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stupidity of some Malay Muslim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7-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一些马来人,包括公正党和回教党的马来人,都是思想狭隘及无知的。这是因为他们如鹦鹉般背诵可兰经,毫不明白他们所背诵的是什么,主要是因为他们都不晓得可兰经的语言。
先锋报主编说有条件地撤销『阿拉』之禁
【美联社26-2-2009】一位教堂负责人说政府已经撤销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
天主教先锋报(Herald)主编罗兰斯安德鲁(Lawrence Andrew)牧师今天说内政部准许该刊物使用『阿拉』来代表神,只要有关刊物是限于基督教徒阅读。
有关争论是在2007年发生,当政府禁止在马来文般的基督教刊物内使用『阿拉』,说这个字眼会引起回教徒的混淆。
先锋报对此把禁令带上法庭,指出该阿拉伯字眼在回教之前已普遍用来作为神的指称,也用在马来文的翻译版本上几个世纪了。
【马来西亚局内人27-2-2009】高庭今天宣布将在5月28日审理天主教堂对内政部和联邦政府有关教堂不要任何方面插手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
高庭上诉与特别权力组的法官刘美兰(Lau Bee Lan,音译)也择订7月7日,聆审7州回教理事会要求将案件转交联邦法庭的申请。
在2009年2月16日,内政部部长赛哈密签下了一份叫做《1969年内安法令》第22项1c下的PU A 62公报。标题为《2009年(禁止文件和出版品使用特定字眼)国内安全命令》。
这份公报指出: 禁止在文件和刊物内使用特定字眼。
第 2. (1) 项∶除非相关文件和出版品在封面写着『限基督教徒』,否则禁止印刷、出版、贩售、发行和拥有任何包含『Allah(阿拉)』、『Kaabah(天房)』、『Baitullah(神殿)』和『Solat(祷告)』字眼的基督教文件和刊物。
第 2. (2) 项∶有关在之一上提及的『限基督教徒』字眼必须清楚地在封面上使用16级的粗体阿里尤(Arial)字型。
一位来自该部门的出版及可兰经文组的发言人说他不知道有关的公报,对此他会与部门的法律组求证。一名基督教堂领袖说这件事在立法之前应该先行商讨,因为教堂都不知道这项新规则。
对于目前还有两场官司还未结案的情况下,就发表公报的做法,他表示感到惊奇。天主教堂如今正起诉政府禁止他们不能够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在他们的马来文周刊上。
沙巴婆罗圣经理事会(Sidang Injil Borneo Sabah)(福音教堂)也起诉政府没收他们由印尼进口,并有使用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徒刊物。
在此之前,内政部部长在庭外提议教堂在他们的马来文刊物上盖印上『只限基督教徒』的字眼,但却不被教堂接受,却被反提议印上『此乃基督教徒刊物』的字眼。尽管如此,内政部却拒绝这项反建议。
公正党居林区国会议员朱基菲里诺丁(Zulkifli Noordin)也在这件事上插上一脚。他的反应是:
「他们是否已经参考有关的裁决呢? 内政部不应该在这件事上妥协。我们应该要考虑到这里的社会处境,有关的字眼是这个国家的马来人回教徒所使用。他们执意使用这个字眼的目的何在?我很担心『阿拉』字眼的使用是为了让回教徒混淆。神的名称是依照种族还是语言呢?我对使用马来文的课题上没有意见,但是使用『阿拉』来指示神,会让回教徒不开心。我已经遇到很多人告诉我他们为此感到不开心。」
你可否知道非回教徒使用『Assalamu Alaikum』向回教徒是犯法的呢?而且,使用字眼如『insha-Allah, masha-Allah, Alhamdulillah』等等的也算是犯法?这样的话大概有一打的字眼是非回教徒不能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时使用的。基本上,就是所有有涉及『阿拉』这个字眼的词。
约20多年前,瓜丁的马华主席,黄先生总是像回教徒那样与他的马来人朋友说话。若他背着你说话,你会以为他是个马来人。你可以想像得到,当他转身过来时,你会惊奇地发觉一个讲马来话讲得比马来人还好的华人。
黄先生是很随意地使用字眼如『insha-Allah』、『Alhamdulillah』、『masha-Allah』等等的,丁州马来人都因此喜欢他。当他在1990年出来竞选瓜丁议席时,他输给回教党的候选人哈芝哈伦(Ustaz Haji Harun Jusoh)。黄先生在(Losong)和浮罗甘敏(Pulau Kambing)区中得到大多数的马来票。但他却在唐人街(Kampong Cina)区输了很多华人票。
马来人喜欢称呼华人回教徒为新入教徒(mualap 或 mualaf)。15年多以前,我到中国去参观那里最古老的一间清真寺。那间寺是在广州,是穆圣时代后一百年建立的。对了,华人比马来人早700或800年就成了回教徒,而那时马来人还是信奉兴都教、佛教、拜树等。但只有马来人是真正的回教徒,而华人是新入教徒。
我在广州清真寺遇见那里的伊玛目(Imam),他就用阿拉伯语与我交谈,我就回答说我不晓得阿拉伯语,他非常奇怪因为我刚在清真寺内祈祷,所以他就觉得我是晓得阿拉伯语的。
「你不会说阿拉伯语?」
「不,」我回答说。
「你会读《可兰经》吗?」
「是的,」我回答。
「你会读《可兰经》,但你不会说阿拉伯语?你怎么会如此?」
「我只是背,不是读。」
「那你不晓得你背的是什么了?」
「不,」我回答。
「你算是哪一门回教徒呢?你背诵《可兰经》但你不晓得你在背些什么。」
「我想我与其他99%的马来西亚回教徒都一样,我们都不会说阿拉伯文,也不明白我们背的是什么。」
那伊玛目摇着头离开,祈求神保佑我,还有其它99%在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回教徒。
这个在马来语版本《圣经》里的阿拉字眼到底有什么大不了呢?首先看看这个∶
《创世纪》1:1「起初神创造天地…」
【阿拉伯语发音】『Fee al-badi' khalaqa Allahu as-Samaawaat wa al-Ard……』
《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
【阿拉伯语发音】『Li-annhu haakadha ahabba Allahu al-'Aalama hataa badhala……』
《路加福音》1:30『……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阿拉伯语发音】『……Laa takhaafee, yaa Maryam, li-annaki qad wajadti ni'amat(an) i'nda Allahi.』
《路加福音》3:38『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
【阿拉伯语发音】『bini Anoosha, bini Sheeti, bini Aaadama, abni Allahi.』
阿拉这个字眼已经在《圣经》内,与犹太教徒的希伯来文所用的字眼是一样的,同样也是耶稣基督在向神祈祷时用的阿拉米语的字眼。在句子『Qul Huwal lah hu ahad』中的希伯来文『Huwa el Elah』或『Huwa'l lah』的意思是『他是阿拉』。
『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耶稣在十字架上说。阿拉米语的发音是『Eli, Eli, l'mana Sabachtani?』
『El』、『Elah』这两个字和『Elohim』都代表同样的一个阿拉伯文字,就是阿拉,在希伯来文也同样。
不!回教怎么能有阿拉这个字的专利权?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也使用同样的字眼。实际上,回教的最大『卖点』就是可兰经承认犹太教和基督教里的先知,我们都是向同样的神祈祷。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和回教徒的神是同一个,那么他的名字也应该是同样的。若我们崇拜的都是同一个神,那么回教徒的神怎么会和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神的名字不一样的呢?
一些马来人,包括公正党和回教党的马来人,都是思想狭隘及无知的。这是因为他们如鹦鹉般背诵可兰经,毫不明白他们所背诵的是什么,主要是因为他们都不晓得可兰经的语言。当然,他们也不阅读其它宗教的圣经,因为他们觉得这是『haram』的。有说先知穆圣耶甚至也向他妻子卡迪嘉(Khatijah)的表亲瓦拉卡(Warakah)询问意见,瓦拉卡是他当时一位有智的基督教学士,虽然有些学士不承认这些(但他们都承认瓦拉卡是参加穆圣和卡迪嘉婚礼的基督教徒)。
穆圣也从来不禁止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使用阿拉这个字眼,但是马来人却认为他们是比较优越的回教徒,比阿拉伯人更学富五车,虽然马来人只会背诵《可兰经》,却不像中国的华人回教徒那样,他们不会明白所背诵的内容。1千6百万的马来人回教徒怎么样去和超过1亿的中国华人回教徒比呢?马来人都爱称作这些人为『新教徒』,虽然他们早在1300年前已成为回教徒。那时候的马来人还向树等等的东西祈祷呢!
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
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逐鹿问鼎:甲之良药,乙之砒霜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6-02-09
翻译 ∶西西留
《峇东埔宣言》是安华对大马人民发表的宣言,而《人民宣言》是一项公民社会运动宣言,其内容由包括民联在内的七大政党所同意和接受。
一个贤明苏丹的标记
吾皇万岁! 雪州苏丹再一次展现他的贤明。他公开对黄洁冰表示同情,说他担忧及失望隐私侵害已成为毁灭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手段,这实在是说得好。
要点很简单,黄洁冰身为一位成年人,关起门来要做什么都不管别人的事。如我所说,我们选的是代议士,不是修女。大马人对这种政治手段已经感到厌倦,若这只是一个被拒绝的前任情人干的好事,也是同等肮脏。他应该被逮捕及控上法庭。他应该够胆回家,回答所有对他的控诉,而不是一走了之。没有人能够肯定这是否国阵干的好事、内斗结果、还是前任男友的蠢事,但是指控和反指控都是令人作呕的。
苏丹也很恰当地决定说他不能涉及,因为他是超越政治的。无论如何,大臣是不必去寻求陛下的意见的,他应该只让陛下知道进展,就这样罢了。
今年47岁的黄振威(Wong Chun Wai)是《星报》总编辑
***********************************
黄振威先生,那还要看你到底是谁了。若你是个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或回教徒,那么洁冰的作为就是不道德的了。所以,你所说的是依照你自己的标准,其它人用的是不一样的标准,也会与你的意见持有不同看法。我假设你不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更不是回教徒。要不然你就会口吐白沫,嘴吐地狱之火了。
现在,当每个人还没有开始喋喋不休地唠叨之前,今天的这不是写有关洁冰的文章,而是关于你们的待人处事的态度。苏丹也是他们自己州属的宗教领袖,也就是回教首长。若你是个回教徒,你还会唱同样的调儿吗?你不会责怪苏丹竟然维护一个与回教男子有私情的女人吗?
好吧!洁冰也许不是个回教徒,但她男友是。洁冰也不是个普通市民,她是雪兰莪的立法议员,她应该比谁都更清楚这些。这不再是个「房间里的课题」,也不再是心情问题,这已经是和州属有关的课题。这里涉及了与回教徒的『违法』性行为,而州法律指出回教徒不可涉及违法的性行为。
但你也说得正确,当事情一爆发出来的时候,我支持洁冰,我也是其中一名打电话给她,要求她不要辞职的人。但是雪州苏丹如今的所作所为将给他带来麻烦,因为巫统里面一些分子打算来个「第三次制宪危机」,就像八十年代的那两次那样,以控制这个国家。苏丹将会被渲染成一个默许婚外性的无德小人。
简单来说,苏丹可以置身度外。即使丹斯里卡立需要询问苏丹的意见,他也可以『秘密』趁着每周会议的时候向他提起,那么就没有人会知道他已经和苏丹提起过,也没有人会知道苏丹的反应如何了。
尽管如此,苏丹是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如此公开『肯定』洁冰。现在他也许就要因为这种公开声明而付出代价。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他们因为苏丹做了一个不利当权人士的决定时,一些人一定会利用这个课题来对付陛下。接着,今天那些为陛下鼓掌欢呼的人将不会出现在皇宫面前维护他,八十年代的事件就证明了这些。
当你笑的时候,全世界与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你自己一个人哭,那就是真实的人生。苏丹也在八十年代的制宪危机中发觉到这点。当巫统拖他们下泥沼时,他们只有靠自己,没人出来维护苏丹,不是马来人,不是华人,也不是印度人。
除了作为回教领袖,苏丹也是马来人权益、特权和语言的捍卫者,这都在宪法下注明了。目前,巫统在发动一个马来民族主义运动,你们可知道?他们在鼓吹马来人保留地、废除英文、保留《内安法令》,以便用来对付所有那些质疑马来人权益和特权的人。你质疑他们,他们就无审讯扣留你。
你们大家都在喊∶「做对的事情!」;你们大家都在叫∶「奉守宪法!」;你们大家都在咆哮呐喊∶「捍卫法律!」。若苏丹照着做的话,那该怎么办?苏丹不是拟定宪法的那个人,实际上他们只是宪法下的君主,这表示说他们也是受制于宪法,所以他们也要依照宪法,宪法说回教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马来人有一些特权是非马来人没有的。
所以,我们要苏丹如何应对这些课题?他们是否应该做出正确和公平的事情?还是他们应该依照宪法,做出合法的事情?若他们依照宪法,那么回教就是「天下第一」(numero uno)※、马来文是「天下第一」、马来人是「天下第一」,所有非回教,非马来文,非马来人都是次等的,那就是法律。
※「天下第一」(numero uno),拉丁语,表示自己的利益即是最重要的意思
是的!苏丹必须做出正确(right)和公平(fair)的事情。但是正确和公平是什么?对回教徒和马来人而言,正确、公平及符合宪法的认知未必等同非回教徒或非马来人的认知。因此,若你从字眼上去理解的话,正确和公平未必是符合宪法的。
容许你皈依回教,但不容许你反出回教是合法的。若你是个回教徒,这是正确及公平的。若你不是,不管合法与否,你不会同意这是正确和公平的。
若你是个巫统马来人,那么《新经济政策》就是正确和公平的。如果根据司法,这完全合法,并符合宪法。若你不是巫统马来人的话,你会同意吗?管他法院是如何定义的!
我们所不知道的是,实际上苏丹所拥有的权力比人民还少,人民反而比较自由。除非苏丹冒着违反法律或是被人指责的危险,他甚至就连提出意见也不行。他们唯一被容许的意见就是政府的意见,甚至元首的演讲都是首相署所安排的,有时,直到准备发表演讲的那一刻他们才获知演讲内容。
这就对了!元首在演讲之前,并不知道他自己要讲些什麽内容。现在你明白为何在最近的国会开幕典礼中,元首『感谢』阿都拉,希望他在三月尾的交权顺利了呢?猜猜是谁写的演讲词?就连阿都拉都只是在听到演讲之后才知道的。
了解什么是「君主立宪」的意义,我不是说统治者是树胶印或是形式上的首长。他们有一些权力,我们只是要知道是哪些权力,从中加以利用,那么我们就能做一些在平常不能做的事情了。
但是马来西亚人总是好像很清楚法律,仿佛是研究了整本宪法。我遇过很多人都爱表达意见,却不知道霹雳州也有宪法。
「啊,霹雳有州宪法的吗? 我不知道呢!」
「不止霹雳。所有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
「噢,我不晓得呢!」
那么他们又何必对这个课题那么激动?
「你知道吗?在雪兰莪和登嘉楼的宪法下,他们不必委任一个副大臣,不过吉兰丹和彭亨就需要。」
「噢,我不晓得呢!」
「你不知道每个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你也不知道哪一州需要副大臣,哪一州不需要。那你又干嘛对副大臣这个课题这么激动?」
喂!尽量反对啦! 说出来,那是你的基本权力。不过事先做好你的功课。就像那些要求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的人所说的: 你不只要在《煽动法令》下坐牢,《宪法》也不准许。独立后任何违反宪法的法律都自动失效,所以就死心,别妄想在控制三份二的国会议席后就把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这是行不通的!
唯一我们能够做到废除皇室,赶走巫统的办法是通过军事政变。就像我们的一些邻国那样,赶走他们的统治者,把他们的国家变成共和国。那时就没有统治者和贪污政客了,反而是军队在管理国家。这是你所要的吗?
感谢神!这都不会发生在马来西亚。各州统治者是个兵种的名誉部队总团长(Colonels-in-Chief)※,如陆军、海军、空军、突击营、炮兵、马来军团、工兵团等等。最高元首是三军统帅,也就是说,只有统治者能发号施令,不是那些要成为下一个卡达非、沙旦胡先、阿敏、马可斯、苏卡诺等等的政客。
※名誉部队总团长(Colonels-in-Chief)
在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军队中,军团中的名誉部队总团长通常由皇室成员担任,或是由人民拥戴的人士作为代表。他们并无实际发号施令的军权,拥有实际军队控制权的是团长(Colonel of the Regiment)。可是他们会被告知军团的重要活动,并会不时造访作战单位。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军团和皇室之间的直接关系。
如果赶走统治者,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军队会失去控制,他们会成为政客的工具——如果他们(政客)的脚镣被解除后,他们自己不成为独裁者才怪呢!
你们之中有些人认为,就如你们所说的那样,因为我保皇派,因为我身上流着的是皇室的血。你不知道的是,你所知道的不过是一知半解,那就是因为你对宪法,还有保持国土完整的脆弱结构却一无所知。你还记得军队在『五一三事件』里所扮演的角色吗?那只是一个小例子,看看政客如何能够利用军队来达到他们的利益。
不!我们需要统治者。我不相信那些政客,特别是如同巫统那般的「马来人民族主义」政客。废除皇室的话,巫统政客就能控制军队,到时,反对党的支持者,或是非马来人就惨了。然后「马来西亚,能!」(Malaysia Boleh)就变成「马来西亚,乱!」(Malaysia Beirut)※了。然后我会搬回我的出生地——英国,你们这些在马来西亚出世的,无处可走的,就祝你们好运了!你最好还是去学学如何开枪吧!
※押韵:Beirut是贝鲁特,即是说马来西亚到时就会变成像贝鲁特那样的内战连连。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6-02-09
翻译 ∶西西留
《峇东埔宣言》是安华对大马人民发表的宣言,而《人民宣言》是一项公民社会运动宣言,其内容由包括民联在内的七大政党所同意和接受。
一个贤明苏丹的标记
吾皇万岁! 雪州苏丹再一次展现他的贤明。他公开对黄洁冰表示同情,说他担忧及失望隐私侵害已成为毁灭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手段,这实在是说得好。
要点很简单,黄洁冰身为一位成年人,关起门来要做什么都不管别人的事。如我所说,我们选的是代议士,不是修女。大马人对这种政治手段已经感到厌倦,若这只是一个被拒绝的前任情人干的好事,也是同等肮脏。他应该被逮捕及控上法庭。他应该够胆回家,回答所有对他的控诉,而不是一走了之。没有人能够肯定这是否国阵干的好事、内斗结果、还是前任男友的蠢事,但是指控和反指控都是令人作呕的。
苏丹也很恰当地决定说他不能涉及,因为他是超越政治的。无论如何,大臣是不必去寻求陛下的意见的,他应该只让陛下知道进展,就这样罢了。
今年47岁的黄振威(Wong Chun Wai)是《星报》总编辑
***********************************
黄振威先生,那还要看你到底是谁了。若你是个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或回教徒,那么洁冰的作为就是不道德的了。所以,你所说的是依照你自己的标准,其它人用的是不一样的标准,也会与你的意见持有不同看法。我假设你不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更不是回教徒。要不然你就会口吐白沫,嘴吐地狱之火了。
现在,当每个人还没有开始喋喋不休地唠叨之前,今天的这不是写有关洁冰的文章,而是关于你们的待人处事的态度。苏丹也是他们自己州属的宗教领袖,也就是回教首长。若你是个回教徒,你还会唱同样的调儿吗?你不会责怪苏丹竟然维护一个与回教男子有私情的女人吗?
好吧!洁冰也许不是个回教徒,但她男友是。洁冰也不是个普通市民,她是雪兰莪的立法议员,她应该比谁都更清楚这些。这不再是个「房间里的课题」,也不再是心情问题,这已经是和州属有关的课题。这里涉及了与回教徒的『违法』性行为,而州法律指出回教徒不可涉及违法的性行为。
但你也说得正确,当事情一爆发出来的时候,我支持洁冰,我也是其中一名打电话给她,要求她不要辞职的人。但是雪州苏丹如今的所作所为将给他带来麻烦,因为巫统里面一些分子打算来个「第三次制宪危机」,就像八十年代的那两次那样,以控制这个国家。苏丹将会被渲染成一个默许婚外性的无德小人。
简单来说,苏丹可以置身度外。即使丹斯里卡立需要询问苏丹的意见,他也可以『秘密』趁着每周会议的时候向他提起,那么就没有人会知道他已经和苏丹提起过,也没有人会知道苏丹的反应如何了。
尽管如此,苏丹是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如此公开『肯定』洁冰。现在他也许就要因为这种公开声明而付出代价。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他们因为苏丹做了一个不利当权人士的决定时,一些人一定会利用这个课题来对付陛下。接着,今天那些为陛下鼓掌欢呼的人将不会出现在皇宫面前维护他,八十年代的事件就证明了这些。
当你笑的时候,全世界与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你自己一个人哭,那就是真实的人生。苏丹也在八十年代的制宪危机中发觉到这点。当巫统拖他们下泥沼时,他们只有靠自己,没人出来维护苏丹,不是马来人,不是华人,也不是印度人。
除了作为回教领袖,苏丹也是马来人权益、特权和语言的捍卫者,这都在宪法下注明了。目前,巫统在发动一个马来民族主义运动,你们可知道?他们在鼓吹马来人保留地、废除英文、保留《内安法令》,以便用来对付所有那些质疑马来人权益和特权的人。你质疑他们,他们就无审讯扣留你。
你们大家都在喊∶「做对的事情!」;你们大家都在叫∶「奉守宪法!」;你们大家都在咆哮呐喊∶「捍卫法律!」。若苏丹照着做的话,那该怎么办?苏丹不是拟定宪法的那个人,实际上他们只是宪法下的君主,这表示说他们也是受制于宪法,所以他们也要依照宪法,宪法说回教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马来人有一些特权是非马来人没有的。
所以,我们要苏丹如何应对这些课题?他们是否应该做出正确和公平的事情?还是他们应该依照宪法,做出合法的事情?若他们依照宪法,那么回教就是「天下第一」(numero uno)※、马来文是「天下第一」、马来人是「天下第一」,所有非回教,非马来文,非马来人都是次等的,那就是法律。
※「天下第一」(numero uno),拉丁语,表示自己的利益即是最重要的意思
是的!苏丹必须做出正确(right)和公平(fair)的事情。但是正确和公平是什么?对回教徒和马来人而言,正确、公平及符合宪法的认知未必等同非回教徒或非马来人的认知。因此,若你从字眼上去理解的话,正确和公平未必是符合宪法的。
容许你皈依回教,但不容许你反出回教是合法的。若你是个回教徒,这是正确及公平的。若你不是,不管合法与否,你不会同意这是正确和公平的。
若你是个巫统马来人,那么《新经济政策》就是正确和公平的。如果根据司法,这完全合法,并符合宪法。若你不是巫统马来人的话,你会同意吗?管他法院是如何定义的!
我们所不知道的是,实际上苏丹所拥有的权力比人民还少,人民反而比较自由。除非苏丹冒着违反法律或是被人指责的危险,他甚至就连提出意见也不行。他们唯一被容许的意见就是政府的意见,甚至元首的演讲都是首相署所安排的,有时,直到准备发表演讲的那一刻他们才获知演讲内容。
这就对了!元首在演讲之前,并不知道他自己要讲些什麽内容。现在你明白为何在最近的国会开幕典礼中,元首『感谢』阿都拉,希望他在三月尾的交权顺利了呢?猜猜是谁写的演讲词?就连阿都拉都只是在听到演讲之后才知道的。
了解什么是「君主立宪」的意义,我不是说统治者是树胶印或是形式上的首长。他们有一些权力,我们只是要知道是哪些权力,从中加以利用,那么我们就能做一些在平常不能做的事情了。
但是马来西亚人总是好像很清楚法律,仿佛是研究了整本宪法。我遇过很多人都爱表达意见,却不知道霹雳州也有宪法。
「啊,霹雳有州宪法的吗? 我不知道呢!」
「不止霹雳。所有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
「噢,我不晓得呢!」
那么他们又何必对这个课题那么激动?
「你知道吗?在雪兰莪和登嘉楼的宪法下,他们不必委任一个副大臣,不过吉兰丹和彭亨就需要。」
「噢,我不晓得呢!」
「你不知道每个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你也不知道哪一州需要副大臣,哪一州不需要。那你又干嘛对副大臣这个课题这么激动?」
喂!尽量反对啦! 说出来,那是你的基本权力。不过事先做好你的功课。就像那些要求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的人所说的: 你不只要在《煽动法令》下坐牢,《宪法》也不准许。独立后任何违反宪法的法律都自动失效,所以就死心,别妄想在控制三份二的国会议席后就把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这是行不通的!
唯一我们能够做到废除皇室,赶走巫统的办法是通过军事政变。就像我们的一些邻国那样,赶走他们的统治者,把他们的国家变成共和国。那时就没有统治者和贪污政客了,反而是军队在管理国家。这是你所要的吗?
感谢神!这都不会发生在马来西亚。各州统治者是个兵种的名誉部队总团长(Colonels-in-Chief)※,如陆军、海军、空军、突击营、炮兵、马来军团、工兵团等等。最高元首是三军统帅,也就是说,只有统治者能发号施令,不是那些要成为下一个卡达非、沙旦胡先、阿敏、马可斯、苏卡诺等等的政客。
※名誉部队总团长(Colonels-in-Chief)
在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军队中,军团中的名誉部队总团长通常由皇室成员担任,或是由人民拥戴的人士作为代表。他们并无实际发号施令的军权,拥有实际军队控制权的是团长(Colonel of the Regiment)。可是他们会被告知军团的重要活动,并会不时造访作战单位。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军团和皇室之间的直接关系。
如果赶走统治者,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军队会失去控制,他们会成为政客的工具——如果他们(政客)的脚镣被解除后,他们自己不成为独裁者才怪呢!
你们之中有些人认为,就如你们所说的那样,因为我保皇派,因为我身上流着的是皇室的血。你不知道的是,你所知道的不过是一知半解,那就是因为你对宪法,还有保持国土完整的脆弱结构却一无所知。你还记得军队在『五一三事件』里所扮演的角色吗?那只是一个小例子,看看政客如何能够利用军队来达到他们的利益。
不!我们需要统治者。我不相信那些政客,特别是如同巫统那般的「马来人民族主义」政客。废除皇室的话,巫统政客就能控制军队,到时,反对党的支持者,或是非马来人就惨了。然后「马来西亚,能!」(Malaysia Boleh)就变成「马来西亚,乱!」(Malaysia Beirut)※了。然后我会搬回我的出生地——英国,你们这些在马来西亚出世的,无处可走的,就祝你们好运了!你最好还是去学学如何开枪吧!
※押韵:Beirut是贝鲁特,即是说马来西亚到时就会变成像贝鲁特那样的内战连连。
毫不留情:亲爱的RPK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Dear RPK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6-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今天我们来看看我对我那篇【因为他是个大好人】的发表的帖子的回应∶
我反对卡立大臣向苏丹请示洁冰事件,苏丹应该只履行他在宪法下的职责,就此而已。还有,他应该是超越政治的。
aryn上
亲爱的aryn,
你指的是哪一项雪州宪法呢?
皇室有两种角色……所有大马人的首长,为马来人的回教捍卫者。
densemy上
亲爱的densemy,
你指的是联邦宪法还是各州的州宪法?顺道一提,根据大马联邦宪法,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不是马来人的。
我无法明白这篇文章要表达的要点。我们期望皇室做他们宪法下的份内事,就如雪州苏丹所做的那样。也许RPK没看到我们的前上诉庭法官写的有关霹雳的课题,解释为何霹雳苏丹在这件事上犯错的文章。那是其中一项令人民生气的事,然后说出许多东西。
murali上
亲爱的murali,
也许你可以帮忙我记起一下,我快59了, 很快就会追上你了,我总是找不到有关我说霹雳苏丹陛下是正确的文章。
支持未必是要直接和显见的。实际上,间接的支持也很好。我也很肯定我们当中有许多人会充满斗志的在那里,若RPK被送回去(但不肯定马来西亚人够不够『长情』地记得那些不公正地被扣留的人)。
sulphate上
亲爱的sulphate,
好主意!在下次大选,不管是几时,我们大家都应该精神上支持民联。我的意思是,不必要亲身到那里投票,只要我们精神上支持民联就够了,我肯定他们一定会赢得选举的。
这些都是基本的课题,是我们一定要面对的。若我们不够勇敢,继续敷衍道德、哲理、和民主价值,那我们身为大马人就会泥淖深陷,就如现在,不知要到何年何日!
Proarte上
亲爱的Proarte,
这是目前最好的回帖!我现在只是要搞清楚你要说的是什么,我喜欢有关勇敢的那部分,我的意思是,有谁能像你那样,胆敢把他的全名和地址都放在自己的帖子上。
我会吃下我的鞋子,然后为他竞选。(I will eat my shoe and campaign all out for him.)
Tojo海军上将上
亲爱的Tojo海军上将,
恋鞋癖是很普通的了,很多男人在吮吸女子高跟鞋跟时就会兴奋,这会刺激他们的性欲,这比有时会致命的性窒息安全多了。
今天RPK鬼上身了,所以他废话连篇!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魔鬼其实很聪明的,至少根据亚伯拉罕的信仰的圣书上来说是这样。他聪明到能够和神定下约要误导人类,你知道吗?神还答应了。我肯定,若我魔鬼上身了,我就不可能会废话连篇,我废话连篇是因为没有魔鬼的帮忙。
若我说我想要马来西亚成为共和国家是不是错的呢?不是说我不喜欢苏丹而是我觉得共和国比较好,也能够省下许多金钱和批评。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那就要看你是否从立法的观点来说了,根据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要求废除皇室,把国家变成共和是犯法的。我提议你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不过要先找到一个好律师,你会需要到的。
今天RPK写这些只因为我们都谈论有关霹雳苏丹,然后RPK不喜欢我们谈论的方式。他身上流着皇家的血,所以若他说就不要紧,若我们说就要紧了。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我只是要避免你的屁股坐牢罢了,到目前为止,超过一打在《今日大马》发帖的人都给警察找上门,其中有一个还被控上煽动罪,现在在等着上庭。我上次在2004年就因为批评森州统治者而被拉进武吉阿曼,他们搜查我的家,没收我的电脑。我是因为犯了放上我自己名字的错,不像你,只是放个假名。无论如何,我希望你有做好『防备措施』,不然的话,就幸会幸会了。
亲爱的RPK,我想你有一些声明是不太恰当的。
tanahairku2上
亲爱的tanahairku2,
嘿!你很像巫统咧。巫统也是说我的一些声名不太恰当,真是巧。
RPK, 这不就是你教我们做的吗?当安华和民联做对时就支持他们,做错的时候就鞭鞑他们。所以苏丹也一样。若他们贤明,不夺走人民的选择,那我们就会尊敬,不是崇拜他们。但若他们故意取走属于我们的,然后转给盗贼,那我们就要辱骂他们,就像我们对霹雳苏丹那样。我们也会对雪州苏丹做出同样事情,若他干下和他皇叔一样所干的好事。也许我们都不很精明,但我们还是有智力去分辨臭屁和麝香。
Liberace上
亲爱的Liberace,
Liberace曾经基佬来的,是否这是你选择这个名字的原因呢? 唔……
没问题的,尽量去鸟苏丹啦!我也没有说你不应该鸟他们吗,是不是?我也鸟了他们很多次。实际上,我也不止鸟了前任雪州苏丹,就不讲他当时还是元首,我还鸟了整个雪州皇家理事会,他们许多人都是我的叔伯。现今的雪州苏丹也不例外。
有一天,陛下传我进宫,要和我提起那件事,我就跟他说我为何鸟他,他也承认那件事上我做得好——表示说他们应该欠鸟的。但当那些来自武吉阿曼的蓝衣仔逮到你出的时候,你就要确定你已经准备好要面对《煽动法令》,敢敢讲就要敢敢付出讲的代价。我不是说我同意我们不应该有言论自由,我是说马来西亚不容许言论自由,那就是《今日大马》在捍卫着的——言论自由。
霹雳苏丹是宪法下的皇室。所以苏丹应该根据法律行事。宪法已经清楚指出如何辞退大臣。若他依从宪法,我不认为霹雳宪法危机会出现。
Rozlan上
亲爱的Rozlan,
那么霹雳州宪法对这件事有什么说法呢?让我长智长智,因为我还没有去读。
这个RPK, 我都跟你讲过的了,他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很难预料的,也很难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也很狡猾,他的文章内容要读好好来。若你不明白的话,就重复读,一直到你明白他的意思。这看来简单,但很复杂,不容易,非常不容易,祝你们好运了!!!
biggun129上
亲爱的biggun129,
你很令人混淆。
对于这些皇室人士,我承认我也是其中之一个支持大马变成共和国家的人,因为我对大马其中一位最有学识的皇室人士期望过高。
Daryl上
亲爱的Daryl,
对不起,联邦宪法不准许。但你也没输到完,菲律宾、印尼、中国等等都是共和国。所以你在那里还是有希望的。
这是RPK第二篇文章说那些民联人是笨鸡,根本不是那些盗贼和狐狸的对手。所以你鸟民联人蠢,而不是贪污。唔……
teo siew chin上
亲爱的teo siew chin,
那不是重点。一些民联人士——包括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都贪污。若不是的话,国阵就不能收买他们了。
那么,阿Pete叔, 你是否在说苏丹在霹雳州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唔~~~~~~~~~~~~~~~~~!!!
Ok, 现在我只知道我是白痴!
smeagrooo上
亲爱的smeagrooo,
我觉得你是白痴,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读到我的文章说霹雳苏丹作出正确的事情而我却没有提到这件事。
比起目前的君主立宪,我支持Ahmadneil成立大马共和国之说。为什么?现在的制度容易被滥用,就像我们在霹雳所见到的那样。没有苏丹,也许我们会更好。
tan_eng上
亲爱的tan_eng,
我必须在这里同意你的说法,容易被滥用的制度都应该废除。我也要废除选举、国会、司法、警察、政府、教育,全部事情——因为这些都容易被滥用,这个国家已经给你版样看了。
若RPK可以向我们指出在霹雳州宪法内,我愿意接受纠正,那里有说苏丹可以辞退大臣。
shamadz72上
亲爱的shamadz72,
我不肯定。我还没有读过霹雳州宪法,也许你可以帮忙我下。
讲真,在霹雳的英雄变狗熊的闹剧后,谁还会去管元首和苏丹了?只有那些捍卫传统、宋谷和神话的才会觉得这个雪州苏丹对卡立大臣做了非同凡响的决定!!
Wongnoball上
亲爱的Wongnoball,
我必须要同意你的说法。传统都不是东西。马来西亚人为何要捍卫老旧的传统,例如舞狮,母语教育,膜拜场所之类的胡说。嘿!就如你所说的,谁还会去理睬传统?一些传统实际上都是新发明的,这些在几千年前都不存在。就像华人传统。
RPK,很多时候,我很喜欢读你的文章。但是几百篇中,也许是几千篇中,你,或其他人在《今日大马》内所发的帖中,这是第三篇真的令我呕,吐和肚子痛!!
Tompios上
亲爱的Tompios,
你昨天应该是吃到肮脏的东西。若今天,你还是觉得要呕要吐还肚子痛的话,你也许应该去看医生,因为说不定会很严重。
像在这个时刻,当政客把使出最下流的手段,你不觉得一些受尊敬的人或皇室人士应该出来说一些公道话来阻止这些废话吗?
joseph81上
亲爱的joseph81,
我不是很确定你的『公道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是否想说,皇室应该超越政治,保持中立呢?我在这里有点混淆。我们不能够在民联得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保持中立,而在民联失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出来干涉。
霹雳和雪州苏丹需要做的『公道』事就是在三八大选后,让最多议席的法定政党宣誓做政府。那个政党就是国阵,因为这是一个法定政党,席位也比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更多。
但是霹雳和雪州苏丹都不『公道』。他们容许民联在一个星期内联合三党的议席,让他们超越国阵,但国阵可没有鸟苏丹。他们只是静静地退下去,待机而起。后来他们研究民联代议士中谁贪污,谁可以被收买。然后他们就出来做买人的血拼,收买那些贪污的民联代议士。
你知道吗?我们一向来都知道他们在收买民联代议士,但我们却没有采取应对行动。我们只是说『我们的人』不能被收买。但我们都错了。他们可以被收买,也被收买了。然后我们就鸟苏丹,因为民联的人民代议士是贪污,可以被收买的混球废物。
我很想刮我自己几巴掌,而不是那些苏丹。当我脱下裤子弯下腰的时候,有人就要捅我屁眼。我觉得我自己很傻很天真,因为我本来一直就知道我后面就一直站着一个坚挺地,然后等着捅我屁眼的人。
原题∶No Hold Barred∶Dear RPK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6-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今天我们来看看我对我那篇【因为他是个大好人】的发表的帖子的回应∶
我反对卡立大臣向苏丹请示洁冰事件,苏丹应该只履行他在宪法下的职责,就此而已。还有,他应该是超越政治的。
aryn上
亲爱的aryn,
你指的是哪一项雪州宪法呢?
皇室有两种角色……所有大马人的首长,为马来人的回教捍卫者。
densemy上
亲爱的densemy,
你指的是联邦宪法还是各州的州宪法?顺道一提,根据大马联邦宪法,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不是马来人的。
我无法明白这篇文章要表达的要点。我们期望皇室做他们宪法下的份内事,就如雪州苏丹所做的那样。也许RPK没看到我们的前上诉庭法官写的有关霹雳的课题,解释为何霹雳苏丹在这件事上犯错的文章。那是其中一项令人民生气的事,然后说出许多东西。
murali上
亲爱的murali,
也许你可以帮忙我记起一下,我快59了, 很快就会追上你了,我总是找不到有关我说霹雳苏丹陛下是正确的文章。
支持未必是要直接和显见的。实际上,间接的支持也很好。我也很肯定我们当中有许多人会充满斗志的在那里,若RPK被送回去(但不肯定马来西亚人够不够『长情』地记得那些不公正地被扣留的人)。
sulphate上
亲爱的sulphate,
好主意!在下次大选,不管是几时,我们大家都应该精神上支持民联。我的意思是,不必要亲身到那里投票,只要我们精神上支持民联就够了,我肯定他们一定会赢得选举的。
这些都是基本的课题,是我们一定要面对的。若我们不够勇敢,继续敷衍道德、哲理、和民主价值,那我们身为大马人就会泥淖深陷,就如现在,不知要到何年何日!
Proarte上
亲爱的Proarte,
这是目前最好的回帖!我现在只是要搞清楚你要说的是什么,我喜欢有关勇敢的那部分,我的意思是,有谁能像你那样,胆敢把他的全名和地址都放在自己的帖子上。
我会吃下我的鞋子,然后为他竞选。(I will eat my shoe and campaign all out for him.)
Tojo海军上将上
亲爱的Tojo海军上将,
恋鞋癖是很普通的了,很多男人在吮吸女子高跟鞋跟时就会兴奋,这会刺激他们的性欲,这比有时会致命的性窒息安全多了。
今天RPK鬼上身了,所以他废话连篇!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魔鬼其实很聪明的,至少根据亚伯拉罕的信仰的圣书上来说是这样。他聪明到能够和神定下约要误导人类,你知道吗?神还答应了。我肯定,若我魔鬼上身了,我就不可能会废话连篇,我废话连篇是因为没有魔鬼的帮忙。
若我说我想要马来西亚成为共和国家是不是错的呢?不是说我不喜欢苏丹而是我觉得共和国比较好,也能够省下许多金钱和批评。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那就要看你是否从立法的观点来说了,根据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要求废除皇室,把国家变成共和是犯法的。我提议你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不过要先找到一个好律师,你会需要到的。
今天RPK写这些只因为我们都谈论有关霹雳苏丹,然后RPK不喜欢我们谈论的方式。他身上流着皇家的血,所以若他说就不要紧,若我们说就要紧了。
ahmadneil上。
亲爱的ahmadneil,
我只是要避免你的屁股坐牢罢了,到目前为止,超过一打在《今日大马》发帖的人都给警察找上门,其中有一个还被控上煽动罪,现在在等着上庭。我上次在2004年就因为批评森州统治者而被拉进武吉阿曼,他们搜查我的家,没收我的电脑。我是因为犯了放上我自己名字的错,不像你,只是放个假名。无论如何,我希望你有做好『防备措施』,不然的话,就幸会幸会了。
亲爱的RPK,我想你有一些声明是不太恰当的。
tanahairku2上
亲爱的tanahairku2,
嘿!你很像巫统咧。巫统也是说我的一些声名不太恰当,真是巧。
RPK, 这不就是你教我们做的吗?当安华和民联做对时就支持他们,做错的时候就鞭鞑他们。所以苏丹也一样。若他们贤明,不夺走人民的选择,那我们就会尊敬,不是崇拜他们。但若他们故意取走属于我们的,然后转给盗贼,那我们就要辱骂他们,就像我们对霹雳苏丹那样。我们也会对雪州苏丹做出同样事情,若他干下和他皇叔一样所干的好事。也许我们都不很精明,但我们还是有智力去分辨臭屁和麝香。
Liberace上
亲爱的Liberace,
Liberace曾经基佬来的,是否这是你选择这个名字的原因呢? 唔……
没问题的,尽量去鸟苏丹啦!我也没有说你不应该鸟他们吗,是不是?我也鸟了他们很多次。实际上,我也不止鸟了前任雪州苏丹,就不讲他当时还是元首,我还鸟了整个雪州皇家理事会,他们许多人都是我的叔伯。现今的雪州苏丹也不例外。
有一天,陛下传我进宫,要和我提起那件事,我就跟他说我为何鸟他,他也承认那件事上我做得好——表示说他们应该欠鸟的。但当那些来自武吉阿曼的蓝衣仔逮到你出的时候,你就要确定你已经准备好要面对《煽动法令》,敢敢讲就要敢敢付出讲的代价。我不是说我同意我们不应该有言论自由,我是说马来西亚不容许言论自由,那就是《今日大马》在捍卫着的——言论自由。
霹雳苏丹是宪法下的皇室。所以苏丹应该根据法律行事。宪法已经清楚指出如何辞退大臣。若他依从宪法,我不认为霹雳宪法危机会出现。
Rozlan上
亲爱的Rozlan,
那么霹雳州宪法对这件事有什么说法呢?让我长智长智,因为我还没有去读。
这个RPK, 我都跟你讲过的了,他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很难预料的,也很难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也很狡猾,他的文章内容要读好好来。若你不明白的话,就重复读,一直到你明白他的意思。这看来简单,但很复杂,不容易,非常不容易,祝你们好运了!!!
biggun129上
亲爱的biggun129,
你很令人混淆。
对于这些皇室人士,我承认我也是其中之一个支持大马变成共和国家的人,因为我对大马其中一位最有学识的皇室人士期望过高。
Daryl上
亲爱的Daryl,
对不起,联邦宪法不准许。但你也没输到完,菲律宾、印尼、中国等等都是共和国。所以你在那里还是有希望的。
这是RPK第二篇文章说那些民联人是笨鸡,根本不是那些盗贼和狐狸的对手。所以你鸟民联人蠢,而不是贪污。唔……
teo siew chin上
亲爱的teo siew chin,
那不是重点。一些民联人士——包括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都贪污。若不是的话,国阵就不能收买他们了。
那么,阿Pete叔, 你是否在说苏丹在霹雳州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唔~~~~~~~~~~~~~~~~~!!!
