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

逐鹿问鼎∶不完美的完美谋杀

我并没有暗示明福的死亡也是同一回事。我甚至怀疑反贪委官员可曾听说过欧森案或是有阅读过斯达尔斯的著作。无论如何,我们已经见识过许多第三世界反对派领袖遭遇的『意外』死亡。在本地,举国惊愕的安华『黑眼圈』案在事发时也被套与『自残』的理由。

行动党政治活跃分子赵明福的死因调查中所揭露的事,不禁让我想起1953年美国中情局生物学家法兰克欧森(Frank Olson)的死亡悲剧。欧森当时于同僚在纽约的高级旅馆过夜,可是后来被发现卧尸在街道上。

正式报告说明他是自杀身亡的。二十年后,经过洛克菲勒调查委员会(Rockefeller Commission)的揭露下,福特总统向死者家属致歉,并赔偿了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欧森『死亡悲剧』的赔偿金。

死者家属依旧感到不满,他们在1994年成功获得庭令,以对欧森的尸体重新进行验尸。尽管事情已经过了四十年,在独立的法医专家的检验下,终于揭露了可怕的事实。他的死亡并非因为一场意外或自杀,这是一宗纯粹的冷血谋杀,他的同僚杀了他。他们将他击昏,在将他抛出去。

领导这起案子的调查官詹姆斯达尔斯(James Starrs)在他的著作《死亡的声音:法学调查官在坟墓中追求的真相》(A Voice for the Dead: A Forensic Investigator’s Pursuit of the Truth in the Grave)有详细的记述。更加大的程度上,在斯达尔斯对欧森的死因调查未成为美国中情局的著名事迹前,比方说,以色列情报局(Mossad)早有设好规范,在执行(抱歉,这是病态的双关语)一场『完美谋杀』时,如何让它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或自杀。

我并没有暗示明福的死亡也是同一回事。我甚至怀疑反贪委官员可曾听说过欧森案或是有阅读过斯达尔斯的著作。无论如何,我们已经见识过许多第三世界反对派领袖遭遇的『意外』死亡。在本地,举国惊愕的安华『黑眼圈』案在事发时也被套与『自伤』(self-inflicted)的理由。

斯达尔斯曾说过,法医学比供词或证人口供更加具有优势,在寻觅真理的司法过程中,法医学完全根据实证(empirical)和以客观性作为依据。

尽管如此,如果明福是被谋杀的,杀人犯看来不会留下明显的证据,除非他(或她)是不可救药的愚蠢,有或者是厚颜无耻的狡辩,以作出论点。也就是说,在这场死因调查庭中,将不太可能出现戏剧性的揭露,或是想《梅森律師探案》(Perry Mason)电视剧中的情节。可是,这也未必能阻止许多参与的律师们模仿《梅森律師探案》的情节。

如果要等待这宗案子水落石出的话,就像欧森案那样,那将会是漫长和艰辛的,当中将会有许多的转折和假动作。我们或许将无法知道其中蒸发掉的证据在哪,虽然如此,这并不会阻止本地部落圈内的业余『法学家』的论证。他们充满自信的分析说明了他们阅读了太多《读者文摘》中的医学文章和观看了太多的《CSI犯罪现场调查》连续剧。

同时,在欧森案中最关键的线索(至少在开始时)未必来自解剖台,而是对涉案人士的细心观察,对他们的电话记录进行检验,并却对事发当日他们的活动。

进行录影是明智之举

总检察署在最近收到许多抨击,他们是活该被骂的。可是,同时我也对他把未剪辑过的录影全数上载到网上表示赞赏。这单一的动作对显示政府承诺透明度有很大的帮助,而不是只是停留在部长的说辞和呼吁。

我要求的不只是这样,我认为应该公开在网上展示,包括照片(在死者亲属的同意下)。

我对验尸官阿兹米慕斯达法(Azmil Mustapha Abas)和总检察署代表律师陈福泉的专业手法深深感动,对于那些代表其他利益团体的律师们反而比以为然。阿兹米冷静的态度使得各个证人得以宽心,这是从他们身上套取口供的一个关键。陈福泉熟练为出庭供词的专家指引,尤其是法学病理学家凯鲁阿兹曼(Khairul Azman Ibrahim)。尽管该名病理学家身体不适,在他讲解医药报告时,陈福泉从中指引,以便能够在普遍大众可以明白的名词下解说,并考量了三种可能的死因——意外、自杀或谋杀。我希望他在出庭之前向进行H1A1的检验。

在验尸庭中有一个和《国家语言法》有关的小插曲。这项法令形同虚设,我希望我们的国语民族主义份子可以亲临现场,见证一下我们的国语是多么的不重用,甚至就连非技术性的法庭设定用语也如此不济,何况如果涉及的是复杂的金融术语呢?

