社会就流传各种有关华人被杀害的情景,即便官方白皮书的发表,也无改华人对这些传闻的听信。至今亦如此。

  笔者曾特访一些老一辈的华人。即使事件已经尘封数十年,老一辈华人仍对华人在五一三的遭遇感到愤慨,但他们显然又不约而同地觉得那是“无可奈何之事,因为他们有军队”。在上一代的记忆库里头,还有更加细微的回述,包括一些被杀害、强奸、产物被焚毁等情节、华人体育会与私会党的维护行动等等。一位老一辈的杨姓男士回忆道,当暴动发生后,增江区华人立即组团欲到市区援助华人,不过罗里半途中被警方拦截。以个人的经验而言,从小就已经听闻许多流传于长辈之间的有关五一三的故事,比如一群华人刚从戏院出来而被扫射的故事。4

  然而坦言之,由于官方封锁新闻,在谣言满天飞的情况下,华人的五一三记忆不免含有不少流言性质,虚构、夸大成分不能否定,而正是在这样的民间流传中组成华人记忆的。事实上在这方面的口述历史值得进行,如果能够把这些零零星星的回忆加以整理、联系起来,似乎可以重现五一三以及之后几天的整个暴动过程。在访问一对60余岁刘姓夫妇、当时住在秋杰路的受害者时,该妇人说她现在回想来仍然心有余悸。她们忆述说,当时一些暴徒通过回教堂的广播呼吁“放火焚烧华人的产业,因为华人有钱”,他们于晚上十二时左右在混乱中漏夜逃命,夫妻二人分别一手抱着幼子、另一边手牵着几岁孩子逃到邻近华人商店躲藏。后来他们与邻居的木屋被暴徒之火焚毁了。他们追忆道,军队过后接送他们到精武山露宿。在受访过程中,她们显然记忆犹新,刘姓男人也似乎显得急着要表达他当时的经历与感受。这或许就是所谓“因为对往事的敬畏,而记忆的清晰无比”的意思罢。一位姓方的妇人则说,有一家在马来区的华人商店被一位认识的马来人索取数千元以提供保护,不过最终除了一位已出嫁的女儿之外,全家死于非命。这位幸得保命的女儿是她所认识的,据说后来政府给予每位死者二千元的补偿。

  著名留美马来西亚华裔作家林玉玲(Shirley Lim Geok Lin)的自传《月白的脸--一位亚裔美国人的家园回忆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位华裔马大生身处其中的悲愤感受与回忆。(林玉玲,2001)从林玉玲的个案所得,我们或许可以论断,即使一位文化、政治认同有异于一般的主流华人的华裔英文教育者,当面对压顶而来的反华浪潮之际,他们自觉或不自觉之中都会倾向于与华人同样的受害意识。5 这再一次表明,族群关系是主宰马来西亚各族认同的重要因素,它导致了华人的共同感之萌生。

  林玉玲二十余年后回忆道:

  “家里只有收音机,没有电视,所以戒严这五天我们完全和消息隔绝。从收音机里,听说有一群来自乡下的马来民众,因为抗议华人举办选后胜利游行,跑来示威游行。报导指称他们身上原本配有巴冷刀自卫,结果演变成暴力事件。过了一些时候,先是谣传,后来看到外电报导,证实在吉隆坡有许多华人的商店遭人纵火烧毁,数百名华人被杀。事后统计,大屠杀的结果有大约两千人丧生。军队进来了,可是马来军队处理种族暴动的速度缓慢,据说还反射杀了一些华人。”(林玉玲, 2001:222)

  总的言之,华人一般上的感受可以概括为“五一三是马来人教训华人的历史事件”。这基本上得到当时许多第三者的目击者所支持。在五一三事发以后,许多驻吉隆坡的外国记者及通讯员即纷纷对外发出“马来人军警暴徒如何烧杀、抢劫、强奸华人”。(杨建成,1982:235)西方记者嘉兹·亚力山大(Garth Alexander)作为亲眼目睹者之一在其著作The Invisible China 中即引述一位南洋商报记者Tan Yok Swee的话明朗指出,五一三乃巫统党内极端分子蓄意制造的。(引自杨建成,1982:235-236)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华人政治力量已经由合法途径威胁及马来人的政治特殊地位,造成既有的联盟形式已无法确保马来人的政治特权。所以,马来极端分子不惜以暴力行为来否定现存宪制,五一三以后的宪法修正以进一步保护马来人权益,就是马来人所设想的新政治制度的一种实现。(杨建成,1982:237)事实上,许多华人私下都有类似的想法。

  遭遇如此重创之后的华人集体心态显得耐人寻味。张景云曾说,“五一三之后华人受到很大的惊吓,而处于‘休克期’(shocked)。八十年代之后才逐步醒过来”。整个七十年代的华社确实陷入一种可说是“不知所措”的境界里头,悲情笼罩。杨建成在其著名的《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里就说,五一三以后,“华人对政府猜疑和敌意的情绪迷蔓着整个华人社会”。(杨建成,1982:288)R. S Milne与Diane K. Mauzy也说,非马来人采取压抑的态度,他们的精神也不再激烈。(R. S Milne & Diane K. Mauzy,1982:102-103)“五一三事件”在不同地区的华人之间引起基本一致但又稍微不同的反应。据一位当时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华人追忆,“五一三事件”期间,新加坡民间曾有些骚动,在许多人之间议论着如何救援。李光耀也忆述道:“有关马来西亚马来人的凶残行为,以及当时武装部队在处理问题时明显偏袒的消息传开来后,人们惊愤交加。我当时身在美国,要向耶鲁大学学生演讲,在那里看到有关暴乱的报导。吉隆坡暴乱发生的那几天里,新加坡也发生了华人攻击马来人的事件。军方强有力的压制行动,军队也出动了……。”(李光耀,2000:261)在砂劳越,据文史学人田英成对笔者说,当地华人也同样悲愤莫名,他们立即联想到自身刚加入马来西亚联邦的未来命运,信心大受打击。由此可见,“五一三事件”尽管只发生于吉隆坡一带,但其影响、冲击显然超越一时一地,消息传来之后,华人都有感同身受的集体感,即便刚脱离与加入马来西亚的新加坡及砂劳越华人亦不例外。