Ok, 现在我只知道我是白痴!
smeagrooo上
亲爱的smeagrooo,
我觉得你是白痴,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读到我的文章说霹雳苏丹作出正确的事情而我却没有提到这件事。
比起目前的君主立宪,我支持Ahmadneil成立大马共和国之说。为什么?现在的制度容易被滥用,就像我们在霹雳所见到的那样。没有苏丹,也许我们会更好。
tan_eng上
亲爱的tan_eng,
我必须在这里同意你的说法,容易被滥用的制度都应该废除。我也要废除选举、国会、司法、警察、政府、教育,全部事情——因为这些都容易被滥用,这个国家已经给你版样看了。
若RPK可以向我们指出在霹雳州宪法内,我愿意接受纠正,那里有说苏丹可以辞退大臣。
shamadz72上
亲爱的shamadz72,
我不肯定。我还没有读过霹雳州宪法,也许你可以帮忙我下。
讲真,在霹雳的英雄变狗熊的闹剧后,谁还会去管元首和苏丹了?只有那些捍卫传统、宋谷和神话的才会觉得这个雪州苏丹对卡立大臣做了非同凡响的决定!!
Wongnoball上
亲爱的Wongnoball,
我必须要同意你的说法。传统都不是东西。马来西亚人为何要捍卫老旧的传统,例如舞狮,母语教育,膜拜场所之类的胡说。嘿!就如你所说的,谁还会去理睬传统?一些传统实际上都是新发明的,这些在几千年前都不存在。就像华人传统。
RPK,很多时候,我很喜欢读你的文章。但是几百篇中,也许是几千篇中,你,或其他人在《今日大马》内所发的帖中,这是第三篇真的令我呕,吐和肚子痛!!
Tompios上
亲爱的Tompios,
你昨天应该是吃到肮脏的东西。若今天,你还是觉得要呕要吐还肚子痛的话,你也许应该去看医生,因为说不定会很严重。
像在这个时刻,当政客把使出最下流的手段,你不觉得一些受尊敬的人或皇室人士应该出来说一些公道话来阻止这些废话吗?
joseph81上
亲爱的joseph81,
我不是很确定你的『公道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是否想说,皇室应该超越政治,保持中立呢?我在这里有点混淆。我们不能够在民联得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保持中立,而在民联失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出来干涉。
霹雳和雪州苏丹需要做的『公道』事就是在三八大选后,让最多议席的法定政党宣誓做政府。那个政党就是国阵,因为这是一个法定政党,席位也比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更多。
但是霹雳和雪州苏丹都不『公道』。他们容许民联在一个星期内联合三党的议席,让他们超越国阵,但国阵可没有鸟苏丹。他们只是静静地退下去,待机而起。后来他们研究民联代议士中谁贪污,谁可以被收买。然后他们就出来做买人的血拼,收买那些贪污的民联代议士。
你知道吗?我们一向来都知道他们在收买民联代议士,但我们却没有采取应对行动。我们只是说『我们的人』不能被收买。但我们都错了。他们可以被收买,也被收买了。然后我们就鸟苏丹,因为民联的人民代议士是贪污,可以被收买的混球废物。
我很想刮我自己几巴掌,而不是那些苏丹。当我脱下裤子弯下腰的时候,有人就要捅我屁眼。我觉得我自己很傻很天真,因为我本来一直就知道我后面就一直站着一个坚挺地,然后等着捅我屁眼的人。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5-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好!雪州苏丹现在是大好人,若半打的雪州民联州议员跳过去国阵,就像发生在霹雳州的那样,他还会是大好人吗?
以下是雪州沙拉夫丁苏丹陛下有关武吉兰樟区州议员黄洁冰的文告全文:
「我感到荣幸地宣布,最尊贵的丹斯里卡立,雪州州务大臣已在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拜见雪州苏丹陛下,并告知陛下有关尊贵的雪州武吉兰樟区州议员,也是雪州行政议员之一的黄洁冰的政治进展。
奉雪州苏丹陛下旨意,陛下不能够针对黄洁冰的课题,给予雪州大臣任何指引或劝告,因为此事仍然受到警方的调查,而且涉及黄洁冰的政治地位。这是陛下对这件事情的立场。
陛下相信无论大臣做出任何决定,将会是准确、公平、贤明的。有关考量必须是为了雪州,特别是人民的利益。
陛下对近期来一些人通过侵犯隐私以达到破坏他人尊严和形象的目的,感到痛心和担忧。令人痛心的是,个人的生活和私隐在经过媒体的大肆宣染下,变成热门话题。
陛下对黄洁冰遭受的不幸事件感到伤心和同情,并且希望尊贵的黄洁冰能够保持镇定和耐心,持续地生活下去。」
陛下私人秘书拿督哈芝莫哈默穆尼尔
传旨
(英国人开心时唱的乡谣)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Which nobody can deny(是无人可否认的)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oooo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是的!不是所有的人,可是可是可能有许多人在今天会这样的歌唱。你会这么唱是因为陛下做了你认为『公平』和『公正』的决定,但你只会这么认为因为这对反对党有利?若陛下指出洁冰是不道德的人,不适合继续成为雪州人民代议士,应该辞职,那么你就会臭骂雪州苏丹,就像你鸟霹雳苏丹那样,当他『倾向巫统那边』,做出不利反对党的指示。
那就是《今日大马》吗?亲反对党,为了『反』执政党而『反』吗?即使政府所干的好事都是坏事,而反对党领袖的屁都是香的,因为我们都支持反对党。
不!那不是《今日大马》,我们讲的是对的就要支持,错的就要反对,针对的是事,不是人。我们不会因为他是某人而忘记错误和反对正确,若你还不明白这点,那么四年来《今日大马》所对你的『教育』都失败了。
即使洁冰来自马华或民政党,我不认为应该辞职。她是否来自公正党或民联都没有关系,而是我们如何看待事情。洁冰的屁还是跟大家的一样臭,就算她是个反对党的人民代议士。
看来《今日大马》的读者都很偏颇,反对都是看某人的政治出身,而不是他的政治理想;若他们的理想跟你的有冲突,你就反对,你只支持那些与你有同样意见的人。
因为他们的理想,所以回教党是『坏的』。他们追求回教国,就因为你们一些人不同意,所以就认为民联应该最好踢他们出去,很多人也不支持《兴权会》,因为他们只为印度人斗争,即使印度人回教徒和基督教徒也说《兴权会》的坏话。
我们就不能留同存异吗?若凯里为出版自由而斗争、终止对部落客的指控、废除《内安法令》、《警察法令》、《煽动法令》、《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等,你不会支持凯里吗?即使他是巫统青年团团长?
当然你不会! 凯里是巫统的,因为他是巫统的,所以就要『反』。不管他的立场是什么,而你会支持安华,阿乜谁和很多人,因为他是公正党和民联。对很多人来说,这就是《今日大马》。
不过这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的思想要成熟一点,要知道如何分清事理,这表示说我们要接受好的,抗拒坏的,和个人无关。
我时常爱用半杯水的比喻。大多数人的人都认为只有半杯满,不是还有半杯满。『只有』比较负面,『还有』就正面。既然大多数的你们都比较负面,所以看待事情就是只有半杯水。
回教党也许不是一杯水,但肯定比半杯水多。为何我们就不能看看回教党的许多好地方,却注意回教党那些你所不喜欢的坏地方呢?若你们还记得的话,我之前就写了一篇有关九十九块好砖里的一块坏砖的文章。
就因为这样,雪州苏丹说了一些我们爱听的话,所以他就是一个大好人。明天他也许会说一些我们不爱听的话,他就成了坏人。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霹雳州苏丹身上,当他在三八大选后让民联宣誓为州政府,就是大好人。现在他是个坏人,应该废掉他的王位,我们就是这样想的。
苏丹与你我一样都是人,他们也有意见和感觉,有时他们的意见都无关重要,因为在做出一些任务时都受到联邦和州宪法所制。所以,他们所相信的都比不上受法律所限制来得重要,这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若他们做他们爱做的事,而不是宪法要他们做的事的话,那这个国家就成了帝王制(Absolute Monarchs),就不再是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s)了。那么到时就不需要选举或国会,苏丹就可以像在独立之前般管理他们的国家了。
我们需要少点感情用事,多一点清晰思考。好吧!我承认我是感情用事的人,那是我的缺点,我不否认,但我需要感情来推动我所做的事。我叫这作激情,不是感情。我老婆可以证明我可以很激情的,因此她不想我倒回去甘文丁。她说她会怀念我的激情,她也在别的男人身上找不到同样的了——至少这是她所告诉我的,她是不是掏我欢心,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这里就让我做一个激情的人吧!你们这些就要装上煞车制,让思维清晰些,从事情各个角度来看,不单是你们自己的角度罢了,事情不会总是如我们的意,有时事与愿违,也只好接受了。千万别因为不喜欢某些消息,就向带消息来的人开炮,带消息来的人又有什么错呢?就像你即使收到装有支票的信,也不会舌吻派信的邮差吧?他只不过是邮差而已。
好!雪州苏丹现在是大好人,若半打的雪州民联州议员跳过去国阵,就像发生在霹雳州的那样,他还会是大好人吗?以我所清楚的,你们这些人就会把我堂表弟剁成肉酱。然而,就是不会责怪民联、公正党、回教党、行动党或是安华他们失去雪州,你会责怪苏丹陛下。
我从不怪狐狸偷吃鸡,是神把狐狸做成爱吃鸡的动物,我会怪鸡主让鸡给狐狸吃了,狐狸天性本爱吃鸡。或者你打算责怪神做了狐狸出来?是的,那也是一种想法,让我们一边唱着『他是个大好人』,一边责怪神吧!
原题∶No Hold Barred∶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5-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好!雪州苏丹现在是大好人,若半打的雪州民联州议员跳过去国阵,就像发生在霹雳州的那样,他还会是大好人吗?
以下是雪州沙拉夫丁苏丹陛下有关武吉兰樟区州议员黄洁冰的文告全文:
「我感到荣幸地宣布,最尊贵的丹斯里卡立,雪州州务大臣已在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拜见雪州苏丹陛下,并告知陛下有关尊贵的雪州武吉兰樟区州议员,也是雪州行政议员之一的黄洁冰的政治进展。
奉雪州苏丹陛下旨意,陛下不能够针对黄洁冰的课题,给予雪州大臣任何指引或劝告,因为此事仍然受到警方的调查,而且涉及黄洁冰的政治地位。这是陛下对这件事情的立场。
陛下相信无论大臣做出任何决定,将会是准确、公平、贤明的。有关考量必须是为了雪州,特别是人民的利益。
陛下对近期来一些人通过侵犯隐私以达到破坏他人尊严和形象的目的,感到痛心和担忧。令人痛心的是,个人的生活和私隐在经过媒体的大肆宣染下,变成热门话题。
陛下对黄洁冰遭受的不幸事件感到伤心和同情,并且希望尊贵的黄洁冰能够保持镇定和耐心,持续地生活下去。」
陛下私人秘书拿督哈芝莫哈默穆尼尔
传旨
(英国人开心时唱的乡谣)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Which nobody can deny(是无人可否认的)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For he’s a jolly good felloooooow(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And so say all of us(我们全都这么说)
是的!不是所有的人,可是可是可能有许多人在今天会这样的歌唱。你会这么唱是因为陛下做了你认为『公平』和『公正』的决定,但你只会这么认为因为这对反对党有利?若陛下指出洁冰是不道德的人,不适合继续成为雪州人民代议士,应该辞职,那么你就会臭骂雪州苏丹,就像你鸟霹雳苏丹那样,当他『倾向巫统那边』,做出不利反对党的指示。
那就是《今日大马》吗?亲反对党,为了『反』执政党而『反』吗?即使政府所干的好事都是坏事,而反对党领袖的屁都是香的,因为我们都支持反对党。
不!那不是《今日大马》,我们讲的是对的就要支持,错的就要反对,针对的是事,不是人。我们不会因为他是某人而忘记错误和反对正确,若你还不明白这点,那么四年来《今日大马》所对你的『教育』都失败了。
即使洁冰来自马华或民政党,我不认为应该辞职。她是否来自公正党或民联都没有关系,而是我们如何看待事情。洁冰的屁还是跟大家的一样臭,就算她是个反对党的人民代议士。
看来《今日大马》的读者都很偏颇,反对都是看某人的政治出身,而不是他的政治理想;若他们的理想跟你的有冲突,你就反对,你只支持那些与你有同样意见的人。
因为他们的理想,所以回教党是『坏的』。他们追求回教国,就因为你们一些人不同意,所以就认为民联应该最好踢他们出去,很多人也不支持《兴权会》,因为他们只为印度人斗争,即使印度人回教徒和基督教徒也说《兴权会》的坏话。
我们就不能留同存异吗?若凯里为出版自由而斗争、终止对部落客的指控、废除《内安法令》、《警察法令》、《煽动法令》、《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等,你不会支持凯里吗?即使他是巫统青年团团长?
当然你不会! 凯里是巫统的,因为他是巫统的,所以就要『反』。不管他的立场是什么,而你会支持安华,阿乜谁和很多人,因为他是公正党和民联。对很多人来说,这就是《今日大马》。
不过这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的思想要成熟一点,要知道如何分清事理,这表示说我们要接受好的,抗拒坏的,和个人无关。
我时常爱用半杯水的比喻。大多数人的人都认为只有半杯满,不是还有半杯满。『只有』比较负面,『还有』就正面。既然大多数的你们都比较负面,所以看待事情就是只有半杯水。
回教党也许不是一杯水,但肯定比半杯水多。为何我们就不能看看回教党的许多好地方,却注意回教党那些你所不喜欢的坏地方呢?若你们还记得的话,我之前就写了一篇有关九十九块好砖里的一块坏砖的文章。
就因为这样,雪州苏丹说了一些我们爱听的话,所以他就是一个大好人。明天他也许会说一些我们不爱听的话,他就成了坏人。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霹雳州苏丹身上,当他在三八大选后让民联宣誓为州政府,就是大好人。现在他是个坏人,应该废掉他的王位,我们就是这样想的。
苏丹与你我一样都是人,他们也有意见和感觉,有时他们的意见都无关重要,因为在做出一些任务时都受到联邦和州宪法所制。所以,他们所相信的都比不上受法律所限制来得重要,这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若他们做他们爱做的事,而不是宪法要他们做的事的话,那这个国家就成了帝王制(Absolute Monarchs),就不再是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s)了。那么到时就不需要选举或国会,苏丹就可以像在独立之前般管理他们的国家了。
我们需要少点感情用事,多一点清晰思考。好吧!我承认我是感情用事的人,那是我的缺点,我不否认,但我需要感情来推动我所做的事。我叫这作激情,不是感情。我老婆可以证明我可以很激情的,因此她不想我倒回去甘文丁。她说她会怀念我的激情,她也在别的男人身上找不到同样的了——至少这是她所告诉我的,她是不是掏我欢心,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这里就让我做一个激情的人吧!你们这些就要装上煞车制,让思维清晰些,从事情各个角度来看,不单是你们自己的角度罢了,事情不会总是如我们的意,有时事与愿违,也只好接受了。千万别因为不喜欢某些消息,就向带消息来的人开炮,带消息来的人又有什么错呢?就像你即使收到装有支票的信,也不会舌吻派信的邮差吧?他只不过是邮差而已。
好!雪州苏丹现在是大好人,若半打的雪州民联州议员跳过去国阵,就像发生在霹雳州的那样,他还会是大好人吗?以我所清楚的,你们这些人就会把我堂表弟剁成肉酱。然而,就是不会责怪民联、公正党、回教党、行动党或是安华他们失去雪州,你会责怪苏丹陛下。
我从不怪狐狸偷吃鸡,是神把狐狸做成爱吃鸡的动物,我会怪鸡主让鸡给狐狸吃了,狐狸天性本爱吃鸡。或者你打算责怪神做了狐狸出来?是的,那也是一种想法,让我们一边唱着『他是个大好人』,一边责怪神吧!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思考模式转移」对「橱窗装饰」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Paradigm shift as opposed to window-dressing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4-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改革不能依靠橱窗装饰来完成,这牵涉到一种思考模式的转移,也牵涉到革命性的改变。有时单靠选票箱也办不到,有时只有子弹才能带来我们想要看到的改变。
拉伯为司法改革及反貪委員會的工作感到自傲
新海峡时报
司法改革和成立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是首相阿都拉感到自傲的成就。「司法内已有改革。反贪委员会也被成立来打击贪污。」他昨晚在一项吉隆坡商业俱乐部在酒店内举办的晚餐会上这么表示。
「这也许不是最好的,但这是个开始。我有信心还有更多的修改来改进立法机构。」阿都拉说道,他也补充说他对于能够完成立下的意愿而感到开心。
他说人民在他成为首相时,在言论自由的程度上有所提升后,也要相对地负责任。「我知道我比较能够容忍,但若我们容许更大的自由,人民就必须要更加负责任。在散播讯息时,媒体及部落客都应该更加负责任。」阿都拉说。
被问及他是否会走上前首相敦马的路,在退位后成立自己的部落格时,他说: 「我不会搞部落格。但我会玩更多的高尔夫球,种菜和果树。」
他也呼吁大众在环球经济危机时刻继续努力工作,因为国家在以往已熬过许多挑战。「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生存能力。那实际上,也是我的座右铭。」他补充道。
阿都拉说虽然私人界通常在这种经济危机时期扮演成长的角色,但政府也必须做好恢复经济的工作。「这是因为我们能够执行政策,把危机变成转机。这是我们所必要做的,也是我们正在做的。」他说。
被问及可否透露一些第二刺激配套的要点时,阿都拉要人民有耐心,因为他将在三月十日公布详情。「对于在配套中要包括些什么,几个部门已经被要求呈上意见。但最重要的是有效率地消费。」他说。「我们这次能够把配套弄得更大,不过也一定要巧妙地实行,不然的话就是浪费钱了。」他补充说。
阿都拉说国家的目标是虽然面对经济危机,若给于重视的话,今年应能达致经济成长。「必须在一些工程中注重这种有效地消费来使得国家的表现和成长有进步。」他也补充指出计划也一定要确保衰退是减少到最低点的。
报案指控大马反贪委员会主席
太阳报
记者∶Charles Ramendran
民联成员今天报案指控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Ahmad Said Hamdan〕滥权及行事不专业。反贪污委员会上星期声称拥有确凿证据,提控雪兰莪州务大臣卡立涉嫌滥权。
公青团团长山苏〔Shamsul Iskandar Mohd Akin〕说,他们在全国共进行36宗投报,要求警方调查阿末赛益是否涉及在调查卡立一案上做出轻率的声明。
他指出说,阿末赛益泄漏机密,因为针对卡立的调查在总检察署尚未定夺是否将提控上庭之前就事先向外公布调查结果。有关的调查文件本隶属机密文件。
较前约下午一时十五分,山苏随着雪州公青团团长凯鲁(Khairul Anuar Ahmad Zainuddin),雪州回青团副团长卡玛(Kamal Hassan)一同到沙亚南区警察总部报案。
山苏说,当阿末赛益公开表示反贪污委员会已掌握足够证据起诉卡立时,这已违反了法律程序。
「做出这样的声明,阿末赛益已经判定卡立有罪,也试图影响总检察署对此案的决定。这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卡立是雪州大臣,这种来自反贪污局最高负责人,却不负责任的声明,可以破坏雪州的稳定。」
凯鲁说,反贪污局委员认为应该以同样速度和效率来调查有关前雪州大臣基尔几十份贪污的投报。「至少有六十份是有关对基尔作出的贪污投报,这些投报的状况保持不明。为何反贪污委员会却没有做出像卡立案件那般迅速。」他问道。
上个星期阿末赛益对媒体做出声明说反贪污委员会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卡立两项滥权罪 – 挪用州政府金钱购买供屠宰的牛只,以及修维自己的跑车。他的声明引来卡立的盟友反击,举报阿末赛益在处理案件时,有所偏私。
拉伯,让我们把这件事搞清楚些。叫做贼的去喊抓贼,那并不叫做『改革』(reforms),改革的意思是『大迁移』(Hijrah)。其他你能够用来代替的字眼有复兴、改变、转变、变革、变动、新开始、改良、修改、调整、变更、纠正、微调、扭调、擦亮等等。
我真的不知道你还能当马来西亚首相多久,很多人说你在一个月之内就要走人了。有的说,他们希望你在四月一日后能够留下来。我觉得你总可以在四月一日打电话给纳吉跟他说∶「愚人节快乐!」。那样的话能够让罗斯玛担忧烦心她是否能够成为『第一夫人』,以帮助她减掉至少10公斤体重。虽然在大马没有所谓的第一夫人〔即使有,这个名称也是属于元首后的〕。
说到第一夫人,照理说,元首后的地位是有在大马联邦宪法中提到。你可以看看联邦宪法第32条。
第32条:
●(第1项)联邦必须要有一位首长,称为最高元首,为联邦万人之上人物,拥有免控权。
●(第2项)最高元首伴侣(将称为元首后)为联邦元首之下,万人之上。
注意第一项中提到: 为联邦万人之上人物,拥有免控权。
而第二项中提到: 为联邦元首之下,万人之上。
这表示说,元首后的地位也比首相的高,当然也比首相夫人的更加高了。实际上,在宪法中没有所谓的副首相,这个职位是不存在的。这也表示说,没有所谓的副首相夫人或『第二夫人』,罗斯玛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个无名小卒,她不在什么协议单上,也不在宪法内。
现在,我发现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会因为被指称说对罗斯玛做出刑事毁谤而遭受逮捕呢?罗斯玛曼梳到底是谁?她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个无名小卒,她毫不重要。根据宪法,没有所谓副首相这个职位。所以也没有『第二夫人』这个职位。顺带一提,连第一夫人这个职位也没有,只有元首后罢了,其他的女人都是她们那些在社会上也没什么特别地位的当官丈夫的妻子。
简单来说,我是不可能因为对罗斯玛做出刑事毁谤而被指控的,因为她在政府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职位,她只不过是纳吉的性伴侣,就此而已——最多是他许多没有注册的,或一些已死去的,性伴侣的其中唯一有注册的一个。罗斯玛没有她自己想像中这么重要,她在宪法中没有地位,她应该停止想像她自己是某些重要人物或在社会中有一些特别地位。
无论如何,到回刚才的拉伯感到骄傲的改革课题。你要改革,就让我来谈谈改革。拉伯只有剩下约一个月的时间,到底对改革有多认真呢?除非他打算和纳吉『玩臭』,然后在四月一日后继续在位。拉伯是否打算正式废除新经济政策,然后以一个无歧视的法令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废除《内安法令》,然后以一个权益法案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废除《官方机密法令》,然后以一个资讯自由法令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修改《大专法令》、《警察法令》、《出版法令》、《社团法令》、《煽动法令》、《刑事毁谤法》、《紧急法令》,还有很多很多呢?若没有的话,就别说了啦!
要看到真正的改革,所要做的比说的还要多。就像其他宗教般,回教也注重改革。在回教这被称为『大迁移』,就是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拉伯是应该知道这些的,毕竟他不就是个来自宗教世家的宗教学士吗?『大迁移』是回教的基本,那时正是回历开始的时候,这是有关回教如何因为穆圣从麦加到麦地那的迁移而进入第二阶段。
没有大迁移,穆圣就死定了,回教也不将存在。而今天的马来人就如他们开始的时候一样,还是兴都教徒或佛教徒。
所以大迁移是很重要的。是所有宗教的基本,特别是回教。大迁移包含了改革,那是马来西亚很难达成的事情,虽然拉伯对他所达致的改革感到非常骄傲。
改革不能依靠橱窗装饰来完成,这牵涉到一种思考模式的转移,也牵涉到革命性的改变。有时单靠选票箱也办不到,有时只有子弹才能带来我们想要看到的改变。
原题∶No Hold Barred∶Paradigm shift as opposed to window-dressing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4-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改革不能依靠橱窗装饰来完成,这牵涉到一种思考模式的转移,也牵涉到革命性的改变。有时单靠选票箱也办不到,有时只有子弹才能带来我们想要看到的改变。
拉伯为司法改革及反貪委員會的工作感到自傲
新海峡时报
司法改革和成立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是首相阿都拉感到自傲的成就。「司法内已有改革。反贪委员会也被成立来打击贪污。」他昨晚在一项吉隆坡商业俱乐部在酒店内举办的晚餐会上这么表示。
「这也许不是最好的,但这是个开始。我有信心还有更多的修改来改进立法机构。」阿都拉说道,他也补充说他对于能够完成立下的意愿而感到开心。
他说人民在他成为首相时,在言论自由的程度上有所提升后,也要相对地负责任。「我知道我比较能够容忍,但若我们容许更大的自由,人民就必须要更加负责任。在散播讯息时,媒体及部落客都应该更加负责任。」阿都拉说。
被问及他是否会走上前首相敦马的路,在退位后成立自己的部落格时,他说: 「我不会搞部落格。但我会玩更多的高尔夫球,种菜和果树。」
他也呼吁大众在环球经济危机时刻继续努力工作,因为国家在以往已熬过许多挑战。「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生存能力。那实际上,也是我的座右铭。」他补充道。
阿都拉说虽然私人界通常在这种经济危机时期扮演成长的角色,但政府也必须做好恢复经济的工作。「这是因为我们能够执行政策,把危机变成转机。这是我们所必要做的,也是我们正在做的。」他说。
被问及可否透露一些第二刺激配套的要点时,阿都拉要人民有耐心,因为他将在三月十日公布详情。「对于在配套中要包括些什么,几个部门已经被要求呈上意见。但最重要的是有效率地消费。」他说。「我们这次能够把配套弄得更大,不过也一定要巧妙地实行,不然的话就是浪费钱了。」他补充说。
阿都拉说国家的目标是虽然面对经济危机,若给于重视的话,今年应能达致经济成长。「必须在一些工程中注重这种有效地消费来使得国家的表现和成长有进步。」他也补充指出计划也一定要确保衰退是减少到最低点的。
报案指控大马反贪委员会主席
太阳报
记者∶Charles Ramendran
民联成员今天报案指控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Ahmad Said Hamdan〕滥权及行事不专业。反贪污委员会上星期声称拥有确凿证据,提控雪兰莪州务大臣卡立涉嫌滥权。
公青团团长山苏〔Shamsul Iskandar Mohd Akin〕说,他们在全国共进行36宗投报,要求警方调查阿末赛益是否涉及在调查卡立一案上做出轻率的声明。
他指出说,阿末赛益泄漏机密,因为针对卡立的调查在总检察署尚未定夺是否将提控上庭之前就事先向外公布调查结果。有关的调查文件本隶属机密文件。
较前约下午一时十五分,山苏随着雪州公青团团长凯鲁(Khairul Anuar Ahmad Zainuddin),雪州回青团副团长卡玛(Kamal Hassan)一同到沙亚南区警察总部报案。
山苏说,当阿末赛益公开表示反贪污委员会已掌握足够证据起诉卡立时,这已违反了法律程序。
「做出这样的声明,阿末赛益已经判定卡立有罪,也试图影响总检察署对此案的决定。这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卡立是雪州大臣,这种来自反贪污局最高负责人,却不负责任的声明,可以破坏雪州的稳定。」
凯鲁说,反贪污局委员认为应该以同样速度和效率来调查有关前雪州大臣基尔几十份贪污的投报。「至少有六十份是有关对基尔作出的贪污投报,这些投报的状况保持不明。为何反贪污委员会却没有做出像卡立案件那般迅速。」他问道。
上个星期阿末赛益对媒体做出声明说反贪污委员会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卡立两项滥权罪 – 挪用州政府金钱购买供屠宰的牛只,以及修维自己的跑车。他的声明引来卡立的盟友反击,举报阿末赛益在处理案件时,有所偏私。
拉伯,让我们把这件事搞清楚些。叫做贼的去喊抓贼,那并不叫做『改革』(reforms),改革的意思是『大迁移』(Hijrah)。其他你能够用来代替的字眼有复兴、改变、转变、变革、变动、新开始、改良、修改、调整、变更、纠正、微调、扭调、擦亮等等。
我真的不知道你还能当马来西亚首相多久,很多人说你在一个月之内就要走人了。有的说,他们希望你在四月一日后能够留下来。我觉得你总可以在四月一日打电话给纳吉跟他说∶「愚人节快乐!」。那样的话能够让罗斯玛担忧烦心她是否能够成为『第一夫人』,以帮助她减掉至少10公斤体重。虽然在大马没有所谓的第一夫人〔即使有,这个名称也是属于元首后的〕。
说到第一夫人,照理说,元首后的地位是有在大马联邦宪法中提到。你可以看看联邦宪法第32条。
第32条:
●(第1项)联邦必须要有一位首长,称为最高元首,为联邦万人之上人物,拥有免控权。
●(第2项)最高元首伴侣(将称为元首后)为联邦元首之下,万人之上。
注意第一项中提到: 为联邦万人之上人物,拥有免控权。
而第二项中提到: 为联邦元首之下,万人之上。
这表示说,元首后的地位也比首相的高,当然也比首相夫人的更加高了。实际上,在宪法中没有所谓的副首相,这个职位是不存在的。这也表示说,没有所谓的副首相夫人或『第二夫人』,罗斯玛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个无名小卒,她不在什么协议单上,也不在宪法内。
现在,我发现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会因为被指称说对罗斯玛做出刑事毁谤而遭受逮捕呢?罗斯玛曼梳到底是谁?她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个无名小卒,她毫不重要。根据宪法,没有所谓副首相这个职位。所以也没有『第二夫人』这个职位。顺带一提,连第一夫人这个职位也没有,只有元首后罢了,其他的女人都是她们那些在社会上也没什么特别地位的当官丈夫的妻子。
简单来说,我是不可能因为对罗斯玛做出刑事毁谤而被指控的,因为她在政府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职位,她只不过是纳吉的性伴侣,就此而已——最多是他许多没有注册的,或一些已死去的,性伴侣的其中唯一有注册的一个。罗斯玛没有她自己想像中这么重要,她在宪法中没有地位,她应该停止想像她自己是某些重要人物或在社会中有一些特别地位。
无论如何,到回刚才的拉伯感到骄傲的改革课题。你要改革,就让我来谈谈改革。拉伯只有剩下约一个月的时间,到底对改革有多认真呢?除非他打算和纳吉『玩臭』,然后在四月一日后继续在位。拉伯是否打算正式废除新经济政策,然后以一个无歧视的法令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废除《内安法令》,然后以一个权益法案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废除《官方机密法令》,然后以一个资讯自由法令代替呢?拉伯是否打算修改《大专法令》、《警察法令》、《出版法令》、《社团法令》、《煽动法令》、《刑事毁谤法》、《紧急法令》,还有很多很多呢?若没有的话,就别说了啦!
要看到真正的改革,所要做的比说的还要多。就像其他宗教般,回教也注重改革。在回教这被称为『大迁移』,就是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拉伯是应该知道这些的,毕竟他不就是个来自宗教世家的宗教学士吗?『大迁移』是回教的基本,那时正是回历开始的时候,这是有关回教如何因为穆圣从麦加到麦地那的迁移而进入第二阶段。
没有大迁移,穆圣就死定了,回教也不将存在。而今天的马来人就如他们开始的时候一样,还是兴都教徒或佛教徒。
所以大迁移是很重要的。是所有宗教的基本,特别是回教。大迁移包含了改革,那是马来西亚很难达成的事情,虽然拉伯对他所达致的改革感到非常骄傲。
改革不能依靠橱窗装饰来完成,这牵涉到一种思考模式的转移,也牵涉到革命性的改变。有时单靠选票箱也办不到,有时只有子弹才能带来我们想要看到的改变。
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
苏丹并没有权利指示尼查辞职
出处∶Malaysiakini
原题∶Sultan has no powers to ask Nizar to quit
作者 ∶陈炘铠法官
发表日期∶20-02-09
翻译 ∶西西留
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曾经就司法腐败提出了一句名言:『丹麦屋中没一件事是可告人的』(All is not well in the House of Denmark)。他这句话的『丹麦』是指高等法庭在吉隆坡丹麦大厦(Wisma Denmark)的商业法庭。他这句话是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丹麦国里有些不可告人的坏事』(Something is rotten in the state of Denmark)。目前陈法官已经退休,住在怡保。
根据霹雳州宪法,统治者有两项可自由选择的作用:委任州务大臣,以及不御准对州议会解散。
在二月四日,州务大臣尼查伽马鲁丁(Mohd Nizar Jamaluddin)觐见苏丹,要求统治者御准解散霹雳州议会。
翌日,副首相纳吉也要求觐见了苏丹。当时他在觐见统治者前,自行承认了霹雳州的巫统州务大臣。
这是根据刊载在二月六日《星报》的报道:
「在二月五日下午二时十五分,苏丹的私人秘书阿都拉欣上校(Col Abdul Rahim Mohamad Nor)签署了一份四页的文告。」
「文告中说明尼查在昨日觐见了苏丹,寻求统治者的御准,以解散州议会。今天前些时候,霹雳国阵主席纳吉二次觐见了苏丹。」
「今早的觐见中,他通知统治者,国阵和它的支持者目前已经获得了州议会的大多数席位。文告中表示苏丹在还未证实这个消息前,已经传招了所有三十一位州议员对证。」
「『陛下援引了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所给予的自由裁决权,不御准解散霹雳州议会』,文告重申。」
《马新社》较后报道说,尼查被传招入宫,并被通知苏丹不解散州政府的决定。
现在到底哪里出错了?
错误的地方就是当苏丹面见纳吉时,尼查并不在场。让我细细道来,为何他(陛下)的做法有欠妥当。
致命的错误
作为一名前最高法院院长(Lord President),同时也是国内的最高法院法官,苏丹应该清楚,单独觐见有利益关系的一方,而没有在另一方的在场的情况下,所宣布的决定是不妥当的。
这项决定是在纳吉觐见统治者后,再传招尼查,通知他说他(陛下)决定不解散州议会。
这是他(陛下)的疏忽,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在这个情况下,并没有『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的存在,因为双方都有觐见(苏丹)的权力,可是却没有做到。
■『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源于司法上的『公道』(Judicial Character),是对法官和仲裁员的基本要求。『自然公正』在司法中的体现在于:
1) 所有的法令必须彻底公正的执行(must all act judicially throughout )
2) 判决必须是可见到的(justice must be seen)
州务大臣对苏丹做出了要求以解散州立法会,而这个申请本身就表现了事实——他承认已无法掌握州议会中大部分的信任票。
另外,这是霹雳州宪法地十七条下所禀明的条件。在这个条件下,统治者能够随个人的自由裁判,而不是根据第十八条(2)(b)项。
个人的自由裁判下授予与否,必须在没有任何的建议,或是没有受到任何合理的局外人的怀疑下执行。这个局外人可以是一个政党的成员,或是联盟中的政党。
换句话说,这是有关公正无私的表现——不应该仅是裁决,而是在公开的情况下做出裁决。
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如何做出正确的事呢?
除非他是个坏法官,每个法官都知道要纠正这件事就需要引用晓域首席法官(Lord Hewart CJ)在(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案中的判词:「一宗案件的审判不应只是为了裁判而裁判,而是必须明确和毫无质疑的情况下公开的做出,这不仅是很重要的,也是审判的基本原则。」①
①原文:“It is not merely of some importance, but is of fundamental importance that 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 undoubtedly be seen to be done”.
丹宁首席大法官(Lord Denning)在(Metropolitan Properties Co (FGC) Ltd v. Lannon
[I9691 1 Q.B. 577)案中提到:「他(一个人的过去)也许足够让一般人认为那是他的所为,法庭却不会追究一个人的过去而(心如为主的)偏袒一方。理由很浅白,判决必须在信任的基础上,当一个正常人会去想:『法官有所偏袒』的时候,信任就被摧毁了。」
当认知上已失去
现在我们知道为何霹雳和大马各处的人民对苏丹做出了苛刻的批评,在网上快速的搜索一下将能够证明着一些。
这是人民认知上的迷失,当人民觉得他有所偏袒的时候,他们的信任已经被摧毁——他们觉得他已经被纳吉所影响。
令人悲哀的是,向来备受国际间尊崇,以及受到人民爱戴的阿兹兰莎苏丹,因为一时之误,名誉尽毁。
无论他(陛下)是否真的有偏袒一方,当他们去想说他已经收到纳吉的影响或是为了讨好国阵的时候,他在正义和公正的名誉已经破灭。
这些已经足够让一般人士觉得他是如此,覆水难收。从此以后,在也没有人相信他在演说中所提到的良好政府的运作,以及司法公正了。
给人的印象是,他光说不练。
当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他有两个选择。
首先,他可以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以进行州选举。其次,如果他的要求被统治者拒绝的话,『他必须在行政议会中呈交辞职信』。
第十七条(6)款禀明:
「如果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除非至高的陛下解散州议会,他应该向行政议会辞职。」
第十六条(6)款所要说明的是:「如果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他应该向行政议会辞职。除非统治者在州务大臣的要求下解散州议会。」
可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尼查在二月四日当天已经要求了统治者解散州议会,而统治者在二月五日通知他。他(陛下)已经选择了保留他对解散议会的御准。
在这个情况下,州务大臣别无他法,只好向行政议会辞职。
无法宣布州务大臣的职位悬空
第十八条(2)(b)条下,统治者拥有所给予的自由裁决权,以保留对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的御准。
很不幸的,统治者在目前的案例中,回避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表现得毫无宪法精神。
这就是他所做的事。
霹雳苏丹在媒体文告中表示:尼查收到苏丹的召见,以通知他统治者不解散州议会的决定。而根据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霹雳苏丹命令尼查和行政议会的成员即刻辞去他们的职位。
「如果尼查和行政议员们不辞职,州务大臣和州行政议会将被当成悬空。」
我们都知道苏丹不过是君宪制下的皇室,除了第十八条(2)(b)条下禀明的自由裁判权,没有统治的权力。
因此,除了第十八条(2)款所提到的一些事项下,霹雳苏丹没有权力命令尼查和州行政议员即刻辞去他们的职位。他也没有权力宣布州务大臣和州行政议员的职位被当成已经悬空。
目前的局面,州务大臣如果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可根据十八条(2)(b)条行事,这允许他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
可是,在这个情况下,统治者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州务大臣别无选择,只好『呈交行政议会的辞职信』了。
因此,为何统治者在目前这个情况下罔顾第十六条(6)款呢?
在十六条(6)款下,苏丹知道这粒球将会踢给州务大臣,而州务大臣将『必须呈交行政议会的辞职信』。而他(陛下)选择了避开霹雳州宪法中的这些条款。
纸老虎
统治者不服从宪法十六条(6)款,他(陛下)选择性的命令州务大臣辞职,而他(陛下)并没有权力这样做。
苏丹清楚,或是说,他必须知道,在第十七条(2)(a)条下,苏丹由行政议会中委任一位州务大臣,『以他(陛下)的判断,选择出一位最能获得大多数议会成员信任的人选』。
第十七条(2)款这样说到:
「(2)行政议会必须如以下条件下被委任,即是说——(a)至高的陛下首先必须在行政议会成员中委任一名州务大臣,这位州务大臣人选在他(陛下)的判断下,能够掌控议会的大多数成员的信任。」
因此,当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大多数立法议会成员的信任时』,他就会援引第十七条(6)项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统治者可在第十七条(2)(a)条下,有权力再度委任另一位『能够掌控议会的大多数成员的信任』的人。
这是统治者的个人选择权,以为人一名州务大臣的动作。既然统治者可基于自己的判断,有权委任另一位人士作为州务大臣以取代尼查的位置,因此,根本无需命令他(尼查)辞职。
这已经超过了假装炫耀权力的地步,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力的存在。
而,如果州务大臣无法根据第十七条(6)款,延迟提交行政议会的辞呈的话,第(7)款禀明:
「(7)、根据第(6)款,除了州务大臣外的行政议会中的一名成员必须在陛下的肯首下就职,可是行政议会中的任何成员可在任何时候辞职。」
这表示说统治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开除行政议会中的任何成员,或是他们全部。
丹宁大法官的著作《法律的未来》(What Next in the Law)中写道:
「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是一个不好的国王。他就是那位偏爱罗马天主教,并却千方百计的压制新教徒的人。他就是那位开除法官的人。」
■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33~1701,1685~1688在位)继续点击阅读《百度百科》。
「就是他,把杰弗里法官(Judge Jeffreys)送入血腥的议会中,就是他,指示以煽动毁谤的罪状,处死『七主教』(Seven Bishops),而当时他们只不过向国王提交请愿书罢了。最后『七主教』被释放,国王被迫流亡国外。」
一位名叫约翰萨默斯(John Somers)的年轻人草拟了一份《权力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虽然他在律师公会中算是后辈,他所做出的五分钟简短演说,却导致最后『七主教』被释放了。在那场审讯结束后,他在威廉三世(King William)的赞美下,即刻被委托起草《权力宣言》的任务。
这个宣言最终在1689年成为了《权力法令》(Bill of Rights)。这份伟大的文件的内容不容易让人消化。我将会列出部分基本的条款(为了方便,我至列出第一和第二款):
「陛下和议会……
一、(就如同以往祖先所做的那般)为了表白和主张他们的祖宗的权力和自由,以此宣告: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二、……威廉王与玛丽公主①及奥兰治王子②,被宣布为英格兰国王和女皇……」
①威廉三世(William III) (14.11.1650-8.3.1702) 出生在荷兰海牙,是荷兰执政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与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之女)的儿子,因此,有称为奥兰治王子(princess of Orange)。
1689年1月(清朝康熙年间),英国议会宣布国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逊位,即是被罢免。1689年4月,立詹姆士二世的长女玛丽为玛丽二世女王,同时立玛丽二世的丈夫威廉为国王,号称威廉三世。10月,议会通过《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英国逐渐树立立宪君主制和议会高于王权的政治原则。
英国《权利法案》
特里维廉①在其著作《英国通史》②(第三版)中形容了《权力法案》的重要性:
「在权力宣告中,尽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它是一个种子……每个通过的法案……未来的法案……无论多长时间,都会被发现有必要促进公众的福利,以及满足公众舆论的要求。 」
①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其姓旧译屈勒味林,(1876-1962),英国自由主义史学家。
②《英国通史》(History of England)
如果我们有了一份《权力法案》,是否它将会成为法律的种子,而能够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维持个人的权力和自由,对抗各种『一切权势的迈出』①呢?
