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 民主就是民主

少数的人也有他们的权力和他们的看法一样重要。萨达姆还不是以近100%的选票当上伊拉克领袖的吗?那他屠杀少数民族库尔德族人。那又怎样?难到他是因为少数的看法不重要而只有多数人的意愿算数的理由而被革除的?


1. 许多人认为,一旦你接受民主,你就是在实践民主。

2. 不幸的是,仅仅的接受是不足够的。这是因为每一个人——从位高权重的人到最草根的平民百姓,无论是来自一个政党或一个国家,还是有办法滥用及阻挠真正的民主进程。因此,我们看到多国的多数机构或政党的民主是失败的。

3. 基本上,民主是关于把权力交给大多数人,这是认为占大多数的人知道什么对全体才是最好的。因此占少数的人,尽管是表达反对意见和批评后,还是应准备接受占多数人定下的规矩。这些占少数人必须有准备,等到下一届的选举,才能再博一次。

4.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制度下,几乎每个人都尊重全国大选的成绩。占多数的人组织政府,占少数的就参与立法机构,竭尽全力去影响占多数人政府推行的政策及法律,和在下一届大选之前的四、五年内,参与政府的立法辩论、同意或否决政府的提案。占少数或独立的立法者还是能够提呈建议或法律草案,但通常是不会得到被占多数人的支持及被通过的。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无论是占多数或占少数的,将有助于建立一个民主政府的正常运作。

5. 各个政党都热爱民主,因为它看似对每一个人都公平。任何人都能竞选任何党职,包括最党的高职位,至少理论上是这么一回事。

6. 但事实上,只有某些人能渴望领导他人,因为这还必须得到足够党员的支持。

7. 理想的情况是,竞选者中有最多支持者的人就算胜出。理想的情况下,落败者及其支持者必须接受大多数人选出的政府。

8. 不幸的是,失败者不愿意接受事实,最终这将导致党被分裂和削弱。

9. 整个过程可能已经相当民主,可是以多数票来选择领袖的目标尚未实现。失败者也必须谨记,当他们胜利的时候,同样的事情也可能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换言之,民主竞选只能导致党的分裂(就我经验而言)。

10. 我要为通过民主制度竞选任何职位的候选人加油打气。显然,只有一个人会胜出,如果输掉的一方无法接受大多数人的决定,那最好别谈论什么民主。你其实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民主(当然我假设这是一场公平的竞选)。

摘自敦马哈迪医生的博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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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叫我别理会敦马哈迪医生所说或写的东西,他们都不喜欢我花时间去应酬或谈论他,令他『锦上添花』。这些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敦马几次援引《内安法》,在未经审批下逮捕我之后,我依然敬重他(加上他对安华的所作所为之后)。

这个嘛……也许是我天生慈祥一面的真情流露,亚洲人普遍上都奉行『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文化,你会把敌人全数铲除及诛他们九族。英军战俘依然会向军衔较高的德军敬礼。是的!你也许是德军的俘虏,但是如果那德国人的军衔高过你,就得向他敬礼,这就是英国人的方式。

马哈迪医生尊封为『敦』(相等于爵士),而我不是;他是马来西亚的前首相而我不是;他也是个部落客,尽管是『敌人』,我还是给予全部部落客尊重——即使是把我视为不共戴天的敌人,如洛基(Rocky)这种人和那些我认识的巫统部落客们一样。

是的!要是有机会,我还是希望能请和我『敌对』的部落客吃一顿饭,虽然我们身在不同的政治阵营但是我们还是朋友。丹斯里山努西(Tan Sri Sanusi Junid)对此作证(他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们能在政治舞台对垒,但是在『办公时间』以外,大家为何不能坐下请对方喝一杯和有礼的对待彼此?

