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

毫不留情: 克鲁索探长与粉红豹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nspector Clouseau and the Pink Panther
作者  ∶粉红豹(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3-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若你追捕猎物追了两年,但它却是快得就连你想接近它十尺之内也无法办到,那该怎么办?你可以反客为主。我的意思是,你总不成要学夸父追日,就像BB鸟卡通片里的那只歪心狼,从我小时候开始,就追捕BB鸟,50年后还没有追到。

但你还是必须小心在意,若你要反客为主,你就要确保你的猎物反追你,但是并没有真正地捉到你,而且整个过程也要有终止的时候。你总不成要为了追而追,总有要个陷阱是引诱你的猎物掉下去的,不然这个猎物变猎人的游戏就会没完没了。

我的两个官司——煽动和刑事诽谤,道理也是一样。他们要把我的猎物变成猎人,而本来是『猎人』的我,现在却变成了『猎物』。然后我就开始跑了,他们就在后面追。他们最终是否能够捉到我,是一个我必须冒的风险。不过他们追我的事实是,在过程中,他们不能有所闪失。不然的话,我就可以看到马来谚语中所谓的『石头后面的虾』了。

到目前为止,煽动法令的官司是最有趣的。我的刑事诽谤审讯还没有开始,因为我们还在争辩着到底要在那一个法院听审。所以,一直到真正的听审的话,就还要很久了。

昨天是这次听审的最后一天。下一次的听审要在2009年4月23日与24日。这个星期为期两天的听审只是交叉审问颜德源(Gan Tack Guan)警监。由于我们对颜警监的交叉审问还没有完毕,所以到了四月的听审,相信焦点还是在他身上。即使在四月的那两天,我们不确定是否能够及时完成对他的交叉讯问。那是因为颜警监非常迟钝和含糊,以致要他回答一道问题也要用到两个钟头以上,就像哥宾星(Gobind Singh Deo)在昨天所说那样。

颜警监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既然他本身报了案指控我,那表示他也是煽动官司的原告。那是我们的第一道幸运符,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既然他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他就不应该去报案的。但我觉得也许他们认为他才是报案的最佳人选,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就有出庭资格了。

虽然他具有出庭资格,但这也变成是他们的问题之一。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这表示说他有该案调查结果的第一手资料,也能够很详细地回答调查过程。这是他们的失策。

颜警监,无论如何,拒绝回答哥宾星问他的所有问题。起初,他很自傲地宣称他是谋杀案的调查主任。当他发觉这表示说他必须详细地告诉法庭有关调查时,他就改变他的故事,说他只是调查队的监督人,实际做出调查的是另外的警官。他现在试图给大家一个印象说,他对调查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没有做出实际调查。他只是监督一队调查官,所以所知不多。

颜警监是一个有30年警队经验的人,现在还隶属国际刑警。但他要法庭相信他对蒙女案的调查不清楚,一个由他带领的调查。而他一直对所有问题都重复说,「我不记得了」,「我不能够回答」,「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等等。即使法官指示他必须回答也是如此。

到了一个时候,控方告诉法庭说,该事情的真相对控状没有关联,试图以这个理由来中止交叉审问。换句话说,我那篇说是我写的文章中是否说出真相是不关事的,我是否说谎并不重要,即使我说出真相,我还算是煽动,我还是有罪。

然后,控方试图指出说我们不应该一段一段地看那篇文章。那是因为他们发觉到,一些他们指称是虚假的段落,其实是真实的。因此控方认为法庭应该整体地看待这篇文章。有些段落有煽动性,其他的没有煽动性,都不要紧。我们应该看文章的整体性,而不是一部分而已。

这又让他们自打嘴巴了。颜警监的报案书中说,那篇文章中的一些段落是我捏造的。他后来指出有关的四个段落。而在控状中,却说我捏造了九个段落,颜警监说是四个段落,控方说是九个段落,这已经是不一致了。现在控方却要法庭不要计较四个或九个,反而是要看文章的整体性。

但是报案书和控状都说文章的一部分是捏造的,为何现在又要法庭看文章的整体性呢?这算不算是玩游戏玩到一半就换玩法呢?我现在对这件事情说出这个看法,也许会被控藐视法庭。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不会以肯定的口气来做出这个指称,我要面对的官司也太多了。但是他们的这种一直『换来换去』的做法不得不让我有这种印象。因此,为读者们指出这点也是我应有的责任,不管算不算得是藐视。

他们看来无法决定我到底犯的是什么罪,起初是说我所写的文章内的四个段落有煽动性,后来却是九个段落。现在是整篇文章。每次他们一遇到死路的时候,就换另外一种指责。就算我糊里糊涂,我也会怀疑他们是不择手段地要定我的罪就是了,但我自然不会责怪他们的,因为我肯定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不会如此无能,看不清这种为了要把一个批评及与政府有异见的人送入监牢而采用的低劣手法。

既然我所谓的刑事诽谤是由于一篇说是我写的文章内的一些段落是捏造的,那我们就要查明真相。一旦真相大白,我们就能比较一下真相和说是我写的那篇文章的一些段落,到底是真的还是捏造的。所以,颜警监的供词是很重要的。

但是颜警监不想回答所有哥宾星问他的问题。他忘记了,不能够回答,不知如何回答等等的。他就是拒绝回答问他的所有问题,这样的话我们又如何能够让真相大白呢?又能够如何肯定在文章中是否有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有捏造的段落呢?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当被问到他是否进行任何调查来证实某些内容是捏造的时候,颜警监说没有!那么,在没有做出任何调查的话,他又怎么能够肯定文章内的某些内容是捏造的呢?颜警监就说他是假设的。为何他那样假设呢?颜警监就说,那是因为他在蒙女案的审讯中没有发现同样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人出来提供资料证明那篇文章的内容属实。

换句话说,既然没有人确认文章中的某些内容是真实的,既然他没有偶然地看到这样的情报,那么他就假设那些是虚假的,而且调查工作不关他的事;若文章中的一些部分是捏造的。既然他不知道这些事情,那么这些事情就是虚假的。真简单! 他不知道的就是假的,也没有其他方法可行了。

那就是颜警监,一位有警监阶级,30年警队经验,如今隶属国际刑警的警官,所做的结论。他只注意他所知道的,然后他所不知道的就假设是虚假的。根据这个假设,我就要坐牢了。我一定要坐牢,因为我犯了法。我一定要坐牢,并不是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煽动性的。我一定要坐牢,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颜警监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虚假的。

欢迎来到马来西亚,无所不能之国。

注∶『粉红豹』是我在七〇年代常用的称号,也是我在九〇年代中期的电邮ID。登嘉楼的登姑伊斯迈(Tengku Ismail Tengku Ibrahim)可以证明这点。当然,颜警监就不是克鲁索探长了,他比较像是那些黑白默剧里的愚蠢无能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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