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I rest my case, Your Honou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8-08-08
翻译 ∶James
沙菲宜补充说,如果拉惹柏特拉愿意的话,他宁愿让后者自行挑选他属意的法官,好让审讯可以即刻开始。《马来西亚内幕者》报道节录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撰稿∶《新海峡时报》刊登
林甘代表律师指责沙菲宜意图修案
《新海峡时报》V 安塔拉甘(V.Anbalagan)、哈菲兹(Hafiz A.Yatim)联合报道
昨天两名律师在訴訟过程大演「隔阵对骂」,其中一方指责另方的律师在处理案件上的疏忽。被「控告」的一方是拿督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而控告的那一方是拿督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R.Thayalan),达亚兰同时也是拿督林甘(V.K. Lingam)的辩护律师。
他们所提出的陈诉引起大众的窃窃私语。
达亚兰告诉《皇家委员会》,在1996年的时候他曾针对沙菲宜的行为报了案,而警方表示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话,他们将会深入的调查。事情的来由是因为当时沙菲宜被通知在一宗调查中出庭作证,因为此事,他致函表示为何他应该作证。
上周他提出口头申以出庭做供,可是却被拒绝了。可是在昨日在获知沙菲宜作出书面申请后。达亚兰彻底反对,他以指控沙菲宜的报案书为由,声称沙菲宜的公信力是值得怀疑的。
《皇家调查委员会》委员拿督马哈德山卡(Mahadev Shankar)很快平息局势∶「我深信他(沙菲宜)将很乐意回答这项指控」 。
律师公会代表梁绍夫(Christopher Leong Sau Foo)指出达亚兰的声明等同威嚇证人。「这使我们感到非常憂慮,达亚兰已经声明如果沙菲宜出庭做供的话,他将会控告沙菲宜。」梁绍夫补充,那份指控沙菲宜的报案书与此案无关。
梁绍夫表示:「对于沙菲宜来说属于恐吓,这项行为已经触犯了《调查委员会法令》(Commission of Inquiry Act),妨礙证人提供证据。」他补充说达亚兰根本没有看过沙菲宜的声明。
马哈德山卡表示《皇家调查委员会》已经注意到达亚兰说做出的声明,并会在适当的时间采取行动。沙菲宜当时站在在法庭对报案书提出澄清∶「这跟案件处理完全没有关系,而是涉嫌违反官方机密。」
沙菲宜律师声称因为该报案书使他陷入麻烦之中,并几乎被捕。达亚兰然后指出如果他被要求申辩的话,那么该报案书将是唯一能测试沙菲宜证供的可信度的工具。
达亚兰表示∶「这是一份关于案件处理的报告,沙菲宜曾致函说谁是当事人和所涉及的司法专员。」他说如果有必要的话,那么司法专员也有会被传召来提供证据。
达亚兰说沙菲宜的声明是由当时的刑事调查主任(丹斯里)慕沙哈山(Musa Hassan)所记录的,他目前担任全国总警长。
沙菲宜反驳说,身为律师透露案件的详情是不道德的行为,再加上这份指控他的报案书是由司法专员拿督雷克拉兹(KL Rekhraj)说做的 。沙菲宜表示∶「该报告是在当时马来西亚的首席大法官敦尤索夫晋(Tun Mohamed Eusoff Chin)的指示下所做的,雷克拉兹过后还针对此事亲自向我道歉。」
敦尤索夫晋的律师,拿督艾哈迈德阿末(Hazman Ahmad)站出来反驳说他的当事人没有涉及此事。
《皇家调查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海达莫哈末诺(Tan Sri Haidar Mohamed Noor)指示中止这场骂战,并下令继续庭审林甘胞弟迪鲁纳玛(V. Thirunama Karasu)的供词。
这已经是第二次针对一名律师指控展开的调查了。上周林甘指责控方律师罗伯特拉扎尔(Robert Lazar)试图为自己在上诉法庭的判决辩护。
