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 记得这个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Remember thi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1-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高崝添被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拿督理查玛兰俊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做出的。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非利达和(Lilian Lee)。

原文出处:Heavenly King: The Story of Kuala Lumpur's Boss of Bosses

天王: 吉隆坡之顶爷的故事

你们之中也许还记得去年一个黑社会头子被内安法令扣留的新闻,他就是拿督高崝添(Koo Tee Yam @ Ah Lek)。他后来在第二次被逮捕的时候,却神奇地被释放出来。今天,我们大家来分享一下在网络上收集到有关这位顶爷的资料。

高崝添,45岁, 被认为是控制吉隆坡大多数的偏门活动,例如高利贷、盗版碟和盗版货、淫业、毒品、非法赌博及谋杀。他也介入许多正行如舞厅、俱乐部、保安公司、餐厅、建筑业等。他的身家值约马币十亿元,控制西马大部分的非法活动,所谓的『四大天王』之首领。

高崝添也相信有在政治上活动,曾经将许多黑社会成员渗透进马华,特别是武吉免登(Bukit Bintang)区部,因为那里是他的非法活动基地。他的影响力之大,甚至当时的马华会长林良实(Ling Liong Sik)也要派遣马华联邦直辖区部主席兼能源部长拿督陈财和(Tan Chai Ho)招他为马华的赞助金主。尽管如此,高崝添并不喜欢林良实。

因此,他开始透过他的商业伙伴(一名与翻版光碟集团有关的朋友拿督郑金炎(Ta Kin Yan))和马华署理会长陈广才(Chan Kong Choy)及总会长黄家定(Ong Ka Ting)攀上关系。他讨厌马青团长翁诗杰(Ong Tee Keat),还派他的人到翁诗杰的安邦再也(Ampang Jaya)选区制造麻烦。因此,翁诗杰就被马华和巫统严重地边缘化(2006马华全国代表大会及和希山慕丁事件)。

在2004年大选时,高崝添被指称私人向首相捐献马币2千万元。有关的会面是由前马青团长纪永辉(Kee Yong Wee @ Kee Ah Mat)安排。自从那次以后,他就夸口说警察也奈何不了他。当前任警察总长就职时,对这些传言感到生气,就引用了《内安法令》逮捕高崝添,各大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法庭后来宣告他无罪释放。但是后来警察还是再次的逮捕了他。

三天后,联邦法院(主审法官是: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指出警方滥用扣留权,指示将他无条件释放。虽然几百个《内安法令》扣留者都向联邦法院提出同样理由,但都被否决了,然后被扣留经年。这里是否涉嫌贪污呢?

我们也只能猜测而已,最近有消息说我们的副内政部长佐哈里(Mohd Khir Johari )收取贿赂,释放三名江湖大哥。你能够从中猜到什么吗?现在高崝添的地盘因为内乱而分裂,他手下一名猛将陈友福(Tan Yew Hock),也是武吉免登区前国会议员拿督李孟崇(Dr Lee Chong Meng)的特别助理,在班登再也路(Pandan Jaya)被人射杀身亡,陈友福是协助高崝添处理政府事务的私人助理。

为了能够重新控制他的王国,高崝添和首相的人,包括拿督佐哈里,安排了一个会议。他以马币7百万元换取他的自由,然后他就飞到香港去了。那就是我们所听到有关他的最后消息。或许他有一个人际关系很好的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律师。这个律师曾代表许多罪犯和贪污者,不过这都是后话。

在他被释放之后,他的律师代表他发表了一项声明,里面竟然有这么启发性的句子:

「我们必须在这里强调说,高崝添及其家人给与马来西亚司法和内务部长及副部长崇高的尊重。这项声明只是为了批评警方的高压手法,而不是其他政府机构,而做出的。我被指示及授权做出这项声明。」

很有趣,是不?

【马来西亚前锋报 2005年10月30日报道】
富豪重新被捕 -- 『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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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崝添(图右)及其代表律师沙菲宜(图中),昨天被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监狱释放出来后被警方重新逮捕时,及时向大家招手示意

■叶丽玲(YAP LEE YING)莫哈默法依鲁斯(MOHD. FAIRUZ YUSOF)报道

相信拥有马币十亿元家财,而引起争议的富豪,即使被法庭要求监狱释放也拒绝离开,今天在1969年紧急法令下重新被逮捕。

高崝添,48岁,在踏出柔佛居銮(Kluang)新邦令金(Simpang Renggam)监狱后即刻被重新逮捕。在这之前的10月19日,联邦法院通过批准他所申请的人身保护令而获得释放。

在还未进入监狱之前,他是在去年3月26日,在武吉免登的一家餐厅内被逮捕。

高崝添的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做出的。

无论如何,高崝添本来应该再上个星期三就被释放。根据报导,他拒绝离开监狱,因为担心会被来自武吉阿曼的警察重新逮捕。

高崝添在今午一时半被释放出来后,他的担忧成真了。他是被援引《1969年紧急法令》所逮捕的。

在被带入警车前,一名助理警监扎比提卡迪(Zabidi Kadir Mohamad)向他念出逮捕令。

高崝添在被释放时,身穿青色線條上衣,褐色長褲及黑鞋。在念出逮捕令之前,他及时吻了妻子谢美心(Chia Mei Sim),还交给她一样事物。

「我在这里被关了17个月。我有什么错,」他以粤语向围观的大众和已守候五天之久的记者这么表示。

与此同时,武吉阿曼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茲(Mohd. Fauzi Saari)向《马来西亚周报》表示∶「相信他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如淫业、黑社会、赌博、酒廊和高利贷等会威胁公众安全的活动。警察在国家安全的理由下逮捕这个人。」

他还说这位富豪会在该项法令下被扣留60 天。

他说,该项逮捕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

高崝添也在现场的律师拿督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说,这位商人在四项指控下被逮捕,分别是加入黑社会、涉及被怀疑的活动、刑事活动及有关的事项。

「无论如何,该项法令准许内政长在扣留高崝添60天过后,在延长扣留期至两年。」他说。

这位相信有家财约马币十亿元的男子后来被带到居銮的警察总部报案。

高崝添后来被带到武吉阿曼做出下一步的调查。

与此同时,弗茲说,在60天的扣留期内,警察会向有关部门得到准许,以便扣留他多两年。

从5月24日到7月7日,高崝添通过沙菲宜作为代表律师,共经历五场审讯,并在高庭提出上诉。

在提出人身保护令的上诉时,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Kaushalya Rajathurai)、非利达(Frida Krishnan)和(Lilian Lee)。

辨方则由副检察官拿督尤索夫再纳阿比丁(Yusoff Zainal Abidin)、阿都马吉(Abdul Majid Tun Hamzah)、卡鲁丁拉赛特(Kamaluddin Mohd. Said)、纳吉扎卡利尔(Mohd. Najib Zakaria)、法兹拉伯甘(Fazillah Begum Abd. Ghani)和东姑安里扎基(Tengku Amri Zaki Tengku Abdul Rahman)。

沙菲宜在他的辩词中提出高崝添一开始时候的逮捕是带有恶意的,也没有依照顾问局所订下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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