①『一切权势的迈出』(all-powerful bodies that stride about the place),出自丹宁大法官的名句。意思即是说那些权力狂会想尽办法突破法律的局限而滥用权力。
我应该回到这篇文章的主题。
我借用约翰萨默斯起草的《权力宣言》中的第二款。第二款写道:
「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上述的引用中应该被当成本土法律的金科玉律。对于霹雳州宪法,更是如此,而不该让统治者所回避,或是说,借用丹宁大法官的说法:『一切权势的迈出』。
如果任何人认为他能够免除法律的执行的话,这项条款应该能够提醒他们,这样做不过是个假装出来的权力。第十七条(6)款是我们这里所提到的——州务大臣应该被允许在适当的时候呈交行政议会的辞呈,而无需急着要求皇室的授权,因为皇室所执行的不过是个虚假的权力。
霹雳州宪法中的法律必须被不偏不倚的施行,而不是在不平衡的情况下,让公众产生(皇室)偏袒对待一些人士的印象。
不偏不倚的表现是很重要的,不管他(陛下)是否在实际上有偏袒一方,可是已经足够让一般人认为他(陛下)有这种做法。
使用『皇室授权』(by regal authority)取代『执权的人』(by those in power),就能让我们看到应用在今日摩登社会中的格言。
任何政府中的执行单位,无论是联邦、州或是地方,不能对人民呼吁公正和公平的游戏规则视而不见,因为历史已经证明『会被发现有必要促进公众的福利,以及满足公众舆论的要求。』。
公众的舆论是为了维持『个人在对抗一切权势的迈出当中的权力和自由』。任何政府中的执政单位可以冒这险,回避公众舆论的呼声。
不愿聆听公众舆论能够导致在下次大选中失去人民的拥戴。
我想该说的都已经写下来了,公众舆论是普遍性的。如果旧的法令失效,它应该被给予机会重新来过。
原题∶Sultan has no powers to ask Nizar to quit
作者 ∶陈炘铠法官
发表日期∶20-02-09
翻译 ∶西西留
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曾经就司法腐败提出了一句名言:『丹麦屋中没一件事是可告人的』(All is not well in the House of Denmark)。他这句话的『丹麦』是指高等法庭在吉隆坡丹麦大厦(Wisma Denmark)的商业法庭。他这句话是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丹麦国里有些不可告人的坏事』(Something is rotten in the state of Denmark)。目前陈法官已经退休,住在怡保。
根据霹雳州宪法,统治者有两项可自由选择的作用:委任州务大臣,以及不御准对州议会解散。
在二月四日,州务大臣尼查伽马鲁丁(Mohd Nizar Jamaluddin)觐见苏丹,要求统治者御准解散霹雳州议会。
翌日,副首相纳吉也要求觐见了苏丹。当时他在觐见统治者前,自行承认了霹雳州的巫统州务大臣。
这是根据刊载在二月六日《星报》的报道:
「在二月五日下午二时十五分,苏丹的私人秘书阿都拉欣上校(Col Abdul Rahim Mohamad Nor)签署了一份四页的文告。」
「文告中说明尼查在昨日觐见了苏丹,寻求统治者的御准,以解散州议会。今天前些时候,霹雳国阵主席纳吉二次觐见了苏丹。」
「今早的觐见中,他通知统治者,国阵和它的支持者目前已经获得了州议会的大多数席位。文告中表示苏丹在还未证实这个消息前,已经传招了所有三十一位州议员对证。」
「『陛下援引了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所给予的自由裁决权,不御准解散霹雳州议会』,文告重申。」
《马新社》较后报道说,尼查被传招入宫,并被通知苏丹不解散州政府的决定。
现在到底哪里出错了?
错误的地方就是当苏丹面见纳吉时,尼查并不在场。让我细细道来,为何他(陛下)的做法有欠妥当。
致命的错误
作为一名前最高法院院长(Lord President),同时也是国内的最高法院法官,苏丹应该清楚,单独觐见有利益关系的一方,而没有在另一方的在场的情况下,所宣布的决定是不妥当的。
这项决定是在纳吉觐见统治者后,再传招尼查,通知他说他(陛下)决定不解散州议会。
这是他(陛下)的疏忽,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在这个情况下,并没有『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的存在,因为双方都有觐见(苏丹)的权力,可是却没有做到。
■『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源于司法上的『公道』(Judicial Character),是对法官和仲裁员的基本要求。『自然公正』在司法中的体现在于:
1) 所有的法令必须彻底公正的执行(must all act judicially throughout )
2) 判决必须是可见到的(justice must be seen)
州务大臣对苏丹做出了要求以解散州立法会,而这个申请本身就表现了事实——他承认已无法掌握州议会中大部分的信任票。
另外,这是霹雳州宪法地十七条下所禀明的条件。在这个条件下,统治者能够随个人的自由裁判,而不是根据第十八条(2)(b)项。
个人的自由裁判下授予与否,必须在没有任何的建议,或是没有受到任何合理的局外人的怀疑下执行。这个局外人可以是一个政党的成员,或是联盟中的政党。
换句话说,这是有关公正无私的表现——不应该仅是裁决,而是在公开的情况下做出裁决。
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如何做出正确的事呢?
除非他是个坏法官,每个法官都知道要纠正这件事就需要引用晓域首席法官(Lord Hewart CJ)在(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案中的判词:「一宗案件的审判不应只是为了裁判而裁判,而是必须明确和毫无质疑的情况下公开的做出,这不仅是很重要的,也是审判的基本原则。」①
①原文:“It is not merely of some importance, but is of fundamental importance that 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 undoubtedly be seen to be done”.
丹宁首席大法官(Lord Denning)在(Metropolitan Properties Co (FGC) Ltd v. Lannon
[I9691 1 Q.B. 577)案中提到:「他(一个人的过去)也许足够让一般人认为那是他的所为,法庭却不会追究一个人的过去而(心如为主的)偏袒一方。理由很浅白,判决必须在信任的基础上,当一个正常人会去想:『法官有所偏袒』的时候,信任就被摧毁了。」
当认知上已失去
现在我们知道为何霹雳和大马各处的人民对苏丹做出了苛刻的批评,在网上快速的搜索一下将能够证明着一些。
这是人民认知上的迷失,当人民觉得他有所偏袒的时候,他们的信任已经被摧毁——他们觉得他已经被纳吉所影响。
令人悲哀的是,向来备受国际间尊崇,以及受到人民爱戴的阿兹兰莎苏丹,因为一时之误,名誉尽毁。
无论他(陛下)是否真的有偏袒一方,当他们去想说他已经收到纳吉的影响或是为了讨好国阵的时候,他在正义和公正的名誉已经破灭。
这些已经足够让一般人士觉得他是如此,覆水难收。从此以后,在也没有人相信他在演说中所提到的良好政府的运作,以及司法公正了。
给人的印象是,他光说不练。
当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他有两个选择。
首先,他可以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以进行州选举。其次,如果他的要求被统治者拒绝的话,『他必须在行政议会中呈交辞职信』。
第十七条(6)款禀明:
「如果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除非至高的陛下解散州议会,他应该向行政议会辞职。」
第十六条(6)款所要说明的是:「如果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他应该向行政议会辞职。除非统治者在州务大臣的要求下解散州议会。」
可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尼查在二月四日当天已经要求了统治者解散州议会,而统治者在二月五日通知他。他(陛下)已经选择了保留他对解散议会的御准。
在这个情况下,州务大臣别无他法,只好向行政议会辞职。
无法宣布州务大臣的职位悬空
第十八条(2)(b)条下,统治者拥有所给予的自由裁决权,以保留对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的御准。
很不幸的,统治者在目前的案例中,回避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表现得毫无宪法精神。
这就是他所做的事。
霹雳苏丹在媒体文告中表示:尼查收到苏丹的召见,以通知他统治者不解散州议会的决定。而根据霹雳州宪法第十八条(2)(b)条,霹雳苏丹命令尼查和行政议会的成员即刻辞去他们的职位。
「如果尼查和行政议员们不辞职,州务大臣和州行政议会将被当成悬空。」
我们都知道苏丹不过是君宪制下的皇室,除了第十八条(2)(b)条下禀明的自由裁判权,没有统治的权力。
因此,除了第十八条(2)款所提到的一些事项下,霹雳苏丹没有权力命令尼查和州行政议员即刻辞去他们的职位。他也没有权力宣布州务大臣和州行政议员的职位被当成已经悬空。
目前的局面,州务大臣如果无法获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时,可根据十八条(2)(b)条行事,这允许他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
可是,在这个情况下,统治者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州务大臣别无选择,只好『呈交行政议会的辞职信』了。
因此,为何统治者在目前这个情况下罔顾第十六条(6)款呢?
在十六条(6)款下,苏丹知道这粒球将会踢给州务大臣,而州务大臣将『必须呈交行政议会的辞职信』。而他(陛下)选择了避开霹雳州宪法中的这些条款。
纸老虎
统治者不服从宪法十六条(6)款,他(陛下)选择性的命令州务大臣辞职,而他(陛下)并没有权力这样做。
苏丹清楚,或是说,他必须知道,在第十七条(2)(a)条下,苏丹由行政议会中委任一位州务大臣,『以他(陛下)的判断,选择出一位最能获得大多数议会成员信任的人选』。
第十七条(2)款这样说到:
「(2)行政议会必须如以下条件下被委任,即是说——(a)至高的陛下首先必须在行政议会成员中委任一名州务大臣,这位州务大臣人选在他(陛下)的判断下,能够掌控议会的大多数成员的信任。」
因此,当州务大臣无法『获得大多数立法议会成员的信任时』,他就会援引第十七条(6)项要求统治者解散州议会,统治者可在第十七条(2)(a)条下,有权力再度委任另一位『能够掌控议会的大多数成员的信任』的人。
这是统治者的个人选择权,以为人一名州务大臣的动作。既然统治者可基于自己的判断,有权委任另一位人士作为州务大臣以取代尼查的位置,因此,根本无需命令他(尼查)辞职。
这已经超过了假装炫耀权力的地步,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力的存在。
而,如果州务大臣无法根据第十七条(6)款,延迟提交行政议会的辞呈的话,第(7)款禀明:
「(7)、根据第(6)款,除了州务大臣外的行政议会中的一名成员必须在陛下的肯首下就职,可是行政议会中的任何成员可在任何时候辞职。」
这表示说统治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开除行政议会中的任何成员,或是他们全部。
丹宁大法官的著作《法律的未来》(What Next in the Law)中写道:
「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是一个不好的国王。他就是那位偏爱罗马天主教,并却千方百计的压制新教徒的人。他就是那位开除法官的人。」
■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33~1701,1685~1688在位)继续点击阅读《百度百科》。
「就是他,把杰弗里法官(Judge Jeffreys)送入血腥的议会中,就是他,指示以煽动毁谤的罪状,处死『七主教』(Seven Bishops),而当时他们只不过向国王提交请愿书罢了。最后『七主教』被释放,国王被迫流亡国外。」
一位名叫约翰萨默斯(John Somers)的年轻人草拟了一份《权力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虽然他在律师公会中算是后辈,他所做出的五分钟简短演说,却导致最后『七主教』被释放了。在那场审讯结束后,他在威廉三世(King William)的赞美下,即刻被委托起草《权力宣言》的任务。
这个宣言最终在1689年成为了《权力法令》(Bill of Rights)。这份伟大的文件的内容不容易让人消化。我将会列出部分基本的条款(为了方便,我至列出第一和第二款):
「陛下和议会……
一、(就如同以往祖先所做的那般)为了表白和主张他们的祖宗的权力和自由,以此宣告: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二、……威廉王与玛丽公主①及奥兰治王子②,被宣布为英格兰国王和女皇……」
①威廉三世(William III) (14.11.1650-8.3.1702) 出生在荷兰海牙,是荷兰执政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与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之女)的儿子,因此,有称为奥兰治王子(princess of Orange)。
1689年1月(清朝康熙年间),英国议会宣布国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逊位,即是被罢免。1689年4月,立詹姆士二世的长女玛丽为玛丽二世女王,同时立玛丽二世的丈夫威廉为国王,号称威廉三世。10月,议会通过《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英国逐渐树立立宪君主制和议会高于王权的政治原则。
英国《权利法案》
特里维廉①在其著作《英国通史》②(第三版)中形容了《权力法案》的重要性:
「在权力宣告中,尽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它是一个种子……每个通过的法案……未来的法案……无论多长时间,都会被发现有必要促进公众的福利,以及满足公众舆论的要求。 」
①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其姓旧译屈勒味林,(1876-1962),英国自由主义史学家。
②《英国通史》(History of England)
如果我们有了一份《权力法案》,是否它将会成为法律的种子,而能够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维持个人的权力和自由,对抗各种『一切权势的迈出』①呢?
①『一切权势的迈出』(all-powerful bodies that stride about the place),出自丹宁大法官的名句。意思即是说那些权力狂会想尽办法突破法律的局限而滥用权力。
我应该回到这篇文章的主题。
我借用约翰萨默斯起草的《权力宣言》中的第二款。第二款写道:
「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上述的引用中应该被当成本土法律的金科玉律。对于霹雳州宪法,更是如此,而不该让统治者所回避,或是说,借用丹宁大法官的说法:『一切权势的迈出』。
如果任何人认为他能够免除法律的执行的话,这项条款应该能够提醒他们,这样做不过是个假装出来的权力。第十七条(6)款是我们这里所提到的——州务大臣应该被允许在适当的时候呈交行政议会的辞呈,而无需急着要求皇室的授权,因为皇室所执行的不过是个虚假的权力。
霹雳州宪法中的法律必须被不偏不倚的施行,而不是在不平衡的情况下,让公众产生(皇室)偏袒对待一些人士的印象。
不偏不倚的表现是很重要的,不管他(陛下)是否在实际上有偏袒一方,可是已经足够让一般人认为他(陛下)有这种做法。
使用『皇室授权』(by regal authority)取代『执权的人』(by those in power),就能让我们看到应用在今日摩登社会中的格言。
任何政府中的执行单位,无论是联邦、州或是地方,不能对人民呼吁公正和公平的游戏规则视而不见,因为历史已经证明『会被发现有必要促进公众的福利,以及满足公众舆论的要求。』。
公众的舆论是为了维持『个人在对抗一切权势的迈出当中的权力和自由』。任何政府中的执政单位可以冒这险,回避公众舆论的呼声。
不愿聆听公众舆论能够导致在下次大选中失去人民的拥戴。
我想该说的都已经写下来了,公众舆论是普遍性的。如果旧的法令失效,它应该被给予机会重新来过。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毫不留情: 国家人民大同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One nation of one peopl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0-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在我的下篇文章,我要向未来的巫请团团长呼吁,加入我们的斗争,建立国家人民大同。我会『教育』他,让他知道这能带来什么好处。
好,好,好!我知道,我知道!我这几天是写得不多,而今天也还没写些什么。我很忙的咧!今天又要去律师楼签署一些比罗斯玛的腰围还要粗厚的文件。你都知道罗斯玛有多『猪圆玉润』(porky)的了。(对那些无法无法幸运获得英语教育的马来同胞,『猪圆玉润』这句话通常用来形容……嗯……肥得像『猪』一样的意思。)
无论如何,直到出席我的欢送『爬地』之前,我还有约一小时的时间。那些家伙今晚为我办一个『甘文丁欢送会』爬地,预料到我在星期一就要回到甘文丁去了。
不过,我的律师才刚打电话告诉我说,我的四项申请的上诉被三司否决,但是将会由另一组的法官评审。我觉得那就是说联邦法院将不能在星期一就把我送回甘文丁,至少要等到这回的司法评审之后,而且还要是这第二组的法官维持联邦法院的决定。若他们做出相反的看法的话,那么我就有机会了。
唔……看来我今晚的『甘文丁欢送会』是一项庆祝会,即使到头来我还是会输,我们至少拖延了一些我的出发日期。即使我最终不能在这场战争中胜出,我认为在这种情况,打胜一场战役就已经很不错的了。
好了,大家来『爬地』吧!我多得了一些自由的日子,若一切顺利,也许在四月我还能为『三武』补选(three Bukit by-elections)助选。
当你所剩无几时,即使是很微小的事务,都可以看成是很巨大的祝福。例如说,你在监牢中的首一两个星期都被逼赤脚行走的,之后那双他们给你的塑胶拖鞋对你来说,简直令你感激零涕。也许你们一些人在出席我的审讯的时候,就看过这些被告赤脚行走,我们被扣留或坐牢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了。
好了,我要走了!『爬地』就要在一小时内开始了。那些今晚没有与我一起『爬地』的人,我就点这首歌给你,提醒你我们的斗争是什么——国家人民大同。那就是说『种族主义的终结』。
在我的下篇文章,我要向未来的巫请团团长呼吁,加入我们的斗争,建立国家人民大同。我会『教育』他,让他知道这能带来什么好处。若他同意我们的看法,我将会不计较他是否来自巫统,并与他合作建立一个更好的马来西亚。若不,就继续努力拉他下台。
在某个时候 There comes a time
当我们听到了这个呼唤 When we head a certain call
当世界必须团结一致 When the world must come together as one
人们逐渐死亡 There are people dying
是该对生命伸出援手的时候了 Oh…and it's time to lend a hand to life
这是最好的礼物 The greatest gift of all
我们不能继续 We can't go on
日复一日地假装下去 Pretending day by day
一些人,一些地方,将会改变 That someone, somewhere, will soon make a change
我们都是神的大家庭的一分子 We are all a part of God's great big family
实际上,你知道我们所需要的就是爱 And the truth, you know love is all we need
[合唱]
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人皆其子 We are the children
我们是创造美好日子的人 We are the ones who make a brighter day
所以就开始奉献吧 So let's start giving
我们做出的选择 There's a choice we're making
是在拯救自己的生命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我们真的可以创造更美好的一天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就凭你和我 Just you and me
噢……送给他们你的关心 Oh…….send them your heart
让他们知道有人在关怀 So they'll know that someone cares
他们的生活就能更坚强和自由 And their lives will be stronger and free
就像神向我们显示了能把石头转变成面包 As God has shown us by turning stone to bread
所以我们应该要伸出援手 So we all must lend a helping hand
[合唱]
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人皆其子 We are the children
我们是创造美好日子的人 We are the ones who make a brighter day
所以就开始奉献吧 So let's start giving
那是我们做出的选择 There's a choice we're making
我们是在拯救自己的生命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我们真的可以创造更美好的一天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就凭你和我 Just you and me
当你消沉及被排挤时 When you're down and out
一切看来已无望 There seems no hope at all
但只要你相信 But if you just believe
我们是不会倒下的 There's no way we can fall
好!好!好!让我们醒悟 Well, well, well, well, let us realize
改变不会到来 That a change will only come
除非我们团结一致 When we stand together as one
[合唱: 重复多次,直到蚊子睡觉]
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人皆其子 We are the 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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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拯救自己的生命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我们真的可以创造更美好的一天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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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No Hold Barred∶One nation of one peopl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0-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在我的下篇文章,我要向未来的巫请团团长呼吁,加入我们的斗争,建立国家人民大同。我会『教育』他,让他知道这能带来什么好处。
好,好,好!我知道,我知道!我这几天是写得不多,而今天也还没写些什么。我很忙的咧!今天又要去律师楼签署一些比罗斯玛的腰围还要粗厚的文件。你都知道罗斯玛有多『猪圆玉润』(porky)的了。(对那些无法无法幸运获得英语教育的马来同胞,『猪圆玉润』这句话通常用来形容……嗯……肥得像『猪』一样的意思。)
无论如何,直到出席我的欢送『爬地』之前,我还有约一小时的时间。那些家伙今晚为我办一个『甘文丁欢送会』爬地,预料到我在星期一就要回到甘文丁去了。
不过,我的律师才刚打电话告诉我说,我的四项申请的上诉被三司否决,但是将会由另一组的法官评审。我觉得那就是说联邦法院将不能在星期一就把我送回甘文丁,至少要等到这回的司法评审之后,而且还要是这第二组的法官维持联邦法院的决定。若他们做出相反的看法的话,那么我就有机会了。
唔……看来我今晚的『甘文丁欢送会』是一项庆祝会,即使到头来我还是会输,我们至少拖延了一些我的出发日期。即使我最终不能在这场战争中胜出,我认为在这种情况,打胜一场战役就已经很不错的了。
好了,大家来『爬地』吧!我多得了一些自由的日子,若一切顺利,也许在四月我还能为『三武』补选(three Bukit by-elections)助选。
当你所剩无几时,即使是很微小的事务,都可以看成是很巨大的祝福。例如说,你在监牢中的首一两个星期都被逼赤脚行走的,之后那双他们给你的塑胶拖鞋对你来说,简直令你感激零涕。也许你们一些人在出席我的审讯的时候,就看过这些被告赤脚行走,我们被扣留或坐牢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了。
好了,我要走了!『爬地』就要在一小时内开始了。那些今晚没有与我一起『爬地』的人,我就点这首歌给你,提醒你我们的斗争是什么——国家人民大同。那就是说『种族主义的终结』。
在我的下篇文章,我要向未来的巫请团团长呼吁,加入我们的斗争,建立国家人民大同。我会『教育』他,让他知道这能带来什么好处。若他同意我们的看法,我将会不计较他是否来自巫统,并与他合作建立一个更好的马来西亚。若不,就继续努力拉他下台。
在某个时候 There comes a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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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界必须团结一致 When the world must come together as one
人们逐渐死亡 There are people dying
是该对生命伸出援手的时候了 Oh…and it's time to lend a hand to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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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继续 We can't go on
日复一日地假装下去 Pretending day by day
一些人,一些地方,将会改变 That someone, somewhere, will soon make a change
我们都是神的大家庭的一分子 We are all a part of God's great big family
实际上,你知道我们所需要的就是爱 And the truth, you know love is all we 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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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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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人皆其子 We are the children
我们是创造美好日子的人 We are the ones who make a bright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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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拯救自己的生命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我们真的可以创造更美好的一天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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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消沉及被排挤时 When you're down and out
一切看来已无望 There seems no hope at all
但只要你相信 But if you just believe
我们是不会倒下的 There's no way we can fall
好!好!好!让我们醒悟 Well, well, well, well, let us realize
改变不会到来 That a change will only come
除非我们团结一致 When we stand together as one
[合唱: 重复多次,直到蚊子睡觉]
四海一家 We are the world
人皆其子 We are the children
我们是创造美好日子的人 We are the ones who make a brighter day
所以就开始奉献吧 So let's start giving
那是我们做出的选择 There's a choice we're making
我们是在拯救自己的生命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我们真的可以创造更美好的一天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就凭你和我 Just you and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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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
毫不留情: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9-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大家对不起了,我老是在法庭和律师楼两边忙来忙去的,因此没有时间好好写一篇文章。下星期一是决定我是否能够自由的重大日子,而接下来的几个月若我不是忙着应付几场官司,就是被送回甘文丁了。直到那个时候,请大家『尝尝』我对霹雳政治危机的意见吧!
我在2月14日的文章,【曲未终,人不散】中提到:
苏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弱势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有人跳槽而垮台。第二是准许国阵组成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通过不信任动议而垮台。
无论怎样,两种处境都有可能让州政府在几个月之内垮台,而苏丹则选了第一种:让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以三个多数议席『胜过』国阵的28席来成立州政府。这表示说若有两席的移动,那么霹雳就变天了。
而事情的发生竟在意料之中,不过,若国阵组成州政府的话,相信所意料的也会发生,也许几个月内就发生了。
苏丹对这种事,其实是有所保留的。无论让谁做州政府,这个政府都是不稳,也不能持久的。回教党虽然以一席之差执政吉兰丹,但他们却能持久。回教党是比较不同一点的,回教党的人比较有向心力,但是对新政府还没有成立就开始吵的行动党和公正党来说,就很难了。
看看公正党人的素质,即使他们的席位比回教党还多,但他们都不能推举出一位州务大臣,只好让给在霹雳州议会里拥有最少席位的回教党,公正党就是没有能够出任州务大臣资格的人才,你对这种没有人才的政党能有什么期望?
霹雳的危机是待机而发的,而且也不需要很久。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联合若走错一步的话,就会垮台了。所以,因为公正党的两个议员跌入陷阱,然后被扯上贪污指控后,州政府就这样垮台了。
但是问题没有到此结束,这两名独立州议员的贪污指控怎样了?会撤消吗?若撤销的话,那就做得太明显了,若指控持续,他们要面对审讯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浮现了。
第一就是审讯结果。若审讯发觉他们是被陷害的话,那国阵就很难看了。若他们实在是有贪污的话,国阵也还是很难看。无论怎样,国阵都会很难看。若他们真的是贪污的话,霹雳又会有另两场补选,而且反对党一定会赢。这样一来,国阵和反对党的对比就变成29对30了。
这样一来,霹雳就像上个星期那样再次变天,从国阵变去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许月凤,相信她会因为所面对的压力而辞职,这表示说又有一个议席空了出来,又要举行另一场补选。
也许自三〇八大选后,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在这11个月多以来,都在不确定的未来中管理霹雳,但是新的国阵政府也不会比前朝政府稳健,他们也同样面对随时变天的可能性。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 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既然苏丹在变天的处理上有了先例,那么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就能用同样的手法从国阵手中抢过执政权。就如他们所说的,刀无两面利。
好,在这里让我们来听下Starship的歌: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嘿,听好∶ Hey Listen:
不是我们拿主意 We don't call the shots here
不是我们定规矩 We don't make the rules
我们拿我们所得 We take what we get
拿我们所能 Get what we can.
在这街头上,这是学习艰苦的方式。 And it's learning the hard way, here on the streets
没有计划,你不能建筑理想。 You can't build a dream, without a plan.
激情表明一切 Passion speaks
为了我,让他们听到你 Let them hear you speak, for me
他们是为了胜利 They play to win
我们是为了分胜负。 We play for keeps.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加以纠正为止 It's not over 'til we get it right.
阻挡着我们的障碍 The odds are against us
说我们毫无机会 Say we don't stand a chance
当不灰心时, When there's no giving up
就不会妥协。 No giving in.
当逼人之时,你必须为你所爱而战斗 When push comes to shove, you got to fight for what you love
为所须为 You do what you must
为所可为 Do what you can.
激情表明一切 Passion, speaks
为了我,让他们听到你 Let them hear you speak, for me
他们为了胜利 They play to win
我们是为了分胜负 We play for keeps.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纠正为止,纠正为止。 It's not over 'til we get it right. Get it right!
我们面对障碍 The odds are against us
你知道我们还有机会 You know we still stand a chance
没有灰心 There's no giving up
不会妥协 No giving in
不算完毕! It's not over!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 It's not over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纠正它为止。 'til we get it right!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 It's not over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纠正它为止! 'til we get it right!
【U-tube视频现场演出】
当你每次看到国阵的人的时候,你可以对他们唱一唱这首歌的卡拉OK。那里最伤的地方,就用这来慰疗吧!当法庭在这星期一判我进甘文丁的时候,我希望你们挺起胸膛,在布城的不公之宫的阶级上,尽量大声高唱: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然后我会在警车里高唱同样的东西,一直抵达甘文丁为止。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原题∶No Hold Barred∶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9-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大家对不起了,我老是在法庭和律师楼两边忙来忙去的,因此没有时间好好写一篇文章。下星期一是决定我是否能够自由的重大日子,而接下来的几个月若我不是忙着应付几场官司,就是被送回甘文丁了。直到那个时候,请大家『尝尝』我对霹雳政治危机的意见吧!
我在2月14日的文章,【曲未终,人不散】中提到:
苏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弱势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有人跳槽而垮台。第二是准许国阵组成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通过不信任动议而垮台。
无论怎样,两种处境都有可能让州政府在几个月之内垮台,而苏丹则选了第一种:让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以三个多数议席『胜过』国阵的28席来成立州政府。这表示说若有两席的移动,那么霹雳就变天了。
而事情的发生竟在意料之中,不过,若国阵组成州政府的话,相信所意料的也会发生,也许几个月内就发生了。
苏丹对这种事,其实是有所保留的。无论让谁做州政府,这个政府都是不稳,也不能持久的。回教党虽然以一席之差执政吉兰丹,但他们却能持久。回教党是比较不同一点的,回教党的人比较有向心力,但是对新政府还没有成立就开始吵的行动党和公正党来说,就很难了。
看看公正党人的素质,即使他们的席位比回教党还多,但他们都不能推举出一位州务大臣,只好让给在霹雳州议会里拥有最少席位的回教党,公正党就是没有能够出任州务大臣资格的人才,你对这种没有人才的政党能有什么期望?
霹雳的危机是待机而发的,而且也不需要很久。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联合若走错一步的话,就会垮台了。所以,因为公正党的两个议员跌入陷阱,然后被扯上贪污指控后,州政府就这样垮台了。
但是问题没有到此结束,这两名独立州议员的贪污指控怎样了?会撤消吗?若撤销的话,那就做得太明显了,若指控持续,他们要面对审讯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浮现了。
第一就是审讯结果。若审讯发觉他们是被陷害的话,那国阵就很难看了。若他们实在是有贪污的话,国阵也还是很难看。无论怎样,国阵都会很难看。若他们真的是贪污的话,霹雳又会有另两场补选,而且反对党一定会赢。这样一来,国阵和反对党的对比就变成29对30了。
这样一来,霹雳就像上个星期那样再次变天,从国阵变去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许月凤,相信她会因为所面对的压力而辞职,这表示说又有一个议席空了出来,又要举行另一场补选。
也许自三〇八大选后,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在这11个月多以来,都在不确定的未来中管理霹雳,但是新的国阵政府也不会比前朝政府稳健,他们也同样面对随时变天的可能性。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 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既然苏丹在变天的处理上有了先例,那么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就能用同样的手法从国阵手中抢过执政权。就如他们所说的,刀无两面利。
好,在这里让我们来听下Starship的歌: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嘿,听好∶ Hey Listen:
不是我们拿主意 We don't call the shots here
不是我们定规矩 We don't make the rules
我们拿我们所得 We take what we get
拿我们所能 Get what we can.
在这街头上,这是学习艰苦的方式。 And it's learning the hard way, here on the streets
没有计划,你不能建筑理想。 You can't build a dream, without a plan.
激情表明一切 Passion speaks
为了我,让他们听到你 Let them hear you speak, for me
他们是为了胜利 They play to win
我们是为了分胜负。 We play for keeps.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加以纠正为止 It's not over 'til we get it right.
阻挡着我们的障碍 The odds are against us
说我们毫无机会 Say we don't stand a chance
当不灰心时, When there's no giving up
就不会妥协。 No giving in.
当逼人之时,你必须为你所爱而战斗 When push comes to shove, you got to fight for what you love
为所须为 You do what you must
为所可为 Do what you can.
激情表明一切 Passion, speaks
为了我,让他们听到你 Let them hear you speak, for me
他们为了胜利 They play to win
我们是为了分胜负 We play for keeps.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纠正为止,纠正为止。 It's not over 'til we get it right. Get it right!
我们面对障碍 The odds are against us
你知道我们还有机会 You know we still stand a chance
没有灰心 There's no giving up
不会妥协 No giving in
不算完毕! It's not over!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 It's not over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纠正它为止。 'til we get it right!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
不算完毕,直到我们 It's not over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 'til we
直到我们纠正它为止! 'til we get it right!