  那么这里终究有一项不可不问的问题:满心敌意与猜疑的华人如何面对被认为加害他们的马来人呢?林玉玲的自传谈到,“在大学里面也可以明显地感到紧张的气氛。以前本来就不跟马来人往来的华裔师生,现在更是摆明跟马来人保持距离。”(林玉玲,2001:223)由于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社会联系的破裂,一些华人也参与对马来商店、德士以及其他经济交易的杯葛。(Gordon P. Means, 1991: 9)一位前引姓方的女士说,吉隆坡华人就自动自发不吃马来人Satay聊以抗议,一些光顾者会被责备。华人也出现设法将资金汇出国的流向,也有隐隐然的移民流。李业霖先生私下言谈中说,他于1972年自新加坡返回吉隆坡时,可以感觉到华人无奈的情绪,那时有一些人打算移民,屋业停滞,屋价低落…。(许德发,2001)从这些反应举措可知,华人所受恐惧與愤恨之深。

  二·二、华人社会记忆与遗忘之紧张

  不管我们喜欢与否,“五一三事件”实已深入华人的灵魂及族群基因。从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华人的五一三经验是充满民族性的,因为只有作为华人才会有这样的遭遇、与受到这样的对待,也只有站在华人的处境始能对华人的感受于胸了然。对华人来说,“五一三”暴动所承载的警示显然是:这是一个马来国度,形势比人强,你们无能造次!华人明确了解到马来人军政大权占尽优势,这意味着在关键性时刻,华人无法把自己的意志加于马来人身上。从这次变动中华人得到极为惨痛的教训。后来的历史证明,五一三以后的华人只得降低期望,接受华人处于从属地位的现实。林良实不就说过,少数族群应表现得像少数族群。华人的社会期待(social expectation)显然不复往昔矣!(Lee Kam Hing and Heng Pek Koon, 2000:

  207)华人这样的警惕与历史的恐惧最为国阵所深谙,并将之转换为利己的政治资源,而加以驭用,因此事实上“五一三”反成了用血写成的符号与暗影,连年累月地发挥其符义功能(signification),在华人身上形塑了一种具有特殊政治内容的心理机制、一种社会政治结构性恐惧。每当大选时期,它即会一再显灵,甚至业已成为一种“综合症”。长久以来,一有什么政治上的“风吹草动”,华人常有动辄动乱或得咎之心理。因此,尽管流血意义的五一三已经过去,但政治及心灵意义上的五一三之过去却杳杳无期。

  然而我们不得不深想的是,成了“流血”的恐惧记忆之外,华人还有什么更为深刻的记忆内含与精神内含?答案可能是否定的。事实上,这种过于恐惧的阴影恰好是极不利华人深刻蕴藏具有内含的集体记忆的其中一项重因。这种阴影反过来逃避了回忆,所以一种典型的说词是“我们应该往前看,过去就让它过去吧!”然而当他们逃离记忆时,他们也逃离了他们的先人或当年的自己。尽管个人私领域的回忆或叙述无法避免,但个人私下的回忆毕竟是零碎的、没有连续性的,而且非集体的。显然,由于太多不利于五一三创伤得以抚平的因素,很多人失去理性层次的认知,五一三成为一种抽象的符号,造成概念 —— 流血 —— 先行,而轻易被恐吓,即使有公共的回忆也没有太多的分析,阴影下的记忆也自然显得粗糙、含混,文学与学术的记忆建构几乎付之阙如。换句话说,“流血”阴影掩盖了记忆的细节与清晰度。这形成了特殊的“华人记忆里的忘却”,由此导致集体记忆的简化。然而,即使愤怒与无奈,现实的情况是:华人还是得生存下去,这就是现实!这符合了集体历史记忆学者Halbwachs所相信的,社会根据变迁的情况,会不断调整它的记忆,以保持自身处于“平衡状态”。(引自萧阿勤, 1997:283)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生存之道罢。

  进而言之,没有分析与未经梳爬的记忆终究转化不成历史。把记忆的阴暗化解或分析掉应当是华社的当务之急,而当记忆转化成历史时,我们才能使将来出现新生。当然这事关华社的文化深度之外,更与官方对公共论述空间的禁限系有极大的关系。如果以十年为一代,那意味着华人对这事件的记忆业已经过三代人的过滤或沉淀了。但极为吊诡的是,三十年来的沉淀,并没有引发或贮存出三十年来难得一见、应有的深沉厚度。也就是说,华人的创伤并没有形成一种“悲情升华”。

  何启良认为:“大马各民族对民主的体认不强,但对五一三悲剧烙印深切。他们从五一三悲剧所吸取到的教训,也因本身的文化价值观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马来政客,特别是大选来临时,尤喜引用此史实暗示马来政权被挑战的后果。华人政客则对五一三事件有所顾虑,以凭吊的心情待之,绝少提及,隐隐间知道此乃种族冲突之极点,应不惜任何代价避免它的重演。大马国民对这项大马史上大事的阐释,和其他问题一样,找不到共识点。”(何启良,1995:166-167)何启良所谓的“应不惜任何代价避免它的重演”极为深刻点出了五一三符号在华人思维考量中的位置。五一三之阴影已经扩大至可以掩盖其他重要的基本诉求,因此才会产生大选效应。从这里头的效应逻辑可见,历经“教训”后,要求安定已是华人的基本心态,民主人权则是次要之事了。