林甘声称罗伯特拉扎尔曾要求帮他安排与前首相敦博士马哈迪的儿子慕克力斯(Mukhriz)会面。罗伯特拉扎尔强烈否认这些指控,称他们是「荒谬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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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鲁纳玛∶我在1995年曾与敦尤索夫晋会面
迪鲁纳玛卡拉苏(V. Thirunama Karasu)站在证人台上做了一个「表示尊重的动作」以指出前任首席大法官敦尤索夫晋就是他在十二年前见过的人士。迪鲁纳玛的动作引起哄堂大笑,他对在法庭中听审的公众们表示:「我必须尊重他,因为他有『敦』的封号。」
迪鲁纳玛认出了敦尤索夫晋就是那个他在1995和1996年见面的人士。
敦尤索夫晋在约下午12时30分抵达法院,当时《皇家调查委员会》已经指示他的律师拿督哈兹曼阿末(Hazman Ahmad)说他的当事人的出席是重要的至关。迪鲁纳玛的律师黄朱强(Wee Choo Keong)较早前曾要求当局澄清,到底敦尤索夫晋会被传召上庭否,以便能让他的当事人来确认他身为首席大法官的身份。
哈兹曼过后问迪鲁纳玛说,他是否是从报纸和收看电视认识敦尤索夫晋,因为媒体曾针对有关诉讼程序给予广泛的报道。
他说∶「不!这是不正确的,我在1995年的时候在途中遇到了尤索夫晋」
黄朱强过后问迪鲁纳玛,尤索夫晋曾有几次出现在林甘住家?
迪鲁纳玛说:「两次。我看到尤索夫晋和拉民尤努斯((Tan Sri Lamin Mohd Yunus, 当时的上诉庭主席 )前来使用晚餐。」
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反对这项问题的提问,因为这不是迪鲁纳玛的声明。可是马哈德山卡允许控方的发问,因为林甘大力否认尤索夫晋曾来过他位于格兰那再也(Kelana Jaya)的住家。
马哈德山卡∶这关系到林甘和尤索夫晋的可信度。
迪鲁纳玛说,尤索夫晋第二次来林甘住家是为林甘夫妻饯别,因为他们要离开这里去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玛遥诊所(Mayo Clinic)了。
黄朱强∶除了尤索夫晋,你还把手提电话交给了谁?
迪鲁纳玛∶其中一位是拿督莫达达西丁(Datuk Mokhtar Sidin)。
海达∶此事与本案无关,迪鲁纳玛不可以自由回答。
黄朱强∶但这些程序可能是「所有调查的根本」。
(黄朱强接着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黄朱强∶沙菲宜(拿督莫哈末沙菲宜宜律师)是否曾带你去一位部长的住家?
迪鲁纳玛∶是的,他曾带我去见当时的首相暑部长拿督阿邦阿布巴卡尔(Abang Abu Bakar Abang Mustapha)位于尤基山庄(Ukay Height)的住家。
黄朱强∶为什么?
迪鲁纳玛∶这是在1998年在我针对我哥哥跟尤索夫晋而对反贪污局做了投报后。
黄朱强过后提出了两位现任司法专员的名字,那就是拿督雷克拉兹(K.L. Rekhraj)和拿督刘国民(Low Hop Bing)。
皇家委员会过后提醒黄朱强如果再次提出了法官的名字,他们将会作废迪鲁纳玛的声明。
黄朱强∶我希望皇家委员会可以公平对待,同时允许我做出部分随意的询问。
马哈德山卡∶我们要确定你没有问与案情无关的问题,程序必须对公平对待其他人士。
黄朱强∶《皇家调查委员会》不公,因为迪鲁纳玛先被要求提供一份声明然后才被允许出庭作证。其他人士如尤索夫晋、林甘和另一位前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斯可以在没事先提供一份声明而被允许出庭作证,我同意我不能谈论刘国民和莫达,这些都是特别人物。
黄朱强问迪鲁纳玛是否有提供反贪污局尤索夫晋和雷克拉兹的电话,以协助调查呢?迪鲁纳玛回答说有。
沈立强(Amar Steve Shim Lip Kiong)指出说黄朱强企图鸡蛋里挑骨头。
沈立强(前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是《皇家调查委员会》五名委员之一
黄朱强表示说他尝试证明林甘跟尤索夫晋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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