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从这一点而言,我们也许感到惊愕的是,为何是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呢?为什麽不是三个女人和三个男人,或是四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呢?是否在突击检查时,其中一个女人逃走了,干嘛只有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或是说,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在玩双飞?
现在你大概阅读过了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正式报告(你可以在文章下方阅读有关人权委员会造访我在监狱中的儿子,以及探监后的发现)。而,当然,我们可以接受人权委员会和马新社所说的,尽管两者都是政府机构,我们当然可以毫无疑问的接受他们的言辞。
可是,稍微有点不赞同的是,我记得当初在2001年的时候我曾经被援引《内安法令》扣留,在我家人的要求下,人权委员会来探访我。人权理事会探监的前一天,我被知会了,我当时被引导该向人权理事会说些什麽,如果我合作的话,我会被奖赏,我太太和孩子将获准探访我。如果我不这样做,那就别指望可以见到家人了。
人权委员会要求和我单独会面,警方不同意。他们坚持一些政治部官员必须在会面时在场,而他们记录下来任何我向人权委员会透露的事情。
结果我答应合作,并给了人权委员会一份令人满意的报告。他们兴高采烈的回家了,并宣布说我被极度的善待,甚至还有肯德基家炸鸡下饭,不久后,我被获准让我太太和孩子见我。
现在回到人权委员会探访我儿子的故事。「他辱骂一名官员,于是,他触犯了条规。一般上,当你这样做的话,你将会被安排在一间隔离牢房或单位,直到调查结束为止,」拿督西华苏巴玛廉(Dato' N.Siva Subramaniam)这样说道。
现在,既然人权委员会没有提供有关这个『事件』的细节,也许我可以帮一帮忙。
他们给了我儿子一些『美极面』(Maggi Mee),而我儿子要求要一些热水。狱卒问道他要热水干嘛?我儿子回答说当然是为了吃他的『美极面』。就因为他的回答,那名狱卒刮了我儿子一巴掌,然后把他关在隔离牢房。
我的笨儿子以为这名狱卒是在问他问题是因为他要求一个回答。他没有想过,那只不过是不必回答的问题,而不是需要一个回复的问题,而因为他回应了,结果他『触犯了条例』,结果被处分了。
好啦,我儿子应该犯下的下一个『罪名』如下:
狱卒突击检查牢房,里头有大概三十个人,他们在牢房内发现了一台手机。狱卒们接着说,我儿子一定是这台手机的主人,他们攻击他,因为他否认他是那台手机的主人。
因此,这是有关狱卒的事,这个细节人权委员会并没有在马新社的报道中说明。现在,让我说一说有关警察的事。
在这些事件之前,警方找过我坐牢的儿子,并叫他撤销他不认罪的恳求,并对他所面对的罪名认罪。他拒绝了,结果他们殴了他一顿。
接着,他们再次见他,再次的,要他撤销他不认罪的恳求,他再次的拒绝了,他们再次动手再把他痛打一顿。而这就是为何我儿子会发疯,结果他们把他送往精神科观察,然后把他关在隔离牢房中。
这样说来,人权委员会没说谎,他们只不过没把整个故事给说出来。对大马政府而言,这很正常。
比方说,目前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因为非法性行为而被判鞭刑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是的!这并不是如报章所报道的那样,只有三个女人,这里有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被鞭。
好啦……从这一点而言,我们也许感到惊愕的是,为何是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呢?为什麽不是三个女人和三个男人,或是四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呢?是否在突击检查时,其中一个女人逃走了,干嘛只有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或是说,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在玩双飞?
嗯……现在这开始令人非常感兴趣了,双飞……嗯……
你可否看到我们在报道消息时没报道整个内容吗?我们大家会紧追这个案子,如果他们解释为何是三个女人和四个男人,尤其是如果这个解释如同我所想的那样。
这就是大马报章的问题了。他们把政府告诉他们的整个囫囵吞枣,而他们无法『填补之中的间隙』。
让我们看看另一宗和性有关的课题。 慕纳华(munawar a anees)博士和安华伊布拉欣的义弟苏玛(Sukma Darmawan Sasmitaatmadja)被逮捕、控告并送入狱,而他们因为允许安华鸡奸他们而被判有罪。是的!这就对了,两人被指犯罪,因为他们允许安华鸡奸他们,结果他们被送入监狱。
可是,这不是强奸,这是双方同意的性行为。他们被声称赞同让安华肏他们,这就是为何他们得坐牢。在这个案子中,为何安华不同时也被控告呢?为什麽被肏的那方需要坐牢,而肏人的那方可以逃过惩罚呢?