  在中文评论界或学界偶有一些提出重思或纪念的声音,不过由于知识界力量还未成形,自然未能引发更有份量的回响,因此也无从谈起有所谓系统的五一三观。华社的中介华团则近乎“不提为是”。新一代年轻人据说很大部分已经不知五一三的来龙去脉,6 但却犹知五一三是一个动乱的代名词,由此可见五一三的符号化,老一辈的恐惧持续传染、渗透及年轻人的心理了。这都是“五一三”没被容许公开讨论的结果,华人也将继续笼罩在对之的阴影之下,没有走出的一天。

  三、官方版本的发生学阐释

  不消说,官方的诠释自然与华人民间记忆大迥其义,即使在官方或巫统方面,对五一三的阐释同样歧义纷出。由于巫统处于权力中心,政治利用甚至造成对其解读更是复杂,从中我们也更能看出权力追逐与历史应用的有趣与密切。R. S Milne与Diane K. Mauzy就指出,五一三之后所采取的长期性目标的政策是建立在对此事件的诠释以及如何避免事件重演的评估上的。(R. S Milne & Diane K. Mauzy, 1982: 92)

  三·一、马来人的唯恐意识

  事发后不久,政府曾经发表一份称为《五一三悲剧》的白皮书。依据白皮书,事件的导火线是由于非马来人,尤其是华人在1969年大选“多获寥寥数席”就露出想像不到的傲气,马来人因此为自己的前途深感恐惧;然而更致命的是,马来人对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短暂的“华人执政”恐怖记忆,7 在这关键时刻于他们脑际间“重演”(re-enact)。在这新恐旧惧的“微妙”作用下,对抗思绪因此扫荡了全首都的马来人。(全国行动理事会, 1969:38)因着眼前的恐惧引发“旧记忆”一幕一幕的重演的发生学说法其实是相当戏剧性的,颇是社会心理学分析的材料。就是这样的官方诠释版本下的发生学背景,华人遭受了无比巨大的沉痛教训。(许德发,2001)

  几乎大部分不管是任何背景的作者都提及五一三前夕华基政党民主行动党以及民政党在首都进行的毫无节制的、对马来人作出挑衅性举动之胜利游行。而且大都视此为激怒以及加重马来人对失去政权、华人执政的恐惧,以至触发五一三爆发的导火线。这显然深受政府白皮书的影响。8 敦依斯迈也在其著名的言论中说,“这个国家的民主死亡了。它死在反对党的手上,因为是它们触动了引致暴动的事件”。(The Straits Times , 19 May 1969)这场“胜利游行”也因此成了华人最先激发五一三的最重要证据。白皮书描述说,在雪州巫统进行“反游行”时,已传来文良港华人对付马来人的暴行,显然把矛头直指反对党的非马来人。(全国行动理事会,1969:43-59)因此不用说,巫统并非问题的始作俑者。

  华人的挑衅如在游行时抬着大扫把游街,意在“扫走马来人”,并高喊“Melayu

  sudah jatuh”(马来人倒了)、“Kuala Lumpur sekarang China punya”(吉隆坡现在是华人的)、“Ini negeri bukan Melayu punya, Kita mahu halau semua Melayu”(这个国家不是马来人的,我们要驱逐全部马来人)等口号成为活脱脱的口词,可被引用来指出华人“不接受马来人在政治上统治地位”的论据。事实上,对许多马来人而言,马来人特别地位从来没有如此公开的遭受威胁。(Husin Mutalib, 1990:

  54)不过从华人版本来看,杨建成就指出,此报告书的内容是根据“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国家”的立场,来指责非马来人这些外来移民如何不守本分(林良实的“少数族群”之论显然可于此相互引证得上),如何不肯向马来政治权威及文化效忠和认同,以致于引起马来人的猜忌造成种族冲突的悲剧。(杨建成, 1982:242)

  官方本身也是存有歧义的,东姑(Tunku Abdul Rahman)即强调马共与私会党的因素。东姑是这起事件另一个直接受害者,他的说法似乎含有一种过气人物的遁词。归咎于马共或私会党在客观上言,是最为容易而几无对证的。东姑针对马共说:“事件是共党及反国家分子有计划的阴谋,这一小部分人的目的,在于企图制造暴乱来推翻政府……”。(星洲日报, 1969年8月3日)最后,东姑的说法被内长依斯迈所否定,“每一个人认为共党应对骚乱负起责任。较后我们发现共党与我们一样感到震惊。”(John

  Funston, 1980: 209-10)马哈迪作为反东姑领导的党内激进派代表则另有解读。对他们而言,这是因为东姑政府对华人过于让步,使华人要求更多,这失却了马来人的信心,而与此同时,过大的权力也使其罔顾批评的意见。(马哈迪,1981:8-18)他们也认为经济不平衡是另一因素。巫统党内分歧也说明了两派藉五一三之争来合理化自己的派系利益。五一三以后的政争,东姑即概括之为“建立此党和协助我国独立之一派与新派极端分子的权力斗争”(Tunku, 1969: 108),可旁证指出五一三乃巫统内争所引发的说法。

  马哈迪的想法有多大程度代表马来人?再看看林玉玲的记录:

  “英文系有一位研究生,蜜莉恩……她曾得意洋洋的说了一句话…‘我们马来人宁愿让马来西亚变成丛林,也不情愿给华人统治’……我们不需要华人。要是没有华人,我们就得过落后贫穷的日子,我也甘愿。”(林玉玲,2001:223)

  “蜜莉恩大言不惭地说,虽同为公民,我们的地位不相当,她说我的社群是一个问题,而种族大屠杀正是处理这个问题适当的方法。”(林玉玲,224)

  当时许多马来大学生或知识界显然是认同这个说词的,不然就没有引起激烈要求“对华人太软弱”的东姑下台的学生运动了。从东姑所受压力之大而被迫辞职即可推测到这股党内外势力之汹涌。在这些激烈的声浪中,还混杂着要求建立“一个政党,一个民族”的声音。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马来社会也有不同的意见,比如具争论性、向来坚持其非种族立场、曾是反对党员的马来知识分子赛·胡辛阿拉搭斯即质疑所谓的“经济不平衡论”,他认为假如是这样,那么已肯定种族紧张与暴动将时常发生。(引自R. S Milne & Diane K. Mauzy)此外,甚至有认为巫统杀害华人的言论,但属于绝对的少数。这也说明马来人内部看法未必是一致的,而且是变化不定的,在某种程度上胥视其意识形态背景。前巫统领袖玛丽娜在脱离巫统加入公正党之后,在1999年大选前夕,曾经公然提出“五一三事件是由警方及当时巫统领袖,尤其是前巫统青年团团长兼雪州巫统领袖拿督哈仑所策划的”。(星洲日报,13-1-2000)它的大胆言论引起巫统领袖的强烈反应,也因此被控上法庭。哈仑本身则挺身指出,“没有人引发这场冲突,而是当时的情况导致事件的发生,我亲睹年轻人游行到这些村庄。”(南洋商报,9-10-1999)

  事实上,哈仑在1986年安邦再也补选时也曾经被挑起五一三责任问题。马华公会公开指责哈仑是五一三的罪魁祸首。极为吊诡的是,亲46精神党、但当年与哈仑属于两个阵营的国父东姑竟然挺身替哈仑讲话,指出哈仑并没有挑起种族冲突。(通报,16-1-1989)甚至于反对党的陈志勤也认为哈仑没有在当年冲突中扮演反面和引发的角色。这显然与华人社会老一辈经历者普遍的记忆与认知大迥其趣。9

  根据个人的观察,一些老一辈华人都毫无余地的认为他是“排华头”。其实这两件事件所引发的争论是难得的反思机会,不过由于政治利益的纠葛以及政治敏感气氛太过偏执的作用之下,马来西亚社会错过了两次重新面对这历史幽魂的机会,理性争论最终嘎然而止,为政治所淹没。

  三·二、政治性伤亡数值与军队角色

  五一三受害人数也成了最大争议,死亡数目变为一个复杂的政治性数值。根据官方白皮书,截至1969年6月30日,死亡人数是196人,其中华人143 人、马来人25人、印度人13人以及其他15人。(全国行动理事会,1969:89)华裔民间自然没有自己准确的人数,不过他们普遍相信,人数肯定大大超出官方数字,当时的西方记者也加以质疑。(Leon Comber, 1983: 71)当时的外国通讯员Slimming的八百多华人被杀人数成了各方运用的数据来源。(Slimming, 1969)另有一千人与二千人的说法,可说聚讼纷纭。白皮书在这方面的说法是“…这项夸张的数字可能是因为当时误信没有根据的谣言及公众人士探询失踪人士之数次有以致之。在失踪案件中,有许多是重复者,因亲朋间曾有为一名失踪者作重复报失”。(全国行动理事会,1969:73)

  对华人而言,这显然主要跟武装力量有极大关系。李光耀就在其回忆录里坦率的指出,“如果警察和军方公正不阿,结果不可能是这样的”。(李光耀, 2000:260)这其实已得到许多非华裔或马来学者的证实,尽管他们之中提出一些解释。比如,Gordon P. Means即认为军队缺乏面对暴乱的经验,在族群基础与政治同情下,造成他们许多惩罚性措施都指向华人,把他们视为“麻烦制造者”和“反国家分子”而非应该保护的受害者。(Gordon P. Means, 1991: 8)另一些认为与他们接受训练对付马共有关,他们欠缺心理上对付马来人的准备。(John Funston, 1980:

  210)一位前述刘姓华人则对笔者说,来自沙巴的军队由于执法公正,反被中止任务了。官方白皮书也冗长地针对军警角色以及为什么华裔受害者人数偏高作出解释,即“有一部分人士,诬责保安队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欠公平及带有种族色彩。在此次重大事件中,军警动员,计武装部队二千名,警察三千六百名。若此种诬责具有任何真实性,则该所谓被视为‘目标’的某种族之死亡数字将更庞大矣。”(全国行动理事会,1969:70)

  三·三、巫统(国阵)的论述策略与马来社会的诠释

  1。政策的根据:国阵自我的合理化

  国阵或官方基本上把根源归咎于经济的不平衡,国阵的“经济决定论”成了后来在“新经济政策”名目下整体而全面贯彻马来至上政策的合理化以及其“不可质疑性”历史背景。华人被指为“不接受马来人在政治上统治地位”也成为许多旨在加强马来人优势地位之法令与政策的因由。国会制定及通过规定关于马来人、统治者、国语不可质疑的宪法修订。此印证了前述Schudson所言,修宪、制定政策本身即是一种记忆的方式。土著特权、国语的宪制保障以及其不可挑战性即明确说明,五一三事件是因为马来人利益受到非土著挑战才引发的。所以,土著特权的设立才是符合社会所需的“常态”,反之则是“反常态”的。国家要恢复国会立宪制必须以承认马来人无可置疑地位作为前提。

