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 No Hold Barred :Coming of age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06-04-08
翻译:ECS283
但我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时,对当权者不尊敬或容忍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结社自由而喊叫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可以看到当权者的过失,但我们却看不到我们自己也做下同样的过失。
部落客: 卡立应该写他自己的部落格
来自: 莎亚南,拉惹伊斯干达 (致新海峡时报的信)
我对高教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诺丁在2008年三月三十日的新海峡时报之“部落客应该要公平”的报导写下这个回信。
卡立挑战部落客面对事实,发表政府的反映和意见,与其只是发表一面倒的意见。由此可见,他不怎么明白什么是部落格。
身为一个部落客,我觉得部落格不单是报导,反而对一项课题的见解占了更大部分。部落格只是一个让人对他们所在意的,不管是政治还是私人性质,表达自己的意见的地方。我们只是在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的专栏作家而已。
就我所知,每一天都在产生一个新的部落客,或部落格。
这些都是用于发表自己意见的人。当权者将发觉他们会很难去控制这些人。所以根本没有所谓的一面倒的不公反映,部落客只是用自己的心去写而已。
我呼吁卡立理智一些,也不要为了国阵在这次大选的挫折而埋怨部落客。他最好是专心重建他的政党。也许他应该写一个自己的部落格。
Balasundaram, 2008年四月五日留言,
我恐怕RPK执着于鸡毛蒜皮,甚至是无所谓的小事而自讨苦吃。轻松一下嘛,RPK! 不然你的可靠性就越来越像阿都拉了。
wongnoball, 2008年四月五日留言
亲爱的RPK,
你有关敦沙列被当年元首炒鱿鱼的故事有点荒谬可笑呢。
FFT, 2008年四月五日留言
这是不是你迟来的愚人节玩笑呢?
看来不止是卡立诺丁无法忍受“难容他人之见”症候群的痛苦,那些左手油,右手酱,在今日大马发贴的读者也一样。
大多数的人要听到他们也同意的看法。假如你说了或写了一些和他们不一样的看法,他们就会抓狂,可以的话,他们会更加暴力。你看看那个可怜的卡佬,就是那个在来自吉隆坡的巫青支部领袖,在最近的那个巫统在八打灵再也的Singgahsana酒店召开的集会中,说出了他的看法。他说,为了加强巫统,也许党应该考虑让安华回来。
这个孱弱的卡佬当场被三到四个“保安”人员拉到外面任打。一个便衣警官只是在一旁看着这场好戏。当一名班底谷巫统支部的领袖插手时,那个警官就在他面前闪了闪他的警员证,试着吓阻这个班底谷来的家伙。“我是警察!”他喝道。
但是这个班底谷的大佬不受他这声喝。他告诉那警官说,假如他真是个警官,就如他所说那般的话,他应该阻止这些人对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人拳打脚踢。这警官才出手叫那些打手们停手。
班底谷的大佬就护着鼻肿脸青的卡佬离开酒店范围。因为那些打手们看来似乎心有未甘,随时会再追上去继续还没做完的工作。所以这个班底谷的大佬就确保这个倒霉的卡佬从他眼光消失后,才倒回去酒店礼堂。
这没什么好惊讶的,真的!巫统对那些他人异见,一向都难以容忍,毕竟巫统都是出名不尊敬言论自由。不过当那些反对党嘲笑巫统时,他们没想到自己的容忍度也是和这些巫统的卡佬们不相上下。
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为何我保持‘中立’,而不在政治上扮演积极的角色。我是支持反对党,那只因为他们是反对党。所以我不肯定我到底是否希望反对党执政。他们也许成为强大的反对党,好过成为执政党吧。因为我们会发觉他们也不比国阵好到哪里去,也许更糟。
我还未看过任何反对党支持言论自由,尊重他人发言自由的证明。而我却看过反对党在面对异见时,也是和国阵不相上下的证明。
很多人问我为何今日大马会容许发表有关宗教的文章,意见和来函。他们指出,只要张贴一个有关宗教的发表,马上会有上百张回应帖。这些帖不止多,而且还很“火辣”,甚至接近“暴动”。
实际上,不只是马来人或回教徒的容忍度很差,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也一样。当然,每当有出现有关回教的发表时,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就只爱鸟回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言论自由权力的体现。而马来人和回教徒就认为这是一种对宗教的侮辱。反之,如果发表有关批评基督教或圣经的文章,同样的反应就在非马来人和基督徒上出现。突然之间,言论自由的权力又不管用了。
如果马来西亚人不能理智地辩论,不尊敬他人的感受,不尊敬他人意见的表达,那我们就尚未成年。我们虽然常在谈论容忍,不过“容忍”这事物却是马来西亚人到最后才有的。我们要如何建立起一个文明社会,当我们对异见却不够文明呢?
