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逐鹿问鼎: 赵明福死时还在扣留室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eoh Beng Hock was still under custody when he died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7-07-2009
翻译  ∶西西留

声称他早在三时四十五分被释放的声明是一派胡言!如果明福在三时四十五分走出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的话,他身上不会没有手机,或至少反贪污委员会的收据,以证明他的手机已被充公,这是《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所规定的。

反贪污委员会说,在经过整个晚上马拉松式的盘问后,赵明福于凌晨三时四十五分被释放,反贪污委员会也说,明福并非被捕,或是被涉嫌犯罪,他不过是一名证人,而且还是一名非常合作的证人,反贪污委员会声称。

如果如同他们所言,明福仅仅是个证人,为何需要通宵达旦的进行盘问呢?对他的盘问不是已经在办公时间完成了吗?

即使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政治部也只能在『办公时间』对扣留者进行盘问,他们不被允许在夜晚,或是非『办公时间』盘问扣留者。尤其是对扣留者进行马拉松式的盘问,或是剥夺扣留者的睡眠(sleep depravation)之类的虐待。

提醒你,这些是被认为是『造成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以及/或是『恐怖分子』的《内安法令》扣留者,尽管如此,一些法规还是需要注意的,何况这只不过是一起受嫌疑案件中的一名证人,甚至就连案件都还没有正式成立呢?

可是在赵明福事件中,他被施加马拉松式的盘问环节,再加上是在非『办公时间』进行的,他被剥夺睡眠,而他并非是被扣留者,他并没有被逮捕,他不是嫌疑犯,反贪污委员会这样声称。他仅仅是一起受嫌疑的犯罪事件中的证人,而且是位非常合作的证人。

赵明福的口供被记录下来后,在凌晨三时四十五分,他被释放,并被允许回家。他们说,他应该在早上八时回来继续接受盘问,他理应回家,并在早晨八时,将反贪污委员会所要求的文件带来。

可是,明福却选择在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的沙发上睡觉,早上六时正,他被声称『失踪』了,他没有在早上八时回来继续接受盘问,反贪污委员会并没有刻意的去寻找他们那位『潜逃』的证人,验尸官说他死亡的时间居于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左右,可是他们到了午饭时间才发现他的尸体。

是否就如同反贪污委员会所声称的,明福早在凌晨三时四十五分就已经被允许回家了呢?或者是,他仍旧在扣留室中,直到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他死亡的时间呢?

明福并没有在三时四十五分被释放,他仍旧在扣留室中,直到他死亡的时间,即是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有一个许多人都疏忽的重点是,明福的手机并没有在尸体身上,他的手机仍旧在反贪污委员会那里,警方已经确认了这一点,而这台电话目前在警方手中。

如果明福已经被释放,他的手机应该在他口袋或身边(或是他休息的沙发上),而不是在反贪污委员会的『安全保管』下。

如果反贪污委员会早在三时四十五分释放了明福,而他想继续把手机保留下来的话,他们需要出示一张清单,列出明福将保留给该委员会做进一步调查的物件。

假设反贪污委员会要扣留明福的手机,这张清单将不止会列出所有的物件,而且也包括物件的明细,比方说生产国、款式、序号等等

简短来说,明福在三时四十五分走出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时,不可能不带手机的同时,没有一份完整细目的清单,以确认他交给反贪污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查的物件,而且,这张清单上会有明福和反贪污委员会官员的签名。

这项条例来自《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3条。

这项法令的解释是这样的:

第33(1):……任何与一起犯罪或与该犯罪有关的证据的可移动物件,必须有效的被扣押。

第33(2):根据第(1)款下被扣押的可移动物件,以及它们被发现的相对地点的列表,必须被负责扣押物件的委员会官员所准备,并被他所签署。

第33(3):根据第(2)款下准备的列表的一份副本,必须尽快的呈交给该物件的所有人,或拥有该物件的人士。

在赵明福事件中,《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的第33条所注明的可移动物件的列表并没有呈上,或是交给他,而这是《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3(2)款和地 33(3)款所规定的。这确认了明福当时还在扣留室中,而不是所声称的,在三时四十五分被释放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明福理应会有这张清单在他身上,以确认他的手机已经被反贪污委员会扣留了。