  另一方面,巫统也把五一三的事发归咎于反对党。每逢大选,五一三常被特意提出,在于提醒选民,反对党得胜的结局就是惨剧历史的即将重演。五一三符号在国阵的幌作之下,似乎又将重演的紧张景象已经出现不只一次。10 截穿的说,这凸现了国阵或政府诠释之工具性。

  2。马华公会与其他国阵成员党的立场

  与五一三的发生关系密切的马华公会对这起事件的看法也值得关注。作为华裔政党的马华公会基本上对五一三的诠释角度与国阵骨干的巫统没有太大的差距,这主要因为马华公会与五一三利害关系较与巫统相近。

  在马华公会自撰的《党史》中,有一节特别谈到“69年大选与五一三”。基本上,该文主要依据东姑的《五一三前后》作为叙述论据,极力指责反对党挑拨族群紧张关系是导致五一三发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也强调马华公会的教育政策在多元社会下的合理性,而完全不加反思其与当时华社浮现巨大反差的可能错误。(《马华党史》,1994:60-63)马华公会与政府的利益系着极为深沉的关系,即使二十五年以后其传人再续历史仍旧不能跳脱当年马华领袖的利益视野。因此自称代表华人的马华公会与华人的民间记忆自有分野。

  此外,当年在野,也参与反对党胜利游行而后来加入国阵的民政党则似乎显得格外尴尬。这是一种两极错位所引致的,它一方面不可能完全依照政府的立场来解读五一三,因为这无疑自陷其前身于不义的境地,另一方面又已身在国阵,这使它无法为当年的自身辩护。

  3。马来人:合理要求的历史性胜利

  与华人社会大挫折的诠释恰恰反其道,对马来人而言,五一三之后开启了一个马来人激情追求其更合理的生活而胜利的时代。(Husin Mutalib, 1990: 53)许多参加暴动的马来人即描述“五一三事件”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为他们使领导人认识到有必要采取激烈的行动。11 一位印裔学者拉玛沙米就曾坦率的指出,“根据巫统的版本,1969年是马来人站起来,争取马来人利益的开始。所以五一三后,我们不能质疑四个问题:马来特权、马来语的国语地位、回教是官方宗教和马来统治者的地位。”(吴益婷,13-5-2001)甚至于一些马来学者也有此解读,著名的马大前校长Ungku Aziz就认为:“对马来人而言,这个事件开始了马来人经济发展的历史起点。…如果没有五一三,就没有已被各方接受的新经济政策,而这是不应该被遗忘的”。(Utusan Melayu , 13 May 1985)一些甚至认为,五一三以后实行的教育、城市化政策是造成回教运动复兴的根本。(Husin Mutalib, 1990:

  55-64)从此窥视可大约言之,在一些马来人的心目中,五一三是具有特别的、甚至积极性的意义,此跟华人记忆中的消极性形成强烈的对比。

  然而多年以后,一般马来人到底对华人在五一三的惨痛遭遇是否有何反思之意则仍旧是谜。不过一位马来学者卡玛俄尼亚强烈认为,任何人都不应去揭五一三的疮疤。她认为,“过去已经过去了,这是悲剧。针对五一三,我丝毫不觉得有再对话的必要。不要再去掀起这个痛苦和恐惧记忆,让这件事永远离开我们。”(吴益婷,13-5-2001)这种忘却性的看法有何意味?饶有令人兴味之处的是,至少它与一些华人要求翻案、或平反是完全两回事。

  四、反对党的立场:回应模式的窠臼

  反对党显然是这个事件的另一受到直击的一方。在民主行动党眼中,五一三是联盟政府不能接受反对党胜出,方演变成的。〈民主行动党1966-82年的史论〉中直接指出,悲剧是执政党内一股不准备遵守人民民主裁决才导致的。(民主行动党,1982:59)民行党的诠释是:五一三的爆发是对民主力量的一大打击。它的一些领导人如林吉祥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因此其受政治迫害意识亦极为显著。但殊为难得的是,其领导人在“受到惨痛教训”下仍不改其志地坚持建立当年蕴发冲突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而数度进出牢房。长期以来,也仍不惧的批评时政,这为空荡的反对领域留下可敬的声音。

  饶是如此,三十余年来的民行党在整个政治文化与形势比人强之下,也似乎无能为它认为不义的事件作出任何有力的平反。它自身也从来没有反思其当年的角色与责任。相反的,它甚至于同样沿循与国阵近似的思考模式,即只针对国阵对五一三的滥用作出反击,以免影响它在大选中胜出的机会,而不是出于自动与自发提出五一三省思。换句话说,它是在应对国阵诠释之下回应,因此还是受制于国阵的思维逻辑。事实上,在“五一三事件”中,反对党如民主行动党是其中的要角之一,它有极大的位置责任说话。作为反对党人以及当年的反对政治领袖之一,陈志勤可能只是硕果仅存的反思者。他在其回忆录中认为,五一三是可以避免的。(Tan Chee Khoon, 1991: 129-131)他从反对党的角度认为,或许反对党只需为大选胜利作简单致谢以及他个人稍微提早宣布民政党无意参与反对党联合政府,这至少即可平定马来社会失却雪州政权的恐惧。