【U-tube视频现场演出】
当你每次看到国阵的人的时候,你可以对他们唱一唱这首歌的卡拉OK。那里最伤的地方,就用这来慰疗吧!当法庭在这星期一判我进甘文丁的时候,我希望你们挺起胸膛,在布城的不公之宫的阶级上,尽量大声高唱: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It's not over 'til it's over),然后我会在警车里高唱同样的东西,一直抵达甘文丁为止。
「不算完毕直到结束为止」。
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毫不留情: 也许是我最后的告国人书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Probably my last message to Malaysian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6-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这个国家需要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在接下来的两年将会更加艰巨。纳吉在2009年4月1日成为首相之后,应该会有一场闪电大选。
明天我也许会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无论如何,在谈到这个之前,让我来给你们一些4月初的两场补选预测。
在2004年,国阵以7695张的多数票赢了武吉士南卯区州议席。在2008年,他们则以2362张多数票输掉(参考以下图表)。在这次的补选,我预测有26000人出来投票,然后反对党可以得到3,500到4,500张得多数票。
至于武吉干当的国会议席,在2004年,国阵以8888张的多数票胜出。在2008年,他们则以1566张多数票输掉(参考以下图表)。在这次的补选,我预测有42000人出来投票,然后反对党可以得到5000到8000张得多数票。
你看!我还不知道候选人是谁,就能预测出这样的成绩,我是没有选择了的,在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联邦法院将开审有关我得以在内安法令下释放的上诉,而我就不知道结果是如何了?看来我还有24个小时的时间做个自由人,若今天我不写这篇文章的话,我看就没有什么机会了。
在2008年11月7日,沙亚南高庭批准我的人身保护令,政府就为此提出上诉,却不知为何当沙亚南高庭撤销拉萨巴京达的谋杀嫌疑的时候,政府就不这么做。
上个星期我在法庭内已看到三位法官的表现,我所看到的并没有让我更加有信心。首先,我们要求七司会审,或至少五司会审。不过法庭不准许,只给我们一个三司会审,而三名法官中的两名都对我们有成见,虽然还没有开庭,看来我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
无论如何,我已经知道不是首相阿都拉要扣留我,他甚至不知道我被扣留了,扣留令是来自副首相纳吉。既然我一直努力着不想让他在今年4月1日当上首相,我也不会怪他要除掉我这支眼中钉。
我的朋友和家人都要我离开这个国家,并在其它国家寻求政治庇护,他们觉得我还能够在外地继续斗争。虽然我老婆一直哀求我考虑,但我却反对这么做,我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也不会逃避。即使这是人生最后一件事,我也会留下来,斗到最后。
若我终究会失去自由就由它去吧!这就是我对抗当权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但我不会静悄悄地走,或与当权者做出妥协,以确保我的自由。
我被提供一个选择,拿钱当富翁或坐牢。我拒绝金钱,选择坐牢,这是我的选择,也没有人能够让我做出其它选择。虽然我必须付出代价,一个非常巨大的代价。但这个代价是斗争的代价,因此而不菲。
我不会投降,但抗拒至终。我捍卫正道,反对错误。回教的说法就是『Amar makruf, nahi munkar』。我们必须捍卫真理,拒绝错误。那不止是回教的做法,也是所有宗教的做法。即使是无神论者,也深信如此。因此,你不必需要有宗教信仰,才能接受『amar makruf, nahi munkar』的原则。
千年以来,无数的人因为站在正义的一方而从容就义。我所作出的选择,与这些许多如今不被人知的人所作出的选择一样,所以,我所作的,也不是说之前的人没有做过。
我的抗争将会持续下去,但我会在甘文丁的扣留中心继续抗争下去,在我走后,就要看你们这些自由的人的了。
我的抗争,将会以新的形式出现。我将不能书写,或出来演讲。我的声响已被消音,但我还能够以静寂之语说出,这就是我新式的抗争。
在扣留时,我将不会开口说一言半句,我会持续沉默,我不会签署任何在扣留中心他们会逼你签署的文件,我的署名将不会出现在任何纸张。
这样做的话就是表示说,我的家人或律师都不能见到我。是的!那就是因为我『不合作』而需要付出的代价。我知道会这样,我也有心理准备了。
我会拒绝所有医药疗程,或进入任何医院,我也会拒绝接受甘文丁当局提供的饮品食物。我会拒绝离开我的牢房,然后去见任何的牢狱当局。简短来说,我只守在我的八方尺大的牢房中,隔绝牢房外的世界。
这表示说我将会生存最多约七到八天,然后死去。我已准备好这么做,他们计划关我到老死,但我却从自己的身体中释放我的灵魂,而得到自由。他们能够关着我的身体,要怎么做都行,但他们关不住我的灵魂,我会把我的灵魂和身体分开,打击他们监禁起我的快意。
这时我已做出的决定,没有人能够改变我的心志。若他们明天送我到甘文丁,也许这是你们能够读到的,我最后的一篇文章。继续斗争下去吧!我不能参与你们了。距离完成工作的日子还久的很呢!这个国家需要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在接下来的两年将会更加艰巨。纳吉在2009年4月1日成为首相之后,应该会有一场闪电大选。
我会在我们称为马来西亚的大地上放下我的生命。为了斗争,我会牺牲我自己。在这种时刻,除了我的生命,这是我谨能够付出的。那些这些年来支持我的人,我衷心感谢你们。我会很沉重地离去,但我心沉重,因为我只有一份生命可以付出。
死亡不是终点,而是个开端。这是新的旅程的开端,我们无人能躲避,也终有一天会来到。这并不值得去伤心,而是要欢庆。
请继续你们的斗争,好让马来西亚在我们的下一代时,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地方。这个国家是属于他们的,我们为了他们而斗争。对于我们一些人来说,我们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到了。我们已经没剩下多少年,很多人已经比我们先走了,许多在1998年开始的朋友,如今都不在了。但他们是抱着有一天,马来西亚将会是梦想中的国家的希望而离开这个世界的,而那个也一定要成为我们的梦想。
我祈望布城联邦法院会维持沙亚南高庭的原判,不让我在《内安法令》被下扣留,但我们也要有心理准备面对不同的结局。若联邦法院判了我不想要的判决,那就再见了,马来西亚人,我的同志们,我们总有一天将会再见,虽然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世界。
原题∶No Hold Barred∶Probably my last message to Malaysian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6-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这个国家需要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在接下来的两年将会更加艰巨。纳吉在2009年4月1日成为首相之后,应该会有一场闪电大选。
明天我也许会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无论如何,在谈到这个之前,让我来给你们一些4月初的两场补选预测。
在2004年,国阵以7695张的多数票赢了武吉士南卯区州议席。在2008年,他们则以2362张多数票输掉(参考以下图表)。在这次的补选,我预测有26000人出来投票,然后反对党可以得到3,500到4,500张得多数票。
至于武吉干当的国会议席,在2004年,国阵以8888张的多数票胜出。在2008年,他们则以1566张多数票输掉(参考以下图表)。在这次的补选,我预测有42000人出来投票,然后反对党可以得到5000到8000张得多数票。
你看!我还不知道候选人是谁,就能预测出这样的成绩,我是没有选择了的,在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联邦法院将开审有关我得以在内安法令下释放的上诉,而我就不知道结果是如何了?看来我还有24个小时的时间做个自由人,若今天我不写这篇文章的话,我看就没有什么机会了。
在2008年11月7日,沙亚南高庭批准我的人身保护令,政府就为此提出上诉,却不知为何当沙亚南高庭撤销拉萨巴京达的谋杀嫌疑的时候,政府就不这么做。
上个星期我在法庭内已看到三位法官的表现,我所看到的并没有让我更加有信心。首先,我们要求七司会审,或至少五司会审。不过法庭不准许,只给我们一个三司会审,而三名法官中的两名都对我们有成见,虽然还没有开庭,看来我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
无论如何,我已经知道不是首相阿都拉要扣留我,他甚至不知道我被扣留了,扣留令是来自副首相纳吉。既然我一直努力着不想让他在今年4月1日当上首相,我也不会怪他要除掉我这支眼中钉。
我的朋友和家人都要我离开这个国家,并在其它国家寻求政治庇护,他们觉得我还能够在外地继续斗争。虽然我老婆一直哀求我考虑,但我却反对这么做,我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也不会逃避。即使这是人生最后一件事,我也会留下来,斗到最后。
若我终究会失去自由就由它去吧!这就是我对抗当权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但我不会静悄悄地走,或与当权者做出妥协,以确保我的自由。
我被提供一个选择,拿钱当富翁或坐牢。我拒绝金钱,选择坐牢,这是我的选择,也没有人能够让我做出其它选择。虽然我必须付出代价,一个非常巨大的代价。但这个代价是斗争的代价,因此而不菲。
我不会投降,但抗拒至终。我捍卫正道,反对错误。回教的说法就是『Amar makruf, nahi munkar』。我们必须捍卫真理,拒绝错误。那不止是回教的做法,也是所有宗教的做法。即使是无神论者,也深信如此。因此,你不必需要有宗教信仰,才能接受『amar makruf, nahi munkar』的原则。
千年以来,无数的人因为站在正义的一方而从容就义。我所作出的选择,与这些许多如今不被人知的人所作出的选择一样,所以,我所作的,也不是说之前的人没有做过。
我的抗争将会持续下去,但我会在甘文丁的扣留中心继续抗争下去,在我走后,就要看你们这些自由的人的了。
我的抗争,将会以新的形式出现。我将不能书写,或出来演讲。我的声响已被消音,但我还能够以静寂之语说出,这就是我新式的抗争。
在扣留时,我将不会开口说一言半句,我会持续沉默,我不会签署任何在扣留中心他们会逼你签署的文件,我的署名将不会出现在任何纸张。
这样做的话就是表示说,我的家人或律师都不能见到我。是的!那就是因为我『不合作』而需要付出的代价。我知道会这样,我也有心理准备了。
我会拒绝所有医药疗程,或进入任何医院,我也会拒绝接受甘文丁当局提供的饮品食物。我会拒绝离开我的牢房,然后去见任何的牢狱当局。简短来说,我只守在我的八方尺大的牢房中,隔绝牢房外的世界。
这表示说我将会生存最多约七到八天,然后死去。我已准备好这么做,他们计划关我到老死,但我却从自己的身体中释放我的灵魂,而得到自由。他们能够关着我的身体,要怎么做都行,但他们关不住我的灵魂,我会把我的灵魂和身体分开,打击他们监禁起我的快意。
这时我已做出的决定,没有人能够改变我的心志。若他们明天送我到甘文丁,也许这是你们能够读到的,我最后的一篇文章。继续斗争下去吧!我不能参与你们了。距离完成工作的日子还久的很呢!这个国家需要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在接下来的两年将会更加艰巨。纳吉在2009年4月1日成为首相之后,应该会有一场闪电大选。
我会在我们称为马来西亚的大地上放下我的生命。为了斗争,我会牺牲我自己。在这种时刻,除了我的生命,这是我谨能够付出的。那些这些年来支持我的人,我衷心感谢你们。我会很沉重地离去,但我心沉重,因为我只有一份生命可以付出。
死亡不是终点,而是个开端。这是新的旅程的开端,我们无人能躲避,也终有一天会来到。这并不值得去伤心,而是要欢庆。
请继续你们的斗争,好让马来西亚在我们的下一代时,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地方。这个国家是属于他们的,我们为了他们而斗争。对于我们一些人来说,我们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到了。我们已经没剩下多少年,很多人已经比我们先走了,许多在1998年开始的朋友,如今都不在了。但他们是抱着有一天,马来西亚将会是梦想中的国家的希望而离开这个世界的,而那个也一定要成为我们的梦想。
我祈望布城联邦法院会维持沙亚南高庭的原判,不让我在《内安法令》被下扣留,但我们也要有心理准备面对不同的结局。若联邦法院判了我不想要的判决,那就再见了,马来西亚人,我的同志们,我们总有一天将会再见,虽然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世界。
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
大马局内人∶霹雳州议长依旧在民联手上
原题:Perak speaker still in Pakatan hands
作者:Neville Spykerman
翻译:西西留
【吉隆坡二月十四日讯】霹雳州宪法并没有革除州议会议长的权力,这造成国阵卡在行动党西华古玛(V. Sivakumar)的这一关。
西华古玛昨日发出文告表示他确认自己在霹雳州议会的议长职位依旧保持不变。
今天根据雪兰莪州议会议长邓章钦(Teng Chang Khim)的说法,就连不信任动议也无法动摇这位端洛(Tronoh)州议员(的议长职位)。
他表示,联合邦和雪兰莪州宪法注明,在任何时候当议会被解散时,议长的位置才能够悬空。
可是,在霹雳州宪法中并没有这项条款。
邓章钦是双溪冰榔(Sungai Pinang)州议员,同时也是一名律师。他说西华古玛的职位只能在他中止自己在霹雳州议会的职位后才能够悬空,又或者是,他的议长资格给取消,或自行辞职。
实际上,这场宪法的死扣将继续把这个被誉为『银之州』(silver state)的州属锁死在里头。
西华古玛如果要做出选择的话,他大可禁止那些已经在州议会中『辞职』的民联叛党者进入州议会,这将能够有效的减少国阵在州议会中的人数。
这位霹雳州议长早前宣布说在收到嘉玛鲁丁拉兹(Jamaluddin Radzi)、奥斯曼(Osman Mohd Jailu)和许月凤的辞职信后,他们的州议席已经悬空。
邓章钦表示,三方面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开这个死扣,可是即使判决上有所偏袒,也无法改变西华古玛继续成为议长的事实。除了三个人外,国阵在州议席中有28个席位,民联27席,西华作为议长的身份也包括在内。
如果西华不把他的职位悬空的话,州议会将会成为『无多数议会』(hung legislature),因为霹雳州宪法规定,在议长职位悬空的时候禁止召开会议,除非另外推举出新议长。
在没有明确的大多数议席下,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别无选择,只有解散州议会和征求霹雳统治者的御准,进行闪电选举。
然而,目前人民的情绪很明显的是在反抗国阵,因此它会竭尽所能的避免州选举。
「我相信他们将会选择保留西华作为议长,」邓章钦说道。
可是,议长在州议会中拥有非常广泛的自由决议权,这会导致西华很可能成为国阵和赞比里最大的眼中钉。
「议长在会议常规(Standing Orders)中的决定是不能被挑战的,除了动议以外(冗长的程序,包括在议会中的辩论)。」
令人讽刺的是,没有人比邓章钦跟清楚这些细节。
2005年4月25日,他在雪兰莪州议会中和当时的议长翁依斯迈(Onn bin Ismail)发生争执而被禁止踏入州议会。
邓章钦在当时提出对州务大臣基尔(Mohd Khir Toyo)的不信任动议遭到议长翁依斯迈的驳回,于是他把会议常规的册子丢进垃圾桶中。
结果,邓章钦的州议员资格被冻结,三十个月未获得任何薪酬。
逐鹿问鼎∶下一个是否轮到吉打和雪兰莪?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re Kedah and Selangor next?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5-02-09
翻译 ∶西西留
「令人担忧的是,这场危机的发生玷污了许多律法机构的声誉和权威性,比如苏丹、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和警方。这些破坏的起因就是——政党跳槽的无耻现象没有获得重视。」
目前发生在霹雳州这宗被认为是宪法危机的事件,沙德法鲁基(Shad Faruqi)博士(请阅读以下文章)提出了他的看法。你可以称这个事件是宪法危机或政治危机,可是霹雳并非是唯一会堕入国阵手中的州属,吉打和雪兰莪也有可能是下一张牌。
来自吉打的五名民联州议员会见了巫统阵营,他们已经做出承诺,当国阵在吉打有足够人数组织政府时,他们将会跳槽。在吉打的这场活动中,他们准备了一千万令吉,那些跳槽的人士将会获得丰厚的奖赏。
在雪兰莪,哈山阿里①收到承诺,如果他能够说服足够人数和他一起跳槽的话,他将会获得州务大臣的职位,当然,这还不包括他和他的同党们也将会收到几百万的酬劳。到目前为止,他仅成功说服两名回教党,以及大概是两名来自公正党的州议员加入他的阵营,因此,他还需要多几个人才能让他的计划成功。
①哈山阿里(Hasan Mohamad Ali),生于1947年。他持有马来亚大学文科学士文凭、美国匹斯堡大学城市规划硕士和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博士学位。他是沙坝集团有限公司(Sabha Group Sdn. Bhd)的行政总裁,回教党鹅卖斯蒂亚区州议员,雪州回教党联委会主席,雪兰莪行政议员,掌管:回教事务、马来人风俗部、公共设施。曾在2008年10月反对刘秀梅出任雪兰莪州经济发展局(PKNS)总经理。
大家都认为这全都是为了权力和钞票。哈山阿里早在1999年就开始垂涎雪兰莪州务大臣的宝座了,唯一的问题是,在1999年的时候,反对党并没有赢获雪兰莪。他始终还是对州务大臣这个职位念念不忘,如果为了让梦想实现,而必须带领足够的支持者跳槽,以让国阵能够成立新的雪兰莪州政府的话,他将会这样做。为了成为州务大臣,他可以不择手段。
即使如许月凤这般的州议员,虽然已经在行动党服务二十年,最终还是为了钱而跳槽。至今他已经从成功集团(Berjaya Groups)的陈志远(Vincent Tan)身上收取了一千五百万令吉,她大概会在尘埃落定后才会收到剩下的一千万令吉。看来他需要这笔钱来挽救她那陷入严重财务问题的丈夫。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李霖泰(Lee Lam Thye)身上,当年他被迫离开行动党,以便摊还他妻子欠下的赌债。理所当然的,当他『放弃了他的事业』,倒戈相向时,国阵帮他妻子还清了所有的债务。
当我们告诉人民联盟说霹雳州将会倒台,他们回答说一切都在掌控中。现在我们告诉他们说吉打和雪兰莪也一样的在危险阶段,他们最好能够尽快处理。请不要告诉我们说一切都在掌控中,然后在几个星期后,让我们看到这两个州步上霹雳州的后尘。
无论如何,正当人民联盟苦思着要如何防卫吉打和雪兰莪这两座城池不被国阵的两亿令吉所突击,让我们阅读沙德博士对霹雳危机的看法。
法律所反映出的
霹雳州叛党造成的司法动荡
《星报》沙德法鲁基博士著
霹雳州内出现了宪法上的僵局。国阵州议员叛逃至民联,以及国阵即刻做出的四轮连环攻势,触发了赤裸裸和毫无原则的权力斗争的先例。
令人担忧的是,这场危机的发生玷污了许多律法机构的声誉和权威性,比如苏丹、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和警方。这些破坏的起因就是——政党跳槽的无耻现象没有获得重视。让我们检讨这些课题中的一些部分。
叛党
根据联邦宪法10(1)(c)节中禀明的结社自由,允许了中途转换所属政党的『权力』。
可是,10(2)(c)节也准许国会在保安、公众次序和『道德』(morality)上限制上述的自由。
在八十年代,吉兰丹和沙巴政府通过了反跳槽法案,在道德层次上制止了这个权力。
可是,在一九九二年的『诺丁沙烈(Nordin Salleh)事件』中,联邦政府宣布说在两个基础上,反跳槽法令是违反宪法的。首先,它在错误的立法议会上被通过。第二,几乎是无法令人置信的是,法院宣布说『道德』的个词不能涵盖在政治道德中。
我相信,一名在其政党旗帜下竞选,并获选为州议员的人士跳槽至另外一个政党是一个欺骗选民的行为。
有三种可行的方法来驯服这种小人。
第一、在各政党的合作下,以三份二的多数票通过第宪法中10款的修正案。
第二、国会制定普通反叛党法令,并即刻执行。
如果当这项法令被人以『诺丁沙烈事件』的判例作为挑战时,就能够向联邦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明,以驳回这项预先设定,并且毫无反驳余地的判决。
另一个加速驳回这项诡异的判决的方法,就是让最高元首把这个问题带到联邦法院,在宪法第130条下,寻求对10(2)(c)节中『道德』的定义的其他诠译。
第三个制定反叛党法令的方法即是,在宪法第150条下,颁发紧急法令。在一九六八年的『加隆宁甘①』案中,英国枢密院(Privy Council)的判决中说明『紧急』的定义包括『民选政府的崩溃』。
①加隆宁甘①(Stephen Kalong Ningkan)
毫无疑问的,叛党会带来民选政府的崩溃,这时颁发紧急法令将会被视为是合法、符合道德,及在政治上是公平的。
辞职信
来自两位民联叛党者的无日期辞职信的合法性是霹雳州宪法纠纷的核心。
霹雳州议会议长接受该信件的有效性,并向选举委员会发出通知。从议长的角度而言,可以注明的是,在英国,这是国会的一部分特权,以对议院中偶然发生空缺采取质问。
议会中的议决通常被认为是最终的决定。同时,在霹雳州宪法第35条准许州议会成员在『自身签字并呈交给议长』之下辞职。
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位跳槽者否认他们曾写信给议长。这里也有一个相关的司法判决(可做参考),在一九八二年,在沙捞越的『王其辉①对穆迪特②』案中,高庭拒绝承认无注明日期的辞职信的有效性。
①王其辉(Ong Kee Hui)
②穆迪特(Sinyium Mutit)
根据这个决定,以及两名叛党者的否认,选举委员会已经心里有数,并宣布这些席位并没有悬空。
也许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要求联邦法院迅速对霹雳州宪法的诠译做出判决。霹雳州宪法第63至64条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此行动方针。很遗憾的,出现争端的政党和苏丹均没有接纳这个行动方针。
解散:在联邦和州宪法下,苏丹的自由裁决是不容置疑的。在其本人的智慧及州属的利益为前提下,苏丹可以否决一个不成熟的议会解散的要求。我们有吉兰丹和沙巴作为例子,在个案中,这些要求都被否决了。
议会中的信任动议:在评估民联已经失去州议会的信任下,苏丹陛下面对许多不同的选择。
首先、他当时有权力迫使州议会休会,等待法院对跳槽者辞职的合法性以及位置悬空的问题的判决。
第二、他当时可以叫敌对两方在州议会中对峙,并根据一般议会传统,证明他们还受到(大多数成员的)支持。我做出这个看法的前提是,如果州议会正在会议期间,或是可以迅速的把课题带入会议中。这是议会的权力,以决定是否还获得(大多数议员的)信任。没有任何人能够夺取这个权力,或以州议会外的因素来取决议会信任的问题。
霹雳州宪法中的第16(6)款并没有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一名州务大臣需要停止领导所信任的大多数议会成员。可是在一九六六年的『加隆宁甘对阿邦欧鹏①』案中,沙捞越法院裁判指出,州元首不能开除首席部长,除非他被投出议会。
①阿邦欧鹏(Tun Abang Hj Openg Tawi Sli)
在霹雳州,陛下独自扛下决定州议会领导人的重担。他默默忍受着,不止一次的面试了四位叛党者,以及聆听州务大臣和拿督斯理纳吉的解释。
苏丹留意到选举委员会宣布位置没有悬空的决定,毫无疑问的,到议长的威胁也让陛下的决定受到影响,议长当时表示不会让这些叛党者进入州议会投出他们的信任票。
开除州务大臣:霹雳州宪法第16(7)款禀明,除了州务大臣以外的州行政议会成员必须是苏丹属意的。这意味着除了在州议会的不信任动议以外,州务大臣不能被开除。
问题是,第16(6)款也禀明了,如果一名州务大臣失去了信任,他可以有两个选择。
第一、在劝告下解散
第二、如果要求被拒绝的话自行辞职。
这是法律中的空白处,如果州务大臣在州议会中失去(大多数成员的)信任,然而他拒绝辞职,同时也不下台呢?
苏丹可以开除他吗?『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中总有未注明的领域,尽管有第16(7)款的说明,如果一名州务大臣失去信任,而同时拒绝解散(州议会),死赖着不走,这种情况下,苏丹可以决定开除他。
可是在霹雳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失去(大多数议员的)信任的问题并没有在宪法精神下被调查清楚。在当中还有许多裁决上的课题,而法院必须接受这个挑战。
叛国
其中一些建议表示说,藐视苏丹以及因为个人的法律权益而威胁苏丹入禀法院,可视为叛国,及作为剥夺公民权的基础。这些论点有基本上的误解。
由独立日当天开始,最高元首和苏丹可因为他们官方的行为而公开遭到起诉。他们不过是有个人的赦免权。在一九九三年,这个人的赦免权也被取消了。
总的来说,在个人权益和责任下,寻求法院提供执行方案并不能被视为违反宪法。如果一个人有话要说,却投诉无门,他要何去何从?
马来西亚国立技术大学(UiTM)沙德法鲁基(Shad Faruqi)法律博士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re Kedah and Selangor next?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5-02-09
翻译 ∶西西留
「令人担忧的是,这场危机的发生玷污了许多律法机构的声誉和权威性,比如苏丹、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和警方。这些破坏的起因就是——政党跳槽的无耻现象没有获得重视。」
沙德法鲁基博士
目前发生在霹雳州这宗被认为是宪法危机的事件,沙德法鲁基(Shad Faruqi)博士(请阅读以下文章)提出了他的看法。你可以称这个事件是宪法危机或政治危机,可是霹雳并非是唯一会堕入国阵手中的州属,吉打和雪兰莪也有可能是下一张牌。
来自吉打的五名民联州议员会见了巫统阵营,他们已经做出承诺,当国阵在吉打有足够人数组织政府时,他们将会跳槽。在吉打的这场活动中,他们准备了一千万令吉,那些跳槽的人士将会获得丰厚的奖赏。
在雪兰莪,哈山阿里①收到承诺,如果他能够说服足够人数和他一起跳槽的话,他将会获得州务大臣的职位,当然,这还不包括他和他的同党们也将会收到几百万的酬劳。到目前为止,他仅成功说服两名回教党,以及大概是两名来自公正党的州议员加入他的阵营,因此,他还需要多几个人才能让他的计划成功。
①哈山阿里(Hasan Mohamad Ali),生于1947年。他持有马来亚大学文科学士文凭、美国匹斯堡大学城市规划硕士和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博士学位。他是沙坝集团有限公司(Sabha Group Sdn. Bhd)的行政总裁,回教党鹅卖斯蒂亚区州议员,雪州回教党联委会主席,雪兰莪行政议员,掌管:回教事务、马来人风俗部、公共设施。曾在2008年10月反对刘秀梅出任雪兰莪州经济发展局(PKNS)总经理。
大家都认为这全都是为了权力和钞票。哈山阿里早在1999年就开始垂涎雪兰莪州务大臣的宝座了,唯一的问题是,在1999年的时候,反对党并没有赢获雪兰莪。他始终还是对州务大臣这个职位念念不忘,如果为了让梦想实现,而必须带领足够的支持者跳槽,以让国阵能够成立新的雪兰莪州政府的话,他将会这样做。为了成为州务大臣,他可以不择手段。
即使如许月凤这般的州议员,虽然已经在行动党服务二十年,最终还是为了钱而跳槽。至今他已经从成功集团(Berjaya Groups)的陈志远(Vincent Tan)身上收取了一千五百万令吉,她大概会在尘埃落定后才会收到剩下的一千万令吉。看来他需要这笔钱来挽救她那陷入严重财务问题的丈夫。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李霖泰(Lee Lam Thye)身上,当年他被迫离开行动党,以便摊还他妻子欠下的赌债。理所当然的,当他『放弃了他的事业』,倒戈相向时,国阵帮他妻子还清了所有的债务。
当我们告诉人民联盟说霹雳州将会倒台,他们回答说一切都在掌控中。现在我们告诉他们说吉打和雪兰莪也一样的在危险阶段,他们最好能够尽快处理。请不要告诉我们说一切都在掌控中,然后在几个星期后,让我们看到这两个州步上霹雳州的后尘。
无论如何,正当人民联盟苦思着要如何防卫吉打和雪兰莪这两座城池不被国阵的两亿令吉所突击,让我们阅读沙德博士对霹雳危机的看法。
法律所反映出的
霹雳州叛党造成的司法动荡
《星报》沙德法鲁基博士著
霹雳州内出现了宪法上的僵局。国阵州议员叛逃至民联,以及国阵即刻做出的四轮连环攻势,触发了赤裸裸和毫无原则的权力斗争的先例。
令人担忧的是,这场危机的发生玷污了许多律法机构的声誉和权威性,比如苏丹、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和警方。这些破坏的起因就是——政党跳槽的无耻现象没有获得重视。让我们检讨这些课题中的一些部分。
叛党
根据联邦宪法10(1)(c)节中禀明的结社自由,允许了中途转换所属政党的『权力』。
可是,10(2)(c)节也准许国会在保安、公众次序和『道德』(morality)上限制上述的自由。
在八十年代,吉兰丹和沙巴政府通过了反跳槽法案,在道德层次上制止了这个权力。
可是,在一九九二年的『诺丁沙烈(Nordin Salleh)事件』中,联邦政府宣布说在两个基础上,反跳槽法令是违反宪法的。首先,它在错误的立法议会上被通过。第二,几乎是无法令人置信的是,法院宣布说『道德』的个词不能涵盖在政治道德中。
我相信,一名在其政党旗帜下竞选,并获选为州议员的人士跳槽至另外一个政党是一个欺骗选民的行为。
有三种可行的方法来驯服这种小人。
第一、在各政党的合作下,以三份二的多数票通过第宪法中10款的修正案。
第二、国会制定普通反叛党法令,并即刻执行。
如果当这项法令被人以『诺丁沙烈事件』的判例作为挑战时,就能够向联邦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明,以驳回这项预先设定,并且毫无反驳余地的判决。
另一个加速驳回这项诡异的判决的方法,就是让最高元首把这个问题带到联邦法院,在宪法第130条下,寻求对10(2)(c)节中『道德』的定义的其他诠译。
第三个制定反叛党法令的方法即是,在宪法第150条下,颁发紧急法令。在一九六八年的『加隆宁甘①』案中,英国枢密院(Privy Council)的判决中说明『紧急』的定义包括『民选政府的崩溃』。
①加隆宁甘①(Stephen Kalong Ningkan)
毫无疑问的,叛党会带来民选政府的崩溃,这时颁发紧急法令将会被视为是合法、符合道德,及在政治上是公平的。
辞职信
来自两位民联叛党者的无日期辞职信的合法性是霹雳州宪法纠纷的核心。
霹雳州议会议长接受该信件的有效性,并向选举委员会发出通知。从议长的角度而言,可以注明的是,在英国,这是国会的一部分特权,以对议院中偶然发生空缺采取质问。
议会中的议决通常被认为是最终的决定。同时,在霹雳州宪法第35条准许州议会成员在『自身签字并呈交给议长』之下辞职。
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位跳槽者否认他们曾写信给议长。这里也有一个相关的司法判决(可做参考),在一九八二年,在沙捞越的『王其辉①对穆迪特②』案中,高庭拒绝承认无注明日期的辞职信的有效性。
①王其辉(Ong Kee Hui)
②穆迪特(Sinyium Mutit)
根据这个决定,以及两名叛党者的否认,选举委员会已经心里有数,并宣布这些席位并没有悬空。
也许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要求联邦法院迅速对霹雳州宪法的诠译做出判决。霹雳州宪法第63至64条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此行动方针。很遗憾的,出现争端的政党和苏丹均没有接纳这个行动方针。
解散:在联邦和州宪法下,苏丹的自由裁决是不容置疑的。在其本人的智慧及州属的利益为前提下,苏丹可以否决一个不成熟的议会解散的要求。我们有吉兰丹和沙巴作为例子,在个案中,这些要求都被否决了。
议会中的信任动议:在评估民联已经失去州议会的信任下,苏丹陛下面对许多不同的选择。
首先、他当时有权力迫使州议会休会,等待法院对跳槽者辞职的合法性以及位置悬空的问题的判决。
第二、他当时可以叫敌对两方在州议会中对峙,并根据一般议会传统,证明他们还受到(大多数成员的)支持。我做出这个看法的前提是,如果州议会正在会议期间,或是可以迅速的把课题带入会议中。这是议会的权力,以决定是否还获得(大多数议员的)信任。没有任何人能够夺取这个权力,或以州议会外的因素来取决议会信任的问题。
霹雳州宪法中的第16(6)款并没有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一名州务大臣需要停止领导所信任的大多数议会成员。可是在一九六六年的『加隆宁甘对阿邦欧鹏①』案中,沙捞越法院裁判指出,州元首不能开除首席部长,除非他被投出议会。
①阿邦欧鹏(Tun Abang Hj Openg Tawi Sli)
在霹雳州,陛下独自扛下决定州议会领导人的重担。他默默忍受着,不止一次的面试了四位叛党者,以及聆听州务大臣和拿督斯理纳吉的解释。
苏丹留意到选举委员会宣布位置没有悬空的决定,毫无疑问的,到议长的威胁也让陛下的决定受到影响,议长当时表示不会让这些叛党者进入州议会投出他们的信任票。
开除州务大臣:霹雳州宪法第16(7)款禀明,除了州务大臣以外的州行政议会成员必须是苏丹属意的。这意味着除了在州议会的不信任动议以外,州务大臣不能被开除。
问题是,第16(6)款也禀明了,如果一名州务大臣失去了信任,他可以有两个选择。
第一、在劝告下解散
第二、如果要求被拒绝的话自行辞职。
这是法律中的空白处,如果州务大臣在州议会中失去(大多数成员的)信任,然而他拒绝辞职,同时也不下台呢?
苏丹可以开除他吗?『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中总有未注明的领域,尽管有第16(7)款的说明,如果一名州务大臣失去信任,而同时拒绝解散(州议会),死赖着不走,这种情况下,苏丹可以决定开除他。
可是在霹雳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失去(大多数议员的)信任的问题并没有在宪法精神下被调查清楚。在当中还有许多裁决上的课题,而法院必须接受这个挑战。
叛国
其中一些建议表示说,藐视苏丹以及因为个人的法律权益而威胁苏丹入禀法院,可视为叛国,及作为剥夺公民权的基础。这些论点有基本上的误解。
由独立日当天开始,最高元首和苏丹可因为他们官方的行为而公开遭到起诉。他们不过是有个人的赦免权。在一九九三年,这个人的赦免权也被取消了。
总的来说,在个人权益和责任下,寻求法院提供执行方案并不能被视为违反宪法。如果一个人有话要说,却投诉无门,他要何去何从?
马来西亚国立技术大学(UiTM)沙德法鲁基(Shad Faruqi)法律博士
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
逐鹿问鼎∶失去赦免权的马来统治者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Malays Rulers’ loss of immunity
作者 ∶Professor Mark R. Gillen
发表日期∶14-2-09
翻译 ∶西西留
最近发生在霹雳州的事件后,接踵而来的是保皇派和反君主立宪的示威,两百多个报案记录声称反对党联盟对霹雳苏丹造成毁谤。是时候让我们重新回顾一下1983年至1993年所发生的事件了。
背景
起初在1957年的时候,马来西亚宪法给予了马来统治者(或苏丹)民事或刑事罪的赦免权。早在1993年,马来西亚宪法修改并去除了这项赦免权。虽然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以及马来西亚各州的州宪法仅是把统治者当成是君宪制下的皇室,很奇怪的是,他们的影响力依旧没有过时,尤其是马来人传统中对统治者的尊重。
对传统上马来人对马来统治者的尊敬而言,政府却有办法通过宪法修正,这是值得令人注意的。民众支持这项修正案也显示了马来传统价值观的转移,无可避免的,马来统治者在马来人社会和大马政治的地位的影响力也逐渐的减弱。
1983年宪法危机
在1983年,政府提议宪法修正案,首次公开的把统治者卷入政府和巫统的冲突中。而巫统在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斗争的年代就已经声称自己为马来统治者的保护人的一个政党。在建议中的修正案中,如果统治者在任何新议案提交后的十五天内没有御准该法案的通过的话,该通过的法案将自动生效。同样的修正案也被被要求出现在各州的州宪法中。
这项所提议的修正案也提供了转移了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紧急状态的权力是非常大的权力,在这个权力下,它可以在没有国会通过下颁发法令。在修正案还未建议前,只有最高元首在充分认知到国家陷入紧急状态时才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最高元首扮演的是内阁的顾问,在这个修正案下,给予了首相指示最高元首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这项修正案很明显的是必须的,因为根据联邦宪法中第三附录,即将来临的最高元首选举中,两位可能成为最高元首的人选在他们各自的州属内制造了一些问题。有报告指出其中一位最高元首候选人建议说,如果他成为最高元首的话,他将会执行紧急法令,并掌握政权。再加上,各州的十位统治者都不服从本身的州务大臣,并计划使这些州务大臣辞职。最令人关注的是,如果统治者拒绝御准授权宪议法通过的两年后,州务大臣必须被迫辞职。无论这两位最高元首的候选人在登基后会如何对付联邦政府,这项修正案即是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统治者理事会(Conference of Rulers)的命令下,最高元首拒绝御准修正案的通过。接着,就发生了首相领导的政治大游行和媒体的宣传战,并把巫统标榜成统治者的保护人,以对抗那些因为霹雳和柔佛州皇室的挥霍无度的事件被揭发后,想要彻底废除皇室的人士。最后,政府和统治者达成了一项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最后的宪法修正案版本是允许最高元首在两院通过议案的三十天内,如果不是财政议案的话,无论他同意与否,将提案退回国会,并给以提案被拒绝的理由。
如果在提案被退回的情况下,提案将会再次的被两院通过,再次的,将会提呈给最高元首以获得陛下的御准。最高元首会重新再有三十天的时间同意所呈交的提案。在这段时限后,该提案将会自动成为法律,『就像(最高元首)已经同意那般』。相似的条文纳入州宪法的要求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统治者口头承诺不会无理延迟已经在州议会通过的提案的御准。宣布紧急法令的权力修正部分被取消,双方的妥协包括统治者口头承诺不会无理扣留州议法的御准,以及最高元首不能单方面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
政府因为有能力发动足够数量的群众支持,以修改(统治者)对法案御准的特权,这进一步的限制了最高元首的权力。至少,在通过口头承诺的情况下,显示出统治者的权力在马来社会中的地位已经逐渐丧失,这可说是统治者的重要性已经褪却到只剩下为了保护马来政治优越感的一个形式上的象征。可是,看来还有许多群众是支持统治者的,这防止了他们的实质权力进一步的被腐蚀。
巫统和反对党对修正案的看法
巫统认为这个修正案是必须的,以作为保护统治者和维持君宪制下的统治者集团。当被问及是否这项修正案是成立共和国的起步时,巫统指出这项修正案是为了让人们在国会或州立法议会中提倡废除皇室时能够畅所欲言,而不会被控煽动。另外,修正煽动法令上的特权被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在过去,统治者的违法行为虽然众所皆知,却无法获得对付,因为没有人能够批评统治者,即使在国会,或州议会中也是一样,结果,公众无法察觉政府所面对的问题。
前巫统分裂出来的反对党——46精神党反对这项修正案,并声称该党是任何政党中最亲皇室的政党。该党同意需要一些步骤,以使统治者能够『听到人民的意愿』,可是,它也同时声称所建议的修正案已经干预了统治者的主权,同时进一步的趋向于形成共和制。他们认为,废除统治者将导致马来文化中的重要一环,传统和马来团结象征将会同时被带走。
民主行动党——一个主要由华裔组成的反对党,与46精神党组成一个反对党联盟。行动党在十二月份原本支持政府的这项动议,因为该党认为在『哥莫斯事件』①后,应该采取这个行动。可是,当议案在一月份于国会提出时,行动党却否决了。他们否决提案的理由是说:宪法规定需要统治者的御准,才能通过影响他们的特权的修正案,而这这项御准需要由他们(统治者)自己做出。根据行动党的说法,修正案在国会提出前必须获得御准。行动党被指责为了驳斥他们和46精神党的反对党联盟关系而牺牲了自己的原则。
①『哥莫斯事件』(Gomez incident)
1992年,柔佛苏丹的一名王子东姑阿都马吉(Tengku Abdul Majid)在一场棍球赛中攻击对手的教练兼教师道格拉斯哥莫斯(Douglas Gomez),当时柔佛苏丹也参与殴斗。道格拉斯后来因此内伤,于1999年去世,享年59岁。
泛马回教党是一个亲回教的马来政党,也是反对党联盟的其中一员。回教党支持政府的行动呼吁,同时以『哥莫斯事件』作为理由,推动废除统治者赦免权的运动。可是最终在一月份国会提出修正案时,该党否决了这项议案。虽然该党自称乐意看到统治者赦免权被废除,因为这并不符合回教教义,然而,该党也表示,这项修正案『不够全面』,修正案不能让统治者所犯的罪行揭露在国会议院中。据说回教党的处境不讨好,该党可能想要回避吉兰丹皇室家族,因为他们对回教党在吉兰丹州的政权稳固性有一定的影响力。
统治者的妥协
在经过统治者们进一步的施压下,统治者理事会决定不对这项修改宪法的提案进行御准,过后,政府宣布对统治者花费的付款金额将限制在法律中所禀明的限额,政府不再对别墅的建筑和维修、额外的宫殿、医院中的御用病房、船艇和飞机付款。在统治者拒绝做出他们的御准后,接二连三的媒体报道揭发了统治者的挥霍无度,同时也有进一步的报道,叙述统治者干预政府事务。
最后,在(1993年)2月11日,当局宣布达成协议,统治者同意御准这项所建议的修正案,可是在双方同意下,对这项修正案做出了部分修改。这份在1月18日在国会中提呈的修正案中有两项修改,其中一项修改是:一名统治者在特别法庭下被提控的话,他作为统治者的身份将会被终止。在特别法庭还未做出判决前,一名摄政王将会被委任,执行统治者的任务。一名统治者如果被特别法庭判刑并监禁超过一天的话,其作为州统治者的身份将会被终止,除非他获得赦免。
同样的条款也附加在最高元首身上。另一项修改是:总检察长①未同意前,最高元首或是州统治者的能力下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任何民事或刑事罪不能施予检控。整体来说,所做出的修改相对的很少,这份审核过的修正案于1993年3月9日再次提呈到国会两院并获得通过。
①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定义错误,正确应该成为律政司
律政司(Solicitor General),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定义错误,正确应该成为检察司
文化变迁和权力斗争中的挣扎
政府声称宪法修正案是针对『哥莫斯事件』的一项反应,通过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能够进一步的改善马来西亚的民主。在观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理所当然的,这是一场政府高层和统治者集团之间的权力斗争,而修正案不过是斗争中的一部分。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其实并不会直接增加政府高层的权力。可是在把注意力放在修正案的辩论中时,那些所谓的:统治者指示政府人员办事,向公务员施加压力以获得政府合同和树桐砍伐权,挥霍无度的消费,干预政府事务。这些声称表现出这个事件不仅是废除统治者赦免权吧了,内部的勾心斗角还有更多。
在某种程度上,所做出的声明是说向统治者施压,以让他们同意废除他们的免控权。可是,对皇室随意挥霍的揭发也让政府准备好瓦解统治者的影响力。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以及所出现的群众的支持使得政府处在优势,而统治者必须自行承担那些已经提呈给州议会或联邦政府的毫无节制的开销。统治者现在可因为这些消费而遭到提控。过去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可能将会成为在特别法庭中被提控的证据。在形式上,废除这无上的赦免权,会让政府的地位逐渐高于统治者。特别法庭中的五位法官中,其中三位是最高法院院长①和高等法院中的首席大法官,这些人都由首相委任。
①最高法院院长(Lord President)
只有在总检察长的授权下,可以进行民事或刑事罪的提控,而在刑事罪的提控背景下,有可能会让统治者丧失其地位。这看来让政府抓到了一把利器,把不合作的统治者送上断头台。确实是这样!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杂志的编辑兼律师拉惹阿兹阿特鲁斯(Raja Aziz Addruse)曾说过(一名皇室成员),修正案将会被行政当局利用,无论是多小的罪状下,通过提控的威胁,作为陷害统治者的工具。统治者只能跪倒在行政当局面前求饶……检控权是一个很强大的武器,如果落入暴君的手上会被加以滥用,并不是为了提控罪犯,而是挟持检控权,让对方屈服于自己。
文化变迁和政府如何做出对应
虽然『哥莫斯事件』是修正案的导火线,过去已经有人对统治者的影响力和不知节制的情况表示忧虑。在1990年的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通过了一项议案,以澄清皇室在政治上的角色,特别是在1990年10月份全国大选中,部分统治者涉入影响选票的事件。在1992年,巫统草拟出一套指南,以针对统治者的一些相关情况。首相也在国会演讲中推介的修正案时也提到,对有关统治者的问题关注已久。因此,『哥莫斯事件』不过是给了政府一个所需的机会获得政治上的支持,对付统治者的影响力对政府所造成的麻烦。
政府本来可以对增加的开销,统治者的影响力以及他们接入政府事务的时间及时做出反应,可是,在1983年至84年的宪法危机,以及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之间,马哈迪所领导的政府在1987年及1990年的全国大选中面对着严重的领导层的斗争。马哈迪当时可能觉得也许需要借助马来统治者的势力,特别是在1990年全国大选时,他们面对46精神党的挑战。46精神党声称他们才是真正的代表马来人,而且,也是马来集团的保护人,比如说皇室。对任何希望组织政府的政治联盟而言,当时如果挑战皇室的话,将可能面对丧失关键性的马来支持者。