简单来说,明福死于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当时他还在反贪污委员会的扣留室内。声称他早在三时四十五分被释放的声明是一派胡言!如果明福在三时四十五分走出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的话,他身上不会没有手机,或至少反贪污委员会的收据,以证明他的手机已被充公,这是《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所规定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较后明福要如何证明他的手机还在反贪污委员会呢?他需要证据来证明这些。

况且,如果他们在他手机上发现犯罪证明,而明福却否认那是他的手机的话该怎么办呢?反贪污委员会必须证明他们已经充公了明福的手机,以便使用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基于此点,这张清单对明福和反贪污委员会都是极度关键的,而明福和反贪污委员会双方都需要在清单上签名,以示有效。

政府要设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对明福的死因进行调查,关键的问题是:是否明福在扣留室中已经死亡,或是他在出事前已经被释放?我们的调查显示明福还在扣留期间,而《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3条所规定的清单的缺失证明了这一点,当明福死亡时,他的手机在反贪污委员会手上,如果他已经被释放了,他们会把他的手机归还给他,或是给他一张收据,以确认他们已经扣押了他的手机,两者都没有在他的尸体上被发现。

30 条评论:

匿名 说...

天啊,西西留手脚好快哦,MT才放不久,你就弄好了。。。。。。。。佩服啊

匿名 说...

还有一件文件,盘问后的供词是需要签名的,也就是明福的签名,这就可以证明他是几点被释放的了

大家认为对吗?

MT follower 说...

MACC会说他走的时候把手机丢了,MACC也能够伪造明福的签名,这个对他们来说很容易吧鸟。

最重要的是,国阵的马仔也在读这个新闻,兵来将挡嘛

匿名 说...

很明显的是,明福是在反贪污大厦内被殴打致死的。

嫌疑点有几处:

1. 明福卧地的姿势。(你们可以去问长年采访意外新闻的摄影记者或记者)

2. 明福身边有几块砖瓦,我相信那是被凶手拿来杀人灭口的最后工具。(他们把他丢下去了,但必须确保不能留活口,因为它们以为只有死人是不会说话以指控它们的。)

3. 那个窗把能够证明明福确实是被“推”或“抛”下去的。他的裤子有理由是那样子而被钩到而扯破!(但亦显示了那是有相当“力道”的,绝非当事者故意跳下的情形,这点可以显现当事人非自杀,而凶手不只是一人。)


整件事故的来龙去脉,我们都清楚其复杂程度非一般。可为何政府当局却一再制造那么多似是而非的“借口”和“手段”呢?

事有诡异,真相只离我们一迟而已。

CSI 说...

我不同意他在办公室已经被打死,因为

1.根据Kosmos的照片,明福的臀部有血肿,也就是说他在跳下时是活着的,活着的人血液还会流动,所以在撞击地面时才会引起血肿。

2. 警方说那是他们放的,用来防止风吹走黑色的塑胶袋。

3. 掉下时的冲撞力可以使裤子破裂。

如果RPK的猜测正确,明福并没有走出反贪污局是肯定的了,问题是,谁杀了明福?

CSI 说...

二楼的大大也许正确,可是签名可以造假,很难可以证明

明福在天上要记得惩罚这些人啊!!!!!

匿名 说...

我也是觉得这张收据是可以伪造的,这些警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匿名 说...

刚读到中国报有报道有个网友说他梦见了明福,告诉他说他很冷。。。正当他要问原因时,他被闹钟惊醒了。。。


从灵魂学角度来看,一个刚被枉死的灵魂通常不会在短时间知道自己死亡。他们的魂魄会被卡在一个黑暗寒冷的虚空里面僵化冷冻(西藏佛教称之为“中阴身”)

也因为他们还不晓得自己已经死亡,所以其三魂七魄将会如常徘徊在他在生时的各个惯性场合,比如家里,办公场所,死时地点,包括平时都会呆的地方,还有一生中最惦念的老地方。。。

问题是,其魂魄处在一种不知所措,虚弱无比的状态中,他们很难过,因为没有人可以看得到他们的存在(除了阴阳眼或天眼通者,或灵清的0-2岁幼儿)

再过77四十九天,如果他幸运的话,他才会知道自己死亡的事实。


以上资讯只供不同角度之参考!

匿名 说...

第四章 进入中阴期的前后

http://bookgb.bfnn2.org/books2/1268.htm#a04

西西留 说...