  华人选民得以“解去”五一三符号的心理恐惧对反对党当然有政治上的正面作用。因此,力促建立一个良好政治环境来营造一种理性、不受恐惧和暴力控制的公众生活当是一个积极反对党的责任。随着安华事件爆发而更多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分子如蔡添强等加入反对党之后,替阵曾呼吁国阵政府公开五一三档案,以让人民和学者自由找出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替阵甚至促请政府设立皇家委员会彻查五一三,以归还人民历史的真相。(南洋商报,2000年5月14日)不管这是出于政治性的,或是人道的考虑,这些都是良性发展的归趋。只有真正了解这段过去,剔除一切政治性的诠释以及民间传言似的记忆,才能将五一三置放于一个适当的地位上。

  五、结论:真理在民间,国家终究是恶

  显然的,从以上分析所知,官方、马来人与华人民间之间围绕着的感情记忆或是事实记录都出现严重的错位,事件永远各有版本,两歧性极为凸出。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对同一事件,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记忆,于不同的时间,记忆也会相异。然而概括的说,华人大概只有受害记忆,在政府而言,五一三则成为土著特权的合理化论述,对于隐晦之处则尽量文过饰非或讳莫如深,许多官方档案仍然不予以公开;或者在所谓全民大团结的大叙述之下,五一三必须被掩盖。诚然的,一个自由的民主社会仍旧需要论述历史的“主叙述”(master narrative)以做为一种“道德纽带”(moral bond),从而赋予公共生活某种意义,并且防止多元社会的瓦解。(萧阿勤,1997:251)然而这样的主叙述之共识必须透过公共对话中取得,不然将更深沉的撕裂了整个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许多例子已经证明,足以防止任意的、工具主义的诠释“五一三事件”只赖于一个开放、自由的领域的出现。这种社会空间是一个个人记忆、专业批判、揭露真相、以及不同的诠释,都可以自由表达的场域。政府也必须允许人们自由地运用各种保存历史的制度化机构(例如各种历史档案,包括军警、行政等机关的相关物件),以及自由地使用文化媒介。在这种公共领域努力要从断简残编中辨识一个比较真实的过去,如果不是在物质上可以得到酬赏,那么至少在道德上,可以受到赞扬。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各种记忆始能自由表达,甚至产生力量。

  当一个自由的公共领域出现,而任一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他内在真正的记忆,而无需担心可能受到对付时,那才可能减少记忆所造成的分裂以及族群之间或者官方与华人之间的猜疑。但无论如何必须立即坦率指出的是,其实尽管官方的诠释可以有效的传达,五一三也被列为禁忌,但它们并没有完全封锁非官方历史记忆的传递。然而因为缺乏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共领域与公共知识社群,非官方记忆几乎只停留在私人与家人之间的传递。在前苏联,长久以来,年轻人从父祖辈得知的真相,与学校教授的历史之间一直有巨大的鸿沟。“公认的历史”与“家传的历史”之间的这种冲突,造成精神上的压抑与道德上的伤害。学校教育培养的学生,经常是不信赖任何当局说法的态度。( 萧阿勤,1997:278)置放在本个案研究来说,许多华人的记忆中亦出现所谓的“信任鸿沟”(creditability)。对华人来说,华人在“五一三事件”中受到的创伤乃国家机关与政客、暴民的有机结合之结果。自五一三以后,华人普遍上更深化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态度,虽然华人另一方面又希望争取更多的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在各个领域的资助,因此可以这么说:华人觉得国家机关终究“可爱而不可信”—— 可爱,因为华人需要政府的资助;不可信,因为国家机关的滥用。因此一种极为普遍的看法是,五一三是华人遭受到教训与压迫的最佳以及最近的实例,真理是在华人民间这边。

  从集体记忆理论上说,五一三经历者由于共有特殊的经历,可说自成一个记忆群体,然而随着他们逐渐的老去而人数的减少,它所承载的那一份见证历史,将会随之湮灭。Halbwachs于《在福音书中有关圣地的传奇地形图》中指出,人们对过去的意象的改变,反映的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引自萧阿勤,1997: 282-283)从这句话引申来说,老一辈华人至今甚至新一代都不能改变对五一三的基本想像,这似乎也说明马来西亚社会结构与深层问题与三十年前没有多大的差距。

  另外也必须一提的是,华人社会亦欠缺双面向的记忆,即不应只有受害意识,也应反思自己,比如:华基政党及其支持者是否也要负起一部分责任?客观的说,他们的不理智也有份共谱出这出马来西亚独立后最大的悲剧,并使华人陷入长期的政治从属地位与难以解魅的恐惧之中。看来政府必须反思五一三,始能平抚华人心中的沉痛与恐惧,华人也才能从五一三阴影中走出来。对于五一三,华人至今仍是犹如谈虎色变,事实上没有多少族群应该承受或者承受得起这种恐惧记忆的吞噬。

  当年的报章社论有言:

  “这些人命的损失,是无法补救,也无法补偿的。我们只能希望,这次人命丧失这么多,会给大家一种惨痛的教训,永远牢记在心头。会使那些生存而身历其境的人,更能够了解精神善后的重要。”(南洋商报,1969年5月20日)

  对照当年异常沉痛的“永远牢记在心头”呼吁,三十年后每个人似乎更应该叩问自己的良知:我们遗忘了那段历史了吗?精神善后在那里?我有勇气正视那“淋漓的鲜血”吗?但显然的,“不提过去”或“不加追问”的立场在今天仍然占据了市场。但反思五一三,议论五一三才是走出阴影的第一步,至少我们不应该对死难者忘怀。三十多年过去了,今天到底死难者家属安在?可无恙?他们是如何渡过那悲痛岁月的?一些重要的情节如到底是谁、通过怎样的程序下才能开枪之类的问题仍是谜团一块。直言之,这些基本的人道关怀竟然因为政治化的结果被彻底抵销掉了。然而时至今日,我们是否可以认真思考为死难者竖碑,难道真的完全没有这个政治条件吗?