我提出这个语言课题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很明显的,甚至就连受过高深教育的大马人(比方说,律师)无法使用英文或马来文说出完整的字句。就连明福家属的法律顾问也会说:「Can you beri tahu kami mana Perunding Kanan ….」(可否告诉我检控官在哪里……)

这其中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不过是简单的谈话,可是他们却无法通畅的使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罗惹马来文』(rojak Malay)和『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是两种我们的正式语言,这是无可否认的。

看来,明福家属的法律顾问在这起刑事诉讼的听证会中对其扮演的角色感到混淆。他一时要求证人同意(或至少反对)他对证物的看法,可是又同时打击对手证人的诚信度。嘲弄一名身为专家的证人也许会令你看起来很机智,可是却无法对整个案情有所帮助。

赵明福家属的法律顾问建议政府提供病理学家们量尺,这样他们就能在窗外进行建筑物的高度测量,这是相当可笑的。如果你想要知道高度,那就向绘测师索取设计蓝图吧!此外,在你由十三楼坠下后,几尺的差别又如何?准确度将毫无意义可言!如果你由树上掉下的话,这样的准确度或许有用处。

要破坏或至少挑战专家证人的供词的一个关键就针对他或她的学术资格和经验,谨慎的提出问题。赵明福的法律顾问尝试过了,可是不很有效率。他当时问凯鲁医生,他曾经做过多少宗的验尸。比较适当的问法应该是:他处理类似的案件是什么时候,以及他的验尸报告对最后的判决有何影响。

对于学术资格和名堂,我不以为然,尤其是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资格。当我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时,有一位锡克族外科医生,他有个堂皇的名堂,称为『外伤部门主任』(Director of Casualty Department),他还有一个极具盛名(我假设)的衔头,叫『高级外科顾问』(Senior Consulting Surgeon)。他所需要做的事就是坐在他的办公室内,从来没看过一名病人,他目前在等待着『医疗委员会』的处置(伤残退休)。

同样的,你可能拥有一个外科教授的美誉,可是你所做过的唯一『开刀』就是最近在你老婆的火鸡晚餐的餐桌上,这些都只能在谨慎验证的情况下能发掘的。

我曾经以专家的身份出庭成为证人,对方的检控官企图削弱我的诚信度,他问我是否在付费下才出庭作证的。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然后快速的补充说,「可是不足够弥补我走出手术室的费用!」他企图陷我于不义,预设为一名专业的半桶水『专家』。很明显的,他并未学习一名熟练律师该懂的技巧——如果你无法预知答案,别随意质问证人!

我曾经在马来西亚担任政府医生,我对政府机构的专家证人抱与深刻的同情和感同身受。我可以肯定的是,当佘医生和凯鲁医生步出法庭后,等待他们的是实验室中堆积如山的工作。以其在法庭中油腔滑调,他们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尤其是凯鲁医生,他感到自己实在悲惨!他们并没有充裕的时间,或资源来准备出庭,他们也没获得半点补贴。

那些想要探索赵明福死因的人们所该做的事,即是不要对验尸庭或皇家听证会有所期待,而是由法庭批准的独立调查或由独立财团资助的验证调查,就如以往的『公益代位訴訟』(qui tam,或称『罚金诉讼』)那样。像这样的调查并不便宜,政府理应还有其他考量。在验尸庭中,只仰赖他们(政府)乏善可陈的资源是不公平的。如果非政府组织、赵明福的亲朋戚友,以及那些希望案件早日水落石出的人士们可以提供资金的话,对政府进行起诉是可能的。

简单来说,我们不该期待使用购买『第二国产车』的价格,而期待有『国产将相』的品质。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The Perfect Murder That Wasn’t
作者  ∶峇吉里慕沙(M. Bakri Musa)
发表日期∶17-08-2009
翻译  ∶西西留

1 条评论:

CSI 说...

作者说得对,不该等检控署来查这个案子,明福的家人应该起诉政府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