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化学顾问
格列米勒博士
格列米勒博士
尊敬的先生们,
标题:马来西亚劳务金矿的《环境冲击评估》
于上述要求下,我对有关靠近劳务,武吉公满的尾矿处理计划书所提呈的编号RI-25-74-38的司法审查申请进行了审阅。具体上,我审阅了下列文件:
* 第二答辩人的首份供词(拿督阿兹努丁的供词)
* 第二答辩人的《环境冲击评估》顾问(Yeow Yew chee)
* 半岛金矿有限公司资料更新
o 2007年三月二十六日
o 2007年九月二十七日
o 2007年十二月十三日
o 2008年二月二十五日
o 2008年四月十六日
我希望提供以下的指导:
对于拿督阿兹努丁的供词
1. 针对第15条的回应
1.1. 在第15(b)节中,第二答辩人这样陈述:
「第二答辩人目前无意在溶浸采矿过程的旧露天采矿装置任何的尾矿处理。」
这段陈述已经直接违反了《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因为这个计划的核准即是基于此报告所作出的。在任何的矿场中,矿渣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如果这份1996年的《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以所建议的计划有所出入,该份报告必须重新再草拟。
《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第42页陈述:
「本质上,采矿水将会做闭路循环,而尾矿砂浆水会流入尾矿沉淀区,再流回采矿水处理池,以分配到研磨机或是所需的区域……」
《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第43页陈述:
「最初时,尾矿将会储存在与所建议金矿回收厂临近的露天矿坑,并建议在此矿区暂时性存储两百万公吨的尾矿,在量满后,随后剩存的尾矿将会存储在旧尾矿区的回卸装置下所形成的隙坑。」
1.2. 两百万公吨的尾矿是大量的高污染废矿水和复炼矿渣。如果第二答辩人目前无意对溶浸采矿过程中的旧露天矿坑安置任何的尾矿处理,其第二选择即是利用『在旧尾矿区的回卸装置下所形成的隙坑』作为储存废水之用。将未经处理的尾矿储存在隙坑引发新一轮的地下水源污染的问题,而这个问题至今还未作出评估。尤其是如果第二选项被采用的话,第二答辩人可能也无意在溶浸设备中的采矿水使用『采矿水闭路循环』。《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第43页也在其后直接的这样陈述:
「废矿水将会流入尾矿存储区,再回流到废矿水处理池,以供采矿和处理时再使用。」
一个『采矿水闭路循环』过程中,废矿水不会流出尾矿设备。这个建议中的矿场不尽如此,因为在所展示的设备中,并无迹象显示能够阻止受污染的废矿水流入地下水源。同样的,当中也没有水位平衡测算,以显示在正常的沉淀下,(无论何种设计而言)不会压损尾矿设备对废矿水和雨水的承载量。
如上述所提,在矿场对环境冲击的管理中,尾矿的管理是一个关键的元素。根据1996年《初步环境冲击评估》中,仅此,第二答辩人会:
一、将尾矿放置在矿坑中;
二、在旧尾矿区中因采矿而遗留下来的隙坑;
两者皆无法保护土表和地下水源。我们的理解是,原本的采矿过程是采用沉淀分离法,相对的,和采用氰化物作为提炼的溶浸法所产生的尾矿比较起来,前者是仁慈的。这整份建议书是含糊不清的,无论以上两者之间何种处理尾矿矿渣的方法被采用,都会对地表和地下水源造成极大的威胁。
1.3. 『采矿水闭路循环』这个名词并不符合第二答辩人的溶浸冶金设备。即使如果这个设备展示出有足够预防以污染水源的流出,它也只能对闭路循环中废矿水进行阻隔,而非固体废料。实际上,第二答辩人的溶浸冶金设备在每日的运作中将会释放出成吨的固体废料。一般雨水对这些废料的冲刷,将会在未来造成地表和地下水源的污染的主要根源。