谢谢匿名,
如果根据唯识学,一般人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即使知道,也不能做什么,这个时候,只有业力发挥这个作用。

一般的谋杀,或是刹那间死亡的个案,亡者通常都处于『强烈』的情绪下,这『强烈』的感觉会导致亡者无法认知到周围环境的转变,如果根据教法,这种『强烈』的感觉每七天会重复出现一次,因此会有所谓的『回魂』只说,其实,在中阴身的状态下,亡者是想到就到的,意思就是说,他想到要到那个点,他即刻就到了。

可是为什么亡者不会到自己的家,而留恋现场呢?必须理解的是,生命以中阴身的形式存在时,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是没有的,在中阴身的想法中,只有出现的事物,而没有实际的逻辑观点,因为在唯识学下,前七识,包括末那识在内,属于肉体的感官所引起的,没有了末那(西方的潜意识,其实包括逻辑观),剩下就只有第八识在运作,根据《楞严》,这个识附着在『细微的物体』上继续存在,这个符合佛教的基本原理。在这个条件下,亡者只有回忆,重复的回忆,并没有理解或思考的条件,直到业力成熟,或是使用其他的方法,包括各种宗教的牵魂法,使用外在条件将亡者的中阴身加以引导,现在流行的密教《中阴身就救度法》就是其中一种,除此之外,道教的许多方法也是可行的。

最后,西西留在明福老家时知道当时富贵山庄已经有道士协助,牵魂的工作也已经完成,至于富贵山庄请来的行不行这就没法知道了。

四十九天是一般的说法,其实,超过四十九天无法脱离中阴身的也有,而且很多。比方说,一些在日治时期惨死的亡者中阴身,还常常有所听闻。

这些都已经不是中阴身了,根据《楞严》,在吸取日月精华后,『他们』已经附在一些比较重的粒子上,一般都是潮湿的物体,比方说香蕉树之类的。。。。

这是政治时事部落格,也并非所有读者是佛教徒,即使是佛教徒,未必多过经文,即使多过经文,未必懂得其中道理,因此就点到为止。

谢谢

炸弹佬 说...

那要如何办明福超度呢?

西西留 说...

基本上很难,因为明福家人并非佛教徒。

西西留本来想劝明福家人以佛教净土的方式给亡者安息的,可是原理上大概效益不大。因为:
1.净土主要针对生人,即是生时要具备好『资粮』,西方式的说法就是『条件』,这些没有具备的话无法做到。

2. 如果进行诵念,亡者只能获得经文的七分之一的好处(也就是经文原本就有的力量),诵念的人获得七分之六,亡者的吊丧处没有这个条件,因为政治人物进进出出,还把亡者家属弄得哭哭啼啼的,这个是在干扰亡者在『中阴身』转移时的难度。

3. 亡者有三难:
一:死于非命
二:死后的遗体遭受干扰,也即是解剖,基本上,刑事验尸是把内脏取出,同时也包括脑袋,这个已经严重干扰亡者,包括注射防腐剂

3. 吊丧处太多不懂道理的政客进进出出,最后还把家属惹哭了很多次

所以,爱莫能助,明福,非常抱歉

炸弹佬 说...

好深奥。。。。。谢谢西西留

匿名 说...

1.根据Kosmos的照片,明福的臀部有血肿,也就是说他在跳下时是活着的,活着的人血液还会流动,所以在撞击地面时才会引起血肿。

>> CSI,如果说是刚刚过世不久呢?血液仍然会流动的。只是会因为心脏已经停止“泵”血而越流越慢。再说尸体流出的血不多,也或许是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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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从法医学角度讨论到生死佛学。。。真是佩服!

也是做翻译的 说...

精彩精彩,连留言也一样激烈,大家加油

erdr 说...

明福的死應該要請法醫或CSI(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的專家如李昌鈺(Dr Henry Lee)協助調查或提供專業意見.我不知道大馬人對李昌鈺的熟悉度如何?
李昌鈺的太太宋妙娟是Sarawak人,李昌鈺也曾在砂勞越住過.

http://mag.udn.com/mag/people/itempage.jsp?f_SUB_ID=265

http://blog.yam.com/biubiuqq/article/16089132

http://www.drhenrylee.com/

张天旺 说...

