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2008年6月25日国会问答时间

出处∶黄朱强部落格
原题∶Question Time, 25 June 2008
作者∶黄朱强
发表日期∶25-06-08
翻译∶CC LIEW

请按这里阅读旺沙玛朱国会议员提呈第二次国会问答环节问题

编号20: PR-1212-L13825

黄朱强先生【旺沙玛朱】询问内政部长,针对那些多年来使用社交访问准证(Social Pass)进入马来西亚工作或是经商,以及永久性居留的新加坡公民,当局打算采取什么措施,以对付这个类别的新加坡人滥用准证的情况?

回覆:

尊贵的议员先生,

本人对尊贵的旺沙玛朱议员先生提出此项问题表示感谢。

这里欲通知尊贵的议员先生,根据外国人入境大马的统计数字,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总共有6,617,881名外国人通过所设的关卡进入马来西亚。根据上述总数,新加坡籍外国人的总数是3,553,595人,占入境总人数的53%。他们是在有次序,并拥有通行证及有关进入马来西亚工作的合法准证的情况下进入马来西亚。

因此,一名入境马来西亚的外国人必须遵守《1966年护照法令》或是《1959/63年移民法令》下的条款,以及相关移民条令下的指示。在此前提下,为了防止新加坡人使用社交访问准证进入马来西亚工作和从事商业活动,政府已经采取以下数个步骤:

i) 与移民局、自愿军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合作,对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的外国人继续实行侦查、逮捕、控告和驱逐出境的措施。

ii) 对每一位入境马来西亚的外国人进行抽样检查,以确保在进入我国期间拥有足够的金钱。

iii) 推行生物系统,以确保所有外国劳工正式进入我国就业前,指纹资料都有被收集。

iv) 对企业和雇主展开简报和对话,以让他们清楚了解他们必须遵守的移民条律。

v) 对外国劳工和学生发出「i-卡」,以便执法当局容易确认非法的学生和老公;以及

vi) 推行《马来西亚移民执法系统》(Malaysia Enforcement Immigration System,MEIS)以便执法人员能够通过检查移民局数据库侦查外国人的伪造通行证。这个策略将确保能够协助到执法人员在他们的工作地点,比方说工地和工厂,展开取缔行动。

尊贵的议员先生,

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总共展开了2,050次的执法行动,并成功逮捕20,098名触犯移民条律的人士。在上述被逮捕的人数中,其中5名为新加坡籍外国人,他们因逾期逗留而被逮捕(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15(1)(c)条;触犯《1963年移民法令》39(b)滥用所发出的旅游/工作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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