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GOBIND SINGH DEO.BLOG.COM
原题∶CABINETS DECISION NONSENSICAL
作者 ∶歌宾星
发表日期∶22-07-09
翻译 ∶西西留
《刑事程序法典》禀明,推事庭有权就一名死者相关的情况进行审问。
通常,针对在警方扣留期间的死亡事件,或受到嫌疑的死因,推事庭会进行公开庭审,并传招已录取警方口供的人士进行审问。
那些与受审中的案件有直接关联的人士,比方说受害者或受嫌疑者,他们可以聘用律师出庭,在听审时质问那些证人。
有一点是肯定的,推事庭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可是只局限于针对某个案件追查死因和其具体情况。
推事庭也许不能要求将死者调查程序的适当性(propriety)进行更广泛的调查,就如赵明福事件那样。
反之,皇家调查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 of Inquiry,RCI)却能够对两方面进行调查,这意味着皇权会能够调查导致死者在扣留期间死亡的原因,同时也包括被扣留进行盘问的人士是否获得足够的权益,或对所存在的权益作出考量。
内阁的决定中最诡异的是将两者分开,如果内阁不觉得需要设立皇权会,那就把调查工作归回验尸庭就得了,可是当内阁决定设立皇权会时,把两者分开到底有何逻辑可言呢?
两个各别分开的听审,不止造成两倍的时间和费用的耗损,同时,两者的说辞有所出入的话也将造成严重的问题。到时这将会导致政府陷入一个荒谬和尴尬的地步。
更加需要注明的是,皇权会要如何把焦点集中在导致赵明福死亡的事件上?他们是否会依据在调查中的发现,或是说,他们会重新评估整个案件呢?如果他们被要求依据推事庭的结论进行调查的话,皇权会也就无法独立判断案件的事实情况,如此说来,它的设立有何意义可言?
必须紧记的是,验尸庭通常极具依赖警方证人的供词,而皇权会却有权传呼任何他们觉得能够还原这个案件真相的人士进行审问。
就拿拉欣诺(Rahim Nor)的『黑眼圈』皇权会而言,在该案中,国内最高阶的警官被发现对此案负责,因为在皇权会的设立中,其成员来自退休法官,以及医学专家,因为他们的公正无私,长久以来保卫这大马这个国度。
何况,必须紧记的是,皇权会得把他们的结论和建议呈报最高元首。
如果以推事庭而言,它的结论会呈上给总检察长。令人产生争议的是,总检察长可以维持对一个案件的公正性,可是当命案的发生,涉及像反贪污委员会这样的一个检控机关时,这就造成了认知性(perception)的问题了,很肯定的,当他自己的人马涉入这项指控时,总检查长不应该对此事作出决定。
对于内阁决定同时设立验尸庭和皇权会时,我感到惊讶。这是完全没有理由的,这反映出政府缺乏意愿,以设立一个真正独立的审讯过程,为赵明福之死,还原其中黑暗的真相。
2009年七月二十二日
蒲种区国会议员
歌宾星
12 条评论:
哥冰星是死者家属的代表律师,由他来说就比较有说服力了。
其实这是两头不到岸的,设立了皇权会,可是却没有执行全部的调查,反而要验尸庭来调查,我想接下来人民的不满情绪会更加的高。
纳吉这次真的衰到贴地
到时一样是换汤不换药,我没有信心
真的 - 皇委会被限制调查范围, 绑手绑脚, 能够得出个什么‘真相’或令人信服的结论?
根本就毫无意义, 有做等于没做, 叫验尸的跑去干涉警察查死因, 他们敢吗? 最后会是个真相的答案吗? 相信大家都不敢恭维.
不要气馁,先从咱们开始改变,告诉亲朋戚友,快快登记当选民,不要错过下一次大选,记得投票,将巫统连根拔起。将这消息传下!不要再让其他糊涂的选民,决定你我的未来!
