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

毫不留情∶需要多多成长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A lot of growing up to do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1-05-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我们对这些被钱收买,把自己『卖给另一边』的部落客并没存有怨恨。同理之下,对于我们这些拒绝金钱,选择持续反对政府的部落客,他们也不应该存有怨恨。向我们宣战,提议应该用一颗子弹留在我们的脑袋来终结我们的生命都是不可理喻的事情。

乌达雅古玛和猪议员! 摧毁这个国家的癌细胞!
作者∶Barking Magpie

看到乌达雅古玛在被释放后对大众所表现出的狂妄和目中无人的姿势,我总是觉得与那个『猪』议员实在太相像了!

就像会摧毁这曾是神圣的马来西亚的两个癌细胞,唯一能够让这个国家悻免于难的办法就是,在开头时候就毁掉这样的癌细胞。看来政府太弱了,对这种恐怖主义的行为妥协!

也许我们应该依照斯里兰卡的办法,对那些试图摧毁这个国家自然次序的组织或个人宣战。

就引用克里斯·赫奇斯(Chris Hedges)在他的著作里提到的∶「战争有时是给与我们意义的力量」。是的,那个意思就是除掉今天这个国家里所有的恐吓、威胁以及无礼。

也许我们在马来西亚需要那样的战争,再一次表示和平共存的真正意义,这是预防任何人试图教唆人民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如对现有的政府无礼的战争,我们也许都需要得到和平的真正意义的教训!看来在马来西亚,我们需要通过战争才能得到!正当其他的办法全都失败了!

你会怎么说呢?乌达亚兄和猪议员!你已经准备,真的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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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谋制胜对准备不足,行动党和公正党诉诸暴政
作者∶A Voice

总的来说,霹雳的闹剧主要是在于尼查,的倪姓傀儡师、霹雳行动党和公正党,全加起来也就是民联了。

他们无视于所有庭令、皇令和议会守则,更糟糕的是,他们为他们的政治上的权宜,一直地在撒谎和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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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来自巫统部落客的发表。第一位是纳吉的人,名叫鲁斯迪(Rusdi),而第二位是慕克里兹的人,名叫萨拉胡丁(Salahuddin)。

实际上,我都相当认识他们。我曾与他们外出,还不只一次请他们吃喝。扎基(Zakir)、洛奇(Rocky)、阿斯潘(Aspan)、荣(Ron),还有许多巫统人都受到我的同样待遇。这些人都是我的朋友和部落客同志。不幸的是,对他们来说,我是他们的敌人。

我们在2006年,当《今日大马》在世纪乐园俱乐部(Kelab Century Paradise)首次主办与敦马对话那个时候成为朋友的。我邀请了许多回教党、行动党和公正党的领袖和支持者参加这个活动,礼堂当时挤满了来客,只剩下站立的空间罢了,有的甚至连礼堂也进不到,只好在外头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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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之外的踊跃反应,令我感到非常惊喜。在对话过后,我们就喝茶吃糕,而反对党领袖就与马哈迪一起在贵宾室,我必须站在室外看守,因为有许多人都想进入贵宾室与马哈迪握手,我很担心一些人会想要伤害他,因此这对我来说是个保安梦魇。

最后,我干脆告诉警卫说别让任何人进入,任何想进入的人就要先问过我,接着我就在马哈迪旁边护卫着,一旦有些什么人对他有什么行动还是什么的,就准备扑出去。唉……我就在想,我是不是就要这样,准备为马哈迪挡子弹和刀子呢?

我想,既然我邀请了马哈迪,负责他的保安就是我的责任。不幸的是,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出现,而失算了这点。我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能够控制的小活动,我没有预料到这么多人,特别是来自反对党,他们的领袖们都来了。而我也没有预料到这么多人要挤进贵宾室要和马哈迪握手。

无论如何,那天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感谢神,没有什么意外发生,要不然我会被指为刺杀马哈迪的策划人而被逮捕了。

在那个活动之后,我就到吉打、吉兰丹和柔佛(两次)参加马哈迪演讲的活动。我那天还在哥打峇汝机场,吉兰丹进步党主席喷射马哈迪的时候也被喷到一些化学物※。我也参加了所有在布城的首要领袖基金的活动, 一个在马大,还有一些在雪兰莪和吉隆坡的酒店。我看来至少在全马共参加了超过十二个的马哈迪活动,还把这些过程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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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参加了慕克里兹和姑里的活动,把过程拍了下来,当慕克里兹在甘榜峇汝主办一场捐血活动时,我联络了刘天球,要他安排一些行动党的人来捐血。虽然这是临时的安排,而且还是巫青团和慕克里兹的活动,刘天球还是调动了一批行动党的人(当然全都是华人)来到甘榜峇汝回教堂捐血。

这就是我们做事情的方法,正当他们叫安华是猪,我们没有叫马哈迪、拉伯、纳吉或慕尤丁同样的东西。我也许不同意巫统的做法,但我够文明,知道要守江湖规矩,即使我看到比我年轻的慕克里兹,我也走过去,跟他握手和鞠个礼貌小躬,我也没让他走过来给我问安,他不动,我行动。

我与凯里打过面照一次,但是当他进来时,我就站起来,他比我女儿还年轻,所以我真的不需要这么做的,不过当他走进来时,我还是站了起来,给他一个椅子坐,而我一直没有坐下,直到他先坐下。

我是在说我是如何对待我的『敌人』,我是不是很蠢呢?我为何要浪费钱去请那些我反对的人的客,然后跟着像马哈迪这样的人全马走,正当他就是我所有麻烦的来源,也是他指示逮捕我,然后未经审讯就扣留我的人呢?

