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电邮
原题∶CONTROVERSY OF THE SAGA
作者∶human88
发表日期∶
翻译∶CC LIEW
当1995年计划开始时的阶段,纳拉嘉亚故意拖延这个问题,并继续取悦当地居民。当事件暴露后,居民把矛头指向大道公司和中央政府,而这种民事诉讼通常都会耗费非常长的时间(法庭听审通常耗费五至七年的时间)
当发展商把房屋售罄后,任何对发展商的诉讼都无济于事,因为他们可以宣布倒闭,这就是发展商最常见的伎俩。
蕉赖皇冠镇,简称皇冠镇 = Bandar Mahkota Cheras,BMC
马来西亚大道管理局,简称大道局 = Lembaga Lebuhraya Malaysia,LLM
纳拉嘉亚私人有限公司,简称纳拉嘉亚 = NaraJaya SDN.BHD.
蕉赖—加影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简称大道公司 = Grand Saga SDN.BHD.
1994年 雪兰莪州政府某政府机构批准在蕉赖—加影大道路段建造一条公路,这段公路可由皇冠镇通往胡先翁镇交替路。
1995年 联邦政府允许大道公司兴建蕉赖—加影大道。
1995年 纳拉嘉亚向大道局申请准证。
1999年 大道局向纳拉嘉亚回复,大道局表示如果要在蕉赖—加影大道建造通道的话,必须赔该大道特许经营公司。
2000年 纳拉嘉亚书面上同意给予赔偿。
2000年 使用免过路费的噱头,开始大量出售房屋。
2001年至2003年 大道公司没有收到纳拉嘉亚的任何赔偿。
2003年 两家公司开始召开数轮会谈,可是纳拉嘉亚当时拒绝做出任何赔偿。
2002年至2005年 该计划中的房屋继续出售(已经售出70%的房屋)
2005年9月15日 由纳拉嘉亚负责建造的蕉赖皇冠镇公路在蕉赖市政局的批准下开始启用。几天后,大道公司强行关闭该路口。
2005年10月 大道公司商业发展与公司事务执行董事再纳阿比丁(Zainal Abidin Ali)通知市政局说这项关闭行动是因为和纳拉嘉亚的赔偿问题,他也说只有大道局有权开放该路段。
2005年 居民对这项封路行动感到激愤。
2006年2月 皇冠镇居民开始签名运动以抗议项封路行动,居民声诉必须绕道近七公里的路途,沿着双溪龙(Sungai Long)公路从蕉赖12英里进入蕉赖-加影大道。这个运动共获得一万个签名,和平示威也持续了数个月。
2006年4月23日 当地居民开始展开第一次的示威。
2006年8月27日 联邦后备队第一次驱散示威人群。
2006年8月30日 居民派出代表前往国会会见国会议员寻求协助。
2006年9月 前工程部长三米威鲁告诉皇冠镇开路理事会成员,该段道路是违法的。
2007年7月13日 在开路理事会主席陈文华的领导下,居民前往布城首相署办公室会见首相,并呈上了第二次的备忘录,里面收集了一万两千个居民的签名。
2007年10月 纳拉嘉亚向最高法院控告大道公司和大道局。
2008年4月 刘天球说该路段是属于州政府的,可是他也同时委派了测量师再次进行土地测量,以决定那一方是正确的。居民在2008年4月21日首次动手拆除石礅。
2008年5月13日 最高法院拒绝发出庭令阻止大道公司在蕉赖—加影大道交接处从新建造石礅。
2008年5月7日 在警方的协助下,大道公司从新建设石礅,可是在建筑工人离开后,马上被当地居民拆除。
2008年5月21日 纳拉嘉亚没有出庭听审。
2008年5月28日 大道公司在联邦政府的保护下,再次回到现场建造石礅。通过居民的努力,石礅再次被公众拆除。
2008年5月30日 3时33分左右宣布,皇冠镇路口正式将开放,"直到"法院对此案下判为止!
详情请浏览《当今大马》〖皇冠镇居民辛苦两年;工程部长终宣布开路〗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