西西留所分析的确实如是。


中阴身乃亡者最重要的一个过渡时段。

我想那些道士并没有亲自到明福的死亡现场进行牵魂,对吧?那里是他最致命的地点,是最重要的最后以魄,如果被卡住的话,枉死的魂魄将会长期逗留该处,或一直重复回忆死亡经历。。。


但我想也是好的,农历七月快来了,我真希望明福可以显现给那些谋害他的混账看看一下什么叫死人无法说话了


真的很悲哀。

西西留 说...

哦,好多留言哦。。。谢谢大家

回善君,CSI:
西西留想,无论是摔下后死亡,或是在扣留时已经被打死,很明显的,明福在五楼屋顶时才刚死不久。所以血液的流动还在继续,如果没有猜错,一般在死亡后,尸体可在四小时内继续排血,尤其是尸体内没有空气接触,所以体内的血液不会马上凝固,需要排出体外时才开始凝固。

因此,现场勘查人员(也就是CSI)应该是根据四小时的原则判断死亡事件是8.30am 到 9.30am,因为尸体大概是12.30pm ~1.30pm发现的。

回erdr大大,
那个不是台湾查啊扁子弹的神探吗?现在整个制度都是巫统/国阵的政府在操控,谁能够请他来啊?民联政府吗?。。。。可是这个建议很好,可以看看是否有办法联络到他。

回天网恢恢大大,
牵魂是有,我倒是忘了是不是道士有到过现场,可是西西留在亡者家时,发现负责的那位相当『公式化』来处理,整个下午也没有做过什么法事,我想如果中国报的新闻是可信的话,应该亡者的中阴身还在现场。

至于要如何做呢?连我们自己也朝不保夕,很难能够把这个工作做好。尤其是时间拖得越久,就越不容易超度亡者。

一般上可以再请一位『清净』的法师,或是任何具有『能力』的道士,可能还能补救。

西西留一位『有能力』的朋友也试图使用他的照片进行『外部牵魂』,可是效果不理想。

我想业缘如此,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是神仙,不能做什么了,只有在实践法上努力吧!

谢谢

安德森 说...

有科學的,有佛學的.諸位,真是佩服!
但願,冤有頭,債有主!是非黑白,終究水落石出!

匿名 说...

西西留大大就连留言也一样认真,不得了!不写原创文章很可惜哦,真的很想知道西西留的想法。。。西西留知道太多我不知道的事了,可以再深入点说一说中阴身的事吗?

谢谢西西留大大

匿名 说...

"四十九天是一般的说法,其实,超过四十九天无法脱离中阴身的也有,而且很多。比方说,一些在日治时期惨死的亡者中阴身,还常常有所听闻。"

西西留大哥可以解释这段吗?

谢谢

小虾子 说...

如何被魔鬼杀害过程,只有那几个凶手知。假设他卧死在五楼的表情很惊讶或痛苦,那他是有知觉的时候被杀害,但如没有特别的表情,那我猜测他或者是已身亡或至少是没有意识的情况被抛下楼,赵侠个子不小,肯定是被两个或以上魔鬼抛下楼。
大家回想他卧地的的姿态。假设现在您现在有一袋麻布装着50KG米,什么情况下这袋米从高楼抛下去时,它是平躺或侧躺,总之觉得一人扛头,一人扛脚,然后抛下,是最可能我们看到他卧死的姿态。
我期待七月半灵异事件不断出现在那些作恶多端的魔鬼身上!
可别介意虾子来胡言乱语,车下大炮。
谢谢西西大侠无私的分享和用心。
各位加油。

张天旺 说...

我相信的确可以『外部牵魂』这回事。

但这案太突然了,死者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之下,执意难解啊!

但我知道一个事情,中阴身在逗留越长时间,尤其在他认知自己确已死亡之际,那这魂魄的凝聚力会逐渐争强,然后他就会有效运用他那没有躯壳的中阴身力量了

如果政府不还公道,那这冤死魂自然要去讨其血债了

erdr 说...

關於聯絡李昌鈺的問題,可以由民聯成員或民行黨本身透過http://www.drhenrylee.com/這個網址先contact,看要如何approach and investigation

匿名 说...

嗯,找神探的建议正好,希望民联政府能够行动

匿名 说...

