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

在佛法中,未必需要婚礼

由此可见,郑全行博士怎么可以说在唯有签署结婚或订婚文件前的性关系在佛教中是违法的呢?他已经大错特错了。提醒你的是,这些文件是并置的人为法律,与世俗礼教不能相提并论,签署结婚证书不过是形式上的。他吹毛求疵,可是却没有探讨这个课题,看来他倾向于埋置种族主义和宗教的地雷。

郑全行博士(Dr. Mohd Ridhuan Tee Abdullah),一位所谓的伊斯兰教学者公然宣称一个非常错误的事实,他说在佛教中,订婚或结婚前的性关系是非法的。事实上,佛教中并没有这样的事,有的只是戒律。人们会想,他是由那位佛教权威或文字中看到他所说的道理的。

根据已圆寂的大师,达摩难陀博士在他的著作《佛教徒信奉什么》(What Buddhists Believe)中提到:

佛教徒对婚姻的看法是非常自由的,他们认为这是个人的私事,而不是信仰上的责任。佛教中没有条律强制一个人必须结婚、独身或终身贞洁。佛教徒对婚礼仪式并不讲究,可是他们会进行宗教仪式,以祝福新婚夫妇。

对那些想要在修行层次上获得完美的人士而言,独身是其中一项必要条件。尽管如此,修习佛法并非一定要强制独身。佛说,如果要在灵修上获得成果,独善其身比较容易投入。对于一般的佛教徒,所需遵从的教诫是远离不正当的性行为。(译者注:意思即是『邪淫』)

在佛教徒戒律中的第三条教戒(译者注:五戒中的第三戒,即『色戒』)中说到:『kamesu micchã cãrã』(離欲邪行),简单的解释即是『邪惡的行為或不正當的性行為』,这个条规一直以来都被人片面的理解,于是许多人,包括佛教徒在内误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婚外性行为是犯法的』。斯里兰卡巴利文佛教大学的克里博士(Prof. HS Cooray)的讲义中认为:

kãma 这个名词中,kãm 的原意是『乐』,因此 kãma 的意思即是所有感官的欲乐。kamesu 就是對淫欲的渴望。kamesu micchã cãrã 即是邪惡的行為或不正當的性行為。(cãrã 即是方法或行为)
※micchã 邪惡的行為或不正當的

在这个形式下,不止是针对淫欲,同时一个人也不应该对任何事物产生占有欲。

色欲在经典中多次被提到,因为这是感官上最大的欲乐,也是在灵修中最困难的挑战,感官中的其他欲望包括对财富不必要的占有欲,因为这些会导致生命、灵性和周遭环境的破坏。

佛教中对家庭和婚姻的教导可归纳为社会哲学的指导,可是未必和灵修指导(第三戒:色戒)分开。如果其中一方违背了婚姻结合的道德,触犯了通奸(和一名非自己配偶的已婚人士,而不是和未婚的男子或女子),婚姻的约束即告违背。华人婚姻关系的其中一项不同点就是,有时他们是非法,或是不在法律下全面运作的,可是却受到传统习俗所定义和控制着。在这个前提下,传统习俗。包括社会价值观、礼教等等都是极之重要的。

以赵明福事件而言,如果两方的双亲同意这场订婚仪式或婚礼的话,他们即成为了夫妻,这些都是合乎佛教徒的教戒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中的说法是具权威性的,佛陀的『觉悟』(Dhamma)即是权威。『觉悟』(Dhamma)的意思即是对家庭进行增加快乐,减低痛苦的方法,也就是使到家庭能够正确运作的有效方法。这个价值观的系统来自于正确的看法。佛陀在增一阿含(Anguttara Nikaya)二法中,佛陀说过:

两人有信慎将事 乞察斯言之深义
如法生活夫与妻 彼此相互共爱语

(增支部经典(Anguttara Nikaya)二卷五十三)

如果一对夫妇不是基于不互相计较,而使用爱心和信任的精神,他们将会是一对美好的伴侣。

由此可见,郑全行博士怎么可以说在唯有签署结婚或订婚文件前的性关系在佛教中是违法的呢?他已经大错特错了。提醒你的是,这些文件是并置的人为法律,与世俗礼教不能相提并论,签署结婚证书不过是形式上的。他吹毛求疵,可是却没有探讨这个课题,看来他倾向于埋置种族主义和宗教的地雷。

