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

毫不留情∶煽动法令的3500年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3500 years of the Sedition Act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5-05-08
翻译∶ECS283
校对∶CC LIEW

明显可见,《煽动法令》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假如正确和认真地执行《煽动法令》,整个世界就只会有一个宗教。今天的世界,就是太多宗教,所以成了许多世界问题的源头。

在这个国家没什么人知道有一个非常古旧的法律还是存在着,这个法律就是《煽动法令》了。你也许会问,这法令有多古旧了呢?信我吧!是非常非常地古旧了。

译者注∶慕沙(Musa)是马来名。英文的叫法就是摩西(Moses)

《煽动法令》早在三千或三千五百年前的埃及法老时代已经存在了。在那个时候,有一个叫做「慕沙」的——那些沿用他的名字的「慕沙希淡」,「慕沙阿曼」和「慕沙哈山」都和这古埃及的「慕沙」完全相反——收到神给他一个讯息。这个讯息说,法老王不是如他自己所相信的那样,是神,然后慕沙要去告诉他这些。

当然慕沙是很害怕,因为他很清楚有这么一个煽动法令,而且任何人质疑埃及的统治者的神权地位,将会得到可怕的处置。所以慕沙就要求神容许他带着他的哥哥一起去,这是因为他的哥哥能言善道,就像现代的部落客般会「詏」。神明白在对质法老王的神威时,的确需要一个有「詏才」的人,所以就同意慕沙和他的哥哥同去了。

法老王问慕沙成为神的凭证是什么?慕沙就回答说神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就判处慕沙死刑来表示夺走生命的能力,然后赦免他的死刑来表示赐予生命的能力。

「我也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辩说∶「那就表示说我是神了。」

那的确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假如网际网络和部落格在三千或三千五百年前已经存在的话,法老王就是「部落格之王」了。因为他的「詏才」实在是天下无敌。

不过,慕沙坚持说法老王不是神,所以法老王就动用煽动法令来对付他了。任何造成人民厌恶或反对统治者的举动就是煽动,就可以在《煽动法令》下受罚了。无论如何,慕沙没有照规矩玩,他弃保兼潜逃出埃及,因此造就了以色列的立国。从那时开始,这变成了许多纷乱和无数死亡的原因。假如法老王用《煽动法令》逮捕了慕沙,又不准他保释的话,那么今天就不会有这么多纷乱和死亡,每个人都能活在一个平安的世界里了,特别是在中东。

译者注∶伊撒(Isa)也是马来名,英文叫法是耶稣(Jesus)
校对者注∶古兰经也称耶稣为al–Masihu Isa(麦西哈尔撒)、Hadrat Isa(尊敬的耶稣)、Isa bin Maryam(麦尔彦之子尔撒,即马利亚之子耶稣)、Nabi Isa(先知耶稣)

而约在两千年前,另一个叫做伊撒的出现了。这个伊撒是人的名字,不是内安法令的那个ISA。伊撒也是煽动派人物,他使人民起来对抗统治者。这个伊撒就不是个很「巴闭」的人物,因为他的跟随者才大概有一打罢了,连设立一个巫统支部的资格也没有,不过由于政府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使伊撒成了殉教者,这导致他的支持率大增,直到今天他有至少超过十亿的追随者。

那肯定就不是绝招了,这故事有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变成殉教者,不然他的追随者会多到失控。

约一千四百年前,又有另一个人来了。这个人叫做莫哈默德 (他的名字只有一个『莫哈默德』,不像今天的某些人,名字里有两个『莫哈默德』。)他花费十年时间,在一个叫做麦加的小地方尝试着使人民反抗政府。最后,麦加政府忍无可忍,就引用煽动法令逮捕莫哈默德。

不过,莫哈默德成功逃到一个叫做麦地那的村庄。在十二年间,这个村庄发展成一个城市,还成立起一大队军人,反扑麦加政府。

那肯定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逃到另一个国家。他有可能会成立起军队,然后到回来和你算账。

校对者注:
妇女组前主席玛丽娜尤索夫(Marina Yusof)也曾在1999年9月29日发表言论,将「513暴动」归咎于巫统及当时的雪州大臣哈伦依特里斯(Harun Idris)。政府后来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控告玛丽娜。

这些慕沙,伊撒和莫哈默德的例子教导了大家一两样事情。第一,千万别让任何人触犯煽动罪行。第二,《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某些人说谎,而是惩罚某些人说实话。就像上次在槟城,当玛莉娜尤索夫(Marina Yusoff)因为说了实话,而《煽动法令》就成立了。她证明了她没有说谎,而的确是说了实话。玛莉娜尤索夫搞错了。她以为她假如能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就可以逃过惩罚。她实际上不知道《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你说谎,而是说实话的。慕沙,伊撒和莫哈默德也说了实话,所以他们都犯了煽动罪行。

校对者注:
bodek——马来文俗语「捧卵葩」

约六百年前,英国国王决定,非议统治者是非法的行为。国王辩说,是神委任统治者成为统治者的,反抗或非议统治者是煽动。你可以因此被逮捕,然后被割下耳朵。因此,很多没有给国王「捧卵葩」的,就被逮捕兼受《煽动法令》的处罚了。

62年前,马来亚人也开始反对英国皇室了。他们不喜欢英国提议的马来联邦,马来人就走在一起,成立一个由许多马来人运动,社团和协会的连合,叫做巫统。通过巫统,马来人在马来亚各地的公开演说中开始做出煽动的声明。

在巫统逐渐开始得到马来亚人的支持后,到了1948年,在英国本土有超过5百年历史的《煽动法令》被带入马来亚。虽然那是60年前,而《煽动法令》的目的也没有达到。最后,在1957年, 虽然有《煽动法令》的存在,马来亚还是从英国那里得到独立。

在今天,用来惩罚那些说英国坏话的马来亚人的《煽动法令》还是存在着。不过,我们已经没有英国殖民政府在统治马来亚。今天,马来亚已经独立,称为马来西亚了。不过,这个用来惩罚说英国坏话的法律还存在着,虽然已经没有人还会说英国的什么坏话,除了那个做了22年的首相马哈迪,成功把「铁娘子」搞得非常神经兮兮。

唉…假如当初法老王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就没有犹太教的存在了。没有犹太教的话,就没有耶稣,也就没有基督教了。假如麦加政府也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也就没有回教了。所以,既然没有犹太教,基督教和回教的话,那么两千六百万名马来西亚人还是像五百年前一样,都是兴都教徒。既然大家都是兴都教徒,就没什么问题了,因此兴权会也不必存在,兴权会不存在的话,国阵的三八大选的竞选成绩就不会那么糟糕了。

明显可见,《煽动法令》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假如正确和认真地执行煽动法令,整个世界就只会有一个宗教。今天的世界,就是太多宗教,所以成了许多世界问题的源头。

所以,马来西亚人应该这样来看《煽动法令》?从《煽动法令》能够预防新宗教成立,如犹太教,基督教,回教的可能性上来看,因此能够带来世界和平,那么,《煽动法令》是好的。就因为在3500年前,统治者无法确保无人能倖免于《煽动法令》,今天我们就有这么多的宗教分割这个世界,制造一大堆的冲突,导致许多伤亡。

不过要记得,《煽动法令》是用来惩罚那些说实话的人,而不是说谎的人。假如他们说谎的话,那么我们有更多其他的法律来泡制他们。

1 条评论:

匿名 说...

不过要记得,《煽动法令》是用来惩罚那些说实话的人,而不是说谎的人。假如他们说谎的话,那么我们有更多其他的法律来泡制他们。

马来西亚式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