在1993年,马哈迪政府的地位已经比较安全了。这个执政联盟中以马来人为主的政党开始越来越担忧他们所面对的统治者问题。在对比1983年宪法危机至今,他们观察到马来人的态度有很大的转变,于是他们觉得是时候挑战统治者了。在1983年的宪法危机时,如果对比原本应该受限制的程度而言,政府必须接受的事实是,它对统治者的限制在本质上已经减弱。无论如何,政府还是成功的在1983年通过了限制统治者权力的修正案。尽管这只不过是适度的修正,已经显示出一些马来人对统治者的态度已经在改变中。
新经济政策(The New Economic Policy,NEP)推出于1970年代,促成了大量高教育的马来人的激增。在海外或国内受教育的马来人都有接触到伊斯兰教教义,或是民主概念。这两种思想都与独裁君主和拥有无限权力的统治方法格格不入。在1983年宪法危机后的十年,受高等教育的马来人增加了,因此,和1983年宪法危机时马来人的文化态度比较起来是相当显著的。
新经济政策也同时鼓励发展马来人的企业阶级(entrepreneurial class)。这批新阶级的马来成功人士可能觉得不这么需要通过固打制、土著特权,那些宪法下所给予,深埋在统治者集团中的马来人的特权。他们的利益也受到统治者的商业利益所影响,以及那些需要通过统治者才能获取的政府合同、执照和树桐砍伐权。
马来人的中产阶级,以及非马来人的中产阶级,觉得他们的商业利益已经收到拥有竞争优势的统治者所限制,因为他们的皇室成员可以在影响力下获得他们想获得的利益。许多马来人也开始意识到,要获得他们自己的特别待遇和特权,并不能依靠统治者,而是通过政治议程的较量。这造成了马来人在文化态度上的转变,在和过去比较起来,目前他们对统治者地位,敢于产生了更大本质上的挑战。
巫统和它的执政联盟已经意识到,在保持马来人口的支持率上,马来统治者的支持已经不必要。对统治者而言,马来人态度上的转变意味统治者的影响力在马来人和马来西亚政治,已经在本质上无可避免的减弱了。
结论
废除统治者赦免权是马来西亚宪政发展的一个显著点。作为传统上受崇拜,以及马来社会团结的象征的马来统治者,因为被声称对政府造成影响力,以及有滥权的迹象,导致行政单位,加上民众支持下,对其作出缰勒的动作,这是令人感到惊讶的。虽然政府展示了其瓦解统治者的影响和挥霍的决心,在冒着丧失马来社会的支持作为昂贵代价的前提下,这一步将并不是他们愿意进行的。
他们采取行动的能力表示出马来人在对马来统治者的态度上已经在继续改变。以相对而言,1983年有限度的成功修宪对比1993年的修正案,马来统治者特权以及他们的象征,已经在本质上减弱了很多。虽然受到宪法中的权力限制,过去马来统治者继续在马来社会和政治中发挥着影响力。可是,在1993年修宪事件发生后,马来统治者在马来社会和马来西亚政治中的重要性已经不可避免的减少了。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律系 马克吉伦(Mark R. Gillen)博士
Professor Mark R. Gillen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Victoria, Victoria, BC Canada
http://www.scribd.com/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Malays Rulers’ loss of immunity
作者 ∶Professor Mark R. Gillen
发表日期∶14-2-09
翻译 ∶西西留
最近发生在霹雳州的事件后,接踵而来的是保皇派和反君主立宪的示威,两百多个报案记录声称反对党联盟对霹雳苏丹造成毁谤。是时候让我们重新回顾一下1983年至1993年所发生的事件了。
背景
起初在1957年的时候,马来西亚宪法给予了马来统治者(或苏丹)民事或刑事罪的赦免权。早在1993年,马来西亚宪法修改并去除了这项赦免权。虽然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以及马来西亚各州的州宪法仅是把统治者当成是君宪制下的皇室,很奇怪的是,他们的影响力依旧没有过时,尤其是马来人传统中对统治者的尊重。
对传统上马来人对马来统治者的尊敬而言,政府却有办法通过宪法修正,这是值得令人注意的。民众支持这项修正案也显示了马来传统价值观的转移,无可避免的,马来统治者在马来人社会和大马政治的地位的影响力也逐渐的减弱。
1983年宪法危机
在1983年,政府提议宪法修正案,首次公开的把统治者卷入政府和巫统的冲突中。而巫统在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斗争的年代就已经声称自己为马来统治者的保护人的一个政党。在建议中的修正案中,如果统治者在任何新议案提交后的十五天内没有御准该法案的通过的话,该通过的法案将自动生效。同样的修正案也被被要求出现在各州的州宪法中。
这项所提议的修正案也提供了转移了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紧急状态的权力是非常大的权力,在这个权力下,它可以在没有国会通过下颁发法令。在修正案还未建议前,只有最高元首在充分认知到国家陷入紧急状态时才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最高元首扮演的是内阁的顾问,在这个修正案下,给予了首相指示最高元首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这项修正案很明显的是必须的,因为根据联邦宪法中第三附录,即将来临的最高元首选举中,两位可能成为最高元首的人选在他们各自的州属内制造了一些问题。有报告指出其中一位最高元首候选人建议说,如果他成为最高元首的话,他将会执行紧急法令,并掌握政权。再加上,各州的十位统治者都不服从本身的州务大臣,并计划使这些州务大臣辞职。最令人关注的是,如果统治者拒绝御准授权宪议法通过的两年后,州务大臣必须被迫辞职。无论这两位最高元首的候选人在登基后会如何对付联邦政府,这项修正案即是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统治者理事会(Conference of Rulers)的命令下,最高元首拒绝御准修正案的通过。接着,就发生了首相领导的政治大游行和媒体的宣传战,并把巫统标榜成统治者的保护人,以对抗那些因为霹雳和柔佛州皇室的挥霍无度的事件被揭发后,想要彻底废除皇室的人士。最后,政府和统治者达成了一项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最后的宪法修正案版本是允许最高元首在两院通过议案的三十天内,如果不是财政议案的话,无论他同意与否,将提案退回国会,并给以提案被拒绝的理由。
如果在提案被退回的情况下,提案将会再次的被两院通过,再次的,将会提呈给最高元首以获得陛下的御准。最高元首会重新再有三十天的时间同意所呈交的提案。在这段时限后,该提案将会自动成为法律,『就像(最高元首)已经同意那般』。相似的条文纳入州宪法的要求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统治者口头承诺不会无理延迟已经在州议会通过的提案的御准。宣布紧急法令的权力修正部分被取消,双方的妥协包括统治者口头承诺不会无理扣留州议法的御准,以及最高元首不能单方面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
政府因为有能力发动足够数量的群众支持,以修改(统治者)对法案御准的特权,这进一步的限制了最高元首的权力。至少,在通过口头承诺的情况下,显示出统治者的权力在马来社会中的地位已经逐渐丧失,这可说是统治者的重要性已经褪却到只剩下为了保护马来政治优越感的一个形式上的象征。可是,看来还有许多群众是支持统治者的,这防止了他们的实质权力进一步的被腐蚀。
巫统和反对党对修正案的看法
巫统认为这个修正案是必须的,以作为保护统治者和维持君宪制下的统治者集团。当被问及是否这项修正案是成立共和国的起步时,巫统指出这项修正案是为了让人们在国会或州立法议会中提倡废除皇室时能够畅所欲言,而不会被控煽动。另外,修正煽动法令上的特权被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在过去,统治者的违法行为虽然众所皆知,却无法获得对付,因为没有人能够批评统治者,即使在国会,或州议会中也是一样,结果,公众无法察觉政府所面对的问题。
前巫统分裂出来的反对党——46精神党反对这项修正案,并声称该党是任何政党中最亲皇室的政党。该党同意需要一些步骤,以使统治者能够『听到人民的意愿』,可是,它也同时声称所建议的修正案已经干预了统治者的主权,同时进一步的趋向于形成共和制。他们认为,废除统治者将导致马来文化中的重要一环,传统和马来团结象征将会同时被带走。
民主行动党——一个主要由华裔组成的反对党,与46精神党组成一个反对党联盟。行动党在十二月份原本支持政府的这项动议,因为该党认为在『哥莫斯事件』①后,应该采取这个行动。可是,当议案在一月份于国会提出时,行动党却否决了。他们否决提案的理由是说:宪法规定需要统治者的御准,才能通过影响他们的特权的修正案,而这这项御准需要由他们(统治者)自己做出。根据行动党的说法,修正案在国会提出前必须获得御准。行动党被指责为了驳斥他们和46精神党的反对党联盟关系而牺牲了自己的原则。
①『哥莫斯事件』(Gomez incident)
1992年,柔佛苏丹的一名王子东姑阿都马吉(Tengku Abdul Majid)在一场棍球赛中攻击对手的教练兼教师道格拉斯哥莫斯(Douglas Gomez),当时柔佛苏丹也参与殴斗。道格拉斯后来因此内伤,于1999年去世,享年59岁。
泛马回教党是一个亲回教的马来政党,也是反对党联盟的其中一员。回教党支持政府的行动呼吁,同时以『哥莫斯事件』作为理由,推动废除统治者赦免权的运动。可是最终在一月份国会提出修正案时,该党否决了这项议案。虽然该党自称乐意看到统治者赦免权被废除,因为这并不符合回教教义,然而,该党也表示,这项修正案『不够全面』,修正案不能让统治者所犯的罪行揭露在国会议院中。据说回教党的处境不讨好,该党可能想要回避吉兰丹皇室家族,因为他们对回教党在吉兰丹州的政权稳固性有一定的影响力。
统治者的妥协
在经过统治者们进一步的施压下,统治者理事会决定不对这项修改宪法的提案进行御准,过后,政府宣布对统治者花费的付款金额将限制在法律中所禀明的限额,政府不再对别墅的建筑和维修、额外的宫殿、医院中的御用病房、船艇和飞机付款。在统治者拒绝做出他们的御准后,接二连三的媒体报道揭发了统治者的挥霍无度,同时也有进一步的报道,叙述统治者干预政府事务。
最后,在(1993年)2月11日,当局宣布达成协议,统治者同意御准这项所建议的修正案,可是在双方同意下,对这项修正案做出了部分修改。这份在1月18日在国会中提呈的修正案中有两项修改,其中一项修改是:一名统治者在特别法庭下被提控的话,他作为统治者的身份将会被终止。在特别法庭还未做出判决前,一名摄政王将会被委任,执行统治者的任务。一名统治者如果被特别法庭判刑并监禁超过一天的话,其作为州统治者的身份将会被终止,除非他获得赦免。
同样的条款也附加在最高元首身上。另一项修改是:总检察长①未同意前,最高元首或是州统治者的能力下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任何民事或刑事罪不能施予检控。整体来说,所做出的修改相对的很少,这份审核过的修正案于1993年3月9日再次提呈到国会两院并获得通过。
①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定义错误,正确应该成为律政司
律政司(Solicitor General),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定义错误,正确应该成为检察司
文化变迁和权力斗争中的挣扎
政府声称宪法修正案是针对『哥莫斯事件』的一项反应,通过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能够进一步的改善马来西亚的民主。在观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理所当然的,这是一场政府高层和统治者集团之间的权力斗争,而修正案不过是斗争中的一部分。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其实并不会直接增加政府高层的权力。可是在把注意力放在修正案的辩论中时,那些所谓的:统治者指示政府人员办事,向公务员施加压力以获得政府合同和树桐砍伐权,挥霍无度的消费,干预政府事务。这些声称表现出这个事件不仅是废除统治者赦免权吧了,内部的勾心斗角还有更多。
在某种程度上,所做出的声明是说向统治者施压,以让他们同意废除他们的免控权。可是,对皇室随意挥霍的揭发也让政府准备好瓦解统治者的影响力。废除统治者的赦免权,以及所出现的群众的支持使得政府处在优势,而统治者必须自行承担那些已经提呈给州议会或联邦政府的毫无节制的开销。统治者现在可因为这些消费而遭到提控。过去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可能将会成为在特别法庭中被提控的证据。在形式上,废除这无上的赦免权,会让政府的地位逐渐高于统治者。特别法庭中的五位法官中,其中三位是最高法院院长①和高等法院中的首席大法官,这些人都由首相委任。
①最高法院院长(Lord President)
只有在总检察长的授权下,可以进行民事或刑事罪的提控,而在刑事罪的提控背景下,有可能会让统治者丧失其地位。这看来让政府抓到了一把利器,把不合作的统治者送上断头台。确实是这样!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杂志的编辑兼律师拉惹阿兹阿特鲁斯(Raja Aziz Addruse)曾说过(一名皇室成员),修正案将会被行政当局利用,无论是多小的罪状下,通过提控的威胁,作为陷害统治者的工具。统治者只能跪倒在行政当局面前求饶……检控权是一个很强大的武器,如果落入暴君的手上会被加以滥用,并不是为了提控罪犯,而是挟持检控权,让对方屈服于自己。
文化变迁和政府如何做出对应
虽然『哥莫斯事件』是修正案的导火线,过去已经有人对统治者的影响力和不知节制的情况表示忧虑。在1990年的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通过了一项议案,以澄清皇室在政治上的角色,特别是在1990年10月份全国大选中,部分统治者涉入影响选票的事件。在1992年,巫统草拟出一套指南,以针对统治者的一些相关情况。首相也在国会演讲中推介的修正案时也提到,对有关统治者的问题关注已久。因此,『哥莫斯事件』不过是给了政府一个所需的机会获得政治上的支持,对付统治者的影响力对政府所造成的麻烦。
政府本来可以对增加的开销,统治者的影响力以及他们接入政府事务的时间及时做出反应,可是,在1983年至84年的宪法危机,以及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之间,马哈迪所领导的政府在1987年及1990年的全国大选中面对着严重的领导层的斗争。马哈迪当时可能觉得也许需要借助马来统治者的势力,特别是在1990年全国大选时,他们面对46精神党的挑战。46精神党声称他们才是真正的代表马来人,而且,也是马来集团的保护人,比如说皇室。对任何希望组织政府的政治联盟而言,当时如果挑战皇室的话,将可能面对丧失关键性的马来支持者。
在1993年,马哈迪政府的地位已经比较安全了。这个执政联盟中以马来人为主的政党开始越来越担忧他们所面对的统治者问题。在对比1983年宪法危机至今,他们观察到马来人的态度有很大的转变,于是他们觉得是时候挑战统治者了。在1983年的宪法危机时,如果对比原本应该受限制的程度而言,政府必须接受的事实是,它对统治者的限制在本质上已经减弱。无论如何,政府还是成功的在1983年通过了限制统治者权力的修正案。尽管这只不过是适度的修正,已经显示出一些马来人对统治者的态度已经在改变中。
新经济政策(The New Economic Policy,NEP)推出于1970年代,促成了大量高教育的马来人的激增。在海外或国内受教育的马来人都有接触到伊斯兰教教义,或是民主概念。这两种思想都与独裁君主和拥有无限权力的统治方法格格不入。在1983年宪法危机后的十年,受高等教育的马来人增加了,因此,和1983年宪法危机时马来人的文化态度比较起来是相当显著的。
新经济政策也同时鼓励发展马来人的企业阶级(entrepreneurial class)。这批新阶级的马来成功人士可能觉得不这么需要通过固打制、土著特权,那些宪法下所给予,深埋在统治者集团中的马来人的特权。他们的利益也受到统治者的商业利益所影响,以及那些需要通过统治者才能获取的政府合同、执照和树桐砍伐权。
马来人的中产阶级,以及非马来人的中产阶级,觉得他们的商业利益已经收到拥有竞争优势的统治者所限制,因为他们的皇室成员可以在影响力下获得他们想获得的利益。许多马来人也开始意识到,要获得他们自己的特别待遇和特权,并不能依靠统治者,而是通过政治议程的较量。这造成了马来人在文化态度上的转变,在和过去比较起来,目前他们对统治者地位,敢于产生了更大本质上的挑战。
巫统和它的执政联盟已经意识到,在保持马来人口的支持率上,马来统治者的支持已经不必要。对统治者而言,马来人态度上的转变意味统治者的影响力在马来人和马来西亚政治,已经在本质上无可避免的减弱了。
结论
废除统治者赦免权是马来西亚宪政发展的一个显著点。作为传统上受崇拜,以及马来社会团结的象征的马来统治者,因为被声称对政府造成影响力,以及有滥权的迹象,导致行政单位,加上民众支持下,对其作出缰勒的动作,这是令人感到惊讶的。虽然政府展示了其瓦解统治者的影响和挥霍的决心,在冒着丧失马来社会的支持作为昂贵代价的前提下,这一步将并不是他们愿意进行的。
他们采取行动的能力表示出马来人在对马来统治者的态度上已经在继续改变。以相对而言,1983年有限度的成功修宪对比1993年的修正案,马来统治者特权以及他们的象征,已经在本质上减弱了很多。虽然受到宪法中的权力限制,过去马来统治者继续在马来社会和政治中发挥着影响力。可是,在1993年修宪事件发生后,马来统治者在马来社会和马来西亚政治中的重要性已经不可避免的减少了。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律系 马克吉伦(Mark R. Gillen)博士
Professor Mark R. Gillen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Victoria, Victoria, BC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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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 曲未终,人不散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show is not over till the fat lady sing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4-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
黄基明(Ooi Kee Beng)在他一篇名为【国阵也许会因分化霹雳而付出昂贵代价】的文章中这么说道∶
霹雳政权的转换对两方都带来很大的影响。
尼查的民联政府在受争议的跳槽事件下,已被国阵政府取代。虽然两方都各自拥有28名州议员,但是独立议员都宣称支持国阵。
这肯定带来了政权的转换,无论如何我们所看到的还不算是定局。拉扯还在持续中,当然,其中还看不到谁是真正的赢家,这也要看我们是从哪一个时点去评断。
在短期内,候任首相纳吉自然是得到最大益处,他胜了民联漂亮的一仗。他能对巫统证明他有领袖素质,也有得力的智囊。
霹雳的危机无可否认地及时在下个月的巫统选举中抬高了纳吉的地位。他不但即将成为党主席,也将成为首相。既然他已不劳而获成为党主席,霹雳的变天能够为他带来的益处是能够得到支持,让他在党内安插他的亲信。
另一位也在垂涎党职的人是首相阿都拉之女婿凯里,他是三名巫青团团长候选人之一,巫统在去年大选惨遭痛击之后,凯里就试图将他自己塑造成一个即将表面化的自由主义分子。
凯里趁着霹雳危机这个机会来表现自己维护皇室,还要求将尼查逐出霹雳。这样的强硬手段,抵消了凯里这些日子以来他辛苦建立起来的公众形象。
民联失去政权的愤怒,导致领袖如尼查与卡巴星都对苏丹阿兹兰沙表示不满,卡巴星还威胁说要控告苏丹。
在苏丹拒绝尼查解散州议会的要求,还支持国阵利用跳槽议员成立的政府后,霹雳皇室在变天前的支持一下子就降落到低点。
愤怒的卡巴星也要求民联领袖安华负起霹雳变天的责任而下台。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即刻谴责卡巴星,劝告他利用内部管道来表示他的不满。卡巴星如今遭受各界的压力,要他收回成见。
安华也因为霹雳危机而遭受责难,就因为大家都认为自从三八大选以来,他就是跳槽变天的始作俑者。这导致他遇上必须重新取得对纳吉抗争的支持的压力,两场即将到来的补选能够提供安华这个机会。
从长期来看,赢家也许要为霹雳的变天付出高昂代价。四名跳槽者实际上在这场戏里得到什么还是不明朗的。他们的政治未来黯淡,就别提是否还能得到国阵所答应的条件。
其中两名从民联跳出的州议员也面对贪污指控,国阵给他们的跳槽代价就是审讯的展期。而就如跳槽十天后又跳回国阵的纳沙鲁丁那样,他们两人都没有什么政治未来了。
行动党的许月凤的拉垮政府的决定,无论是为了金钱或职位或发泄对党的怨恨,已经让她成为自己选区内的过街老鼠。她要如何在跳槽后继续在众人前出现也还是一个谜。
民联在这里所得到的教训是,若手底下没有什么有素质的人,他们不能期望有稳定和良好的管理。民联的许多代议士都是趁着政治海啸而上位的,民联必须狠下心肠,以得体的方式来清理门户,然后起用那些有素质的人。
然后「后安华时期」的准备也很重要。一个实际的联盟必须成立,以便对话和互相谅解得以在成员之间进行。
而国阵则必须付出不少的代价。加深的分化经已发生,如今不止霹雳人对纳吉的手法不满,北部的非马来人国阵成员也面对困境,无法在将到的补选有效地展开竞选活动。
霹雳的危机也提醒马来西亚人说,两个阵盟之间的斗争将会长期持续下去,这些斗争不止在霹雳发生,在吉打和森美兰也会发生。
作者是东南亚研究所(ISEAS)成员之一。他最新的著作是《让五一三失色的三零八》(与同是ISEAS成员的Johan Saravanamuttu及李福源(Lee Hock Guan)同著)
在三〇八大选时,国阵在霹雳赢了28席。虽然分别是巫统27席和马华一席,但是出来竞选的不是巫统或马华,而是国阵。因此,是国阵而不是巫统或马华『拥有』那28席。第二大的赢家是行动党,共得18席。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是第三位和第四位。
这表示说,技术上来说,国阵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因为他们赢得的席位最多。虽然有人会说民联赢得31席,所以民联才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不过,在法律上来说,民联是不存在的。这个联盟是非正式的,也没有去注册。所以,民联并没有出来竞选,竞选的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
是的!四个政党,而不是两个政党出来竞选。而这四个政党就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然后国阵就赢了28席,行动党18,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都赢得少过10席。
以28席的最多数,霹雳苏丹本来可以宣布国阵执政的。但那将是一个弱势政府,能够撑多久呢?六个月之内就要举行第一次的州议会了,若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对国阵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这个弱势政府就可以垮台了。
注意看,我所写的是『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而不是『民联』,民联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就存在。
不是说霹雳苏丹大方或偏向一方,他知道若拥有31席的非国阵州议员在议会上通过不信任动议的话,只有28席的国阵州政府将并不能持久。因此他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成立州政府。苏丹只是比较实务罢了。
但是若苏丹要国阵成为州政府也是可以的,不过在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候。想当然,反对党就会提出不信任动议。
当然这时也不一定是31对28通过对国阵的不信任动议的,我们只是假设会如此而已。若有两个反对党州议员在那个时候支持国阵的话会怎样呢? 那就是30对29票,不信任动议也通不过了。
而这两个反对党州议员也不必退出行动党、公正党或回教党。他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自己的党内,也不必加入国阵。他们只要在投票时支持国阵,那么不信任动议不能通过,国阵还是能够做他们的霹雳州政府。
苏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弱势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有人跳槽而垮台。第二是准许国阵组成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通过不信任动议而垮台。
无论怎样,两种处境都有可能让州政府在几个月之内垮台。而苏丹则选了第一种:让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以三个多数议席『胜过』国阵的28席来成立州政府。这表示说若有两席的移动,那么霹雳就变天了。
而事情的发生竟在意料之中。不过,若国阵组成州政府的话,相信所意料的也会发生,也许几个月内就发生了。
其实,苏丹对这种事是有所保留的。无论让谁做州政府,这个政府都是不稳,也不能持久的。回教党虽然以一席之差执政吉兰丹,但他们却能持久。回教党是比较不同一点的,回教党的人比较有向心力,新政府还没有成立就开始吵的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话,就很难说了。
看看公正党人的素质。即使他们的席位比回教党还多,但他们都不能推举出一位州务大臣,只好让给在霹雳州议会里拥有最少席位的回教党。公正党就是没有能够出任州务大臣资格的人才,你对这种没有人才的政党能有什么期望?
霹雳的危机是待机而发的,而且也不需要很久。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联合若走错一步的话,就会垮台了。所以,因为公正党的两个议员跌入陷阱,然后被扯上贪污指控后,州政府就这样垮台了。
但是问题没有到此结束,这两名独立州议员的贪污指控怎样了?会撤消吗?若撤销的话,那就做得太明显了;若指控持续,他们要面对审讯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浮现了。
第一就是审讯结果。若审讯发觉他们是被陷害的话,那国阵就很难看了;若他们实在是有贪污的话,国阵也还是很难看。无论怎样,国阵都会很难看。若他们真的是贪污的话,霹雳又会有另两场补选,而且反对党一定会赢。这样一来,国阵和反对党的对比就变成29对30了。
这样一来,霹雳就像上个星期那样再次变天,从国阵变去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许月凤,相信她会因为所面对的压力而辞职。这表示说又有一个议席空了出来,又要举行另一场补选。
也许自三〇八大选后,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在这11个月多以来,都在不确定的未来中管理霹雳。但是新的国阵政府也不会比前朝政府稳健,他们也同样面对随时变天的可能性。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既然苏丹在变天的处理上有了先例,那么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就能用同样的手法从国阵手中抢过执政权。就如他们所说的,刀无两面利。
卡巴星要安华为霹雳的闹剧而负责。之前那个星期在班达马兰(Pandamaran)区的行动党新春团拜中,我在演讲中就指出我支持卡巴星所说。怎么我们不总是指责国阵不尊敬言论自由吗?若我们不让卡巴星有言论自由,我们与国阵又有什么不同呢?
无论如何,虽然我支持卡巴星的说法,但安华不应该一个人负起全责。我们不像国阵,国阵总在找替死鬼。我们是一个叫做民联的松散联盟。在民联内我们讲的是意见一致,意见一致的决定就是说大家都有责任,所以没有人能够单独扛下全责,所有的领袖都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所以当卡巴星要安华辞职时,我就认为若有辞职的需要,那么三党的领导高层都要辞职。报纸就报导说我要三党的领导层必须辞职,也就是安华、林吉祥和哈迪阿旺,我并没有这样说过。实际上,当记者问我是否意指三党最高领导时,我回答说:「不是三位!为何是三位呢?可能是30位。那些全部有份做出决定而导致霹雳变天的都有责任。」
我们看来忘了国阵最让我们诟病的要害就是他们总是把批评政府的人逮捕、关监牢、未审讯扣留等。我们要求言论自由,但我们只要批评巫统或国阵的自由,我们就不要批评反对党的自由。
你可以不同意卡巴星的论点。但你一定要尊敬他有说出来他想说的话的权力。不然的话,那我们就和国阵一样了。原则上来说,我同意他要求安华辞职的权力,虽然我不认同他的论点。但我不同意只有安华需要辞职。那也是假如我们要他辞职的话,若有任何辞职的需要,那么连带任责精神下,很多其它的人也需要如此做。我们不想看到国阵式的寻找替死鬼的风气在民联出现。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show is not over till the fat lady sing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4-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
黄基明(Ooi Kee Beng)在他一篇名为【国阵也许会因分化霹雳而付出昂贵代价】的文章中这么说道∶
霹雳政权的转换对两方都带来很大的影响。
尼查的民联政府在受争议的跳槽事件下,已被国阵政府取代。虽然两方都各自拥有28名州议员,但是独立议员都宣称支持国阵。
这肯定带来了政权的转换,无论如何我们所看到的还不算是定局。拉扯还在持续中,当然,其中还看不到谁是真正的赢家,这也要看我们是从哪一个时点去评断。
在短期内,候任首相纳吉自然是得到最大益处,他胜了民联漂亮的一仗。他能对巫统证明他有领袖素质,也有得力的智囊。
霹雳的危机无可否认地及时在下个月的巫统选举中抬高了纳吉的地位。他不但即将成为党主席,也将成为首相。既然他已不劳而获成为党主席,霹雳的变天能够为他带来的益处是能够得到支持,让他在党内安插他的亲信。
另一位也在垂涎党职的人是首相阿都拉之女婿凯里,他是三名巫青团团长候选人之一,巫统在去年大选惨遭痛击之后,凯里就试图将他自己塑造成一个即将表面化的自由主义分子。
凯里趁着霹雳危机这个机会来表现自己维护皇室,还要求将尼查逐出霹雳。这样的强硬手段,抵消了凯里这些日子以来他辛苦建立起来的公众形象。
民联失去政权的愤怒,导致领袖如尼查与卡巴星都对苏丹阿兹兰沙表示不满,卡巴星还威胁说要控告苏丹。
在苏丹拒绝尼查解散州议会的要求,还支持国阵利用跳槽议员成立的政府后,霹雳皇室在变天前的支持一下子就降落到低点。
愤怒的卡巴星也要求民联领袖安华负起霹雳变天的责任而下台。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即刻谴责卡巴星,劝告他利用内部管道来表示他的不满。卡巴星如今遭受各界的压力,要他收回成见。
安华也因为霹雳危机而遭受责难,就因为大家都认为自从三八大选以来,他就是跳槽变天的始作俑者。这导致他遇上必须重新取得对纳吉抗争的支持的压力,两场即将到来的补选能够提供安华这个机会。
从长期来看,赢家也许要为霹雳的变天付出高昂代价。四名跳槽者实际上在这场戏里得到什么还是不明朗的。他们的政治未来黯淡,就别提是否还能得到国阵所答应的条件。
其中两名从民联跳出的州议员也面对贪污指控,国阵给他们的跳槽代价就是审讯的展期。而就如跳槽十天后又跳回国阵的纳沙鲁丁那样,他们两人都没有什么政治未来了。
行动党的许月凤的拉垮政府的决定,无论是为了金钱或职位或发泄对党的怨恨,已经让她成为自己选区内的过街老鼠。她要如何在跳槽后继续在众人前出现也还是一个谜。
民联在这里所得到的教训是,若手底下没有什么有素质的人,他们不能期望有稳定和良好的管理。民联的许多代议士都是趁着政治海啸而上位的,民联必须狠下心肠,以得体的方式来清理门户,然后起用那些有素质的人。
然后「后安华时期」的准备也很重要。一个实际的联盟必须成立,以便对话和互相谅解得以在成员之间进行。
而国阵则必须付出不少的代价。加深的分化经已发生,如今不止霹雳人对纳吉的手法不满,北部的非马来人国阵成员也面对困境,无法在将到的补选有效地展开竞选活动。
霹雳的危机也提醒马来西亚人说,两个阵盟之间的斗争将会长期持续下去,这些斗争不止在霹雳发生,在吉打和森美兰也会发生。
作者是东南亚研究所(ISEAS)成员之一。他最新的著作是《让五一三失色的三零八》(与同是ISEAS成员的Johan Saravanamuttu及李福源(Lee Hock Guan)同著)
在三〇八大选时,国阵在霹雳赢了28席。虽然分别是巫统27席和马华一席,但是出来竞选的不是巫统或马华,而是国阵。因此,是国阵而不是巫统或马华『拥有』那28席。第二大的赢家是行动党,共得18席。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是第三位和第四位。
这表示说,技术上来说,国阵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因为他们赢得的席位最多。虽然有人会说民联赢得31席,所以民联才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不过,在法律上来说,民联是不存在的。这个联盟是非正式的,也没有去注册。所以,民联并没有出来竞选,竞选的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
是的!四个政党,而不是两个政党出来竞选。而这四个政党就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然后国阵就赢了28席,行动党18,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都赢得少过10席。
以28席的最多数,霹雳苏丹本来可以宣布国阵执政的。但那将是一个弱势政府,能够撑多久呢?六个月之内就要举行第一次的州议会了,若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对国阵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这个弱势政府就可以垮台了。
注意看,我所写的是『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而不是『民联』,民联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就存在。
不是说霹雳苏丹大方或偏向一方,他知道若拥有31席的非国阵州议员在议会上通过不信任动议的话,只有28席的国阵州政府将并不能持久。因此他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成立州政府。苏丹只是比较实务罢了。
但是若苏丹要国阵成为州政府也是可以的,不过在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候。想当然,反对党就会提出不信任动议。
当然这时也不一定是31对28通过对国阵的不信任动议的,我们只是假设会如此而已。若有两个反对党州议员在那个时候支持国阵的话会怎样呢? 那就是30对29票,不信任动议也通不过了。
而这两个反对党州议员也不必退出行动党、公正党或回教党。他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自己的党内,也不必加入国阵。他们只要在投票时支持国阵,那么不信任动议不能通过,国阵还是能够做他们的霹雳州政府。
苏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弱势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有人跳槽而垮台。第二是准许国阵组成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通过不信任动议而垮台。
无论怎样,两种处境都有可能让州政府在几个月之内垮台。而苏丹则选了第一种:让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以三个多数议席『胜过』国阵的28席来成立州政府。这表示说若有两席的移动,那么霹雳就变天了。
而事情的发生竟在意料之中。不过,若国阵组成州政府的话,相信所意料的也会发生,也许几个月内就发生了。
其实,苏丹对这种事是有所保留的。无论让谁做州政府,这个政府都是不稳,也不能持久的。回教党虽然以一席之差执政吉兰丹,但他们却能持久。回教党是比较不同一点的,回教党的人比较有向心力,新政府还没有成立就开始吵的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话,就很难说了。
看看公正党人的素质。即使他们的席位比回教党还多,但他们都不能推举出一位州务大臣,只好让给在霹雳州议会里拥有最少席位的回教党。公正党就是没有能够出任州务大臣资格的人才,你对这种没有人才的政党能有什么期望?
霹雳的危机是待机而发的,而且也不需要很久。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联合若走错一步的话,就会垮台了。所以,因为公正党的两个议员跌入陷阱,然后被扯上贪污指控后,州政府就这样垮台了。
但是问题没有到此结束,这两名独立州议员的贪污指控怎样了?会撤消吗?若撤销的话,那就做得太明显了;若指控持续,他们要面对审讯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浮现了。
第一就是审讯结果。若审讯发觉他们是被陷害的话,那国阵就很难看了;若他们实在是有贪污的话,国阵也还是很难看。无论怎样,国阵都会很难看。若他们真的是贪污的话,霹雳又会有另两场补选,而且反对党一定会赢。这样一来,国阵和反对党的对比就变成29对30了。
这样一来,霹雳就像上个星期那样再次变天,从国阵变去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许月凤,相信她会因为所面对的压力而辞职。这表示说又有一个议席空了出来,又要举行另一场补选。
也许自三〇八大选后,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在这11个月多以来,都在不确定的未来中管理霹雳。但是新的国阵政府也不会比前朝政府稳健,他们也同样面对随时变天的可能性。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既然苏丹在变天的处理上有了先例,那么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就能用同样的手法从国阵手中抢过执政权。就如他们所说的,刀无两面利。
卡巴星要安华为霹雳的闹剧而负责。之前那个星期在班达马兰(Pandamaran)区的行动党新春团拜中,我在演讲中就指出我支持卡巴星所说。怎么我们不总是指责国阵不尊敬言论自由吗?若我们不让卡巴星有言论自由,我们与国阵又有什么不同呢?
无论如何,虽然我支持卡巴星的说法,但安华不应该一个人负起全责。我们不像国阵,国阵总在找替死鬼。我们是一个叫做民联的松散联盟。在民联内我们讲的是意见一致,意见一致的决定就是说大家都有责任,所以没有人能够单独扛下全责,所有的领袖都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所以当卡巴星要安华辞职时,我就认为若有辞职的需要,那么三党的领导高层都要辞职。报纸就报导说我要三党的领导层必须辞职,也就是安华、林吉祥和哈迪阿旺,我并没有这样说过。实际上,当记者问我是否意指三党最高领导时,我回答说:「不是三位!为何是三位呢?可能是30位。那些全部有份做出决定而导致霹雳变天的都有责任。」
我们看来忘了国阵最让我们诟病的要害就是他们总是把批评政府的人逮捕、关监牢、未审讯扣留等。我们要求言论自由,但我们只要批评巫统或国阵的自由,我们就不要批评反对党的自由。
你可以不同意卡巴星的论点。但你一定要尊敬他有说出来他想说的话的权力。不然的话,那我们就和国阵一样了。原则上来说,我同意他要求安华辞职的权力,虽然我不认同他的论点。但我不同意只有安华需要辞职。那也是假如我们要他辞职的话,若有任何辞职的需要,那么连带任责精神下,很多其它的人也需要如此做。我们不想看到国阵式的寻找替死鬼的风气在民联出现。
来自日叻务∶去你的造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Dari Jelebu∶CISS DERHAKALAH KAMU !
作者 ∶希山慕丁赖益斯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汉嘉伯站起来对抗马六甲苏丹时,他并不是在造反,汉嘉伯不过是在把错的纠正过来。虽然苏丹已经下旨,马六甲宰相没有杀死汉都亚,宰相的做法不是在造反,他所做的是对的,错的是苏丹。
汉嘉伯(Hang Jebat)
汉都亚(Hang Tuah)
宰相(Bendahara)
『造反』(Derhaka)①是一个存在在马来文话中的一个概念,就像我们常听到的『不孝子』(Anak Derhaka)。『造反』的这个概念和长者息息相关,。如果孩子不停父母的话,被认为是对父母『造反』。
①马来文 Derhaka 这个字来自梵文 drohaka 或 droha。愿意是指对皇后或妃子对国王的不忠,或是子民对国王的不忠。马来文中另外一个同义词是 khianat,来自阿拉伯文 khiyana,意思是指个人,群体或是诸侯对国王的不忠。在儒家思想中,忠和孝的概念是分开的,在马来文,忠孝的意思同等。
『造反』在这里被利用来教育孩子要听长者的话,或是听取有经验的人的劝告。这是一个文化限制,好让年轻一代或是没有经验的人不会行差踏错。
马来文化中的这个教育孩子的概念目前已经被马来封建集团所『抢夺』,以便将它美化和巩固他们对马来人的封建势力。
世界上的封建主义经济体系都有一样的特性和样板。封建体系出现于人类文明的转接期,在这期间,人类开始群居和产生各种部落。在这些各自的群居组织中,最终将会产生领袖,寨主①或是卡巴拉②,他可能是体格健壮或是凶勇好战,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具备了领导能力。如果在马来文化中,可以归纳为『希拉』③拳法高超以及懂得呼风唤雨的『巴丁』④法术。
①寨主(gedebe),吉兰丹方言,帮派头子的意思。
②卡巴拉(kepala),头目
③希拉(silat),穆斯林拳法系统,源自印尼,流派繁多,这种自卫术依据伊斯兰教条,而发展出宗教上的力量。
④巴丁(batin),巫术,法术
最后,在上游小甘榜产生了领袖,下游的小村也有了寨主。这些领袖或是寨主必须要在共同出外,到森林寻找食物,寻找建造房子的藤类,集体建造住所或是共同种植时,发出模范性的指令。这些成为头领的人最后演变成彭古鲁①。
①彭古鲁(Tok Penghulu),村长
这种传统还在被土著们使用着,他们的领袖被称为巴丁爷①,在土著的称呼中,巴丁爷即是彭古鲁。如果是在森美兰州,他们就成为了祭师②或是武吉斯酉长③。
①巴丁(Tok Batin),大巫师的意思。
②祭师(Kepala Adat),武吉斯人传统文化中掌管祭祀仪式的领袖。
③武吉斯酉长(Datuk Undang),武吉斯人村落中的村长。
当社会逐渐扩大时,这些组织也跟着变大了。有时他们很团结,有的通过通婚而团结,有的是因为需要通过集体劳动开垦稻田或是更大的农田而必须团结在一起,又或许,因为外敌入侵,掠夺他们的农作物、稻米或是妻女,所以他们需要团结。
就这样,逐渐的产生了『巫金』①、县、区,到最后,产生了市镇②。如果我们阅读有关森美兰、霹雳或是吉兰丹的历史书籍的话,我们会发现这些国家间不断的互相争吵。森美兰酋长和柔佛酋长相骂,他们互相争夺对方的财产、土地和财富。最后森美兰的寨主『造反』了,他不再听从柔佛寨主的话,也不再跟随他的『命令』。
①巫金(mukim),源自亚齐语( Acehnese),衍生自阿拉伯语 moqim,愿意是周五穆斯林祈祷集中点四周的居民。目前的意思是国家行政版图中最小的区块,又称为小区。
②市镇(negeri),negeri这个字衍生自梵文negara,原意为市镇的意思。在马来文中,原意是小国的意思,目前的意思是州属,或是由各小王(raja)领导的属国。
这些掠夺而来的财富逐渐累积,使得这些寨主、巴丁或是彭古鲁有能力聘请更多的人在他们的土地上工作,如果有更加肥沃的土地,就交由这些佃农进行开垦,于是,这些寨主的财富越来越多。最后,这些累积了大量财富的巴丁、寨主或是彭古鲁建立起军队,以征讨更多的土地和财富。
由这里开始,就产生了『拉惹』和『苏丹』的概念。这些寨主因为拥有财富和军队,他们自称为『拉惹』。为了继续让村民们俯顺自己,他们制造出各种有关拉惹的虚假神话,比如说声称自己来自于天上,或是虚幻世界的国度,就像日本天皇承认自己是代表上天来到这世界上的。这些全都是虚假的。
在马来封建文化中,还出现了一种叫『天谴』(tulah)①的概念,意思即是不能反抗拉惹的政权,如果反抗的话就会遭到『天谴』。遭到『天谴』的人民将会生病,通常巫师(bomoh)会建议病人喝拉惹的洗脚水作为药方,看吧!这些自称为拉惹的寨主们是多么的会欺骗人,这些都发生在六、七百年前的马来半岛(Tanah Melayu)上,其实在当时,所有的马来人全盘照收他们的这一套。
①天谴(tulah),来自苏门答腊巴厘岛语系。
当英国统治者来到以后,他们发现这些拉惹能够成为中间人,或是偶尔供他们使唤。英国人利用这些马来皇族作为中介,以麻痹马来人的想法,防止他们揭竿起义,对抗统治者。
让我来大笑一番,因为这些自称『至高无上』(daulat)的皇族们,突然在英国军队前失去了他们的『至高无上』。马来皇族的『至高无上』骗不了洋鬼子,马来皇族的『天谴』也不曾伤到洋鬼子的一根寒毛,没有一个英国士兵因为马来皇族的『天谴』而病倒。
洋鬼子直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去喝拉惹的洗脚水,对他们而言,这些都是疯子才会去做的事。这证明了并没有所谓的『至高无上』的拉惹的存在。『至高无上』的是英国人的坚船利炮,不是马来拉惹们的马来匕首(keris)和长矛,英国人的洋枪铁炮就是『至高无上』和权力,这证明了『至高无上』和『天谴』都是鬼话。
实际上,英国人已经把拉惹们的无上权威、神圣和一切的虚假故事都给揭破了。最后剩下就只是口号:「马来人避忌对拉惹的造反。」
「避忌对拉惹的造反」的说法被用来收买马来人的人心,因为这是用来奉承英国人的手法。这是因为马来酋长和支持者们勇敢的站起来拿起武器对抗英国人。呿!拉惹们『避忌马来人造反』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口号,目的是让马来人跟随皇族的话,而这些皇族们早就成为了英国人的哈巴狗。
呿!这里所谓的『避忌马来人造反』的意思就是叫马来人不要对抗英国势力。
二〇〇九年的今天,『不要对拉惹造反』的概念被证明了不过是个虚构的概念。马来文话已经在五百年前开始变迁了,我们作为一个人类——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无论是谁,都被禁止反叛,可是不是针对皇室。我们作为人类,不能对真理和公平做出反叛的行为。我们作为一个人类,不能做事违背天地。
汉嘉伯站起来对抗马六甲苏丹时,他并不是在造反,汉嘉伯不过是在把错的纠正过来。虽然苏丹已经下旨,马六甲宰相没有杀死汉都亚,宰相的做法不是在造反,他所做的是对的,错的是苏丹。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如果做父亲的错了,那名父亲就要遭到警告;如果母亲错了,那名母亲就要紧记这个错误。如果是小弟对了,大家需要听从小弟的话。对错是非的衡量并非以辈份作为衡量。
真理和公正并非是拉惹、苏丹、凯撒、皇帝或是大王的专利,真理和公正是全有人所拥有的。我们无需惧怕造反,如果我们的造反是为了真理和公正,因此,在我们的存在即是为了造反,为了真理而造反。大家起来造反吧!如果这样的造反可以为大众的利益的话。
原题∶Dari Jelebu∶CISS DERHAKALAH KAMU !
