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mystery of the missing confessio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4-05-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我们在四月初在孟沙的『La Bodega』餐馆见了面,『公牛』提议我应该签下一份法定声明书,那会更加有力,他们可以忽视我的文章,但他们却不能不理会一份法定声明书。
从2008年9月12日至22日,我被扣留在警察还押中心。这里是许多《内安法令》扣留犯度过首六十天的地方。而在22日当天早上,我突然被告知说,我从17日至21日的问讯就要结束,他们会在当天就呈上报告。
这是第一项意外。
我本来应该在隔天的23日就签署我的供词,但是在23日当天,他们没有让我签署供词兼供认书,反而送我到甘文丁去了。
这是第二项意外。
那些高层到底害怕些什么,以致不想让应该看到我的供词,然后决定是否应该释放或继续扣留的人能看到我的供词呢?我就真的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没有告诉我。
无论如何,这里是我被政治部所问讯的其中一部分——他们所问,以及我所答的内容。
「上一次你被扣留了五十四天,对吗?」
「对!那是2001年4月11日至6月6日。我想大约是五十四天。」
「你没有被关在甘文丁,对吗?」
「没错。」
「那是因为你合作,所以若这次你也合作的话,你就有很大的机会不会被关在甘文丁,你也许会像上次那样被释放回家。」
〔我只是点头〕
「我们觉得你的法定声明书有点难以置信。」
「为何你这么说呢?」
「我们其实不觉得你所谓的罗斯玛在谋杀现场的说法是对的。」
「你怎么知道呢?」
「这不太可能,罗斯玛是有钱人,她有的是钱。她为何要冒险去自个儿去那边呢?她可以付钱给其他人去办,她可以不必亲身到场。」
「我实际上被告知的就是如此,说她曾亲身到过现场。」
「我们却不认为是,她亲自到到场的理由没有道理。」
「好吧!就随便你了,不过我知道我所被告知的。」
「是谁告诉你的呢?」
「阿兹米再納中校※,他就是军事情报局的政治部的第二号人物。」
※阿兹米再納 Azmi Zainal Abidin
「是的,我们知道这个人是谁。」
「所以,这表示说,既然你认识他,你可以亲自去问他了。」
「不过你怎么知道他是在告诉你真话呢?他可能是引你入套。」
「我承认我不怎么认识阿兹米中校,但他总是在姑里的办公室,他与姑里非常熟悉,安华也对他熟悉。」
「那么你就是不怎么认识阿兹米中校了,那就表示说你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相信他,我们觉得他是在陷害你。」
「也许若我只是需要相信他,那么我就不敢冒险了。我的意思是,我对他的认知不足,所以我不能完全相信他。但是把他介绍给我的人是个老朋友,我认识了他约四十五年了,比认识我老婆还久,我信任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保证说这故事属实。」
「你那朋友是谁?」
「聂阿兹米①,我们都叫他做『公牛』②。他是为姑里工作的。我也叫汀马立肯③向安华确认我是否能够用我的性命去相信Azmi中校。我所用的词汇的确就是这样。」
①聂阿兹米 Nik Azmi Nik Daud
②『公牛』 Bull
③汀马立肯 Din Merican 1965年至1972年期间出任国家银行管理分析员,1976年至1978年出任FIMI集团(Kumpulan FIMA Berhad)的管理策划总监,1978年至1991年参与森那美集团(Kumpulan Sime Darby Berhad)的财务重组工作。2007年10月4日加入人民公正党,现任总秘书办公室活动主任。
「安华说了什么呢?」
「安华说你不应该以生命去相信任何人,不过,阿兹米中校的情报是可以信任的。我也问了为姑里工作的彭约翰※,要他问姑里,是否阿兹米中校的情报可信。我告诉约翰有关阿兹米中校对我们透露的内容,然后要他问姑里,确认这情报。约翰确认说阿兹米中校也告诉了姑里同样的事情,情报是可靠的。」
※彭约翰 John Pang
「所以这就是为何你签下法定声明书?」
「不!一开始时,我实际上只想写一篇文章,就像往常那样。不过『公牛』要我在写任何东西之前先跟他见面。我们在四月初在孟沙的『La Bodega』餐馆※见了面,『公牛』提议我应该签下一份法定声明书,那会更加有力,他们可以忽视我的文章,但他们却不能不理会一份法定声明书。」