纳兹里阿兹(Nazri Aziz)是我另一个『敌人』,不过我们依然尊重彼此,还有在一年前的一次晚宴上,我就坐在他的旁边,我俩就像老朋友一样对待彼此。晚宴之后,我们在八、九十位瓜拉江沙马来学院(Malay College Kuala Kangsar)的校友前辩论各种议题。当然,我们几乎在每个议题都持有不同意见,可是我们依然像绅士般的辩论及以最崇高的敬意来称呼对方。这不是在演戏,这绝对是真诚与真实的。

马哈迪医生在他今天的博文谈及民主。那今天我也来谈谈同样的话题,不过我不会同意马哈迪医生所说的全部,我会和他的意见不一致,但我会很有礼貌的这么做。

前新闻部部长再努丁迈丁(Zainuddin Maidin)在2007年十一月告诉半岛电视台,他说马来西亚是个民主的国家,因为我们每五年会有一次大选。希特勒大选胜出而成为德国纳粹领袖,萨达姆也是赢了大选而当上伊拉克领袖,难道这就让德国纳粹和伊拉克成了民主国家?

民主不只是仅仅在大选胜出,希特勒以少于一半的选票成为德国领袖而萨达姆获得了将近100%的选票,因为没人敢对他的政党投反对票,唯恐他们会在半夜消失。不能因为某人经由选举得到权力(不管是以公平还是不正当方式)就使那国家民主了,不只是一个选举就能说一个国家是民主。再怎么说,有很多方式可以在选举胜出,并且不是全部都公平的。

我们的讨论不应只局限于选举自由,如马来西亚所争论的。选举必须是自由和公平的。很多时候,选举或许是自由的,但却离公平远得很,这就是多数马来西亚人所不明白的,而他们之所以不明白是,因为想不通为何马来西亚的选举会被归类为不公平。

马来西亚的政治舞台不是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媒体是被控制的,你需要执照来经营报业、杂志或电台电视。还有,万一你『触犯』你执照的条规,你将失去它。而这所谓的『犯规』根本不明确,这并没有固定的指南,这是部长的职权范围内来决定是否构成了犯规。要是那部长,也只有那部长,认为你已经触犯了条规那他就可以吊销你的执照。

主流的电子与印刷媒体只为政府提供空间或广播时间,反对党不被提供相同的空间或广播时间,要是反对党被给予空间或广播时间,这些『冒犯』的新闻社将会失去他们的执照。

所以他们会担心激怒政府而不会给反对党空间或广播时间。还有,任何主流的印刷和电子媒体给反对党的宣传都是属于负面的。只有反对党的坏消息会被报导,主流媒体绝不会说反对党的好话,若是他们这么作,他们将失去他们的执照。

毋庸置疑,你有其他选择或『新』媒体来对抗主流媒体关于反对党的报道,不过,有多少的马来西亚人有上网呢?超过90%的马来西亚人接触有政府控制的电视台,所以电视台比互联网更为有效,执政党就是用电视台为主要的宣传武器。对抗电视台的报导,反对党是在打没有胜算的仗。

在真正的民主下,电视台会给反对党相同的广播时间,这并没在马来西亚发生。出人意料外,印尼居然有这么做,所以说,尽管马来西亚每五年就举行一次选举,可是要达到完完全全的民主还是有一段路要走。

我还需要提及反对党时如何被滥用的法律程序用来对付吗?我们有很多古老的法律用来对付反对党。政府的支持者能杀了人都能逍遥法外,可是反对党的支持者,即使是主要的领袖,都得面对各种各样的调查和起诉。

我实在是不必详述这点,因为多数大马人知道我在讲什么,起诉已经被调质成迫害。政府匿藏在法律制度背后一尝试把反对党赶尽杀绝。

值得我们慎重思考一点:首相是怎么被选上的。

目前,首相不像美国总统那样,由人民直接票选的。一个政党从选举胜出,而身为党领袖就自动当选首相。这是因为马来西亚是沿循英国的西敏制,不过首相怎么成为他党的领袖,接而成为马来西亚首相?