当鲁斯迪打电话找我,说罗斯玛要见我,我就同意了。我的老婆把我和鲁斯迪载到纳吉家门前,然后过了两小时才到回来载我们。但是当鲁斯迪要我『出价』停止写有关纳吉和阿坦杜雅的事情时,我就去见马哈迪,向他投诉,然后就和鲁斯迪断绝了往来。

之后,我收到马哈迪的助手苏费(Sufi)①的电话,问我说JJ②打电话来办公室,向他要我的电话号码。Sufi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把电话号码给JJ知道。我就问苏费为何JJ要联络我,但他说不知道。无论如何,我还是同意了,而现在我们也知道为何JJ要联络我了。
①苏费(Sufi Yusoff)-马哈迪特别秘书
②JJ(Jamaluddin Jarjis)拿督嘉玛鲁丁,前科学、工艺及创新部长


我又再次通过一名华人拿督向马哈迪投诉。我要求那名拿督告诉马哈迪说JJ要收买我,他在几天后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别和JJ做任何交易,这些都是给我的『指示』。

我们也许不喜欢政府,我们也许也在不屈不挠地想让政府倒台,但我们也够文明,从来没有把『另一边』的人当作是要退避三舍的麻风病人。他们只要打个电话,我们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见个面。已经很多次了都是这样的。

但他们对待我们却不是这样。鲁斯迪在他的发表中声称我们是癌细胞,癌细胞要除掉,这就是他基本上的意思,就是我们都要被除掉。外面还有其它的巫统部落格和网站提议说,就我所写有关2009年5月7日的霹雳州议会的混乱的发表,应该在我的头上留一颗子弹,其它人说要撤销我的公民权,然后把我赶出这个国家,还有一些人觉得法庭在去年的11月从《内安法令》扣留中释放我的判决是错误的,而我应该应该重新被关在甘文丁直到我老死为止。

他们要给头上留一颗子弹,而我却在马哈迪身边护卫着,确保没有人在他的头上留子弹。我不是在说我邀请马哈迪参加活动,所以我对他的保安有责任的课题,我不是这个国家的保安头子,但我觉得我对我邀请而来的宾客有责任。哎呀!我还叫我老婆不要拒绝政治部的长官进来,我告诉我老婆说,「不要紧,他们都是有工要做的人,给他们进来吧!」你应该去看看我老婆拉长了脸,她非常生我的气。

若我在《今日大马》写某些巫统领袖或部落格应该被枪击,在二十四小时内就会有一大堆的指控我报案书出现。实际上,这两个月以来,已经有约六个指控我的新报案书的出现,最近的一份报案书是在两天前,当我写了有关霹雳州议会的闹剧的文章后发生的。

两年多以前,这些巫统部落客在国家报业俱乐部(National Press Club)主办一个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要成立一个《部落客联盟》或协会。那些出席这个临场委员会会议的人有亲马哈迪的巫统部落客、亲纳吉的巫统部落客、亲姑里的巫统部落客、亲民联的部落客,还有社会运动或改革主义的部落客,我想我算是最后一种。

这个其实是马哈迪的主意,他觉得大马部落客应该有一个全国协会,能把所有的部落客团结起来,这令我想起巫统是如何在1946年成立起来的。当时就是有许多不同的以马来人为基本的协会,运动等等,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全国联盟,就叫做巫统。

当时,苏费也『代表』马哈迪出席了会议,有人提议由我来带领这个新的协会,但我拒绝了,并提议由洛基出任。我准备好了要支持他,帮助他任何需要帮助的事情,部落客联盟后在就在武吉白沙罗(Bukit Damansara)成立了《部落格之家》(Blog House)。

当然,我们是来自不同的政治立场,但我们认为身为部落客,我们可以把这种不同的政治立场放一边,在同样的机构下坐在一起,这令许多人感到混淆,我们这些不同政治立场的人怎么会与巫统的中坚分子勾搭呢?

我觉得我们若不是太天真,认为巫统部落客也能为了部落客社群的好,会把大家的政治立场放一边,不然就是我们被骗了,没有看到这些把部落客团结起来的行动,其实是『收编』部落客的行为。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保持我们的『独立』,我们没有预期巫统的人会转向反对党,但他们预期我们会亲政府。一些人,当然,本来是反政府的,却变成亲政府了。到最后,《部落客联盟》就支离破碎,分成『亲政府』和『反政府』两派了,亲政府的部落客开始攻击反政府的部落客,虽然这场战争并不是我们发动的。

今天,再也没有所谓的部落客联盟了,『亲政府』部落客的攻击对象就是『反政府』的部落客,他们一有机会,就会攻击我们到末日为止。

鲁斯迪要与我们宣战,他要政府学斯里兰卡对付淡米尔之虎那样对付我们。不过,我们反政府的部落客并不像淡米尔之虎那样,我们没有放炮、枪击或火烧,但他们就想要放炮、枪击或火烧我们。他们还要留一粒子弹在我脑袋里头,就像一个巫统部落格里所提议那样。

这些人还需要多多成长,他们没有听过什么是言论和结社自由吗?保证要发出死刑的宗教裁决并不算是犯罪,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就是这是联邦宪法相我们所保证的。

我们对这些被钱收买,把自己『卖给另一边』的部落客并没存有怨恨。同理之下,对于我们这些拒绝金钱,选择持续反对政府的部落客,他们也不应该存有怨恨。向我们宣战,提议应该用一颗子弹留在我们的脑袋来终结我们的生命都是不可理喻的事情。

2 条评论:

hoss 说...

文中“就我所写有关2007年5月7日的霹雳州议会的混乱的发表……”

2007→2009

西西留 说...

谢谢hoss,已修正
ECS 的状态很不好,错别字和翻译错误的情况越来越多,希望他的视力能早日复原,这样太劳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