作者 ∶希山慕丁赖益斯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汉嘉伯站起来对抗马六甲苏丹时,他并不是在造反,汉嘉伯不过是在把错的纠正过来。虽然苏丹已经下旨,马六甲宰相没有杀死汉都亚,宰相的做法不是在造反,他所做的是对的,错的是苏丹。
汉嘉伯(Hang Jebat)
汉都亚(Hang Tuah)
宰相(Bendahara)
『造反』(Derhaka)①是一个存在在马来文话中的一个概念,就像我们常听到的『不孝子』(Anak Derhaka)。『造反』的这个概念和长者息息相关,。如果孩子不停父母的话,被认为是对父母『造反』。
①马来文 Derhaka 这个字来自梵文 drohaka 或 droha。愿意是指对皇后或妃子对国王的不忠,或是子民对国王的不忠。马来文中另外一个同义词是 khianat,来自阿拉伯文 khiyana,意思是指个人,群体或是诸侯对国王的不忠。在儒家思想中,忠和孝的概念是分开的,在马来文,忠孝的意思同等。
『造反』在这里被利用来教育孩子要听长者的话,或是听取有经验的人的劝告。这是一个文化限制,好让年轻一代或是没有经验的人不会行差踏错。
马来文化中的这个教育孩子的概念目前已经被马来封建集团所『抢夺』,以便将它美化和巩固他们对马来人的封建势力。
世界上的封建主义经济体系都有一样的特性和样板。封建体系出现于人类文明的转接期,在这期间,人类开始群居和产生各种部落。在这些各自的群居组织中,最终将会产生领袖,寨主①或是卡巴拉②,他可能是体格健壮或是凶勇好战,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具备了领导能力。如果在马来文化中,可以归纳为『希拉』③拳法高超以及懂得呼风唤雨的『巴丁』④法术。
①寨主(gedebe),吉兰丹方言,帮派头子的意思。
②卡巴拉(kepala),头目
③希拉(silat),穆斯林拳法系统,源自印尼,流派繁多,这种自卫术依据伊斯兰教条,而发展出宗教上的力量。
④巴丁(batin),巫术,法术
最后,在上游小甘榜产生了领袖,下游的小村也有了寨主。这些领袖或是寨主必须要在共同出外,到森林寻找食物,寻找建造房子的藤类,集体建造住所或是共同种植时,发出模范性的指令。这些成为头领的人最后演变成彭古鲁①。
①彭古鲁(Tok Penghulu),村长
这种传统还在被土著们使用着,他们的领袖被称为巴丁爷①,在土著的称呼中,巴丁爷即是彭古鲁。如果是在森美兰州,他们就成为了祭师②或是武吉斯酉长③。
①巴丁(Tok Batin),大巫师的意思。
②祭师(Kepala Adat),武吉斯人传统文化中掌管祭祀仪式的领袖。
③武吉斯酉长(Datuk Undang),武吉斯人村落中的村长。
当社会逐渐扩大时,这些组织也跟着变大了。有时他们很团结,有的通过通婚而团结,有的是因为需要通过集体劳动开垦稻田或是更大的农田而必须团结在一起,又或许,因为外敌入侵,掠夺他们的农作物、稻米或是妻女,所以他们需要团结。
就这样,逐渐的产生了『巫金』①、县、区,到最后,产生了市镇②。如果我们阅读有关森美兰、霹雳或是吉兰丹的历史书籍的话,我们会发现这些国家间不断的互相争吵。森美兰酋长和柔佛酋长相骂,他们互相争夺对方的财产、土地和财富。最后森美兰的寨主『造反』了,他不再听从柔佛寨主的话,也不再跟随他的『命令』。
①巫金(mukim),源自亚齐语( Acehnese),衍生自阿拉伯语 moqim,愿意是周五穆斯林祈祷集中点四周的居民。目前的意思是国家行政版图中最小的区块,又称为小区。
②市镇(negeri),negeri这个字衍生自梵文negara,原意为市镇的意思。在马来文中,原意是小国的意思,目前的意思是州属,或是由各小王(raja)领导的属国。
这些掠夺而来的财富逐渐累积,使得这些寨主、巴丁或是彭古鲁有能力聘请更多的人在他们的土地上工作,如果有更加肥沃的土地,就交由这些佃农进行开垦,于是,这些寨主的财富越来越多。最后,这些累积了大量财富的巴丁、寨主或是彭古鲁建立起军队,以征讨更多的土地和财富。
由这里开始,就产生了『拉惹』和『苏丹』的概念。这些寨主因为拥有财富和军队,他们自称为『拉惹』。为了继续让村民们俯顺自己,他们制造出各种有关拉惹的虚假神话,比如说声称自己来自于天上,或是虚幻世界的国度,就像日本天皇承认自己是代表上天来到这世界上的。这些全都是虚假的。
在马来封建文化中,还出现了一种叫『天谴』(tulah)①的概念,意思即是不能反抗拉惹的政权,如果反抗的话就会遭到『天谴』。遭到『天谴』的人民将会生病,通常巫师(bomoh)会建议病人喝拉惹的洗脚水作为药方,看吧!这些自称为拉惹的寨主们是多么的会欺骗人,这些都发生在六、七百年前的马来半岛(Tanah Melayu)上,其实在当时,所有的马来人全盘照收他们的这一套。
①天谴(tulah),来自苏门答腊巴厘岛语系。
当英国统治者来到以后,他们发现这些拉惹能够成为中间人,或是偶尔供他们使唤。英国人利用这些马来皇族作为中介,以麻痹马来人的想法,防止他们揭竿起义,对抗统治者。
让我来大笑一番,因为这些自称『至高无上』(daulat)的皇族们,突然在英国军队前失去了他们的『至高无上』。马来皇族的『至高无上』骗不了洋鬼子,马来皇族的『天谴』也不曾伤到洋鬼子的一根寒毛,没有一个英国士兵因为马来皇族的『天谴』而病倒。
洋鬼子直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去喝拉惹的洗脚水,对他们而言,这些都是疯子才会去做的事。这证明了并没有所谓的『至高无上』的拉惹的存在。『至高无上』的是英国人的坚船利炮,不是马来拉惹们的马来匕首(keris)和长矛,英国人的洋枪铁炮就是『至高无上』和权力,这证明了『至高无上』和『天谴』都是鬼话。
实际上,英国人已经把拉惹们的无上权威、神圣和一切的虚假故事都给揭破了。最后剩下就只是口号:「马来人避忌对拉惹的造反。」
「避忌对拉惹的造反」的说法被用来收买马来人的人心,因为这是用来奉承英国人的手法。这是因为马来酋长和支持者们勇敢的站起来拿起武器对抗英国人。呿!拉惹们『避忌马来人造反』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口号,目的是让马来人跟随皇族的话,而这些皇族们早就成为了英国人的哈巴狗。
呿!这里所谓的『避忌马来人造反』的意思就是叫马来人不要对抗英国势力。
二〇〇九年的今天,『不要对拉惹造反』的概念被证明了不过是个虚构的概念。马来文话已经在五百年前开始变迁了,我们作为一个人类——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无论是谁,都被禁止反叛,可是不是针对皇室。我们作为人类,不能对真理和公平做出反叛的行为。我们作为一个人类,不能做事违背天地。
汉嘉伯站起来对抗马六甲苏丹时,他并不是在造反,汉嘉伯不过是在把错的纠正过来。虽然苏丹已经下旨,马六甲宰相没有杀死汉都亚,宰相的做法不是在造反,他所做的是对的,错的是苏丹。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如果做父亲的错了,那名父亲就要遭到警告;如果母亲错了,那名母亲就要紧记这个错误。如果是小弟对了,大家需要听从小弟的话。对错是非的衡量并非以辈份作为衡量。
真理和公正并非是拉惹、苏丹、凯撒、皇帝或是大王的专利,真理和公正是全有人所拥有的。我们无需惧怕造反,如果我们的造反是为了真理和公正,因此,在我们的存在即是为了造反,为了真理而造反。大家起来造反吧!如果这样的造反可以为大众的利益的话。
毫不留情: 克鲁索探长与粉红豹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nspector Clouseau and the Pink Panther
作者 ∶粉红豹(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3-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若你追捕猎物追了两年,但它却是快得就连你想接近它十尺之内也无法办到,那该怎么办?你可以反客为主。我的意思是,你总不成要学夸父追日,就像BB鸟卡通片里的那只歪心狼,从我小时候开始,就追捕BB鸟,50年后还没有追到。
但你还是必须小心在意,若你要反客为主,你就要确保你的猎物反追你,但是并没有真正地捉到你,而且整个过程也要有终止的时候。你总不成要为了追而追,总有要个陷阱是引诱你的猎物掉下去的,不然这个猎物变猎人的游戏就会没完没了。
我的两个官司——煽动和刑事诽谤,道理也是一样。他们要把我的猎物变成猎人,而本来是『猎人』的我,现在却变成了『猎物』。然后我就开始跑了,他们就在后面追。他们最终是否能够捉到我,是一个我必须冒的风险。不过他们追我的事实是,在过程中,他们不能有所闪失。不然的话,我就可以看到马来谚语中所谓的『石头后面的虾』了。
到目前为止,煽动法令的官司是最有趣的。我的刑事诽谤审讯还没有开始,因为我们还在争辩着到底要在那一个法院听审。所以,一直到真正的听审的话,就还要很久了。
昨天是这次听审的最后一天。下一次的听审要在2009年4月23日与24日。这个星期为期两天的听审只是交叉审问颜德源(Gan Tack Guan)警监。由于我们对颜警监的交叉审问还没有完毕,所以到了四月的听审,相信焦点还是在他身上。即使在四月的那两天,我们不确定是否能够及时完成对他的交叉讯问。那是因为颜警监非常迟钝和含糊,以致要他回答一道问题也要用到两个钟头以上,就像哥宾星(Gobind Singh Deo)在昨天所说那样。
颜警监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既然他本身报了案指控我,那表示他也是煽动官司的原告。那是我们的第一道幸运符,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既然他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他就不应该去报案的。但我觉得也许他们认为他才是报案的最佳人选,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就有出庭资格了。
虽然他具有出庭资格,但这也变成是他们的问题之一。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这表示说他有该案调查结果的第一手资料,也能够很详细地回答调查过程。这是他们的失策。
颜警监,无论如何,拒绝回答哥宾星问他的所有问题。起初,他很自傲地宣称他是谋杀案的调查主任。当他发觉这表示说他必须详细地告诉法庭有关调查时,他就改变他的故事,说他只是调查队的监督人,实际做出调查的是另外的警官。他现在试图给大家一个印象说,他对调查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没有做出实际调查。他只是监督一队调查官,所以所知不多。
颜警监是一个有30年警队经验的人,现在还隶属国际刑警。但他要法庭相信他对蒙女案的调查不清楚,一个由他带领的调查。而他一直对所有问题都重复说,「我不记得了」,「我不能够回答」,「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等等。即使法官指示他必须回答也是如此。
到了一个时候,控方告诉法庭说,该事情的真相对控状没有关联,试图以这个理由来中止交叉审问。换句话说,我那篇说是我写的文章中是否说出真相是不关事的,我是否说谎并不重要,即使我说出真相,我还算是煽动,我还是有罪。
然后,控方试图指出说我们不应该一段一段地看那篇文章。那是因为他们发觉到,一些他们指称是虚假的段落,其实是真实的。因此控方认为法庭应该整体地看待这篇文章。有些段落有煽动性,其他的没有煽动性,都不要紧。我们应该看文章的整体性,而不是一部分而已。
这又让他们自打嘴巴了。颜警监的报案书中说,那篇文章中的一些段落是我捏造的。他后来指出有关的四个段落。而在控状中,却说我捏造了九个段落,颜警监说是四个段落,控方说是九个段落,这已经是不一致了。现在控方却要法庭不要计较四个或九个,反而是要看文章的整体性。
但是报案书和控状都说文章的一部分是捏造的,为何现在又要法庭看文章的整体性呢?这算不算是玩游戏玩到一半就换玩法呢?我现在对这件事情说出这个看法,也许会被控藐视法庭。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不会以肯定的口气来做出这个指称,我要面对的官司也太多了。但是他们的这种一直『换来换去』的做法不得不让我有这种印象。因此,为读者们指出这点也是我应有的责任,不管算不算得是藐视。
他们看来无法决定我到底犯的是什么罪,起初是说我所写的文章内的四个段落有煽动性,后来却是九个段落。现在是整篇文章。每次他们一遇到死路的时候,就换另外一种指责。就算我糊里糊涂,我也会怀疑他们是不择手段地要定我的罪就是了,但我自然不会责怪他们的,因为我肯定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不会如此无能,看不清这种为了要把一个批评及与政府有异见的人送入监牢而采用的低劣手法。
既然我所谓的刑事诽谤是由于一篇说是我写的文章内的一些段落是捏造的,那我们就要查明真相。一旦真相大白,我们就能比较一下真相和说是我写的那篇文章的一些段落,到底是真的还是捏造的。所以,颜警监的供词是很重要的。
但是颜警监不想回答所有哥宾星问他的问题。他忘记了,不能够回答,不知如何回答等等的。他就是拒绝回答问他的所有问题,这样的话我们又如何能够让真相大白呢?又能够如何肯定在文章中是否有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有捏造的段落呢?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当被问到他是否进行任何调查来证实某些内容是捏造的时候,颜警监说没有!那么,在没有做出任何调查的话,他又怎么能够肯定文章内的某些内容是捏造的呢?颜警监就说他是假设的。为何他那样假设呢?颜警监就说,那是因为他在蒙女案的审讯中没有发现同样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人出来提供资料证明那篇文章的内容属实。
换句话说,既然没有人确认文章中的某些内容是真实的,既然他没有偶然地看到这样的情报,那么他就假设那些是虚假的,而且调查工作不关他的事;若文章中的一些部分是捏造的。既然他不知道这些事情,那么这些事情就是虚假的。真简单! 他不知道的就是假的,也没有其他方法可行了。
那就是颜警监,一位有警监阶级,30年警队经验,如今隶属国际刑警的警官,所做的结论。他只注意他所知道的,然后他所不知道的就假设是虚假的。根据这个假设,我就要坐牢了。我一定要坐牢,因为我犯了法。我一定要坐牢,并不是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煽动性的。我一定要坐牢,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颜警监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虚假的。
欢迎来到马来西亚,无所不能之国。
注∶『粉红豹』是我在七〇年代常用的称号,也是我在九〇年代中期的电邮ID。登嘉楼的登姑伊斯迈(Tengku Ismail Tengku Ibrahim)可以证明这点。当然,颜警监就不是克鲁索探长了,他比较像是那些黑白默剧里的愚蠢无能警员。
原题∶No Hold Barred∶Inspector Clouseau and the Pink Panther
作者 ∶粉红豹(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3-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若你追捕猎物追了两年,但它却是快得就连你想接近它十尺之内也无法办到,那该怎么办?你可以反客为主。我的意思是,你总不成要学夸父追日,就像BB鸟卡通片里的那只歪心狼,从我小时候开始,就追捕BB鸟,50年后还没有追到。
但你还是必须小心在意,若你要反客为主,你就要确保你的猎物反追你,但是并没有真正地捉到你,而且整个过程也要有终止的时候。你总不成要为了追而追,总有要个陷阱是引诱你的猎物掉下去的,不然这个猎物变猎人的游戏就会没完没了。
我的两个官司——煽动和刑事诽谤,道理也是一样。他们要把我的猎物变成猎人,而本来是『猎人』的我,现在却变成了『猎物』。然后我就开始跑了,他们就在后面追。他们最终是否能够捉到我,是一个我必须冒的风险。不过他们追我的事实是,在过程中,他们不能有所闪失。不然的话,我就可以看到马来谚语中所谓的『石头后面的虾』了。
到目前为止,煽动法令的官司是最有趣的。我的刑事诽谤审讯还没有开始,因为我们还在争辩着到底要在那一个法院听审。所以,一直到真正的听审的话,就还要很久了。
昨天是这次听审的最后一天。下一次的听审要在2009年4月23日与24日。这个星期为期两天的听审只是交叉审问颜德源(Gan Tack Guan)警监。由于我们对颜警监的交叉审问还没有完毕,所以到了四月的听审,相信焦点还是在他身上。即使在四月的那两天,我们不确定是否能够及时完成对他的交叉讯问。那是因为颜警监非常迟钝和含糊,以致要他回答一道问题也要用到两个钟头以上,就像哥宾星(Gobind Singh Deo)在昨天所说那样。
颜警监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既然他本身报了案指控我,那表示他也是煽动官司的原告。那是我们的第一道幸运符,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既然他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他就不应该去报案的。但我觉得也许他们认为他才是报案的最佳人选,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就有出庭资格了。
虽然他具有出庭资格,但这也变成是他们的问题之一。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这表示说他有该案调查结果的第一手资料,也能够很详细地回答调查过程。这是他们的失策。
颜警监,无论如何,拒绝回答哥宾星问他的所有问题。起初,他很自傲地宣称他是谋杀案的调查主任。当他发觉这表示说他必须详细地告诉法庭有关调查时,他就改变他的故事,说他只是调查队的监督人,实际做出调查的是另外的警官。他现在试图给大家一个印象说,他对调查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没有做出实际调查。他只是监督一队调查官,所以所知不多。
颜警监是一个有30年警队经验的人,现在还隶属国际刑警。但他要法庭相信他对蒙女案的调查不清楚,一个由他带领的调查。而他一直对所有问题都重复说,「我不记得了」,「我不能够回答」,「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等等。即使法官指示他必须回答也是如此。
到了一个时候,控方告诉法庭说,该事情的真相对控状没有关联,试图以这个理由来中止交叉审问。换句话说,我那篇说是我写的文章中是否说出真相是不关事的,我是否说谎并不重要,即使我说出真相,我还算是煽动,我还是有罪。
然后,控方试图指出说我们不应该一段一段地看那篇文章。那是因为他们发觉到,一些他们指称是虚假的段落,其实是真实的。因此控方认为法庭应该整体地看待这篇文章。有些段落有煽动性,其他的没有煽动性,都不要紧。我们应该看文章的整体性,而不是一部分而已。
这又让他们自打嘴巴了。颜警监的报案书中说,那篇文章中的一些段落是我捏造的。他后来指出有关的四个段落。而在控状中,却说我捏造了九个段落,颜警监说是四个段落,控方说是九个段落,这已经是不一致了。现在控方却要法庭不要计较四个或九个,反而是要看文章的整体性。
但是报案书和控状都说文章的一部分是捏造的,为何现在又要法庭看文章的整体性呢?这算不算是玩游戏玩到一半就换玩法呢?我现在对这件事情说出这个看法,也许会被控藐视法庭。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不会以肯定的口气来做出这个指称,我要面对的官司也太多了。但是他们的这种一直『换来换去』的做法不得不让我有这种印象。因此,为读者们指出这点也是我应有的责任,不管算不算得是藐视。
他们看来无法决定我到底犯的是什么罪,起初是说我所写的文章内的四个段落有煽动性,后来却是九个段落。现在是整篇文章。每次他们一遇到死路的时候,就换另外一种指责。就算我糊里糊涂,我也会怀疑他们是不择手段地要定我的罪就是了,但我自然不会责怪他们的,因为我肯定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不会如此无能,看不清这种为了要把一个批评及与政府有异见的人送入监牢而采用的低劣手法。
既然我所谓的刑事诽谤是由于一篇说是我写的文章内的一些段落是捏造的,那我们就要查明真相。一旦真相大白,我们就能比较一下真相和说是我写的那篇文章的一些段落,到底是真的还是捏造的。所以,颜警监的供词是很重要的。
但是颜警监不想回答所有哥宾星问他的问题。他忘记了,不能够回答,不知如何回答等等的。他就是拒绝回答问他的所有问题,这样的话我们又如何能够让真相大白呢?又能够如何肯定在文章中是否有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有捏造的段落呢?
这是我们面对的困难,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当被问到他是否进行任何调查来证实某些内容是捏造的时候,颜警监说没有!那么,在没有做出任何调查的话,他又怎么能够肯定文章内的某些内容是捏造的呢?颜警监就说他是假设的。为何他那样假设呢?颜警监就说,那是因为他在蒙女案的审讯中没有发现同样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人出来提供资料证明那篇文章的内容属实。
换句话说,既然没有人确认文章中的某些内容是真实的,既然他没有偶然地看到这样的情报,那么他就假设那些是虚假的,而且调查工作不关他的事;若文章中的一些部分是捏造的。既然他不知道这些事情,那么这些事情就是虚假的。真简单! 他不知道的就是假的,也没有其他方法可行了。
那就是颜警监,一位有警监阶级,30年警队经验,如今隶属国际刑警的警官,所做的结论。他只注意他所知道的,然后他所不知道的就假设是虚假的。根据这个假设,我就要坐牢了。我一定要坐牢,因为我犯了法。我一定要坐牢,并不是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煽动性的。我一定要坐牢,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颜警监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虚假的。
欢迎来到马来西亚,无所不能之国。
注∶『粉红豹』是我在七〇年代常用的称号,也是我在九〇年代中期的电邮ID。登嘉楼的登姑伊斯迈(Tengku Ismail Tengku Ibrahim)可以证明这点。当然,颜警监就不是克鲁索探长了,他比较像是那些黑白默剧里的愚蠢无能警员。
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
逐鹿问鼎∶各位……RPK 怒发冲冠了!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RPK takes on...everybody
作者 ∶NJ AHMAD
发表日期∶13-02-09
翻译 ∶西西留
他理应倾向民联,反复质问国阵的夺权行为,可是他却一反常态,高调的指出民联在霹雳州的缺点是导致政府倒台的原因。
出处:《马来邮报》
当社会政治①部落格世界②中有了这位最负盛名的居民时,生活一点也不沉闷,这位人士就是最具争论性,几乎成为众人偶像的拉惹柏特拉卡玛鲁丁(Raja Petra Kamarudin),他以全速震撼全场,游走在刀尖而不言悔,可是却遭受了小人的暗算。
①社会政治(SoPo)
②部落格圈(Blogosphere)
这位人士拥有无人不晓的名字缩写——RPK,在不到一个星期间仿佛是吓坏了,在针对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的立场上,他一时像个受惊吓的批评者,一时又像个崇拜者。他批评自己的支持者、讽刺民联领袖高层,呼吁他们下台、挑战著名律师、重提黑帮老大的事件、暗讽一些在进行审讯中的法官和部长。
令人惊讶的是,五十八岁的拉惹柏特拉在做出这些动作时,也同时面对着数项官司,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他将面对无数年的监禁生涯。如果事情进展得不顺利的话,这些都可能在二月未结束前就一一实现了。
去年十一月七日,沙安南高庭宣判拉惹柏特拉的《内安法令》扣留令违法后将他无罪释放,过后他就一直站在国内政治的最前线,为民联冲锋陷阵。
上个月的瓜登补选中,他是人民阵线部落格中最杰出的一名成员,他设立了部落客阵营协助回教党赢得了这场补选。
二月五日,民联丧失霹雳州政权,他领导队伍前往怡保进行支援。
可是这种续发性状态在上周六改变了,拉惹柏特拉在当天发布的留言震撼了整个部落格圈子,尤其是对民联领袖和支持者而言。他理应倾向民联,反复质问国阵的夺权行为,可是他却一反常态,高调的指出民联在霹雳州的缺点是导致政府倒台的原因。
不管怎样,这是拉惹柏特拉为苏丹阿兹兰莎辩护的借口,以驳斥那些对统治者的指责。他的这一反应对许多他的支持者而言犹如当头棒喝,不久之后,他在《今日大马》新闻站中的《毫不留情》部落格开始充斥各种人身攻击和恶毒的指责
在过去,拉惹柏特拉会选择充耳不闻,也许是因为他觉得对那些负面的留言进行讨论是徒劳无功的,他大概会想:这就是名人都要面对的事实。可是这一周他却破例,回覆了一位读者的留言。
「曼德拉(留言者的昵称),你建议我『靠向』苏丹和巫统是因为我下星期要过堂的官司,我该揍扁你的脸!我有比你的建议还要好的对策。我赌你最好不要再使用你的名字和下面的网址做出这种言论。谁是胆小鬼?是你还是我?」
他的名字在有无阅读网络文章的人来说,就等同了『部落格』的代名词,他这个象征着『反社会』(anti-establishment)的动作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其实,他在留言开端的一段话就已经解释了一切:「好!这是因为我已经感到厌恶(menyampah)。」根据字典,这是居于『稍微的不悦』和『极度的嗔恨』之间的感觉。可以这样说——拉惹柏特拉对民联的感觉,特别是针对它的领袖们的感觉是多于『不悦』的程度。
上周二,一份报张报道说他呼吁民联实权领袖拿督斯理安华伊布拉欣、行动党顾问林吉祥以及回教党主席拿督斯理阿都哈迪阿旺通辞职下台。他说这三个人已经和人民脱节,他们应该对霹雳政权倒台负起责任。
这份报道导致部落格圈内激发了另一轮的笔战,包括林吉祥部落格及前马来邮报编辑阿希鲁丁阿丹①,笔名洛基②。
①阿希鲁丁阿丹(Ahirudin Attan)
②洛基(Rocky’s Bru)
拉惹柏特拉对那些同情民联,排山倒海的留言不闻不问,反而开始向著名律师沙菲宜阿都拉①咆哮。上周一,他刊登了一份宣誓书,这份文件是关于居住在梳邦再也②的刘秀丽③的土地买卖骗局。
①沙菲宜阿都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②梳邦再也(Subang Jaya)
③刘秀丽(Low Siew Ley)
拉惹柏特拉需要在整个星期赴庭听审,联邦法院将会对高庭释放他的判决后的上述进行最后判决(已经展延至二月十七日)。沙菲宜对他进行起诉的民事官司也将会安排在二月二十三日进行审讯。
他同时也面对着在八打灵再也地方法庭开审的毁谤官司。
可是很明显的,这些都无法阻止不屈不挠的拉惹柏特拉对付另一个课题和恶势力。在上周三,他发布了【天王:吉隆坡黑道顶爷的故事】,这是有关拿督高崝添,又名阿叻的文章,他在几年前因为从事犯罪活动而遭当局以《内安法令》扣留,很明显的,在二次逮捕后,他『神奇式』的被释放了。
无论人们对他爱恨与否,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拉惹柏特拉提起笔,将会有很多人争相阅读。在社会政治部部落格中,这就是 RPK 的统领方式。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RPK takes on...everybody
作者 ∶NJ AHMAD
发表日期∶13-02-09
翻译 ∶西西留
他理应倾向民联,反复质问国阵的夺权行为,可是他却一反常态,高调的指出民联在霹雳州的缺点是导致政府倒台的原因。
出处:《马来邮报》
当社会政治①部落格世界②中有了这位最负盛名的居民时,生活一点也不沉闷,这位人士就是最具争论性,几乎成为众人偶像的拉惹柏特拉卡玛鲁丁(Raja Petra Kamarudin),他以全速震撼全场,游走在刀尖而不言悔,可是却遭受了小人的暗算。
①社会政治(SoPo)
②部落格圈(Blogosphere)
这位人士拥有无人不晓的名字缩写——RPK,在不到一个星期间仿佛是吓坏了,在针对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的立场上,他一时像个受惊吓的批评者,一时又像个崇拜者。他批评自己的支持者、讽刺民联领袖高层,呼吁他们下台、挑战著名律师、重提黑帮老大的事件、暗讽一些在进行审讯中的法官和部长。
令人惊讶的是,五十八岁的拉惹柏特拉在做出这些动作时,也同时面对着数项官司,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他将面对无数年的监禁生涯。如果事情进展得不顺利的话,这些都可能在二月未结束前就一一实现了。
去年十一月七日,沙安南高庭宣判拉惹柏特拉的《内安法令》扣留令违法后将他无罪释放,过后他就一直站在国内政治的最前线,为民联冲锋陷阵。
上个月的瓜登补选中,他是人民阵线部落格中最杰出的一名成员,他设立了部落客阵营协助回教党赢得了这场补选。
二月五日,民联丧失霹雳州政权,他领导队伍前往怡保进行支援。
可是这种续发性状态在上周六改变了,拉惹柏特拉在当天发布的留言震撼了整个部落格圈子,尤其是对民联领袖和支持者而言。他理应倾向民联,反复质问国阵的夺权行为,可是他却一反常态,高调的指出民联在霹雳州的缺点是导致政府倒台的原因。
不管怎样,这是拉惹柏特拉为苏丹阿兹兰莎辩护的借口,以驳斥那些对统治者的指责。他的这一反应对许多他的支持者而言犹如当头棒喝,不久之后,他在《今日大马》新闻站中的《毫不留情》部落格开始充斥各种人身攻击和恶毒的指责
在过去,拉惹柏特拉会选择充耳不闻,也许是因为他觉得对那些负面的留言进行讨论是徒劳无功的,他大概会想:这就是名人都要面对的事实。可是这一周他却破例,回覆了一位读者的留言。
「曼德拉(留言者的昵称),你建议我『靠向』苏丹和巫统是因为我下星期要过堂的官司,我该揍扁你的脸!我有比你的建议还要好的对策。我赌你最好不要再使用你的名字和下面的网址做出这种言论。谁是胆小鬼?是你还是我?」
他的名字在有无阅读网络文章的人来说,就等同了『部落格』的代名词,他这个象征着『反社会』(anti-establishment)的动作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其实,他在留言开端的一段话就已经解释了一切:「好!这是因为我已经感到厌恶(menyampah)。」根据字典,这是居于『稍微的不悦』和『极度的嗔恨』之间的感觉。可以这样说——拉惹柏特拉对民联的感觉,特别是针对它的领袖们的感觉是多于『不悦』的程度。
上周二,一份报张报道说他呼吁民联实权领袖拿督斯理安华伊布拉欣、行动党顾问林吉祥以及回教党主席拿督斯理阿都哈迪阿旺通辞职下台。他说这三个人已经和人民脱节,他们应该对霹雳政权倒台负起责任。
这份报道导致部落格圈内激发了另一轮的笔战,包括林吉祥部落格及前马来邮报编辑阿希鲁丁阿丹①,笔名洛基②。
①阿希鲁丁阿丹(Ahirudin Attan)
②洛基(Rocky’s Bru)
拉惹柏特拉对那些同情民联,排山倒海的留言不闻不问,反而开始向著名律师沙菲宜阿都拉①咆哮。上周一,他刊登了一份宣誓书,这份文件是关于居住在梳邦再也②的刘秀丽③的土地买卖骗局。
①沙菲宜阿都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②梳邦再也(Subang Jaya)
③刘秀丽(Low Siew Ley)
拉惹柏特拉需要在整个星期赴庭听审,联邦法院将会对高庭释放他的判决后的上述进行最后判决(已经展延至二月十七日)。沙菲宜对他进行起诉的民事官司也将会安排在二月二十三日进行审讯。
他同时也面对着在八打灵再也地方法庭开审的毁谤官司。
可是很明显的,这些都无法阻止不屈不挠的拉惹柏特拉对付另一个课题和恶势力。在上周三,他发布了【天王:吉隆坡黑道顶爷的故事】,这是有关拿督高崝添,又名阿叻的文章,他在几年前因为从事犯罪活动而遭当局以《内安法令》扣留,很明显的,在二次逮捕后,他『神奇式』的被释放了。
无论人们对他爱恨与否,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拉惹柏特拉提起笔,将会有很多人争相阅读。在社会政治部部落格中,这就是 RPK 的统领方式。
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
『天上人间』的幕后主持人
出处∶黄立言的办公室
原题∶The man behind Bintang Palace Kuala Lumpur
作者 ∶黄立言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天上人间』(Bintang Palace)夜总会是入夜后在巴生谷的其中一家『最佳』的娱乐场所。它的所在地就在星同广场(Starhill galery)、万豪大酒店(JW Marriott)和丽嘉酒店(Ritz Carlton Hotel)后面。
这个地方由拿督高崝添①所拥有。高崝添又名阿叻(Ah Lek)或 Tee Yam,绰号『瘸脚叻』(Pai Kar Lek)。他今年52岁,妻子名叫谢美心②。他来自乌鲁安南(Ulu Bernam),由吉兰丹统治者敕封『拿督』头衔。
①高崝添(Koo Tee Yam)
②谢美心(Chia Mee Sim)
许多人相信他控制大部分在吉隆坡的黑帮活动,包括高利贷、盗版光碟和走私货物、淫窟、毒品、地下赌场以及帮派仇杀。他也同时从事许多的合法生意包括迪斯哥舞厅、夜总会、保安公司、餐馆、建筑等等。他是控制西马黑帮的『四大天王』的首领,坐拥马币十亿元的资产。
据说他与拿督许金炎①靠的非常近(一位和盗版光碟集团有关联的商人),当然还有丹斯里陈广才②以及黄家定③。除此之外,据说他也和拿督斯理纪永辉④,他的两名儿子(Kee Ju-Hun)和(Kee Ju-Ven)⑤,以及一些政治人物关系密切。
①拿督许金炎(Ta Kin Yan),海南人。1987年,他联合新加坡商人傅宝联(Paul Poh Po Lian)成立华联集团(Waz Lian Group)。1999年,他被马来西亚最高元首陛下封赐P.J.N拿督勋衔。专门从事东南亚的电子赌博机的销售。2003年,与世界最大的赌博机生产商美国的Digitaldeal签署合约,开阔东南亚的赌博机市场。
②丹斯里陈广才(Chan Kong Choy)
③黄家定(Ong Ka Ting)
④拿督斯理纪永辉(Kee Yong Wee @ Kee Ah Mat),1984/85年担任马青总团长,育有两子两女。两个儿子皆在本身的建筑公司任职。他目前是马来西亚武术公会主席。
⑤(Kee Ju-Hun)毕业于波士顿大学市场金融系,现年40岁。(Kee Ju-Ven)是小他一岁的弟弟。两人目前是(Kenoza Sdn Bhd)的总裁,前称(Mesra Harapan Sdn Bhd)。首个推行建筑计划是2000年开始建造的(Tiara Kemensah)别墅计划。2007年完成位于安邦路的高级公寓(The Madge)。
在经过拿督洪细弟①、拿督洪来喜②以及吴文清③这些党内的高崝添支持者的努力引线下,黄家定和高崝添拉近了关系。
①拿督洪细弟(Ang Say Tee),吉隆坡小商小贩公会副主席,马来西亚时装进出口批发商公会主席
②拿督洪来喜(Ang Lai Hee),宗乡青主席
③吴文清(Ng Bong Ching),前《南洋商报》雪兰莪及巴生谷区经理
■吉隆坡小商小贩公会(Kuala Lumpur Hawkers and Petty Traders Association)
■马来西亚时装进出口批发商公会(Malaysia Garments Wholesale Merchants Association)
■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宗乡青)(Federation of Malaysia Clans and Guilds Youth Association)
在二〇〇四年全国大选时,高崝添声称亲自把一笔两千万令吉的现金交给了首相。自从他的前老板拿督刘天成①(David Law Tien Seng)倒台后,他必须全靠自己来巩固势力。根据黑帮消息来源,高崝添对于能够和刘天成平起平坐感到高兴,如果不是刘天成倒台的话,他的势力将会被前者所压制。
①拿督刘天成(David Law Tien Seng),2008年马来西亚富豪排行榜中排名第31位。澳洲铁矿公司(Australian iron)副主席。吉隆坡天成控股有限公司 (T.S. Law Holdings)总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Jinan Iron & Steel Corp.)的名誉顾问。
虽然公众有兴趣知道这些小道消息,我却不以为然。我想要做的是介绍与他有裙带关系的公司。
City Growth Development Sdn Bhd
■位于吉隆坡桑林花园(Taman Shamelin Perkasa),主要业务为地产业。
■38-2-2 Jalan 4/91, Taman Shamelin Perkasa 56100 Kuala Lumpur
Golden Arrangement Sdn Bhd
上海珍宝有限公司(Shanghai Treasure Sdn Bhd)
■位于蕉赖柏兰岭(Pandan Perdana),出售酒类
■地址:Wilayah Persekutuan, No.7A, Jalan Perdana 6/4, Pandan Perdana 55300 Kuala Lumpur
prestigious Autoworld Sdn Bhd
■位于甘榜班丹路(Jalan Kampung Pandan),出入口中古车。
■地址:1A, Jalan Kampung Pandan, 55000 Kuala Lumpur
Shanghai City Sdn Bhd
■丰隆集团(Hong Leong group company)①、国浩置地(GuocoLand Limited)②间接持有
①丰隆集团子公司(Vintage Heights Sdn Bhd)涉及新纪元学院位于雪邦太子城(Bandar Sepang Putra)新校园的校地争议,后来演变成柯嘉逊博士被终止职务。(Vintage Heights Sdn Bhd)是丰隆集团和国浩置地的合资企业。
②涉及马大校园征收作为建筑发展的事件。
Tee Yam Holdings sdn Bhd
■位于蕉赖柏兰岭(Pandan Perdana)
■28C 1St Floor Jln Perdana 10/12 Taman Pandan Perdana 55300 Kuala Lumpur
Shanghai Capital Sdn Bhd
樱花餐厅(Sakura Cafe & Cuisine)
■燕美路(Jalan Imbi)※2004年3月26日下午2時,高崝添被武吉阿曼警察總部逮捕的所在地。
■169 Jalan Imbi 55100 Kuala Lumpur
目前他居住在蕉赖大同花园(Taman Tayton)以及班登再也(Pandan Jaya)
■41-1A Jalan Pandan 2/3,Pandan Jaya
原题∶The man behind Bintang Palace Kuala Lumpur
作者 ∶黄立言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天上人间』(Bintang Palace)夜总会是入夜后在巴生谷的其中一家『最佳』的娱乐场所。它的所在地就在星同广场(Starhill galery)、万豪大酒店(JW Marriott)和丽嘉酒店(Ritz Carlton Hotel)后面。
这个地方由拿督高崝添①所拥有。高崝添又名阿叻(Ah Lek)或 Tee Yam,绰号『瘸脚叻』(Pai Kar Lek)。他今年52岁,妻子名叫谢美心②。他来自乌鲁安南(Ulu Bernam),由吉兰丹统治者敕封『拿督』头衔。
①高崝添(Koo Tee Yam)
②谢美心(Chia Mee Sim)
许多人相信他控制大部分在吉隆坡的黑帮活动,包括高利贷、盗版光碟和走私货物、淫窟、毒品、地下赌场以及帮派仇杀。他也同时从事许多的合法生意包括迪斯哥舞厅、夜总会、保安公司、餐馆、建筑等等。他是控制西马黑帮的『四大天王』的首领,坐拥马币十亿元的资产。
据说他与拿督许金炎①靠的非常近(一位和盗版光碟集团有关联的商人),当然还有丹斯里陈广才②以及黄家定③。除此之外,据说他也和拿督斯理纪永辉④,他的两名儿子(Kee Ju-Hun)和(Kee Ju-Ven)⑤,以及一些政治人物关系密切。
①拿督许金炎(Ta Kin Yan),海南人。1987年,他联合新加坡商人傅宝联(Paul Poh Po Lian)成立华联集团(Waz Lian Group)。1999年,他被马来西亚最高元首陛下封赐P.J.N拿督勋衔。专门从事东南亚的电子赌博机的销售。2003年,与世界最大的赌博机生产商美国的Digitaldeal签署合约,开阔东南亚的赌博机市场。
②丹斯里陈广才(Chan Kong Choy)
③黄家定(Ong Ka Ting)
④拿督斯理纪永辉(Kee Yong Wee @ Kee Ah Mat),1984/85年担任马青总团长,育有两子两女。两个儿子皆在本身的建筑公司任职。他目前是马来西亚武术公会主席。
⑤(Kee Ju-Hun)毕业于波士顿大学市场金融系,现年40岁。(Kee Ju-Ven)是小他一岁的弟弟。两人目前是(Kenoza Sdn Bhd)的总裁,前称(Mesra Harapan Sdn Bhd)。首个推行建筑计划是2000年开始建造的(Tiara Kemensah)别墅计划。2007年完成位于安邦路的高级公寓(The Madge)。
在经过拿督洪细弟①、拿督洪来喜②以及吴文清③这些党内的高崝添支持者的努力引线下,黄家定和高崝添拉近了关系。
①拿督洪细弟(Ang Say Tee),吉隆坡小商小贩公会副主席,马来西亚时装进出口批发商公会主席
②拿督洪来喜(Ang Lai Hee),宗乡青主席
③吴文清(Ng Bong Ching),前《南洋商报》雪兰莪及巴生谷区经理
■吉隆坡小商小贩公会(Kuala Lumpur Hawkers and Petty Traders Association)
■马来西亚时装进出口批发商公会(Malaysia Garments Wholesale Merchants Association)
■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宗乡青)(Federation of Malaysia Clans and Guilds Youth Association)
在二〇〇四年全国大选时,高崝添声称亲自把一笔两千万令吉的现金交给了首相。自从他的前老板拿督刘天成①(David Law Tien Seng)倒台后,他必须全靠自己来巩固势力。根据黑帮消息来源,高崝添对于能够和刘天成平起平坐感到高兴,如果不是刘天成倒台的话,他的势力将会被前者所压制。
①拿督刘天成(David Law Tien Seng),2008年马来西亚富豪排行榜中排名第31位。澳洲铁矿公司(Australian iron)副主席。吉隆坡天成控股有限公司 (T.S. Law Holdings)总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Jinan Iron & Steel Corp.)的名誉顾问。
虽然公众有兴趣知道这些小道消息,我却不以为然。我想要做的是介绍与他有裙带关系的公司。
City Growth Development Sdn Bhd
■位于吉隆坡桑林花园(Taman Shamelin Perkasa),主要业务为地产业。
■38-2-2 Jalan 4/91, Taman Shamelin Perkasa 56100 Kuala Lumpur
Golden Arrangement Sdn Bhd
上海珍宝有限公司(Shanghai Treasure Sdn Bhd)
■位于蕉赖柏兰岭(Pandan Perdana),出售酒类
■地址:Wilayah Persekutuan, No.7A, Jalan Perdana 6/4, Pandan Perdana 55300 Kuala Lumpur
prestigious Autoworld Sdn Bhd
■位于甘榜班丹路(Jalan Kampung Pandan),出入口中古车。
■地址:1A, Jalan Kampung Pandan, 55000 Kuala Lumpur
Shanghai City Sdn Bhd
■丰隆集团(Hong Leong group company)①、国浩置地(GuocoLand Limited)②间接持有
①丰隆集团子公司(Vintage Heights Sdn Bhd)涉及新纪元学院位于雪邦太子城(Bandar Sepang Putra)新校园的校地争议,后来演变成柯嘉逊博士被终止职务。(Vintage Heights Sdn Bhd)是丰隆集团和国浩置地的合资企业。
②涉及马大校园征收作为建筑发展的事件。
Tee Yam Holdings sdn Bhd
■位于蕉赖柏兰岭(Pandan Perdana)
■28C 1St Floor Jln Perdana 10/12 Taman Pandan Perdana 55300 Kuala Lumpur
Shanghai Capital Sdn Bhd
樱花餐厅(Sakura Cafe & Cuisine)
■燕美路(Jalan Imbi)※2004年3月26日下午2時,高崝添被武吉阿曼警察總部逮捕的所在地。
■169 Jalan Imbi 55100 Kuala Lumpur
目前他居住在蕉赖大同花园(Taman Tayton)以及班登再也(Pandan Jaya)
■41-1A Jalan Pandan 2/3,Pandan Jaya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毫不留情: 记得这个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Remember thi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1-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高崝添被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拿督理查玛兰俊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做出的。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非利达和(Lilian Lee)。
原文出处:Heavenly King: The Story of Kuala Lumpur's Boss of Bosses
天王: 吉隆坡之顶爷的故事
你们之中也许还记得去年一个黑社会头子被内安法令扣留的新闻,他就是拿督高崝添(Koo Tee Yam @ Ah Lek)。他后来在第二次被逮捕的时候,却神奇地被释放出来。今天,我们大家来分享一下在网络上收集到有关这位顶爷的资料。
高崝添,45岁, 被认为是控制吉隆坡大多数的偏门活动,例如高利贷、盗版碟和盗版货、淫业、毒品、非法赌博及谋杀。他也介入许多正行如舞厅、俱乐部、保安公司、餐厅、建筑业等。他的身家值约马币十亿元,控制西马大部分的非法活动,所谓的『四大天王』之首领。
高崝添也相信有在政治上活动,曾经将许多黑社会成员渗透进马华,特别是武吉免登(Bukit Bintang)区部,因为那里是他的非法活动基地。他的影响力之大,甚至当时的马华会长林良实(Ling Liong Sik)也要派遣马华联邦直辖区部主席兼能源部长拿督陈财和(Tan Chai Ho)招他为马华的赞助金主。尽管如此,高崝添并不喜欢林良实。
因此,他开始透过他的商业伙伴(一名与翻版光碟集团有关的朋友拿督郑金炎(Ta Kin Yan))和马华署理会长陈广才(Chan Kong Choy)及总会长黄家定(Ong Ka Ting)攀上关系。他讨厌马青团长翁诗杰(Ong Tee Keat),还派他的人到翁诗杰的安邦再也(Ampang Jaya)选区制造麻烦。因此,翁诗杰就被马华和巫统严重地边缘化(2006马华全国代表大会及和希山慕丁事件)。
在2004年大选时,高崝添被指称私人向首相捐献马币2千万元。有关的会面是由前马青团长纪永辉(Kee Yong Wee @ Kee Ah Mat)安排。自从那次以后,他就夸口说警察也奈何不了他。当前任警察总长就职时,对这些传言感到生气,就引用了《内安法令》逮捕高崝添,各大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法庭后来宣告他无罪释放。但是后来警察还是再次的逮捕了他。
三天后,联邦法院(主审法官是: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指出警方滥用扣留权,指示将他无条件释放。虽然几百个《内安法令》扣留者都向联邦法院提出同样理由,但都被否决了,然后被扣留经年。这里是否涉嫌贪污呢?
我们也只能猜测而已,最近有消息说我们的副内政部长佐哈里(Mohd Khir Johari )收取贿赂,释放三名江湖大哥。你能够从中猜到什么吗?现在高崝添的地盘因为内乱而分裂,他手下一名猛将陈友福(Tan Yew Hock),也是武吉免登区前国会议员拿督李孟崇(Dr Lee Chong Meng)的特别助理,在班登再也路(Pandan Jaya)被人射杀身亡,陈友福是协助高崝添处理政府事务的私人助理。
为了能够重新控制他的王国,高崝添和首相的人,包括拿督佐哈里,安排了一个会议。他以马币7百万元换取他的自由,然后他就飞到香港去了。那就是我们所听到有关他的最后消息。或许他有一个人际关系很好的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律师。这个律师曾代表许多罪犯和贪污者,不过这都是后话。
在他被释放之后,他的律师代表他发表了一项声明,里面竟然有这么启发性的句子:
「我们必须在这里强调说,高崝添及其家人给与马来西亚司法和内务部长及副部长崇高的尊重。这项声明只是为了批评警方的高压手法,而不是其他政府机构,而做出的。我被指示及授权做出这项声明。」
很有趣,是不?
【马来西亚前锋报 2005年10月30日报道】
富豪重新被捕 -- 『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高崝添(图右)及其代表律师沙菲宜(图中),昨天被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监狱释放出来后被警方重新逮捕时,及时向大家招手示意
■叶丽玲(YAP LEE YING)莫哈默法依鲁斯(MOHD. FAIRUZ YUSOF)报道
相信拥有马币十亿元家财,而引起争议的富豪,即使被法庭要求监狱释放也拒绝离开,今天在1969年紧急法令下重新被逮捕。
高崝添,48岁,在踏出柔佛居銮(Kluang)新邦令金(Simpang Renggam)监狱后即刻被重新逮捕。在这之前的10月19日,联邦法院通过批准他所申请的人身保护令而获得释放。
在还未进入监狱之前,他是在去年3月26日,在武吉免登的一家餐厅内被逮捕。
高崝添的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做出的。
无论如何,高崝添本来应该再上个星期三就被释放。根据报导,他拒绝离开监狱,因为担心会被来自武吉阿曼的警察重新逮捕。
高崝添在今午一时半被释放出来后,他的担忧成真了。他是被援引《1969年紧急法令》所逮捕的。
在被带入警车前,一名助理警监扎比提卡迪(Zabidi Kadir Mohamad)向他念出逮捕令。
高崝添在被释放时,身穿青色線條上衣,褐色長褲及黑鞋。在念出逮捕令之前,他及时吻了妻子谢美心(Chia Mei Sim),还交给她一样事物。
「我在这里被关了17个月。我有什么错,」他以粤语向围观的大众和已守候五天之久的记者这么表示。
与此同时,武吉阿曼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茲(Mohd. Fauzi Saari)向《马来西亚周报》表示∶「相信他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如淫业、黑社会、赌博、酒廊和高利贷等会威胁公众安全的活动。警察在国家安全的理由下逮捕这个人。」
他还说这位富豪会在该项法令下被扣留60 天。
他说,该项逮捕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
高崝添也在现场的律师拿督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说,这位商人在四项指控下被逮捕,分别是加入黑社会、涉及被怀疑的活动、刑事活动及有关的事项。
「无论如何,该项法令准许内政长在扣留高崝添60天过后,在延长扣留期至两年。」他说。
这位相信有家财约马币十亿元的男子后来被带到居銮的警察总部报案。
高崝添后来被带到武吉阿曼做出下一步的调查。
与此同时,弗茲说,在60天的扣留期内,警察会向有关部门得到准许,以便扣留他多两年。
从5月24日到7月7日,高崝添通过沙菲宜作为代表律师,共经历五场审讯,并在高庭提出上诉。
在提出人身保护令的上诉时,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Kaushalya Rajathurai)、非利达(Frida Krishnan)和(Lilian Lee)。
辨方则由副检察官拿督尤索夫再纳阿比丁(Yusoff Zainal Abidin)、阿都马吉(Abdul Majid Tun Hamzah)、卡鲁丁拉赛特(Kamaluddin Mohd. Said)、纳吉扎卡利尔(Mohd. Najib Zakaria)、法兹拉伯甘(Fazillah Begum Abd. Ghani)和东姑安里扎基(Tengku Amri Zaki Tengku Abdul Rahman)。
沙菲宜在他的辩词中提出高崝添一开始时候的逮捕是带有恶意的,也没有依照顾问局所订下的条例。
原题∶No Hold Barred∶Remember thi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1-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高崝添被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拿督理查玛兰俊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做出的。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非利达和(Lilian Lee)。
原文出处:Heavenly King: The Story of Kuala Lumpur's Boss of Bosses
天王: 吉隆坡之顶爷的故事
你们之中也许还记得去年一个黑社会头子被内安法令扣留的新闻,他就是拿督高崝添(Koo Tee Yam @ Ah Lek)。他后来在第二次被逮捕的时候,却神奇地被释放出来。今天,我们大家来分享一下在网络上收集到有关这位顶爷的资料。
高崝添,45岁, 被认为是控制吉隆坡大多数的偏门活动,例如高利贷、盗版碟和盗版货、淫业、毒品、非法赌博及谋杀。他也介入许多正行如舞厅、俱乐部、保安公司、餐厅、建筑业等。他的身家值约马币十亿元,控制西马大部分的非法活动,所谓的『四大天王』之首领。
高崝添也相信有在政治上活动,曾经将许多黑社会成员渗透进马华,特别是武吉免登(Bukit Bintang)区部,因为那里是他的非法活动基地。他的影响力之大,甚至当时的马华会长林良实(Ling Liong Sik)也要派遣马华联邦直辖区部主席兼能源部长拿督陈财和(Tan Chai Ho)招他为马华的赞助金主。尽管如此,高崝添并不喜欢林良实。
因此,他开始透过他的商业伙伴(一名与翻版光碟集团有关的朋友拿督郑金炎(Ta Kin Yan))和马华署理会长陈广才(Chan Kong Choy)及总会长黄家定(Ong Ka Ting)攀上关系。他讨厌马青团长翁诗杰(Ong Tee Keat),还派他的人到翁诗杰的安邦再也(Ampang Jaya)选区制造麻烦。因此,翁诗杰就被马华和巫统严重地边缘化(2006马华全国代表大会及和希山慕丁事件)。
在2004年大选时,高崝添被指称私人向首相捐献马币2千万元。有关的会面是由前马青团长纪永辉(Kee Yong Wee @ Kee Ah Mat)安排。自从那次以后,他就夸口说警察也奈何不了他。当前任警察总长就职时,对这些传言感到生气,就引用了《内安法令》逮捕高崝添,各大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法庭后来宣告他无罪释放。但是后来警察还是再次的逮捕了他。
三天后,联邦法院(主审法官是: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指出警方滥用扣留权,指示将他无条件释放。虽然几百个《内安法令》扣留者都向联邦法院提出同样理由,但都被否决了,然后被扣留经年。这里是否涉嫌贪污呢?