国阵赢了国会的多数议席,那么国阵的主席就自动成为大马的首相。不过国阵主席是票选的吗?不是!巫统的主席自动当上国阵主席接而自动当上首相的。

这是否让他成为合法的首相?法律上来说,是的!道德上,不!不过我们所讲的有关法律而非道德相关,而合法并不代表有道德的。

首相是怎么成为巫统主席的?既然巫统主席自动当选马来西亚的首相,这点就极为重要来细想。

巫统应该有三至四百万党员,遍布於全马的20,000个支部和191区部,这20,000多个支部提名他们的区部领袖。很多时候,这三、四百万巫统党员只有很少的发言权,区部选举都是被操纵的,还有那些不是「同一派」的将被阻扰去选他们的191区部领袖。

然后这191区部派遣他们的2500左右的代表参加巫统年度党大会。同样的,谁可以出席这场大会是由区部领袖来决定的。不是他们那一派的,再一次的拒於门外,所以就仅仅的191个巫统领袖决定了整个国家的命运。

191区部头儿会告诉那2500个代表应该选谁为巫统主席和署理主席,这两位将分别的成为首相及副首相,要是有人想竞选巫统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职,首先要得到191区部的近50个提名,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这191个区部头儿将确保他们的区部能阻挡任何想竞争主席和署理主席一职的人,胸怀大志的人将被阻止且不会得到任何提名,顶多他们只能得到一份提名,就是自己区部的提名,他们绝不可能得到超过一个提名,更何况50个。

简单来说,是191个人选谁为大马首相,不是三、四百万的巫统党员或一千一百万的选民或两千七百万的马来西亚公民。就单单这191个人,而这191个人是能被收买、控制、妥协、勒索或其他的,因此这191个人转而得确保他们的区部『循规蹈矩』。

这是真的民主吗?是191个大马人帮其他的两千七百万个大马人决定谁来领导国家的那种民主吗?这就是现有的制度,而且还是合法的,不过合法并不代表公平或道德,也不代表这是真正的民主。

敦马哈迪医生说我们应该尊重占多数的决定。好吧!50%多一点的大马人在308大选把票投了给国阵。所以,既然占多数的人把票投了给国阵,那我们就接受占多数的决定。

首先,仅仅的191个人决定谁是马来西亚的首相和副首相。这191个人是否代表多数人?没错,这是合法的。不过从道德角度来看,这样民主吗?这不应该是两千七百万大马人决定的吗?这不应该是一千一百万个选民决定的吗?这不是三、四百万巫统党员决定的,也不是超过两万个巫统支部能决定的,是那191巫统区部领袖所做的决定。

现在让我们来看大马大选的制度,我曾多次写过的杰利蝾螈(不公正的划分选区)就是这罪魁祸首。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这差距应该像其他国家和里德委员会(Reid Commission)在马来亚独立前所做的报告中所建议的,在15%或20%左右。目前,我们有的小选区只有5,000选民,相比之下那些大的选区居然有120,000或更多的选民。

小选区的选民比较亲政府而大选区的选民是亲反对党?是真的那么凑巧吗?执政党能以同样的选民票数来赢得到三、四个选区议席,而反对党只能赢一个?这就是杰利蝾螈,这当然合法。问题是,这么做有道德可言吗?我们到底是从法律或道德角度来决定着是否民主呢?

这怎么能被当成『一人一票』的制度呢?『赢得最多选区胜出』这制度让情况更糟,议席,而不是选民的多寡决定谁是赢家,你依然能以40%或更少的选票组成政府。希特勒不就是以少过40%的选票的而成为德国领袖的吗?这不就是因希特勒掀起的二次世界大战而导致好几千万人丧命的原因吗?

是的,这绝对合法!不过却不等于是道德的,是不是民主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海外的大马人或许有50万左右,不过这些大马人并不能投票,想要投票得在投票日当天回到马来西亚,有多少人能负担这费用和时间?为什么他们不能在马来西亚驻当地的大使馆或最高官员公署里投票?那些有『公务在身』的海外大马人就可以投票,但是普通公民却不行。这简直是否决了大马人的投票权。即使是印尼女佣和劳工都可以在吉隆坡的印尼大使馆投票,仅仅是在大马,就有二百万的印尼选民,大马人却不能这么做。

当然,要是海外大马人邮寄选票也许会衍生其他问题。就那25万的邮寄选票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因为票箱可以被切换的,不过这只是执行上的问题,是能够被解决的。

各个政党可以派代表或观察员到海外去监察海外邮寄选票,还有票可以在那边的大使馆或最高官员公署里计算的。只是成绩需要被寄回马来西亚,而不是那票箱。这样就能确保票箱不会被切换、劫持、失踪或什么的。

哎呀,要是我想谈真正的民主,我可以提出很多很多的论点,就我在此提及的论点已经可以搞得这篇文章这么长了。我们能不能废除掉《官方保密法令》,而以《资讯自由法令》取而代之?我们能不能废除《内安法令》,让《人权法案》取代之?我们能不能废除《印刷与出版法令》及《大专法令》,让出版物和期刊不需执照就能运作,以及允许大学生参与政治?