我不想在继续解释三法印(Three Signata)和业论(Law of Karma),可是这里要给国阵政府一个劝告——告诉你的人,不要在使用仇恨对抗仇恨,你只能用爱对抗仇恨,这是永恒定律。如果你败阵了,那就潇洒的承认自己输了,尊重和敬爱每位大马人,你可以重新再来,变成更强大。世事无常,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可是,如果你用仇恨对抗仇恨的话,当最后一把剑拔出来时,毁灭不单会降临在国阵身上,而且会让全体大马人遭殃,马来西亚将会陷入一片地狱之火。

作者是毕业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物理系,斯理兰卡巴利文佛教大学佛学研究生。可是,他在国际佛教大学(泰国)的硕士学位和伦敦大学校外(荣誉)法律学位未遂。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In Buddhism, ceremonial marriage is not necessary
作者  ∶Cheong Knooi Cheng
发表日期∶13-08-2009
翻译  ∶西西留

11 条评论:

大眼睛 说...

左边的人头是那个Ridhuan Tee吗?

西西留把他的头砍掉了?

匿名 说...

谢谢西西留,这篇文章太好了,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佛教的价值观是这样的开逸的。

我想佛教国从来不挑起战争就是因为这种和平的思想,和回教比起来真的是天更地

鼻屎 说...

我看到了。。。。。。joker?????

CSI 说...

那个头好好笑。。。。。。。。

Unknown 说...

哇。。。51鸟。。。51鸟。。。

匿名 说...

佛教在这事件上,同情受害者,认为该以智慧处理,而非谴责。但,也不该让人误解佛教鼓励乱乱来。
但,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教尊重世俗的法律、尊重民俗道德,以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制度为合法家庭。不认同任何会破环社会与家庭和谐的性行为。婚内情、婚外情;同性恋、异性恋;婚前性行为、婚后性行为……在本质上没什么差别,都是感官欲乐引导行为,都是爱染与执著,都是有因有缘有感情。佛教配合当时当地的法律与民俗来诠释。
以我个人的认知,包括婚外情与婚前性行为。但,如果双方家庭都认同这段婚姻,也已进行一些民俗礼仪,则另当别论。无论如何,这是佛弟子自愿受持的戒律,戒律不是用来衡量别人,而是自身行为规范的准绳。
当然,佛教更是出世的宗教,并不停留在讨论世间的礼仪规范。远离一切感官欲乐的束缚,包括性欲,是个人提升的基础。远离爱染、执著、无明,体现佛陀的智慧、慈悲、大雄力,才是学佛的终极目标。

Wen Ling 说...

虽然这篇文章中还是有很多可以继续检讨的,我觉得拿两种不同宗教做比对有时也会把事情的重点失焦了。

佛教中的出世间和世间法在对事物的理解上和只是单纯在世间法定位的回教截然不同。如果说佛法中不注重婚礼的话还说得过去,可是要是说不跟随世间法中的王法那就说不过去了。

西西大大的看法怎样?

匿名 说...

这种人真是人渣,丢尽华人的脸

匿名 说...

你说谁是人渣?楼上的?写文章的?还是赵明福?

匿名 说...

我想楼上的说的是那个小丑

西西留 说...

会楼上匿名大大和weng ling大大,
佛法不离世间法,世间法中涵盖王法,如果体制不允许,实际上作者的论点就不能成立了。

涉及修心的部分,没错,可以自己的能力来调整所要进行的戒律部分,比方说,五戒就有所谓的守一戒或三戒的,当然,这是佛法随顺众生的方便法门。

如果作者是以南传法进行讨论的话,王法必须被遵从的原则是比北传还要严格的,而不能推卸责任,说这是『世俗』的法律,『世俗』的法律本来就是世间法的一部分,所以西西留觉得作者的表达还是不够圆满的。

最重要的是,阅读这篇文章的未必懂得佛理,即使懂得,未必透彻,可是西西留还是『勉强』的翻译出来,共大家参考。

谢谢