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No Hold Barred∶I rest my case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3-05-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我们不时都听到那些有关大马司法的故事,若这些比起在阿罗街操丑业的妓女的话,她们简直都变得好像特丽莎修女那样(我的意思是我听人说她们是在阿罗街找吃的)。
作者∶哈菲兹峇哈隆(Hafidz Baharom)
摘自∶http://blog.thestar.com.my/permalink.asp?id=23679
无论如何,我比较有兴趣要他回应我。若审讯是在不是雪州一部的吉隆坡,他会出现吗?
但这当然是不会的。那里还是有内安法令的威胁。
所以,RPK,你知道我会为你做些什麽吗?
我会写信给内政部部长向他表明那种忧虑。也许来自他和警察首长的保证已经足以让你现身?
既然我们要看到正义得以伸张,也许律师公会可以站出来,偶尔也要表示积极一点。
还有,为何不要求检察官把案件转到吉隆坡呢?你现在不就是已经从雪州自我流放了吗?
若这些条件成立,RPK,现在又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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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吉隆坡大使路的法庭的门厅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沙菲益(Muhammad Shafee Bin Abdullah)律师(他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可称许的经纪,阿拉之仆之子』,可是别相信这样鬼扯)向约二十到三十个记者说他要在法庭上见我。为了确保我答应上庭,他说他会容许我选择我喜欢的法官。若我没有钱给律师费,他会很乐意帮忙,为我缴付这些费用。
▲沙菲益(图左)和其客户拉萨巴金德
▲林甘和尤索夫晋(Eusoff Chin)首席大法官,还有其他人在海外度假。
约在1998年左右,在大马广传这一封『毒笔信』,据说是由一名叫做赛艾迪(Syed Aidid)的法官所写的。在这封长信里,作者指出所有收受贿赂的法官,还有他们迷恋的事物,例如权利、金钱和女人,但也不一定是那种排列,不过一般都是如此。如果赛艾迪只是列出廉正的法官,他的信可以比是较短的,也许大概半页,而不是四十多页。
我们不时都听到那些有关大马司法的故事,若这些比起在阿罗街操丑业的妓女的话,她们简直都变得好像特丽莎修女那样(我的意思是我听人说她们是在阿罗街找吃的)。 有时我们实在是不能相信这些是真的,他们一定是夸张了,就是那样,直到你最终要上法庭,然后发觉这不只是真的,而且比他们所说的还糟。
▲愿意提供安排我的法官的帮助的哈菲兹峇哈隆(Hafidz Baharom)
我已不须多言。若你还对大马司法的糟糕程度还有疑问,那么我也许能够介绍你一些沼泽地,你应该尽快把你的全副家产投资进去。
1 条评论:
那个谁谁长得很嚣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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