会不会有一天好莱坞的CSI以这个个案为蓝本,也来拍一部来“解答”呢?然后在预告片中写着“Based on true story”。。。

西西留 说...

谢谢And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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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 下午1:30 匿名 说...

西西留大大就连留言也一样认真,不得了!不写原创文章很可惜哦,真的很想知道西西留的想法。。。西西留知道太多我不知道的事了,可以再深入点说一说中阴身的事吗?

谢谢西西留大大

2009年7月28日 下午1:49 匿名 说...

"四十九天是一般的说法,其实,超过四十九天无法脱离中阴身的也有,而且很多。比方说,一些在日治时期惨死的亡者中阴身,还常常有所听闻。"

西西留大哥可以解释这段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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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不说了,太复杂了,如果有特定的问题可以电邮西西留,因为必须考量到这个部落格还有许多无神论者,还有很多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徒,所以无须在这里宣扬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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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 下午2:40 小虾子 说...

如何被魔鬼杀害过程,只有那几个凶手知。假设他卧死在五楼的表情很惊讶或痛苦,那他是有知觉的时候被杀害,但如没有特别的表情,那我猜测他或者是 已身亡或至少是没有意识的情况被抛下楼,赵侠个子不小,肯定是被两个或以上魔鬼抛下楼。
大家回想他卧地的的姿态。假设现在您现在有一袋麻布装着50KG米,什么情况下这袋米从高楼抛下去时,它是平躺或侧躺,总之觉得一人扛头,一人扛脚,然后抛下,是最可能我们看到他卧死的姿态。
我期待七月半灵异事件不断出现在那些作恶多端的魔鬼身上!
可别介意虾子来胡言乱语,车下大炮。
谢谢西西大侠无私的分享和用心。
各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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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子来啦,欢迎欢迎!

虾子没有胡言乱语,这是有根据的,他的体重大概60KG左右,可以使用简单的牛顿力学,就可以计算出坠落的时间和速度,最后测算是大概10秒着地,至于侧躺是关键,这也是很多人注意到的地方,因为根据一些理论,如果是活人,大概摔下后是平躺的,这个西西留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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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 下午2:49 天網恢恢 说...

我相信的确可以『外部牵魂』这回事。

但这案太突然了,死者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之下,执意难解啊!

但我知道一个事情,中阴身在逗留越长时间,尤其在他认知自己确已死亡之际,那这魂魄的凝聚力会逐渐争强,然后他就会有效运用他那没有躯壳的中阴身力量了

如果政府不还公道,那这冤死魂自然要去讨其血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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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天网大大,
实际上,如果『逗留』越久,就越『重』,最后可以以物理形态的方式出现,至于『中阴身』本身具有的神通,如果根据原理,是五种神通具足,只是亡者本人是否有使用,还有一点需要考量的是,四周围还有很多的神祇和『力量更大』的众生,亡者不是自由自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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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 下午7:41 erdr 说...

關於聯絡李昌鈺的問題,可以由民聯成員或民行黨本身透過http://www.drhenrylee.com/這個網址先contact,看要如何approach and investigation

2009年7月28日 下午9:49 匿名 说...

嗯,找神探的建议正好,希望民联政府能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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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rdr,
西西留会先理解一下目前的刑事程序法典,然后再看看如何向行动党中央提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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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 上午12:40 sanjiun 说...

会不会有一天好莱坞的CSI以这个个案为蓝本,也来拍一部来“解答”呢?然后在预告片中写着“Based on true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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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TVB的『蒙古女郎案』吧,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Susan Loone不会老点我们吧?

听说你准备到SOHO,记得带游水眼镜,催泪弹很刺激眼睛的说。。。。祝您好运!

匿名 说...

谢谢西西留的分析,今天炸弹佬又在做戏了,很多人给这个家伙同情分哦

匿名 说...

我觉得应该明福死亡后才被抬下来的,因为伤势不很严重,不像是高处跌下来的样子

西西留 说...

2009年7月29日 下午1:31 匿名说...
谢谢西西留的分析,今天炸弹佬又在做戏了,很多人给这个家伙同情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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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做贼喊抓贼,天来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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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 下午3:00 匿名 说...

我觉得应该明福死亡后才被抬下来的,因为伤势不很严重,不像是高处跌下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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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料事如神,刚刚才发出最新的《毫不留情》,RPK很像也同意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