那就是为何我容许(有的人说是鼓励)宗教性质的文章,来函和意见。假如我们能够跨越宗教岐见,那我们就能跨越任何岐见了。因为宗教是最难达致同意的课题,是比种族课题更难。假如人民联盟有一天破裂,那么肯定是因为宗教问题。
所以我们必须接受我们是处于多元宗教的现实。我们必须明白这个分歧会导致我们不能达致一个团结的马来西亚的目的。所以我们必须明白要如何去处理这种问题,不能让它引爆,成为一个冲突起因。
我们觉得我们了解某些事物,因此我们不能容忍那些相左的异见。但是我们到底是真正了解还是一厢情愿的相信而已呢?了解和相信是两回事,但我们总是把这两个混淆。我知道这看起来有点混乱,所以让我来示范一下我的意思。
我们是否知道有神的存在,还是我们只是相信而已?我们的所做所谈都在标榜着我们好像知道有神的存在。这使到我们有优越感,傲慢,清高,而其实我们不怎么知道,我们只是相信。“知道”和“相信”是不同的,但我们总把“相信”当成是“知道”。因此,任何与我们信念(意见,看法等)相左的就要大力反击。
你都从来没看过神,又怎么知道神的存在呢?不过你打从小就被教导要相信神,因此你就依随着这个信念长大。现在你要其它人相信你所相信的,然后当有人表示异见的时候,你就非常火滚兼抓狂。
让我们现在假设别人也相信神,不过别人却相信一个和你“不同样的神”。这样也能够变成一个课题。那个人和你一样,从小就被教导他所相信的神。那你能够怪他去相信一个和你不一样的神吗?那不是他的错,就像不是你的错那样。你们都是灌输式信仰下的牺牲者。
你自然是会相信自己是对的,而别人是错的。但是他也同样会相信他自己是对的,而别人是错的。那我们可不可以接受我们都相信不一样的事物的现实,然后就这样放置它就好了呢?为何信念和意见的分歧要成为冲突的原因呢?
就如我说,信念就是信念。你会相信因为你从小被教育成那样。但是你还不怎么知道你的信仰是否正确。你只是相信你的信念正确,但你不知道是否正确。所以,你没有立场去认为你是知道的,然后大力鸟别人就因为他和你所相信的相左。
好吧。宗教是比较复杂。我们就看一点比较简单的,比如说政治(其实也很复杂,只不过比起宗教就简单多了。)。
在我们之中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尊王主义,回教主义,民主主义,共和主义,还有其它等等。所以我们选择跟从我们相信的政党。因此我们有巫统,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回教党等等。是否因为他们相信的和我们所相信的不一样,所以他们就是敌人呢?
巫统不是敌人。滥权和贪腐才是。回教党不是敌人。强加自己的宗教价值于别人身上,然后否定别人的宗教权力才是,诸如此类。所以,不要因为他们的理想而反对,而是当他们违反了人类基本权利的时候才反对。当他们要摧毁这个国家时,我们要反对。当他们进行逼害和歧视时,我们要反对,等等诸如此类的。
但我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时,对当权者不尊敬或容忍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结社自由而喊叫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可以看到当权者的过失,但我们却看不到我们自己也做下同样的过失。所以当“另一方”掌权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呢?我单想罢了,已经不寒而栗了。我怀疑结局还是没有两样,或许更死。
不,我们的目标不是看着国阵的灭亡,而是看着人民联盟的强大,然后马来西亚出现两线制。让这两党都有相等的力量。我们不要送走了狼,却迎来了虎。我们要看到两个同等能力的政党,以便能够差不多在每两届那样,轮流让他们作政府。
竞争是好的。这样的话,两个同等能力的政党才会为了我们的选票和注意力打拼。他们才会为了我们的利益工作。到时我们可以在每两三届就换一次政府,这样政府才是我们的奴才,而我们人民才是老板。
无论如何,岔开话题一下,大家看看这个有趣的录影链接。
希望有一天,马来西亚人也会互相尊敬大家的信念,不管你要选择成为一个同性恋,无神论者,什么的。我们毕竟只是相信我们都是对的,却不怎么知道是不是,是不是?信念也就是信念而已,我们也许会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