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的法律顾问在2008年12月3日致函给大马皇家警察(2008年11月23日会晤该部长之后:请参阅【十回合之第一回合】的会议记录)要求他们终止电脑合同,理由是有以色列特务的渗透(『以色列军事情报人员』)。根据该信函,该部门确认大马皇家警察已经对以色列特务员妥协。无论如何,大马皇家警察违抗及拒绝跟随该部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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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皇家警察
后勤部
吉隆坡 邮区50560 电话: 03-22626571
武吉安曼 传真: 03-2692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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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重要
我方参考:KPN(PR)106/3
日期: 2009年1月7日
内政部
法律顾问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546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D区D2栋
先生,
1. 改善大马皇家警察警方报案系统(PRS)秘密调查单元第三阶段所采用之电脑器材及软体设施系统的供应、运送、安装、测试及委任状,日期为2008年4月4日,合同号码:KDN/POL/PT/9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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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马皇家警察第一、二及三阶段的警方报案系统(PRS)之设备器材、软体设施、应用及局域网网络的支援及管理服务合同,日期为2008年7月21日,合同号码:KDN/POL/PT/3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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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马皇家警察『全新网上应用系统』之设计、建设与实施以及器材、软体设施、由ICL大型主机(ICL Mainframe)至开放平台(Open Platform)的数据迁移, 号码:KDN/POL/PT/13/2006.
~ 基于主要承包商总蓝咨询有限公司(Masterplan Consulting Sdn Bhd,MPC)及D.G Kom Sdn Bhd毁约以及所委任的二手承包商被以色列军事情报人员渗透而建议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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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仅以郑重的心参阅以上各项及先生于2008年12月4日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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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
法律顾问办公室
布特拉再也 邮区62546
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电话:03-88868375
D区D1栋5楼 传真:03-8889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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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参考:PKP(KDN)3/28
日期: 2009年1月12日
尊贵的拿督玛苏利警察总监
后勤部总监
吉隆坡邮区编号50560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
尊贵的拿督,
终止大马皇家警察『警方报案系统(PRS)』的合同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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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仅以郑重的心参阅上述各项及尊贵的拿督于2008年12月3日所书的信函,以及后勤部第二副总监于同年1月7日所书的信函。
2. 谨此告知尊贵的拿督,我们已经详细参阅2008年12月3日的信函以及从负责此合同的相关部门,既内政部采办组所获得的资料。我方发现几个必须在终止合同程序进行之前获得的基本项目:
(i) 必须预先获得内政部的决定准则;及
(ii) 所作出的全部否决必须预先知会内政部秘书长,并进行一项由行政管理现代化局(MAMPU)及内政部科技资 讯局连同大马皇家警察一同做出的深入研究及调查,以详细研究上述所有否决议案。
3. 以上各项由内政部最高领导层所指示的指令执行以后,我方即准备采取终止这些合同的程序及步骤。
谨此致谢。
『为国家服务』
本人根据指示,
阿都瓦哈莫哈默
马来西亚国家安全部
法律顾问
副本:
尊贵的拿督后勤部副总监
吉隆坡邮区编号50560
武吉安曼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
后勤部
D区D1栋4楼
布特拉再也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Round 6 of 10: the police resist the order to terminate the computer contract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14-04-2010
翻译∶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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