1.4. 如果第二答辩人无意在溶浸冶金过程内的旧露天矿坑放置任何尾矿处理,这会引起一个关键性的问题:第二答辩人要如何安置这些尾矿。很明显的,这个资料至今未被公众所知晓,或是在计划获得批准前第一答辩人已经做好详细检查。对于第二答辩人要在何处安排在溶浸过程中尾矿矿渣,以及第二答辩人在该地点如何进行尾矿的处置,是绝对需要的,以预测该计划将会造成的短期和长期环境冲击。如果建设一个新的尾矿设备,其设计标准和环境与这个设备对人体健康的冲击必须被详述,包括在雨季时,尾矿设备的超载时废矿水的处理将如何处理。
1.5. 第二答辩人似乎并没有提供针对有毒物质和酸化的潜在性相关的矿渣化学成分的资讯。
1.5.1. 这个计划中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最大的危险就是所释放的重金属会污染该计划区域附近的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供应。
1.5.2. 除了成为金属氰化物污染的风险外,经处理的矿渣是矿山酸性排水的潜在根源,这是个环境问题,能导致矿区周遭的水源受破坏长达几十年,甚至是几个世纪。经处理尾矿的矿山酸性排水的风险是与矿渣包含的硫化物矿物质的水平有关。第二答辩人似乎没有对普通民众或第一答辩人提供相关资讯,以说明矿渣包含的硫化物矿物质的水平,以及这些矿渣所能产生的矿山酸性排水。
1.5.3. 如果这项计划在澳洲或美国被提出,这些国家的法律会指明要求第二答辩人在计划核准前提供所预期的化学成分和经处理矿渣酸化的潜在性。根据澳洲政府的工业、旅游与资源部禀明:
「当一个矿场停止作业后,酸性和含金属的排水的恶劣水质可能会持续对环境、人体健康和居住环境,带来几十年,或甚至是几个世纪的冲击。比方说,著名的西班牙依比利黄铁矿带在过去超过两千年来,不断的产生酸性和含金属的排水。酸性和含金属的排水的主导策略管理中,关键的步骤在于越早进行风险评估越加有利。『风险』包括了环境、人体健康、商业和信誉风险。受指示的酸性和含金属排水的风险评估着手于(矿脉)探勘阶段,并在整个矿场规划的过程中持续,在硫化物未造成显著妨害前提供必要资料,以衡量潜在冲击和管理成本。在最近的实例中,一些声誉良好的矿业公司已经证实,在策划阶段期间,酸性和含金属排水的风险及相关的管理费用能造成一个计划无法回本。当这些计划所进行的矿区带有酸性和含金属排水的潜在风险时,与其着重在控制和处理,必须尽力集中在预防或减低危险。」
「在已废置或操作中的旧矿场中,酸性和含金属排水的表征与管理一向来低劣,高调解和处理费持续冲击矿业公司的收益。『废料处理的无底洞』这个句话成为了矿业的口头禅,因为棘手的酸性和含金属排水课题导致矿家放弃采矿执照,造成采矿作业关闭。这种采矿的情况不符合盈利,因此必须避免。」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酸金排水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对采矿计划的审核标准,其中包括采矿执照、环境冲击评估报告和水源。虽然对酸金排水的准确结构、法规和统调机制因不同的管辖区域而有所不同,大体而言,他们全都是在寻求在作业时减低环境冲击,以及通过减低污染物质的释出,随着年久复原后,达到可持续性的地形。」
「国家和地方政府所作出的考量关键包括:酸金排水在环境中的确认和评估,以及基于封闭后酸金排水能进行适当管理的财务契约的社会冲击评估判断」
摘自:澳洲政府工业、旅游与资源部(2007年二月刊)《酸化和含金属排水的管理》
1.6. 第二答辩人几乎从来没有提供任何的详细资料,以说明要如何还原和所处置的尾矿,以及在将会被开采的额外金矿中永久性的稳定矿场。《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第83页陈述:
「6.3.一个单纯的复原计划 - 在现阶段,长期性的矿场利用在本质上是出于概念上的,最终任何用途将取决于另外呈交的《环境冲击评估》。」
关于必要性的还原和所处置的尾矿所指定的复原工作的详细计划,我们并不知道是否第二答辩人曾经提呈一份分开的《环境冲击评估》文件于第一答辩人。然而,在2005年六月十七日,第二答辩人(或是其持有的集团)对建议中的计划,向其投资团体作出以下的承认:
「对与(矿场)封闭,不会有任何资本支出的条款,这(条款已经)涵盖了一个封闭计划和一项(封闭时所需的)津贴。」
