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

【国家地理杂志】亚洲野生动物交易【第一部分】

尽管无人知晓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市场到底有多大,有一点却是确信无疑的:这市场利润极丰,其利润率让毒品巨头都眼红不已。走私商把非法贩卖的野生动物藏在合法货物里,以此逃避检查人员的法眼,他们还贿赂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及海关工作人员,把贸易文件偷梁换柱。很少有人被抓,刑罚通常也比停车罚单重不到哪去。野生动物走私恐怕是世界上最暴利的非法贸易手段了。

这天是1998年9月14日,墨西哥城国际机场内,戴眼镜的精瘦马来西亚人黄景良(Wong Keng Liang)走下日本航空12号班机。他穿着褪色的蓝色仔裤和浅蓝色夹克,T恤上绘着白色的鬣蜥脑袋。『特别行动组』(隶属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由五位精英组成的密探小组)首席探员乔治· 莫里森(George Morrison)到场相迎。对安森(Anson)(黄景良流传于世界各地野生动物商贩及执法人员间的名号)的逮捕在转瞬间完成,墨西哥警员为其戴上手铐,迅速带下舷梯,押送往全国最大的监狱——声名狼藉的北部监狱。对于莫里森及其组员来说,黄安森的落网相当于猎得毕生难遇的大鱼——此人可是全球通缉的濒危物种头号走私商。对安森的抓捕可算是一场硬仗,动用了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新西兰及美国的各方警力,是长达五年的秘密行动的巅峰之作,至今仍被广泛奉为最为成功的国际野生动物侦破案例。

越南一个养殖场中,一头黑熊被镇静剂放倒在地抽取胆汁,国家法律惨遭践踏。为供应这种传统药材而遭捕获的野生熊类已达数千头。

很久以来,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犯罪』前面加上『野生动物』一词就减轻了其严重性。美国诸位联邦检察官希望能通过安森伏法一事告知世界人民,野生动物走私确属刑事犯罪。检察官们除了依据美国野生动植物走私法《雷斯法案》对安森进行指控外,还以同谋罪、走私重罪及洗钱等罪名对其提起诉讼。安森负隅顽抗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拒绝引渡美国,但最终签署辩诉协议,向最高刑罚可达入狱250年、罚金125万美元的罪行俯首认罪。2001年6月7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District Judge)马丁· J · 詹金斯(Martin J. Jenkins)判处他在美国联邦监狱服刑71个月(已关押的34个月也算在内),缴纳罚金6万美元,并且禁止其在刑满释放之后的三年内向美国境内任何公民出售动物。

要是法官以为对黄安森的禁令能够奏效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在安森被逮捕后不久,他的妻子同时也是生意伙伴谢冰诗(Cheah Bing Shee)就成立了一家新公司『CBS野生动物』(CBS Wildlife)负责在安森服刑期间向美国出口野生动物。他的主公司『鹿江野生动物』(Sungai Rusa Wildlife)※无视禁令,继续运营。如今安森已经出狱,并展开一个新的野生动物投资项目,计划建立一座公园,这一项目有望成为他迄今为止最斗胆而为的一桩生意。
※陈昊翻译为『松盖鲁萨野生动物』,不符合大马中文翻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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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地球上找到一种还没有因其肉、皮、毛、鸣声或装饰性价值而被合法或非法卖作宠物、用作香水及药材原料的动植物,几乎已是不可能的事。每年,美国、欧洲和日本从世界上物种繁盛的地区,如东南亚,购买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野生动物产品,把公园及野地(通常是刚由伐木道路连通的地区)搜刮一空。

通向市场的渠道一般从贫穷的猎人和农民开始,他们捕获动物卖给当地商贩,再由这些人沿着供应链逐级上传。不过有些走私商(黄安森就是其中一员)已经开始自己向外派遣扮作游客的偷猎者。在亚洲,野生动物的最终归宿是宴会餐桌或者药材商店,而在西方国家,则是野生动物猎奇者的客厅展柜。其中的经济原理如艺术品拍卖般浅显易见:物以稀为贵。环视全球,大自然正日益衰亡,而其稀世杰作却身价飙升。

尽管无人知晓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市场到底有多大,有一点却是确信无疑的:这市场利润极丰,其利润率让毒品巨头都眼红不已。走私商把非法贩卖的野生动物藏在合法货物里,以此逃避检查人员的法眼,他们还贿赂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及海关工作人员,把贸易文件偷梁换柱。很少有人被抓,刑罚通常也比停车罚单重不到哪去。野生动物走私恐怕是世界上最暴利的非法贸易手段了。

走私商还经常利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的漏洞(西西留注:即《华盛顿公约》)。《华盛顿公约》共有175个成员国,是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基本条约,根据濒危程度把其所辖物种划分为三类列入附录(Appendix)。附录一中的动物,如老虎和猩猩,被认定为濒临灭绝,因此禁止交易。附录二中的物种濒危程度较轻,可在一定的许可制度下进行交易。附录三中的物种由各国立法机关自行列定及保护。然而《华盛顿公约》还有一个让人有空可钻的例外条件:人工饲养的物种不能如其野外同类般受到保护。毕竟,《华盛顿公约》只适用于野生物种。

支持人工饲养的人认为这种方式可以减轻野外物种面临的生存压力,降低犯罪率,满足全球对野生物种的无厌需求,并且让那些乐于投身野生动物『养殖业』的人们有利可图。然而,这些利益只有在执法有力、足以扼制违规者的国家才能生效。而实际情况是,走私贩建立起伪装的养殖机构,然后宣称从野外偷猎来的动植物为人工养殖。黄安森为运作世界顶级的野生动物走私集团施展障眼法,而披着伪装的人工饲养基地只是他的手段之一。

现在,世界最为臭名昭著的爬行动物走私犯即将展开新动向,朝地球上最引人敬畏崇拜,也是最濒危的物种之一——老虎伸出魔爪。后果将不堪设想。

出处∶《国家地理》杂志
原题∶Asia's Wildlife Trade
作者  ∶布赖恩·克里斯蒂(Bryan Christy)
摄影  ∶梁永光(Mark Leong)
发表日期∶2010年1月刊(印刷版)
翻译  ∶陈昊/西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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