乙华
根本只想塞住我们的嘴而已。你们要什么,我给你们。
根本就不是RCI,簡直可以稱之為NCI。
Najib's Commission of Inquiry
在特定人士的“恩准”之下去針對特定的課題進行特定範圍的調查。厲害厲害。
是的,很失望,这样的RCI不要也罢,需要继续给政府一点压力才行
其实大家想想, 我们忍的也有够久的了, 真的应当要集合大家的力量来一次反击了.
1. 土崩房塌也死了人, 结果没有人需要就此负责, 最后只能怪你把你家买在那里了.
2. 私家侦探握有不利于我国领导人的证据, 结果祸及全家, 全都人间蒸发, 行同满门抄斩.
3. 这次明福很明显的是从反贪局坠楼的, 但是手机两天后才拿到, 现场三天后才封, 没有人被捕, 对明福展开调查审问的官员一个也不用停职, 开开心心换部门避难.
数数... 好像已经很多人被害, 可是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容忍, 下一个受害的很快就出现了.
三项看似用来解决问题,解开疑问的宣布,但却让我脑袋里增加了几项疑问。有几个问题总是搞不明白,想请大家来帮帮忙。
(一) 不懂警方在调查赵明福离奇坠楼丧命的真正原因时,是否要在鉴定赵明福的“真正死因”之后,才能继续深一层的调查工作呢?
(二) 如果验尸庭所鉴定出来的“真正死因”跟警方在它之前所鉴定出来的“真正死因”有出入的话,是谁出错呢?要相信谁呢?还是一定会相同?
(三) 不懂警方在调查赵明福离奇坠楼丧命的真正原因时,是否也会把“因为盘问过程中出现侵犯人权而导致他人身亡”纳入原因之一呢?如是的话,警方是否也该着手调查反贪会在盘问赵明福的过程中有否侵犯人权之后,才能针对这个原因继续深一层的调查工作呢?
(四) 如果皇委会所鉴定的“是否侵犯人权”结果跟警方在它之前所鉴定的“是否侵犯人权”结果有出入的话,又是谁出错呢?又要相信谁呢?还是一定会相同?
(五) 不懂警方在调查中所要盘问的“证人”跟皇委会所要盘问的“证人”会否是一样呢?
(六) 如果警方盘问的“证人”跟皇委会所盘问的“证人”是一样的话,根据法律,那些“证人”在面对警方和皇委会时,是不是一定要说同样的话?
(七) 如果皇委会在盘问“证人”之后获得的结果跟警方在它之前所盘问“证人”之后获得的结果有出入的话,是谁出错呢?要相信谁呢?还是一定会相同?
(八) 如果警方在皇委会和验尸庭成立之前得出的结论,跟皇委会和验尸庭在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有出入呢?又是谁出错呢?又要相信谁呢?还是又一定会相同?
(九) 政府会比较偏爱三方面都有相同的答案还是三方面都有自己真正的答案呢?
(十)只是成立一个真正由人民所期望的独立皇家委员会来处理这三项事情,是不是比较恰当呢?
大家看了以上的问题,会觉得答案会是不同的巴仙率较高还是答案肯定会是一定相同的巴仙率比较高呢?那,再看一看纳吉的这三项宣布,大家是不是还觉得这三项宣布的结果肯定会解开你心中的疑问呢?
林大大的问题很深入哦,这里我也要这样子提出:
(一)其实,警方的第一个任务应该就是调查死因,不然还要调查什么呢?
(二)这也就是人民反对开设两个调查庭的原因了,因为出现矛盾时,就失去了标准。
(三)其实皇权会就只查这个部分,而明福的死因是由验尸庭来做的
(四)这其实就是(二)的重复问题
(五)皇权会有权传叫不同的证人,未必一定是警方本来调查中使用得证人
(六)是的
(七) “证人”的证供有出入,表示证供“不可靠”,法律上可能不纳入考量案件的条件
(八) 回到(二)
(九) 国阵政府是没有道德的政府,它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结论。
(十)本来就是这样,可是纳吉死都不会成立的,因为他也是主谋之一。
小小的匿名纳吉分析家,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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