报章从未解释,就如往常一样,不用问。
安华被控鸡奸他太太的司机阿兹占(Azizan Abu Bakar),他被声称在一段日子内干了许多次。再次的,这不是强奸,而是双方同意的性行为,可是,这次肏人的那方被送入监狱,而被肏的被放了——掉转过来了。为什麽会这样呢?他们说,这是两名成人在双方同意下进行的性行为,如果这样说来,为何一番被惩罚,而另一方可以逃过刑法呢?
在慕纳华博士和苏玛的案件中,受者坐牢,赠与者免刑。在阿兹占的案件中,赠与者免刑,台混乱了,而没有人解释为何会这样,而报章也不去问问。
现在,让我们看看正在法庭辩论中的塞夫案,他声称安华和他有性行为,在某段日子内大约十几次。喏……再次的,这不是强奸,这是双方同意的性行为。可是只有安华需要面对审讯,塞夫不是也该面对审讯吗?
是的!一大堆的疑问,还有更多的疑问,可是却不见有答案,而在我儿子的案子中也是一样。他们告诉了我们部分的故事,可是这个故事漏洞百出,而他们没有填补这些漏洞,而这就是大马政府的惯用伎俩(modus operandi)。
在过去他们可以这样做,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可是今非昔比,这就是为何他们昨日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可是,就如所料,兵败如山倒。他们以为他们能够在美国人面前耍障眼法,就像他们对大马人所做的那样,可是他们办不到,而整个任务彻底的失败了。
我将会在下个专栏进一步谈论这桩『华盛顿大惨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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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员探视柏特拉儿子
指其愤怒自残而非遭虐待
【马新社】人权委员会委员西华苏巴马廉探访拉惹柏特拉儿子拉惹阿兹曼后表示,拉惹阿兹曼在双溪毛糯监狱中并没有遭虐待,而是因被隔离囚禁而愤怒地自残自身。
人权委员会委员西华苏巴马廉(Siva Subramaniam)今天探视拉惹阿兹曼(Raja Azman)后向媒体如此表示。西华指阿兹曼告诉说,狱方因他违反监狱条规而拟将他隔离,而听闻此消息后,就割伤自己的左手臂,并吞下刀片。
西华引述阿兹曼的话:「(狱方)要将我隔离在‘悔过楼座’接受调查,这使我感到不快。」
西华解释说,拉惹阿兹曼既不是企图自杀,也没有遭虐待,不管是狱卒或任何官员,没有任何人造成他受伤。
没有精神异常
西华说,拉惹阿兹曼并没有精神异常,身体也没有遭虐待,他是在愤怒的情况下弄伤自己。他说,拉惹阿兹曼手臂的伤势并不需要缝针,不过他直接被送往双溪毛糯医院作医疗检验。
西华说,拉惹阿兹曼自愿交出两个小刀片,他并没有遭致内伤。他将在近几天返回监狱。
狱方发现拉惹阿兹曼受伤后,在2月8日向煤炭山警察局报案。
西华补充,狱方解释拉惹阿兹曼因违反监狱条规,因此被隔离。「他责骂一个官员,因此违反了条规,通常会被送至隔离的房间或楼层,直至调查结束。」
拉惹阿兹曼现在监狱的医院。拉惹阿兹曼年32岁,5月19日,他被控破门偷窃、窃取电单车与商品等四项罪名,他无法交保,因此被扣于监狱。
西华说,人权委员会对于狱方对待犯人的方式感到满意。西华在监狱访问了两个小时,由狱长纳凡德辛(Navander Singh)负责接待。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s Barred∶Is this the entire story?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5-02-10
翻译 ∶西西留
3 条评论:
原来是三个跟四个。。。。够力咯
男人通奸不是该用石头打死的咩?
头一个应该是马六甲那个州务大臣吧?第二个应该是『钱』雪兰莪州务大臣,通奸的还不是普通人,那可是公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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