我们也只能猜测而已,最近有消息说我们的副内政部长佐哈里(Mohd Khir Johari )收取贿赂,释放三名江湖大哥。你能够从中猜到什么吗?现在高崝添的地盘因为内乱而分裂,他手下一名猛将陈友福(Tan Yew Hock),也是武吉免登区前国会议员拿督李孟崇(Dr Lee Chong Meng)的特别助理,在班登再也路(Pandan Jaya)被人射杀身亡,陈友福是协助高崝添处理政府事务的私人助理。
为了能够重新控制他的王国,高崝添和首相的人,包括拿督佐哈里,安排了一个会议。他以马币7百万元换取他的自由,然后他就飞到香港去了。那就是我们所听到有关他的最后消息。或许他有一个人际关系很好的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律师。这个律师曾代表许多罪犯和贪污者,不过这都是后话。
在他被释放之后,他的律师代表他发表了一项声明,里面竟然有这么启发性的句子:
「我们必须在这里强调说,高崝添及其家人给与马来西亚司法和内务部长及副部长崇高的尊重。这项声明只是为了批评警方的高压手法,而不是其他政府机构,而做出的。我被指示及授权做出这项声明。」
很有趣,是不?
【马来西亚前锋报 2005年10月30日报道】
富豪重新被捕 -- 『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高崝添(图右)及其代表律师沙菲宜(图中),昨天被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监狱释放出来后被警方重新逮捕时,及时向大家招手示意
■叶丽玲(YAP LEE YING)莫哈默法依鲁斯(MOHD. FAIRUZ YUSOF)报道
相信拥有马币十亿元家财,而引起争议的富豪,即使被法庭要求监狱释放也拒绝离开,今天在1969年紧急法令下重新被逮捕。
高崝添,48岁,在踏出柔佛居銮(Kluang)新邦令金(Simpang Renggam)监狱后即刻被重新逮捕。在这之前的10月19日,联邦法院通过批准他所申请的人身保护令而获得释放。
在还未进入监狱之前,他是在去年3月26日,在武吉免登的一家餐厅内被逮捕。
高崝添的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巴占星基尔(Pajan Singh Gill)、拿督理查玛兰俊(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做出的。
无论如何,高崝添本来应该再上个星期三就被释放。根据报导,他拒绝离开监狱,因为担心会被来自武吉阿曼的警察重新逮捕。
高崝添在今午一时半被释放出来后,他的担忧成真了。他是被援引《1969年紧急法令》所逮捕的。
在被带入警车前,一名助理警监扎比提卡迪(Zabidi Kadir Mohamad)向他念出逮捕令。
高崝添在被释放时,身穿青色線條上衣,褐色長褲及黑鞋。在念出逮捕令之前,他及时吻了妻子谢美心(Chia Mei Sim),还交给她一样事物。
「我在这里被关了17个月。我有什么错,」他以粤语向围观的大众和已守候五天之久的记者这么表示。
与此同时,武吉阿曼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茲(Mohd. Fauzi Saari)向《马来西亚周报》表示∶「相信他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如淫业、黑社会、赌博、酒廊和高利贷等会威胁公众安全的活动。警察在国家安全的理由下逮捕这个人。」
他还说这位富豪会在该项法令下被扣留60 天。
他说,该项逮捕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
高崝添也在现场的律师拿督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说,这位商人在四项指控下被逮捕,分别是加入黑社会、涉及被怀疑的活动、刑事活动及有关的事项。
「无论如何,该项法令准许内政长在扣留高崝添60天过后,在延长扣留期至两年。」他说。
这位相信有家财约马币十亿元的男子后来被带到居銮的警察总部报案。
高崝添后来被带到武吉阿曼做出下一步的调查。
与此同时,弗茲说,在60天的扣留期内,警察会向有关部门得到准许,以便扣留他多两年。
从5月24日到7月7日,高崝添通过沙菲宜作为代表律师,共经历五场审讯,并在高庭提出上诉。
在提出人身保护令的上诉时,他的律师团由沙菲宜为首,其它有高沙尔亚(Kaushalya Rajathurai)、非利达(Frida Krishnan)和(Lilian Lee)。
辨方则由副检察官拿督尤索夫再纳阿比丁(Yusoff Zainal Abidin)、阿都马吉(Abdul Majid Tun Hamzah)、卡鲁丁拉赛特(Kamaluddin Mohd. Said)、纳吉扎卡利尔(Mohd. Najib Zakaria)、法兹拉伯甘(Fazillah Begum Abd. Ghani)和东姑安里扎基(Tengku Amri Zaki Tengku Abdul Rahman)。
沙菲宜在他的辩词中提出高崝添一开始时候的逮捕是带有恶意的,也没有依照顾问局所订下的条例。
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尼查将遭内安法令逮捕,拿督斯理封衔被夺回
「拿督赛哈密表示已经签署了逮捕令,原因是他已经引起了骚动和对苏丹的不敬。」
报道:【哈拉卡】赫尔曼三苏汀(Hermansamsudeen)
翻译:西西留
原文:Nizar bakal dikenakan ISA, lucut gelaran Dato' Seri
霹雳州州务大臣在昨夜未回到官邸前,接获一名朋友的通知,说明拿督斯理莫哈默尼查(Dato' Seri Mohammad Nizar Jamaluddin)将会在不久之后在《内安法令》下被拘捕。听闻拿督赛哈密已经签署了逮捕令,原因是他已经引起了骚动和对苏丹的不敬。
这件事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在昨天下午,旅游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Datuk Seri Azalina Othman Said)建议使用《内安法令》逮捕尼查,因为后者违反苏丹圣旨,不愿意辞职。在做出这段声明时,伪州务大臣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就在她身边。
变本加厉的是,焦赖区巫统主席呼吁撤回苏丹授予的『拿督斯理』头衔,换句话说,因为他的言行对于苏丹而言等同造反,应该将其衔头即刻撤销。
巫统领袖目前已经江郎才尽,唯有出此下策以消灭霹雳州大臣尼查。
巫统必须了解的是,霹雳州人民前仆后继保护尼查和民联政府的原因就是因为巫统对人民的粗暴态度。
巫统玩弄种族政治,对其他族群要求公平待遇的要求视而不见。虽然如此,民联政府不分种族,给予所有贫苦无依的人民所需的援助,这有别于国阵乘机搜刮财富,中饱私囊。
如果拿督斯理的头衔被收回或撤销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人民对尼查的敬仰并非源自于这个封衔,那是因为他那令人敬佩的个人德行。
如果他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另一场灾难将会降临霹雳巫统。全国人民将看到巫统是如何不知羞耻,残暴的对待民联政府。
这一切将让民联获得更多的空间和机会赢得支持。尤其是回教党将获得更大的利益,因为回教党在绝大多数的州和国会议席中直接对垒巫统。人民现在已经清楚,《内安法令》就是国阵的最后武器,以用来残酷的对付他们的对手。
因此,如果他们想要这样做的话,尽管放马过来。回教党的领袖们绝不畏惧,因为我们的教谕教导我们,牢狱是我们修行和养精蓄锐的地方,牺牲是我们的最高志愿。
请诸位回教党和民联的成员们保持镇定,不要报复。我们有领导人,聆听他们的指示。是非成败,自有天命。
报道:【哈拉卡】赫尔曼三苏汀(Hermansamsudeen)
翻译:西西留
原文:Nizar bakal dikenakan ISA, lucut gelaran Dato' Seri
霹雳州州务大臣在昨夜未回到官邸前,接获一名朋友的通知,说明拿督斯理莫哈默尼查(Dato' Seri Mohammad Nizar Jamaluddin)将会在不久之后在《内安法令》下被拘捕。听闻拿督赛哈密已经签署了逮捕令,原因是他已经引起了骚动和对苏丹的不敬。
这件事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在昨天下午,旅游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Datuk Seri Azalina Othman Said)建议使用《内安法令》逮捕尼查,因为后者违反苏丹圣旨,不愿意辞职。在做出这段声明时,伪州务大臣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就在她身边。
变本加厉的是,焦赖区巫统主席呼吁撤回苏丹授予的『拿督斯理』头衔,换句话说,因为他的言行对于苏丹而言等同造反,应该将其衔头即刻撤销。
巫统领袖目前已经江郎才尽,唯有出此下策以消灭霹雳州大臣尼查。
巫统必须了解的是,霹雳州人民前仆后继保护尼查和民联政府的原因就是因为巫统对人民的粗暴态度。
巫统玩弄种族政治,对其他族群要求公平待遇的要求视而不见。虽然如此,民联政府不分种族,给予所有贫苦无依的人民所需的援助,这有别于国阵乘机搜刮财富,中饱私囊。
如果拿督斯理的头衔被收回或撤销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人民对尼查的敬仰并非源自于这个封衔,那是因为他那令人敬佩的个人德行。
如果他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另一场灾难将会降临霹雳巫统。全国人民将看到巫统是如何不知羞耻,残暴的对待民联政府。
这一切将让民联获得更多的空间和机会赢得支持。尤其是回教党将获得更大的利益,因为回教党在绝大多数的州和国会议席中直接对垒巫统。人民现在已经清楚,《内安法令》就是国阵的最后武器,以用来残酷的对付他们的对手。
因此,如果他们想要这样做的话,尽管放马过来。回教党的领袖们绝不畏惧,因为我们的教谕教导我们,牢狱是我们修行和养精蓄锐的地方,牺牲是我们的最高志愿。
请诸位回教党和民联的成员们保持镇定,不要报复。我们有领导人,聆听他们的指示。是非成败,自有天命。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霹雳苏丹曾被敲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Was the Sultan of Perak blackmailed?
作者 ∶今日大马编辑群
发表日期∶09-02-09
翻译 ∶西西留
2008年7月3日及11日,拿督江汉明①向亞庇的反贪污局分别呈交了两份报告,两份报告的内容是有关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这项计划交由金务大大众控股有限公司所承包,这家公司是拉惹拿督斯理艾琳娜阿兹兰沙②所拥有。到目前为止反贪污局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是否被用来作为敲诈霹雳苏丹的把柄呢?
①拿督江汉明(Kong Hong Ming@ Kong Fo Min),沙巴州公正党领袖。三〇八大选中在沙巴州N57号选区斯里丹戎(SRI TANJONG)与国阵团结党)陈志慈医生(Samson Chin Chee Tsu),以及行动党的黄仕平(Wong Sze Phin @ Jimmy)展开三角战。江汉明最终比前两者的得票低,饮恨沙场。该选区由行动党黄仕平赢获。
②艾琳娜阿兹兰沙(Raja Datuk Seri Eleena Raja Azlan Shah),霹雳苏丹阿兹兰莎(Sultan Azlan Shah)的女儿。出生于1960年4月3日。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于1985年获得林肯学院授权为高庭律师。其驸马是拿督斯理法鲁克(Ismail Farouk Abdullah),两人年纪相差20岁。法鲁克的前妻是郭鹤年与第一任夫人所生的女儿郭淑光(Sue Kuok Suon Kwong),郭淑光在下嫁法鲁克后易名苏拉耶(Suraya Abdullah),两人育有两个女儿。郭淑光后来与法鲁克离异,于1989年末改嫁给丹斯里拉昔胡先(Rashid Hussain)。
继续阅读:
【霹雳、民联、国阵和金务大——这全是买卖,笨蛋!】
【金务大官方网站有关『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的公告】
致:
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㈠设计建筑(Design & Build)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这项投诉的主旨是针对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被称为『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的设计建造合同。这项全长179公里,耗资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是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承包商在设计建筑合同的合同性义务即是要求承包商提供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以让政府批准,然后根据所批准的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进行建造。因此,在基与政府和承包商的协商后,政府根据协商后的合同数额,即是全长179公里,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建造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授于这项设计建造合同。
在此类的设计建筑合同中,承包商不被允许修改或是更改其中的设计和承建范围。在合同内容中,承包商必须在完全合乎所认证的设计及承建范围,没有任何修改指令下完成此合同。
计划在2008年初完成,承包商也已经在最近撤除作业工地。
很不幸的,这条179公里,作为连接沙巴南北主要重型车辆公路线的沥青密封公路,政府只完成了一条179公里的碎石路,完全和设计建筑合同中的沥青密封公路南辕北辙。
在设计建筑合同开展前,这条公路本来就是一条完好的碎石公路,被伐木公司作为进行树桐运载活动之用。
我同时也呼吁反贪污局的专家们调查这些非常不符合水准,完工素质极低的工程,而这个庞大的计划耗费了大马纳税人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刚完成不久的结构和路旁的沟渠现在已经毁坏不堪,这些情况都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在如此昂贵的计划中允许这种豆腐工程和低素质的工程是一种罪行。政府是以何种原则,接受这样的一条道路为实际和令人满意的完工呢?
这是一个目无法纪,令人可耻的亵职行为。这不止是严重的浪费和滥用公款,也同时剥夺了全马人民,尤其是居住在沙巴斗湖的人民,要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所需的一条良好的公路网系统。
那些让人民受苦的人应该负上责任,因为他们的过失,导致浪费公款和滥权舞弊。
尤其是如果反贪污局视而不见的话,对我们而言更是法理不容的。
感谢您对这些负责贪污舞弊及滥权的罪犯的关切,及采取进一步的动作。
拿督江汉明敬上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
致:
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女士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曾向亞庇反贪污局报案。我提供了一些文件以作为调查之用。可是,我不确定是否调查已经展开。我必须向贵局表示感激,贵局在亞庇的官员至少在两个不同的场合对我的这项投诉进行了解时,表现得彬彬有礼及非常专业。但是,感到惊讶的是,我在另一个场合中,一位男性官员在接受我的其他事项时显得非常不高兴。
(附上前文)
拿督江汉明敬上
原题∶Was the Sultan of Perak blackmailed?
作者 ∶今日大马编辑群
发表日期∶09-02-09
翻译 ∶西西留
2008年7月3日及11日,拿督江汉明①向亞庇的反贪污局分别呈交了两份报告,两份报告的内容是有关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这项计划交由金务大大众控股有限公司所承包,这家公司是拉惹拿督斯理艾琳娜阿兹兰沙②所拥有。到目前为止反贪污局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是否被用来作为敲诈霹雳苏丹的把柄呢?
①拿督江汉明(Kong Hong Ming@ Kong Fo Min),沙巴州公正党领袖。三〇八大选中在沙巴州N57号选区斯里丹戎(SRI TANJONG)与国阵团结党)陈志慈医生(Samson Chin Chee Tsu),以及行动党的黄仕平(Wong Sze Phin @ Jimmy)展开三角战。江汉明最终比前两者的得票低,饮恨沙场。该选区由行动党黄仕平赢获。
②艾琳娜阿兹兰沙(Raja Datuk Seri Eleena Raja Azlan Shah),霹雳苏丹阿兹兰莎(Sultan Azlan Shah)的女儿。出生于1960年4月3日。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于1985年获得林肯学院授权为高庭律师。其驸马是拿督斯理法鲁克(Ismail Farouk Abdullah),两人年纪相差20岁。法鲁克的前妻是郭鹤年与第一任夫人所生的女儿郭淑光(Sue Kuok Suon Kwong),郭淑光在下嫁法鲁克后易名苏拉耶(Suraya Abdullah),两人育有两个女儿。郭淑光后来与法鲁克离异,于1989年末改嫁给丹斯里拉昔胡先(Rashid Huss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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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㈠设计建筑(Design & Build)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这项投诉的主旨是针对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被称为『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的设计建造合同。这项全长179公里,耗资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是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承包商在设计建筑合同的合同性义务即是要求承包商提供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以让政府批准,然后根据所批准的设计、承建范围和规格进行建造。因此,在基与政府和承包商的协商后,政府根据协商后的合同数额,即是全长179公里,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公路计划合同的设计,建造一条永久性沥青及路面表层密封的道路,授于这项设计建造合同。
在此类的设计建筑合同中,承包商不被允许修改或是更改其中的设计和承建范围。在合同内容中,承包商必须在完全合乎所认证的设计及承建范围,没有任何修改指令下完成此合同。
计划在2008年初完成,承包商也已经在最近撤除作业工地。
很不幸的,这条179公里,作为连接沙巴南北主要重型车辆公路线的沥青密封公路,政府只完成了一条179公里的碎石路,完全和设计建筑合同中的沥青密封公路南辕北辙。
在设计建筑合同开展前,这条公路本来就是一条完好的碎石公路,被伐木公司作为进行树桐运载活动之用。
我同时也呼吁反贪污局的专家们调查这些非常不符合水准,完工素质极低的工程,而这个庞大的计划耗费了大马纳税人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刚完成不久的结构和路旁的沟渠现在已经毁坏不堪,这些情况都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在如此昂贵的计划中允许这种豆腐工程和低素质的工程是一种罪行。政府是以何种原则,接受这样的一条道路为实际和令人满意的完工呢?
这是一个目无法纪,令人可耻的亵职行为。这不止是严重的浪费和滥用公款,也同时剥夺了全马人民,尤其是居住在沙巴斗湖的人民,要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所需的一条良好的公路网系统。
那些让人民受苦的人应该负上责任,因为他们的过失,导致浪费公款和滥权舞弊。
尤其是如果反贪污局视而不见的话,对我们而言更是法理不容的。
感谢您对这些负责贪污舞弊及滥权的罪犯的关切,及采取进一步的动作。
拿督江汉明敬上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
致:
亞庇反贪污局
局长/执勤官员
尊敬的女士阁下,
主旨:报告——要求彻查『沙布律——加拉巴干大道工程』建筑工程,其作为一项总值五亿六千五百万令吉的设计建筑㈠合同。
本人,拿督江汉明(身份证编号530306-12-5323)是居住于亞庇,路阳,Damai Point,C座3楼,第21地段(手机号码0138888188 及 088-233558)的马来西亚公民,在此对反贪污局做出这份报告,以调查联合邦政府经由工程部所进行的发展工程中任何滥权和贪污舞弊的情况。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曾向亞庇反贪污局报案。我提供了一些文件以作为调查之用。可是,我不确定是否调查已经展开。我必须向贵局表示感激,贵局在亞庇的官员至少在两个不同的场合对我的这项投诉进行了解时,表现得彬彬有礼及非常专业。但是,感到惊讶的是,我在另一个场合中,一位男性官员在接受我的其他事项时显得非常不高兴。
(附上前文)
拿督江汉明敬上
逐鹿问鼎∶耍猴人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Monkey Handler
作者 ∶巴克里慕沙
发表日期∶09-02-09
翻译 ∶西西留
华人有句谚语:『富不过三代』。第一代苦心耕耘;第二代辛勤维护;第三代将它败完。纳吉现在决定把这个过程缩短,他计划把他先父苦心经营建设,曾经令人骄傲的成功组织——巫统,给摧毁掉。
就在他走马上任前的数个月,我还以为这位『后任首相』纳吉会全力以赴的组织他的新团队,以及给他的政治生涯来个新格局;相反的,他却和那些跳槽至他的国阵联盟的州议员们混在一块,在那儿奸笑。纳吉仿佛就像是一个顽劣的耍猴人,成功的诱惑了邻家椰树上的几只野猴来到他身边。
在这个危机时刻,他并不是一位准备坚强面对艰巨的经济问题,以及其他挑战的国家领导人;反而,纳吉就像是惹人讨厌的后门政治(backroom politic)操手,在自己捏造出来的那充满暧昧的交易中耗尽心机。这个最近,也是不必要的霹雳州动乱事件,只会让已经陷入政治危机泥沼中的大马火上加油。人民已经无法再因为这些事而分心,纳吉完全忘了这个酝酿中的经济灾难的到来,以及它所带给大马的冲击。
这些耍猴人自己也像是他们饲养的猴子那样,在完成他在霹雳州的表演后,纳吉开溜了。耍猴人的乐趣,就像他们所饲养的猴子一样,只是来捣蛋吧了,当目的达到后他什么也不管就开溜了。
起初,纳吉的计划是参与在怡保的农历新年大团拜,他以为在这场耍猴戏表演结束后,人山人海的群众会给他热烈的掌声。结果相反,因为错误评估大众情绪的改变,纳吉很聪明的选择了由节目中开溜。至少他知道何时何地他不再受到欢迎。
纳吉应该非常记得,当初阿都拉巴达维在最受人民认同的情况下入主首相办公室,以及一幅『清廉先生』的金字牌匾让他锦上添花。可是,在五年以后的今天,阿都拉已经被排挤出办公室,他的传奇什么也没有,就只有『清廉』两个字。纳吉还未上台,可是人们对他的认同度就仅有五成,他的公众形象严重的被各种肮脏的丑闻所玷污,他的海报现在已经成为民众踩踏的对象,大部分人认定这不过是个开始。
华人有句谚语:『富不过三代』。第一代苦心耕耘;第二代辛勤维护;第三代将它败完。纳吉现在决定把这个过程缩短,他计划把他后父苦心经营建设,曾经令人骄傲的成功组织——巫统,给摧毁掉。
纳吉将会亲手结束掉巫统,就像一些古老的预言家所流传,有关国家接班人的『拉曼的六字真言』所描述的那样。目前的挑战是:巫统在纳吉掌控下必定返魂无术,要如何不让它把马来西亚拖下水呢?
我们的文化包袱
要不是因为他的家族和政治血统的话,纳吉大概就和成千上万有同等学历的马来人一样,充其量不过能够在众多的政府部门,或是政府相关企业中担任一名中级人员。
父亲死后,人民需要表达他们对这位伟大的爱国者的敬仰,而他刚巧就因此而受惠。人民无法忘怀他父亲的恩惠,因此觉得回报在他儿子身上是应该的,就因为如此,纳吉的声望开始升高。
当你一帆风顺的时候,最困难之处就在于你抵达了最高点,就再也没有人给你领航了。在那一刻起,你必须自己想办法,而你必须有心理准备。
我们的文化传统通常都会把这感恩的心态寄托在长子身上,这是假设说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这个在马来传统中并非稀有,这也并不是居于生物学基础上所做的假设。
我希望我们不要成为我们这个传统的奴隶。虽然我们对敦拉萨家族表示尊敬,可是让我们更加谨慎的由他五个孩子中选出一位最聪慧,以及最有希望的人选,而并非只是长子。
敦拉萨的其他孩子与纳吉的能力同等,或比他更好。他的幼子纳西尔(Nazir Razak)是一名银行家,虽然他不是政治人物,可是他说发表的演说却反映出他不止有一流的思想,他也同时非常清楚国家所面对的许多挑战。他也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四个必要的重点建议。很不幸的,因为文化上的限制,纳吉无法听取他最小的弟弟纳西尔的谏言。
去年,纳西尔建议在整治贪污前,应该对贪污人士进行特赦,以让这些人士能够坦白从宽。虽然这个对症下药的建议被疏忽了,可是却反映出他的建议中值得考虑的优点。在最低程度上,我们可以评估出问题的大小以及其变化的无限性。这将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改善先有的法律,对抗罪犯。
最近,纳西尔谴责政府领导层不愿超越传统的刺激经济政策及货币调整,以面对目前的经济危机。他建议重新评估新经济政策,特别是如何减少它对经济增长的负累。他也曾呼吁,通过合并区域间庞大经济体,特别是中国、印度和中东,以获得更大的合作关系。其中的这些建议中,我觉得非常吸引人的是能够吸引不同的外国人才,特别是进入教育领域。
这些革新的思维都是我们渴望我们的领导人该拥有的,而不是他们那些永无休止的耍猴戏和以跳槽为乐的政客们。在我们谴责这些人的领导能力的当儿,纳西尔表现出他并没有受到我们的文化标准所局限,他已经对他老哥的领导能力提出批评。
猴子的故事
在炎炎烈日下,一个卖帽子的小贩躺在树下睡着了。当他醒来后,他的帽子全不见了,只剩下他头顶上的那顶帽。他抬头一看,树上的猴子们都戴着帽子。小贩想尽办法引诱猴子们把他们的新玩具摘下,可是却徒劳无功。小贩气急败坏,把自己的帽子除掉丢在地上,然后扬长而去。在有样学样之下,猴子们也照做了,于是小贩发现了这个技巧。
一代之后,小贩的儿子躺在同一棵树下睡着了,同样的,他的帽子又给猴子们偷走了。他回忆起他老爸告诉他的教训,这位年轻人把帽子丢在地上。此刻,猴子们笑着对他说:「你是拿不回你的帽子的,」他们嘲笑的说:「我们从我们父母那里学会了你的把戏!」
正当纳吉引诱着那些政治猴子去国阵时,他偷了安华伊布拉欣的游戏指南。安华或许会对纳吉的模仿手法感到气馁,或者更精确的来说,暴跳如雷。可是,就如帽子小贩的儿子,纳吉也许已经学会了这个教训,可是他或许没有察觉到,这些政治猴子也从中学会了这一套!他们将会如法炮制对付纳吉本人。
当你有了一大班的猴子,以及一个顽劣又不负责任的耍猴人时,你将无法预知他们可以做出的最大破坏。现在该是时候,纳吉别再耍猴戏了,把这些猴子放了,让他们回到属于他们的森林中去。如果性格使然,他们仍旧纠缠不清,等着我们的香蕉和花生的话,到时我们应该杀一儆百,这就可以把这些猴子们给吓走了。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Monkey Handler
作者 ∶巴克里慕沙
发表日期∶09-02-09
翻译 ∶西西留
华人有句谚语:『富不过三代』。第一代苦心耕耘;第二代辛勤维护;第三代将它败完。纳吉现在决定把这个过程缩短,他计划把他先父苦心经营建设,曾经令人骄傲的成功组织——巫统,给摧毁掉。
就在他走马上任前的数个月,我还以为这位『后任首相』纳吉会全力以赴的组织他的新团队,以及给他的政治生涯来个新格局;相反的,他却和那些跳槽至他的国阵联盟的州议员们混在一块,在那儿奸笑。纳吉仿佛就像是一个顽劣的耍猴人,成功的诱惑了邻家椰树上的几只野猴来到他身边。
在这个危机时刻,他并不是一位准备坚强面对艰巨的经济问题,以及其他挑战的国家领导人;反而,纳吉就像是惹人讨厌的后门政治(backroom politic)操手,在自己捏造出来的那充满暧昧的交易中耗尽心机。这个最近,也是不必要的霹雳州动乱事件,只会让已经陷入政治危机泥沼中的大马火上加油。人民已经无法再因为这些事而分心,纳吉完全忘了这个酝酿中的经济灾难的到来,以及它所带给大马的冲击。
这些耍猴人自己也像是他们饲养的猴子那样,在完成他在霹雳州的表演后,纳吉开溜了。耍猴人的乐趣,就像他们所饲养的猴子一样,只是来捣蛋吧了,当目的达到后他什么也不管就开溜了。
起初,纳吉的计划是参与在怡保的农历新年大团拜,他以为在这场耍猴戏表演结束后,人山人海的群众会给他热烈的掌声。结果相反,因为错误评估大众情绪的改变,纳吉很聪明的选择了由节目中开溜。至少他知道何时何地他不再受到欢迎。
纳吉应该非常记得,当初阿都拉巴达维在最受人民认同的情况下入主首相办公室,以及一幅『清廉先生』的金字牌匾让他锦上添花。可是,在五年以后的今天,阿都拉已经被排挤出办公室,他的传奇什么也没有,就只有『清廉』两个字。纳吉还未上台,可是人们对他的认同度就仅有五成,他的公众形象严重的被各种肮脏的丑闻所玷污,他的海报现在已经成为民众踩踏的对象,大部分人认定这不过是个开始。
华人有句谚语:『富不过三代』。第一代苦心耕耘;第二代辛勤维护;第三代将它败完。纳吉现在决定把这个过程缩短,他计划把他后父苦心经营建设,曾经令人骄傲的成功组织——巫统,给摧毁掉。
纳吉将会亲手结束掉巫统,就像一些古老的预言家所流传,有关国家接班人的『拉曼的六字真言』所描述的那样。目前的挑战是:巫统在纳吉掌控下必定返魂无术,要如何不让它把马来西亚拖下水呢?
我们的文化包袱
要不是因为他的家族和政治血统的话,纳吉大概就和成千上万有同等学历的马来人一样,充其量不过能够在众多的政府部门,或是政府相关企业中担任一名中级人员。
父亲死后,人民需要表达他们对这位伟大的爱国者的敬仰,而他刚巧就因此而受惠。人民无法忘怀他父亲的恩惠,因此觉得回报在他儿子身上是应该的,就因为如此,纳吉的声望开始升高。
当你一帆风顺的时候,最困难之处就在于你抵达了最高点,就再也没有人给你领航了。在那一刻起,你必须自己想办法,而你必须有心理准备。
我们的文化传统通常都会把这感恩的心态寄托在长子身上,这是假设说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这个在马来传统中并非稀有,这也并不是居于生物学基础上所做的假设。
我希望我们不要成为我们这个传统的奴隶。虽然我们对敦拉萨家族表示尊敬,可是让我们更加谨慎的由他五个孩子中选出一位最聪慧,以及最有希望的人选,而并非只是长子。
敦拉萨的其他孩子与纳吉的能力同等,或比他更好。他的幼子纳西尔(Nazir Razak)是一名银行家,虽然他不是政治人物,可是他说发表的演说却反映出他不止有一流的思想,他也同时非常清楚国家所面对的许多挑战。他也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四个必要的重点建议。很不幸的,因为文化上的限制,纳吉无法听取他最小的弟弟纳西尔的谏言。
去年,纳西尔建议在整治贪污前,应该对贪污人士进行特赦,以让这些人士能够坦白从宽。虽然这个对症下药的建议被疏忽了,可是却反映出他的建议中值得考虑的优点。在最低程度上,我们可以评估出问题的大小以及其变化的无限性。这将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改善先有的法律,对抗罪犯。
最近,纳西尔谴责政府领导层不愿超越传统的刺激经济政策及货币调整,以面对目前的经济危机。他建议重新评估新经济政策,特别是如何减少它对经济增长的负累。他也曾呼吁,通过合并区域间庞大经济体,特别是中国、印度和中东,以获得更大的合作关系。其中的这些建议中,我觉得非常吸引人的是能够吸引不同的外国人才,特别是进入教育领域。
这些革新的思维都是我们渴望我们的领导人该拥有的,而不是他们那些永无休止的耍猴戏和以跳槽为乐的政客们。在我们谴责这些人的领导能力的当儿,纳西尔表现出他并没有受到我们的文化标准所局限,他已经对他老哥的领导能力提出批评。
猴子的故事
在炎炎烈日下,一个卖帽子的小贩躺在树下睡着了。当他醒来后,他的帽子全不见了,只剩下他头顶上的那顶帽。他抬头一看,树上的猴子们都戴着帽子。小贩想尽办法引诱猴子们把他们的新玩具摘下,可是却徒劳无功。小贩气急败坏,把自己的帽子除掉丢在地上,然后扬长而去。在有样学样之下,猴子们也照做了,于是小贩发现了这个技巧。
一代之后,小贩的儿子躺在同一棵树下睡着了,同样的,他的帽子又给猴子们偷走了。他回忆起他老爸告诉他的教训,这位年轻人把帽子丢在地上。此刻,猴子们笑着对他说:「你是拿不回你的帽子的,」他们嘲笑的说:「我们从我们父母那里学会了你的把戏!」
正当纳吉引诱着那些政治猴子去国阵时,他偷了安华伊布拉欣的游戏指南。安华或许会对纳吉的模仿手法感到气馁,或者更精确的来说,暴跳如雷。可是,就如帽子小贩的儿子,纳吉也许已经学会了这个教训,可是他或许没有察觉到,这些政治猴子也从中学会了这一套!他们将会如法炮制对付纳吉本人。
当你有了一大班的猴子,以及一个顽劣又不负责任的耍猴人时,你将无法预知他们可以做出的最大破坏。现在该是时候,纳吉别再耍猴戏了,把这些猴子放了,让他们回到属于他们的森林中去。如果性格使然,他们仍旧纠缠不清,等着我们的香蕉和花生的话,到时我们应该杀一儆百,这就可以把这些猴子们给吓走了。
2009年2月8日星期日
来自日叻务∶回顾权力的价值观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Dari Jelebu∶MELIHAT KEMBALI NILAI KUASA
作者 ∶希山慕丁赖益斯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这是一段历史——在很久以前的1975年六月,穆罕默德•阿里①和乔•巴格纳②在吉隆坡默迪卡体育馆举行了一场拳击赛。他们为了获得权利而互相殴斗,目的就是为了决定谁才是世界拳王。比赛结果,穆罕默德•阿里获得了两百万美元的奖金,而乔•巴格纳获得了少于两百万美元。
①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 Clay)
②乔•巴格纳(Joe Bugner)
而在幕后的是一场权力争夺战,整个剧目由钞票来主导。
看下权力是多么的有力量,权力就像是磁铁,不管是任何一种人都会被吸引过来。权力就像东革阿里,让所有的熟女和小姑娘们神魂颠倒,爱不释手。
谁拥有了权力,他就有搜刮财富的能力。荣华富贵也就像是蜜糖,把各式各样的人集合起来,也再次让人俯首称臣。
实际上,这周在霹雳所发生的事件是一场权力争夺战。跳来又跳去,前面失踪了后面又失踪,一会儿说我不会,一会儿说我会,这全是夺权的证明。
这可不是穆罕默德•阿里和乔•巴格纳的世界拳王争霸赛,这是人民政权和已经失去江山的旧政权之间的争夺战。
在霹雳州被夺走的政权是人民政权,这股人民政权在自三〇八开始就已经形成。人民已经给予新政府他们的信任,当人民政权存在时,意味着旧政权已经被唾弃。
这旧政权是何方神圣?
这旧政权已经执政了很久——五十年了。长达五十年的执政期中,旧政权已经搜刮了不少财富。早期把土地卖了,以提炼锡苗,冲毁的稻田已干枯,锦绣的山河已崩坏。
长达五十年,旧政权也已经把存在了几百万年的处女林大肆砍伐,树桐成为旧政权的财富来源,依附在旧政权下的人们夜夜笙歌。
通过锡米和木桐,旧政权已经累计了堆积如山的财富。因为这些财富,『甘榜中的小蝼蚁』们纷纷蜂拥而至,手舞足蹈,想来分一羹。
小蝼蚁们集合在一起吃着蜜糖的宴会延续了整整五十年。
在同一个时候,这长达五十年的宴会进行中时,许许多多的乡下人没有土地,有些被驱逐出自己居住的村子,因为土地要被用来挖锡矿,一些人没了土地,因为有钱人想要发展建筑计划。
结果,许多的乡村居民住在一片没有地契的土地上。他们在土地上生儿育女,可是心中却充满疑虑、忧郁和忐忑不安。他们心中明白,旧政权拥有权力——随时随地他们居住的土地都会被夺走。在没有地契的土地上生活,妻儿们都不会感到安稳。
人民政权已经把一切改变了,霹雳州的人民已经对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厌倦,他们大家共同建立了一能确保繁荣和以人民为重点的政府。这个新政府重视大家,以大家的利益为优先,多于大老板的利益。
人民政权的政府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把疏忽了长达五十年的地契问题解决了,霹雳州人民等待了几十年的地契终于获得了,他们心中是多么的雀悦。
这就是新旧政权之间的差别,旧政权只重视大财阀和朋党们的利益,累积财富。新政权只为了大家的安宁。
人民政权的一项公平政策令旧政权非常不高兴。他们觉得,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的话,他们的权力不止会在霹雳州瓦解,也同时会发生在全马。因为还有很多在土地发展局的土地上垦殖的大叔大婶们等了几十年,可是他们的地契却还未到手。
旧政权不愿见到霹雳州人民政权的正确和公正的原则,因为这将导致他们成为全国成千上万等待着地契的人民们的楷模。霹雳公民将成为公民典范——如果要获得土地的拥有权,那人们必须选择人民政权组成的政府。
旧政权的确非常不高兴,愤怒的复仇之心充满胸口。接着他们挑逗马来人和华人的仇恨情绪,旧政权到处宣传说这些地契都是给华人的,华人变成代罪羔羊,以显示说人民政权是华人的势力,霹雳人民政权中的领袖不过是『华人的奴隶』。
这完全不正确。霹雳州政府的资料和数据显示,马来人所获得的地契远比华人还要多。在乡村提升计划中,马来人获得的利益更多。这些事实都被掩盖了,这是因为旧政权想在霹雳州看到让马来人继续嗔恨华人。
种族偏见是存在的,不止是在霹雳,这也发生在全世界。它的存在因为我们拥有偏见的思想,偏见的思想存在是因为我们『被教育』成对他人有『嗔恨心』的态度,嗔恨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从来不认识『他人』。
五十年来,旧政权建立去砖墙和篱笆,以防止我们认识彼此。宪法的建立,不是让我们彼此更靠近,而是更疏远。实际上偏见的态度越来越严重,再加上『仇恨华人』的谣言,成为了旧政权的导航飞弹,以击溃人民政权。
旧政权没有察觉到人民政权并非『华人的奴隶『或是『马来人的奴隶』。人民政权是人民的奴隶,人民政权是公平和正直的奴隶。
在下笔当儿,人民政权的政府正在被排挤,拳头乱飞,就像在三十年前,乔•巴格纳在默迪卡体育馆所受到的拳击一样。
拳头可以如雨点般不断的打下。长达五十年了——已经不止十个回合——人民从不间断的忍受着旧政权的拳击。旧政权的打击已经消灭了梦想、榨干了土地、逼迁了栖身之所、把树林变成不毛之地,把环境破坏了。
人民傲然站立在这场角力赛当中。没有任何势力——甚至是穆罕默德•阿里的拳头,能够达到人民政权。霹雳州的人民,以及马来西亚的人民已经昂首挺胸,站立在搏斗场中,利用权力,决定他们妻儿的未来。
暂时锣声响起,白花花的钞票易手了,金银财宝易手了。法官或许偏袒一方,可是霹雳人民坚持继续战斗,他们才是最后决定人民政权的人。
原题∶Dari Jelebu∶MELIHAT KEMBALI NILAI KUASA
作者 ∶希山慕丁赖益斯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这是一段历史——在很久以前的1975年六月,穆罕默德•阿里①和乔•巴格纳②在吉隆坡默迪卡体育馆举行了一场拳击赛。他们为了获得权利而互相殴斗,目的就是为了决定谁才是世界拳王。比赛结果,穆罕默德•阿里获得了两百万美元的奖金,而乔•巴格纳获得了少于两百万美元。
①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 Clay)
②乔•巴格纳(Joe Bugner)
而在幕后的是一场权力争夺战,整个剧目由钞票来主导。
看下权力是多么的有力量,权力就像是磁铁,不管是任何一种人都会被吸引过来。权力就像东革阿里,让所有的熟女和小姑娘们神魂颠倒,爱不释手。
谁拥有了权力,他就有搜刮财富的能力。荣华富贵也就像是蜜糖,把各式各样的人集合起来,也再次让人俯首称臣。
实际上,这周在霹雳所发生的事件是一场权力争夺战。跳来又跳去,前面失踪了后面又失踪,一会儿说我不会,一会儿说我会,这全是夺权的证明。
这可不是穆罕默德•阿里和乔•巴格纳的世界拳王争霸赛,这是人民政权和已经失去江山的旧政权之间的争夺战。
在霹雳州被夺走的政权是人民政权,这股人民政权在自三〇八开始就已经形成。人民已经给予新政府他们的信任,当人民政权存在时,意味着旧政权已经被唾弃。
这旧政权是何方神圣?