  法国学者Jacques Le Goff曾呼吁“探讨记忆的专家 —— 人类学家、历史学家、新闻人员、社会学家 —— 献身于社会记忆的民主化的奋斗”也值得全体大马人铭记心中,这更是华社若欲促使自身的五一三民间记忆得以显立以及发挥其活力所必须谨记的。历史显然不可被压抑,而且还需要为它解魅。如果历史能因压抑而不再重演,那自然是件大幸事。然而许多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压抑反而是历史再现的前奏。

注释

  1 本文仅尝试分析官方(包含马来人)以及华人民间以及华基反对党对五一三的基本阐释与记忆之间的分殊及其所造成的影响。事实上,学者之间的阐释亦值得进一步缕析,不过由于资料以及本文从官方与民间关系的切入方式所限,只好留待来日再赘了。

  2 一般中文学术界认为,七十年代是华人社会的苦闷期,八十年代则是困惑寻路期。

  3 在二战之前,“Shoah”在希伯来文里头原指任何一种大灾难,但现在则专指希特勒纳粹所造成的犹太大屠杀。因为对许多犹太知识分子而言,犹太人在二战期间所经历的迫害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因此,他们拒绝把Shoah意译为其他语言中相同的字眼,因为犹太人的经验是不能被翻译成其他民族所能领悟的经验的。(费修珊、劳德瑞,1997:5-6)笔者这里的意思不是指五一三可以比拟Shoah,而是要确切说明华人的五一三经验同样是独特的、民族性的,只有马来西亚华人才能感受到的。这点下文将会加以叙述。

  4 不过,据下述刘姓被访者的说法,1969年5月13日吉隆坡联邦戏院刚好上映马来影片,华人私会党趁戏终人群步出时,向大多为马来人的人群报复。这显然与一般在华人圈流传的故事不同,由此可见五一三记忆的模糊、流传性。

  5 林玉玲是一个英文教育者,她并没有强烈的华人认同。犹如她自己说的:“我完全在英国教育的体制长大,没有多数华人的种族情结……眼见华裔与马来菁英彼此争权夺利,我反而向欧亚及印度裔靠拢,迸裂出来的火花,翼望在僵化的种族属性禁锢中寻求出路。”(林玉玲,2001:201)

  6 根据马大华文学会的调查报告,高达97%华裔大专生知道五一三,不过该报告却相信他们的了解只在表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66%认为五一三不会重演,但还有30%认为可能重演。这样的调查结果可以解读为受高等教育青年可能的良好发展,不过高达三份一者担心重演仍是极高的比例,何况认为不重演不等于感情上不担心,而没有接受高等教育者的可能比例更高。(南洋商报,2001年1月4日)

  7 据白皮书,在日本投降至英国人恢复统治的三个月空隙之内,以华人为主的抗日军在各地设立了“人民法庭”,许多马来人惨被杀害。因此,这造成在马来人的脑海中,留下一个洗不脱的印象:这就是华人取得优势的危险。(全国行动理事会,1969:9)

  8 事实上许多论著,包括国内外的论著都没有发掘超越官方或一般的看法,因此对五一三前后的论述基本都沿着同一方式。尤其是很多外国学者,由于资料所限,引用官方资料为多。

  9 马华公会对哈仑的否认斥其为“篡改历史”的行为,并指责哈仑另一方面又在马来社会玩弄此课题,以图在马来社会提高声望。从此可窥知,同一个五一三课题可在两个族群之间引起完全不同的极端效应。(新明日报,6-1-1989)

  10 1987年的茅草行动前夕以及安华被捕前后,华人民间即流传“动乱再起”的流言。

  11 原见Horowitz, Donald L. Etnic Group in Conflict .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p.653-668. 转引自陈美萍。〈马来西亚华巫族群关系〉。台湾南华管理学院亚太研究所硕士论文,1999,页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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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

毫不留情∶对回教大不敬?去他妈的!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Disrespectful to Islam? Porah!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5-05-2008
翻译∶ecs283
校对/重标∶CC LIEW

不,卡巴星没有对回教不敬。卡巴星还很回教的很。卡巴星做了1500万马来回教徒不敢做的事情。卡巴星做了1500万马来回教徒应该做的事情。
'卡巴星对回教不敬'

【新海峡时报 怡保】霹雳法典说明官拿督斯里哈鲁斯沙尼查卡里亚说,污辱马来统治者等于对回教不敬。

他说,这是因为联邦宪法已经表明苏丹或统治者以及元首是回教事务的最高负责人。

「行动党主席卡巴星在质疑霹雳苏丹的权限时,就对联邦宪法不敬了。」

「身为国民,卡巴星对统治者不忠,也伤了马来人的心」他说道。

哈鲁斯沙尼说虽然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有权谈论法律,但苏丹在宗教课题上有绝对权力,这对马来人来说是敏感课题。

「马来西亚的各种族生活在平安和谐中,而卡巴星的举动只会触怒人民」他说道。

政府决定不修改及保留内安法令

【马新社】政府在星期三重申必须保留内安法令,不过不是为了政治目的,而是作为一种预防步骤,以应付对国家安全不利的活动。

内务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说,因此政府决定保留内安法令,也不会做出修改,虽然有些方面,包括反对党作出施压。

