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毫不留情:大马警方和司法正在考验中

然而,众所周知,大马政府常常会『抓虫塞屎突』,比方说,一名年轻女子喝啤酒而被他们判处鞭刑,接着他们却又跪又求的要那名女子为这宗判决上诉,好让这项鞭刑可以被取消。

副教育部长普亚扎卡西(Dr Mohd Puad Zarkashi)表示,拉惹博特拉归来马来西亚对警方调查『阿拉』事件也将非常重要。

《星报》201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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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阿拉事件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莫哈默阿都拉(Muhammad bin Abdullah)今天被指是这项争议事件后的主谋。

早前,副教育部长呼吁警方尽快完成对拉惹博特拉的调查。

根据副教育部长的说法,拉惹博特拉,也被称为RPK、彼得比特、布特拉、粉红豹、大马复仇者(他的电邮)等等的,被怀疑为阿拉事件后的主谋。

副教育部长普亚博士的这项说法已经在2010年2月1日的《星报》报道中被证实,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解释,在这个事件中RPK是如何涉及和扮演何种角色。

大马皇家警察向来都被批评为缺乏动作和能力将RPK绳之以法,它宣布说,尽管它无法逮捕RPK,可是却成功的逮捕涉嫌开始整个阴谋的人士。

当问及他是否认罪,莫哈默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莫哈默的代表律师是摩西亚伯拉罕耶稣(Moses Abraham Jesus),他说他们将会出庭抗辩,并声称这项逮捕是一项政治动作,目的是为了给人一种印象,似乎警方已经成功破案。

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表示,警方目前正在毫无头绪,也不知道要如何解决这项课题。结果他们只好寻找代罪羔羊,而我的当事人,这位倒霉的人莫哈默阿都拉就被选中了。

警方声称他们找到了有力和确实的证据,以证明莫哈默阿都拉就是他们要找的人,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表示。而他们计划提呈《古兰经》诗句、《默圣传记》的摘要和引用《圣训》来打这场官司。

可是他们却假设了这些文件中提到的莫哈默阿都拉和我的当事人莫哈默阿都拉是同一个人,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辩称。

只因为这两人公用同一名字,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同一个人,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解释。你也必须检查他们的身份证号码。

至今警方还是无法指出莫哈默阿都拉的身份证号码与这些文件中的是同样的。因此,他们怎能说这就是我当事人莫哈默阿都拉呢?

警方无法起诉我的当事人,他们不过站在那里发呆,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补充。我们将会证明,警方所说的那位莫哈默阿都拉已经在很久以前就死掉了。这位莫哈默阿都拉不是我的当事人莫哈默阿都拉。

警方声称莫哈默阿都拉开始这项阿拉阴谋,而且是今天这项争议的主使人,针对这点,我们不宜置评,摩西亚伯拉罕耶稣解释。我们有信心警方将真相大白,因此我们将回避对这个课题的争辩。我们应该把焦点集中在还有另一名莫哈默阿都拉,而不是我那位正在面对策划整个阿拉问题而被起诉的当事人。

这是否是一项点错相,有或者是倒霉的人被栽赃,好让大马警方看来像是很有效率的破了这宗『世纪奇案』呢?

无论如何,这起审讯将吸引大众的注意,不管目前面对审讯的莫哈默阿都拉是否是代罪者,就如同他的辩护律师所声称的那样,另一位莫哈默已经老早就死了,这将带出一个问题:谁该为着整个问题的生事者?

如果大马司法界和大马警方处理此案不当的话,他们将会一起完蛋。如果法庭同意被告莫哈默阿都拉是无罪的,而开始整个争议的是另外一个莫哈默阿都拉早死了,并不是被控的那位,如果是这样,这将可能导致那些把莫哈默阿都拉当成先知的人出来抗议而触发另一场争议。

如果大马政府继续追逐这个案子,也许会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政府最好不要继续这项起诉,因为这也许会打开一个『潘多拉之盒』,当打开后将永远也无法关闭。然而,众所周知,大马政府常常会『抓虫塞屎突』,比方说,一名年轻女子喝啤酒而被他们判处鞭刑,接着他们却又跪又求的要那名女子为这宗判决上诉,好让这项鞭刑可以被取消。

直到今天为止那名女子还没被鞭,尽管她拒绝为这项刑罚起诉,同时还要求执行这项刑罚。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Malaysian police and judiciary on trial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1-02-10
翻译  ∶西西留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在马来西亚,叫做莫哈默或阿都拉的,没有十万都有几十千。

叫做莫哈默阿都拉的,起码也有千多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