这旧政权已经执政了很久——五十年了。长达五十年的执政期中,旧政权已经搜刮了不少财富。早期把土地卖了,以提炼锡苗,冲毁的稻田已干枯,锦绣的山河已崩坏。
长达五十年,旧政权也已经把存在了几百万年的处女林大肆砍伐,树桐成为旧政权的财富来源,依附在旧政权下的人们夜夜笙歌。
通过锡米和木桐,旧政权已经累计了堆积如山的财富。因为这些财富,『甘榜中的小蝼蚁』们纷纷蜂拥而至,手舞足蹈,想来分一羹。
小蝼蚁们集合在一起吃着蜜糖的宴会延续了整整五十年。
在同一个时候,这长达五十年的宴会进行中时,许许多多的乡下人没有土地,有些被驱逐出自己居住的村子,因为土地要被用来挖锡矿,一些人没了土地,因为有钱人想要发展建筑计划。
结果,许多的乡村居民住在一片没有地契的土地上。他们在土地上生儿育女,可是心中却充满疑虑、忧郁和忐忑不安。他们心中明白,旧政权拥有权力——随时随地他们居住的土地都会被夺走。在没有地契的土地上生活,妻儿们都不会感到安稳。
人民政权已经把一切改变了,霹雳州的人民已经对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厌倦,他们大家共同建立了一能确保繁荣和以人民为重点的政府。这个新政府重视大家,以大家的利益为优先,多于大老板的利益。
人民政权的政府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把疏忽了长达五十年的地契问题解决了,霹雳州人民等待了几十年的地契终于获得了,他们心中是多么的雀悦。
这就是新旧政权之间的差别,旧政权只重视大财阀和朋党们的利益,累积财富。新政权只为了大家的安宁。
人民政权的一项公平政策令旧政权非常不高兴。他们觉得,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的话,他们的权力不止会在霹雳州瓦解,也同时会发生在全马。因为还有很多在土地发展局的土地上垦殖的大叔大婶们等了几十年,可是他们的地契却还未到手。
旧政权不愿见到霹雳州人民政权的正确和公正的原则,因为这将导致他们成为全国成千上万等待着地契的人民们的楷模。霹雳公民将成为公民典范——如果要获得土地的拥有权,那人们必须选择人民政权组成的政府。
旧政权的确非常不高兴,愤怒的复仇之心充满胸口。接着他们挑逗马来人和华人的仇恨情绪,旧政权到处宣传说这些地契都是给华人的,华人变成代罪羔羊,以显示说人民政权是华人的势力,霹雳人民政权中的领袖不过是『华人的奴隶』。
这完全不正确。霹雳州政府的资料和数据显示,马来人所获得的地契远比华人还要多。在乡村提升计划中,马来人获得的利益更多。这些事实都被掩盖了,这是因为旧政权想在霹雳州看到让马来人继续嗔恨华人。
种族偏见是存在的,不止是在霹雳,这也发生在全世界。它的存在因为我们拥有偏见的思想,偏见的思想存在是因为我们『被教育』成对他人有『嗔恨心』的态度,嗔恨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从来不认识『他人』。
五十年来,旧政权建立去砖墙和篱笆,以防止我们认识彼此。宪法的建立,不是让我们彼此更靠近,而是更疏远。实际上偏见的态度越来越严重,再加上『仇恨华人』的谣言,成为了旧政权的导航飞弹,以击溃人民政权。
旧政权没有察觉到人民政权并非『华人的奴隶『或是『马来人的奴隶』。人民政权是人民的奴隶,人民政权是公平和正直的奴隶。
在下笔当儿,人民政权的政府正在被排挤,拳头乱飞,就像在三十年前,乔•巴格纳在默迪卡体育馆所受到的拳击一样。
拳头可以如雨点般不断的打下。长达五十年了——已经不止十个回合——人民从不间断的忍受着旧政权的拳击。旧政权的打击已经消灭了梦想、榨干了土地、逼迁了栖身之所、把树林变成不毛之地,把环境破坏了。
人民傲然站立在这场角力赛当中。没有任何势力——甚至是穆罕默德•阿里的拳头,能够达到人民政权。霹雳州的人民,以及马来西亚的人民已经昂首挺胸,站立在搏斗场中,利用权力,决定他们妻儿的未来。
暂时锣声响起,白花花的钞票易手了,金银财宝易手了。法官或许偏袒一方,可是霹雳人民坚持继续战斗,他们才是最后决定人民政权的人。
逐鹿问鼎∶大马现在是危邦吗?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Is Malaysia now a failed stat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无论是无法预测的食物危机或是大风灾发生时,在危机袭击的当儿,世界中最弱的国家最容易暴露其中。在第四周年的《危邦①指数》中,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及《和平基金会》②对各国进行排名,部分国家只需一个灾难就足以令政权倒台。
①危邦(Failed States),无正式的中文名词,部分网页译为『危险的国家』、『失败的国家』。这里,西西留自定义为『危邦』。取自《论语•泰伯篇》:「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②和平基金会(The Fund for Peace)是一个独立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非盈利研究和教育组织。1957年,由美国投资银行家伦道夫·坎顿(Randolph Compton)创立。基金会致力防止战争和导致战争。
排名中所包括的一百七十七个国家中,其中三十五个被分类成『警告』,九十二个国家被列为『注意』,三十五个是『稳健』,十五个是『自给自足』。马来西亚被列入『注意』的类别中。
点击阅读更多:
※西西留不翻
《外交政策》杂志的《2008年危邦指数》
《Source Watch》网上新闻百科全书中有关『危邦指数』的定义
《维基百科》有关『危邦指数』的定义
《国际红十字会》专题【『危邦』与国际法】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Is Malaysia now a failed stat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无论是无法预测的食物危机或是大风灾发生时,在危机袭击的当儿,世界中最弱的国家最容易暴露其中。在第四周年的《危邦①指数》中,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及《和平基金会》②对各国进行排名,部分国家只需一个灾难就足以令政权倒台。
①危邦(Failed States),无正式的中文名词,部分网页译为『危险的国家』、『失败的国家』。这里,西西留自定义为『危邦』。取自《论语•泰伯篇》:「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②和平基金会(The Fund for Peace)是一个独立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非盈利研究和教育组织。1957年,由美国投资银行家伦道夫·坎顿(Randolph Compton)创立。基金会致力防止战争和导致战争。
排名中所包括的一百七十七个国家中,其中三十五个被分类成『警告』,九十二个国家被列为『注意』,三十五个是『稳健』,十五个是『自给自足』。马来西亚被列入『注意』的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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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留不翻
《外交政策》杂志的《2008年危邦指数》
《Source Watch》网上新闻百科全书中有关『危邦指数』的定义
《维基百科》有关『危邦指数』的定义
《国际红十字会》专题【『危邦』与国际法】
一封致霹靂蘇丹的公开信:一个捍卫人民的心声之诉求
出处∶Jelas.Info
原题∶An Open Letter to the Sultan: A plea to defend the voice of the people
作者 ∶陈仁义(Nathaniel Tan)
发表日期∶06-02-09
翻译 ∶Guansin 【Airkosong 部落格】
校对重标∶自己来
也许是迟了些,但是以下文章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请詳读,并在网上诉求签名。谢谢!
吾王殿下,
如果这封信有违礼仪或使用不当的词汇,请原谅。草民真诚地道歉任何不当之处。
吾王殿下,
草民在此为当前的政治局势上书吾王。草民很肯定眼前的危机深刻的影响到每一个马来西亚的子民。
在这个问题上,草民也许不能自称是非党派人,但草民希望能与殿下从一个非党派的角度一起探讨。草民愿意让以下的文字来评判其客观性。
关于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的问题,殿下所做的决定,其核心是关于马来西亚民主的健全,一个推动优良政治文化的机会,和君主制度的一个决定性时刻。
吾王殿下,
当今政局看来是不稳定的。在上个选举中,十八个席位是以少于一千票来决定胜负。
频变的跳槽现象--其中一个甚至在一周内变节两次--反映一个不健康和混乱的权宜文化。这些变节和再变节的性质和情况,并非反映思想主义的变迁,却让百姓怀疑更加邪恶和不祥的动机,以及明显存在的利益诱惑。
一个建立在如此猜疑和污蔑的政府,令人难以相信会是稳定的,以及缺欠令人信服的民意委托。
由历代祖先明智地捍卫的宪法,并不要求殿下选择一方或为人民作主。相反的,亦如殿下,它赋予统治者一个任务,仲裁各方之间的争议,以及最为重要的,维护人民的神圣权利--选择自己的政府。
虽然选举不是儿戏,并涉及相当大的财资,但它却同时决定今后五年州内资源将如何动用。选举与政治,不管百姓的个人如何看法,都影响吾等子民生活的每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民选政府,面对广泛的猜疑和不信任,政府将不能运行以及有效的服务人民。
如果吾等立下先例,让极度混乱的政治局势无需解散民选议会,让人民重新作出选择,那么联邦里的所有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本身,将不断受到有心人士劫持的威胁,试图不向人民尋求委托而执权。
任何想执权的一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表现它有能力以一个单一的政治组织赢得选民的信任,而非一个只会以非透明的手段,说服和制造变节的一小撮人。也许通过跳槽来表示对一个政府失去信心是无可厚非的,要达到更高的委托以组建新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选民通过投票来核准。
如果吾等不捍卫这一原则,草民担心吾等将无法捍卫民主的意义及其在我们国土上的实践。
吾王殿下,
五十年来,马来西亚一直承受不成熟的民主之苦。政治选择是多么的有限,严重缺少一个多元性的选择来反映马来西亚选民的多元思想。
在过去的几年里,马来西亚开始勇敢地踏出小小的步伐,走向成熟的两党制:一个达致有竞争性和非垄断的政治体系的最基本条件。
最近出现的一个可行的政治替代方案,已明确表现出有能力提供可靠的政治选择,它可能是我们期望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由于法律不允许当选的代表辞职,然后再以另一党旗竞选同一席位,解散议会成了解决方案之一,以确定调整后的政治联盟是否真正反映人民的愿望。
吾等应该至少要为有关人民做到这一点--给百姓们一个发表心声的机会,无论他们是多平凡、贫穷或无声的。
一个自由、公正、透明和妥善进行的选举产生的结果不应该受到质疑或挑战。在当前的情况下,拒绝让公民重新投选或澄清他们的选择,将会发出无数的错误信号。
就算我们暂且不对眼前的案例下定夺,拒绝解散议会等于鼓励双方不惜以任何财政或道义上的代价,追求叛变。它甚至可能成为某些人的藉口,合理化他们以威胁和其他不能让人苟同的方式促使议会代表叛变。
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正处于一个决定性的时刻,而殿下的独特地位,能够左右其演变。
吾王殿下,
君主制度一直以来高度受尊敬,在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
吾王殿下和王室尤其以公平、公正和开明的形象建立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声。
我们要求的莫过于看到殿下和王室的声誉保持完整,并进一步被提升为以民为中心的君主。
同时,以草民有限的了解,实难无法想像,让人民能够再次表明他们的政治选择,会如何对殿下带来不利。
如果没有正式咨询民意而改变政府,那么疑问将是为何作此选择,正当另一选择是可能和被要求的。
君主制度被委托保护自由人类的一个最神圣的权利--选择自己的领导人的能力。君主立宪制的概念要解决的情况,恰恰类似于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依赖统治者来保障民主的原则,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以确保所产生的政府确切地反映大多数的选择。
陛下伟大州属的公民无疑的将对陛下有所期待,希望以吾王廉正的典范之声誉,和作为尊敬的前法官所作出的决定,不仅在法律上是一致的,也是通情达理的。在这个时刻明智地采取行动,将再次证明立宪君主制度的价值,并树立了一个榜样,成为后代的光荣。
吾王殿下,
草民深爱马来西亚,并只希望看到她繁荣和成熟,变成一个以人民的福利和意愿至上的民主国家;国家最重要的决定是通过公开的协商和表决,而不是在一个封闭的暗房里以极其可疑的方式操作。
步入廿一世纪,吾等唯冀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将脱离金钱政治和可疑交易,好让吾等不处于『历史上错误的一边』。
草民非常感谢殿下所作的考虑,以及陛下的智慧无疑将显示在这个关键的决定上。整个马来西亚都在注视着,并希望在面对企图破坏民主程序和建立不以人民为基础的权力时,原则和廉正将获胜。
此致
原题∶An Open Letter to the Sultan: A plea to defend the voice of the people
作者 ∶陈仁义(Nathaniel Tan)
发表日期∶06-02-09
翻译 ∶Guansin 【Airkosong 部落格】
校对重标∶自己来
也许是迟了些,但是以下文章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请詳读,并在网上诉求签名。谢谢!
吾王殿下,
如果这封信有违礼仪或使用不当的词汇,请原谅。草民真诚地道歉任何不当之处。
吾王殿下,
草民在此为当前的政治局势上书吾王。草民很肯定眼前的危机深刻的影响到每一个马来西亚的子民。
在这个问题上,草民也许不能自称是非党派人,但草民希望能与殿下从一个非党派的角度一起探讨。草民愿意让以下的文字来评判其客观性。
关于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的问题,殿下所做的决定,其核心是关于马来西亚民主的健全,一个推动优良政治文化的机会,和君主制度的一个决定性时刻。
吾王殿下,
当今政局看来是不稳定的。在上个选举中,十八个席位是以少于一千票来决定胜负。
频变的跳槽现象--其中一个甚至在一周内变节两次--反映一个不健康和混乱的权宜文化。这些变节和再变节的性质和情况,并非反映思想主义的变迁,却让百姓怀疑更加邪恶和不祥的动机,以及明显存在的利益诱惑。
一个建立在如此猜疑和污蔑的政府,令人难以相信会是稳定的,以及缺欠令人信服的民意委托。
由历代祖先明智地捍卫的宪法,并不要求殿下选择一方或为人民作主。相反的,亦如殿下,它赋予统治者一个任务,仲裁各方之间的争议,以及最为重要的,维护人民的神圣权利--选择自己的政府。
虽然选举不是儿戏,并涉及相当大的财资,但它却同时决定今后五年州内资源将如何动用。选举与政治,不管百姓的个人如何看法,都影响吾等子民生活的每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民选政府,面对广泛的猜疑和不信任,政府将不能运行以及有效的服务人民。
如果吾等立下先例,让极度混乱的政治局势无需解散民选议会,让人民重新作出选择,那么联邦里的所有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本身,将不断受到有心人士劫持的威胁,试图不向人民尋求委托而执权。
任何想执权的一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表现它有能力以一个单一的政治组织赢得选民的信任,而非一个只会以非透明的手段,说服和制造变节的一小撮人。也许通过跳槽来表示对一个政府失去信心是无可厚非的,要达到更高的委托以组建新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选民通过投票来核准。
如果吾等不捍卫这一原则,草民担心吾等将无法捍卫民主的意义及其在我们国土上的实践。
吾王殿下,
五十年来,马来西亚一直承受不成熟的民主之苦。政治选择是多么的有限,严重缺少一个多元性的选择来反映马来西亚选民的多元思想。
在过去的几年里,马来西亚开始勇敢地踏出小小的步伐,走向成熟的两党制:一个达致有竞争性和非垄断的政治体系的最基本条件。
最近出现的一个可行的政治替代方案,已明确表现出有能力提供可靠的政治选择,它可能是我们期望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由于法律不允许当选的代表辞职,然后再以另一党旗竞选同一席位,解散议会成了解决方案之一,以确定调整后的政治联盟是否真正反映人民的愿望。
吾等应该至少要为有关人民做到这一点--给百姓们一个发表心声的机会,无论他们是多平凡、贫穷或无声的。
一个自由、公正、透明和妥善进行的选举产生的结果不应该受到质疑或挑战。在当前的情况下,拒绝让公民重新投选或澄清他们的选择,将会发出无数的错误信号。
就算我们暂且不对眼前的案例下定夺,拒绝解散议会等于鼓励双方不惜以任何财政或道义上的代价,追求叛变。它甚至可能成为某些人的藉口,合理化他们以威胁和其他不能让人苟同的方式促使议会代表叛变。
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正处于一个决定性的时刻,而殿下的独特地位,能够左右其演变。
吾王殿下,
君主制度一直以来高度受尊敬,在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
吾王殿下和王室尤其以公平、公正和开明的形象建立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声。
我们要求的莫过于看到殿下和王室的声誉保持完整,并进一步被提升为以民为中心的君主。
同时,以草民有限的了解,实难无法想像,让人民能够再次表明他们的政治选择,会如何对殿下带来不利。
如果没有正式咨询民意而改变政府,那么疑问将是为何作此选择,正当另一选择是可能和被要求的。
君主制度被委托保护自由人类的一个最神圣的权利--选择自己的领导人的能力。君主立宪制的概念要解决的情况,恰恰类似于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依赖统治者来保障民主的原则,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以确保所产生的政府确切地反映大多数的选择。
陛下伟大州属的公民无疑的将对陛下有所期待,希望以吾王廉正的典范之声誉,和作为尊敬的前法官所作出的决定,不仅在法律上是一致的,也是通情达理的。在这个时刻明智地采取行动,将再次证明立宪君主制度的价值,并树立了一个榜样,成为后代的光荣。
吾王殿下,
草民深爱马来西亚,并只希望看到她繁荣和成熟,变成一个以人民的福利和意愿至上的民主国家;国家最重要的决定是通过公开的协商和表决,而不是在一个封闭的暗房里以极其可疑的方式操作。
步入廿一世纪,吾等唯冀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将脱离金钱政治和可疑交易,好让吾等不处于『历史上错误的一边』。
草民非常感谢殿下所作的考虑,以及陛下的智慧无疑将显示在这个关键的决定上。整个马来西亚都在注视着,并希望在面对企图破坏民主程序和建立不以人民为基础的权力时,原则和廉正将获胜。
此致
尼查与安华的大阴谋
出处∶Perak Express
原题∶Konspirasi Nizar-Anwar
作者 ∶莫哈默阿凡提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请点击阅读【霹雳、民联、国阵和金务大——这全是买卖,笨蛋!】
昨晚我还在苦思答案,为何尼查能够在违抗苏丹圣旨下继续坚持?还有,自从纳吉夺权事件发生后,我还不曾见到尼查有过沮丧的表情……反而神采奕奕,悠闲自在……安华也是这样。当被提及这次的夺权事件时,他还能够谈笑风生……「你的老爷真的太不小心了,把你的工作做好,这些让我们来处理。」
当被问起尼查还能在州务大臣官邸抵御多久?尼查说他将会在数天后离开,「可是将会是以傲视群雄的姿态走出来!」他说到。「我们只是离开一会,下个月我们会重新进来。」
如果苏丹的态度是毫不偏袒和公正的话,安华和尼查的计划就快成功了,因为这是百姓和民联领导的共识。他们所没有透露的是,霹雳州皇储拉惹纳兹林(Raja Nazrin Shah)扮演着强迫纳沙鲁汀㈠回巢巫统的重要角色,甚至当纳沙鲁汀因为被迫回去巫统而失声大哭。
㈠纳沙鲁汀(Nasaruddin Hashim),国阵巫统籍霹雳波打区(Bota)州议员。于2009年1月24日下午5点10分跳槽公正党。2月4日回巢。
昨夜,我获得一卷对话录音,这是我们的人和贾玛鲁丁㈠、奥斯曼㈡、纳沙鲁汀及他妻子的秘密电话录音。我们会分阶段的公开这些录音,可是还未确定是否会在《霹雳快车》中发布,也有可能会在《Sya-reformis》、《Albanjari》、《Cyberboron》、《Cenangau》㈢……因为我们全部正在被政治部㈣和军事间谍部㈤跟踪着。
㈠民联公正党籍霹雳美冷(Behrang)区州议员嘉玛鲁汀拉兹(Jamaluddin Mohd Radzi)
㈡民联公正党籍霹雳章卡遮令(Changkat Jering)区州议员奥斯曼(Mohd Osman Mohd Jailu)
㈢阿凡提的部落格同盟,可在其部落格右侧找到链接。
㈣政治部(Special Branch,SB),逮属内政部,独立初期原本为监视国内安全及共产颠覆的部门,目前被执政党利用作为监控和阻拦民运活动和在野党政治人士。
㈤军事间谍部(Militery Information Operations,MIO),独立前,原本是逮属于英国军事情报网的部门,目前附属于国防部,与政治部一样,作为监视国内民运人士的监视网。
原题∶Konspirasi Nizar-Anwar
作者 ∶莫哈默阿凡提
发表日期∶08-02-09
翻译 ∶西西留
请点击阅读【霹雳、民联、国阵和金务大——这全是买卖,笨蛋!】
昨晚我还在苦思答案,为何尼查能够在违抗苏丹圣旨下继续坚持?还有,自从纳吉夺权事件发生后,我还不曾见到尼查有过沮丧的表情……反而神采奕奕,悠闲自在……安华也是这样。当被提及这次的夺权事件时,他还能够谈笑风生……「你的老爷真的太不小心了,把你的工作做好,这些让我们来处理。」
当被问起尼查还能在州务大臣官邸抵御多久?尼查说他将会在数天后离开,「可是将会是以傲视群雄的姿态走出来!」他说到。「我们只是离开一会,下个月我们会重新进来。」
如果苏丹的态度是毫不偏袒和公正的话,安华和尼查的计划就快成功了,因为这是百姓和民联领导的共识。他们所没有透露的是,霹雳州皇储拉惹纳兹林(Raja Nazrin Shah)扮演着强迫纳沙鲁汀㈠回巢巫统的重要角色,甚至当纳沙鲁汀因为被迫回去巫统而失声大哭。
㈠纳沙鲁汀(Nasaruddin Hashim),国阵巫统籍霹雳波打区(Bota)州议员。于2009年1月24日下午5点10分跳槽公正党。2月4日回巢。
昨夜,我获得一卷对话录音,这是我们的人和贾玛鲁丁㈠、奥斯曼㈡、纳沙鲁汀及他妻子的秘密电话录音。我们会分阶段的公开这些录音,可是还未确定是否会在《霹雳快车》中发布,也有可能会在《Sya-reformis》、《Albanjari》、《Cyberboron》、《Cenangau》㈢……因为我们全部正在被政治部㈣和军事间谍部㈤跟踪着。
㈠民联公正党籍霹雳美冷(Behrang)区州议员嘉玛鲁汀拉兹(Jamaluddin Mohd Radzi)
㈡民联公正党籍霹雳章卡遮令(Changkat Jering)区州议员奥斯曼(Mohd Osman Mohd Jailu)
㈢阿凡提的部落格同盟,可在其部落格右侧找到链接。
㈣政治部(Special Branch,SB),逮属内政部,独立初期原本为监视国内安全及共产颠覆的部门,目前被执政党利用作为监控和阻拦民运活动和在野党政治人士。
㈤军事间谍部(Militery Information Operations,MIO),独立前,原本是逮属于英国军事情报网的部门,目前附属于国防部,与政治部一样,作为监视国内民运人士的监视网。
2009年2月7日星期六
毫不留情: 还要多说什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What more to say?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7-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若我在巫统,我也会用同样的手段,收买这些民联妓女。无论如何,我们要安华找到最少三十个国阵国会议员来成立新的联邦政府,那不就是我们要安华做的吗?
很多人问我为何在这两天内都很沉默,那是因为我已经很厌倦了。为何现在还要吵?若我们要吵,就确定在船沉之前就好吵了。我们一旦沉进水里时,若我们还能够把头伸出水面的话,我们就应该省点气来呼吸就够了。若不是的话,就安静地沉下去,死到潇洒一点。至少你会记得那些死得有型的人。
那时还有时间谈,也还有时间行动。现在已经没有谈判的时间了。所以,所有的这些人可不可以别再短讯我,叫我说「你一定要做这个」或是「你一定要做那个」。你只是在浪费你的钱。我连看都不看,直接就删除掉了。别再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了。若你觉得应该要做些什么,就自己去做吧!
好吧!我今天心情很差,即使我老婆都不来惹我,因为我感冒得很厉害。我睡眠不足,因为我每次都咳嗽得很厉害,所以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心情好不到哪里去。
即使感了冒,我星期四还是驾车上了怡保,当晚就赶回来了。那是因为我在隔天一早还要出庭。我知道你们许多在怡保看到我的人都注意到我没有平时那样友善。若我表现得很骄傲,那就抱歉了,我的身体在那天实在是很不舒服。
就别说我下个星期还有三宗官司要打 – 我的煽动、刑事诽谤和内安法令官司。是啊!我在下个星期就要在三个不同的法庭内奔走。而且如果我输掉的话,还有可能被送回甘文丁,渡过我最后几年。
直到星期四,我写了以下这几篇文章∶
《毫不留情》【君主立宪、法治与良好施政】(二月五日)※无中文翻译
《毫不留情》【如何推翻一个政府】(二月四日)
《逐鹿问鼎》【如果霹雳举行闪电大选】(二月四日)
《逐鹿问鼎》【圣诞老人进城了】(二月二日)
《逐鹿问鼎》【别无选择∶解散霹雳州议会】(二月二日)
《逐鹿问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月三十一日)
《毫不留情》【我真爱死了这个国家】(一月二十七日)
你们可以看到的,我已经说了我要说的。对于一个已成定局的事,我是没有什么其他东西要补充的了。如马来人所说的『米已成粥』(Nasi sudah jadi bubur)。
在约一个星期前,我们一些人坐下来讨论有关就要垮台的霹雳州政府,就有人提议说,要去跟民联的领袖说这件事,我们就去讲了,说趁着民联还有多数议席,最好解散州议会,再举行过选举。一旦民联失去多数议席,就太迟了。若你不再拥有多数议席,苏丹是不会同意解散州议会的。
但是民联的领袖都不要听,他们还说一切都在控制中,我们就是不觉得那样才告诉他们的。但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班门弄斧』㈠呢?若我们这样了得,怎么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做政党领袖呢?如果我们比他们聪明,应该是我们坐他们位置才对的。若你没有任何党职的话,政客是不怎么会理睬你的。他们只看得起那些在政党或政府内任职的人,不是那些在政治主流外的人士。
㈠原文:teach grandmothers how to suck eggs,意思即是不要在专家面前炫耀,与成语『班门弄斧』同义。
每个人都可以是事后孔明,只有贤明的领袖会洞悉先机。我们的领袖就是缺少这点——先见之明。他们对状况的反应就很好,但是他们不懂得占先机,当然是来得及的时候就要有占点先机了,当太迟的时候,还反应来干嘛?这就是我们领袖所缺的先见之明。
当玻璃市和丁加奴的苏丹『插手』巫统的州务大臣人选时,我们当他们是英明的君主。当苏丹准许民联组织霹雳和雪兰莪州政府时,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苏丹。合乎我们意愿时就大加称赞,但他们的决定不合乎我们的时候,他们就是『臭苏丹』(haprak Rulers)。
苏丹令人失望,我们不齿我们的苏丹,我们的苏丹被巫统收买,马来西亚应该废除皇室,变成共和国……等等等等。这就是很多马来西亚人在谈的事情,但是若苏丹支持反对党,即使他们违了法,我们还会说我们的苏丹是世界上最好的。
实际上,霹雳和雪兰莪苏丹都担心这两州的政府都不会持久。特别是霹雳,因为多数议席不多,那是为何霹雳和雪兰莪的州政府宣誓都迟了一个星期。
你可以怪他们吗?行动党说他们不会和回教党坐在一起,联合政府更不用谈了,除非回教党公开宣布放弃回教国议程,而回教党却说他们不会这么宣布,那表示说回教党和行动党是不能联合的。
霹雳和雪兰莪苏丹后来就传召民联所有州议员,一个个地问他们说,是否同意组织联合政府,因为除非民联三党都同意,而且若有其中一方不愿意,联合政府是组不成的。因为他们都没有足够的议席组织政府。
民联三党的州议员就表明了他们的意向。但苏丹还是不满意。你现在可以这样讲,有什么原因你过后不会反悔呢?所以,苏丹就要民联三党的州议员签下同意书,然后才答应他们成立新政府。
那算是一种合约吧?苏丹要民联三党所有的州议员签署合约,表示他们一致同意组织一个三党联合的政府。
后来争执出现了,民联三党不能同意行政议员职位的分配,谁应该做州务大臣和议长等等。在雪兰莪,有些行动党州议员还搞示威。在霹雳,他们威胁说要杯葛宣誓仪式。即使是戴宋谷出席宣誓仪式这样的事情,也闹得沸腾,还差一点联合不成。
霹雳和雪兰莪苏丹都有他们的担忧,他们担忧民联三党的联合,是否能长久。民联三党之间差异多同点少,总爱在小事情上喋喋不休。他们也和国阵一样,为了党和种族固打争吵。民联和国阵都是同样的种族分子,看来和国阵是没有什么两样了。
尽管如此,霹雳和雪兰莪苏丹还是给民联一个机会。让民联证明他们不只能做好本分,还能继续联合下去。若联合不成的话,之后就要做出要怎么办的决定了。与此同时,让民联证明他们能至少撑一届,或直到下次大选为止。
然后我们就开始听到埋怨了。这个州议员不开心,要辞职。那个州议员不开心,要辞职。才结婚不到一年,婚姻就开始破裂了。印度人投诉说印度人的固打不够;华人埋怨说,「自己最多席位,却做不成州务大臣。」马来人埋怨说∶『华人』政府没有照顾他们马来人。
全部都是有关种族的事,什么被忽视,没有照顾好来等等。转了个头,再也不谈全体人民了,而是谈有关你的私人利益和定位,还有你的种族。从这一点,民联和国阵又有什么不同呢?
发生在霹雳的事情是一个很好的教训,我希望民联会从这个教训里学习,必须要团结一致。行动党那个跳过去的女议员是为了一些琐碎事,证明了她比起自己的党和人民,她更加在意自己。除了她,每个人都有一辆新的Camry。所以她就发飚了,说要退党。若她有新车的话就不会发飚,就是因为一辆车,拖垮了霹雳政府。
若这就是让霹雳政府垮台的原因,那他们也是自作自受的。本来是非马来人为主的霹雳政府,现在几乎是全马来班底的政府了。二十八个州议员中,有二十七个来自巫统。即使那三个独立州议员加入新政府,整个政府内只有两个非马来人,印度人就一个也没有。
五十二年来的转变,只需要一天就被破坏完了。今天我们又回到全是马来人的霹雳政府。然后这都是由一名行动党州议员促成的。一个华人恢复了马来人的尊严,她应该得到下次的Ma'al Hijrah奖项,还有土著的地位。
我只能够说,民联是自作自受的。当私人利益和种族课题超越一切的时候,你应该垮台。而且在民联内还有很多低素质的人民代表,往后还有人会跳也是不奇怪的。把马币两千五百万放在他们眼前摇动,是很难令人拒绝的。毕竟,不是所有人参政都是为了人民。他们许多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马币两千五百万元也是很诱人。
下次,找好一点的候选人。一些民联的人民代表的素质很低,低到连我都不敢让他们去照顾我的狗。我不否认在民联有一些好的人民代表,有些还好过来自国阵的。但是我们只需要三成的坏家伙就能拖垮一切,特别是当你的多数议席还不到一成的时候。
好啦!巫统收买了我们的人民代表,那又怎样?若他们不能被收买,那巫统就不能收买。这就像娼妓,有嫖客就有妓女。这就是供求定律,很简单!
我们都知道巫统有很多钱。马币一千万元算不了什么。若民联的人这样没有原则,那我们可以怪谁?为何要怪巫统?要就怪那些拜金的人,怪民联派出低素质的候选人。
低素质的人是不会突然间因为他们是人民代表后,就变成高素质的人的。他们还是一样低素质,拜金,因为他们没有尊严。毕竟,那就是娼妓所为,为了钱就张开腿。而在民联里有很多妓女。而管妓女的,我们就叫做龟公。
若我在巫统,我也会用同样的手段,收买这些民联妓女。无论如何,我们要安华找到最少三十个国阵国会议员来成立新的联邦政府,那不就是我们要安华做的吗?纳吉就在霹雳州做出我们要安华在国会上做出的事情。所以,有什么好气的?若森美兰州的三个州议员跳进来民联,让民联组成新政府的话?我们还会生气吗?
面对现实吧!我们是输了,让我们从这次教训中学习。我们的领袖有够蠢,我们就要为这蠢付出代价。我们选择不良素质的人来做候选人,我们都知道巫统会收买我们的人民代表,我们也知道他们最终会成功的,但我们只是隔岸观火,然后什么也没有做,例如没有把握时机解散州议会。
事情就是这样,输到好看一点吧!没错,他们是在耍手段。苏丹不应该强迫州务大臣辞职,或是尼查还没有辞职的时候,就另外委任巫统的州务大臣。当然,这里还有苏丹的作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但苏丹都做了,不管是公平还是怎样。苏丹不这么做的话,我们会学乖吗?我们打开门,他们就走进来。我们应该接受,而不是在那边怨天怨地。还有,下次记得要锁上所有的门。贼就是贼,永远都是贼,但是由于我们疏忽,所以贼才进得到来。不要不承认。
我们输了这场战役,但还没有输掉这场战争。我们有更大的意图,所以就把焦点放在这里,看我们如何打胜这场战争,那才比较重要的!然而我们要如何反败为胜呢?若我们的领袖够聪明,我们能够反败为胜。我唯一的担心就是他们不够智慧来处理这些。让我们走着瞧吧。
原题∶No Hold Barred∶What more to say?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7-02-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 ∶西西留
若我在巫统,我也会用同样的手段,收买这些民联妓女。无论如何,我们要安华找到最少三十个国阵国会议员来成立新的联邦政府,那不就是我们要安华做的吗?
很多人问我为何在这两天内都很沉默,那是因为我已经很厌倦了。为何现在还要吵?若我们要吵,就确定在船沉之前就好吵了。我们一旦沉进水里时,若我们还能够把头伸出水面的话,我们就应该省点气来呼吸就够了。若不是的话,就安静地沉下去,死到潇洒一点。至少你会记得那些死得有型的人。
那时还有时间谈,也还有时间行动。现在已经没有谈判的时间了。所以,所有的这些人可不可以别再短讯我,叫我说「你一定要做这个」或是「你一定要做那个」。你只是在浪费你的钱。我连看都不看,直接就删除掉了。别再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了。若你觉得应该要做些什么,就自己去做吧!
好吧!我今天心情很差,即使我老婆都不来惹我,因为我感冒得很厉害。我睡眠不足,因为我每次都咳嗽得很厉害,所以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心情好不到哪里去。
即使感了冒,我星期四还是驾车上了怡保,当晚就赶回来了。那是因为我在隔天一早还要出庭。我知道你们许多在怡保看到我的人都注意到我没有平时那样友善。若我表现得很骄傲,那就抱歉了,我的身体在那天实在是很不舒服。
就别说我下个星期还有三宗官司要打 – 我的煽动、刑事诽谤和内安法令官司。是啊!我在下个星期就要在三个不同的法庭内奔走。而且如果我输掉的话,还有可能被送回甘文丁,渡过我最后几年。
直到星期四,我写了以下这几篇文章∶
《毫不留情》【君主立宪、法治与良好施政】(二月五日)※无中文翻译
《毫不留情》【如何推翻一个政府】(二月四日)
《逐鹿问鼎》【如果霹雳举行闪电大选】(二月四日)
《逐鹿问鼎》【圣诞老人进城了】(二月二日)
《逐鹿问鼎》【别无选择∶解散霹雳州议会】(二月二日)
《逐鹿问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月三十一日)
《毫不留情》【我真爱死了这个国家】(一月二十七日)
你们可以看到的,我已经说了我要说的。对于一个已成定局的事,我是没有什么其他东西要补充的了。如马来人所说的『米已成粥』(Nasi sudah jadi bubur)。
在约一个星期前,我们一些人坐下来讨论有关就要垮台的霹雳州政府,就有人提议说,要去跟民联的领袖说这件事,我们就去讲了,说趁着民联还有多数议席,最好解散州议会,再举行过选举。一旦民联失去多数议席,就太迟了。若你不再拥有多数议席,苏丹是不会同意解散州议会的。
但是民联的领袖都不要听,他们还说一切都在控制中,我们就是不觉得那样才告诉他们的。但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班门弄斧』㈠呢?若我们这样了得,怎么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做政党领袖呢?如果我们比他们聪明,应该是我们坐他们位置才对的。若你没有任何党职的话,政客是不怎么会理睬你的。他们只看得起那些在政党或政府内任职的人,不是那些在政治主流外的人士。
㈠原文:teach grandmothers how to suck eggs,意思即是不要在专家面前炫耀,与成语『班门弄斧』同义。
每个人都可以是事后孔明,只有贤明的领袖会洞悉先机。我们的领袖就是缺少这点——先见之明。他们对状况的反应就很好,但是他们不懂得占先机,当然是来得及的时候就要有占点先机了,当太迟的时候,还反应来干嘛?这就是我们领袖所缺的先见之明。
当玻璃市和丁加奴的苏丹『插手』巫统的州务大臣人选时,我们当他们是英明的君主。当苏丹准许民联组织霹雳和雪兰莪州政府时,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苏丹。合乎我们意愿时就大加称赞,但他们的决定不合乎我们的时候,他们就是『臭苏丹』(haprak Rulers)。
苏丹令人失望,我们不齿我们的苏丹,我们的苏丹被巫统收买,马来西亚应该废除皇室,变成共和国……等等等等。这就是很多马来西亚人在谈的事情,但是若苏丹支持反对党,即使他们违了法,我们还会说我们的苏丹是世界上最好的。
实际上,霹雳和雪兰莪苏丹都担心这两州的政府都不会持久。特别是霹雳,因为多数议席不多,那是为何霹雳和雪兰莪的州政府宣誓都迟了一个星期。
你可以怪他们吗?行动党说他们不会和回教党坐在一起,联合政府更不用谈了,除非回教党公开宣布放弃回教国议程,而回教党却说他们不会这么宣布,那表示说回教党和行动党是不能联合的。
霹雳和雪兰莪苏丹后来就传召民联所有州议员,一个个地问他们说,是否同意组织联合政府,因为除非民联三党都同意,而且若有其中一方不愿意,联合政府是组不成的。因为他们都没有足够的议席组织政府。
民联三党的州议员就表明了他们的意向。但苏丹还是不满意。你现在可以这样讲,有什么原因你过后不会反悔呢?所以,苏丹就要民联三党的州议员签下同意书,然后才答应他们成立新政府。
那算是一种合约吧?苏丹要民联三党所有的州议员签署合约,表示他们一致同意组织一个三党联合的政府。
后来争执出现了,民联三党不能同意行政议员职位的分配,谁应该做州务大臣和议长等等。在雪兰莪,有些行动党州议员还搞示威。在霹雳,他们威胁说要杯葛宣誓仪式。即使是戴宋谷出席宣誓仪式这样的事情,也闹得沸腾,还差一点联合不成。
霹雳和雪兰莪苏丹都有他们的担忧,他们担忧民联三党的联合,是否能长久。民联三党之间差异多同点少,总爱在小事情上喋喋不休。他们也和国阵一样,为了党和种族固打争吵。民联和国阵都是同样的种族分子,看来和国阵是没有什么两样了。
尽管如此,霹雳和雪兰莪苏丹还是给民联一个机会。让民联证明他们不只能做好本分,还能继续联合下去。若联合不成的话,之后就要做出要怎么办的决定了。与此同时,让民联证明他们能至少撑一届,或直到下次大选为止。
然后我们就开始听到埋怨了。这个州议员不开心,要辞职。那个州议员不开心,要辞职。才结婚不到一年,婚姻就开始破裂了。印度人投诉说印度人的固打不够;华人埋怨说,「自己最多席位,却做不成州务大臣。」马来人埋怨说∶『华人』政府没有照顾他们马来人。
全部都是有关种族的事,什么被忽视,没有照顾好来等等。转了个头,再也不谈全体人民了,而是谈有关你的私人利益和定位,还有你的种族。从这一点,民联和国阵又有什么不同呢?
发生在霹雳的事情是一个很好的教训,我希望民联会从这个教训里学习,必须要团结一致。行动党那个跳过去的女议员是为了一些琐碎事,证明了她比起自己的党和人民,她更加在意自己。除了她,每个人都有一辆新的Camry。所以她就发飚了,说要退党。若她有新车的话就不会发飚,就是因为一辆车,拖垮了霹雳政府。
若这就是让霹雳政府垮台的原因,那他们也是自作自受的。本来是非马来人为主的霹雳政府,现在几乎是全马来班底的政府了。二十八个州议员中,有二十七个来自巫统。即使那三个独立州议员加入新政府,整个政府内只有两个非马来人,印度人就一个也没有。
五十二年来的转变,只需要一天就被破坏完了。今天我们又回到全是马来人的霹雳政府。然后这都是由一名行动党州议员促成的。一个华人恢复了马来人的尊严,她应该得到下次的Ma'al Hijrah奖项,还有土著的地位。
我只能够说,民联是自作自受的。当私人利益和种族课题超越一切的时候,你应该垮台。而且在民联内还有很多低素质的人民代表,往后还有人会跳也是不奇怪的。把马币两千五百万放在他们眼前摇动,是很难令人拒绝的。毕竟,不是所有人参政都是为了人民。他们许多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马币两千五百万元也是很诱人。
下次,找好一点的候选人。一些民联的人民代表的素质很低,低到连我都不敢让他们去照顾我的狗。我不否认在民联有一些好的人民代表,有些还好过来自国阵的。但是我们只需要三成的坏家伙就能拖垮一切,特别是当你的多数议席还不到一成的时候。
好啦!巫统收买了我们的人民代表,那又怎样?若他们不能被收买,那巫统就不能收买。这就像娼妓,有嫖客就有妓女。这就是供求定律,很简单!
我们都知道巫统有很多钱。马币一千万元算不了什么。若民联的人这样没有原则,那我们可以怪谁?为何要怪巫统?要就怪那些拜金的人,怪民联派出低素质的候选人。
低素质的人是不会突然间因为他们是人民代表后,就变成高素质的人的。他们还是一样低素质,拜金,因为他们没有尊严。毕竟,那就是娼妓所为,为了钱就张开腿。而在民联里有很多妓女。而管妓女的,我们就叫做龟公。
若我在巫统,我也会用同样的手段,收买这些民联妓女。无论如何,我们要安华找到最少三十个国阵国会议员来成立新的联邦政府,那不就是我们要安华做的吗?纳吉就在霹雳州做出我们要安华在国会上做出的事情。所以,有什么好气的?若森美兰州的三个州议员跳进来民联,让民联组成新政府的话?我们还会生气吗?
面对现实吧!我们是输了,让我们从这次教训中学习。我们的领袖有够蠢,我们就要为这蠢付出代价。我们选择不良素质的人来做候选人,我们都知道巫统会收买我们的人民代表,我们也知道他们最终会成功的,但我们只是隔岸观火,然后什么也没有做,例如没有把握时机解散州议会。
事情就是这样,输到好看一点吧!没错,他们是在耍手段。苏丹不应该强迫州务大臣辞职,或是尼查还没有辞职的时候,就另外委任巫统的州务大臣。当然,这里还有苏丹的作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但苏丹都做了,不管是公平还是怎样。苏丹不这么做的话,我们会学乖吗?我们打开门,他们就走进来。我们应该接受,而不是在那边怨天怨地。还有,下次记得要锁上所有的门。贼就是贼,永远都是贼,但是由于我们疏忽,所以贼才进得到来。不要不承认。
我们输了这场战役,但还没有输掉这场战争。我们有更大的意图,所以就把焦点放在这里,看我们如何打胜这场战争,那才比较重要的!然而我们要如何反败为胜呢?若我们的领袖够聪明,我们能够反败为胜。我唯一的担心就是他们不够智慧来处理这些。让我们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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