摘自:半岛金矿有限公司(2007年六月二十五日)《33,951,596无面值普通股和伦敦替代投资市场入场交易的介绍》第75页
如果这项计划在澳洲或美国被提出,这些国家的法律会指明要求第二答辩人在计划核准前作出或列出复原工作的详细计划书,以说明要如何还原和所处置的尾矿,以及放置经处理尾矿的矿场的永久稳定性。举例,在科罗拉多州宪法下:
1. 在草拟复原计划时,营运者/申请者必须指明特定这些项目的处理,如最后平整(包括排水)、播种、施肥、植被恢复(树木、灌木等)和表土去除。营运者/申请者被鼓励在他们的计划采取伸缩性,通过委托他们(去除)一定范围的土表数量(比方说:六至十二寸的土表),而不设定特定的数量。
2. 复原计划必须包括营运者/申请者即将执行的复原建议书种类中,所有的一般要求的相关条规,或相关的合理解释。土地恢复必须要求在所有受影响的土地上施行,复原计划必须包挂:
a) 营运者/申请者建议对受影响土地所欲达到的复原的类别的一项叙述、为何采用这个方法、根据每项方法能处理的土地面积,和与翻土机相关的复原法的一般讨论。
b) 对比原采矿地的使用的建议,及其他临近土地使用之间作出比较,并接纳国家和地方土地使用方案和计划。在实例中,这些原采矿地被充作工业地、住宅或商业地的建议是不合理的,(因此,)必须提呈一份复原计划书,以恰当的证据保证计划书的合理性。
c) 适用于3.1款所要求的复原计划书的一份叙述。
d) 随其适用性,进行表土的隔离、保存和替换,土地破坏的稳定度、密实度和平整,以及植被的各项计划。植被计划必须包含将栽入的首选禾本科植物、豆科植物、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的种类列表,播种和栽种的方法和频密度,预估将使用的各类种子的数量的有效性,以及播种和栽种的建议时限。
e) 指示如何和何时复原计划将会执行的方案和时间表。这种方案和时间表不应该限制在任何的日期,而应该如6.4.4(1)(e)所禀明,限制于开采作业的不同阶段执行和完成。方案和时间表必须包括:
1)复原计划的不同阶段和层面所要求的预估期限;
2)每个阶段中,每个区域所计划复原的面积和位置的一项详述;
所将执行的复原计划的每个阶段和层面的程序大纲(时间表无需和复原计划分开,复原计划书可与时间表一同呈交)
f) 对以下每项提出叙述:
Ⅰ. 最后平整 - 详述所预估的最大斜坡或预估的范围
Ⅱ. 播种 - 详述播种和栽种的种类、混合物、分量和预估时间
Ⅲ. 施肥 - 如果适用,详述使用的种类、混合物、分量和时间
Ⅳ. 植被 - 详述灌木、乔木的种类、数量、植物尺寸和地域
Ⅴ. 表土去除 - 详述这些将会进行表土移除的地区的最低深度或深度范围
摘自:科罗拉多州矿区复原局(2006年八月)《科罗拉多州矿区复原局对硬岩矿、金属矿和特定采矿作业条规》
1.7.第二答辩人没有对其财务保证提供任何的资料,说明它将提供容纳和对有毒重金属污染和矿山酸性排水的释放进行清除,这些都是第二答辩人将产生的经处理尾矿放置地和其他废料所可能产生的问题。然而,在2005年六月十七日,第二答辩人(或是其持有的集团)对建议中的计划,向其投资团体作出以下的承认:
「在尾矿管理费涵盖了矿场密封和复原开销,所允许的费用是3美先/公吨。(GBM 矿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这也许是低廉和长期性的密封维持费,等同在第七年的模范作业中已附加的2美先/公吨。」
摘自:半岛金矿有限公司(2007年六月二十五日)《33,951,596无面值普通股和伦敦替代投资市场入场交易的介绍》第77页
如果这项计划在澳洲或美国被提出,这些国家的法律会指明要求第二答辩人在计划核准前作出或列出复原工作的详细计划书,以注明其财务保证,对采矿作业可能产生的有毒重金属污染和矿山酸性排水的释放提供容纳和进行清除。举例,在科罗拉多州宪法下:
在当局或办事处收到或批准其中所需的预算执行情况担保书以前,不准发出准证。
所有的财务担保书必须固定和维持在一个标准,以反映出复原计划的规定下实践时所需的现今实际成本;而对于特定采矿作业而言,当矿场封闭和进行复原时,其环境保护方案和复原计划中的规定必须在可应用的范围内被实践。
财务承担的证明可涵盖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条件,并由当局所批准:
……当局所指示的现款或注册资金……现金形式下的资金或所投资的现金对下列所作出的投资:
(i) 发行债劵,或是(获得)直接和全面担保,或由合众国担保,或任何相关的代理和中介,包括国库凭单、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的折扣劵、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公司,以及联邦农业信贷系统(条件是,必须获得合众国支持的担保下的全面信贷)唯不超过购买日后的一百八十日的成长期;
(ii)定期存款证和期限,及银行所允许,唯不超过该名人士在一家商业银行所有的购买日后的一百八十日的成长期,或者是一家银行持有的公司所附属的银行本金,该本金所持有的长期无担保债务至少拥有『AAA』级别,或是与《标准普尔》相关的同等类别;
(iii)进入任何符合上述第(ii)条的银行,以上述第(i)条所指定的证劵种类,以不超过7天的形式进行义务回购;
在货币市场基金中,对本质上如上述第(i)至(iii)条所包含的证劵种类的资产进行投资;或
(v) 当局所认证的其他方法是以监管账户的形式……一家在国内进行业务活动,受认可的债劵公司所发行的债劵……一家在国内进行业务活动,受认可的银行发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经营者/申请者必须提供证明银行发出的信用证出于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条件,也可通过一家适合的鉴定系统证明其级别……作为美国政府的偏好,以不动产或个人资产作为抵押的信托协议和保安协定可为优先……在4.10.1 和 4.10.2 条所进一步分别叙述,通过信贷评价或资本净值所获得自保……信托基金必须定期由现金偿还,当作是总额的一部分,以提供将展开的复原活动所需基金的担保……保安协定所描述,有关在准许的范围内,财务担保人所拥有或即将拥有的与计划相关的装置和器材(除了运载工具)的器材抵押权,以少于更优先的产权负担,必须局限于政府的产权负担。……作为美国政府的偏好,信托协议和保安协定指明,在采矿作业结束后,与计划相关的设备和器材必须保留在原地,或是必须被销毁或移除,以进行复原计划。在合众国政府的全权信任和委托下,美国财政部作出以下注解。
摘自:科罗拉多州矿区复原局(2006年八月)《科罗拉多州矿区复原局对硬岩矿、金属矿和特定采矿作业条规》
澳洲政策会要求答辩人在这份计划书获得批准前提供财务担保。根据西澳工业与资源部:
矿物工程准证不得批给采矿工程进行商业化或扩充,直到该部门的保证金登记获得足够的保证金为止。保证金必须是以银行或其他认证的金融机构所担保的形式,而且必须显示执照持有人的名字。
摘自:西澳工业与资源部(2004年)《政策指南:无条件保证金的执行》
再者,在西澳:
几乎所有涉及对地面造成担扰的采矿建议书将需要业主在获得审核前呈交环境保证金。保证金的计算是根据每位不同业主的建议中对种类和区域(公顷)的干扰。根据采矿建议书的评估,环境保证金的缴付是其中一个施加于业主的附加条件。商业采矿的准证将不得发出,直到正确的保证金被提交。在通知日期的十二个月内,保证金的要求维持有效。如果保证金,或是不存放的有效理由,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被获知的话,采矿建议书将会被撤销。业主,或是代表业主的金融机构必须在合法约束文件中提供保证金,如果业主无法符合所同意的环境评语的话,这将让国家对这笔货币资金行驶其追索权。
摘自:西澳工业与资源部(2006年二月)《西澳采矿建议书指南》
最后,在矿场被建立起来,第一锹泥土被掘开时前,一个恰当和环保兼容的采矿计划的重心是对矿区封闭后和恢复计划的规划。如果没有复原计划的存在,矿场不该获得准证。十年前当草拟这份《环境冲击评估》时,全世界的许多国家的采矿标准肯定是比较落后的。不过,到了今日,复原计划被认为是采矿的关键元素,在获得采矿准证前,赋予保证金的还原规划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