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人不如其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The name don’t maketh the ma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9-05-2009
翻译  ∶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回教徒的价值观完全地被扭曲了,若你吃猪肉、喝酒或赌博,至少你是用着你自己的钱,若贪污就涉及其他人的钱,而且很多时候就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这样的罪更大。


民防局总监涉嫌伪造公文
星报记者∶EMBUN MAJID

【亚罗士打讯】吉打民防局总监在一推事庭内对两项伪造公文指控表明不认罪。49岁的莫哈默阿都拉被控在2005年的6月26日及7月28日在他的联邦大厦的办公室内伪造两份公文。

在第一个控状中,莫哈默被指伪造文件,确认莫哈默罗西胡赛因(Mohd Roshid Hussain)曾在2005年三月十八日至20日为Sungai Tiang(双溪汀)民防局的单位的(Unit Giat Mara)训练计划上的七十人团队提供食物,实际上在那段期间,并无发生此事。

在第二项控状中,莫哈默被指于2005年七月二十八日涉及伪造公文,确认莫哈默罗西胡赛因曾在2005年五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为民防局在双溪汀的(Unit Giat Mara)单位的密集训练计划上的八十人团队提供食物,实际上在那段期间,并无发生此事。

虽然如此,控状中并无指出所涉及的款项数额。

莫哈默面对两项在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c)下的起诉,罪成将带来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年的徒刑,以及不少过涉及款项或其价值共五倍或一万元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三十二岁的莫哈默罗西也在同一法庭内面对同样条文下的指控,指他唆使莫哈默伪造两份公文。

诺莎丽达阿旺(Norsharidah Awang)法官把官司订在七月八日听审,两人须交每项控状共马币一万元的保释金。

菲扎法兹林凡迪(Fieza Fazlin Fandi)副检察官负责起诉,而沙立夫马特律师代表两名被告负责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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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给你儿子起名做『神的仆人耶稣』吗?若你会的话,你会希望他将来长大后成为正直和敬畏神的的人多过成为贪腐的恶棍吧?我想那些把自己儿子起名做『神的仆人莫哈默』的父母也不会比把自己儿子起名做『神的仆人耶稣』的父母差到哪里去。不过,对于面对两项欺诈控状的莫哈默阿都拉的父母来说要大失所望了。是的,假如你还没有想到的话,『阿都拉』(Abdullah)的意思就是『阿拉的仆人』(有些人会说是阿拉的奴仆)。所以『莫哈默阿都拉』(Mohamad Abdullah)也带着回教先知的名字,可以翻译成『神的仆人莫哈默』。

一个使用先知名称,还加上阿拉的仆人字眼的名字的人就会洁身自爱了吗?若是在中国的话,像莫哈默这样的公务员,是要被枪毙的。除此之外,子弹的费用还要自己家人负责。可惜这现在是在马来西亚,他也不会因此断肢,就像那些断肢法支持者最想看到的。反而,他也许能够脱身,因为那些精明的律师都总是先无能的检察官一步,然后烦躁的法官就因为厌倦了检察官的无能而释放被告。

是的,名称不能让人如其名。有多少个名字里有Isa,伊萨(Jesus,耶稣)、Musa,慕沙 (Moses,摩西)、Yusof,尤索夫(Joseph,约瑟)、Sulaiman,苏莱曼(Solomon,所罗门)、Ibrahim,伊布拉欣(Abraham,亚伯拉罕)等的人因失信、贪腐、欺诈等被控上法庭呢?一些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大骗子的名字里都有我们尊敬的回教先知的名字。也许是时候政府禁止他们用《可兰经》里的名字为孩子起名,当那些带有神圣名字的人做了不怎么神圣的事情后,就只会为这些神圣名称带来耻笑。

至少那些叫做马哈迪、纳吉、慕尤丁、凯里、西山慕丁、基尔等等的,都可以被原谅。他们的名字都不是回教先知的名字。不过当你在名字里有两个『莫哈默』,或是『阿拉的仆人莫哈默之』类的,那么对他们的预期就会很高了,我们不会希望他们成为老千或骗子。

为何那些名字带有尊贵的先知名称的人会避开猪、不喝酒、藐视赌、却收得下非法赚取的钱财呢?这些通过贪腐得来的钱会比猪肉、酒类或赌博的罪恶轻些吗?这就好像是说,强奸女子是不要紧的,只要不强奸男子就好了。同性性行为是违背教条(haram)的,所以强奸男子万万不可,不过强奸女子就可以忍受。

不管你是强奸你的宠物狗,或是邻居的驴子,强奸就是强奸。所以违背教条的就是违背教条,再也没有其他的看法。这不关猪肉、酒类、赌博或你通过贪腐的方法得到的钱财。这些都没有所谓比较不违背教条。

回教徒的价值观完全地被扭曲了,若你吃猪肉、喝酒或赌博,至少你是用着你自己的钱,若贪污就涉及其他人的钱,而且很多时候就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这样的罪更大。为何回教徒没有看到一个人吃猪肉、喝酒赌博其实除了自己,都没有妨害到别人……好吧,也许他做这些太多了就会妨害到他的家人。不过,吃太多的冰淇淋或是维他命也对你不好,但是当你欺骗纳税人的时候,你就是伤害了两千七百万个大马人,这些都是他们的钱。

我的导师告诉我说,当你对神有罪,那就要看神是否会原谅你,不过若你对人有罪,那么神就不能原谅你了。你一定要先得到那些人的原谅,神才能原谅你。

这就是我的导师所教我的。但你可以想像如何去一个一个地找两千七百万的人,然后亲自要求他们的原谅呢?这可能吗?我的意思是,要多久才能亲自个别见到两千七百万的人呢?

简单来说,你惨了!这是不可能办到的,仰或在你预估的时间内可以办到的。给我一个吃猪肉、喝酒、赌博而不曾对人民犯下任何罪行的人,不过这个人得到原谅的机会比骗了纳税人的钱的人来的大。

所以别用那些尊敬的先知名称来引我注意,因为名称不能让人如其名。一些在这地球上最糟糕的骗子都是用了这些尊敬的回教先知的名字。

2 条评论:

hoss 说...

文中最后第二段:“给我一个吃猪肉、喝酒赌博的人是对他的支持者没有罪的”,似可考虑译成:“给我一个吃猪肉、喝酒、赌博而不曾对人民犯下任何罪行的人”。(Give me a pork-eating, liquor-drinking, gambling man one who has not sinned against fellowman any time.)

西西留 说...

谢谢hoss,已经修改,连带的和之前的一段也已经修改。

其实,如果真的要好好的校对的话,里头可以说有一大半都很有问题,很多都是基本的文法和词句结构的问题,如果真的要修改,我想重新写过会更好。

无论如何,Hoss 的校对功力和耐性是西西留非常欣赏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