还有,那阻止四人以上的聚会和禁止公开演讲的《警察法令》该怎么办?政府的支持者可以参与这些聚会和在这些场合公开演说。反对党支持者得首先得到批准,而根据批文,演说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在私人场地的晚宴也不行。要是有人站到台上致词,警察就会马上干涉和禁止聚会进行,警方也会广播系统没收和把主办当局及演说者捉去审问,政府的支持者不被这些管制。

是的!如果你想讲民主我也一样可以奉陪,而我还会讲得更多。如果认为占多数人的意愿才算数而占少数的看法并不重要,这样根本不算是民主。少数的人也有他们的权力和他们的看法一样重要,萨达姆还不是以近100%的选票当上伊拉克领袖的吗?那他屠杀少数民族库尔德族人。那又怎样?难到他是因为「少数的看法不重要而只有多数人的意愿算数」的理由而被革除的?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re is democracy and there is democracy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2-03-2010
翻译∶四月、何人可及
校对∶西西留

9 条评论:

匿名 说...

可以知道有多少看过了这篇文章? 可不可以有一个“REALTIME COUNTER" 让大家知道多少看过了这篇文章。 真想知道有多少马来西亚子民看到了这不公平的马来西亚!!

西西留 说...

回匿名一号大大,右上角。

佳礼论坛大约八万人次,西西留部落格三十五万人次,每日平均一千二百人。

西西留、詹姆斯、ECS、何人可、还有几位翻译人不收分文。

谢谢

西西留 说...

忘了注明,ECS在佳礼的主题大约是二十万人次,因为不常进入,大概是这个数字。

另外,ECS身体欠佳、四月工作十分忙碌、朝九晚八,詹姆斯半工读、西西留就快穷到要当裤子了,何人可要顾家带孩子,这里没有一位是吃饱饭才来忧国忧民的人。

因此,请珍惜,如果无法参与,请至少做点校对,或是把译名纠正,考量到这些翻译人都要工作到很夜,非常辛苦,因此实在无法在做进一步校对。

其他五个左右的论坛有连载,可是不知道是否还在继续。

根据网络统计数据,影响力还不够大,应该不到大马华裔的10%。

谢谢支持

匿名 说...

请问大大,如果把文章转载在面子书里,对大大的网站会有什么影响,对转载者会否引起法律上的问题?
天知道波列国的法律是怎么走的?谢谢。

lan

匿名 说...

对, 我也想放上facebook.会造成麻烦吗?

soo

匿名 说...

还有我要怎么把你的blog link 去facebook啊?

soo

西西留 说...

谢谢匿名二号、三号、四号,

您可以直接贴在FB,没有问题,可以自行注明如有看到输入文字错误,可回来这里留言提醒译者。

至于链接也行,只要copy and paste到新的帖子后发布就可以了,就像一般留言一样。

至于版权,技术层面上只要是人类用自己的劳力制作出来的东西都有版权,可是在现实层面上其实没有版权,电子版流通一般是没有追究问题的,可是如果是印刷(谁敢这样做?)就可能需要照会一下MT,因为译文的出处本来就来自MT,RPK才是原创者(尽管翻译文学也是原创文学,可是许多人没察觉到吧了)

希望您能够满意这个解答。谢谢

安德森 说...

我一向都有把CC的博文link到fb....都沒問題.希望喚醒更多的大馬人!並為下屆大選做排山倒海的鋪排!

匿名 说...

被介绍了这个网站之后还是第一次认真看,谢谢你!!! 这才叫做真正的“爱国精神”... facebook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