「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的国家。这个法律必须保留,以便任何威胁在发生之前,得以阻挠。因此,到目前为止,政府无意废除内安法。」他在国会总结元首施政御词辩论时代表他的部门这么指出。

记录显示内安法令被利用来防止军事恐怖主义,伪造旅行文件,非法人口走私,外国间谍行动和极端种族主义所带来的威胁。

赛哈密说内安法的扣留不是为了做出惩罚,而是改造扣留犯。

他也说,内安法令不是严苛的刑法,因为此法并不否定扣留犯的基本权益。

赛哈密说,内安法令曾经帮助这个国家阻挠对国家安全有威胁的活动多次。人民因此才得以享有和平,经济成长和密集的发展。

有人说在穆圣去世后,阿布巴卡成为回教的第一任哈里发时,被问道∶「麦地那的人民如何能够知道他将会是个正直的领袖呢?更有人说,阿布巴卡在回答这道问题时,他解下他带在身上的刀,放在面前的地上后说,若他在职责上有一点点的出错,他们大可以拿他的刀来结束他的生命。」

那就是第一位被回教徒相信是四大「正觉」哈里发之一的阿布巴卡的例子。假如阿布巴卡是被相信是正觉的,那他必然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而且也只有神才让他有正觉。有可能阿布巴卡是错的,而且还是被误导的呢?不!没有回教徒会相信阿布巴卡是被误导了。他们会以他们的生命发誓,阿布巴卡是正觉的,是由神领导了他。

阿布巴卡是穆圣的伙伴之一。回教徒相信他不会做错事,而且他没死之前,在天堂里早有一席之地。可是阿布巴卡不止要麦地那的人民在他出错时批评他。还叫他们用他自己的刀 -- 回教之刀,来结束他的生命。会有人比阿布巴卡更加贤明,而不必如此做吗?假如阿布巴卡不正直的话,就应该以他自己的刀刺杀,那么那些不比阿布巴卡贤明的人要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回教所说的。回教会说谎吗?回教会误导我们吗?可兰经会出错吗?阿布巴卡假如不正直的话,就应该被刺死。阿布巴卡不会不犯错。阿布巴卡不是完人。阿布巴卡只是个普通人,也只是个凡人,也会犯错。阿布巴卡要接受他自己的刀的执法。这就是一个有回教信仰的统治者所预期的。那些不比阿布巴卡贤明的,能比这个第一任哈里发更好吗?

不!卡巴星没有对回教不敬。卡巴星还很「回教」的很。卡巴星做了1500万马来回教徒不敢做的事情。卡巴星做了1500万马来回教徒应该做的事情。卡巴星做了第一任回教哈里发,阿布巴卡说神已领导他做出的事情。

是的!宗教在统治者之下,州法典说明官是由统治者委任的,州宗教局局长也是统治者委任的。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阿布巴卡那样。也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像四大正觉回教哈里发那样。他们之中有些也是世上的人渣。

一些州宗教局局长是恶棍和无赖,雪州宗教局已有马币2亿元不见了,总共马币2亿元前政府所收集来的天课税金已经不见了。这马币2亿元回教徒以神的名义交出,却到了恶魔的手中。

我多么希望马来西亚是执行断肢法。我多么希望我们能够砍掉那些偷了回教徒以神的名义所交出的马币2亿元的人的一双手。不,只是砍手是不够的。他们的头应该被砍下,然后放在太阳下任其腐烂,作为那些从神那里偷窃的人的榜样。因为他们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他们那可悲的生活。

不!批评统治者不是对回教不敬,反而是一个人对回教所能作出的最大尊敬。我们需要有卡巴星那样的人来做这样的回教事情。我是个马来人。我对卡巴星所作的没有感到伤心。我反而感到开心。那些州回教局局长不是圣人。有些还有着恶魔的性格。他们必须被除掉。他们都从神那里偷取。他们应该按照断肢法来惩罚。可惜我们不能这么做。

现在他们要无修改兼保留内安法。是谁在国会里支持这个的呢?这是违反回教的。这是藐视回教的。回教是禁止这些的。那些支持这个的国会议员都是神的敌人。我将不会说他们的血是「halal」的。若我说了,我将会被一个来自异教的英国法律 – 煽动法令所惩罚。但这不是神的法律,是人的法律。这是个让统治者藐视神的法令,也让统治者违反了神的法律。

那个穿着衣的人说,污辱或藐视统治者违反了回教。是这样的吗?那…副首相之妻罗斯玛,就犯了滔天大罪,更应该要惩罚了。罗斯玛向雪州苏丹拨了电话责骂他,罗斯玛和苏丹的说话方式,就像你骂一只在你新地毯上拉屎的狗一样。

罗斯玛非常生气RPK写了一篇叫做《送阿坦杜亚的谋害者到地狱里去》的文章,然后她拨电给雪州苏丹,并向他吼叫。这比卡巴星所做的还更糟糕。

罗斯玛想要成为马来西亚的「第一夫人」,虽然第一夫人其实是元首后。不过罗斯玛已经对统治者犯下叛国罪。如果在200年前的话,早就被处死了。不过在今天,当她的丈夫成为首相时,她将会得到马币1亿元的预算来装修在布城的首相官邸。

而我RPK在这里挑战罗斯玛否认这些指责。也许她想要报个案,当她们不能出来回应时,那就是她们一般上会做的事情。

去你妈的罗斯玛!别打电话给我的雪州苏丹堂兄了,也别向我堂兄吼叫。霹雳州法典说明官说过,假如你这么做的话那你就对回教大不敬,你只不过是个绝对当不成大马首相的副首相的妻子,这场是我和你之间的争吵,别把我雪州苏丹堂兄拖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