※『La Bodega』餐馆 一家位于孟沙马朱的地中海西班牙餐馆,地址在此
「后来你就签了?」
「不!我还是没有签。我担心的是反击。我们会面对政府的行动,他们会对我来硬的。就如『公牛』所说的,他们可以不理会我的文章,但是他们不能忽视一份法定声明书。在我签署法定声明书之前,『公牛』在星期天又与我见了一次面,我们在独立广场①的雪兰莪俱乐部②吃午餐。」
①独立广场 Dataran Merdeka
②雪兰莪俱乐部 Selangor Club
「然后呢?」
「我告诉『公牛』说,我对签署法定声明书有点担心,因为政府一定会逮捕并起诉我。我觉得写文章会比较安全。但是『公牛』不同意,他觉得一篇文章不够力度。『公牛』对我说,如果出事了,他们会到法庭证明我所签下的证言都是真的。『公牛』还对我保证,他们不会让我在监狱中吃苦。于是,在6月18日,我就签下了那份法定声明书。」
「你还确定他们会站出来,在你的官司中做证吗?」
「那是『公牛』告诉我的,我相信他。如我所说,我认识他四十五年了。」
「好!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否这样,不过我们觉得他们不会,他们不会出来在我们的官司中做证。」
「也许……也许你说的都对,我不知道,就看着办吧!毕竟我已经被提控,我的官司就要开始了,我们就看看他们是否会守信用,在我的官司上作证,不过我有信心他们会因为他们已经承诺。」
「我们相信你已经被陷害,也许他们只是要除掉你。」
「我不认为是那样。无论如何,一旦我的官司开审,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一旦真相大白,这将是一个最有趣的官司,你不觉得吗?」
「纳吉的人没有出来跟你谈条件吗?」
「你的意思是要我保持沉默是吗?有!他们有来。」
「是谁?」
「拿督嘉玛鲁丁※」
※拿督嘉玛鲁丁 Jamaluddin Jarjis,前科学、工艺及创新部长,纳吉2009年内阁名单中除名。他在任内推动『太空人计划』(Angkasawan program),导致政府花费一亿令吉于2007年10月10日将錫慕斯查化(Dr Sheikh Muszaphar Shukor)送上太空,美国宇航局在文告中宣称这是『太空旅客』,而非『宇航员』
「JJ?」
「是的」
「几时?」
「那时是我刚被起诉煽动罪名之后不久,在我签下法定声明书之前的事。JJ 打电话找我说要见我。我知道他是为纳吉办事的,所以我同意了。我们在湖滨公园俱乐部※外面的停车场见面,我的老婆载我到那里,然后在远处等我。她很担心这也许是个圈套,她要非常小心在意,说不定我被陷害之类的。」
※湖滨公园俱乐部 Kelab Taman Perdana
「JJ 在约下午六时就抵达了,他要我到他的车里面,他只是一个人,我向我妻子招手,要她回去。她后来抄下 JJ 的车牌号码,以防我有什么不测。」
「我们就驾车到怡保路一个路边小摊那里坐下来谈。JJ 告诉我说纳吉要他来找我谈条件,我问他纳吉是否知道我们的见面并同意这场会面。JJ 回答说我们的见面是纳吉的指示。」
「我们谈了约一小时,总之他们要我停止写有关纳吉和阿坦杜雅的文章。他也问我是否能够拖延我的煽动官司,直到纳吉成为首相为止。纳吉一旦成为首相,他们就会撤消对我的提控,我也会收到每个月三万令吉的津贴,作为我的酬劳,他没说会付到多久。」
「我问他要如何拖延官司,他就说我可以找一份医药报告,证明我不适合出庭。我告诉他说若我拖延官司,那么律师费会升高,他说他可以解决我的律师费,他要我的律师给他送去账单,他会还清。」
「我把这些事告诉了我的律师,至少其它的一些人都知道有过这么一回事。」
「那么,这条件谈得怎样了?」
「我在签下法定声明书后,就表示说我拒绝了这些条件。他们后来就用刑事诽谤罪来提控我,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对我的回应的回应方式吧?」
「你接受条件不是更好吗?毕竟纳吉就要成为首相了。」
「也许,不过这也太迟了不是吗?我已经无路可退。」
以上就是我和政治部人员之间,共五天的问答环节的其中一小部分。这个部分,以及其它许多的内容都被收编在一份报告中。我本来应该在2008年9月23日的早上签署这份报告,但是由于一些奇怪的因素,这都没有发生,也许五十年来,我是首位供了证,却没叫去签署供词的《内安法令》扣留犯。
2 条评论:
够力咯
嗯,是很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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